基本农田永久划定项目招标文件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方案(修改后参考)
XXX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仅供参考)目录一、项目概况 (2)(一)项目建设依据 (2)(二)项目建设意义 (2)(三)预计划定任务量 (2)二、县域概况 (3)(一)自然地理概况 (3)1、地理位置 (3)2、地形地貌 (3)3、气候条件 (3)4、水资源 (3)(二)社会经济情况 (3)(三)土地利用现状 (3)1、农用地 (3)2、建设用地 (3)3、其他土地 (3)(四)上轮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3)三、划定依据 (3)四、储备区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 (3)(一)部下发储备区潜力数据分析 (3)(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需求分析 (3)(三)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 (4)(四)核实情况 (4)五、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 (5)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建设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综合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需要等,分析确定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
(二)项目建设意义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划定将解决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结合“三调”成果对实地是非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图斑需进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时可直接把储备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来实现的问题。
(三)预计划定任务量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任务量应由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情况来确定。
现阶段结合“三调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分析,分析形成划定任务XXXX。
二、县域概况(一)自然地理概况1、地理位置2、地形地貌3、气候条件4、水资源(二)社会经济情况(三)土地利用现状1、农用地2、建设用地3、其他土地(四)上轮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三、划定依据四、储备区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一)部下发储备区潜力数据分析(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需求分析1、划定不实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要求。
《XXX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X府办发〔2011〕第号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XXX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2011年月日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日主题词: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通知主送: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目录一、基本原则 1(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1(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1(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1(四)落地到户,记载到证 2(五)图、属、地一致 2二、工作任务 2(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2(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3(三)设立统一标识 3(四)落实保护责任 4(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4三、技术流程 4(一)工作准备 41、资料收集 42、分析与核实 53、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6(二)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7(三)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71、验收方式72、验收程序73、成果报备8四、技术要求9(一)调整划定要求91、调出要求92、调入要求10(二)基本农田片(块)边界确定11(三)基本农田编号11(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11(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11(六)基本农田增划12(七)图件编制121、编制内容122、编制方法和要求12(八)数据库建设131、基本内容132、属性表结构14(九)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141、统计汇总142、表册编制14(十)成果内容及要求141、成果内容142、成果要求15五、工作安排16(一)准备工作阶段16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162、编制实施方案163、技术培训164、确定项目技术承担单位16(二)划定实施阶段171、内业上图建库172、外业调查核实173、成果整理汇总17(三)落实永久保护措施阶段17(四)成果验收阶段17(五)国土资源部复核、省级确认阶段18(六)成果报备阶段18六、保障措施18(一)加强组织领导18(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9(三)落实工作经费19(四)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办19(五)严格考核奖惩19附件1: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1附件2: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22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金普新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
金普新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六年十二月金普新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吕顺朋编制人:王淳审核人:目录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开标一览表……………………………………………………附件评标方法………………………………………………………附件符合性审查表………………………………………………金普新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金普新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二、招标内容:.招标内容:金州新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划定调整项目及金州新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万元(同时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三日公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具有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或辽宁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资质;(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号。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招标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在当前农业生产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对于提高农田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能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农田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项目背景。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的减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土地调查评估,对农田土壤、水资源、地形地貌等进行调查评估,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土地整治工程,对农田进行平整、疏浚排水、改良土壤等工程,提高土地肥力和产能。
3.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修建灌溉渠道、水库、水井等水利设施,保障农田灌溉需求。
4. 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招标要求。
1. 具备相关工程建设资质,有丰富的农田建设经验。
2. 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能够做好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 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合规运行。
四、招标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在相关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2. 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招标资格的单位。
3. 投标文件递交,具备资格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施工计划、预算报价等内容。
4. 评标定标,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5.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实施细则和标准。
五、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
博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采购项目
博兴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一.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博兴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采购项目,送货地点为全县各乡镇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两个包进行采购。
二.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2.1货物技术参数注: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2.2技术要求1、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2、交货方式:1)中标人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施工工地,待招标人验货后,按招标人要求卸至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包装:必须加置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及安装中碰碎),在其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或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验收不合格时,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其他要求1)投标人报价包括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的落地税后价(开具发票价格)。
2)交货日期: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运输至指定的施工现场。
招标人提出计划,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供货,若超过三天不能供货,第一次违约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所提出计划材料总金额2倍的违约金。
第二次违约终止供货合同,并扣罚所有履约保证金。
如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窝工、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或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配合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5、结算:投标人需严格按货物清单要求中所列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投标人每车发货单由指定收货人签字,并以签字后回执单作为结算依据。
6、中标人不得将供货合同转包,不得擅自更改生产厂家、品种和其他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二十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央要求、实行永久保护,开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一)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
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完成,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现有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等级及变化情况;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将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二、合理调整、科学划定,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三)严格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XX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提纲
XX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提纲(文本提纲)1综述1.1背景1.2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1.2.1指导思想1.2.2工作任务1.3划定依据1.3.1法律法规1.3.2政策依据1.3.3技术规程、标准1.4划定原则1.5划定要求1.5.1基本农田划出要求1.5.1.1 应当划出基本农田的1.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2.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市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
3.不符合地类要求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
1.5.1.2 允许划出基本农田的确保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划出基本农田范围:1.零星分散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与现状基本农田、现状耕地不连片,位于现状建设区范围内周边设施配套已齐全、不集中连片的地块。
2.规模过小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由于图斑分割产生的碎片碎面、小于最小上图面积400平方米。
3.不宜耕作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包括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基本农田,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大部分已经抛荒,处于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范围内和沙化、石漠化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
4.质量较差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指依据最新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成果确定的耕地质量等低于县域平均利用等的耕地。
5.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6.2020年之前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采矿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1.5.2基本农田划入要求新划入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并且以下情况应优先划入:1.市中心城区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区)域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2. 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区)域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认真执行《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9]167号)规定,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基本农田划定应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见附件)。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各地应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二十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央要求、实行永久保护,开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一)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
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完成,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现有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等级及变化情况;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将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二、合理调整、科学划定,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三)严格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雷州市年英利镇农场、潭龙等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网络版)雷州市年英利镇农场、潭龙等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雷国土资【】号文批准建设,已办理招标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现就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雷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雷州市年英利镇农场、潭龙等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招标单位:雷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四、工程情况:1.工程规模: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
工程造价:.元。
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雷州市英利镇农场、潭龙等个村。
4.工期:日历天。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符合合格或以上标准。
五、报名条件:(一)施工资质条件: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8.具有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9.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0.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2.法定代表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3.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五大员(施工员名、质检员名、安全员名、材料员名、资料员名),需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水利专业的岗位证和初级(或以上)职称,其中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证)。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方案为确保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和整改补划工作的顺利推进,依据《自然资源部农村民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XX省自然资源厅 X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农村民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自然资发〔2019〕31号)等相关文件的指示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XX县实际情况制定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范围为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定确定的县域规划范围,工作重点为XX县中心城区、各乡镇、重要交通沿线及城镇周边区域。
城镇周边是指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和乡镇规划区范围界限为准(含禁建区、限建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范围为XX县全县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
二、工作职责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实施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潜力分析评估、划定及整改补划工作,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组织开展实地核实,最终形成与实地相符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数据库。
同步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进一步核实,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
乡镇全面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部门的工作安排,负责签订保护责任书和保护卡,配合作业单位开展野外核实举证。
县林业、发改、财政、经商、生态环保、住建、交通、水务、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对储备区划定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
三、工作内容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基础上,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登记等成果,结合本县实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有序的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整改核实工作。
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有序开展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128号)、《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X〕10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市、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函〔X〕2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认真执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通过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落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任X,使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落实到户,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本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保护的功效,促进基本农田更好地得到保护与建设,确保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X。
按照《X自治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的全县7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X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结合,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依据规划调整方案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X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要求,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相关内容,纳入基本农田数据库管理,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二)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据规划调整方案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X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到地块,确定边界、面积、地类、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并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的梳理【土地大讲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的梳理来源:国地资讯?摘要:2015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细化了推进划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分析评估结果数据说明及核实举证结果数据汇交要求等。
近日,部耕地保护司司长刘国洪也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此次划定工作的特点、要求及保障措施等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作出了全面的解读。
2015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细化了推进划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分析评估结果数据说明及核实举证结果数据汇交要求等。
近日,部耕地保护司司长刘国洪也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此次划定工作的特点、要求及保障措施等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作出了全面的解读。
为了能够更加系统地了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政策及技术要点,本文在上述文件规定及权威解读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关内容的梳理。
1、永久基本农田的内涵和功能内涵: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对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附件3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项目应由**部门审批(核准),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X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区、市)**市(盟)**县(市、区、旗)和**市(盟)**县(市、区、旗)。
(跨省项目,增加表述:该项目为跨省项目,涉及**、**、**共**个省份。
)〔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规划修改的原因〕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该项目符合**情形,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规划修改原则〕规划修改应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
〔规划修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X性文件、标准规X及技术规程、相关规划及其他文件材料。
三、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规划修改情况综述,并重点说明规划修改前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规划修改前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等用途区调整情况。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详细说明该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选情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情况,充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说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数量(包括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细说明通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同情况,选择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方案,明确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说明用地选址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论证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管理,引导重大建设项目避占、少占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境内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条件,且确实难以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的,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选址论证,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的必要性、合理性、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选址论证工作(以下简称选址论证工作)按照分级论证方法实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建设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组织论证,由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
1.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超过10公顷的;3.跨设区市行政辖区范围实施建设的;4.国家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
其余项目委托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组织论证。
第四条选址论证工作实行重大建设项目一次性整体论证,原则上不得分段分区论证。
第五条选址论证工作实行专家论证制度。
专家由组织论证的单位从《浙江省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论证省级专家库》中抽取,一般不少于3人的单数。
第六条每年一季度,由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选址论证申请,由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汇总需要开展选址论证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做好论证计划安排,其中:需要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选址论证的,由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由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选址论证的,选址论证的项目清单和计划安排,以及论证完成的论证意见,分别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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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国土资源局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5)第三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和要求 (22)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附表 (24)第五部分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 (3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土资源局委托就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格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2.2 项目编号:2.3 实施地点:******境内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 工期要求:日历天2.6 招标范围:******辖区范围内,耕地面积81712.8公顷,以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块,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并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8 质量要求:通过省级部门组织的最终验收4、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若事业单位以法人证书为准)、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测绘资质;且具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的关于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河南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须知:5.1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本项目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
(1)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通过年审且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相关培训证明;(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6.1报名时间: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6.2 报名地点:6.3 报名联系人:招标人:******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6.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月日。
6.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月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9、联系方法:招标人:******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电话: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总则1、综合说明1.1 项目名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1.2 项目编号:1.3 招标人:******国土资源局1.4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项目内容2.1******县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
3、投标人的资格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测绘资质;且具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的关于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资料3.2项至3.4项证件评标时验原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4.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者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2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6、踏勘现场和答疑6.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对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均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上报招标人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给予答疑,答疑结果将发放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投标报价7.1投标前参加投标的各种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所有可预见费用、不可预见费用、评审费用及中标服务费等。
7.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对相关伴随服务等附属内容须详列清单。
报价提出有折扣优惠者,以折扣后的最终优惠价为准。
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7.3 中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金自理。
8、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8.1正本和副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8.2单价与总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总价;8.3报价汇总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总价;8.4报价汇总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的报价不一致时,均以报价汇总表为准;8.5中文大写与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表示的报价为准;8.6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笔误而需修正任何报价时,均以评标委员会评定通过方为有效。
9、保密要求9.1中标人在工作期间及项目完成后对委托单位依行业法规承担一切保密义务。
10、价款的支付10.1按合同支付。
第二节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内容11.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内容、格式、表格等资料。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按投标须知第13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答疑)文件。
12、招标文件的修正、澄清与投标答疑12.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和解答,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7日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至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
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问题来源);12.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以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影响开标日期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补充文件将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2.3 补充(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4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答复结果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签章确认已收到该答复结果。
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招标人和代理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招标文件的解释13.1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或认为文意含糊不清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7日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做出的解释均以书面为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3.2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引申、误解或忽略而发生的任何偏差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3.3 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时间上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3.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补充(答疑)文件后,必须按照投标须知12.4款规定给予回复。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14.1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5.2报价汇总表;15.3法人授权委托书;15.4服务承诺;15.5投标保证金证明15.6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若事业单位以法人证书为准)、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复印件;15.7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方案15.8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情况简介,技术(或项目)负责人的情况介绍、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其工作与组织能力的材料;15.9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60个日历天;16.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返还。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期内,应满足投标须知第17条款的全部规定。
17、投标保证金17.1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前附表提供投标保证金。
17.2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17.3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未按投标须知17.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17.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相关手续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双方合同为准。
17.6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7.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7.6.3提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17.6.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串通投标的。
17.6.5保证金退还手续:(详见本章附件1、附件2)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1)退还投标保证金公函原件(详见附表);(2)投标单位财务开具的收据原件(盖单位财务章)。
18、投标文件的要求18.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8.2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确需改动的,改动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18.3投标文件正本正文部分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不按照此款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8.4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公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名称)与年月日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元。
此项目投标工作已经结束,我公司中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请将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剩余的投标保证金元退回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