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09.14
•【字号】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28号
•【施行日期】2022.09.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28号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府〔2017〕1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优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方责任
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建设业主作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要求完成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登记备案手续。各乡镇(街道)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网格监管员,强化综合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做到辖区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应备尽备、应管尽管。
二、优化备案内容
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业主应如实填写《小型(临时)建设工程
安全施工备案表》(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主动向工程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履行备案手续。
三、加大巡查力度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辖区内群众对于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手续、内容等的知晓度。同时,要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或违规施工行为,保持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平稳受控。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和落实。
(2)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最高管理者承诺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3)定期(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必要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4)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方案,审定上报安监部门的重大安全生产技改、技措项目。
(5)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审核对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结果,做出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决定。
(6)审定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报告,在职权范围内做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并承担以下职责:
(1)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负责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议。
(2)负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决定,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汇报。
(3)负责收集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信息,分析和预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议文件的管理等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引言概述:
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级政府都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是负责协调、组织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十分重要。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正文:
1. 安全生产政策制定与宣传
1.1 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政策,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1.2 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将安全生产政策传达给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2. 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2.1 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2.2 检查安全生产现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处理
3.1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各级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事故处理与调查。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与调查工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4.1 培训计划制定。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根据各级单位
的需求,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2 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背景介绍
安委会办公室是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附属机构,负责协助安委会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职责描述
1.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包括:-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 协调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采集和分析安全生产信息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采集、整理和分析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息。具体包括:- 采集各地区、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数据和信息;
- 分析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 评估和预测安全生产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提供决策依据。
3.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支持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包括: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技术支持;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 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权益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权益。具体包括:
-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 处理安全生产投诉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纠纷,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02.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要求,切实压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现场人员应统一着装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为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和安全带,并做好发放记录。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制式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并标志清楚单位名称。同一项目人员的工作制服、反光背心和安全帽可做不同单位区分。
二、施工现场人员统一着装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的统一着装要求是:头戴安全帽、身穿工作制服或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带。施工现场应在实名制考勤通道醒目位置处,张贴“一带一帽”标准佩戴示意图(见附图),每张示意图尺寸大小按照实际空间布置,但不得小于长1米宽
0.6米。
三、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管理
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通道。施工现场实名制通道考勤设备应增设语音模块功能,建筑业从业人员进入现场通过实名制考勤通道时,考勤设备同步播报“珍惜生命,为了家庭,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人员离开现场通过实名制考勤通道时,考勤设备同步播报“请您做好实名制考勤,保管好本人工资卡”。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附件:
苏呢?2022?27
关于转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紧急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电202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起实施。
一、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全面排查,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向有关企业传达《应急通知》精神,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各地区各行业尤其是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认真整改,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 12月中旬至下旬,市安委将组织监察、公安、安全监察、工会等部门组成4个综合监察组,对5个市、7个区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行监督,评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0二2年12月1日
主题词:转发安全生产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1日发布
共印20份
圈地: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紧急通知单
苏安电[2021]2号
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2021年11月21日凌晨2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职责概述
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架构
安委会办公室设有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主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备,包括秘书、行政、信息等相关岗位。
三、职责细则
1. 履行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信息管理等,确保办
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2. 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各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的开展。
3. 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例会和重要会议,制定会议议程、组织会议材料的准
备和会议记录的整理。
4.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各成员单位按计划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进展。
5.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宣传活动、撰写宣传材料等。
6.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及时收集、整
理和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7.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制定督查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8.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
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 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
联系,开展合作交流。
四、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民安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背景介绍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政府纷纷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中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职责描述
1.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2.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汇总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告。
3. 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和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5.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调查安全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责任人依法依规受到严肃处理。
6.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
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3.15
•【字号】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切实落实监理企业现场监管职责,全面提升现场监理监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范现场监理人员装备。监理企业应统一为监理人员配置标识清晰的安全帽和工作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现场监理人员应全员配备监理记录仪,按规定使用记录,并将记录的影像资料及时上传至“苏州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理监管系统”)。
二、建立“实名制”考勤预警处置机制。现场监理人员每月在“苏州市建筑从业人员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中的考勤天数不得低于实际施工日的70%;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实名制”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项目首次受到预警的,属地住建部门应督促监理机构及时纠正;受到预警2次及以上的,属地住建部门应对该项目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并在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扣减该企业信用分1分/次。
三、加强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频次调整为每季度1次。各市、区住建部门应每月对监理机构落实“实名制”考勤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应每季度不少于1次通过监理监管系统,对监理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理机构“实名制”考勤和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将列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内容。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职责范文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职
责范文
1. 背景介绍
为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效果,本企业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承当侧紧要的安全职责,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有效掌控。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2.1 起草和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
办公室负责起草和订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办公室要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进行修订、完满,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确保其有效实施。
2.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订立培训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检验;
•监督并引导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3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防备
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防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情况;
•引导各部门订立安全生产风险防备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场合、设备、环境等安全;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
2.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报告;
•提失事故原因分析和教训,并订立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处理措施;
•跟踪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并追究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02.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工作目标,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度建设
1.在监工程项目应全面实行质量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
2.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于3月15日前明确每个监管项目的主监员,并将主监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在施工现场《工程概况牌》等牌图上予以公示。
3.主监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两年及以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3)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4)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岗位职责
1.制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工程实体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扬尘控制等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测。重点加强对危大工程监管,严控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核或论证、技术交底、施工实施、工序验收等“五个环节”;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安全支护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安全支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1.05
•【字号】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安全支护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搭设临时性内支撑系统作为安全支护,是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现就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搭设临时性内支撑系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2002年1月1日前建成的房屋建筑工程;
2.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一半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适用类型和条件
1.砖混结构、内框架结构、多孔板楼盖结构或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Csu、Dsu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或C、D(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
2.涉及到基础和竖向构件加固、钢结构和悬挑结构拆改的;
3.房屋建筑工程涉及墙体拆改的;
4.其他涉及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
三、安全支护要求
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临时支撑措施。对采用满堂支撑的,应设置逃生通道。
四、加强监管
1.各地住建部门在对报监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应搭设安全支护的而未搭设的,应立即责令项目停工整改,按要求搭设安全支护后方可继续施工。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在巡查监督时,发现辖区内既有建筑改造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项目应搭设安全支护的而未搭设的,应立即要求项目停工整改,并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搭设安全支护和闭环管理;同时,对于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违规行为上报或移送有权部门处理。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背景介绍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和统一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中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职责概述
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确保其与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相一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2. 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具体包括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
3.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通过定期巡查、检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4. 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数据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包括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排
查结果、安全生产投入等。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5. 宣传和教育安全生产知识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
2.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 负责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4.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讲评制度,确保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5.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处置重大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6. 协调和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和执行职业卫生检查和防护措施。
7. 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8. 组织开展安全奖惩措施,对安全工作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9.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协调处理与安全相关的事务,防止安全工作的职责和权责交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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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解决赴常熟市古里镇暗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函(初稿)
关于督促解决赴常熟市古里镇暗查暗访
发现问题隐患的函(初稿)
常熟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开展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2018年8月2日,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焦亚飞带队,对你市古里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现将相关检查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专家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你市古里镇5家企业(其中1家机械企业,4家纺织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共计67条(具体见附件)。
检查发现,古里镇是以针织轻纺、印染作为主要产业特色,区域内大大小小针织轻纺、印染企业大量聚集,由于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企业规模不同程度萎缩,导致企业大量闲置生产厂房对外出租,厂中厂的现象相当普遍,且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以纯加工为主要生产经营方式,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能力不足,车间内生产环境相对较差,工作强度较大,高温、噪音、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一线员工身体健康影响很大。同时,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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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轻纺、印染工艺和产品特性,需要一定的堆放和存储空间,因此企业内违章搭建、消防应急通道堵塞等安全问题和隐患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物资疏散。
通过对5家企业的检查,集中存在六大共性问题:一是企业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二是企业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缺失;三是企业车间电器线路混乱,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四是企业普遍无相关安全管理台账;五是企业无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六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11.23
•【字号】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30号
•【施行日期】2022.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
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30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监理行为,强化工程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行为通知如下:
一、明确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现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各阶段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2、3)。该标准为基本要求,若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数量高于上述标准的,以合同为准。
二、规范监理安全巡视检查行为
(一)巡视检查频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等有关规定,现明确监理安全巡视检查频次如下: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1次;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每周组织至少1次安全巡视检查。巡视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生活区和项目部,包括各单位工程、宿舍、食堂等。巡视检查情况记入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或《监理日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安办〔2018〕138号
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高发的警示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进入7月份以来,全市各地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1人。近日,我市进入高温天气状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也突呈高发趋势,仅7月14日一天就发生5起事故,死亡5人。
2018年7月14日凌晨0时许,位于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江苏省华荣纺织品有限公司员工在处理货梯故障时,轿厢发生坠落,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2018年7月14日10时许,常熟市江苏佳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尚湖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
2018年7月14日12时许,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同里镇)的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员工驾驶叉车不慎撞到货车旁一装卸工,造成1人死亡。
2018年7月14日 16时许,张家港市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在位于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汇金花园项目工地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2018年7月14日19时许,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的江苏华神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在清洁机器时,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天之内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充分说明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接下来,我市还将出现持续高温极端天气,高温极端天气会造成人体不适,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效率降低,中暑等病症的发病率增加,也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排查和消除高温极端天气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各类事故隐患,全力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合理的安排作业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故应对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高温、极端天气作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力
度,确保高温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人人注意夏季高温作业安全;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提高一线生产工人的应急防范能力;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及早预防;要完善地区、部门高温、极端天气作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置。
三、加强督查检查,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能,对安全工作滞后、基础薄弱的企业和作业现场要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进一步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此件依申请公开)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苏州市生产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