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人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北京市社会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京民社发[2017]24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7.07.07【实施日期】2017.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北京市社会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民社发〔2017〕242号)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各评估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激励社会组织及其工作者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展示社会组织良好形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2017年度北京市社会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在市、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工作人员。
副局级以上单位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一般不得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如全市推荐人选中处级人员所占比例超过20%,由市评选办公室对处级人员统一排序,择优表彰。
(二)表彰名额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50名。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1.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组织《章程》,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连续3年(2014、2015、2016年度)年度检查合格,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未受到各类行政处罚,按要求做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各项工作,建立、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法人治理完善。
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分立,运行机制顺畅,建立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京民福发[2016]21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日期】2016.05.26【实施日期】2016.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福发〔2016〕216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残疾人联合会:为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8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福利机构的基本服务需求,进一步构建适度普惠型老残一体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中需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政府内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自行确认的,可以不必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各单位在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请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为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各区属地主体责任,保障困境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探索创建老残一体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推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本办法所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并自愿负担一定自付费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以及享受民政部门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二)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8号)规定,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三)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或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或精神残疾。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0]6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01.06.28【实施日期】2001.06.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六月二十八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是负责本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1.原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职能。
2.原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担的联系街道办事处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取消核准社区服务设施证书、征地超转人员参加商业保险、乡镇自管征地超转人员资格的职能。
2.取消对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建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备案。
3.将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民政事业单位管理、社会福利募捐等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4.将审批福利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交由企业承担。
(三)下放的职能。
将核准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职能,下放给区、县政府。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起草有关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外地社会团体在京办事机构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同胞及在京外国人组建的社会团体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区、县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本市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
2015年北京市公务员 各级机关考试
备注 专业考试 内容为工 商业务知
全日制统 招统分学 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是否组织 计划录用 基层工作 招考人数 学位要求 专业考试 人数与面 经历最低 试人选的 年限 节假日及 硕士研究 取得相应 行政管理 2015年应 1 不限 是 1:3 夜间需要 生 学位 、统计类 届毕业生 在单位值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行政管理 中共党员 需为列入 1 否 1:5 无限制 、社会工 或共青团 国家统一 上 学位 作、法学 员 招生计划 人力资源 本科或硕 取得相应 2015年应 1 不限 否 1:5 管理、行 士研究生 学位 届毕业生 政管理、 行政管理 硕士研究 2015年应 1 硕士 否 1:5 、城市规 不限 生 届毕业生 划与设计 国家统招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行政管理 2015年应 1 不限 否 1:3 、汉语言 统分毕业 上 学位 届毕业生 文学、社 生 国家统招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行政管理 2015年应 1 不限 否 1:3 、汉语言 统分毕业 上 学位 届毕业生 文学、社 生 (1)具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1 行政管理 不限 否 1:3 无限制 有良好的 上 学位 政治素 法学、社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1 否 1:3 无限制 会工作、 不限 上 学位 行政管理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电子信息 1 否 1:3 无限制 工程、法 不限 上 学位 学、社会 全日制普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新闻传播 2015年应 1 不限 否 1:5 学类、行 通高等院 上 学位 届毕业生 政管理、 校毕业。 全日制普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行政管理 1 不限 否 1:3 无限制 通高等院 上 学位 专业 校本科毕 公共事业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2015年应 1 不限 无 否 1:3 管理、行 上 学位 届毕业生 政管理、 本科及以 取得相应 公共事业 1 无 否 1:3 无限制 管理、安 不限 上 学位 全防范工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政治 面貌 其它 条件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京民社发〔2018〕456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京民社发〔2018〕456号各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团党建领导机关,各社会团体:现将《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2018年12月29日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依法自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是本组织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过程。
第三条换届选举应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以下简称理事会)。
理事会可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并授权换届选举委员会,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条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服务。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本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二章换届选举机构第七条理事会应在任期届满6个月前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重大事项。
(二)组织会员入会登记,审查会员资格,商议解除违法违规会员资格,并讨论通过。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
2015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5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uyfR0伴随着APEC蓝,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简章于2014年11月6日发布。
此次共招录3754人,其中面向2015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招录249人,面向2015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共招录90人,面向残疾人招录5人。
考生须于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共计5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12月13日(周六)。
下面为考生深入解读2015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供考生参考。
一、户籍要求细致三种情形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2015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延续了往年的规定,对户籍进行了一定限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户口:1、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报名首日)。
另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为:第一种情况:北京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种情况: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非京生源也可报考。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应届毕业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京人社职介发[2015]8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5.04.22【实施日期】2015.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京人社职介发[2015]8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总工会、工商联,各高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4号)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决定于2015年4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二、活动主题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服务对象(一)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青年失业者以及在2015年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中被确定为服务对象且未实现就业的求职者为重点,同时面向其他各类求职者;(二)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一)主动采集岗位信息。
各区县要主动采集本地区企业用人需求信息,特别是将用人规范的中小微型民营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及时录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并在录入招聘岗位信息时,注意在“专项招聘活动”一栏中勾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服务,为其建立用人需求档案,及时采集空岗信息。
(二)加强活动宣传引导。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和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提前向社会发布活动内容和岗位信息。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派出法庭 法官助理
从事审判 工作
49
北京市昌 52350210 区县及以 平区人民 审判机关 昌平区 2 下机关 法院
派出法庭 法官助理
从事审判 工作
50
北京市昌 52350210 区县及以 平区人民 审判机关 昌平区 3 下机关 法院
执行局
从事审判 法官助理 、执行工 作
51
北京市大 52350220 区县及以 兴区人民 审判机关 大兴区 1 下机关 法院
派出法庭 法官助理
从事审判 工作
69
北京市平 52350260 区县及以 谷区人民 审判机关 平谷区 3 下机关 法院
执行局
从事审判 法官助理 、执行工 作
70
北京市怀 52350270 区县及以 柔区人民 审判机关 怀柔区 1 下机关 法院
派出法庭 法官助理
从事审判 工作
71
北京市怀 52350270 区县及以 柔区人民 审判机关 怀柔区 2 下机关 法院
财务室
财务会计
从事财务 工作
38
北京市石 52350190 区县及以 普通业务 从事审判 景山区人 审判机关 石景山区 法官助理 1 下机关 庭室 工作 民法院
39
北京市石 52350190 区县及以 景山区人 审判机关 石景山区 执行局 2 下机关 民法院
从事审判 法官助理 、执行工 作
40
普通业务 从事审判 法官助理 庭室 工作
21
北京市第 51350130 三中级人 审判机关 市级机关 3 民法院
执行局
从事审判 法官助理 、执行工 作
22
北京市第 51350130 三中级人 审判机关 市级机关 4 民法院
法警队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登记管理【发文字号】京民组发[2015]14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15.05.07【实施日期】2015.05.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民组发〔2015〕144号)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为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北京市民政局于5月13日至6月5日进行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1.对2014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进行首次登记。
2.对2008年和2011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已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再登记。
二、登记条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
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
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
(一)首次登记1.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报送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复印件1份;(3)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二寸彩色照片3张(登记申请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北京户籍无工作单位的社会工作者,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审核盖章)。
(二)再登记1.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3)完成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助理社会工作师72小时,社会工作师90小时;(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人公告
2015年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北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来源:中公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beijing/ 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人公告一、招聘单位及人数(一) 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招聘3人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主要负责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宣传交流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民政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民政系统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二) 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招聘2人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地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主要负责民政事业发展以及民政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事业相关研究课题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辑民政方面的信息和理论动态,为民政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三)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所属10家福利机构,招聘82人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所属的10个福利机构: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北京SOS儿童村、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
(四)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所属9家殡葬机构,招聘11人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所属的9个殡葬机构: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北京市联营公墓管理所、北京市金山陵园、北京市通惠陵园、北京市天慈墓园、北京市朝阳陵园、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北京市八宝山人民公墓、北京市西静园管理处。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4. 社会在职人员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的人员或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1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
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类别 招考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 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 心 信息管理
管理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 35周岁及 及以上学历(取得 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5年北京市进京落户 刘孙萍 65395411 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 以下 相应学位) 条件; 1.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5年北京市进京落户 35周岁及 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及以上学历(取得 条件; 刘孙萍 65395411 以下 相应学位)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并在正式期刊发表过论 文,具有开展课题研究的经验及相关研究成果。 1.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财政学、金融学、劳动经 35周岁及 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5年北京市进京落户 及以上学历(取得 吕立新 65395221 济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及以下 条件; 相应学位)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管理
1Leabharlann 北京市民政局会计事 务管理中心
会计
管理
1
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加强编外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和民非机构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因工作实际需要,管理工作岗位必须使用编外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局党组审核同意。
第五条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聘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聘或选聘工作统一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确定,一般聘期为2年。
聘用合同中可约定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均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
第九条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执行。
第四章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第十条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等委托市人才管理服务局管理。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局下属事业单位全员岗位聘用制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
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奖惩及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工作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同步组织实施。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第五章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第十四条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工龄补贴、学历补贴。
北京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7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7名⼯作⼈员公告根据⼯作需要,北京市民政局所属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拟⾯向社会公开招考7名⼯作⼈员。
具体情况如下:⼀、招考单位1.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
拟招考⼯作⼈员4名。
2.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办涉外、涉华侨和涉港澳台的婚姻、收养的咨询和登记⼯作。
拟招考⼯作⼈员1名。
3.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
拟招考⼯作⼈员2名。
⼆、招考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法此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式。
请报考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的考⽣,于2010年7⽉7⽇⾄9⽇(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朝阳区华严⾥2号院民建⼤厦811室)报名。
联系⼈:赵军梅,联系电话:(010)62059117。
请报考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和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的考⽣于2010年7⽉7⽇⾄9⽇(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北京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2309室(北京市朝阳区⼯体东路20号)报名。
联系⼈:孙⽴国,联系电话(010)65395417。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个⼈简历⼀份;2.⾝份证、户⼝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中级职称证书(报考财务管理职位);4.⼤学英语四级证书(报考涉外婚姻收养登记职位);5.近期⼩⼆⼨彩⾊免冠照⽚2张。
在职⼈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试此次公开招考,采取笔试和⾯试相结合的选拔⽅式。
笔试以⾏政职业能⼒倾向测验和申论为主。
每个招考职位笔试前3名进⼊⾯试,⾯试采取结构化⾯试的⽅式。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选按照笔试和⾯试综合成绩从⾼到低的顺序确定。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进⾏为期⼀周的公⽰。
公⽰期满后办理相关⼿续。
民政部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民政部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法规类别】公务员【发布部门】民政部【发布日期】2015.03.03【实施日期】2015.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民政部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015年3月3日)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民政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时间及方式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按不同职位分别进行。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时间:3月9日(星期一)下午2:00。
地点:民政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3号楼4层新闻发布厅(3417房间)。
(乘车路线:乘2路、82路公交车“东华门站”、60路公交车“锡拉胡同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王府井站”或“天安门东站”、5号线“灯市口站”下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结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民组发[2015]3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1.28
【实施日期】2015.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结果的通知
(京民组发〔2015〕38号)
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各民办社工机构: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14〕87号)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京民组发〔2014〕190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现确定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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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民组发[2015]6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15.02.25【实施日期】2015.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京民组发〔2015〕67号)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5〕48号)要求,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至14日进行,我市将于3月10日至3月25日组织考试报名。
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考试报名工作摆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的突出位置,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1〕147号)和《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京组发〔2012〕5号)以及市民政局党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经验做法,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激励保障措施,积极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进一步普及和发展社会工作。
二、精心筹划安排,加强宣传动员全市民政系统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精心筹划,制定工作方案,设立专门机构,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鼓励民政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力争全员参加报考,普及社会工作,全面推进社会工作融入民政工作。
各单位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广泛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内部局域网络、转发文件、印发简报等方式对教育、公安、司法、。
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公务员政审频道讯: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一、参加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一式两份):1.报名表、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人事档案关系在京证明原件(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条件,请考生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7.2015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二、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到北京市民政局机关(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办公楼903室参加资格复审。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职位联系人:孙妍萍联系电话:65395581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职位联系人:郑巍巍联系电话:62020011转3518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职位联系人:李媛冬联系电话:65396083北京市老龄协会职位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65395461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职位联系人:原晓丽联系电话:65395277北京市军供站职位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83739609三、注意事项1. 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的面试资格。
2.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 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015年民政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2015 年民政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单位职位编号专业要求学历要求需求人数U-r [亠冈位生源机关服务中001 法律本科 1 办公室综合管理京内心002 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 1 办公室综合管理京内003 电路与系统硕士研究生 1 假肢矫形康复系教师京内004 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1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师京内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005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1 管理京内《社会福利》编辑部编北京社会管006 政治学理论博士研究生1辑京内理职业学院007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硕士研究生 1 假肢矫形康复系教师京外008 护理学硕士研究生 1 老年福祉学院教师京外009 园林学硕士研究生 1 殡仪系教师京外010 机械电子工程博士研究生 1 假肢矫形康复系教师京外中国社会报011 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1 网络部系统管理京内社012 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1 网络部数据分析京外中国福利彩013 市场营销硕士研究生 1 战略发展部营销策划京内票发行管理中心014 计算机科学与技硕士研究生 1 技术管理部游戏设计京外术备注单位职位编号专业要求学历要求需求人数岗位生源备注俄语、法语、西班地名译与研究室地名地名研究所国家减灾中信息中心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牙语地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管理英语翻译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数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网络工程康复治疗学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京外译写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室地名硕士研究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本科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京外文化研究技术装备部技术装备与系统运行维护办公室(党办)综合管国际合作部翻译技术装备部技术装备与系统运行维护国际合作部翻译宣传教育中心编辑数据中心灾情分析卫星遥感部遥感产品分析视频会议与基础应用部网络管理附属康复医院康复医学科科研管理部辅具研发辅具与专用设备研究部辅具研发辅具与专用设备研究部辅具机械结构研发京内京内京内京外京外京外京外京外京内京内京内京内京内英语口译方向英语口译方向单位档案资料馆一零一研究职位编号专业要求学历要求需求人数岗位生源备注030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硕士研究生 1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部化学测试京内031 财务会计硕士研究生 1 财务部会计京内032 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1 综合部党务综合京内033影像医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 1附属康复医院影像中心临床医生京内034 内科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 2附属康复医院综合内科临床医生京内035 外科学硕士研究生 1附属康复医院外科临床医生京内骨外科方向036影像医学/临床医学本科 1附属康复医院影像中心临床医生京外037 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研究生 1辅具与专用设备研究部辅具研发京外03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硕士研究生 1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部电气安全检测京外039 眼科学硕士研究生 1附属康复医院眼科临床医生京外040 外科学硕士研究生 1附属康复医院外科临床医生京外骨外科方向041 外科学硕士研究生1附属康复医院外科临床医生京外神经外科方向042 妇科硕士研究生 1附属康复医院妇科临床医生京外043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1声像档案室声像档案管理京外电视编辑方向044 考古与博物馆学硕士研究生1政策与文化研究室科研岗京内单位职位编号专业要求学历要求需求人数岗位生源备注基础理论研究室科研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中国老年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045046047048049050051生物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U-r岗京外会计学本科综合部会计京内计算机科学与技硕士研究生信息核对部信息系统京外新闻学新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新闻学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注: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5.02.04•【字号】•【施行日期】2015.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为确有困难的基金会免费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较低价格提供审计服务”的精神。
北京市民政局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25日对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项目向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招募。
经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和公示,确定30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机构。
附件: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机构名单北京市民政局2015年2月4日附件北京市基金会公益审计机构名单1、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3、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4、北京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5、北京慧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6、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8、北京中润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9、中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0、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2、北京紫恒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北京中之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4、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5、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6、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7、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8、北京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9、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北京源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3、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6、北京建宏信会计师事务所27、北京可喜必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8、北京匡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9、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30、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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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北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来源:中公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beijing/ 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 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主要负责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宣传交流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民政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民政系统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二) 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招聘2人
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地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主要负责民政事业发展以及民政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事业相关研究课题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辑民政方面的信息和理论动态,为民政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三)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所属10家福利机构,招聘82人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所属的10个福利机构: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北京SOS儿童村、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
(四)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所属9家殡葬机构,招聘11人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所属的9个殡葬机构: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北京市联营公墓管理所、北京市金山陵园、北京市通惠陵园、北京市天慈墓园、北京市朝阳陵园、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北京市八宝山人民公墓、北京市西静园管理处。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4. 社会在职人员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的人员或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5.招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详见《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附件1),年龄截止日期2015年6月1日;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附件1)。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1日至12日(共2天,每天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请根据自己所报的岗位,查看对应的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三)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审查当天,因各单位均在现场资格审查,不在单位,有问题请提前咨询。
(四)报名携带材料
1.请填写电子版《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自行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3.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测评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有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民政局政务网站——北京民政信息网()。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公示7天。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将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
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局组织人事处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