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
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严肃党纪国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促进单
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条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强化监督
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地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纪检监察工作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组织
纪律和群众纪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应当
根据单位规模、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纪检监察机构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纪检监察权,不受其他部
门和人员的干涉。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熟悉纪
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纪检监察职责
第八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查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举报控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
(四)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纪委监察局保密制度
纪委监察局保密制度
纪委监察局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更好地履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细则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纪律,并同泄漏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及文件收发人员组成。
第四条每月集体学习有关保密法规、制度一次。完成保密刊物的征订任务。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保密工作活动。
第五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文件、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六条认真做好保密文件的管理工作。各室在文件材料的撰写、收发、传阅、阅读、承办、保管、清退、归档、借阅、移交和销毁都必须按规定严格遵守执行。
第七条绝密级的文件、电报、资料应按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有上级机关规定的范围进行阅读。对绝密级的文件、电报、资料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建立起的一套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人员行为的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人员选拔任用制度:确保纪检监察人员的选拔任用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注重选拔真才实学、无私无畏的人员担任纪检监察职务。
2. 工作纪律制度:规范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行为,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纪检监察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不违法乱纪。
3. 备案审查制度: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备案审查,确保纪检监察人员个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道德品质,防止不适任人员或者存在瑕疵的人员担任纪检监察职务。
4. 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激励和奖励,同时也对违法违纪的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
5. 保密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规定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党内秘密和个人隐私。
6. 追责问责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及时严肃的追责问责,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效果。
7. 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其能够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
总之,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
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密级材料,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材料;不携带密级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密级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密级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单位各类文件统一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和保管,一律由综合室负责.
3.凡属秘级文件、材料要单独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三天内处理完毕.领导阅办完毕,及时退回综合室.收、退秘密文件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5.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综合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6.查阅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7.翻印、复印文件、资料必须报纪委书记的批准,且翻印、复印件和原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8.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秘密文件、资料.
9.工作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需要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由综合室进行销毁或送保密单位统一处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有2人同时在场,并履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10.凡起草、打印密级文件过程中剩下的草稿和废纸,要及时清理、烧毁,不留字迹.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为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纪检监察工作机构的设置
1. 国有企业应当设立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2.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设立监察、审查、调查等职能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
1. 监督企业领导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 监督企业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3. 监督企业员工行为,打击行贿、受贿、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
4. 审查企业重大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5. 调查企业内部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
1. 接报后,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2. 调查过程中,应当保护举报人和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
3. 调查结果应当及时向企业领导层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纪检监察工作的问责制度
1.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未能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对于举报人的不实举报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
1.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当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向企业领导层和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和监督建议。
3.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应当及时整改和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主管全国监察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加强办案中的保密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因工作需要接触案情的人员。第三条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保密要求按照《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对案件或问题初核时,不准向被调查人暴露意图。
第五条《立案呈批报告》、《初步核实报告》等有关案件材料,应指定专人登记、管理。
第六条制定案件调查计划要同时制定保密措施,调查大案要案要有具体保密方案。
第七条拟采取的调查手段、措施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准向被调查人泄露;严禁泄露当事人提供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八条外出调查一般不准携带案卷,如确需携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到:两人专管,卷不离人,严防丢失;上下车、船、飞机时,要及时检查,相互提示。
第九条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不准携带案卷和调查材料探亲访友、游览、购物等。
第十条汇报案情及有关情况时,应使用加密传真,不得使用平信、明码电报和电话。传递办案材料,应通过机要部门。
第十一条出境调查携带案件材料,应当按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执行。
纪检监察保密规章制度
纪检监察保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确保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执纪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纪执法、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等工作中的信息秘密管理。
第三条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机关的重要职责,所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做到守口如瓶,杜绝泄密现象。
第四条所有有关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执纪审查工作的信息,必须按照国家的秘密级别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严格保密。
第五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保密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保密管理人员,定期组织保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内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机关内部安全可控。
第七条对发生泄密事件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的机关,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八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输、存储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的全面、安全、及时。
第九条保密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各级机关对信息的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标记和存档,确保机关内部信息的有序管理。
第十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当慎重处理和使用涉密信息,不得私自留存、转发和外传。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需要,使用经过授权的信息系统或者专用通讯设备,禁止使用不安全的通讯工具传播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涉及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应按规定归档管理,确保准确、全面、合规。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5篇)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促进纪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话,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监督、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水平,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纪检监察事务。本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经营监督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一、本单位纪检监察组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部门党____、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基层党____、党员和领导干部违____纪、政纪行为
____。
(四)调查处理党____和党员、干部违____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公司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八)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九)承办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范围和内容。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决定、命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决策的实施情况和党风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021年纪检监察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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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保密制度
1、对涉密人员涉密资格进行保密审查。必须对涉密人员的政治可靠性进行审查,严禁政治有污点和政治不合格人员从事涉密工作,涉密人员的上岗、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和教育程序,并及时向区保密委申报,对在岗涉密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每年底进行一次政审考核,并着重对重点涉密人员进行考评。
2、对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的定密准确性进行保密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
3、对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进行审查。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包括对草拟涉密文稿和涉密文件印制、传递、登记、批办、传阅、借阅、复印、销毁、移交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以及计算机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保密审查工作必须全面彻底深入定期进行,
4、对对外提供资料进行保密审查。本委保密领导小组为本委的保密审稿机构,组长为审稿负责人,负责对外提供资料(包括公开出版、报导的信息)的保密审查。
5、对计算机管理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中央“五个禁止”规定,即: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一是要对涉密计算机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否得力实行审查。要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涉密计算机管理五条要求》,加强保密技术检查,及时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堵塞泄密漏洞。二是要对上网(互联网)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计算机保密管理要则》进行审查,真正做到定期审查、预防在先、不遗不漏。
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
一、纪检监察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保密法》,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履行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二、文件保密
1.接收保密文件要履行接收手续,核对文件的编号、级别、页码、份数等,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恰当的呈送处理。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拟定保密文件在酝酿、讨论、起草、修改、定稿过程中,要严守保密规定,做到内容不外传,草稿不乱放,并确定发送范围及印制份数。
3.文印保密文件应在本室印制,要严格控制份数,不得多印,密级文件印制后,其草稿、重要修改及印制清样必须像正式文件一样妥善保管。
4.密级文件严禁外出携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做到卷不离身,并采取安全措施,文件保管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平时使用的文件,用后入柜加锁。密级文件办完后及时清退,严防丢失。
三、办案保密
1.对查办案件的批示、检举揭发材料、案件调查、分析报告、审理结果报告等材料,要严格保密,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
2.办案人员对与自己无关的案件要做到不问、不看、不外传。
3.自己查办的案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案件内容。
4.不携带案件材料到公共场所或在办公室外阅办。
5.不在公共场所或没有保密装置的电话里谈论案件情况。
6.对案件的通报,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个人在宣传报道中不经批准随意涉及案情。
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制度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发展,信息的流通和获取变得更加容易,纪检监察机关的保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制定更加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确保机关内部的信息安全。
保密意识培养
保密意识是保密工作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机关干部的
保密教育。首先,要制定保密教育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干部的保密培训,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工作流程、信息安全知识等方面。其次,要通过内部刊物、公告栏、海报等方式宣传保密工作。同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亲自带头强化保密管理,确保整个机关都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管理制度
在保密意识培养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还需制定更加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绝密、秘密、机密信息的分类和管控
机关内部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照“绝密、秘密、机密”等级进行分类,并定期进行
评估和调整,确保信息不会超出其对应的级别。机关应设立保密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和批准机关内部的重要文件和资料的保密等级,确保高级别信息的处理和保密。
2.保密工作流程
纪检监察机关应制定保密工作流程,明确保密工作的职责和流程。具体措施应
包括:领导干部应主持和监督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流程应遵循授权、备案和审批等程序;戒严保卫部门应负责机关安全和保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和备份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3.保密设备和技术
纪检监察机关应配备一套完备的保密设备和技术,包括保密通信设备、保密存
储设备、保密复印和打印设备等,确保机关内部的信息安全。同时,还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纪委监察室工作制度
纪委监察室工作制度
是指纪委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旨在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公正、严谨和高效。
1. 分工明确:纪委监察室应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好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决策程序:制定明确的决策程序,包括会议召开、决策讨论、审批流程等,确保大事小事都能有科学合理的决策过程。
3. 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流转,各个环节之间互通有无,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合作能力。
4. 严格保密: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事项和保密责任,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密性。
5. 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各项审批工作按程序进行,审批结果公正、合法、本位。
6. 综合反馈:建立与派驻机构、监察对象和举报人的信息反馈机制,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综合反馈。
7. 违纪惩处:建立严格的违纪惩处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8. 领导指导:建立健全领导指导机制,确保纪委监察室工作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目标和方向保持一致,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9. 绩效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10. 培训和提升:加强对纪委监察室干部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能够胜任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保密报告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加强纪检监察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涉密人员,涉及单位内部所有纪检监察工作及保密事项。
三、保密责任
(一)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三)涉密人员对所掌握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保密报告内容
(一)保密事项报告: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泄密事件报告:发现泄密事件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线索,应立即报告。
(三)保密工作自查报告:每年年底,各部门、涉密人员应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五、保密报告程序
(一)保密事项报告:涉密人员发现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二)泄密事件报告:发现泄密事件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线索,涉密人员应立即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保密工作自查报告:各部门、涉密人员按照保密工作自查要求,定期向上级报告保密工作自查情况。
六、保密报告要求
(一)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
(二)报告时限:保密事项报告应立即报告;泄密事件报告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
报告;保密工作自查报告应在每年年底前完成。
七、保密报告处理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收到的保密报告进行审核,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采取保密措施。
纪检信访保密制度
纪检信访保密制度
纪检信访保密制度
1、纪检监察机关应设立检举、控告接待室,接受当面检举、控告应单独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检查、控告信函的收发、拆阅、登记,当面或电话检举,控告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泄密或遗失检举、控告材料。
3、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控告单位和被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
4、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5、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出示的,须经本委主管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内容。
6、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
7、未经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
从化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密制度2015-12-15 8:44 | #2楼
一、群众来信由专人负责收拆,不得丢失和泄露。
二、接待群众来访应在不暴露来访者条件下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两批来访不得在同一室接待。
三、处理信访严格按信访处理程序进行,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至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
四、信访材料、信访登记簿和微机中信访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查看。不得在外随意谈论信访情况。
五、信访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复印。
六、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要注意保护举报人,不经本人
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和单位。
纪检监察办案保密制度
纪检监察办案保密制度
第⼀条 为了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加强办案中的保密⼯作,保证纪检监察⼯作的顺利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 本规定适⽤于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员和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因⼯作需要接触案情的⼈员。第三条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保密要求按照《保护检举、控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对案件或问题初核时,不准向被调查⼈暴露意图。
第五条 《⽴案呈批报告》、《初步核实报告》等有关案件材料,应指定专⼈登记、管理。
第六条 制定案件调查计划要同时制定保密措施,调查⼤案要案要有具体保密⽅案。
第七条 拟采取的调查⼿段、措施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准向被调查⼈泄露;严禁泄露当事⼈提供的物证、书证、证⼈证⾔等证据。
第⼋条 外出调查⼀般不准携带案卷,如确需携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到:两⼈专管,卷不离⼈,严防丢失;上下车、船、飞机时,要及时检查,相互提⽰。
第九条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不准携带案卷和调查材料探亲访友、游览、购物等。
第⼗条 汇报案情及有关情况时,应使⽤加密传真,不得使⽤平信、明码电报和电话。传递办案材料,应通过机要部门。
第⼗⼀条 出境调查携带案件材料,应当按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邮寄或⾮法携运国家秘密⽂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执⾏。
第⼗⼆条 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要严格登记和履⾏交接⼿续。
第⼗三条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案卷材料由承办⼈负责保管,审理结束后,按规定移送。
纪检部部门规章制度
纪检部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洁治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约束力,规范党内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纪检部职责
纪检部是党内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组成
纪检部设主任、副主任和纪检干部若干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科室和岗位。
第四条职责分工
1. 纪检部主任负责全面领导纪检部工作,组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分工管理纪检部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纪检干部开展工作;
3. 纪检干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的调查核实、检查巡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
1.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 着眼全局,把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
3.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纪律规矩的执行和维护组织纯洁性;
4. 依法独立运作,坚持监督执纪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工作职责
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监督执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安排;
2. 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思想教育培训,增强纪检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纪律性;
3. 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
4. 组织开展纪律检查和巡视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5. 配合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和处分工作,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6. 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监督台账,及时记录和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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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密级材料,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材料;不携带密级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密级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密级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单位各类文件统一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和保管,一律由综合室负责。
3.凡属秘级文件、材料要单独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三天内处理完毕。领导阅办完毕,及时退回综合室。收、退秘密文件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5.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综合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6.查阅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7.翻印、复印文件、资料必须报纪委书记的批准,且翻印、复印件和原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8.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秘密文件、资料。
9.工作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需要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由综合室进行销毁或送保密单位统一处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有2人同时在场,并履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10.凡起草、打印密级文件过程中剩下的草稿和废纸,要及时清理、烧毁,不留字迹。
11.加强会议保密管理。凡会议、班子会议研究未行成决策和规定的会议讨论内容,不得向其他人员泄漏,造成后果的追究责任。
12.加强微机管理。涉密文件打印后,要及时存放到其它介质上,并采取加密措施,存放到安全地点。临时存放在微机硬盘中,要采取稳妥的加密措施,防止其他人调阅。禁止在能进入互联网的微机中存放涉密文件、资料。、
13.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密、泄密和损失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