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异地施工所得税及营业税管理

合集下载

异地工程施工怎么交税

异地工程施工怎么交税

异地工程施工怎么交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企业需要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

在进行工程施工的同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那么,异地工程施工如何交税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异地工程施工的税务处理方法。

一、异地工程施工的税务登记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首先要进行税务登记。

企业应当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企业获得税务登记证,即可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并缴纳税费。

二、异地工程施工的税收缴纳1. 增值税:异地工程施工涉及的增值税,企业可以选择在施工地缴纳。

企业应当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金额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并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较为特殊,需要在企业注册地和施工地两个地方缴纳。

企业在施工地取得的收入,应当在注册地和施工地分别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异地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应当按月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4. 营业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异地工程施工不涉及营业税,只涉及增值税。

三、异地工程施工的税务申报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需要定期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

企业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时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四、异地工程施工的税收筹划为了降低税收成本,企业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税率较低的地区进行工程施工,以降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此外,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优惠税率等,降低税收成本。

总之,异地工程施工的税务处理相对复杂,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申报和缴纳税费。

同时,企业可以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

在异地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应当密切关注税法变化,确保合规经营。

外地工程施工如何纳税

外地工程施工如何纳税

外地工程施工如何纳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走出去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过程中,外地工程施工如何纳税成为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外地工程施工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缴纳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税务登记1.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地施工企业在施工地开展经营活动前,需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登记时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副本、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外地施工企业需在省税务网上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填写报告时需选择正确的计税方式,如合同有效期一般选择半年。

报告提交后,等待对应的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打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一般需打印三份,公司保存一份,施工地缴纳税款一份,工程完工后核销一份。

二、纳税申报1. 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外地施工企业需按工程进度开票,收取工程款。

在收取工程款时,需填写预缴增值税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预缴增值税表中的销售额应按照含税价格填写。

2. 企业所得税申报外地施工企业在外地施工所得的收入需按季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企业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副本、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三、税收缴纳1. 增值税预缴税款缴纳外地施工企业将预缴增值税表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带到施工地,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需携带银行卡进行缴纳,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出具税收完税凭证。

2. 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地施工企业在每个季度结束后,需按照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同样需携带银行卡进行缴纳,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出具税收完税凭证。

总之,外地工程施工企业需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缴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还需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同时,企业可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税收筹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外地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应积极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收问题的顺利解决。

【会计实操经验】异地施工工商和税务要办哪些手续

【会计实操经验】异地施工工商和税务要办哪些手续

【会计实操经验】异地施工工商和税务要办哪些手续
【问】总公司在北京,我们有一个建筑工地在江苏。

那么工商与税务在办哪些手续,怎么交税?
【解答】主要有工商和税务两个方面的要求:
1、税务要求: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你单位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关外出经营合同等资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所)申请填写,并填写《纳税人填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申请表》,经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审核后转送有关部门审批。

2、工商要求
企业法人异地施工要进行备案登记,具体备案手续由地方工商局确定。

一般工商部门要求企业法人异地施工备案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中标合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公章等进行原件审查。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
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

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工程施工企业异地缴税吗

工程施工企业异地缴税吗

一、异地缴税的原因1. 业务拓展: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施工企业为了拓展业务,往往需要在异地承接工程项目。

异地施工使得企业在异地产生收入,因此需要按照规定在异地缴税。

2. 税收政策:我国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跨地区经营,异地缴税成为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重要途径。

税收政策的变化,使得企业在异地缴税成为可能。

3. 税收筹划: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工程施工企业可能会选择在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地区开展业务,从而实现税收筹划。

二、异地缴税的税种1. 增值税:工程施工企业异地施工,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

3. 企业所得税:建安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4. 个人所得税: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 环保税:建筑企业需按照建筑面积(施工面积)和适用系数计算建筑扬尘环保税,向施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6. 印花税:建设工程合同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三征收。

三、异地缴税的会计处理1. 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2. 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3. 预缴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预缴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4. 预缴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预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5. 预缴环保税:借:应交税费—预缴环保税贷:银行存款6. 预缴印花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预缴印花税总之,工程施工企业在异地施工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如何纳税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如何纳税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如何纳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需要进行异地施工,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然而,建筑企业在进行异地施工时,需要面对诸多的税收问题。

税收在我国的经济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合理的纳税规划,建筑企业可以合法减少税负,提高盈利空间。

下面将就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中如何纳税进行探讨。

首先,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是跨区域征税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主体。

对于跨区域施工的企业,根据合同与城市发展政策可以选择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者代表处,在税务登记时需要填写资料,并具备相关证件及资料备案。

其次,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是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完成工程的金额来计算增值税,一般是按照工程的招标合同、施工合同或者决算书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施工企业需要了解当地的增值税税率和政策,按照规定时间及时进行申报缴纳。

此外,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关注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异地施工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定的计税周期和税率进行缴纳。

针对异地施工企业,还需要注意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纳税事宜的顺利进行。

另外,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关注的是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他相关税收。

根据不同地区和业务性质的不同,企业需要关注并了解当地政策和法规,在合规的前提下缴纳相关税费。

建议企业与专业的会计公司或税务咨询机构合作,确保完善的纳税管理。

最后,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关注的是税务风险的防控。

建筑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对纳税事项的监督和查证,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遵守税法,及时缴纳税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工程施工需在哪交税

工程施工需在哪交税

工程施工需在哪交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工程施工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了解如何在正确的地方交税是至关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工程施工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如何缴税,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建筑施工企业怎么交税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施工时,应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交税。

根据该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具体来说,建筑企业提供建筑劳务时,应在所承包的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此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如果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注意事项1. 及时同工程所在地税务局沟通,保持联系。

了解当地的税务政策和要求,确保合规交税。

2. 准备好相关税务报表和资料。

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

3. 注意税收优惠政策。

了解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

4. 合理避税。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降低税负。

5. 及时申报纳税。

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申报并缴纳税款,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等问题。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交税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企业需要了解当地的税务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注意合规经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跨省工程施工怎样交税

跨省工程施工怎样交税

跨省工程施工怎样交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跨省工程施工现象日益常见。

对于跨省工程施工的税收问题,国家税务部门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跨省工程施工如何交税。

一、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地区经营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跨省工程施工的企业应按照以下税收政策执行:1. 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3%。

企业需在异地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2. 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跨省工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实际经营地点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对于跨省工程施工中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支付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

二、交税流程1. 税务登记: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企业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必备证件。

2. 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3. 税收申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申报。

申报时,需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按照实际经营地点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缴纳税款:企业根据税收申报的结果,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税务窗口缴纳等方式进行。

5. 税务注销:工程结束后,企业应向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三、注意事项1. 企业在跨省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申报和缴纳的合规性。

2. 企业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降低税收风险。

3. 企业在缴纳税款时,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避免欠税、逃税等行为。

4. 企业要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务资料,防止丢失。

总之,跨省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规定,进行税务登记、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要注意税收风险的防范,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一好多会计问,异地施工的工程,若是不预缴增值税,是否存在风险?如何处罚?答复:需要预缴增值税。

参考: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二好多会计问,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答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1、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

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2、总机构预缴税款: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在机构所在地预缴。

问题三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工程额低于30万元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答复:不需要。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和第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工程施工缴税所在地

工程施工缴税所在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

那么,工程施工缴税所在地如何确定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程施工缴税所在地的一般规定1. 跨地区施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 在施工所在地缴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其施工所在地即为纳税所在地。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程施工缴税所在地1. 施工地点变更:如施工地点发生变更,纳税人应向原施工地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手续,并向新施工地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手续。

2. 项目分阶段施工:对于项目分阶段施工的情况,纳税人应在每个施工阶段结束后,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 跨境工程:对于境外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境外缴纳税款。

三、工程施工缴税的相关政策1. 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具体税率根据项目类型和纳税人身份而定。

2. 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工程施工缴税所在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需要在当地缴纳哪些税费

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需要在当地缴纳哪些税费

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需要在当地缴纳哪些税费?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大行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离不开建筑行业的支撑。

在税收方面,建筑业的管理有些情况又相对复杂和富有争议,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需要在当地缴纳哪些税费?01增值税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原则上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不区分项目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需要注意的是实务中也有个别省市有自己要求,比如福建省规定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只能抵减同一建筑项目的应纳税款,不能抵减其他建筑项目的应预缴税款或应纳税款,也不能抵减其他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

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增值税清算时,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或欠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申请退还。

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

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

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工程施工企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这就涉及到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问题。

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是指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管理。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流程1.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企业在注册地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性。

2. 到达经营地后进行税务报验登记:企业在到达经营地后,应及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报验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3. 进行税务申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申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4. 税务核查: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核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管理。

二、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注意事项1. 及时报验登记:企业在到达经营地后,应尽快进行税务报验登记,避免因延迟报验导致的不必要的税务纠纷。

2. 遵守税务规定: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时,应严格遵守税务规定,确保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保存相关资料:企业应妥善保存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 关注优惠政策:企业应关注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三、工程施工异地施工税务报验的优惠政策1. 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工程施工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简化增值税申报和缴纳流程。

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工程施工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降低企业税负。

3.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可能会出台一些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工程施工企业在异地施工时,可以关注并申请享受相关政策。

外出工程施工税收

外出工程施工税收

外出工程施工税收问题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外出工程施工已成为建筑行业的一种常见现象。

然而,外出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却一直困扰着许多企业。

本文将从外出工程施工的税收政策、税收缴纳、税收筹划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外出工程施工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以下政策缴纳各项税费:1. 营业税: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税率一般为3%。

2. 增值税: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企业资质和工程性质有所不同。

3. 城建税: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城建税,税率一般为7%。

4. 教育费附加: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教育费附加,税率一般为3%。

5. 地方教育费附加: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一般为2%。

6. 企业所得税: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企业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二、外出工程施工税收缴纳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按照上述税率缴纳各项税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面临诸多困难,如开具发票困难、税款缴纳不及时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沟通,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确保合规缴纳税款。

2. 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避免因发票问题导致的税收缴纳延误。

3. 加强税收筹划,合理分配企业资源,降低税收成本。

三、外出工程施工税收筹划外出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1. 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工程所在地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优惠税率等。

2. 合理分配利润:在企业内部合理分配利润,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3. 优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从而降低税收负担。

4. 注意税收风险:在税收筹划过程中,注意规避税收风险,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外地工程施工缴税

外地工程施工缴税

外地工程施工缴税是指在非机构所在地进行工程施工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外地工程施工缴税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下面将对外地工程施工缴税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析。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外地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货物销售、服务提供等行为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纳。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施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应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施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外地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等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工程施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施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营业税申报和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也需要进行营业税申报,并将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提供给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一种附加税。

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时,需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总之,外地工程施工缴税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充分了解税法规定,合理安排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

同时,企业应积极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企业一定要知道!异地施工这些涉税业务如何处理

建筑企业一定要知道!异地施工这些涉税业务如何处理

【干货】建筑企业一定要知道!异地施工这些涉税业务如何处理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具体操作如下:一、《外管证》相关规定税总发【2016】106号: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1、办理外管证要提供哪些资料?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2、外管证在生产经营地怎么报验?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3、外管证的有效期是多长?《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4、外管证怎么核销?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

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二、预缴税款相关的规定建筑企业在异地预缴建筑服务增值税的时点,是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以下列时点孰先来确定:a、收到预收款时;b、建筑服务发生过程收到款项时,没有收到款项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合同也没有约定付款时间的,为服务完成的时点;c、开具发票的时点;1、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的情况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的,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在项目所在地按2%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4.19•【文号】国税函[2010]156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本篇法规的第七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自2023年2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外地工程施工缴什么税

外地工程施工缴什么税

外地工程施工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

具体缴纳的税种和税率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以一般情况为例进行介绍。

1. 增值税外地工程施工属于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营改增政策,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一般为9%。

在提供建筑服务过程中,纳税人可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由税务机关代开。

2. 附加税费外地工程施工需要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具体税率由当地政府确定。

一般情况下,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营业税的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的2%。

3. 企业所得税外地工程施工企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但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资源税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收购建筑用未税砂、石等应税矿产品,需按照规定扣缴资源税。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不同资源品种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资源税的税率为0.5元/吨。

5. 环境保护税部分地区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地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的税率根据施工地政府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环境保护税的税率为工程造价的0.2%至1%之间。

6. 其他税费外地工程施工还可能涉及其他税费,如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具体税率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外地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地缴纳税费时,需先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缴相应的税款。

同时,企业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确保合规经营。

此外,各地征收税率会有一定差别,企业在施工前应当详细了解当地税收政策,做好税费预算,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还可以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合理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的税费处理(二)异地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的税费处理(二)异地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的税费处理(二)异地
既然要谈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的税费处理,那么首先我们要搞明白不同税种对“异地”是怎么界定的,这是研究该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首先我们看看增值税上对“异地”是怎么规定的。

按《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其所称的“异地”是跨县(市、区)。

即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都属于增值税上的“异地”。

比如,礼泉县的纳税人在旬邑县施工,虽都同属于咸阳市,但在增值税上却算“异地”施工。

在短短的一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该公告对“异地”又作出了新的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换句话说,按该公告规定,在一个地级市内,跨区、县施工的不属于“异地”。

比如,礼泉县的纳税人在旬邑县施工,则不属于增值税上的“异地”施工,但如果咸阳市的纳税人在西安施工,虽都隶属陕西省,但却属于增值税上的“异地”。

其次,我们再看看企业所得税上的“异地”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该文件开宗明义指出跨地区是
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举个简单的例子,西安的企业在咸阳施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上的“异地”,但西安的企业若在洛阳施工,则属于企业所得税上的“异地”。

Hello,伙伴们。

工程施工异地项目如何纳税

工程施工异地项目如何纳税

工程施工异地项目如何纳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快,工程施工异地项目越来越多。

异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纳税问题成为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工程施工异地项目如何纳税。

一、纳税主体确定工程施工异地项目的纳税主体一般为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照项目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此外,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还需配备相应的税务人员,以确保税务事务的顺利进行。

二、纳税地点确定工程施工异地项目的纳税地点一般为项目所在地。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按照项目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纳税时,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三、税收政策适用工程施工异地项目应遵循项目所在地的税收政策。

施工企业应了解并掌握项目所在地的税收政策,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率、优惠政策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按照项目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税款,确保项目合规经营。

四、税款缴纳方式工程施工异地项目的税款缴纳方式一般为按期申报、按期缴纳。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内,按时提交税务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税款时,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缴纳方式,如银行转账、现场缴纳等。

五、税务风险防范工程施工异地项目在纳税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加强税务风险防范。

首先,施工企业应确保项目合规经营,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税务处罚。

其次,施工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确保税务申报、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最后,施工企业应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确保项目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工程施工异地项目纳税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施工企业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税收政策,严格按照税收政策缴纳税款,同时加强税务风险防范,确保项目合规经营。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施工企业还需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税金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税金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涉及到的税金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旺盛,工程施工企业外出经营已成为常态。

然而,外出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金问题较为复杂,给企业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从外出经营税金的缴纳、申报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外出经营税金的缴纳1. 建筑业外出经营税金(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时,应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营业税。

税率为3%,营业税税基为建筑施工收入的营业额。

(2)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增值税改革,建筑业纳入增值税试点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时,应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税率为9%,增值税税基为建筑施工收入的销售额。

(3)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这些税费的缴纳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2. 销售货物外出经营税金(1)增值税:销售货物外出经营的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税率为13%(普通货物)或9%(高新技术产品等优惠税率货物)。

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物的销售额。

(2)附加税费:销售货物外出经营的企业,还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这些税费的缴纳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二、外出经营税金的申报1. 建筑业外出经营税金申报建筑业外出经营的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申报。

企业需按照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税务申报表、财务报表、合同协议等资料。

2. 销售货物外出经营税金申报销售货物外出经营的企业也应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申报。

企业需按照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税务申报表、财务报表、销售合同等资料。

三、外出经营税金的管理建议1. 企业应充分了解外出经营所在地税务政策,确保合规经营。

2. 企业应加强外出经营税金的核算和管理,确保税金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企业可寻求专业税务顾问,降低外出经营税金风险。

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

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

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承包时,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在取得工程款收入前,需要向施工地税务机关预缴的税款。

本文将从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的税种、预缴比例、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的税种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税种:1.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下,预征率为3%。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在施工地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为施工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

3. 教育费附加:根据《教育费附加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在施工地预缴教育费附加。

税率为施工地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4. 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地方教育附加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在施工地预缴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为施工地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

二、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比例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比例根据不同税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具体预缴比例如下:1.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下,预征率为3%。

2.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施工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

3.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施工地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4.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施工地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

三、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的会计处理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的会计处理如下:1. 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将预交增值税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四、总结外地工程施工税款预缴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进行工程承包时必须遵守的国家税收政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所得税及营业税管理
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综合了《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以及《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文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地对建筑行业的实际征管状况,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一般由总机构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直接以总机构的名义组织施工。

施工企业凭有效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
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对于一些手续不齐全的挂靠单位,若没有按税法规定的时间、程序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及开具的证明超过税法规定的有效期限的,或者没有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工程项目所得税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就地征收。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具体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应在项目所在地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例外的情形为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若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第三十九条规
定,居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市(区、县)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场所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参照本办法联合制定。

根据这一规定,各省均作出相关管理规定。

如浙江省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9]52号)规定,对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判定标准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总机构直接设立的项目公司、工程部等),若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一)分支机构未在施工地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
(二)分支机构持有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三)由总机构出具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该分支机构在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纳入总机构统一核算和管理的证明。

对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如二级分支机构设立的项目公司、工程部等),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并提供由总机构出具并经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该分支机构在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纳入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和管理的证明后,该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异地施工管理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
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据此对于未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采用由机构所在地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工程款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若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则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

营业税纳税地点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异地施工,无论总、分支机构还是跨地区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其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是一致的,均应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等税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