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培训讲义(PPT 49张)
三、行政许可的种类
(一)安全事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 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 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 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特许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 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 的事项;
申请 → 受理 → 审查 → 决定(发证 )
一、申请程序
(一)对申请人的规定
1、申请人应当依法提出申请。 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 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 许可申请的除外。 3、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4、申请人申请许可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 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 容的真实性负责。(数量要齐全、形式要完备、 内容要真实)
法定登记机关:国家工商总局 授权登记:省工商局、各市级工商局 委托登记:恩施州工商局
(四)广告管理类 14、广告经营资格登记 15、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登记 16、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及设立分支机构审 批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指行政许可的实 施机关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到作出准予、拒 绝、中止、收回、撤销行政许可等决定的步 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
《行政许可法》
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PPT课件
• (2)由上级许可机关决定的许可事项, 下级许可机关要依法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审查补证后依法移送上级机关决定,以减 少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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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及时、效率原则。
• 及时、效率原则,指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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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讲义
典藏P一PT 、行政许可的概念、立法背景 及立法目的。
•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性质、功能 • 1、概念: •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
请,经依法审查,批准从事特殊活动的行为。 其有以下特征: • (1)行政许可依申请而为,以申请为起始。 • (2)行政许可是行政监管行为。 • (3)行政许可是准许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 的行为,使其获得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资格。 • (4)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内部的人事、 财务、请假等,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第3条 第2款)。
•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 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 (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 等的开发和利用,医疗卫生、教育 交通资源的配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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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 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具备 特定条件、技能、资质、资格、信 誉的事项。(如各种职业资格和技 术、技能等级的取得等)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一、制定行政许可法的原因
(一)宏观原因:
1、市场化过程中国家权力的边界逐步萎缩。
2、法治化过程中政府行为日益受到规则限制。
3、现代化过程中权力意识、权利主张盛行。
(二)微观原因:
1、许可设定太多、太滥,令出多门。
2、许可程序的繁琐。
3、许可寻租现象的频频发生。
4、许可本身及其附加条件的昂贵。
5、许可的随意变更或终止。
6、许可实施失于监督。
二、行政许可概述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3.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功能
1.控制危险。
2.配置资源。
3.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四)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准许;一般
没有数量控制;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
2、特许(转让某种特定权利)支付一定费用,可以转让、继承;有
数量控制;有自由裁量权。
3、认可(特定技能的认定)考试考核方式;与身份相联系,不能继
承转让;没有数量限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4、核准(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技术性、专
业性; 根据实地验收、检测决定;没有数量控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5、登记(确立相对人的特定主体资格)合法登记取得特定主体资格
身份;没有数量控制;只进行形式审查;没有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行政许可设定权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法讲义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一、设定范围:可以设定(第十二条)
•
可以不设定(第十三条)
• 二、设定权
• 三、设定内容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二、设定权
• 设定文件: • 法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决定(必要时) • 地方性法规 • 地方政府规章(一年)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二、设定权
•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 • 特征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 特征二: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 • 特征三:行政许可是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 特征四: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 • 特征五: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 三、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 1、合法原则(第四条) •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五条) • 3、便民原则(第六条) • 4、救济原则(第七条) • 5、信赖保护原则(第八条) •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第九条) • 7、监督原则(第十条)
公告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一、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第二十五条) • 一个窗口对外(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 •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一)一般程序 • (二)听证程序 • (三)变更与延续程序 • (四)特殊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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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行政许可的程序
1
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
2
申请与受理程序
3
审查程序
4
审查期限
5
决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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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
条件
• 实质性条件 • 程序性条件
• 关于报上级批准——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
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 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 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 供申请材料。
• 关于利害关系人参加程序——行政机关对行政许
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 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 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的意见
是经公指济共由 技利行 术者益政 规特并机 范殊且关 的技要对 判能求某 断的具些 、资备事 确格特项 定、殊是 ,资信否 主质誉达要的、到适事特特用项殊定于。条技公件术共或标安准全、,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的设计、建造、
4.核准
是安指装行和政使机用关,确直立接相关对系人人的身特健定康主、体生资命格财的产行安为全。的特 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事项。
行政许可法讲解
行政许可法
一、概述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主要法律法规之一,旨在规
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一种特殊管理行为,即准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或行为。其特点包括: 1. 特殊性:行
政许可是政府对某些特定权力的行使,具有特殊性和专属性。 2. 强制性: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经过行政许可才能从事特定活动,违反许可规定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 监督性: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受到监督,保障权力的行使公正、合法。
三、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法详细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申请: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行政机关应及时受理许可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 审查:行政机关
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决定:行政机关基于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许可,并出具许可决定书。 5. 公告:行政机关应当将许可决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许可申请人、许可活动、许可期限等。
6. 监督:行政机关应当对许可活动实施监督,确保许可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 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或变更已经颁发的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法律保护措施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以下法律保护措施: 1. 申请人权利:申请人有权知悉行政许可的申请程序、期限、结果等信息,
行政许可法通用课件
三、行政许可实施一般程序
申请程序 受理程序 审查程序 决定程序
1、申请
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申请人应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
1)不需要申请,应即时告知。 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全部内容。 5)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的,均应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来自百度文库证。
1)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查 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时应告知利害关系人。
3、审查
4、决定
时限:当场;20日内作出,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统一办理的45日内,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均应告知延长理由。 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 形式包括:颁发证件,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疫印章。 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
2、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属于应申请的行为,行政机关依申请而作出; (2)行政许可属于赋权行为,内容表现为有权行政主体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资格; (3)许可事项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设许可; (4)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排除对行政机关内部,和行政机关管理的人事,财务等活动) (5)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行政许可法讲座提纲
行政许可法讲座提纲
一、导言
1.1 引言
1.2 行政许可法的概念和作用
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2.1 法定原则
2.1.1 法定许可
2.1.2 授权法定
2.2 等级原则
2.3 限制原则
2.4 自由裁量原则
2.5 公开透明原则
2.6 便利化原则
三、行政许可法的程序与要点
3.1 行政许可的申请
3.1.1 申请材料的准备 3.1.2 申请方式
3.2 行政许可的受理
3.2.1 受理条件
3.2.2 受理要求
3.3 行政许可的审查
3.3.1 审查的基本内容 3.3.2 审查的程序
3.4 行政许可的决定
3.4.1 决定的形式
3.4.2 决定的内容
3.5 行政许可的公告与送达 3.6 行政许可的复议和诉讼
四、行政许可法的改革与展望
4.1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背景
4.2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意义
4.3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4.4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挑战与对策
五、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5.1 案例一:XX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 5.2 案例二:XX学校的办学许可申请
5.3 案例三:XX餐饮店的卫生许可申请
六、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建议
6.1 增加行政许可的透明度
6.2 简化行政许可的流程
6.3 完善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
6.4 加强行政许可的效能评估
七、结语
7.1 行政许可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7.2 总结讲座的内容
以上是关于行政许可法讲座提纲的大致内容,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程序与要点、改革与展望以及实施建议的介绍,旨在使听众对行政许可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同时,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行政许可法。在结语中,总结了讲座的内容,并展望了行政许可法的发展趋势。希望本讲座能够使听众更好地了解行政许可法,并为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一、《行政许可法》概述
(一)《行政许可法》制定背景:
1、行政许可过多、过滥。
一是许可设定权不明确,就连县、乡政府也在设定;
二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一说行政管理,就是审批,除了审批没别的;
三是实施许可的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
[案例]南方某经济特区市2002年曾统计,一个高科技企业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竣工投产,中间要经过13个部门的审批,递交15个报告,盖54个公章,最少需要6个月。
[点评]这样漫长的等待,对于百姓而言,曾经是家常便饭。行政许可期限不明确、拖延过长,甚至使一些申请人为尽快拿到批件而向行政机关行贿,由此滋生了许多腐败。
[规定]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有了明确规定。例如,工商总局已经对企业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申请企业登记只要发个电子邮件就行了,工商部门需要什么材料必须一次告知申请人,如果材料齐全、合法,最快当天就能办完手续。
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进市场难,一旦进入又缺乏监管;
五是将行政许可的权力设租、寻租;
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政府形象,甚至是社会稳定。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国原有的行政职能设臵基本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许多本来应该由市场和经营主体自发调节的事
情,却长期依靠行政手段,并通过设立政府机构来管理,把矛盾和责任集中在政府身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宏观调控体系框架的初步构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要求增强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行政职能的转变也就势在必行。另一方面,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不仅给申请人造成诸多不便,更成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的温床。行政审批存在条件不公开、程序不透明、规范不明确、手续太繁杂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相当一部分都是利益驱动的结果。藉审批的幌子,将国家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个人化,损害公民权利,阻碍了经济发展。所以制定法律规范行政许可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行政许可法》讲义
• 说明理由主要解决设立的许可:①是 否具备必要性;②是否具备效益性;③许 可成本与社会效益、被许可人成本的比较 等。
• D.属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需要取得许可的事 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行政机关 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E.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不予受理或不予 许可。
•
• 3、审查程序:
• 审查是对已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 实际要求及是否应该批准行政许 可的过程。我国行政许可审查包 括形式审查(书面、材料审查) 和实地(现场)审查两种。
•
• (1)告知: a)告知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听证权;b)涉及公共 利益的,应当公告听证的事项; c)听证告知,一般以书面形式 告知; d)听证举行7日前通知 听证时间、地点。
•
• (2)在法定期限内举行听证。 a)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被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 请;b)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 20日内组织听证;c)行政机关举行听 证7日前,要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 主持人姓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必要时进行公告。
•
• 2、性质:
• (1)权利的获得:国家将财产、资源 的权利主体转移给行政相对人。(2) 权利的行使:有些权利行使涉及他人, 要限制;有些不涉及,不需限制。(3) 权利、资格的确认:经许可,确认权 利和资格;无许可则无资格。
行政许可法讲义
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前条规定的行政许可设定范围,是可以设定,并不是一定要设立。因为其中的领域是相当宽泛的,几乎包括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如果都设定行政许可,许可仍然会过多;并且有些事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管理手段的改善,原来需要设定行政许可的,也会逐渐变成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为了引导行政许可的设定,对于前条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一、依法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事项,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法学理论通常认为,凡是法律未禁止的,就是公民可以行为的;而对国家机关来说,凡是法律未赋予其权力的,都意味着是禁止的。这种理论比较合理地表述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分配。在这种权利和权力的配置下,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广泛的,它包括了政治、民事等多方面的权利。其中民事权利包括了财产权、人身权等。人身权又包括了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有些不关涉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如人格权、通讯秘密等;还有一些权利和自由,虽然与社会生活发生关系,但通过正常的分析和判断,是可以自主决定的,国家对这类行为不要去干预。过去争论的一个问题,对保姆是否要设定资格?赞成者认为,保姆进入另外一家的家庭生活,密切接触家庭的财产,看管和护理小孩和老人,事关一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事实上,一些地方发生了保姆骗走小孩、盗窃财物等情况,因此应当设定资格许可。另一种观点认为,保姆的品性如何,雇用一个什么样的保姆,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管教,聘请者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不需要国家来干预,即使国家设定了资格许可,上述现象仍然会发生,因此完全没有必要设定资格许可。显然,聘请保姆这类的事情,是当事人可以决定的事情,也应当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设定许可是政府过度干预的表现。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于1982年,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概述和解读。
一、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
程序和范围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或滥用许可权。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办理许可事项时应当公平对待每一个申
请人,不得歧视或偏袒,确保公正处理每一个申请。
3.便民利企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简化办理手
续,促进经济活动的便捷进行。
4.最终利益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的,保障公共安
全、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
根据行政管理实践和具体情况,我国将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特殊行政许可和特别规定的行政许可三类。一般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定范围内,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程序批准或许可行政相对人从事的某种活动;特殊行政许可是指法律规定须由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特别规定的行政许可是指法律对特定行政许可事项作出了特殊规定。
三、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1.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并按
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2.审查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材料完整性和
真实性,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受理。
3.审查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
定作出是否批准许可的决定。
4.许可发放:行政机关在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许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pdf 范本1:《行政许可申请指南》
1.引言
1.1 本目的
1.2 适合范围
1.3 相关法律法规
2.许可申请概述
2.1 许可申请定义
2.2 许可申请流程
2.3 许可申请所需材料
3.许可申请程序详解
3.1 申请人信息填写
3.2 许可事项选择
3.3 材料
3.4 电子签名
3.5 申请费缴纳
4.审批程序及时限
4.1 审批程序概述
4.2 审批时限规定
4.3 审批事项解释
5.许可结果通知
5.1 许可结果形式
5.2 许可编号获取
5.3 许可证领取方式
6.附则
6.1 申请人权利及义务
6.2 承办机构职责
6.3 申请人申诉权利
6.4 法律责任及追究
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表格
附件2:申请人身.分.挣明材料清单附件3:许可事项选择指南
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为主体的申请,作出准予设立、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等行政行为。
2.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申请行为,即行政主体对行为主体是否满足法定条件的审核过程。
3.审批程序:行政许可的审批过程,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检查、听证会等程序。
4.许可结果通知: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告知许可结果的行为,可能采用书面通知、电.化通知等方式。
范本2:《行政许可申请手册》
1.前言
1.1 编写目的
1.2 目标读者
1.3 参考资料
2.行政许可基本知识
2.1 行政许可概念
2.2 行政许可的分类
2.3 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3.行政许可流程
3.1 准备工作
3.1.1 许可申请资格确认3.1.2 相关材料准备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第一章总则
1.1 引言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合理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法律。本章节将介绍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概念、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1.2 基本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合法权益的主体提供的行政行为。本节将对行政许可的基本概念进行详细介绍,包括许可的定义、特征和种类。
1.3 立法目的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目的是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本节将探讨立法目的的背景、意义和实施原则。
1.4 适用范围
行政许可法适用于国家机关、省级人民、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设有行政许可权限的组织。本节将详细阐述适用范围的界定和具体实施。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依据与程序
2.1 依据
行政许可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本节将介绍行政许可依据的种类、适用原则和具体案例。
2.2 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本节将对行政许可程序的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解析,并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关键要点。
2.3 行政许可的时限
行政许可的时限是指行政机关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时间限制。本节将探讨行政许可时限的规定、计算方法和延长时限的情形。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
3.1 监督机制
行政许可的监督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职权、
维护行政许可决定合法性的重要手段。本节将介绍监督机制的构建、职责划分和监督方式等内容。
3.2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针对行政许可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本节将详细阐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法律责任和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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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讲义
一、制定行政许可法的原因
(一)宏观原因:
1、市场化过程中国家权力的边界逐步萎缩。
2、法治化过程中政府行为日益受到规则限制。
3、现代化过程中权力意识、权利主张盛行。
(二)微观原因:
1、许可设定太多、太滥,令出多门。
2、许可程序的繁琐。
3、许可寻租现象的频频发生。
4、许可本身及其附加条件的昂贵。
5、许可的随意变更或终止。
6、许可实施失于监督。
二、行政许可概述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3.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功能
1.控制危险。
2.配置资源。
3.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四)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准许;一般没有数量控制;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
2、特许(转让某种特定权利)支付一定费用,可以转让、继承;有数量控制;有自由裁量权。
3、认可(特定技能的认定)考试考核方式;与身份相联系,不能继承转让;没有数量限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4、核准(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技术性、专业性; 根据实地验收、检测决定;没有数量控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5、登记(确立相对人的特定主体资格)合法登记取得特定主体资格身份;没有数量控制;只进行形式审查;没有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行政许可设定权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5.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包括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金融、保险、证券等涉及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等)。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许可,无线电频率配置许可,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等)。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包括律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建筑企业资质等)。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包括消防验收,生猪屠宰检疫,电梯安装运行标准,水库大坝竣工验收等)。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包括工商企业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
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与费用
(一)实施主体
1、法定行政机关
2、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组织
3、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制度
1、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2、“一个窗口”对外
3、统一办理(征求意见)
4、联合办理(开会或会签文件,联合审查)
5、集中办理(如审批服务中心或审批大厅等)
(三)行政许可的费用
1、原则上不得收费
2、依法收费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排污费类(超标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倾倒费)
资源补偿费类(特许权使用费、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出
让费)
检验费类(卫生检疫费、检查费、进口药物检验费、检验鉴定费) 工本费类(证照工本费)
手续费类(申请手续费)
五、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程序
1.行政许可的申请方式(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行政机关的公示与说明义务(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与申请行政许可有关的全部信息)
3、申请人提交材料、反映情况的义务
4.行政机关处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方式
(1)形式审查
(2)处理(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代为更正、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5日内告知补正有关材料、予以受理)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查与决定程序
审查程序
1、一般审查程序(书面审查,同时结合实地核查、当面询问、听取第三人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
2、初审的审查程序(多层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1)上下级行政机关对同一事项实施行政许可的,不再由申请人逐个地跑各级行政许可机关,而是由下级行政机关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2)上级行政机关不得重复要求申请人报送有关材料。如果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报送的材料与下级行政机关审查的材料并不重复的,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但前提是该材料应当是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是依法必须由申请人提供的。
3、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审查程序
决定程序
1、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许可采用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2、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
4、行政许可证件的颁发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