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点筹划在个人所得税筹划中的应用
不同税种下巧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不同税种下巧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作者:彭新媛来源:《会计之友》2013年第19期【摘要】纳税临界点,是指引起税负发生变化的收入、所得或者价格水平等。
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一旦纳税人碰到了临界点,就可以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来避免承担较高的税负。
文章结合案例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五个方面,探讨了不同税种下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的技巧,旨在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防范涉税风险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临界点;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一、利用消费税的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的规定,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 000元(不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由此可见,啤酒消费税的税率为从量定额税率,同时根据啤酒的单位价格实行全额累进。
全额累进税率的一个特点是:在临界点,税收负担变化比较大,会出现税收负担的增加大于计税依据的增加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巧妙运用临界点的规定,适当降低产品价格反而能够增加税后利润。
案例分析1:潍坊市蓝天啤酒厂于2011年生产销售清新牌啤酒,每吨出厂价格为2 989元(不含增值税),与此相关的成本费用为2 300元。
2012年,该厂对清新牌啤酒的生产配方进行了改良,大大提高了该品牌啤酒的质量。
该厂准备将每吨啤酒的出厂价格提高到3 010元,成本费用保持不变。
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该厂将每吨啤酒的价格提高到3 010元。
则每吨啤酒需要缴纳消费税=250(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0×(7%+3%)=25(元),合计纳税=250+25=275(元)。
每吨啤酒的利润=3 010-2 300-275=435(元)。
年终奖金的临界点分析与税收筹划
门 话题 , 除此 之 外 ,关 于 职 工 年终 奖 金 的发 放 也 成 为 了 一个 新 问 题 , 如 何看 待 这 一 问题 并 提 出合 理 的税 收 筹 划 策 略 有着 很强 的现
实意 义 。
元 的年 终 奖 却要 比A多缴 l l 5 4 . 1 元 的 税 ,最后 得 到 的税 后 收入 还 远 远 少于 A 。对 于这 一 现象 ,就 需 要对 税 收临 界点 进行 深入 的分析 。 根据 个 人所得 税 税率 表 ,我们 可 以求 出每 个级 别对 应 的 “临界 据 其全 年经 济 效 益 和 对 雇 员全 年工 作 业 绩 的 综合 考 核情 况 , 向雇 点 ”上 限 ,当 纳税 人 的应税 所 得额 超过 某 一级数 时 ,超 过部 分就 要 员 发 放 的 一 次 性 奖 金 。 对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的 具 体 征 收 方 法 做 了 如 按 高一 档 的税 率计 税 ,在 全年 一次 性奖 金适 用 工薪所 得 税率 时 ,每 下 界定 : 个 级次 都 是一 个 “ 临界 点 ” ,而在 每个 “临界 点 ”的附近 都会 有 一 1 . 先将 雇 员 当月 内取 得 的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 除 以 l 2 个 月 ,按 个 “ 少 发 比多发 还 多 ”的 区间范 围 。具体 计算 方法 如下 : 其 商数 确 定适 用 税 率 和 速 算 扣 除数 。如 果 在 发 放 年 终 一 次性 奖 金 1 . 年 终 奖未 超 过 1 8 0 0 0 元 ,适 用 税 率 为3 %,速 算 扣 除 数为 0 , 的 当 月 ,雇 员 当月 工 资 薪 金所 得 低 于 税 法 规 定 的 费 用 扣 除额 ,应 不 存 在 “临 界 点 ” 。 将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减 除 “雇 员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与 费 用 扣 除 额 的 2 . 年 终 奖 超过 1 8 0 0 0 元 ,适 用税 率 为 1 0 %,速 算 扣 除数 为 1 0 5 , 差 额 ” 后 的余 额 ,按 上 述 办 法 确定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的适 用 税 率 和
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
把握年终奖临界点的筹划 。 入的适用税率高于年终一次性奖金 的适用税率 ,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 税法规定 :纳税人取得年终奖应该单 独作为一个月工资 ,计算征 与 1 的商数应尽量接近该档税率的临界值 ,充分利用低税率 ,当商数 2 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时,可 以将年终一次性奖金除 以 1 个月 ,按其 与临界值相等时 ,税负最低 。 2 商数确定适用税率 和速算扣除数 ,发放当月不足扣除额 的可 以先补足 2 发放额影响税负 扣除额后 再进行计算。此计算方法全年只能用 一次。 1 发放方法影响税负 年终奖金的发放方法有分月发放 、全年一次性发放和月奖按 比例 发放三种。 案例 1 . 王先生每月工资 4 0 元 ,奖金每年总计 3 00 。 50 60 元 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 个月 .即 3 001 = 00 2 60 /2 3 0 .按照商数 通过研究 ,会发现一个奇怪 的现象 ,有时奖金多拿 1 , 元 税金却 多缴若干元的现象。譬如年终奖为 200元 , 40 计算应纳税额为 200 40 ̄
减低至 1%,与此同时 .每月牧入并 没有 因为增 加了部分奖金 而使得 两者计算 的税后收入相等 ,则 2 0 0 ( 0 0 1% 2)= 一 ( 1% 0 40一 2 0x0 一5 ) x 5 一 4 【 x 适用的最高税率提高,仍保持 1%,由此可得 出结 论 ,如果将奖金分 15 ,由此可 以得 出 x 22 41 元 ,根据 以上的分析 ,可以得 出如下 5 2) =5 9 . 2 出部分在每月作为月奖发放 ,降低年终奖 的适用税 率 ,同时保 持月收 筹划结论 , 企业给雇员发放的年终奖金在 2 00到 2 2 4 2 40 5 9 . 元的范围 1
要按照高一档的税率计税 ,以纳税人所发 的年终奖除以 l 2的商 , 作为 确定个人所得税 的适用税 率和速算扣除数的依据 。如果该 商数刚刚超
巧用临界点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
巧用临界点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摘要:巧用消费税不同税目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是降低消费税税负的重要方法之一。
该方法通过测算相关税目的定价禁区为纳税人的产品定价提供一定的指导。
从而达到降低定价处于临界点附近的企业的消费税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的经营目标。
关键词:消费税临界点纳税筹划引言:临界点法是针对消费税中有纳税门槛的税目,结合产品实际情况与相关税目税法上的差异性规定,合法、合理且适当的规划应税产品的价格、特定成本或费用,避免涉税企业走入产品定价禁区,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纳税负担。
下面简要谈一下临界点法在超豪华小汽车、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三种消费税税目中的纳税筹划应用。
一、超豪华小汽车的临界点筹划法根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单价≥130万元)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纳税人可通过适当降低或提高小汽车的价格,避免满足超豪华小汽车的门槛要求,降低消费税负担。
下面测算定价位于130万上下的小汽车零售环节无差异定价临界点(即每辆小汽车价格高于130万元时的小汽车零售商的税后利润与每辆小汽车价格等于129.9999万元时的税后利润相等时的价格),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城建税税率为7%时,设临界点的价格为X万元/辆(X≥130),则:当小汽车单价为129.9999万元时,零售环节应纳增值税=129.9999×13%—进项税额=16.9-进项税额(万元),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0(万元)零售环节税后利润=[129.9999-成本-(16.9—进项税额)×(7%+3%)]×(1-所得税税率)—①式当小汽车单价为X万元时,零售环节应纳增值税=13%X-进项税额(万元),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0%X(万元)零售环节税后利润=[X-成本-10%X-(13%X—进项税额+10%X)×(7%+3%)]×(1-所得税税率)—②式令①式与②式相等,则有:X=146.3055(万元/辆),即:当销售价格为146.3055万元时,两者的税后利润相同。
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
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劳务报酬所得的 费用转移劳务报酬分割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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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费用采用固定金额和固定比例扣除两种方式。提供劳务的个人,可以考虑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同时适当降低自己的报酬。
(三)分析评价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并不一定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后收入。我们可以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临界点:假设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x元,此时只有满足: x>[(24000+x)×15%-125]-(24000×10%-25)即x>1294.12时,增加发放的奖金才会超过应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后收入才有所增加。24000元~25294.12元成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禁区。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二)具体案例案例评析显然,除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外,同量的奖金随着发放次数的增加,宋某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会逐渐减少。因此,宋某应要求公司在年终时一次性发放其全年奖金,如果公司从其他方面考虑,无法满足宋某的要求,则宋某应与公司商议,尽量分月多次发放奖金。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我国税法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下: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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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案例案例解析如果甲以50万元将其专利转让,则甲应纳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 50×5%×(1+7%+3%)=2.75(万元)甲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2.75)×(1-20%)×20%=7.56(万元)甲应纳的税费合计为:2.75+7.56=10.31(万元)税后实际收益为:50-10.31=39.69(万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在岁末年初,年终奖总是备受期待。
然而,在欣喜之余,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合理筹划。
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能让我们合法合规地减轻税负,还能让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首先,我们要了解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 2021 年 12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税率跳档”的问题。
由于税率是分档计算的,如果年终奖金额刚好处于税率跳档的临界点附近,可能会出现多发一元奖金,到手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
例如,发放 36000 元年终奖,适用税率 3%,需缴纳个税 1080 元,实际到手 34920 元;而发放 36001 元年终奖,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210 元,需缴纳个税33901 元,实际到手 326109 元。
可以看出,多发 1 元奖金,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 元。
因此,在确定年终奖金额时,要避开这些“雷区”。
合理分配年终奖与综合所得也是一种有效的筹划方式。
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那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可能会更划算;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上全年一次性奖金后的金额处于税率跳档的临界点附近,那么就需要权衡单独计算和合并计算的税负差异,选择更有利的方式。
此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筹划的重要途径。
例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时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在年初时,就应当对这些扣除项目进行准确申报,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多元化的方式。
巧用税收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巧用税收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作者:刘磊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06期[提要] 税收临界点是能引起纳税人实际税负产生变动的所得或收入。
一般情况下,当纳税人的收入或者所得位于税收临界点附近的金额时,可以通过调整收入的多少来避免较高的税收负担。
本文分析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的税收临界点,并分别举例探讨不同税种如何利用税收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关键词:税收临界点;合理筹划;税种分析本文系2015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院级课题:“基于内部审计视角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以潍坊市滨海区为例”(课题编号:YJKT201501)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5日一、消费税的税收临界点分析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政策的通知》中,对啤酒包括其包装物及押金等的消费税纳税进行了划分。
其中,每吨啤酒扣除增值税后的价格(其中包括包装物及其押金)大于等于3,000元的,其单位税额为250元/吨;小于3,000元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自制自售的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在这里3,000元就是税收临界点,一旦单价超过了3,000元,那么税额就会全额累进,因此税收负担就会大大增加,从而导致净利润的减少。
如果利用税收临界点分析,适当范围内降低销售价格则会避免过重的税收支出。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案例进行分析:案例一某啤酒厂2015年生产销售啤酒每吨出厂价格为2,996元(不含增值税),与啤酒生产销售相关的成本和其他费用为2,440元。
2016年,经过配方改良产品的品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而生产成本没有较大的变化,该酒厂制订了两个方案:一是将价格提升到3,020元;二是将价格保持在原有水平。
方案一:将价格提升到3,020元。
因为3020>3000,则每吨啤酒缴纳的消费税250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3%)×250=25元。
年终奖金的临界点分析与税收筹划
年终奖金的临界点分析与税收筹划【摘要】本文通过对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征收“临界点”的分析,阐述了在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中对税收“临界点”的运用及其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临界点分析;纳税筹划2011年国家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在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又变成了引人注目的热门话题,除此之外,关于职工年终奖金的发放也成为了一个新问题,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并提出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具体征收方法做了如下界定: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1年6月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把起征点调高至3500元,同时由原来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去除了15%和40%两个税率的设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分析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群体主要为工薪阶层,自实施至2011年税改前,大约有8400万人缴纳这个税种,2011年新税改后大约有2400万人缴纳。
征收群体比较单一,与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结构不配比,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认识仍处于初级阶段,如何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在取得收入的时候,大家应该提前对自己将要取得的收入进行安排,制定合理避税计划。
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降低名义收入额,进而降低税率档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通过对华光公司的实地调研,对经常碰到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纳税筹划:(一)若收入性质不是很明确,可以转化税目,采用低税率个人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与超额累进制税率。
如工资薪金收入的税率是7级累进税率3%-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税率5%~35%。
如常州华光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员工承包制,每个项目承包额从十几万到几百万不等,那对承包人取得收入,财务部根据金额大小,建议承包人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对企业承包经营所得税目中转化,选择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这样让承包人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二)为降低税率,寻找临界点进行筹划利用临界点选择税率,以此控制税负。
如该公司员工每次增长工资的时候,经常反映加了工资,实际拿到手的反而没有增加工资前取得的实际收入多。
因为工资薪金采用7级累进税率,各级速算扣除数也不同,所以工资增长后采用高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变化,导致实际取得收入反而减少,使得员工空欢喜一场。
公司财务部人员在工作中,建议员工特别要注意速算级率,在人事部门同意加工资时,按增加后的先预先计算看是否扣的多,若有增加后反而扣的多的情况和人事部提前协商增加的工资数。
同时建议人事部把一部分加班工资挪到下个月计算发放。
新个税工资薪金临界点分析及运用
新个税工资薪金临界点分析及运用一、引言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均是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个人所得税法,本着“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则,减少了纳税级次、降低了最低档税率、拉大了低档次税率的级距。
这次变化对原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和临界点都产生了影响,原来的筹划方法和模型不再有效。
本文完全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个税扣缴规律,针对新税率表的七级税率级次,分析月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临界点和薪金收入与劳务报酬类别的临界点,以合理筹划个税,减少职工个人税负,避免多发少得。
二、月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分析及运用先来看一个例子,张某年收入10万元(已减去三险一金免税收入),若每月5 000元,全年一次性奖为4万元,那么他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5 000-3 500)×3%×12+(40 000×10%―105)=4435元;若每月7 500元,全年一次性奖为10 000元,则他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7 500-3 500)×10%―105]×12+10 000×3%=3 840元,可见在年收入相同时,只因发放时间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个税负担,那么怎样安排按月的工资薪金额和全年一次性奖金额的发放才是最合理的呢?根据个税规定,七个级次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全年一次性奖区间工资薪金收入。
(一)达不到起征点的收入(0-42 000元)1根据新个税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 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可见,当个人年收入少于3 500元×12月=42 000元时,全年收入按月均低于3 500元进行发放,也就是月收入达不到起征点3 500,则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合理的筹划方案可以有效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
本文将从合法合规的角度出发,探讨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相关方案,以帮助个人在合规的前提下降低税负。
一、合理使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额,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才需要纳税。
合理利用起征点,可以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负。
一方面,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将部分收入算作非居民个人所得,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另一方面,个人可以结合起征点调整个人收入的来源和方式,合理安排收入分配,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抚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额,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以虚假信息来获取不当的税收减免。
三、合理规划资产配置个人所得税还存在与资产配置相关的问题。
对于投资和财产收益方面的所得,个人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资产配置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例如,将资产转移到税收优惠的地区或产业,并合理利用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额。
此外,合理规划资产配置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合法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如海外投资等。
四、合理进行个人收入分配个人收入分配是个人所得税筹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合理安排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例如,将一部分收入以奖金、股权等形式结算,可以享受不同的税收待遇;合理安排收入的时间分布,可以有效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阶梯,避免高税率的适用。
五、合理使用免税额或减税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免税额或减税额,如低保人员、军人、特殊岗位人员等。
合理利用这些免税额或减税额,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浅析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临界点及运用
浅析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临界点及运用摘要:本文简要分析年终一次性奖金在个人所得税计算时的临界点,并进一步分析在考虑个人所得税临界点的前提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ritical point of the one-time bonus at the end of the year when calculate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and makes further analysis on how to make tax planning, under the premise of considering the critical point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临界点;纳税筹划Key words:personal income tax;award at the end of the year;critical point;tax planning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8-0143-020 引言当前,我国很多单位发放年终奖(或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的决策时,一般较少考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问题。
本文就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筹划临界点及税后所得结合函数图像进行一下分析,以便为纳税筹划提供参考。
1 年终一次性奖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仅包括通常的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绩效工资。
计税办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税率临界点变化在工资、薪酬筹划中的运用探析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
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问题 的通知》 国税发  ̄o 5 9号 )个人取 ( 2o ] ,
得全年一次性奖 金( 包括年终加 薪 ) , 的 与取得一次性奖 金当月的
性 奖 金应 纳个 人 所 得 税 = 4 0 ~ 20 — 8o ×l%一 5 27 元 。 2 0 0 (0 0 1o ) 0 2 = 15
化的区域 。 同样道理 , 适用税 率1%与2 %临界点( 5 0 对应的全年一次
性奖金为6 00 ) o 0 元 也存在2 5 元的税收负担 (4 8 70 33 元税后收入 ) 的
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的工资 、薪金所得低 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 除额 , 计算方法是 : 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 “ 个人当月工资 、 薪金所
工资 、 薪金所得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具体应分两种情况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一种情况 :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 当月工
资、 薪金所得高 于( 或等于 )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的。 计算方法 是: 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 除以 l个月 , 2 按其商数对 照工资 、 薪金 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 率表 , 确定使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 除数 , 计 算应纳 的个人所得税 。 计算公式 为 : 应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 当月取
得 的全年一 次性奖金 × 用税率一 适 速算扣 除数 。 二种情 况 : 第 如取
元的现象。 只有当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2 25 , 5 9 元 其税后收入才能与 超过全年一次性奖金2 0 0 40;  ̄的税后收入相等,也就是说适用税率
1%与l%临界点存在 10 . 元税收负担(2 5 0 5 01 1 5 19 元税后收入 ) 反向变
如何利用税制要素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我 国税 法 对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居 民 纳 税 的 计 税方 法时 应 纳 税 额 会产 生很 大 差 异 , 方 案 1 公 司不 为 他 提 供 住 房 , 月 : 每 人 是 从 “ 所 ” 居 住 时 间 ” 个 并 列 性 这就为我们纳税筹划提供了足够 的空间。 工资为 1 0 0元, 住 和“ 两 00 则应纳税额为: 10 0 (0 0 — 标准来界定的 , 即我 国个人所得税 的居 民 在一定条件下, 利用税率 的差异 , T 资、 1 o ) 2 %一 7 =1 0 将_ 6 o x O 3 5 3 5元 。 纳 税 人 是 指 , 中 国 境 内有 住 所 , 者 无 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 得分 开、 在 或 合并或相 方 案 2 公司提 供免 费住房 , 月工 : 每
关键 词 : 人 所 得税 ; 税 筹 划 ; 制 要 素 个 纳 税 中 图分 类 号 :8 0 4 文 献 标 识 码 : F 1 .2 A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纳 税 筹 划 随 着 个 人 收 入 的 不 断提 高 , 正 日渐 受到 人 们 的关 注 。
情况下, 尽量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 的民纳 递 延 实 现 。 税义务人 , 以仅就来源于 中国境 内的所 可
以, 究竟采用什么样 的方案才能给纳税人 累进税率筹划 ,主要是 寻找税负 临界点 , 家现 行 法 律 法 规 , 企业 按 照 国 家 的 统 一 对
带来最大收益,就成为我们 研究的重点。 防 止 税 率 的攀 升
个 人 所 得 税 纳 税 筹 划 的方 法 主 要 有 税 制
规定给 职工 的补 贴 、 贴 、 利 赞、 济 津 福 救
目前 , 多人 都 有 兼 职 收 入 。税 法规 金 、 家 费等 免征 个 人 所 得 税 。 许 安 因此 , 实 在
税收筹划技巧探讨
税收筹划技巧探讨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税收筹划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能够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力。
然而,税收筹划并非简单的避税行为,而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税收支出。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一些常见且实用的税收筹划技巧。
一、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地区的发展,会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和个人应当密切关注这些政策,并确保自身符合优惠条件,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通常会给予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如果能够通过技术创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大大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此外,一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会设立税收优惠的经济开发区或产业园区。
企业在选择注册地时,可以考虑这些地区,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于个人来说,也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值得关注。
比如,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二、合理规划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其税收政策也可能存在差异。
在设立企业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组织形式的税收影响。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规定就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分配利润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直接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企业预计盈利水平较低,选择合伙企业可能更为有利;如果盈利水平较高且稳定,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更合适。
此外,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税收待遇也有所不同。
分公司通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成果要汇总到总公司统一纳税;子公司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纳税。
在企业扩张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三、优化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会影响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计算,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个税临界点
个税临界点“个税临界点”在9月份出台的新个税征收办法中,将原来的9级税率变为7级税率,取消了原来的15%的税率级,因此。
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年终奖的发放刚好处在临界点之上,一旦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将使得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随之纳税额也相应地大幅增加。
年终奖存六大税率“盲区”按照新的个税法以及实施条例,现在的税率盲区临界点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以第一个盲区为例,如果一位员工获得18000元的年终奖,征税税率是3%,应纳税540元,税后可以拿到17460元。
但如果年终奖增加1元到18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10%,应纳税上升到1695.10(18001x10%-速算扣除数105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16305.9元。
也就是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154.1元。
对于上班族来说,具体应该怎样计算自己的年终奖呢?彭跃华说,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一种是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市民张女士今年12月领取的工资在3500元以上,年终奖为10000元。
需缴纳10000×3%-0=300元。
第二种是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程先生今年12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单位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缴税=8500×3%-0=255元。
新个税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新个税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随着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新的个税制度将为广大纳税人带来许多变化。
根据新的个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扩大,税率调整,个税起征点提高等一系列措施将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纳税人的角度,探讨在新的个税法下,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影响新的个税法规定,工薪所得的起征点将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
这意味着,相比之前,许多纳税人可以享受更高的起征点,少交一些税。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纳税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那些收入较低的纳税人。
他们将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可以增加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他们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仍然可以通过一些筹划措施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可以通过合理规划收入结构,合理安排纳税时间等方式来降低个税的缴纳金额。
对于企业主、自由职业者、高收入人群来说,可以通过合理规划投资、减少税前收入等方式来减少税负,从而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二、调整税率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新的个税法对税率进行了调整,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制。
这意味着,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将面临不同的税率。
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个税税率的调整将减轻其税收负担,增加其可支配收入。
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税率的调整将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降低其可支配收入。
三、投资理财是个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在新的个税法下,投资理财成为了个税筹划中的重要手段。
由于投资理财收益的征税标准发生了变化,需要纳税人进行合理规划。
对于短期投资收益,可以通过巧妙规划投资时间来减少纳税金额;对于长期投资收益,可以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的理财产品,来减少税收负担。
投资理财还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可以选择投资股票、基金等资本市场产品,来享受税收优惠;可以选择投资养老金、教育金等长期理财产品,来享受税收优惠。
通过这些投资理财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增加可支配收入。
税率临界点变化在工资-薪酬筹划中的运用探析 20__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率临界点变化在工资\薪酬筹划中的运用探析20__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涉税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__]9 号),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与取得一次性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种情况: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确定使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情况:如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使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该种计税办法为一种优惠办法,因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二、税率临界点税负的反向变化案例1:宋先生20__年1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当月工资为3400元。
宋先生1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4000×10%-25=2375元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400-2000)×10%-25=115元,宋先生1月份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490元。
假定宋先生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为1800元。
则1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2000-1800)×10%-25=2175元。
个人所得税筹划--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巧筹划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巧筹划说明:本文根据国税局出台的最新政策,通过三个具体实例,得出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的三条税收筹划重要结论。
2005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新文件,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适用税率的确认方法是,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般而言,年终奖金数额较高,最高适用税率往往达到25%~35%,在这样的计税方法之下,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的税负是最高的,而将奖金平均分到各个月发放税负最低,所以,将年终奖金分到各月发放也成为个人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方法。
计税方法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也随之发生了变动。
例1:王先生每月工资4500元,奖金每年总计36000元。
下面我们对奖金按月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种方式下的税负进行比较。
(扣除额按照标准1200元,下同)方式一:奖金按月发放则王先生每月奖金3000元,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3000-1200=6300元。
63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20%,应纳税额为6300×20%-375=885元,年应纳税额为885×12=10620元。
方式二:年终一次性发放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1200=3300元,33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5%,每月应纳税额为3300×15%-125=37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5%、125(根据36000/12=3000元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15%-125=5275元。
年度纳税总额=370×12+5275=9715元可见,在新的计税方法下,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将比每月发放奖金节约税款905元。
“为了降低税负,应取消月奖的发放,而合并做一次性发放”,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呢?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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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点筹划在个人所得税筹划中的应用作者:刘海燕曾佑新来源:《中国市场》2014年第15期摘要:在现行税税制下,如何通过合理筹划,使每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最少,一直是工薪阶层十分关注的问题。
介绍了临界点筹划方法在个人所得税筹划中的应用,包括:在偶然所得纳税筹划中的应用;在合理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额度中的应用;在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中的应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筹划;偶然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中图分类号:F812一、在偶然所得纳税筹划中的应用现行税法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发行体育彩票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单位在设立奖项时,应当考虑税收政策的规定,尽量避免刚刚超过1万元的情况出现。
奖金额度的确定可以通过无差别奖金额临界点进行判别。
无差别奖金额临界点就是:奖金额高于10000元时的税后奖金额等于10000元时的奖金额。
只有当奖金超出10000元达到一定数额时,获奖者才不会感到“吃亏”。
可以通过求解下列方程得到无差别奖金额临界点。
设奖金为X,且X>10000元。
则有:X(1-20%)= 10000,解得 X=12500(元)也就是说,区间(10000,12500)是非有效区,如果奖金设在这个区间,税后收入反而会低于奖金为10000元时。
因此,发行体育彩票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单位在设立奖项时,应当考虑税收政策的规定,要么小于或等于10000万元,要么超过12500元。
二、在合理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额度中的应用由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临界点(见表1)存在税率跳档,可能导致多发一元奖金却要多缴许多个人所得税。
在这些临界点附近存在一个所谓的收入陷阱,如果应发奖金落在此区间内,将会导致实际税后收入比按此区间下限计算的税后收入还要低的现象。
前面提及的所谓的收入陷阱是可以通过计算得到。
计算过程如下:设x为大于18000元的年终奖,则税后年终奖为: X-(X·10%-105)①式年终奖为18000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0 (1-3%)=17460 ②式当①式=②式时, X=19283.33元所以第一个收入陷阱为(18000,19283.33]元,年终奖大于19 -283.33元时,税后收入才会高于年终奖为18000元时的税后收入。
第二个收入陷阱计算过程如下:设x为大于54000元的年终奖,则税后年终奖为:x-(x·20%-555)①年终奖为54000元时,税后收入为:54000-(54000×10%-105)②当①=②时,x=60187.5元所以第二个收入陷阱为(54000,60187.5]元,年终奖大于60187.5元时,税后收入才会高于年终奖为54000元时的税后收入。
同理还可以计算出其它几个收入陷阱,结果见表2。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额度应该避开收入陷阱,否则税后收入反而比一次性奖金额为区间下限时的税后收入更少,不仅起不到奖优的作用,反而有损优秀员工的利益,此时应该把奖金额降到区间下限的额度,剩余收入尽可能在平时的工资中发放。
三、在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中的应用在现行税税制下,如何通过合理筹划,使每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最少,一直是工薪阶层十分关注的问题。
基于工资薪金个税的 7 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全额累进计税方法,我们得出了年应税工薪收入临界点(详见表3)。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月应税工资”设定为每月工资薪金总额扣除“三险一金”、免税所得后的收入。
1.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0,60000] 元此时,每月工资均衡发放,每月不超过5000 元,不需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2.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60000,78000] 元此段均属于第一级适用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定为 18000 元,每月工资均衡发放(或者是:每月工资薪金固定在5000 元,剩余放入全年一次性奖金)。
3.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78000,150000] 元此时,这里有几个区间临界点:(1)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78000,114000]元(月应税工资 12 月之和 9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 18000 元)时,因全年一次性奖金为全额累进计税,而月度应税工资为超额累进计税,所以全年一次性奖金仍固定为 18000 元,其余收入作为月工资均衡发放,税额增加较少,否则如果将月工资定为5000元,其余部分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税金将大幅增加。
案例:甲员工每月工资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55000元,全年的应税工资薪金所得是103000元,落在区间(78000,114000]元中,根据以上分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宜固定为 18000 元,其余收入作为月工资均衡发放,即每月工资7083.33元,此时,全年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7083.33-3500)×10%-105]×12=304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8000×3%=545(元)全年合计应纳税额3580元。
但是如果将月工资定为5000元,其余43000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则:全年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5000-3500)×3%×12=54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43000× 10%-105=4195 (元)全年合计应纳税额4735元。
比上一方案多缴个税1155元。
(2)当年应税工资薪金超过114000 元时,设年应税工资薪金超过 114000元的部分为X 元,求解方程:X×20%= (18000+X)×10%-105-18000×3% 得: X=11550(元)因此,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114000,125550]元时,应固定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其余收入作为月工资均衡发放。
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125550,150000]元时,建议每月工资定为8000元,其余部分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或者全年一次性奖金为 54000 元,其余部分作月工资发放。
当然从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来考虑,宜安排每月工资8000元,其余部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案例:2012年,王先生每月工资为8400元,该年王先生的年终奖预计共有49000元。
全年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9895元。
其实王先生2012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149800元,是在(125550,150000]元区间中,应该将工资降为8000元,另每月的400元放到年终奖中发放,则全年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9415元,比前一方案节税480元。
4.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150000,258000] 元此阶段3%和10%税率税基全部用完,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固定为 54000 元,超出部分计入月度工资。
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4000 元(月应税工资12月之和150000 元+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元)时,月度工资中20%税率部分已用完,设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4000元的部分为X元,求解方程式:X×25%= (54000+X)×20%-555-54000×10%-105得: X=99000(元)所以此时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固定为 54000元,超出部分计入月度工资。
但由于54000+99000=153000>108000(下一级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只有其中的54000元可以适用20%的税率。
当X=54000(元)时,增加的税金= (108000×20%-555) - (54000×10%-105)=15750 (元),而54000×25%这说明:若这54000元作为月工资,要达到税负平衡,其中一部分适用25%的税率,还有一在部分可以适用30%的税率。
设适用30%税率的部分为y元,则适用25%税率的部分为54000-y元。
求解下式:y×30%+(54000-y)×25%=15750得:y=45000(元)。
所以此时,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临界点为:第4级月应税工资临界点总和462000+45000+54000=561000(元)5.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258000,882000] 元此时,这里也有几个区间临界点:(1)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258000,561000]元时,依照前面的计算,此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固定在54000 元,其余在月工资中均衡发放。
(2)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561000,882000] 元时,超过561000 元时,同理可通过计算,找到这部分收入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和月工资税负平衡的临界点。
设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61 000元的部分为元,求解方程式:X×30%= (54000+X)×20%-555-54000×10%-105得: X=49500(元)所以,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561000,610500] 元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固定在108000 元,其余在月工资中均衡发放。
当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610500,882000]元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固定在 420000元,其余在月工资中均衡发放。
或者从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来考虑,月应税工资固定在38500 元,其余作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使之均处于25%的税率。
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高于882000元时临界点的筹划,可根据以上原理进行。
另外,因为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高于882000元的人群分布较少,对其临界点筹划的应用广泛性不强,所以本文不再赘述。
总之,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为全额累进计税,而月度应税工资为超额累进计税,所以从纳税筹划角度分析,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不应高于月度应税工资适用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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