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设工程公司市场开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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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开拓市场,使市场开发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在省内、国内进行工程投标工作。
3 组织体系
3.1公司市场开发管理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体系分为管理层、实施层和辅助层。其中:
3.1.1管理层:为公司相关领导,市场开发部为主管职能部门。
3.1.2实施层:为市场开发部及各项目经理部。具体要求为:
3.1.2.1市场开发部负责公司市场开发的组织实施工作。
3.1.2.2项目部经理负责该项目部市场开发的领导和组织工作。设立相应部室,及相应素质的专职人员,且做到人员基本稳定,并配置满足要求先进实用的办公设施。
3.1.2.3重大工程项目成立专项投标领导小组。
2.1.3辅助层:为公司全体员工。公司每名员工都有提供标讯信息、加强对外联络的义务和责任。
3 职责范围
3.1 市场开发部工作职责:
3.1.1搜集、筛选、落实标讯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确定投标项目,及时理顺和沟通与业主的关系。
3.1.2 负责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编制及递交全部工作。
3.1.3 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做好相关资料及数据收集的工作。
3.1.4 协调指导和帮助各项目部做好工程项目的资审、投标工作。
3.2项目部自行开发的工程按以下规定操作:
3.2.1 房建项目
3.2.1.1 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投标的相关事宜,公司市场开发部备案。
3.2.1.2 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以项目经理部为主,公司市场开发部提供协助。
3.2.1.3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以公司市场开发部为主,项目经理部提供协助。
3.2.2 公路项目
3.2.2.1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投标的相关事宜,公司市场开发部备案。
3.2.2.2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含7000万元)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以项目经理部为主,公司市场开发部提供协助。
3.2.2.3规模在7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及技术难度较大工程投标工作,以公司市场开发部为主,项目经理部提供协助。
3.3项目经理部工作职责:
3.3.1 搜集、筛选、落实标讯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确定投标项目,及时理顺和沟通与业主的关系。
3.3.2 负责房建项目3000万元(公路项目7000万元以下)投标工程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递交资审文件、投标文件等手续。
3.3.3 积极配合市场开发部做好相关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3.3.4 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做好相关资料及数据收集的工作。
3.4 辅助层职责:
3.4.1 及时提供各种工程信息。
3.4.2 在各自的区域内(工作范围内)与业主和地方政府保持经常性友好联系。
4 工作程序
4.1 市场开发信息收集
工程标讯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及服务信息网、交通主管部门和报刊公告。各级经营、开发部门负责标讯信息的收集、筛选和整理工作。
4.2 经筛选、整理并拟参加资审的工程项目,各项目部应及时填写资审申请表,经公司市场开发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资审资料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报送。
4.3 通过资审的工程项目由市场开发部或项目部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
4.4 中标工程项目由市场开发部负责与业主签定合同。
5 对外合作与内部协调
5.1 为拓展市场和发挥地方优势,在业务开发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在有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进行对外合作。对外合作要目标明确、权责分明,严禁以挂牌子方式承揽任务。
5.2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符合规范的合作要根据中标价的具体情况,由经营部门进行测算,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综合费用,并要加强质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的管理。
6 信息管理
6.1 信息时代需要有效和规范的信息工作。公司市场开发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立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建立高效、灵活的信息管理网络。
6.2 信息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建筑市场动态,广泛积极获取投标信息,定期或随时向主管
领导报告。
6.3 公司各级主管领导应根据投标信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树立公司社会信誉为出发点,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凡确定投标的工程,要签订投标会签单,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坚决杜绝盲目投标的现象。
6.4 公司鼓励职工及时、准确提供有关工程招投标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经认真筛选后,及时组织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反馈给提供信息的职工。
6.5 建立信息台账,分门别类存入电脑中,做到及时搜集、及时传递、及时发布、及时反馈。
7 记录
7.1工程项目资审投标申请审批表
7.2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记录
7.3招标文件评审记录
7.4投标文件评审记录
7.5合同评审记录
工程项目资审投标申请审批表
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记录
招标文件评审记录
投标文件评审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
市场开发奖励办法
(HHJS-KF-02-2006)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的市场开发力度,拓展公司各级领导、市场开发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的市场资源,逐步提高公司公路、房建和装饰的市场占有份额,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以下市场开发奖励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对所有公路、房建和装饰工程项目的开发奖励。
3 奖励办法
3.1 项目开发主要负责人应得奖励为:
A=H×m%×(1+n%)
3.2 项目开发其它参与人员应得奖励为:
B=H×1.5%×(1+n%)
其中H:项目预测利润。
m:岗位系数,主管市场开发领导系数为2.5;非主管市场开发领导系数为3;公司其它员工系数为5。
n:项目工程规模系数,5000万元以内系数为0;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n增加2。
3.3 以公司公路资质中标的项目,A、B值均乘以1.2的系数。
4 奖金发放时间
项目开发主要负责人应得奖励在公司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发放应得奖的80%,剩余部分待工程交工验收后一次性发放。项目开发其它参与人员应得奖励在公司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一次性发放。
5 其它事项
5.1 项目开发主要负责人有义务维护和发展项目开发期间与交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招投标代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友好关系,为在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后续工程项目的开发夯实基础。
5.2建设过程中,项目开发主要负责人须加强对开发阶段拟定参与工程建设的挂靠单位或个人的管理,如发生由于此类问题而引发的工程纠纷或承诺纠纷,项目开发主要负责人剩余部分开发奖励将不予发放。
6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