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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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资产,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知识产权法制非常完善。

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的概况、法律保护措施以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1.版权法版权法是保护创作作品的一种法律制度,它赋予作者对原创作品的独占使用权。

在美国,版权法的基础法律是《美国宪法》第一条款,该条款赋予国会立法保护创作作品的权力。

实际上,美国版权法的根基是《1910年著作权法》和《1976年著作权法修正案》。

美国版权法对不同类型的作品,如文学、音乐、艺术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版权保护的期限和权利的转让等相关事项。

2.专利法专利是对发明技术的独占权,是创新者保护其发明的法律制度。

美国专利法可追溯到1787年,其基本法律是《美国宪法》第一条款和《1789年专利法》。

专利法规定,只有满足创新性、实用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可被复制性等条件的发明才能得到专利保护。

在美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可以延长。

3.商标法商标是区分和认可特定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商标法的核心是《1946年兰哈姆法案》,它规定了商标的注册、维持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美国商标法,商标的保护期限是10年,可连续续展。

4.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美国知识产权法制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来鼓励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创新。

其中包括:(1)执法机构:美国设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如美国版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等,负责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处理有关纠纷。

(2)民事救济:知识产权持有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包括实际损失和可能的惩罚性赔偿。

(3)刑事制裁:对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美国法律规定了刑事制裁,包括罚款和刑事处罚。

(4)国际合作:美国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如参与制定国际知识产权协定和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5.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在美国,知识产权被广泛认可和重视。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凸显,各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而美国作为一个创新强国,其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就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探讨。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密且完善,法律框架充分保障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综合而成的法律体系确保了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该法律框架对我国的启示是,我国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时,需要深入研究、借鉴和吸收美国的经验,制定更加完善和强有力的法律,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更好的保护。

二、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在美国,对于知识产权侵犯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

美国各级法院不仅对侵权行为进行快速审理,而且对违法行为进行高额罚款,以起到震慑作用。

我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以更好地保护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三、鼓励创新与技术进步美国鼓励创新的政策和措施给予了创新者更大的激励和保护。

无论是在专利申请方面,还是在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美国政府都为创新者提供了便利和优惠。

我国应当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和合作,以激发创新活力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最终得以成功运作,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广大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遵守。

美国政府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大量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我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并尊重知识产权。

总结起来,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对我国的启示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鼓励创新与技术进步,以及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美国是一个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其知识产权法制非常完善。

以下是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的简要介绍。

一、知识产权的种类在美国,知识产权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

1. 专利专利是指对新的发明、发现或设计的独占权。

在美国,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和设计专利。

持有专利的个人或机构有权禁止他人在专利范围内生产、使用、销售或引入该专利技术。

2. 商标商标是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记,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在美国,商标必须经过注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商标持有人可以防止他人使用相似或混淆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

3. 版权版权是指对原创作品(如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等)的独占权。

在美国,版权的保护是自动的,即作品创作完成后就受到版权保护。

持有版权的个人或机构可以控制其作品的复制、发行、公开表演等。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保密措施,如技术、工艺、客户名单等。

在美国,商业秘密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可以通过合同、保密协议等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

1. 美国专利法美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申请、审查和权利行使的规定。

根据美国专利法,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非显性和实用性才能获得专利保护。

2. 美国商标法美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规定。

在美国,商标通过在商标局进行注册来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美国商标法,商标必须具备与其他商标区分度,且不能与其他已有商标造成混淆。

3. 美国版权法美国版权法规定了版权的保护和权利行使规定。

根据美国版权法,原创作品自创作完成后就受到版权保护,无需进行注册。

4. 美国商业秘密法美国商业秘密法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文件,但可以通过合同和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

三、知识产权的诉讼和争端解决在知识产权争议中,美国采用诉讼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之一,其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

这些特点不仅对美国自身的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其他国家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首先,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十分完善。

从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方面,美国都设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并且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种保护机制能够有效鼓励人们进行创新和发明,提高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法律保障和司法保护。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健全,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纠纷进行及时的司法审理。

这种法律保障和司法保护能够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给创新者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促进知识产权的运作和转让。

再次,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市场保护和自由竞争。

美国鼓励市场竞争,保护创新者的市场地位和商业利益。

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从而有足够的回报来继续进行创新和研发。

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确保了合法市场上的公平竞争,防止抄袭和假冒现象,促进市场的稳定和规范发展。

此外,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国际合作和交流。

美国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多边合作,与其他国家分享和交流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和公共资源。

通过国际合作,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对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推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我国来说,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

首先,我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逐步增强,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仍需要加强。

因此,我国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快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我国应加强知识产权的市场保护和自由竞争。

美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对比

美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对比

美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对比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体系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本文将以美国和欧盟为例,对比一下它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

一、知识产权的种类及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类作为智慧生命创造的各种智力产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它们为创造和保护人类智力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是生产成果和知识全球交流的重要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促进创新,保护专利权和著作权,使得创新者有动力进行更多的研究与开发,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1.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比较完善的,主要法规包括《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专利法》,它规定了对新型、原始和有实用性的发明授予专利保护。

此外,美国还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Federal Circuit)来处理专利诉讼及著作权诉讼等相关纠纷。

2.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由各成员国的国内法构成,但它们都遵循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

欧盟的主要法规包括《欧洲专利公约》、《欧洲专利法院协议》、《商标法》等。

欧盟的专利制度也是比较完善的,但相对于美国来说,欧洲的商标保护相对较弱。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宗旨1.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宗旨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宗旨是保护创新,鼓励经济发展。

美国认为,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激发人们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开发,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创造力,达到经济繁荣。

2.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宗旨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宗旨是促进技术转移和创新,保护消费者。

欧盟重视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坚持保护创新者的利益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偏重保护公众利益和市场竞争。

四、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保护1.美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法律保护在美国,知识产权侵权法律保护相对较强。

对于专利侵权,专门提供了Federal Circuit法院,专门审理专利诉讼。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一、美国知识产权法律构架和立法程序美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基础来自于《宪法》第一条第八节第八款和第十八款。

这是一个授权性的条款,即:“(国会有权)(8),通过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对其作品和发明的有期限的排他权,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和)(18)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以行使上述权力”。

这一条款为专利和版权的宪法条款,而商标权的宪法基础则体现在有关贸易条款中。

商标立法以各州法为主,直至1946年才制定了联邦商标法。

因此,美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中,《专利法》、《著作权法》为联邦立法,《商标法》则主要以州立法为主,联邦法与州法并存。

这也是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的一个特点。

同世界其他国家基本一致,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也是根据智力劳动成果的不同型态和不同权益而确定。

除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之外,其中的区分是根据某种知识、标识或象征符号在一定期间内授与专属的使用权为立法的主要内容。

当然,对于某一特定产品而言,可能同时受到不同型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有以下几类:(一)版权及邻接权(Copy right and neigh boring rights)美国的《版权法》最早制定于1790年,当时的保护范围只限于书籍、地图和期刊。

1909年才扩大为所有作品。

1976年美国制定了第三部《版权法》,即现行版权法,197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了多次修改,几乎每年修改1—2次。

本世纪初,由于美国不满意《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另组织一些国家成立了《世界版权公约》,以对抗《伯尔尼公约》。

当时的美国,是一个盗版王国,大量盗版欧洲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建立了一套与众不同的版权制度。

其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版权登记制度。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于1988年加入《伯尔尼公约》。

美国加入国际公约的程序是先修改国内法,再批准加入公约,这也是美国内法多次修改的原因之一。

美国联邦政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实践

美国联邦政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实践

美国联邦政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实践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国家的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技术创新和经济竞争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推动力。

美国作为一个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者,在其联邦政府制定和实践的法律中展示了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保护知识产权。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是《美国宪法》中的版权条款和专利条款。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有权利制定版权和专利的法律,以鼓励创新和文化传承。

此外,美国还制定了《版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定义、权益和保护措施。

在版权保护方面,美国联邦政府依托《版权法》确保了作者和艺术家对其作品的独特权益。

该法律规定了版权的范围、期限和使用方式,同时设立了版权局,负责版权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在专利保护方面,美国采用了“首次发明者优先”的原则,并通过《专利法》为发明家提供了专利保护。

根据该法律,任何新的、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发明都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

在商标保护方面,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商标法》确保了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独立性和识别性。

商标局是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机构,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商标权益和消费者的选择权。

以上是美国联邦政府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的出台为知识产权的创造、流通和应用提供了保障。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措施除了法律框架,美国联邦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实践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美国联邦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建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和联邦调查局,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

这些执法机构与相关行业合作,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其次,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国内外的合作机制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一系列的双边和多边协议,建立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交流机制。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定了各自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国际比较,探讨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情况,以及各国的政策倾向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美国被认为是全球最发达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之一,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得到了广泛认可。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三个方面。

美国的专利法以保护发明和技术创新为主要目标,商标法则着重于保护商标的独立性和识别性,版权法则主要用于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表现形式。

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较为注重司法保护,通过强力执行法律来维护知识产权。

此外,美国还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多项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二、欧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欧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欧盟法为基础,各成员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各自的国内法律。

欧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设计法等。

欧洲的专利法以保护技术创新为核心,商标法则注重于保护商标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版权法则着重于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表达形式,设计法则用于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

欧洲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注重平衡创新和公众利益,主张知识共享和开放获取。

欧洲还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三、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逐渐完善,保护程度不断提高。

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中国的专利法着重保护技术创新,商标法则注重商标独立性和市场竞争力,著作权法用于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原创性和表达形式。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强了执法力度,建立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审判机构。

中国还加强了与国际间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

四、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和趋势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中,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点和偏好存在一定差异。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与变革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与变革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与变革一、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版权、专利、商标等多个方面。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都在积极构建和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保护创新和知识的产权。

美国作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者,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不断变革的趋势。

本文将探讨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以及近年来的变革。

二、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1. 强调创新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对创新的保护。

美国的专利制度为创新者提供了强大的保护力度,鼓励他们进行研发和创新。

专利权的授予使得创新者能够享有独家权益,从而获得经济回报,这也是推动美国在科技和经济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因素之一。

2. 法律保护力度强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强,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侵权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制裁。

在版权、商标等领域,美国的法律体系为权利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使得他们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为创新和创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 法律体系灵活性高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技术和市场环境。

在技术发展迅猛的今天,法律的灵活性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美国的法律体系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使得法律能够及时适应新兴技术的挑战,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三、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变革1. 数字化时代的挑战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法律面临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复杂。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变革中,以应对这些挑战。

例如,美国通过《数字千年版权法》等法律,加强了对数字内容的保护,规定了数字版权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

2. 对专利制度的改革近年来,美国对专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以提高专利的质量和有效性。

这些改革旨在解决专利申请数量激增和专利侵权诉讼频发等问题。

美国通过《美国发明法》等法律,加强了对专利申请的审查和审查质量的监管,防止低质量专利的授予。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独创的或拥有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权利。

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 美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美国的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法。

2.1 专利法专利法主要保护发明的独特性和创造性。

美国专利法将可被保护的发明分为三类:实用新型、设计以及植物品种。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2.2 商标法商标法主要保护商标的独特性和品牌价值。

美国商标法要求商标具有区分度和独特性,并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进行规范。

2.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主要保护文学、艺术和音乐作品的原创性。

美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作品的保护期限以及权利人的权益。

2.4 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法主要保护商业信息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美国商业秘密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措施和违法行为等内容。

3.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在于鼓励创新和保护创造者的权益。

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可忽视,对于创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 美国知识产权法的挑战和改革美国知识产权法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滥用专利和商标权力、侵权行为的增加等。

为了适应新的技术和商业环境,美国知识产权法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5.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美国积极参与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多边贸易协定等国际合作机制,以加强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保护和管理。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完善,包含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保护了创新者和创造者的权益,促进了创新经济的发展。

为了应对挑战和适应新的环境,美国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美国也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保护。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1. 法律体系和组织结构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制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

这些法律分别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来管理和执行。

联邦政府负责颁发专利和注册商标,版权则是由联邦政府的版权局管理。

州政府也可以制定并执行一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

2. 专利法美国专利法主要通过授予专利权来保护发明的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美国专利法,发明者可以申请专利来保护他们的发明,专利权持有者有权阻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制造、使用、销售或引入该发明。

专利一般有效期为20年。

3. 商标法美国商标法主要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商业标识,如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品名称等。

商标注册可以为商标权持有者提供排他性使用的权利,并赋予其阻止他人非法使用或冒用商标的权力。

美国商标法也保护产生混淆的商标使用行为。

4. 版权法美国版权法主要保护创作性的作品,例如文学、音乐、戏剧、图案和电影等。

根据美国版权法,作品的创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拥有版权。

版权的持续时间在作者寿命加上其他期限,为作者一生加70年。

5. 商业秘密保护法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主要保护商业信息的机密性。

商业秘密可以是任何有商业价值且未公开的信息,例如客户列表、制造过程和技术配方等。

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要求保持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并禁止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制为创新和创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

这些法律的执行机构会积极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以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美国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并与其他国家保持合作,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的发展。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且繁杂的话题之一。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中美两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愈发突出。

本文将从法律保护、执行机构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探讨中美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前景。

一、法律保护在中美两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

中美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较为完善,均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为核心法律文件。

特别是在中国,近年来政府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

美国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发达国家,其法律制度和执法机构也相对完善。

然而,尽管双方各自拥有独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但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执行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执行机构在中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执行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国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在各级政府中设立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力度。

另一方面,美国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维护和保护知识产权,与美国特辟法院等司法机构共同组成了强大的执法力量。

然而,由于两国的执法机构存在体制和工作方式上的差异,以及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导致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三、国际合作中美两国分别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两国之间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非常重要。

目前,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机制,如专利合作条约(PCT)等。

此外,两国也签署了一系列的双边合作协议,旨在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然而,鉴于两国之间的法律差异和执行机构问题,国际合作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

结语中美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话题,对于两国的经济和创新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困难,但随着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化,在国际社会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中美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景仍然值得期待。

双方可以通过进一步加强法律保护、提高执行机构的效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来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两国的经济繁荣和创新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其成熟和高度发达而闻名于世界。

它的特点主要包括严格的法律保护、维护创新激励机制、广泛的国际合作以及通过技术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此外,该制度还面临一些发展趋势,如加强对数字化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对全球化挑战以及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

首先,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其法律保护的严格性而著称。

美国拥有一系列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

这些法律保护了创新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其创造成果所带来的利益。

此外,美国还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以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这些法律和机构的存在,为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鼓励了企业和个人的创新行为。

其次,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维护创新激励机制。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强调发明创造的奖励机制,为创新提供了积极的激励。

例如,专利制度赋予了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享有独家权利,以鼓励他们进行创新。

这种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美国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美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并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议。

这种合作有助于美国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在海外得到保护,也促进了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统一和提高。

最后,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技术创新的推动下不断发展。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数字化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美国通过引入新的技术和措施来应对这一挑战,例如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和数字水印技术等。

此外,美国还加强与互联网和科技公司的合作,共同探索解决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方法。

未来,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将面临一些发展趋势。

首先,全球化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纠纷呈现增长趋势,这对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引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美国,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等。

美国的专利法在保护创新和发明方面非常强大,为广大创新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而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对较新,中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尽管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美国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美国在全球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对完善,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并提供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美国还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在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中国政府近年来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违法成本,有效地打击了侵权行为。

中国还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和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尽管如此,由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执法工作的持续加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形势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趋势。

创新环境美国一直以来都是全球的创新引领者,其创新环境非常有利于创新者的发展和创新成果的转化。

美国的创新文化和创业精神深入人心,政府对创新的支持和鼓励也非常明确。

在美国,创新者可以享受到较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环境的开放程度,这为创新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以其庞大的市场规模和不断提升的创新能力吸引了全球的关注。

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创新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创新和创业。

中国的创新环境正在逐步改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转化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知识产权合作与争议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保持密切联系。

两国政府加强了知识产权合作,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议,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

中美知识产权争议也时有发生。

由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异以及经贸纠纷等原因,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时有发生。

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对比研究

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对比研究

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对比研究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激增,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知识产权从广义上来讲指的是作者、发明人等的知识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因此,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也因此而不同。

本文将从美国、欧盟和中国这三个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出发,详细介绍各自的优缺点以及相互之间的比较,旨在为更好地了解全球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供参考。

1.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

其中,美国专利法的核心原则是授予发明人及创造者的专有权利,以鼓励他们创新。

此外,美国的商标法主要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商标拥有者的权益,确保公众能够识别商标所有权,防止商标的误导和混淆。

美国版权法则是通过授予著作权人对其原创作品的独占权来保护其作品。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相对完善,得到了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和保护。

但是,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法律保护力度并不算太强,一些不法商人仍能够通过各种手段窃取知识产权并获取非法利益。

2.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是由欧盟专利法、欧盟商标法和欧盟版权法所组成的。

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创立了专门的机构和机制,如欧洲专利局、欧洲商标局和欧洲版权局等,对各种知识产权进行监督。

在欧盟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商标保护力度最大。

商标注册是欧盟商标法的核心,通过注册商标能使商标拥有者得到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和保护,促进了商标产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欧盟的版权法对网络盗版、音频和视频侵权行为等进行了更精细化的监督,以保护版权人的权益。

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上比美国更加强力,保护执法效率也相对更高,令许多知识产权问题在欧洲范围内得到解决。

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对欧洲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并不认同。

3.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是由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组成。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并建立了世界上最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一。

本文将从法律框架、保护范围和强制执行等方面,介绍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法律框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基于法律框架,其中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

这些法律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并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尊重。

(一)专利法美国专利法对发明的保护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发明才能获得专利保护,这些条件包括新颖性、非显性、有用性和可实施性。

专利的有效期限通常为20年,该期限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延长。

(二)商标法美国商标法确保商标的独特性和独占性。

商标的注册保护可以让商标所有者独自享有商标权益,并禁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次地续期。

(三)版权法美国版权法保护原创作品的独占权。

作品包括文字、音乐、图像、电影等各种形式的创作。

作品的作者可以通过版权注册来获得法律保护,并享有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和演绎等权益。

版权的有效期限为作者的一生加上70年。

(四)商业秘密法美国商业秘密法保护商业信息的保密性,包括技术秘密、商业计划和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法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获取、使用和披露商业秘密。

该法律并不要求商业秘密的注册,而是鼓励商业所有者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二、保护范围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广泛适用于不同领域的创新成果和商业作品。

(一)专利保护范围美国专利法保护各种技术领域的新发明和创新。

除了物质产品和设备之外,它还可以扩展到工艺方法和软件等领域。

美国专利局负责专利的审核和注册工作,并确保专利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二)商标保护范围美国商标法可以保护商品名称、商号、商标和服务标志等。

商标可以通过注册或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来获得保护。

商标的保护范围通常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类别来确定。

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和创造

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和创造

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和创造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创新和创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作为一个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法律法规,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

本文将重点探讨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及其对创新和创造的影响。

一、版权法版权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之一。

美国版权法的核心是通过保护原创作品的独立性和创造性来鼓励创新。

根据美国版权法,作品的原创作者拥有对其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包括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这种保护机制有效地鼓励了各领域的创作者积极创作,促进了创新成果的产生和分享。

同时,美国版权法还设有一系列例外和限制,以确保公众能够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使用作品,促进知识传播和文化繁荣。

例如,被称为“公平使用”的例外条款允许个人或机构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以教育、评论、新闻报道等方式进行创造性的使用。

二、专利法专利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美国专利法通过授予发明者一定的专有权利,鼓励他们进行创新研究和技术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的技术方案,以确保发明者能够独占利用该技术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美国的专利制度分为两种类型: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新颖的、实用的和非显而易见的技术方案,而发明专利则保护的是更具创造性和技术含量的发明。

专利权的授予有助于激励创新者在面临风险和困难时持续进行创新和研发工作。

三、商标法商标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商标是用于标识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商标法通过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所有人的独占使用权,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和区分不同品牌的商品或服务。

美国商标法要求商标具有独特性、可区别性和非功能性。

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他人使用其商标,并根据协议规定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

商标保护不仅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和品牌建设,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购买到可信赖的商品和服务。

美国法律视角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法律视角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法律视角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之一,而在美国,知识产权保护更是被视为法律视角下的必要措施。

本文将从美国法律视角出发,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相关法律、实施机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以呈现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视角。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它为创新者提供了合法权益的保护,激励了他们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用于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鼓励投资者对创新领域进行投资,因为他们能够获得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

这不仅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提供可预测的商业环境,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二、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主要包括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和商业秘密法等。

这些法律明确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申请程序、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创新者和权利人提供了一种法律手段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1. 专利法专利是一种保护创新技术和发明的重要手段。

美国专利法规定,任何人发明了或发现了任何新的和非显而易见的工艺、机器、制造品或组成品,或有创造性地对任何现有工艺、机器、制造品或组成品作出改进的,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的期限为20年,创新者可以独享其权利,从而获得商业上的竞争优势。

2. 版权法版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学术作品的法律体系。

根据美国版权法,任何人原创的表达形式,例如文字、音乐、照片、绘画等,都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通常持续的时间较长,一般在作者死后70年。

版权保护鼓励了创作,保护了作者的经济和道德权益。

3. 商标法商标是标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商标法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人可以通过注册来获得对商标的独占权,并且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其商标权益。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无限次地延长。

商标的保护有助于消费者从众多商品和服务中辨识出自己所需的,并为企业建立了品牌价值。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附件】一、《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目录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3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第二章: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2.1 美国宪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2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框架2.3 美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第三章:美国专利法3.1 专利的概念与特点3.2 美国专利申请的流程3.3 专利权的保护与维权第四章:美国商标法4.1 商标的概念与特征4.2 美国商标注册的程序4.3 商标的使用与保护第五章:美国著作权法5.1 著作权的概念与保护范畴5.2 美国著作权登记的程序5.3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第六章:美国商业秘密保护6.1 商业秘密的定义与涵盖范围6.2 美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原则6.3 对商业秘密侵权的救济措施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争端解决 7.1 美国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7.2 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机制7.3 美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与贡献【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指人们由智力劳动创造的无形财产权利,通常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专利(Patent):指一种独占的权利,授予发明者对其发明的使用、制造、销售的权利。

3.商标(Trademark):用于标识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通过注册获得独占权,保护商业信誉和消费者利益。

4.著作权(copyright):指对文学、艺术作品享有的独占权,如文字、图片、音乐、电影等。

5.商业秘密(Trade Secret):指对于商业经营中的秘密信息,如技术秘密、经营模式、客户列表等,未公开之信息。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1.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定义1.2 知识产权分类1.3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美国专利法制2.1 专利概述2.2 专利申请流程2.3 专利权保护期限2.4 专利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美国商标法制3.1 商标概述3.2 商标注册流程3.3 商标权期限及续展3.4 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4.美国著作权法制4.1 著作权概述4.2 著作权保护对象4.3 著作权申请流程4.4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美国专利与反垄断法5.1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5.2 FRAND原则在专利领域的应用5.3 知识产权许可与反垄断法的制约关系6.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式6.1 诉讼解决6.2 双方协商解决6.3 专利争议解决的特殊方式:________专利仲裁7.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特点7.1 强制性与选择性原则7.2 原则冲突的解决方法7.3 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与灵活性8.附件附件1:________美国专利申请表格样本附件2: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表格样本附件3:________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样本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知识产权:________指对知识的创造者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专利:________是一种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保护权,授予专利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独占利用该技术或设计的权利。

●商标:________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标识等。

●著作权:________是指对原创文学、艺术、科技作品等的独立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复制、发行、表演、展示等权利。

●侵权行为:________指未经权利人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

●反垄断法:________是一种防止市场垄断行为的法律,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也与知识产权之间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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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一、美国知识产权法律构架和立法程序美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基础来自于《宪法》第一条第八节第八款和第十八款。

这是一个授权性的条款,即:“(国会有权)(8),通过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对其作品和发明的有期限的排他权,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和)(18)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以行使上述权力”。

这一条款为专利和版权的宪法条款,而商标权的宪法基础则体现在有关贸易条款中。

商标立法以各州法为主,直至1946年才制定了联邦商标法。

因此,美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中,《专利法》、《著作权法》为联邦立法,《商标法》则主要以州立法为主,联邦法与州法并存。

这也是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的一个特点。

同世界其他国家基本一致,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也是根据智力劳动成果的不同型态和不同权益而确定。

除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之外,其中的区分是根据某种知识、标识或象征符号在一定期间内授与专属的使用权为立法的主要内容。

当然,对于某一特定产品而言,可能同时受到不同型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有以下几类:(一)版权及邻接权(Copy right and neigh boring rights)美国的《版权法》最早制定于1790年,当时的保护范围只限于书籍、地图和期刊。

1909年才扩大为所有作品。

1976年美国制定了第三部《版权法》,即现行版权法,197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了多次修改,几乎每年修改1—2次。

本世纪初,由于美国不满意《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另组织一些国家成立了《世界版权公约》,以对抗《伯尔尼公约》。

当时的美国,是一个盗版王国,大量盗版欧洲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建立了一套与众不同的版权制度。

其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版权登记制度。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于1988年加入《伯尔尼公约》。

美国加入国际公约的程序是先修改国内法,再批准加入公约,这也是美国内法多次修改的原因之一。

由于信息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传统的版权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不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国内立法,都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以适应这一技术发展。

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了两个新的版权公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1998年美国参、众两院审议通过了《数字化千年之禧的版权法案》。

从内容上讲,这一法案已超过了两个新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力度,这将是美国对1976年版权法的又一次重大修改。

(二)专利(Patents)美国最早的《专利法》制定于1790年。

1793年、1836年、1870年和1952年又分别重新制定。

现行的《专利法》为1952年颁布,到目前为止也修改了多次,但总的来讲修改不甚频繁。

美国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为发明(实用)专利和工业设计专利两种。

其授权条件和程序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没有什么大的差异。

(三)商标(Fade marks)美国现行商标法颁布于1946年。

美国商标法制定时间如此晚(较之其他法律)的原因,是因为宪法中没有直接的依据。

1988年,美国对商标法做了重大修改,允许申请人基于使用的意图而申请商标。

商标的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不仅包括文字及其图形的组合,即平面商标,也包括立体商标等。

在美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商标也可从保护力度的强弱分为四类,即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指示性标记;描述性标记和通用性标记。

美国在商标保护方面的一个重大特点是除联邦法外,还用州法,即各州也有各自的商标法。

其法律保护的力度也因联邦法和州法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一般来讲,未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只受使用所在州的法律保护,一旦受到侵权也得不到法定赔偿。

(四)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商业秘密保护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美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起源于侵权法,规定了五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虚假广告、毁人商誉、商标淡化和盗用他人商业秘密。

美国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只有一民间组织(美国统一法律协会)制定过一部《统一商业秘密保护法》,供各州立法时参考和示范,没有约束力。

但到目前为止,美国已有34个州批准了此法。

应当注意的是,美国于1996年制定《商业间谍法》,主要规定盗窃商业信息的刑事责任问题,其处罚力度之强,为各知识产权法之最。

(五)其他知识产权主要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Layout designs of integrated circuits)和育种权(Breeders rights)。

上述七大类知识产权基本构成了美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基本框架。

但是,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有这7个法律。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判例法国家,其法律体系非常复杂。

有两个基本点是应当特别注意的:一是联邦法与州法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各州的普通法,一般由判例形成,而联邦法主要是制定法,辅之以普通法。

比如说在版权方面,现行《版权法》不保护口述作品,但并不表示口述作品在美国得不到法律保护,而是由州法予以保护。

从总体上讲,联邦法优于州法。

二是制定法与判例的关系。

在美国,判例是重要的法律渊源。

与成文法有关的判例有两个作用,第一是解释法律,第二是创制法律。

如1976年以前,美国版权法中无合理使用,但判例中有。

再如专利法中的公开使用、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等同原则等等,也是在判例中体现的。

在立法程序上,美国宪法的制定者由于担心政府权力过于集中,设计了一个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结构,再加上监督和平衡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系统,使美国的立法程序体现了通过分权达到权力平衡与稳定的原则。

每一立法建议必须由国会参众两院就同一形式的议案表决通过,并经总统签署后方可成为法律。

每个议员都有权提出数目不限的各类立法议案,立法议案的请求来自于个人选民、选民团体、工商领袖、商业组织、立法游说者、政治团体及其他利益集团。

立法有四种基本形式:(1)议案(Bills),用来制定实体法;(2)共同决议(joint resolutions),用来解决一件单独的特别问题,例如紧急情况下的立法;(3)同意决议(concurrentresolutions),解决国会内部事务;(4)决议(resolutions),用来影响或表达两院中某一院的意见。

第(3)、(4)两类立法不需总统签署,亦无正式法律效力。

每个议案提交到国会后,便被转到负责有关问题的专门委员会,由其交至负责具体工作的专门小组讨论。

其中一个重要程序就是听证。

专家、提交此议案的议员、政府主管机构或有兴趣的社会公众,以及利益集团均可要求参加听证会,阐明观点,影响立法。

近年来,美国知识产权立法非常活跃,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企业团体强烈影响。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直接涉及企业利益,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美国产业界在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中异常活跃,特别是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如电影业、出版业、音乐、艺术、电脑软件业等,与国会及行政机关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争取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以利于产业发展的整体利益。

1995年一1996年间我国两次被列入美国综合贸易法案“特殊301条款”的重点国家,并引发了激烈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其背后的始作佣者即为这些企业及其利益代表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会组织)。

当然,这些产业在美国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成长迅速,因此其要求也自然受到立法者的重视。

二是产业界和政府立场的协调。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意义,在美国企业、立法与行政之间形成了一个特殊的三角关系,美国的立法与行政机关是企业利益的忠实代言人,三者在根本利益上是高度一致的,因此在立法和国际贸易中的协调立场活动也非常频繁。

三是立法效率不断提高。

一般涉及知识产权的法案在审议表决中都是相当顺利的。

四是立法数量增大,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自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7月的一年半时间里,共有33个法案、修正案及决议与知识产权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二、美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新发展据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孙远钊教授介绍,美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一系列重大进展。

这些进展主要表现在:(一)专利方面1997年专利综合法(草案)(S.507,The Omnibus Patents Act of 1997)。

这一法案主要规定了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专利商标局机构改革,将由政府部门改为企业化管理,成为公司;二是在先公告制;三是专利保护期的延长;四是规定在先使用权;五是专利再审制度改革。

2.专利保护范围扩大,投资信息处理系统可以作为专利保护。

这是一个判例决定的(State Street Bark & Trust Co.V.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Inc).(二)商标方面1.1996年联邦商标淡化法(Federal Trademark Dilution Act,Pub,L.No 104—98,109 stat.985(1996)),规定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使用原则,以及混淆、抵毁商标的处理等内容。

2.重要案例。

①以颜色作为商标保护的标的必须证明该颜色是代表或指证其产品的唯一来源(瑞士军刀案);②“国际互联网络网域名称”可以构成商标淡化的标的。

③“讽刺幽默”作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对商标的抵毁。

(三)商业秘密保护方面。

1996年联邦经济间谍法(The 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 1996)。

据介绍这是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最为严厉的法律,主要规定有关的刑事责任。

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案例,其中2个涉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企业,1个涉及我国内地企业。

如美国必治妥制药厂对台湾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案,就在美台之间闹的沸沸扬扬。

(四)版权方面1.反电子盗窃法(No Electronic Theft(NET)Act of 1997)。

2.千禧年数字化著作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of 1998)。

这部法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和作用:一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与邻接权公约的施行法;二是互联网络著作侵权责任的限制;三是著作权保护期的延长。

3.①“过渡性拷贝”(Transient copy)是否也算“复制”案例。

②平行进口问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判定,凡是在美国境内生产、制造或出版的著作权,经出口后偏离制造商原定的渠道再进口回销到美国国内,其著作权即告“穷竭”或“耗尽”(exhausted),不再受到美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4.数据库保护方面,美国众议院已提出《信息汇集反仿冒法(草案)》(Collections of Information Antipiracy Act)。

(五)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美国参议院已提出1998年技术转让商业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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