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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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实现工程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目的在于强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公司效益。

第二章审计机构、范围和要求第三条审计机构XXX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责任部门,在公司分管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配合集团公司稽核审计部报送资料。

第四条审计范围以公司项目为主体的所有在建、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公司接管资产的维修、装修工程。

第五条审计要求1、审计工作应独立、客观的完成。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审计的原则;持警惕、审慎的工作态度;规范各项工作环节,完善审计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遵守审计工作程序。

2、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建立良好的审计人事关系;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要求。

3、被审计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及相关部分应按照本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共同审计部分的工作,实时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第三章审计程序和审计方式第六条审计程序工程项目审计流程:被审计单位提交(预)XXX审计程序:1、准备阶段:按照本办法所拟定的审计范围,确定被审计项目;由稽核审计部确定审计人员(或组建审计小组);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收集相关信息2、实施阶段:接公司工程部上报资料后;熟悉工程现场及现场勘察、取证;进行计算、分析、比较、测量和复核,得出初步审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整理汇总审计资料,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3、整理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资料并存档。

第七条审计时间规定一般的审计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如遇较大或复杂的项目可考虑延长审计时间,但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审计方式集团公司负责招标的工程项目,XXX将配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审计。

公司负责招标的工程项目,XXX将根据公司领导意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采取就地审计、送达审计、联合审计或其他审计方式进行审计。

施工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集团级)---集团公司工程项目部审计实施办法

施工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集团级)---集团公司工程项目部审计实施办法

某建设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部的审计监督,促进项目部建设与管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必须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监督。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部是指:(一)由集团公司成立并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部。

(二)由各总公司成立并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部。

(三)各分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国家和企业有关法规,对工程项目部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工程项目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有效性。

(二)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

(三)经济效益情况。

—1 —(四)项目部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五)其他重大问题和特定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项目部审计管辖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总公司的审计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一)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所有工程项目部可以直接进行审计或者委托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二)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工程项目部,主要由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审计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条审计时间分三个阶段:(一)工程项目部成立5个月内,审计部门要安排对其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审计,协助项目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经济效益审计。

(三)在项目部负责人调离和工程项目完工时,必须对项目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项目部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评价。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审计根据需要可采取就地审计、报送审计、网上远程审计、联合审计、委托审计等方式实施。

总公司以就地审计为主。

—2 —第九条审计部门对重点工程项目、亏损工程项目实施重点审计。

第十条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部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内控制度审计1、项目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经济利益最大化,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结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包括内容为:工程开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等审计第三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一)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三)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第二章工程项目开工审计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主要是针对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审查和评价。

第五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并到位、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的健全性及项目开工物资物品、资金等开工条件准备工作是否落实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第六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等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第七条工程管理审计的主要目标包括: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资料依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一)项目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二)施工图纸(三)网络图(横道图)(四)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五)建设单位指令(六)设计变更通知单(七)相关会议纪要第九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1、检查现场各项因素是否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工日期,如:原建筑物的撤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等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2、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总进度的落实3、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处理措施是否适当4、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而影响到工程进度(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1、检查有无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2、检查是否有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进行验收,验收是否严格把关,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原因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和加固补修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三)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1、检查是否建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2、检查支付预付材料款、收取工程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业主方是否严格遵照执行,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善3、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第四章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第十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项目全部成本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和评估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审计的主要目标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班组结算是否存在虚列项目、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一)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过的预算(二)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三)工程招投标文件(四)合同文本(五)工程价款支付文件(六)工作变更文件(七)工程索赔文件等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图预算的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一、背景
为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做到审计全过程全覆盖全记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部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事项管理。

三、管理程序
1. 审计计划编制
审核部门每年起草审计计划并报批,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的项目范围、审计时限、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人员等。

2. 审计实施
审核部门应按照审计计划及有关规定,对指定审计对象进行审计。

3. 审计结果处理
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计意见和建议送交审计委员会,并复函被
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审核结果,制定意见、要求或下
达任务,并督促落实。

四、审计要求
1. 审计时限以审计计划为准,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

2. 审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应从审核部门和
单位内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3. 审计填报的各种文件应真实准确,合理完整,无遗漏、乱填、谎报等情形。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补充、修改,另行制定或修改。

内部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各子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组织施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的审计,并对其最终绩效进行评价。

第三条内部工程项目审计的目标:1、促进项目部优化配置各生产要素,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成本控制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项目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为项目的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第四条审计的主要形式:包括工程项目前期审计、中期过程审计和末期绩效审计。

第五条内部工程项目审计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内部工程项目审计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原则,对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均要经过审计,对于出现重大亏损或财务异常情况的工程项目,可以实施专项审计或调查,对于项目部解体前,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调离,可以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经营结果进行审计。

第七条审计监察部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董事会或总裁批准,可抽调集团公司内部其他部门成员共同组织承担内部工程项目审计任务,其他部门员工具有与审计监察部人员同等的权限,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审计监察部在实施内部工程项目审计时,应当同项目部存续期间或项目经理、负责人任职期内的各项审计和其他内部经济检查、监督相结合,审计监察部应当加强与集团公司财务部、计划合约部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第九条审计的主要内容:1、项目部是否与集团公司签订了《项目目标责任书》,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权、责、利划分是否明确。

2、劳务分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与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为集团公司合法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分包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分包数量是否真实,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工期、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是否明确。

工程项目内审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内审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内审管理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实施,内审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在工程项目中起着关键作用。

内审可以帮助管理层发现问题、管理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为项目提供保障和支持。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工程项目内审管理方案,对于保持工程项目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审的组织架构1. 内审委员会:由项目管理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内审委员会负责工程项目内审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2. 内审部门:专门负责项目内审工作的内审部门,由内审主管领导,内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

三、内审管理流程1. 项目内审计划制定内审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内审计划,并将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备。

内审计划应包括内审时间、内审范围、内审目标和内审内容等。

2. 内审实施内审部门根据内审计划,对项目实施内审。

内审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3. 内审报告编制内审部门根据内审结果,编制内审报告,并向内审委员会和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内审意见和改进建议。

内审报告应明确问题的性质、程度和解决方案,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落实计划。

4. 内审整改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内审报告,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内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内审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5. 内审总结评估内审部门对内审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内审委员会提出内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内审工作。

四、内审管理制度1. 内审政策和目标制定明确的内审政策和目标,明确内审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内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2. 内审程序和方法明确内审的程序和方法,规范内审工作流程,确保内审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3. 内审人员的要求和培训明确内审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岗位职责,制定内审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内审能力。

4. 内审结果的落实和评价建立内审结果落实和评价机制,确保内审结果得到有效贯彻和评价。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内部监督和风险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内部审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规定,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内部控制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范围第四条集团审计部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二)对集团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决算、经营绩效,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三)组织对集团分、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任期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四)对集团分、及子公司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组织对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六)对集团及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价和意见反馈;(七)完成集团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团审计机构具有以下权力:(一)参加本单位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协助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二)检查被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有关企业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三)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四)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可暂予以封存。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经济利益最大化,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结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为:工程项目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招投标管理审计、工程合同管理审计、工程物资管理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项目验收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程施工管理审计。

第三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一)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三)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四)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所需的证据和项目审计各环节的审计目标选择不同的方法,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第二章工程审计工作流程图全过程跟踪审计流程见下表:第三章工程项目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手续,设计内容、征地拆迁费用以及建设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

第一条工程审计相关人员在项目决策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并参与决策程序。

可研报告需要在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后,公司领导审批前,抄送审计部工程审计人员。

第二条勘察、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设计(勘察)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勘察、设计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委托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

第三条设计概算的审查1、检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情况,包括概算文件、概算的项目与初步设计方案的一致性、项目总概算与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费用构成的正确性;2、检查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等;3、检查概算具体内容。

包括设计单位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供的总概算表、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和有关初步设计图纸的完整性;组织概算会审的情况,重点检查总概算中各项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与同类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对比是否合理。

某集团内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某集团内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及方法。

(一)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三)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实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

第四条专业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实施的全过程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围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大中修等,包含专项资金和企业专用、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外包或自营承建项目等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查国家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二)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签约和履行;(三)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和审定最终决算;(四)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五)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六)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等;(七)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八)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外部咨询服务单位的工作;(九)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介机构的选聘和评价。

第三章开工前审计第六条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前,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将下一年度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报集团审计部备案。

具体项目实施前将项目立项文件、设计图纸、概(预)算及招投标相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物资采购合同或协议、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资料报集团审计部;临时开工项目报送开工报告。

集团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集团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集团工程项目审计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对集团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控制成本,制定了集团工程项目审计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项目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集团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审计范围1. 本审计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设备采购等。

2. 审计范围涵盖项目计划、实施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审计机构1. 集团公司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制定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2. 审计部门由经验丰富、具备相关资质的审计人员组成,经过集团公司领导层的聘任和认可。

四、审计程序1. 审计计划的制定(1)审计部门根据集团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2)审计计划需提交集团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2. 审计程序的实施(1)审计部门依据审计计划,对集团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审计。

(2)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审计。

3. 审计报告的编制(1)审计人员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

(2)审计报告需明确项目的审计结果、问题建议以及后续改进措施。

4. 审计结果的跟踪(1)集团公司领导层接收审计报告后,需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

(2)审计部门负责跟踪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层汇报。

五、审计要求1. 审计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密审计信息。

2. 审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审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领导层应充分重视审计工作,积极参与审计过程,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 项目部门需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结语集团工程项目审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体员工都能认真遵守该制度,共同努力,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和壮大作出贡献。

3.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new)

3.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new)

3.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n e w)------------------------------------------作者------------------------------------------日期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 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 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 条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 条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 章 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 条 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 条 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 条 审计内容:、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 )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 )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集团公司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造价审计办法为加强工程造价审计管理,节约资金,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

第二条集团对单项工程造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项目的预(决)算实行审计制度。

第三条工程预算未经审计不得签约开工,工程合同未经审计不得付款,工程决算未经审计不得结算。

第四条配备基建审计人员的单位,其基建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由该单位审计人员负责审计;未配备基建审计人员的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条工程预(决)算审计内容∶(一)工程项目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甲乙双方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二)按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有无重计、漏计、多计等错误;(三)工程所套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有无错套、高套定额;(四)施工单位取费标准是否与其资质级别及工程类别相符,取费基数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计算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五)工程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差价是否符合应调差的规定,数量是否准确,实际价格是否准确,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六)竣工决算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正确、完整。

第六条工程预(决)算审计需要送审的资料(一)工程项目计划和批文;(二)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施工协议书;(三)双方签字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项目峻工验收单等;(四)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预决算书;(五)主要材料分析表、调价部分材料消耗计算明细表;(六)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的原始凭证;(七)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建设单位购料明细表;(八)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九)施工单位的取费许可证、建设工程类别鉴定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双方签字的物资盘点和移交清单及结算材料的退库证明;(十一)其它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十二)其它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档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而制定的。

二、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1.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包括对工程项目内部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和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2. 风险识别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材料、技术、环境等。

3. 风险识别应由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背景的工程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确保其科学性、客观性和严谨性。

(二)风险评估1. 风险评估是为了确定各项风险因素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对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类。

2. 风险评估应该以风险概率、风险影响、风险控制程度等维度对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3. 风险评估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并使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估过程合理、公正和准确。

(三)风险控制1.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和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2. 风险控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及时采取行动。

3. 风险控制需要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和科技手段,提高控制效率和精度。

三、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流程(一)风险识别和评估1. 审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案和方法论。

2. 审计部门组织内外部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

(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审计部门需要协同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建立预警机制。

2. 审计部门需要做好制定计划、确认责任、分工推进等控制措施,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的高效实施。

(三)监督控制措施的执行1. 审计部门需要根据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分析。

2. 审计部门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X X公司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包括列入国家、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由公司专用资金及部门自筹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不论外包或自营,均实行投资效益和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审计的管理。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效益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执行国家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 审查建设过程中的财务收支、建设成本、工程结算、资产的完整、结余资金的处理及占用情况;(三) 审查各项指标与投资效果以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内容包括:(一) 主要审查施工单位的级别、营业范围和技术力量等;(二) 审查所拟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合规、合法性,是否有损公司的利益;(三) 主要审查预、决算的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定额采用或清单报价是否正确,施工项目是否真实,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四) 审查各种文件资料、凭证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第三章审计程序1HTC/R 03–09–20072 第六条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实施责任部门以“送达审计”形式,将工程审批材料和有关文件资料,以及工程项目预算、拟订合同或协议书等,送交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事前审计。

第七条工程项目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特殊材料,责任部门需进行事前询价,填写材料报价单,将至少三家的报价结果上报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第八条施工前审计一般项目2~3天、大型项目5~7天完成。

为保证施工工期,对复杂项目及特殊情况,经商定后,可在施工后继续进行。

审计结束后,由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出具审计意见。

项目实施责任部门和计划财务处以此作为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可根据审计需要进行抽样审计和现场取证,对施工中未按合同规定执行或违反工程施工规范及造成公司损失浪费的,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内部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组织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任命的审计委员会汇报。

内部审计部门应由专业、资深的审计人员组成,具备审计、财务、风险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审计职责1. 对公司工程项目的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 对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成本控制等进行审核。

3. 对公司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内控制度等进行评估。

4. 对公司工程项目中的突出问题或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5. 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意见和报告。

四、审计程序1. 制定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对象、目标等。

2. 实施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采取抽样检查、文件查阅、询问、实地核查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3. 分析审计证据: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4. 编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编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发现、问题分析、建议改进措施等。

5. 提交审计报告: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五、保密与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护审计对象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审计人员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审计对象的信息。

六、审计结果跟踪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和评估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监督相关部门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

对于无法及时改进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

七、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

对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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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2、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4)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

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度、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和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施工图纸;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3、网络图;4、建设单位指令;5、设计变更通知单;6、相关会议纪要等。

第10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1)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2)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3)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总进度;(4)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5)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1)检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2)检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6)检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7)检查中标人的往来账目或通过核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分析、判断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8)检查工程监理执行情况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3、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2)检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否齐全;(3)检查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4)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第11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造价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

第12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咨询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预算;2、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3、工程招投标文件;4、合同文本;5、工程价款支付文件;6、工作变更文件;7、工程索赔文件等。

第13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预算的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2、合同价的审计。

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

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1)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理性;(2)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3)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4)检查由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5)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

4、工程结算的审计(1)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5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第14条竣工验收审计是指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活动。

竣工验收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竣工图;3、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4、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5、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6、施工合同;7、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8、竣工决算财务资料;9、现场签证;10、隐蔽工程记录;11、设计变更通知单;12、会议纪要;13、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第15条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验收审计(1)检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和分工;(2)检查建设项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包括环境验收规范、防火验收规范等;(3)对于委托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应检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有关资料;(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供齐全有效的施工技术资料;(5)检查对隐蔽工程和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作了严格的检验;(6)检查建设项目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7)检查保修费用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8)检查验收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试运行情况的审计(1)检查建设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试运行情况,对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2)检查试生产产品收入是否冲减了建设成本。

3、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

即检查建设单位、承包商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条款或建设期间发生意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核查其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现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第6章审计程序第16条建设工程开工设计、管理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程序。

1、法审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工程审计计划,报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法审部组织实施。

2、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

由审计组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附上所需资料清单。

3、审计组进驻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4、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向法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将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5、出具审计报告。

第17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程序:由施工单位编报结算表送建设单位初审,初审后的结算表送集团有关部门审核,法审部有权对任何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决定,作为拨付工程结算款的依据,未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结算付款。

第18条由集团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工程审计,由集团公司出具审计委托书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计。

第7章审计工作结果第19条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20条工程价款结算按审计决定进行调整。

第21条因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倒买倒卖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重大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22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审计将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8章附则第23条本办法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24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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