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标准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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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作制度》、《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预算、结算、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程项⽬等内部审计⼯作,适⽤本办法。

本办法是公司内部审计⼯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制度和程序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审计⽅法,对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公司及其他⼆级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进⾏独⽴、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审计⼯作以增加价值为⽬标,以规范经济⾏为为核⼼,以资⾦流向和业务流程为路径,以监督和评价经营活动、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重点,推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促进公司经济运⾏质量的提⾼和战略⽬标的实现。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作按照统⼀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审计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六条开展内部审计⼯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独⽴性原则。

内部审计机构和⼈员按计划或委托要求独⽴开展监督和评价⼯作,不负责制定内部审计⼯作以外的⼯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不对经营管理活动⾏使决策和管理权。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员在进⾏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以第三⽅的⾝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各项经济业务,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履⾏职责。

(三)审慎性原则。

内部审计⼈员应根据审计⽬标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够的审计证据⽀持审计结论,并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原则。

内部审计要发挥事前咨询评估、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评价功能,实施全程监控和评价。

第七条公司设置审计监督委员会,由分管内部审计⼯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审计监督委员会的⽇常事务管理,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作。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管理办法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各科室及项目部审计管理。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置审计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

第六条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及时间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项目部、各科室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负责对科室及项目部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审计: 1.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的预算申请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季度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审计监督。

4.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5.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6.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离任审计;7.对公司各项目部及科室提成发放表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8、对公司的所有支出需进行审计后方可支出,如未审计就进行支出一经发现按支出金额扣经办人的 10%,扣负责人的 15%。

9、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有个人或单位虚报费用及提成等,一经发现扣虚报金额的双倍罚款并给予一定的处分,情节严重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董事会、公司总经理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第九条审计的时间:每季度对各项目部的预算收支情况、经济效益、应收账款、会计凭证的录入等进行抽查审核,季度抽查率达 20%,年度抽查率达 80%。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省内部审计条例》、《**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主体系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 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办法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内审机构及人员2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所属各单位总结公司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公司管理最优化、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业务上帮助公司所属子、分公司成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设立内部审计机制,逐步形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网络,共享内部审计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第九条内审机构需保持适应审计任务需要的、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审计、财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报复打击。

第十一条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人员应具备《内部审计人员基本准则》要求的素质,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1. 引言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管理活动,旨在评估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为了有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一套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2. 审计范围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一部分是审计范围的定义。

具体而言,它应包括组织的所有业务和运营活动,无论其规模或地理位置如何。

此外,还应明确定义各个业务和运营活动的审计周期和频率。

3. 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二部分是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制定。

在这一部分中,应明确审计的目标和方法,以及与其他机构合作进行审计的程序。

审计计划和程序还应包括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的要求。

4. 内部审计人员的资格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内部审计人员资格的要求。

这包括他们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认证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完成他们的工作。

5. 审计工作的实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四部分是有关审计工作实施的指导。

在这一部分中,应包括审计工作的计划编制、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以及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等。

6. 审计结果和报告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五部分是关于审计结果和报告的要求。

审计结果应准确反映出组织的风险和控制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审计报告应具备清晰明确的结论和建议,并由适当的管理层批准后发布。

7. 保密和信息安全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六部分是关于保密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根据组织的保密政策和信息安全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处理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和数据。

8. 审计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最后一部分是审计监督和评估的安排。

这包括建立一个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结论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是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

它确保审计的范围和质量,并提供了审计人员操作的指导。

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是组织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工具。

通过遵循和执行这些规定,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其风险,并持续改进其业务和运营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新能源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帮助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实现经营和发展目标,为企业增加价值。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及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审计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审计证据,贯彻审、帮、促原则,立足于促,立足于改。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四条公司管理内控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日常内部审计工作和特别事项审计工作。

第五条管理内控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日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审计业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证书;(二)取得审计、会计、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国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计划、预算、生产、工程、物资等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熟悉企业管理工作,熟悉财务会计和审计业务。

第八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审计法规,开展审计工作,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应做到:(一)独立进行审计活动,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二)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检查取证,防止主观臆断;(四)严守审计纪律,不得泄露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各种机密。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对内部审计应涉及内容、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档案管理进行规范,具体执行程序请参照《审计工作指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系内部审计人员。

第二章审计工作范围第四条财务审计。

是指依据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系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做出审计监督,对各公司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包括会计政策评估和会计报表审计。

1、年度财务政策评估审计。

对企业财务政策设计及其执行情况的有效性、合理性、一致性、公允性、表达与披露等进行评价。

2、决算审计。

是指审计监察部对系所辖各业务单元预算执行结果及所编制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实施的审计。

第五条经济效益审计。

是指审计监察部对系所辖各业务单元经营管理活动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为内容而实施的专项审计,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包括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和效果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包含:1、经营决策、计划审计;2、投资决策和投资效益审计;3、物资及采购管理审计;4、成本及控制效益审计;5、利润及利润率目标审计;6、资金利用效果审计;7、经济合同审计;8、长期投资审计;9、其他经营活动审计。

第六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对系所辖各业务单元领导人员任期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以任期内的财务数据和经济指标为依据,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来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经济业绩。

1、离任审计。

对有关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表现等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而进行的审计。

2、任期超过6个月(含)以上经济责任审计。

包含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制度审计、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审计。

第七条风险管理审计。

是对系内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政策设计的适当性、执行的有效性,风险损失处理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下同)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促进集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助力集团合法合规、有效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并协助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行其所负有的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实际控制企业(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及建筑公司(简称“单位”或“各单位”,下同)。

如有需要并经相应授权批准后,非实际控制的参股企业(公司)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集团制度规定、内部控制流程等,采用检查、审计、调查、评估、分析等方式、方法,对各单位(或某特定对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制度的执行情况、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会计核算方法的适用性、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等实施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建议(统称“审计”,下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董事会(一)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

(二)下达专项审计任务。

(三)听取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四)具体由审计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集团经营管理层具体由总裁或其授权人负责:(一)批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下达专项审计任务。

(三)批准项目实施并签发《通知书》、审计结果报告、《整改通知书》等文件。

(四)决定有关审计实施的重大事项,如中止、终止或重启审计。

(五)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作出有关决定。

第七条审计部集团总部设置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简称“审计人员”,下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有条件或业务需要的单位也可以设立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职能,并接受集团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公司内部审计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有效监督和评估公司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合规、高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益,特制定以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一、审计范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情况的审计•公司运营活动的合规性审计•公司资产管理的审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二、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由公司内设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部门应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组成,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三、审计程序1. 审计计划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和审计周期。

2. 审计实施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充分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了解被审计对象的运营情况和内控状况,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审计工作。

3. 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审计情况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将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四、审计效果评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效果评价机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五、审计保密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并公告施行。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办法,共同维护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上为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1. 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2. 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3. 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 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 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 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 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 管理活动、行政活动;8. 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 公司规章制度;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 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1) 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XX单位关于印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室:《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已经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内部审计管理办法XX单位2023年3月2日附件: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健康发展,根据《中华XX审计法》《中华XX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单位及科室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完善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审必严、防微杜渐,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在D委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审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后续教育培训。

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审计组组长应当及时向分管审计领导报告,分管审计领导向D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若问题线索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由审计组组长直接向D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第九条审计科开展内部审计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一、概述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进行的独立、客观的审计活动,旨在评估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进程,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是规范内部审计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有助于确保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二、内部审计管理的原则内部审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应与被审计对象独立,不受管理层指示干扰。

客观性:内部审计应客观、公正,避免受到利益相关方的干扰。

全面性:内部审计应全面评估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进程。

专业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内部审计管理的流程内部审计管理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组织风险和重要性确定审计对象,并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范围、目标和方法等内容。

2. 实施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包括风险评估、数据收集、测试控制有效性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编写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工作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并向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审计结论和建议。

审计报告应客观、准确,包括问题描述、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4. 跟踪审计发现管理层应积极跟踪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并制定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内部审计管理的监督内部审计管理的监督主要由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承担: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定期审查审计报告和审计计划,确保内部审计活动符合规范。

管理层:管理层负责指导和支持内部审计活动,确保审计部门拥有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协助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

五、内部审计管理的持续改进内部审计管理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包括定期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水平,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流程,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XXX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αxx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开展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下属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集团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集团各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以保证独立履行审计职能为原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应当按照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内部审计,做好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集团内部审计业务的总体指导与监控。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是集团内部审计主责部门,按照企业发展要求,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审计人员,履行公司总部内审工作职能,负责对所属单位审计工作的系统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工作协调与服务。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应当主管内部审计工作。

各单位应当独立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500人以上的子企业,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在岗职工人数的4%o。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内部监督和风险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内部审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规定,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内部控制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范围第四条集团审计部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二)对集团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决算、经营绩效,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三)组织对集团分、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任期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四)对集团分、及子公司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组织对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六)对集团及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价和意见反馈;(七)完成集团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团审计机构具有以下权力:(一)参加本单位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协助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二)检查被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有关企业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三)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四)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可暂予以封存。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秩序,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各环节。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第四条公司审计部归口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协调、指导、沟通和监督审查,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岗位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六条审计部的具体职责:(一)拟定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配合、参与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三)配合外部审计及检查,参与公司外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四)按照本办法规定做好相关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提交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五)跟踪检查审计报告所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告;(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独立评价;(七)对公司审计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要回避;(八)内部审计档案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九)其他应由审计部负责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审计部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能时享有如下职权:(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二)审核凭证、账表、决算,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三)参加本公司有关财务和审计相关的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四)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单位负责人授权可暂时封存;(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九)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沟通机制。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特制定本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强化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的职责1.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2.对公司重要业务、流程和风险进行专项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检查;3.对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涉及财务和财产保护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确保公司资产和财产的完整性和保护;4.对公司合同和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跟踪督促整改;5.对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及时发现和防范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

内部审计的程序1.内部审计工作采用计划审计的方式进行,分为年度审核计划和专项审核计划;2.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审核计划,并进行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准备、审核实施、审核记录、审核报告和审核后续跟踪等环节;3.审核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确保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合理、有效的整改意见;4.对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内部审计的保密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所涉及的公司机密信息,确保审计报告和情况的机密性、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的信息。

内部审计的业绩评价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自身的业绩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反馈和改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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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
(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

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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