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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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人类早期的某一个段落,历史学与文学曾经________。

古希腊的荷马“史诗”既是历史事件的记载,又存在强烈的美学特征。

历史学与文学的分道扬镳意味着另一个文化阶段的开始。

A.平分秋色B.浑然一体C.相得益彰D.系出同源【答案】 B2、加强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

A.制度建设B.思想建设C.组织建设D.规范建设【答案】 B3、依托全球能源互联网,取得清洁能源规模化()和()效益,能够有效降低电力供应成本。

A.开采;补给B.开采;外送C.开发;补给D.开发;外送【答案】 D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宗旨的内涵是:国家电网事业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公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B.安全、质量、效率、效益C.以人民为中心D.客户至上【答案】 C5、王某11周岁,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280元。

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王某父亲付款,遭到王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王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王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D.王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答案】 B6、欧洲太阳能理论蕴藏量每年约()万亿千瓦·时,主要分布在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等南欧国家。

A.1000B.2000C.3000D.4000【答案】 C7、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A.大路向天边延伸很远很远,直到遥远的看不见的天际。

B.一条小船很难渡众生,必须是众人建造的大船才能同舟共济。

地沟油加工食用油定罪标准首次明确等

地沟油加工食用油定罪标准首次明确等

地沟油加工食用油定罪标准首次明确等作者: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13年第05期本刊讯(记者逯文娟)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司法解释首次从3个方面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问题:一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明确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是明确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质,凡是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三是基于当前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易发多发的特点,明确规定对此类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包装饮用水标准已开始整合本刊讯(记者申海鹏)国内关于包装饮用水的标准林立,检测指标大相径庭。

就此问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受卫生部委托,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包括包装饮用水标准。

目前,我国共有4份包装饮用水的国标。

除了国标外,随着行业发展,一些企业开始使用企业标准生产,同时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标准。

不同标准问出现了一些空白和交叉,造成监管问题。

风险评估中心站在保障安全的角度制订标准,将标准整合或根据不同要求进行规范。

对于瓶装水国家标准”低于”自来水国家标准的问题,中心负责人表示,无论企业是否采用自来水,其水源都应符合自来水国家标准。

北京市人大启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本刊讯(记者逯文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将于近日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并就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此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将继续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与,检查组通过热线等方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意见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履职情况、食品行业自律制度建设情况、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情况、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开展情况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建设情况等6方面。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公安部公通字[2012]1号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格区分犯罪界限(一)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是否“明知”,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同案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产品质量,进货渠道及进货价格、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三)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已经销售出去没有实物,但是有证据证明系已被查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的上线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地沟油能否用做“饲料油”?

地沟油能否用做“饲料油”?

我卖的是饲料油,不是地沟油全国首例制售"地沟油"大案,从前天开始在宁波法院开审。

这是"地沟油"案件在国内第一次进入司法程序,产业链中的关键角色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当庭翻供公司实际控制人柳某拒绝承认自己生产、销售"地沟油","我的确超范围生产销售了饲料油,但我并没有把它当食用油来卖,下游的一些粮油经销商把这些油用来做什么,是他们内部的事情,我无从得知。

"他说的是真是假,今天开审2名粮油经销商即可见分晓。

7被告当庭翻供柳某:我卖的是饲料油在昨前两天的庭审中,检方起诉书中指控柳某,"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餐厨废弃油经上述油脂加工厂或公司加工提炼而成且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对此,柳某辩称,作为饲料用油,格林公司的产品是无毒无害的,至于其下家购买后作如何用途,他并不知情。

"我生产的是饲料油,相对于我们格林公司的经营范围而言,这最多属于超范围经营,应该由行政机构来处罚。

"柳某表示,"把饲料油勾兑后作为食用油售卖,那是经销商自己做的事情,我作为一个外人,怎么会知道?"另外6名被告也翻供了。

与柳某不同,他们显得格外紧张:拿着事先打印的陈诉书,他们的手一直不停地微微颤抖。

"我只是普通员工,我不知道。

"这是在另外6名被告口中出现最频繁的字句。

蹊跷:两个绕不开的问题但柳某绕不开的两个问题是:一、柳某在向上家收购原料油时,会检测油品的"酸价",而这一检测程序只会出现在食用油生产过程中;二、在成品油的销售阶段,曾有下家客户向柳某反映,格林公司生产的油有辣味,为此,柳某曾让格林公司的生产厂长鲁某想办法去掉辣味,如果像柳某辩解的那样,"生产的只是工业用油",为什么要去掉辣味?对此,柳某辩解称是客户有这样的要求,另外,他还辩称,格林公司的确做过实验,想把辣味去除,但并没有成功,正因为如此,他才更放心地把饲料油卖给粮油经销商,"以为对方不会用作食用油".矛盾:承认"挂羊头卖狗肉"庭上,柳某还说出了一条惊人消息,在平阴县当地,像他这样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油脂企业并不少。

地沟油法律案件(3篇)

地沟油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地沟油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地沟油,顾名思义,就是从下水道、餐馆废弃油脂中提炼出来的劣质油。

这种油不仅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食品安全和公共健康。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地沟油问题,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地沟油法律案件的分析,探讨法律在打击地沟油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法律与道德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双重拷问。

二、案件背景2015年,某市发生一起地沟油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非法收集、加工、销售地沟油的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李某从餐馆、食堂等地收集废弃油脂,通过简单的加工处理后,再以低价出售给食品加工企业。

这些地沟油最终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健康。

三、案件处理1.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同时,法院依法没收了李某非法所得及涉案物品。

四、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拷问1. 法律角度地沟油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通过明确界定地沟油犯罪的性质和处罚标准,为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在法律层面,地沟油案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1)立法滞后。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现行法律在打击地沟油犯罪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

例如,对于地沟油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犯罪行为,现行法律处罚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地沟油犯罪。

(2)执法不力。

部分地方执法部门对地沟油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地沟油犯罪屡禁不止。

最高法:“地沟油”将被列为“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定罪

最高法:“地沟油”将被列为“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定罪
新论 荟萃 2 0 1 3年来自5月 1 5卷 第 2期
作人员 必须严格 按照法定 的权限 新 闻发 布会 , 通报《 最 高人 民法 院 、 和程序行使 权力 ,履行职责 。不 最 高 人 民检 察 院关 于 办 理 危 害食 作 为 或 乱 作 为 ,要 依 法 承 担 责 品 安 全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若 干 问 任。 题的解释》 ( 以下简称《 解释》 ) 有关 摘自 《 大众 日 报 》2 0 1 3年 3 情 况 。 根 据 新 颁 布 的《 关 于 办 理 危 害 食 品安 全 刑 事 案 件适 用 法 律 若 本 栏 目组 稿 康 璇 月2 7日 干 问题 的解 释 》 , 利用 “ 地沟油 ” 加 将 适用 刑法 规 定 的在 务 院 部 署 开 展 现 代 农 业 综 合 工 食 用油 等 , 李 克 强 : 今 年 起 公 开 县 级 以 上 国 “ 生产、 销售的食 品中掺入有毒 、 有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工 作 政 府 公 务 接 待 费 害的非食 品 原料 ” 进 行定罪 。 国务 院 总理 李 克 强 4月 3 日 中共 中央政 治局 常委 、国务 《 解释》 明确提 出 , 严 厉 打击食 主 持 召 开 国务 院常 务 会议 ,部 署 院总理李克强 主持召开国务院第 品非 法 添加 行 为 。 食 品非 法 添加 行 次廉 政 工作 会议 并 发表讲 话 , 提 开 展 现 代 农 业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为 的危 害极 其 严重 。 为 依 法惩 治 此 工 作 。会 议 确定 黑 龙 江 省 先 行 开 类 犯 罪 , 出反腐倡廉工作六大要求 : 《 解释 》 第 九条 首 次从 三个 方 面 明确 了法 律适 用 标准 问题 : 1 .简政 放权 。抓 紧推 进 职能 展 现 代 农 业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 一 创 新农 业 生 产经 营体 是 针对 实 践 中存 在 的使用 有 毒 、 转 变 ,下 决 心 把 该 放 的权 力 放 下 主要 任务 是 : 有 深 化 土地 管理 制 度 改 革 ; 创 新 害 的非 食 品 原料 加工 食 品 的行 为 , 去 ,有 利 于 激 发 社 会 活 力 和 创 造 制 ; 农 村 金 融服 务 ; 健 全农 业 科技 创新 力 ,释放制 度红利 。 如利用“ 地沟 油 ” 加工 食 用 油 等 , 明 创 新 农产 品流通 方式 确 此 类 “ 2 .管 住 权 力 。 加 快 推 进 公 共 和服 务 体 系; 反 向添 加 ” 行 为 同样 属 于 推 进 水利 建 设 与管 理 刑 法 规 定 的 在 “ 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 , 同时以完善 和 流通 业态 ; 生产 、 销 售 的食 品 完善粮食主产 区利益补 中掺入 有毒 、 有害 的非食 品原料 ” 。 的 规 则 和 严 格 的法 律 制度 来 约束 体制改革; 偿 机 制 ; 整 合 涉 农 资 金 ; 加 快 城 乡 和 规范权力 运行 和政府 行为 。 二 是 基 于 国家 禁 用 物 质具 有 3 .管好 钱 财 。建立 公 开 、透 体化 发展 。 的严 重 危 害性 , 明确 国家 禁用 物 质 摘 自 《 半月谈) 2 0 1 3 年第 8 期 明 、规 范 、完 整 的 预 算 制 度 ,把 即属 有 毒 、 有害物质 , 凡 是 在 食 品 政 府 所 有 收 入 和 支 出 都 纳 入 预 中添 加 禁 用 物 质 的行 为 均 应 以生 算 ,逐步做到所有政府开支都要 国 销售有毒 、 有 害 食 品罪 定 罪 处 务 院 决 定 进 一 步 扩 大 “ 营 改 增 试 点 产、 事 先 编 制 预 算 。取 消 不合 法 、不 国务 院 总理 李 克强 4月 1 0日 罚 。 合 理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政 府 性 主持 召开 国 务 院 常 务会 议 ,决 定 三 是 基 于 当前 保 健 食 品 中非 基金 项 目。 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法添 加 禁用 药物 易 发 多发 的 特点 , 4 . 政 务 公 开 。要及 时 主 动公 点 ,并 逐 步 在 全 国推 行 。 一是 扩 如 在 减 肥 保 健 食 品 中 添加 副作 用 开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 环 境 污 大 地 区试 点 , 自 8月 1日起 ,将 危 害 严 重 的 “ 西布曲明” 等 药 物 成 染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安 全 生 产 等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分 , 在男 性 保健 食 品 中添加 “ 伟哥 ” 信 息 。从 今 年 开 始 ,要 逐 步 实 现 “ 等 , 明确 规 定 对 此 类 行 为应 以 生 营改 增 ”试 点 在 全 国 范 围 内推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公 务 接 待 经 费 公 开 ,将广播影视作 品的制作 、播 产 、 销售有毒 、 有 害 食 品 罪 定 罪 处 开 。公 开 的形 式要 通 俗 ,要 让 老 映 、发 行 等 纳 入试 点 。 二 是 扩 大 罚 。 百姓 看得懂 。 摘 自人 民 网 2 0 1 3年 5月 3 日 行 业 试 点 ,择 机 将 铁路 运 输 和 邮 5 .勤俭 从 政 。本 届政 府 任 期 电通 信 等行 业 纳 入 “ 营 改 增 ”试 内 ,要 坚 决 落 实 国务 院 向社 会 承 点。力 争 “ 十二五”期间全面完 卫 计 委 : 2 叭 3 年 对 新 农 合 补 助 诺的 “ 约 法 三 章 ” 。严 格 公 务 用 成 “ 营改增 ”改革 。 将 提 高 到 每 人 2 8 0 元 车 、机 关 办 公 室 使 用 标 准 等 ,推 摘 自《 半 月谈 ) 2 0 1 3年 第 8期 据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进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市 场 化 。 在 公 务 会 网站 消息 , 国家卫 生计 生 委 发 布 接 待 方 面 ,政 府 和 国有 企 业 都 要 最 高 法 : “ 地 沟 油 ” 将 被 列 为 “ 掺 入 2 0 1 2年 新农 合进 展情 况 及 2 0 1 3年 有 严 格 规 定 ,能 俭 则 俭 。 切 实 减 通报称 , 2 0 1 3年 进 一 步 有 毒 、 有 害 的 j } 食 品 原 料 ” 定 罪 工 作重 点 。 少 会议 和文件 。 提 高新农 合 筹 资标 准 和保 障水 平 , 5 月 3日, 最高人 民法院召开 6 .依法 促 廉 。 各级 政府 和工

2024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4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4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单选题(共45题)1、特高压串联补偿装置通过向线路上串联()实现对特高压线路感性阻抗的补偿。

A.电容器B.电抗器C.电阻D.电容器和电抗器【答案】 A2、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世界。

A.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公平正义B.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公平正义、清洁美丽C.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D.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公平正义、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答案】 C3、欧洲风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万亿千瓦·时/年,主要分布在丹麦(含格陵兰岛)、挪威等北欧国家。

A.100B.150C.200D.250【答案】 B4、中国首个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电工程(葛洲坝-上海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电压等级为()。

A.±500kVB.±400kVC.±600kVD.±660kV【答案】 A5、目前我国发电机组检修模式主要采用()。

A.事后检修B.计划检修C.状态检修D.不检修【答案】 B6、国债是以国家信用的方式进行筹资的形式,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它:A.风险大、流动性强、利率低B.风险小、流动性弱、利率低C.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低D.风险小、流动性弱、利率高【答案】 C7、国家电网公司先后在智能用电的哪些方面开展试点工程建设?()A.用电信息采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95598供电服务中心、智能小区B.用电信息采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95598供电服务中心、智能小区/楼宇C.用电信息采集、电动汽车充换电站、95598供电服务中心、智能小区/楼宇D.智能电表、电动汽车充抉电设施、95598供电服务中心、智能小区/楼字【答案】 B8、煤炭国际贸易以()为主。

A.铁路运输B.海洋运输C.公路运输D.航空运输【答案】 B9、避雷器的额定电压通常选取安装处的()。

生产地沟油可判死刑

生产地沟油可判死刑

“生产地沟油可判死刑”是一记重拳最高法、最高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根据《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行为最高可判死刑。

消息一出,立刻引来网民叫好,有网友表示“终于盼来这一天”,认为只有这样的“重典”,才能震慑唯利是图的“黑心”商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的疏漏和法律的不完善,大肆生产和销售有毒食品,给民众身体和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

要让民众远离有毒食品的侵害,除了要加强监管,加大法律震慑力度无疑是一招好棋。

震慑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是一把“杀手锏”。

此前,“酒驾入刑”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渐成社会共识,此次《解释》对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重拳出击,也让人拭目以待。

当然,要震慑不法商贩,遏制地沟油泛滥的趋势,徒法不足以自行。

要想真正消灭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除了法律要到位,相关部门还须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近年来,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相关政府部门的打击行动从未停止,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却依然严峻的形势告诉我们,法律如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是无法根本改变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

不法分子“无利不起早”,只要冒险的收益大于风险,就会有人铤而走险,“不撞南墙不回头”。

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所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2012年两年间查办了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311件。

”事实告诉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一些官员玩忽职守,甚至包庇、袒护犯罪分子的行为值得警惕,这些“把关人”的缺位、甚至蛇鼠一窝,不仅为不法分子生产有毒食品大开方便之门,更从根本上架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设计。

此次《解释》的出台,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编织了一张严密的法网,但要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还需监管部门更加“给力”。

考研政治热点关注 食品安全问题

考研政治热点关注 食品安全问题

考研政治热点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近几,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似乎一直问题未断,食品安全也成为了度热词,在考研中,自然也是热门话题,备受关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模块是从进入考研政治大纲的,每占据考研政治18分。

其中单选题四道题,多选题两道题,一道分析题,其中分析题的出题范围是当社会热点问题,考查的知识点都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比如考查的内容是文明出行,考的内容是献血活雷锋郭明义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考查”信义兄弟”的诚信道德品格;考查的内容是有关人际关系处理。

可以看出,每的分析题一定是当社会热点问题,换句话说,备战考研的同学们平时一定有针对性的阅读时政要闻。

那幺截至到目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中,最突出的是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领域仍不淡定。

近日,潍坊峡山区农民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狐狸、水貂、老鼠肉冒充羊肉事件引发全国舆论哗然。

商家无良,秩序失范。

可以肯定的是,卖”神农丹姜”的一定不会吃这种生姜,而以老鼠肉鱼目混珠的也一定不会吃这种假羊肉--这就是活脱脱的”易粪相食”。

 在这两起公共事件中,有个细节是值得注意的:潍坊的”神农丹姜”生产。

“地沟油”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分析

“地沟油”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分析

“地沟油”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分析2013-08-10 来源:徐立明罗开卷□徐立明罗开卷【裁判要旨】顾客吃剩的火锅汤料中的油脂属于不可再食用的有毒、有害的“地沟油”,将之制作用于加工火锅底料的“红油”,并将“红油”烧制食物销售给顾客食用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地沟油”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实行零容忍,量刑中在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的基础上,要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精神。

【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郑嫔,系上海云传添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辣火锅川菜店经营人。

被告人郑伟,系鼎辣重庆火锅店厨师。

被告人郑嫔投资经营上海雁荡路17号福辣火锅川菜店,为降低经营成本,自2012年6月起指使被告人郑伟在鼎辣重庆火锅店内使用福辣火锅川菜店回收的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用于加工火锅底料的“红油”,并用上述“红油”烧制食物销售给福辣火锅川菜店消费的顾客食用进行谋利。

被告人郑嫔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于2012年7月23日到案,当日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其劝说并陪同被告人郑伟于7月25日投案,郑伟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有关犯罪事实。

被告人郑嫔于次日如实供述了有关犯罪事实。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嫔、郑伟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郑嫔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郑伟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郑嫔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其辩护人提出涉案“红油”属于“口水油”,应区别于“地沟油”。

被告人郑伟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

【审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嫔、郑伟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

福辣火锅川菜店是郑嫔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区分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故本案系自然人犯罪,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制售地沟油的刑事责任认定

制售地沟油的刑事责任认定

制售地沟油的刑事责任认定所谓的地沟油,是指将下水道中的油腻物、酒楼的剩菜、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或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会导致消化不良、腹泻、强烈腹痛、甚至导致胃癌、肠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本文就制售地沟油违法行为刑事责任问题进行探讨。

一、现阶段我国关于制售地沟油的刑事责任的既有规定为确保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地沟油整治工作,保障好市场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百姓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发展。

通知规定,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0条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知还强调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二、现有规定的主要缺陷通知对制售地沟油行为的刑事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现有法律规定对认定制售地沟油刑事责任仍然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通知明确规定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才构成食品安全罪,但是在是否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这个问题上是很难界定清楚的,因为地沟油本身是可以加工为工业燃料的,这是一种资源回收再利用的行为,国家是持赞成的态度的,这就会使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打着利用地沟油制造工业燃料的旗号来生产食用油,从而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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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中央政
治局常委、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担任。
多地试行公务员聘用制人社部表示制
度仍需完善 ▶ 5 月 21 日,两名 80 后青年作
为福建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在漳州正式上
岗。据了解,江苏、广西等地也在积极酝
酿、试行聘用公务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表示,公务员聘任制还需要进一步完
善。

味着地方政府未来能否如期还债
市有 67 个。
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好坏有关。
我 国 地 方 债 超 20 万 亿 引 担
中国大米镉超标或引发亚洲米
忧 ——近期地方投资热潮再度掀
价上涨 ——由于中国国内大米出
起,市场上有关地方债务风险加
现镉超标问题,中国大米的进口
剧的声音越来越强烈。财政部原
量增加,这可能会间接推动亚洲
用于吃喝应酬的费用共计 29.07 亿元。
699 万人
今年,全国毕业生数量达到历史最高的 699 万人,比 2012
年增加 19 万人。10 年来,
中国大学毕业生总数持续上扬,
并激增了 2 倍。
24 亿元
2011 年以来,青海启动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先
后分3批下达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24.16 亿元,支持包括融资平台、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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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致人亡最高可判死刑:
计 117 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从重从
5 月 4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71 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 20
快 打 击 ,严 格 按 照 刑 事 案 件 立 案 侦
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

江苏特大制售地沟油案宣判,治理地沟油需常抓不懈

江苏特大制售地沟油案宣判,治理地沟油需常抓不懈

江苏特大制售地沟油案宣判,治理地沟油需常抓不懈据新快报2013年10月10日报道江苏连云港特大制售地沟油案9日一审宣判,涉案康润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王成奎被判处无期徒刑。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王成奎以及公司另一股东李树圣在明知王佃生、蔡学飞等人提供的油料为废弃油脂以及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仍决定多次大量采购并加工为食用油,销售给安徽省、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等地的117个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东海县王三粮油店。

其中2011年康润公司销售“食用油”数额为人民币4634.85万余元,2012年销售“食用油”数额为1636.85万余元。

食用油作为我们饮食中重要的消费品,其质量与我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而地沟油来源复杂,内含多种致病菌和毒素,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制售地沟油者利欲熏心,置人们的身体健康于不顾,实属可恨,此次对特大制售地沟油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实在是大快人心,但治理地沟油还需多方努力,常抓不懈。

地沟油的来源地沟油的来源主要有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的危害食用地沟油对人体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

经过煎、炒、炸等烹调过程的油会含有一些含苯环的物质,这些物质有机会导致肿瘤的发生。

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如黄曲霉素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甚至还会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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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公共与行业知识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1、为获得真正的教养可以走不同的道路。

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研读世界文学,就是逐渐地熟悉掌握各国的作家和思想家的作品,以及他们作品中留给我们的思想、经验、象征、幻象和理想的巨大财富。

世界文学的辉煌殿堂对每一位有志者都敞开着,谁也不必对它收藏之丰富而望洋兴叹,因为问题不在于数量。

有的人一生中只读过十来本书,却仍然不失为真正的读书人。

还有人见书便生吞下去,对什么都能说上几句,然而一切努力全都白费。

因为教养得有一个可教养的客体作前提,那就是个性或人格。

没有这个前提,教养在一定意义上便落了空,纵然能积累某些知识,却不会产生爱和生命。

没有爱的阅读,没有敬重的知识,没有心的教养,是戕害性灵的最严重的罪过之一。

A.获得教养的重要途径是研读世界文学B.通过研读世界文学获得教养必须要以个性和人格为前提C.通过研读世界文学获得教养关键在于阅读的数量D.通过研读世界文学获得教养关键在于阅读作品的质量【答案】 B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旗帜领航·文化登高”行动计划中明确,()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是分管领域企业文化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A.各级党组织书记B.各单位行政负责人C.各单位负责人D.各单位分管领导【答案】 A3、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现在()A.进行武装特点的公安业务训练B.有集中统一的领导和指挥,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机动快速的反应能力C.有适应于对付复杂的治安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战斗体制D.根据国家的统一装备标准,配备警用武器以及其他武装设施,着制式警服【答案】 A4、当配电网故障时,分布式发电的切除必须早于重合时间,否则会引起电弧的(),使重合闸不成功(快速重合闸时间为0.2~0.5s)。

A.阻燃B.击穿C.重燃D.闪络【答案】 C5、活页夹:文件A.工具柜:工具B.胶水:纸张C.剪刀:裁缝D.自行车:代步【答案】 A6、2013年12月30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公布第四批食品安全“黑名单”:因利用回收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油脂作为食品原料,上海某香辣蟹店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罚款超千万元,有关责任人5年内禁入食品业,这是上海针对地沟油案件开出的最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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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微评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2年第3期对地沟油判“死刑”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根据通知,涉及“地沟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

涉“地沟油”犯罪判缓刑的,须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期内生产、销售食品等。

@王志鹏:食品安全的新闻屡见不鲜,从瘦肉精到尿素豆芽,从避孕药鱼到三聚氰胺奶粉,再从染色馒头到地沟油……有关部门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处置,找到治本之道才是关键。

@那些年我们都曾有过梦想:对危害社会公共健康故意犯罪人员的宽容就是对广大无辜平民受害者的残忍。

@几维鸟:这个真的杜绝不了。

在外面吃饭可能把菜汤都吃光吗?可能把地上的井盖都封死吗?不过魔高—尺,道高一丈,相信聪明的国人会想出解决的办法,我是想不出来。

@郭婷:做菜不放油了,天天清水煮!@朱建均:现代社会什么东西都可以伪造,发现一个抓一个就是抓不清。

现代人富了,怎有这样缺德的人,做缺德的事,希望大家能同心协力,擦亮双眼,依法惩办!@直播新闻:地沟油不一棒子打死,将来就更加“星火燎原”了卜@宋刚:地沟油这样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事情,几年了都解决不了,可想我们的某些职能部门在做些什么!@攀攀:在炒菜时放一颗剥皮的蒜头(蒜子),蒜子对于黄曲霉素最敏感。

如果蒜子变红色,就是用地沟油。

食油良好的话,蒜子是白色的。

把你家里的油放到冰箱里2个小时,如果出现白色的泡沫一样,那就是地沟油。

@王子安:这是危害社会的公共罪,应处极刑,才能取到威慑效果,对那些食品安全造成危险的,该杀!罪不可赦!@李义:今天看到一条新闻,德国最大面包生产商破产,起因是加工间发现老鼠屎和蟑螂,当地卫生勒令停业整顿,但各连锁超市纷纷解约,不再销售其生产的面包,致使这家有80年历史的老店宣告破产!中国何时能如此,天朝关注一下吧。

@王建国:地沟油的影响和危害相比在我们饮用水源的上游投放慢性毒药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严防地沟油,保障国人安全

严防地沟油,保障国人安全

严防地沟油,保障国人安全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根据通知,涉及“地沟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

地沟油给国人带来了严重的食品安全恐慌,然而,目前还没有一种完全有效的方法能够鉴别出人民所实用的是否是地沟油。

著名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周立波曾在他的节目中这样说道:“从地沟油的产量来看,国人在餐馆每吃10顿饭,平均就有一顿饭使用了地沟油,而现在唯一看似有效的避免地沟油的途径就是在吃饭前双手合十祈祷自己面前的食物没有地沟油。


这次司法部门定下重典来遏制地沟油的生产,不能不让人拍手称快。

然而,这种方法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地沟油的生产,但由于此不法勾当犯罪利润巨大、诱惑性大,光靠这项措施很难完全避免地沟油。

要彻底杜绝地沟油的出现,必须标本兼治。

不妨学一学某些发达国家处理“地沟油”的经验,由政府出面组织人员回收“地沟油”及宾馆饭店产生的废油,加工成工业原料或燃料,用于制造肥皂等或作为汽车的燃油等。

这样,不仅有
利于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也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和重复利用,同时也解决了捞油“拾荒者”的生机。

实际上,地沟油只是威胁国人生命健康的众多危险之一,瘦肉精、三聚氰胺、染色馒头等有毒食品也在时刻威胁着人民的健康。

只依靠重刑不能完全达到消除这些危害的目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监管,切断有毒物生产者与食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链,严格监管各个餐馆、食堂的原料来源,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食品摆上人们的餐桌。

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可判死刑

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可判死刑

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可判死刑
为确保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去年8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全国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了一大批制售“地沟油”犯罪案件。

《通知》指出,“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

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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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判死刑2013年05月04日02:23来源:新京报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新华社记者陈建力摄昨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

《法释》共计22条,首次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法释》还对使用“地沟油”等加工食品,对“瘦肉精”等非法销售,细化了定罪量刑。

最高院要求,《法释》中涉案的犯罪分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应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释》共计22条,主要规定了十一个方面的问题。

明确食品安全犯罪量刑标准《法释》第一条至第七条首次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情节认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这一构成犯罪的要件难以认定的问题,《法释》第一条采取列举方式,将实践中具有高度危险的典型情形类型化:(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其他情形。

【解读】《法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足以造成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危险。

针对以往司法实践中仅从轻伤、重伤的角度对“人身危害后果”这一加重结果要件进行理解和认定存在的局限性,《法释》从伤害、残疾程度以及器官组织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等方面规定了多重认定标准。

【相关罚则】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男性保健食品添“伟哥”将获罪《法释》从严惩处食品滥用添加行为。

第八条首次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标准。

一是针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添加行为,将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细化为“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二是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中的滥用添加问题,明确刑法规定“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

《法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第九条首次从三方面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问题:一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明确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是明确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质,凡是添加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三是因当前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易发多发,如在减肥保健食品中添加副作用严重的“西布曲明”等,在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伟哥”等,规定对此类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相关罚则】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售瘦肉精等可判5年以上《法释》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禁止用作食品添加的原料、农药、兽药、饲料等物质,在食品原料、饲料等生产、销售过程中添加禁用物质,以及直接向他人提供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如非法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蛋白粉”、“工业明胶”、“瘦肉精”及含有“瘦肉精”的饲料等,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危险,应依法予以严惩。

基于这类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法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鉴于这类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法释》明确,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相关罚则】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假宣传可属共犯《法释》第十四条首次明确,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提供资金、许可证件、经营场所、运输、贮存、网络销售渠道、生产技术等各种帮助或者便利条件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法释》第十五条首次明确规定,即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知道广告中的食品系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依法不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但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作虚假宣传,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相关罚则】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监管渎职最高判十年《法释》第十六条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各罪名的适用以及共犯的处理提出了明确意见:一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后,食品监管渎职行为应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定罪处罚,不再适用法定刑较轻的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处理;二是同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是不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但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依照相关犯罪定罪处罚;四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罚则】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惩非法生猪屠宰《法释》规定的其他问题: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行为;首次明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明确界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适用刑罚;从严惩处单位犯罪。

花絮最高院发布会首次全媒体直播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首次采用全媒体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即时传递发布会信息。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各大传统媒体出现发布会的同时,中央电视台对该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人民网和最高人民法院网通过网络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图文直播。

在发布会上,最高院还分别邀请到人民日报、新华视点、央视新闻、中国之声、人民法院报、豫法阳光、浦江天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微博博主进行微博即时播报。

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当前媒体传播已经进入全媒体时代,在传统媒体参与发布会的基础上,最高院将继续尝试网络媒体、自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为公众即时传递最高院的最新信息。

2010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1533件;生效判决人数2088人。

追问《法释》打击面是否过宽?问:《法释》第一条规定,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按照刑法,都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在我国食品安全的现实状况下,该法条的打击面是否过宽,不利于我国食品行业的整体发展?最高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这个规定在起草过程中也有专家提出过类似的担心。

我们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在《法释》中作了限制。

从质的方面,我们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限制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产品上。

《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了10种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法释》里我们选出4类危险性较高的作以规定。

从量的方面看,我们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了程度上的要求,比如第一条的第一项中规定的“严重超出标准限量”。

有人会问,什么叫严重,能不能准确说超出标准限制的2倍或者3倍就叫严重?这个问题我们在起草过程中也进行了详细研究,发现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很多专业问题是很复杂的。

比如刚才提到的致病微生物、重金属等物质,它的标准限量是不一样的,危害性也不一样,如果一刀切的规定为三倍或五倍是超过标准限量是不科学的。

所以这一点我们留给司法人员在实践中裁量。

我们也担心司法实践中裁量的过程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法释》第21条在程序上进行了补充规定。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进口食品如何认定?问:《法释》在食品安全案件方面提及的都是国内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的犯罪行为,对于同类型的进口食品犯罪如何认定?最高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进口食品如果出现司法解释上的各类情形将同样按照该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进行惩处。

不过从目前来看,进口食品的生产、销售环节多在国外,取证上存在一定困难。

但如果我们的司法人员能够提取相关证据,将与国内同类情形犯罪,一视同仁。

相关立法是否滞后?问:近年来虽然我国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时有发生。

有观点认为是现行的法网还不够严密,立法上还存在一些缺陷。

比如罪名滞后,量刑比较轻,在处罚上比较注重危害结果。

最高院发言人孙军工:我们出台这个《法释》,目的就是要把打击、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编织得更严密。

这样做的目的,从司法机关来讲,要把法律现行的规定,所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措施用足、用好。

当然,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断出现新的情况,犯罪手法、犯罪方式、危害后果不断出现新的变化,应对这个变化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立新法、修改现行法律。

作为司法机关来讲,我们会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在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各种刑罚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如果有需要提出立法建议的,或者修改现行法律建议的,我们也会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向立法机关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声音应规范食品鉴定资质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在过去近十年间,该院共受理四起食品安全类犯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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