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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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

证明婴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重要凭证,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依法统一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人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内容,为户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我院规定如下: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出生医学证明》要设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并将名单报至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员更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

上述人员不得使用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

并严格执行规定,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督导检查。

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管理和签发人员要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一旦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要终身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或刑事处罚。

二、进一步规范签发管理(一)首次签发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证。

首次签发一般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

1.在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应由我院出具。

申领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者,提供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12个月申领出生证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出生时无法提供其父母依法取得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的,而出生证上需要填写父亲信息者,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及父子亲子鉴定证明;(4)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出生证,但母亲信息无法核实的,需提供父子亲子鉴定证明;(5)原分娩机构签发资质被取消的,需提供原分娩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住院分娩证明,否则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6)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出生证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上蔡华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一、机构职责(一)管理机构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理与监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受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签发机构职责: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

签发机构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1)。

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一)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

年度计划与申领:各签发机构应认真制订年度计划,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见附2)。

各签发机构按年度及季度计划,凭《介绍信》和前次申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签发中使用的《出生医学记录存根》(换发联)、各种《出生医证明签发登记本》复印件进行申领(介绍信见附3)。

(二)入库:各签发机构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

如验收时发现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三)保管: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入库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施行台帐管理。

做到专人管理,专室保管。

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清点证件数量后,将证件的起直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二.领发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签发机构在证件领发时,将每次领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单位、证号登记入册,并由领证人签字、发证人签字备查。

三.首次签发制度签发机构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新生儿出生后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始凭据,同时在发放记录本登记备查。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工程要字迹清楚,假设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签发机构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父母亲领取,副员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由签发机构拆切。

假设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单亲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婴儿父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附家庭接生员有效证件);3.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4.亲子鉴定证明。

四.换发制度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哈尔滨医大二院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哈尔滨医大二院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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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登记表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登记表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登记表
产妇姓名
分娩日期
新生儿姓名
分娩机构
住院病历号
换发原因
信息变更情况(信息变更者请填写右侧栏)
变更前:
变更后:
以上内容由申领人填写,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领人身份证号:
申领人与新生儿关系:申领人签字:
原证件编号
换发机构
换发人员
换发日期
相关证明列表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粘贴处
1.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原件( )
2.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3.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5.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 )
6.其他
(提交的上述材料,请粘贴在此登记表上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产妇姓名
分娩日期
新生儿姓名
分娩机构
办理户口登记情况
□ 以办理户口登记
□ 未办理户口登记
住院病历号
补发原因
□遗失 □被盗 □其他
特殊情况说明: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号: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请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领证人与新生儿关系
领证人签字
领证人需提供和提交的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 □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5.其他□
原证件编号
补发机构
补发人员
补发日期
注:1.在补发登记表背面粘贴补发后《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和相关材料
2.表中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领证人或补发人员签字确认。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

注: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清楚 。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 分娩信息、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新生儿姓名 出生时间 出生孕周 出生地点 姓名 母 亲 信 息 国籍 地址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 父 亲 信 息 国籍 地址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 领 证 人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与新生儿关系 年龄 民族 年龄 民族 周 天 出生体重 性别 年 月 日 克 时 分 厘米
出生身长 分娩形式
领证人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签字的“亲子关系申明” 2、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材料 □ □ □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出生医学证明》已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 则上不应变更。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最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精选3篇)出生医学证明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出生证,是每一个新生儿都要办理的证明,是非常重要的证件,相当于新生儿的身份证,因此,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给大家分享《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欢迎借鉴!最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1一、入库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室保管。

在证件运达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清点证件数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表1),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二、领发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签发机构在证件领发时,将每次领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单位、证号登记入册(表2),并由领证人、发证人签字备查。

三、首次签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无打印系统的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各助产机构应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3),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始凭据,同时在发放记录本(表4)登记备查。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签发机构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发登记(表5)。

《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由签发机构拆切。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表6)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出生证表格及制度

出生证表格及制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助产机构用参考文本)尊敬的各位准爸爸、准妈妈:你们好!真诚地欢迎你们来到我院待产,祝愿你们共同的新生命平安降生!《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

其法律效力:(1)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等自然状况;(2)证明新生儿与其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也是当前办理出国留学、移民手续时的必要证明。

每一个新生的婴儿都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

《出生医学证明》由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其办理流程: (1)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3)签发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4)用计算机录入、上传签发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5)盖章人员对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审核后盖章→(6)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并签名领取。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资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依据《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一)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

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名字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

《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确认打印,新生儿姓名就不能更改。

(二)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不便,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自己承担。

(三)《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延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样表)
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址省市县(区)乡镇
(力')村(居X
新生儿母亲于年月日在
医院或分娩—男(女)婴,取名O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填项)等原因,无法提供新生儿父亲口/母亲□相关信息,本人自愿申请放弃新生儿父亲□/母亲□相关信息,按单亲为新生儿申领唯一的《出生医学证明》。

本人已获知,《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不能更改,若提供信息材料不真实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是真实的,是本人真实意思表达。

若今后出现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我本人承担,与签发单位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手印):
年月一日注:1.本声明书限于单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

2.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温馨提示: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疗文书,一经办理所有信息不得更改!陕西省森工医院医疗保健机构内首次签发所需资料1.新生儿姓名(须三个字或以上)2.新生儿母亲携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按指印的委托书及代办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本人书面声明书及相关资料(包括: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未婚证明、死亡证明等。

)5.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温馨提示: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疗文书,一经办理所有信息不得更改!陕西省森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所需资料1. 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2. 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复印件。

3. 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包括户口登记机关所需的副页。

温馨提示: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疗文书,一经办理所有信息不得更改!陕西省森工医院出生婴儿实名登记制度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工作。

二、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项目要求,认真填写住院分娩孕产妇出生医学记录,同时要求孕产妇要如实提供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住址及其配偶有关情况等各项记录。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产妇及配偶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等项目。

四、填写内容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严禁涂改。

五、对提供的身份证明、住址有疑问的和拒不提供个人真实信息的分娩对象,在填写生育登记报告时,要在备注栏加以证明,并及时将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督导记录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督导记录
8.配备两锁(门锁、柜锁)、三铁(铁门、铁栏窗、保险柜)。
9.按顺序签发,不跳号。除国家要求的申领材料外,不设签发的前置条件。
10、非母亲领证的有授权委托书。
11.在产科或者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等明显地方公示办理流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缺一
项扣1分
程、告知办理所需资料。告知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6、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永久保存,严防遗失,毁损(库房通风良好、防火、防潮、防盗)。
1、发现一例未及时归档扣1分。
2、无制度、签发流程各扣1分。
3、分管院长有管理情况记录。4、无业务交接和培训扣1分查阅资料。5、人员变动,有及时备案信息。6、查看现场、访谈业务院长。
缺一项扣1分
2
签发流程30分
7.空白证是否有专人管理,且空白证中间无断号、无缺号。
12、不得违规签发。
3
登记质量15分
13.使用首次签发登记表、登记本、印章登记本、废证登记本,并填写清晰、齐全。
14、在废证三联上分别加盖作废章,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15.各年份档案摆放整齐,归档思路清晰,按日期或证件编号归档,归档资料完整,入档案盒/袋,盒/袋内目录清楚。
查阅资料缺一项扣1分
4
人员资质
5分
16.管理和签发人员为本院正式职工,信息有备案,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
查阅资料,不符合扣5分
5

管理1()分
17、证章分开专人管理,安全保管,未在空白证上盖章。
现场查看,不符合扣10分
6
信息管理10分
18.有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
19.及时、正确、规范上报月报、季报、年报。
20.系统中首次签发与纸质版签发登记汇总表及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助产机构外出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审批表

助产机构外出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审批表

助产机构外出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审批表
1
附表7:
责任声明书
本人,年龄民族系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号。

新生儿姓名,性别,于年月日,在(医院、妇幼保健院、机构外、其他)出生。

本人因(离婚、未婚生育、生育后离婚、父亲无合法身份证明、离家出走、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现孩子因(申报户籍、上学、其他)原因,需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本人)身份证明信息,本人要求只填写单方(母亲)身份信息内容,同时郑重承诺《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开出,今后将不再更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指纹):签发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
附表8:
证明
新生儿母亲姓名:(无)
身份证号码:(无)
新生儿父亲姓名:(无)
身份证号码:(无)
新生儿姓名:(无),性别:
于年月日时分在出生,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公安部公通字[1997]54号文件、卫基妇妇卫便函[2003]156号文件要求,由于以下原因:
1、无法提供母亲有效身份信息证明()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孤儿()
3、 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公民()
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不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特此证明。

3
医疗机构签章
年月日4。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审批表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审批表
新生儿父亲签名:新生儿母亲签名:
年月日
接生人员签名(盖章):
乡村医生签名(盖章):
年月日
村(居)委会(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
乡(镇)卫生院意见(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盖章):
年月日
市卫生局业务科室意见(盖章):
年月日
市卫生局意见(盖章):
年月日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签发日期:年月日
平顶山市在合法助产机构以外出生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审批表
新生儿(姓名),(性别),系(母亲姓名)与(父亲姓名)亲生,于年月日时分在省市县(市、区)乡村出生,由接生,由于原因,未在合法助产机构出生,至今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特申请补发,并、一般3、差,出生孕周周,体重克,身长公分。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4.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领证人
姓名
与新生儿关系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5.其他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和提交,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领证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原证编号
新生儿姓名
新生儿性别
新生儿母亲
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有效身源自证件号码申请换发原因原证正、副页交回情况
正页□正页和副页□
领证人需提供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换发后《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原证的正页或正、副页及相关材料粘贴处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 )

出生补办申请书

出生补办申请书

出生补办申请书出生补办申请书1年月生,因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被盗,现需办理事宜,申请补发,请予以办理。

母亲:身份证号:申请日期:(签字、手印) 年月日父亲:身份证号: (签字、手印) 年月日申请日期:出生证明补办申请书材料: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父母年龄必须填写当时生小孩时的年龄)二.原签发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三.原签发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记录表四.出生医院产科接生登记记录(以上所有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五.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六.在省市以上的报纸报刊登报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作废。

(福建日报或福州日报)并提供当天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一份。

七.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夫妻双方所在户籍登记机关关于该子女未落户的证明八.填写出生医学补发申请表(备注:填写父母的所有相关信息必须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一致)此补发申请表必须经原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补发单位负责人签字。

九.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申请人:XXX XXX20xx年x月x日出生补办申请书2妇幼保健院: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信息:司俊翔(男),20xx年x月x日在桂阳县人民医院出生,我们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感!特此申请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补办申请书3双柏县妇幼保健院:申请人:xxx,男,x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家庭住址:xxx。

女:xxx,x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家庭住址:xxx。

xxx于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x村委会x村家中分娩一x婴,取名:x,当时由于属急产,家离卫生院较远,来不及送医院住院分娩,请x村委会x村x人在家中接生,现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双柏县妇幼保健院给予补办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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