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要点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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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讲解内容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讲解内容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讲解内容)一、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即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与融券交易。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的两大主要区别(一)融资融券中的融券卖出可以做空当预期股价下跌的时候,可以选择融券卖出,当股价下跌至预期价格后,再进行买券还券了结负债。

例如:以每股10元价格融券卖出1万股的股票A得到10万元资金;当股票A股价从10元下跌至8元时,再买入1万股的股票A进行偿还,此时需要支付8万元资金。

在不考虑其他成本的情况下,盈利2万元。

(二)融资融券具有杠杆效应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的第二大区别是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效应,能放大投资者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收益。

例如:当我们进行普通交易时,购入2万股的股票A,每股价格10元,共花费10X2万=20万元;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我们可以通过融资加大投资杠杆,买入2万+2万=4万股。

当股票A的股票价格从10元上涨至12元,这时候普通交易下卖出2万股将得到24万元,获利4万元,收益率为20%;融资融券交易下卖出4万股将得到48万元,获利8万元,在不考虑融资融券成本等费用的情况下收益率为40%。

当然亏损也会放大,如果股价下跌到9元,在普通交易下将亏损2万元,亏损率为10%;而在融资融券交易下,将亏损4万元,亏损率为20%。

三、标的证券标的证券是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认可的可以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的名单。

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范围。

我公司的标的证券范围可在公司网站“融资融券”专栏中查询。

四、融资融券合约的期限合约期限从每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合约发生当日计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依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约定进行调整。

合约到期前30个自然日内经客户申请、证券公司同意后可以展期,每次展期不超过6个月。

融资融券基础入门

融资融券基础入门

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投资者1
什么是标的证券?
指交易所公布的可作为融资、融券交 易标的证券,包括融资标的证券和融券标 的证券。(上证50成份股和深圳成指成份股)
融资专用 资金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资金账户 (一级账户)
客户信用资 金账户(二 级账户)
投资者2
客户信用资 金账户(二 级账户)
什么是保证金?

+∑[(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

-∑融券卖出金额

-∑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

-∑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利息及费用
计算说明
• 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 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 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金额=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交易费用
杠杆案例
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万现金,此时投资者打算融资买入标的证券(万科A), 若万科A的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为80%,在不考虑相关利息费用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理 论上投资者最多可向证券公司融入(100/80%=125)万元的资金来买入万科A。
假如万科A在随后买入后上涨了10%,投资者在融资买入与正常买入的情况小的对比:
买入证券作为担 保物
投资者
提供保证金 卖出证券
证券公司
垫付证券
卖出证券所得资 金作为担保物
交易所 交易所
3
2. 融资融券和普遍交易的区别
3.境外市场融资融券现状
融资融券交易是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目前 绝大多数成熟的市场和新兴市场允许融资融券交易。

{业务管理}融资融券业务基础知识

{业务管理}融资融券业务基础知识

(业务管理)融资融券业务基础知识融资融券业务基础知识1、什么是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且收取担保物的运营活动。

2、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和现有普通交易不同,融资融券于证券和资金俩方面均设计了二级帐户。

(1)证券公司的账户体系证券公司运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于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2)客户的账户体系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于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台帐,于存管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3、各类信用账户的作用(1)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仍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3)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4)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5)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仍的资金。

(6)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7)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联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证券账户。

(8)客户信用资金台帐——客户于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9)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客户于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融资融券课堂基础知识篇

融资融券课堂基础知识篇

融资融券课堂基础知识篇融资融券是一种常见的投资手段,也是股票市场中的一项重要经营业务。

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账户下,以其持有的证券为抵押物,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进行股票交易或以证券公司的资金买入股票,以此实现杠杆效应和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一、融资融券基本概念1、融资:投资者通过将自己持有的证券作为抵押品质押给证券公司,从而获得证券公司提供的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

利息通常按日计算,按周或按月支付。

2、融券:投资者借入证券公司的股票,并将其卖出,再等到股价下跌时购买股票,还给证券公司,从而获得利润。

融券的利息通常按日计算,按周或按月支付。

3、杠杆效应:融资融券业务可以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的杠杆效应。

杠杆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或融券购买股票的金额与自有资金的比值。

二、融资融券的操作方式1、融资操作: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账户下,选择自己持有的股票进行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进行股票交易。

2、融券操作: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账户下,选择需要借入的股票进行融券操作,即卖出借入的股票,等待股价下跌后再买入相同数量的股票归还给证券公司。

3、解融操作:当投资者在融资融券账户中的持股市值上涨,或者认为杠杆比例过高影响风险控制时,可以选择增加自有资金或减少借入股票数量,实现解融的目的。

三、融资融券的风险与特点1、市场风险:融资融券操作需要投资者对市场走势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如果市场走势与投资者的预期相反,将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2、利率风险:融资和融券的利息是根据市场利率而定的,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将增加融资或融券的成本。

3、价格风险:融券操作需要投资者正确判断股票价格的走势,如果股价上涨,投资者将面临追加保证金或强制平仓的风险。

4、杠杆效应:融资融券业务的杠杆效应可以放大投资者的利润,但同时也会放大投资的风险。

投资者应谨慎控制杠杆比例,避免过度风险。

四、融资融券的应用场景1、增加投资收益:融资融券业务可以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

融资融券知识点

融资融券知识点

05
CATALOGUE
监管政策与法规解读
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要求
01
资格管理
监管部门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
件,包括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的要求。
02
业务规则
监管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包括标的证券范围、保证金
比例、融资融券期限、交易方式等,以确保业务的规范运作。
• 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融资融券交易 相关的信息,包括交易情况、风险状况等,以便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了解市场动 态和风险状况。
• 监管制度: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制定相关 规则和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也 按照各自职责对融资融券交易进行自律管理和服务。
02
CATALOGUE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确定投资者类别
了解投资者投资目标
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经验、资产规模、 风险偏好等因素,将投资者分为专业 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了解其投资目标 和期望,以便为其提供合适的融资融 券服务卷调查、风险评估等方式,对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 保投资者适合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可能因违约等原 因无法履行合约义务,导 致投资者损失。
操作风险
交易操作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可 能因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 致交易失败或损失。
资金管理风险
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需合理管 理资金,否则可能因资金不足而无 法维持仓位或面临追加保证金的压 力。
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融资融券 需要了解的知识

融资融券 需要了解的知识

融资融券需要了解的知识以融资融券为主题,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知识。

一、融资融券的定义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券商借入资金或证券进行投资交易的一种方式。

融资是指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资金进行证券交易,而融券是指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证券进行卖空交易。

二、融资融券的目的1. 提高资金利用率: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用较少的自有资金进行更大规模的交易,提高资金利用率。

2. 投机或套利:融资融券可以用于投机或套利,通过借入资金或证券进行交易,获得投资收益。

3. 平衡市场风险:融资融券可以帮助投资者平衡市场风险,通过融券卖空,可以在市场下跌时获得盈利。

三、融资融券的操作流程1. 开设融资融券账户:投资者需要在券商处开设融资融券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资料和签署协议。

2. 申请融资:投资者可以向券商申请融资,根据自身资产状况以及券商的要求,决定融资额度。

3. 进行交易:投资者在获得融资后,可以使用借入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包括买入股票、基金等。

4. 还款:根据融资协议约定的期限,投资者需要按时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

四、融资融券的风险1. 市场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涉及到股市的波动风险,如果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亏损风险。

2. 利率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涉及到借贷利息,如果利率上升,投资者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费用。

3. 还款压力:如果投资者无法按时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券商有权强制平仓,导致投资者损失。

4. 交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涉及到杠杆操作,如果投资者操作不当,可能导致损失扩大。

五、融资融券的注意事项1. 风险评估:投资者在融资融券前应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保自身能够承担融资融券带来的风险。

2. 规避风险:投资者应合理控制融资融券的比例,避免过度杠杆操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3. 了解规则: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和制度,遵守交易规则,避免违规行为。

总结起来,融资融券是一种通过借入资金或证券进行投资交易的方式。

融资融券基本知识

融资融券基本知识

融资融券基本知识融资融券基本知识一、基本常识1、融资融券交易是指客户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遍证券交易的区别可以借入资金或证券:客户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实现下跌中赚取收益。

普通证券交易客户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证券价格下跌时客户不能获利。

需要提供担保物: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除委托买卖的关系外,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需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普通证券交易,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

交易证券范围受限:只能买卖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普通证券交易,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交易期限受限:受到融资融券合约期限(目前最长为6个月)和融资融券合同期限(目前最长为2年)的限制。

普通证券交易,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无限期持有。

盈亏放大:由于存在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客户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幅度可能会被放大;当亏损较大时除了亏掉所有本金之外,甚至还要偿还额外负债。

普通证券交易,客户的投资收益或亏损不可能超过本金。

3、融资融券的费用交易费用: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主要为‘交易佣金’和‘印花税’等;利息费用:主要为‘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等;其他费用:包括‘融资融券额度费’等,目前免收此类费用。

4、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的证券账户,客户在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普通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划转。

5、信用资金账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的资金账户可以实现与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6、融券卖出委托价格的规定融券卖出委托价格不得低于该股票的最近成交价,否则证券交易所作为无效委托处理。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手册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手册

融资融券根底学问手册一、融资融券融资融券,即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供给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与融券交易。

融资是指投资者向所在的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供给保证金以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通常又称为“做多”或“买空”。

融券是指投资者向所在的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供给保证金以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通常又称为“做空”或“卖空”。

产品优势1、具有杠杆性,能放大投资者的投资规模。

2、具有双向性,即可以通过先买后卖的传统交易,“做多”盈利;也可以通过融券交易先卖后买,“做空”盈利。

3、通过融资与融券风险对冲,能锁定风险。

适用对象1、擅长把握股票的买入、卖出时机,但资金有限的趋势投资者;2、期望借助市场下跌获利的趋势投资者;3、擅长把握股票日内波动的高频交易投资者;4、追求低风险、稳定收益的套利投资者。

二、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指证券公司依据投资者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市场状况及自身财务安排等因素,授予投资者可融入资金或证券的最大限额。

我公司授信额度分为融资融券授信额度、融资授信额度、融券授信额度。

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实际融入资金加融入证券按卖出价计算资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融资融券授信额度;投资者融入的资金不得大于融资授信额度;投资者融入证券按卖出价折算资金的金额不得大于融券授信额度。

三、保证金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肯定比例的保资金。

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四、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是指在融资融券业务中证券公司认可的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五、折算率折算率是指投资者以证券充抵保证金,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对证券市值所用的折算比例。

六、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知识要点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知识要点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知识要点1、问:能否介绍下融资融券的法律规则体系?答: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规则体系,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确立了融资融券的法律地位;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部门规章,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涉及的业务许可、担保物、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证券业协会的《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证券金融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对投资者权益、融资融券交易的流程、标的证券与担保物的管理、登记结算业务和风险监测监控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整体上看,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则体系和机制已建立健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2、问:能否介绍下融资融券市场监管的主体及其监管职责?答: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已形成了由证监会行政监管,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自律监管,证券金融公司监测监控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证监会制定融资融券相关业务准则,审核、批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稽查处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统一监管融资融券业务活动。

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依法对辖区内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融资融券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等。

证券业协会组织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的专业评价,制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的必备条款和风险揭示书的标准格式。

证券交易所设定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依托技术平台实行融资融券业务的前端控制,实时监控融资融券异常交易行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监督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资金划转等情况。

证券金融公司依法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和风险监测监控职责,依托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业务风险。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借款和资金融入的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一种方式。

它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激活市场交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即将详细介绍融资融券的基础知识。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融资的概念。

融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借款,以租赁或质押证券等方式获取资金进行证券交易。

融资方式的常见形式有质押式融资和买断式融资。

质押式融资是指投资者将自有证券作为抵押物,向证券公司借款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

在质押式融资中,投资者必须提供足够的担保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同时,投资者在融资期间无法处置质押的证券,直到借款偿还或违约解除。

买断式融资是指投资者将自有证券出售给证券公司,获得资金用于交易的一种方式。

在买断式融资中,证券公司将所购买的证券暂时划归给投资者进行交易,但所有权仍然属于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借入证券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包括权益分红、股票价格变动等。

除了融资,融券也是融资融券交易中的重要部分。

融券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股票资产,进行卖空交易的一种方式。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在未持有该股票的情况下,通过借入股票并卖出,再在股票价格下跌后买入归还的交易方式。

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相比于自有资金交易,它具有高杠杆、高风险的特点。

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利用少量的自有资金,参与到更大金额的交易中,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然而,高杠杆也意味着利润和亏损都将放大,投资者需要在风险控制方面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首先,投资者需要具备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其次,投资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信用额度,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物作为借款的抵押。

最后,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交易经验和风险意识,以便能够合理地运用融资融券交易工具。

融资融券交易在我国以及全球范围内都得到了广泛应用。

它减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活力,增加了市场流动性,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项。

融资融券知识点总结

融资融券知识点总结

融资融券知识点总结融资融券是一种杠杆交易方式,可以放大投资收益,但也增加了风险。

了解融资融券的知识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将对融资融券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融资融券的基本概念1. 融资:融资是指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买入股票。

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来增加自己的购买力,从而进行更大规模的股票交易。

2. 融券:融券是指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股票用于卖空或做空股票。

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来进行做空交易,即在股价下跌时卖出股票,等股价下跌后再买回股票以获利。

二、融资融券的作用1. 放大投资力量:融资融券可以让投资者借款进行股票交易,从而放大自己的投资力量,提高盈利的可能性。

2. 做空机会:通过融券,投资者可以在股价下跌时卖出股票,等股价下跌后再买回股票以获利。

三、融资融券的风险1. 杠杆风险:融资融券放大了投资者的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投资风险。

因为借款交易的资金是以借款方式而来的,如果股票价格下跌,投资者可能会面临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制平仓的风险。

2. 做空风险:在融券交易中,如果投资者判断错误,股票价格上涨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制平仓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的操作流程1. 申请融资: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申请借款进行股票交易。

2. 申请融券: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申请借入股票进行股票交易。

3. 追加保证金:如果投资者的账户出现亏损,需要追加保证金以满足券商的要求,避免强制平仓。

4. 强制平仓:如果投资者的账户出现严重亏损,券商可以通过强制平仓来清算借款和融券交易,以保证投资者和券商的资金安全。

五、融资融券的费用1. 利息费用:借款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券商会根据借款金额和融资期限来收取相应的利息费用。

2. 融券利息:融券交易也需要支付融券费用,券商会对融券借入的股票收取相应的融券利息。

3. 佣金费用:融资融券交易也需要支付佣金费用,券商会根据交易金额收取相应的佣金费用。

4. 其他费用:在融资融券交易中,还可能涉及到账户管理费、交易手续费、借款息税等其他费用。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融资融券是投资者通过借入资金来进行证券交易的一种金融工具。

它是资本市场中一种常见的杠杆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不足够资金的情况下进行更大规模的交易。

本文将介绍融资融券的基本概念、操作流程和风险注意事项。

一、融资融券的基本概念1. 融资:融资是指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资金,以购买证券或进行其他投资。

投资者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偿还所借资金,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2. 融券:融券是指投资者借入证券,以抛售证券或进行其他交易。

投资者在一定时间内需要以同样数量的证券偿还所借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二、融资融券的操作流程融资融券的操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开立融资融券账户:投资者需要在券商处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满足券商的开户要求。

2. 充值或质押资金:投资者需要将资金充值到融资账户中,作为融资的抵押品。

也可以选择质押其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

3. 融资购买证券: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求,选择相应的证券进行购买。

购买的证券数量受到融资比例的限制。

4. 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利息。

如果投资者无法按时偿还,券商有权进行自动平仓。

5. 融券卖出证券:投资者可以借入证券,将其卖出获取资金。

在规定的时间内,需要还回相同数量的证券。

6. 还券和利息: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还回借入的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如果无法按时还券,券商有权进行强制性买入。

三、融资融券的风险注意事项融资融券虽然可以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价格可能出现剧烈的波动。

投资者应当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2. 偿还风险:融资融券需要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投资者无法按时偿还,将会面临自动平仓或强制性买入的风险。

3. 质押风险:投资者选择质押资金或证券作为抵押品时,需要注意抵押品价值可能下降或者无法满足券商的要求的情况。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要点20100308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要点20100308

融资融券基本内容摘要1、融资融券业务:指国信证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授信额度:指国信证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国信证券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客户可融资融券额的最高限额。

客户融资融券的总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3、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也称客户证券担保账户,指国信证券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专用于记录客户委托国信证券信托持有相关证券以担保国信证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和/或证券所生债权的证券账户;4、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也称客户资金担保账户,指国信证券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专用于存放客户委托国信证券信托持有的相关资金以担保国信证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和/或证券所生债权的资金账户;5、信托财产、担保物:指存放于国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记入客户信用账户内的所有资产,该等资产为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供的融资融券债权的担保物,包括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供的保证金和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自有证券、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以及客户信用账户内所有其他资产;6、保证金:客户向国信证券申请融资或融券,应当向国信证券提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以国信证券不时确定并公布者为准。

7、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是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证券时交存保证金与融资金额或融券金额的比例,用以控制客户每笔融资融券交易初始资金放大倍数。

保证金比例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8、保证金可用余额: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9、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指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客户提交的作为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按其证券市值折算为保证金的比率10、维持担保比例: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11、标的证券:指客户融资可买入的证券及国信证券可对客户融出的证券,以国信证券不时确定并公布的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名单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名单为准;12、警戒线: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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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基本内容摘要1、融资融券业务:指国信证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授信额度:指国信证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国信证券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客户可融资融券额的最高限额。

客户融资融券的总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3、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也称客户证券担保账户,指国信证券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专用于记录客户委托国信证券信托持有相关证券以担保国信证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和/或证券所生债权的证券账户;4、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也称客户资金担保账户,指国信证券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专用于存放客户委托国信证券信托持有的相关资金以担保国信证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和/或证券所生债权的资金账户;5、信托财产、担保物:指存放于国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记入客户信用账户内的所有资产,该等资产为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供的融资融券债权的担保物,包括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供的保证金和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自有证券、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以及客户信用账户内所有其他资产;6、保证金:客户向国信证券申请融资或融券,应当向国信证券提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以国信证券不时确定并公布者为准。

7、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是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证券时交存保证金与融资金额或融券金额的比例,用以控制客户每笔融资融券交易初始资金放大倍数。

保证金比例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8、保证金可用余额: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9、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指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客户提交的作为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按其证券市值折算为保证金的比率10、维持担保比例: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11、标的证券:指客户融资可买入的证券及国信证券可对客户融出的证券,以国信证券不时确定并公布的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名单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名单为准;12、警戒线:140%。

按当日收市价计算,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小于或等于该比例的,国信证券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其信用账户已面临风险,客户应在两个交易日内补充担保物,使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回升至150%以上。

13、平仓线:130%。

按当日收市价计算,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小于等于该比例的,客户应在一个交易日内补充担保物,使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回升至150%以上,否则国信证券有权对客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任何证券实施强制平仓措施。

14、强制平仓:指国信证券根据本合同约定强行将客户的担保物实施无条件强制交易并将交易所得资金或证券划至国信证券账户用于抵偿客户债务的行为;15、客户承诺在与国信证券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向国信证券如实申报其账户和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客户或其关联人通过其他账户买卖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的证券的,客户承诺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内向国信证券申报;16、融资买入标的证券的保证金比例与其折算率相匹配,其计算公式为: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1+融资基准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的折算率17、融资买入时需提交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提交保证金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国信证券依法规定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18、维持担保比例不含融券权益补偿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应计利息及费用)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暂停交易,暂停交易证券为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国信证券应根据沪深300指数同期涨跌幅调整该证券的当前市价,暂停交易证券非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按相应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同期涨跌幅调整该证券当前市价,并按调整后的当前市价计算证券市值。

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不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不计算证券市值。

19、客户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担保物,担保国信证券对客户的融资融券债权。

担保范围包括国信证券融出的资金和证券、应收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证券交易税费、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国信证券为追索债务支付的所有费用。

20、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

21、融资融券交易进行过程中,国信证券发现客户提供的担保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法律上争议,或被采取查封、冻结、划扣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国信证券有权在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和维持担保比例时,扣除该种担保物价值,并及时通知客户。

客户应当关注信用账户保证金可用余额和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及时更换、补充合格担保物。

22、当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向国信证券申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对于按照证券登记机构要求,必须转入客户普通证券账户才能进行的交易,如申报预受要约等,不受300%限制,但转出后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23、国信证券核定客户的授信期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下一年的对应日届满;下一年没有对应日的,对应月的最后一日届满。

授信期届满日,所有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同时到期。

授信期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截至授信期届满前的一个月,甲乙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授信的,授信期自动延续一年。

授信期可多次延续,每次延续一年。

24、如客户追加担保物并要求提高其授信额度,应向国信证券重新申请;国信证券同意提高额度的,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25、国信证券有权根据客户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及财务安排等因素调减或取消客户的授信额度,但应及时通知客户,调整后的授信额度以国信证券交易系统的记录为准;调减或取消授信额度前已经发生的融资融券交易仍然有效;26、授信期内,客户可在其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客户单笔可融资、融券交易金额以客户融资、融券授信分额度和根据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的客户可融资、融券交易限额孰低原则确定;27、授信期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客户不得再进行新的融资融券交易,国信证券有权拒绝相关委托;本合同终止后,国信证券有权拒绝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任何交易指令;28、授信期内,客户连续三个月未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国信证券有权暂停客户的授信额度;客户可向国信证券书面申请恢复授信额度,国信证券有权决定是否恢复。

29、客户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

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可能被证券交易所视为无效申报。

客户应自行承担因申报价格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产生的损失。

30、融券期间,客户通过其所有或其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31、客户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用于偿还融资欠款;客户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除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32、客户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包括解除和未解除限售股份)或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如下约定:(一)客户持有限售股份(包括解除和未解除限售股份)的,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得以普通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充抵保证金;(二)如客户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使用信用账户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普通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充抵保证金。

33、国信证券成为上市公司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客户不得使用信用账户或普通账户买卖国信证券股票,也不得以普通账户持有的国信证券股票充抵保证金,否则国信证券有权拒绝执行相关指令,并有权终止与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解除本合同。

34、国信证券可向客户提供人工电话委托服务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应急备用委托方式。

客户如需使用人工电话委托服务,应提前向国信证券申请并办理相关开通手续,开通手续成功办理后,客户方可使用国信证券人工电话委托服务。

35、客户在国信证券单笔融资、融券债务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客户实际融入资金或证券之日起计算,除因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展期。

单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晚于授信期届满日的,单笔融资、融券债务在授信期届满日到期。

单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为非交易日的,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36、客户偿还债务的方式如下:(一)客户偿还债务,对于多笔融资交易,应按融资交易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对于融券卖出同一证券的多笔融券交易,应按融券交易到期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先到期的债务,同时到期的,按融券交易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二)客户偿还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的,应视为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偿还:国信证券为追索债务所付费用、违约金、证券交易税费、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借入的资金和证券;(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向国信证券偿还融入资金;(四)直接还款方式,是指客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偿还客户所负融资债务:(1)国信证券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自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应资金;(2)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交直接还款的指令;(五)卖券还款,是指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交卖券还款指令,卖出信用账户中任意证券所得价款,用于归还客户所负债务;(六)客户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国信证券偿还融入证券;(七)直接还券,是指在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客户融券交易标的证券的前提下,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交直接还券指令;(八)买券还券,是指客户向国信证券提交买券还券指令,使用信用资金账户内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部分及融券卖出所得价款等资金买入相应标的证券,用于归还客户所负债务。

37、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该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1、如交易恢复日确定且距离该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该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顺延至交易恢复当日;2、如交易恢复日不确定或距离该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超过30个自然日,该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顺延30个自然日。

上述债务清偿期限的顺延不受授信期届满的影响,但授信期届满后客户不得新增其他融资融券交易。

顺延期限届满当日,客户应足额清偿债务。

融券债务因暂停交易无法买券还券的,客户应以资金形式偿还:1、暂停交易证券属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客户应当偿还的金额,由国信证券根据沪深300指数同期涨跌幅调整该暂停交易证券的估值,并按调整后的估值确定,具体计算公示为:现金补偿金额=暂停交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暂停交易前一交易日融券数量余额×沪深300指数同期涨跌幅2、暂停交易证券非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客户应当偿还的金额,由国信证券根据相应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同期涨跌幅调整该暂停交易证券的估值,并按调整后的估值确定,具体计算公示为:现金补偿金额=暂停交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暂停交易前一交易日融券数量余额×相应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同期涨跌幅38、客户信用账户内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关系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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