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铁路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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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非运输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的思考与研究

铁路非运输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的思考与研究

铁路非运输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的思考与研究铁路非运输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的思考与研究一、引言铁路非运输企业作为铁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铁路安全和保障运输效率的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非运输企业面临着一系列安全风险和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双重预防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二、背景分析1. 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特点铁路非运输企业包括信号通信、电力供应、机车车辆等单位,它们在铁路系统中具有相对独立的职能和工作任务。

这些企业通常需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进行工作,承担着维护设备正常运行和保障列车安全行驶的任务。

2. 安全风险与挑战铁路非运输企业面临着一系列安全风险和挑战。

由于设备老化或故障可能导致设备失效,进而影响列车正常行驶;工作人员的疏忽或不当操作可能引发事故;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也会对非运输企业的安全造成威胁。

三、双重预防机制的概念与原则1. 双重预防机制的概念双重预防机制是指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2. 双重预防机制的原则(1)源头预防原则: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设备失效导致的事故。

(2)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应急响应原则: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当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四、构建铁路非运输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的思考1. 设备维护与管理(1)加强设备巡检与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2)设备更新与升级: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和技术要求,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备信息准确、完整,并加强对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控。

2. 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1)规范工作流程: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授予独立的法人地位,通过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等各种因素,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如集权化、少数股东的特权、利益关系不清等。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优化发展,需要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

下面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权多元化、健全经营者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路径思考。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健全。

目前,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

一是明确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合适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制度,确保权力分散、权责清晰。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机制。

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企业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对外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应建立与政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相互监督的机制,通过内外部监督相结合,推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更加规范和有效。

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需要加强多元化。

目前,国有企业的股权集中度较高,特权股东的地位较为突出,需要通过增加股权多元化来改善。

一是完善股权分配机制。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国有企业的股权进行规范分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的多元化。

二是引入战略投资者。

国有企业可以引入具有技术、资金或市场资源优势的战略投资者,来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是培育其他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应积极推动优势产业向其他所有制企业转变,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民营资本等方式,促进企业股权的多元化。

国有企业应健全经营者激励机制。

目前,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多数是行政机关的干部,缺乏市场导向的激励机制,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

为此,国有企业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经营者和高端人才。

一是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引入股权激励计划,将一部分股权分配给优秀的经营者,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铁路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创新与探索

铁路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创新与探索

经营策略铁路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创新与探索十九大以来,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

加强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对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规范国有企业经营决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做出以下分析。

1979年,公司治理理论由美国人威廉姆森在《现代公司的治理》一书中首先提出,公司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明确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经过四十年来的发展,公司治理机制已成为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企业公司治理概况1.公司治理法规概况。

我国公司治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共同构成。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生产,负责制定财务预算方案、决定经营计划、聘任经理层等事项。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生产,负责对董事会、经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在公司治理机制中,董事会受股东委托对公司进行管理,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在借鉴英美、德日二种公司治理体制基础上,我国建立了以董事会和监事会相结合的双层公司治理模式。

中国证监会2001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4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的若干规定》,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通过参与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工□西安谢海作,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发表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等意见,上市公司将独立董事的意见及其理由应予以公告和披露。

在我国公司治理体制中,独立董事通过参与董事会管理,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专职监督机构。

二者依据的法规不同,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不同。

2.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概况。

国务院2000年发布《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02年发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建立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外派制度。

2005年,国资委在宝钢集团、中国神化等13家央企进行了外部董事制度试点。

铁路非运输业经营管理分析及建议

铁路非运输业经营管理分析及建议

铁路非运输业经营管理分析及建议摘要:现如今,我国是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新时期,结合铁路非运输业多年经营发展实际,分析非运输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为业务布局不合理、运输与非运输业企业管理模式趋同、配套制度不完善,缺乏激励机制、运营模式落后,市场化程度不高是当前铁路非运输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议通过优化资源管理及配置模式、优化业务布局,加快企业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三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方向和运营模式等措施提高非运输业务经营管理效率。

关键词:铁路企业改革;非运输业务;资源配置;经营管理;市场化引言当前,铁路运输系统为全面实现铁路科学发展战略部署,在转变运输发展方式、优化运输组织、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铁路非运输业作为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以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为核心,以实现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为重点,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1铁路非运输业产生的背景非运输业是发展铁路多元经营改革所兴起的新兴行业,是铁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发展专一化的经营产业。

经营领域涉及运输代理、旅游、广告、商贸、工业、建筑、外经外贸等行业,是铁路减员分流的主要渠道。

企业目标从发展之初的“为铁路职工创造工作岗位,提升薪资待遇”转变为“创岗创效,做强做优”。

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与探索,不断拓展铁路服务市场,为铁路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然而,在不断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各种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并阻挡着企业未来发展的道路。

因此,能否顺应市场经济运作方式,探索出适合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将对非运输企业乃至铁路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路非运输企业目前来说更关注的是企业内部成本、内部机会、内部的组织绩效与考核。

然而,当今的现代化企业更注重对流程的理解、市场信息的获取、客户信息的挖掘,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企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数据标准的建立。

我们应该从企业所有的价值链中,通过信息化的方式挖掘潜在的机会,追求共通的工作方式。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本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维护国有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注重均衡权力结构。

目前,一些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容易产生腐败等弊端。

应该通过合理构建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治理机制,实现权力的制衡和合理分配,避免权力滥用和任意妄为,提高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注重职权与职责的明确。

在现有的国有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职权与职责不清晰的问题,导致责任不落实,权责不一致。

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等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使各方能够在明确的框架下行使职权,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注重规范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在决策过程中存在缺乏透明性、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应该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同时要加强信息披露,使相关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决策结果,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加强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建设。

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监督职能无法发挥,导致一些国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应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责任,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在权力结构、职权职责、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完善。

只有通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够保证国有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

关于完善铁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铁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铁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作者:管翊汝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09期摘要:本文分析了铁路公司制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问题,从优化股权结构、维护资产权益、完善多层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效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铁路企业制度创新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铁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运作机制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铁路企业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制约,仍有不少改制后的铁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极大影响了企业制度创新的深入开展。

一、铁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长期以来,铁路企业实行的是一种缺乏制衡、效率低下的治理结构。

在公司化改制进程中,由于股东的特殊性,使公司制在铁路企业中发生了异化,远未取得预期效果。

1.企业内部缺乏多元利益主体的制衡。

铁路企业的公司制改建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进行的,多数企业没有吸收路内外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铁路股“一股独大”现象严重。

企业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但仍由路局绝对控股,长此以往,铁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难以真正到位,企业内部缺乏多元利益主体的制衡,由此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自然难以规范。

2.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铁路企业改制以后,国有铁路股多占绝对控股或独资地位,企业最大的股东还是路局。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一般是由路局授权企业作为国有股权的代表。

这样企业的“内部人”既要代表国家,又要代表职工,同时还是企业的一员。

铁路企业所有者应该行使的所有权没有充分行使,也没有真正按照“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对国有资产监管人员实施有效的激励、监督和约束,出现了“所有者缺位”的现象。

3.权力制衡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铁路局集团公司与非运输企业管理关系研究

铁路局集团公司与非运输企业管理关系研究

经营管理【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原中国铁路总公司、18个铁路局以及相关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及股份制改造的推进,铁路改革不断深化,国铁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市场化经营、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上迈出重要步伐,我国铁路的制度优势更加突出显现。

中国国家铁国铁企业改革”主题论文,适时从运输组织、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和改革部联合《中国铁路》编辑部组织“国铁企业改革管理创新、市场化运营、法制与安全等各个方面开展改革经验总结,以助于解放思想,以利于长远谋划,推动加快构建具有中国铁路特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国铁企业运行机制,推动国铁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铁路局集团公司与非运输企业管理关系研究武中凯1,2(1.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06;2.大连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辽宁大连116028)摘要: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完成,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和非运输企业在法人主体地位和经营主体责任上的管理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明晰,以发挥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效能。

在阐明铁路企业划分与职能的基础上,分析现阶段铁路局集团公司对非运输企业管理关系上存在的问题,通过界定两者权责,准确定位两者之间的关系。

提出建立铁路非运输企业的法人治理体系,以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关键词: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企业改革;非运输企业;管理关系;法人治理结构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83X(2021)10-0029-06DOI:10.19549/j.issn.1001-683x.2021.10.029基金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2017X009—J )作者简介:武中凯(1972—),男,正高级经济师。

E-mail :****************0引言在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机制建设,是完善公司制治理结构的关键所在。

对提升铁路非运输业管理水平的思考

对提升铁路非运输业管理水平的思考

3 提升 管理水 平存 在的 问题
虽然 非 运 输 也 在 不 断 发 展 并 取 得 了 明 显的成果 , 也 能 巧 妙 的通 过 结 合 新 技 术 新 方 法 带来 不错 的 经济 效 益 , 但其实 , 非 运 输 业 还 存 在 着 很 多 问题 , 与 发 达 国家 相 比 仍 处于摸索 状态。 ( 1 ) 我 国作 为 发 展 中 国 家 有 着 属于 自己 的特殊 国情 , 因 此 在 一 些 基 础 管 理 方 面 的 思想并不 成熟也不够科 学 , 且 有 严 重 的 干 预现象 , 导 致 一 些 新 的 理 念 无 法 很 好 地 运 用 到 实践 当 中 。 尽 管 伴 随 着 改革 开放 , 铁 路 行业对很 多方面都做 出了改变 , 但 是 由 于 企 业 管 理 思 想 的 保 守 与薄 弱 , 导 致 非 运 输 业 的 发 展 时好 时 坏 , 并 不 能 长 久 的 保 持 其 自身 的 独 特 性 及 促 进 经 济 增 长 。 ( 2 ) 铁 路 是 我 国 国 有 性 质 的 行业 , 生 产 与经营都 在政府机构 的严格监控下 , 因 此 尽管拥有新 技术新方法 , 但 却 并 未 能 真 正 采用市场 经济的经营理念 , 从 而 导 致 了 管 理 方 未能 发 挥 应 有 的 功 效 。 而且 , 复 杂 的 审 批环 节 , 容易丧失投资, 相 关 部 门 也 都 对 此 不闻不顾 。 ( 3 ) 铁路 行 业作 为 传统 的 国有性 行 业 , 因 此拥 有 很 多非 专业 性 质 的管 理职 工 , 很大 一 部 分 是 通 过 政府 安 排 、 部队 ( 退伍) 人 员等形 式进 入铁 路 系 统 工作 。 这 些 人 往往 并非 经 济 管理 专业 , 也 不够 熟 悉 国内 外先 进 的管 理 方 法, 因此 无 法 达 到 高 质 量 地 完成 管理 工 作 。 另外 , 目前 铁路 业 的一 些 制 度也 还 是存 在 着 定 的缺 陷, 给 了 很 多 人 提 供 了 偷 懒 的 便 利, 员工 工 作 积 极 性 逐 渐 降低 , 加 剧 了 铁 路 非运 输 行 业 的 总 体 管 理水 平 的 恶 化 。

完善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完善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探讨上海铁道增刊2019年第1期芫善集团公司直属菲运瞞£业法八治理的蓺跬与思_陆志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摘要通过对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分析,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现状的问题,提出完善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完善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的对策与思考,以目标为导向、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工作。

关键词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公司法人治理主要包括法人治理结 构和法人治理机制两部分,根本的目的 是提高治理效率。

随着铁总公司制改革 三步走目标的确定,如何推进铁路局集 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以下简称直属 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工作创新、法人治 理结构完善、运作形式规范,是实施铁路 公司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完善直属非 运输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新的 运行机制,实现公司法人治理高效运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具有重要意义。

1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分析以2017年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 业治理现状为例,从法人治理结构和法 人治理机制两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1.1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现状 分析集团公司16家直属非运输企业为 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人公司11家、多 人公司5家。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不 设股东会,由集团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设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多人股东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权结构中一人公司集团公司出资比例100%;多人公司集团公司为大股东(股权出资比例在45~97%之间),且直属非运输企业相互持股比例较低。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公司法》、章程的行使职权不到位。

1.2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现状分析16家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决策机制主要通过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层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没有涉及。

由于董事长都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非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集团公司人事部门推荐,一般由直属非运输企业总经理和党委书记、集团公司部分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

浅谈如何推动铁路非运输企业发展论文

浅谈如何推动铁路非运输企业发展论文

浅谈如何推动铁路非运输企业发展论文概要:铁路非运输企业只要能够做好以上“四个结合”,就能形成安全、经营的强大合力,推动企业的内部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从而激发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企业持续向前又好又快的发展。

铁路非运输企业是随着铁路多元化经营战略的提出而产生的,它由铁路内部原有的多经企业转型而来,从原来的辅业变为与运输业地位对等的铁路多元化经营业务两大板块之一。

因此,加强非运输企业的管理,尽快实现管理转型和创新,就成为铁路非运输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大同新通公司作为太原路局直属的非运输企业,以铁路货运改革为契机,重新配置各种资源,优化整合生产力的各个要素,通过构建新的、适合企业发展的经营模式、管理模式,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实现了企业的转型发展。

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优化管理方式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是企业运作最基本的方式。

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规定了企业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所应承担的任务、责任及享有的权利,通过制度的实行,可以把企业的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从领导到基层,专人专岗,专人专责,通过规范员工的言行,确保企业内部团结协作,使企业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从制度层面上看,长期以来铁路非运输企业形成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和效能,已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有效的管理方法,必须继续坚持下去。

但一些制度和规定存在重复繁琐的问题,一些制度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一些制度存在与当前形势的变化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有一些制度的存在只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根本起不到应有的管理的作用,这些制度就应当废除。

繁琐的制度则要进行简化,利于执行,要形成一套简约有效、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同时,还要在制度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使制度真正发挥管理的功效,推动企业整体工作的开展。

从经营业务层面看,新通公司过去一直以煤炭商贸为主营业务,特别是煤炭商贸的合作与民营企业合作为主。

新形势下对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对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对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作者:王丽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03期【摘要】文章通过论述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对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资金运用、筹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解决建议。

【关键词】间隙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重要产业活动单位——非运输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这就决定了企业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寻求资源与市场的最优组合,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拓展经营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产品,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而要想铁路非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获得持续性核心竞争力、实现发展,客观上必须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多元化经营的发展的要求。

那就是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管理,企业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财务管理是企业的命脉,也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在现代企业当中,如果企业对待财务管理的态度不够严谨,那么这个企业就不会走得更长远,即使当前看着生意红红火火,但早晚摆脱不了倒闭或被收购的命运,早晚会被新经济的浪潮所吞没。

目前,人类社会已进入新经济时代,知识、网络、数字是这个时代的特征。

这个时代是创新的时代,同时也是优胜劣汰的时代,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而创新则唯一受这个法则的青睐。

新时代赋予了企业机遇和挑战,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部分,更应当未雨绸缪发展创新,走在时代的前面。

但是,笔者认为,目前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在对财务管理重新认识的基础上,对铁路非运输企业下一步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一些浅见。

一、财务管理及其内涵财务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运营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关于深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的研究与实践

关于深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的研究与实践

关于深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的研究与实践高岩梅【期刊名称】《《铁道经济研究》》【年(卷),期】2019(000)004【总页数】3页(P29-31)【关键词】铁路; 非运输企业; 公司制改造; 重组整合【作者】高岩梅【作者单位】上海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上海200071【正文语种】中文2017年1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全部改制为集团有限公司并正式挂牌运营,国铁企业公司制改造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与此同时,铁路局集团公司全面推进所属各级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造和重组整合工作。

1 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现状1.1 改制重组取得初步成效以笔者所在的上海局集团公司为例,改制工作启动前所属非运输企业157家,其中经研究评估需改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6家。

经过多方努力和跨部门协调推进,目前已完成1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造,基本具备了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初步构建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采取股权调整、关闭注销、以及与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等方式减少五级企业,从一定程度上压缩了非运输企业的管理层级。

同时扎实做好因实施公司制改革工作要求拟关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前期开展重组整合工作剩余拟关闭企业的注销登记工作,完成3家五级企业调整为四级企业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注销6家非运输企业,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2 改制重组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容忽视的是,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仅仅处在初级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与真正的公司制企业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亟需进一步深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和运作模式,以增强非运输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与此同时,铁路非运输企业存在的企业数量多、经营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盈利能力弱等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利于支柱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未能真正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重组的目标,亟需进一步深化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紧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产业链打造和核心竞争力培育,通过市场平台有所为有所不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发展质量,做强做优做大非运输企业。

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随着我国铁路运输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铁路非运输企业的机构编制管理亟待优化。

本文将从机构编制的意义、编制优化的必要性以及优化方式等方面进行思考。

一、机构编制的意义机构编制是指根据组织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一定的形式将岗位和部门进行安排和划分。

它是一种整体规划管理方式,也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基础。

在铁路非运输企业中,机构编制的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组织效率。

通过机构编制,可以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岗位和任务,使得企业和员工的工作高效有序,提高工作效率。

2.提升服务质量。

在铁路非运输企业中,如人力资源、财务、市场管理、科技研发等部门,这些部门为铁路运输服务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优化编制可以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3.强化组织纪律。

良好的机构编制可以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员工敬业精神的培养,提高工作效率。

二、编制优化的必要性在当前的环境下,铁路非运输企业面临着发展与改革的压力,他们必须努力提高效率,增加利润,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机构编制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

以下是优化编制必要性的几个方面:1.促进运营效率。

通过合理编制,可以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此外,合理编制还可以帮助企业精简流程,优化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2.降低人力成本。

优化编制可以减少企业中人员冗余,节省人力成本,可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提高响应速度。

通过机构编制的优化,可以加强信息传递与协调,增强企业的反应速度,以更快的速度反应市场需求和变化,以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感知。

三、优化方式随着对机构编制的认识不断发展,企业运营的方式不断变化,用以优化编制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优化方式:1.部门梳理重组。

通过优化部门结构,重新规划各部门的职能,优化涵盖范围和员工数量,从而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和资源共享。

2.人员调整与薪酬管理。

通过对员工数量、薪酬的合理调整,以达到优化机构编制的重要目的:减少人力成本。

铁路运输企业与非运输企业财务一体化管理研究

铁路运输企业与非运输企业财务一体化管理研究

铁路运输企业与非运输企业财务一体化管理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的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铁路运输企业和非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同,但是两者之间的财务一体化管理可以提高整个企业的效率和质量。

一、铁路运输企业的特点铁路运输企业是一种具有自己特定经济利益和业务特点的企业。

从业务范围和规模上看,铁路运输企业通常是独立的机构,负责铁路货物和旅客运输。

这些企业的特点如下:1.固定资产较多。

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是铁路建筑、线路设施和机车车辆等。

这些资产的规模和价值都较大,要求企业在资本投资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

由于资本投资决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铁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具有深刻的经济管理知识以便更好地做出正确的决策。

2.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要求高。

铁路运输企业的运营模式决定了它必须建立起拖欠账款等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同时,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合约梳理的效力,铁路企业通常会出现大量的存货和应收账款问题。

因此,铁路企业必须建立起严格的存货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管理体系。

3.成本控制和财务监管的需求。

铁路企业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监管需要非常严格。

其中,成本管理是防止铁路企业出现亏损的一个核心。

通常,铁路企业会通过管理非可变成本率、控制最小可行单价、分离可变成本和适度掌握各种价格优惠政策等手段,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成本。

4.高度监管和政策性津贴。

受到压力的铁路运输企业通常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政府支持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鼓励铁路运输企业通过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带动经济增长,二是支持资本金度、拟定资金预算和制订政策等方面。

二、非运输企业的特点非运输企业通常是指传媒、金融、科技等非生产型企业,其特点如下:1.流动资产较多。

非运输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是存款、国债、股票、房地产等,涉及到的金额较大。

这些资产通常需要进行详细的会计分析和实时的监管,以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高度需要财务分析和规划。

浅议铁路直属非运输企业财务集中管理

浅议铁路直属非运输企业财务集中管理

财经纵横235浅议铁路非运输企业的财务集中管理师 鸰 太原铁路局经营开发处摘要:当前我国铁路非运输企业普遍的表现出投资主体单一、分散等情况,很少有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出现,在财务方面存在资金短缺、收入不均等问题,为了将铁路非运输企业做大做强,铁路企业有必要紧跟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开展财务改革,实行企业财务管理集中化。

本文主要就当前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出发,探讨其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的选择,分析了如何有效避免财务集中管理可能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集中管理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235-01在我国铁路管理机制的不断深化过程中,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其对运输主业的依赖度在逐渐变小,成为了铁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开展企业财务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迫在眉睫。

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财务结果,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新的市场形势下,企业财务管理的方式有了非常多的形式可供选择,财务管理人员要分析不同财务管理模式的特点,根据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现状来选择合适的财务管理模式,做好对财务风险的管理与防范。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如何把好企业财务关口、防范财务风险,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当前我国铁路非运输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整体管理模式落后。

我国铁路非运输企业历经了二十多年的成长,已然涵盖了业务领域的方方面面,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对铁路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财务管理方面依然沿用过去的财务管理模式。

而非运输企业自身运行模式复杂,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虽然开始引进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但也仅仅停留在改善财务信息处理速度的表面上,并没有真正从模式上去改变财务管理的效率。

浅谈铁路非运输企业如何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浅谈铁路非运输企业如何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浅谈铁路非运输企业如何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企业要进展,一切制造经济价值和利益的前提都是要保证平安生产,“平安生产”是任何企业都无法忽视的关键理念,也是郑州局集团公司进展的永恒主题。

对企业的进展和进步起到巨大和关键的作用。

企业靠效益生存,效益靠质量进展,质量靠平安保障。

下面我就结合本系统、本部门、本岗位的实际,简要谈谈铁路非运输企业如何提升平安生产责任意识,强化平安管理。

第一,平安理念要树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要成为一条不行逾越的红线”。

作为企业要将红线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章意识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平安生产工作。

只有切实增加了“四个意识”,坚固树立了平安进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才能激发出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只有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才能扎实细致做好平安生产工作,带动平安管理工作向纵深进展。

其次,平安主体责任要落实。

企业要坚决的、不打折扣的落实执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三个必需”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铁路非运输企业有其自身平安生产工作的特点,但特点不是不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借口,也不是各项工作可以蒙混过关的垫脚石。

非运输企业更要熟悉自己重任在肩,消退重经营、轻平安等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详细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第三,平安生产责任制要健全。

平安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体现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中,不能就平安抓平安,要根据系统思索的原则,把握实现平安生产的方方面面,要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企业主管业务负责人要先上手、走在前,要摒弃平安只是平安管理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儿的旧思维,树立“大平安”理念,充分发挥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使平安生产工作形成时时有人抓、到处有人做的氛围。

同时,作为公司一般员工,要肩负起自己所在岗位的责任。

全部的责任都需要专心担当、专心负责,把责任当做应尽的职责去履行,而不是当做任务去应付,对明确划分过的责任范围,规范责任权责,制定责任标准,如此有助于良好的责任意识的培育和形成,各级管理者和广阔员工才能按章分级负责、守律各自担当。

铁路非运输企业加强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难点及对策初探

铁路非运输企业加强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难点及对策初探

Finance and Accounting Research | 财会研究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136铁路非运输企业加强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难点及对策初探丁小哲 陕西西铁烟草经营有限公司 710005摘要: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铁路企业积极响应中央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求,不断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实现企业市场化经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铁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铁路非运输企业作为铁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率先加快公司化进程,多年来为铁路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由于铁路非运输企业经营范围较广、涉及行业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基层单位在适应市场化过程中,财务管理中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从而促进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本文通过对铁路非运输企业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希望能够有效提高铁路非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关键词:铁路;财务管理;实施难点;对策多年以来,铁路非运输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不可否认,这样的出发点在一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为铁路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但随着非运输企业不断开展新业务,积极参与社会竞争,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更广泛,内容更复杂,不仅包含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权益分配管理、成本管理等等,还包含了人力资本管理、信用、政策等多个方面内容,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是其不二选择。

一、 铁路非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实施难点问题(一)预算管理落实不到位铁路非运输企业的预算主要由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组成,根据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各非运输企业均成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采用“两上两下”方式确定预算,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但在预算的编制、审核、平衡、下达、执行等环节还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沟通不足。

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运输企业主辅分离的几点思考.

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运输企业主辅分离的几点思考.

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运输企业主辅分离的几点思考摘要:提出从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精干发展主业、放开做强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进行资产重组、明晰产权为基础,进行员工身份置换,将非运输经营单位改造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同时指出,企业要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与支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以人为本,适时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圆满完成主辅分离任务。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主辅分离党的“十六大”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主辅分离,正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为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铺平道路。

1 主辅分离应遵循的原则理解主辅分离的内涵,把握主辅分离的方向。

以精干发展主业、放开做强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进行资产重组、明晰产权为基础,将非运输经营单位改造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与运输主业实施分离。

主辅分离要考虑有利于加快新建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的优化。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

实施改制分流要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 主辅分离的基本程序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是一项革命性的工作,必须顺利、稳妥地开展。

铁路运输企业主辅分离,应征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同意。

企业首先要对主辅分离的基本程序有一个总体的把握。

成立改制组织。

企业应设立主辅分离办公室(委员会、筹备组等),全面负责与改制有关的各项工作,其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得力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同时,尽可能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派驻指导组或工作组,对企业改制进行指导或组织实施。

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是改制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对企业现有的财产权进行甄别和确认,确定分离后各企业的财产权。

优化我局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优化我局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优化我局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沈首军
【期刊名称】《上海铁道科技》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通过对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现状的分析,阐述新形势下优化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对于深入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意义,提出优化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路与建议.
【总页数】3页(P12-13,30)
【作者】沈首军
【作者单位】上海铁路局经营开发处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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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高级经济师,上海200071)摘要:完善铁路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是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公司法人治理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分析,在完善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思考如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关键词:铁路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46(2019)02-0030-04完善铁路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的实践与思考2017年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总)确定的公司制改革计划分为三步走,第一步是对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等非运输类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第二步是让全国18家铁路局进行公司制改革,而第三步就是铁总本身进行公司制改革。

2017年11月15日,所属18个铁路局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11月19日,各地铁路局正式更名挂牌,这标志着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以上海局集团公司为例,2017年全面推进各类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制,为铁路局公司制改制奠定了基础。

公司法人治理主要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两部分,根本的目的是提高治理效率。

随着铁总公司制改革三步走目标的确定,如何推进铁路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以下简称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工作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作形式规范,是实施铁路公司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完善直属非运输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新的运行机制,实现公司法人治理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分析以2017年上海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治理现状为例,从法人治理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两方Practice and Consideration on Improv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Non-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LU Zhihua(Ministry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Legal Affairs,China Railway Shanghai Bureau Group Co.,Ltd.,Senior Economist,Shanghai 200071,China )Abstracts :Improving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non-transport enterprise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hina Railway reform,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efficient operation.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direct non-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and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erfect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direct non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the practice and consideration on improv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direct non-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are put forward.Key words :railway bureau group;direct non-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corporate governance面进行调查分析。

1.1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集团公司17家直属非运输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人公司12家、多人公司5家。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集团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设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多人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权结构中一人公司集团公司出资比例100%;多人公司集团公司为大股东(股权出资比例在45%~97%之间),且直属非运输企业相互持股比例较低。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章程行使职权不到位。

1.2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现状分析17家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决策机制主要通过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层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没有涉及。

由于董事长都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非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集团公司人事部门推荐,一般由直属非运输企业总经理和党委书记、集团公司部分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由直属非运输企业总经理担任,职工董事由所属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选举产生。

重大决策事项以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为主。

董事会一年召开一次年度董事会,在决策机制运作中发挥作用不够。

监事会主席由集团公司财务或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非由职工担任监事由人事处推荐,一般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经开部派人担任,职工监事由所属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选举产生。

监事会与年度董事会合并召开,出席经理层会议较少或不参加,对董事会、经理层监督不够到位。

董事会、监事会职权落实不到位。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职责不明确。

1.3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现状分析2017年,根据铁总《公司制铁路企业章程范本》的要求,落实将党建工作嵌入公司章程的要求,统一制定了集团公司非运输企业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章程范本,完成了17家直属非运输企业章程修订工作。

其中在董事会章节中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

但党委会前置程序履行不够,董事长还是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

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履行不到位。

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缺少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运作机制仍然依照运输站段模式,市场化运作不够,规范运作不够,治理效率不高。

2完善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原则2.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铁路企业党委的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加强党对公司法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

2.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符合铁路企业特点、具有现代企业特征、体现加强党的领导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加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

2.3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公司治理的角色和责任,发挥公司治理结构各自的作用,建立一套行为守则,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非运输企业高质量发展。

3完善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的对策与思考3.1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铁路局集团公司要成立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直属非运输企业法人治理完善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

明确工作职责:企法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司章程范本、公司法人治理相关议事规则范本,制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规定。

审计、企法部门检查督促公司法人治理落实情况。

人事部门负责提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建议人选方案,负责董事、监事及经理层的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范本。

人事、财务、经开部门参与制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公司章程范本、公司法人治理相关议事规则范本。

纪律(监察处)负责按规定处理公司法人治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工会负责指导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3.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董事会、经理层权利和义务分配问题的制度框架,包括股权结构、资本结构以及治理机构设置等。

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

要体现企业党委的作用。

直属非运输企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多人公司需设股东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委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根据集团公司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

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经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应当把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董事会由7~9名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2名。

如,上海局集团公司直属非运输企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2名外派董事。

一人公司非由职工担任的董事及董事长由集团公司任免;多人公司非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集团公司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各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要确定综合部为董事会办公室。

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的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

经理层由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若干人组成。

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

如,上海局集团公司总经理与董事长分设。

经理层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的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

一人公司非由职工担任的监事由集团公司任免,职工监事在公司由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多人公司非由职工担任的监事由集团公司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层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确定监事会联系人负责征集监事会会议提案。

董事会要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性质和专业需要设置。

随着公司制的不断推进,要逐步推进多人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

要依照《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把董事、监事由集团公司任免改为由集团公司委派,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合理。

3.3完善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制度建设一是全面修改公司章程。

随着铁总公司制改革的推进,铁总对公司制铁路企业章程提出要求,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其中。

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明确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如,上海局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制定直属非运输企业一人和多人公司章程范本;完善公司治理法人结构,设置党委会和党委工作机构,以及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主要程序,明确工会、共青团组织等。

各公司按照范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司章程,履行法定程序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再实施。

未来在公司章程等基本制度如何遵循集团公司法定程序,要在集团公司基本制度中予以明确,使其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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