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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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田建湘汤帮耀杨慧麟

【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内涵和意义,阐述了目前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法律法规、股权结构、董事会组织制度、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建设入手,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管理

【作者简介】田建湘(1979 ),男,湖南新化人;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讲师,博士在读;研究方向:生态经济汤帮耀,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杨慧麟,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已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0%以上,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它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逐渐暴露出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如中小企业死亡率较高,持续成长能力不强,成长为大企业的比率较低等。究其原因,最根本的问题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健全,治理结构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公司治理结构内涵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治理是关于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着公司的目标。公司治理也可以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内部治理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在内的公司内部参与者之间的权力制衡和义务设置的一整套体制。外部治理是内部治理的补充,其作用在于使经营者受到外界影响后实现自我调控,主要包括外部政策、法律环境、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等因素。

二、目前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小企业法制化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国已于2003年制定和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配套的《暂行规定》,但此项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譬如界定标准过宽,口径太大;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没有根据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做出调整,也未能反映国民经济的巨大变化,不能做到与时俱进。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不能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完全保护,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和规避市场风险等等问题。

(二)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犯,股东利益安全化建设有待夯实。许多中小企业都是由投资人占绝大多数股份,其他中小股东占的比重很小,因此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大股东操纵了公司的一切事务,董事会、监事会由大股东决策控制和指派,公司的监督权形同虚设,股东之间无法形成制约机制;大股东在企业经营和决策上表现出“利我化”现象严重,只考虑自身利益,忽视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三)董事会职责意识与管理效率低下,董事会管理高效化建设有待提高。在我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里,经营管理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合一,从而进一步形成决策权、监督权、经营权“三权合一”的内部组织管理结构。董事会由大股东掌握或由内部人控制,比较难以形成独立的董事会来保证健全的经营、决策机制。

(四)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去“摆设化”任重道远。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而股东和职工都与公司有直接利益关系,从而妨碍监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决策。虽然在法律上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机构,但监事会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在企业内部几乎不能发挥任何有效作用,监事会完全受制于董事会。监事会只是为了应付法律、检查而流于形式的一种附属机构。

(五)公司人员职能界定不清,难以建立科学化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成员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又是经营管理者,而且大股东、有一定经营能力的股东往往又兼任公司的管理层,导致了三权合一现象。“三权合一”使得公司的管理层激励与股权激励和控制权激励难以明确区分,公司中大股东侵占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常发生,对经营者的激励也很不确定,导致公司管理层激励失效甚至诱发了公司股东、管理层之间的内耗,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改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虽然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缺陷,使投资者不敢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经营。只有政府建立健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制度,完善立法体系,提供法律的可操作性、便捷性和经济性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保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小企业中顺利执行,为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二)改良股权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可以通过分散股权结构,提高股权的流动性来逐步改变一股独大或几股占绝大多数的局面。研究设计出一种既相对分散、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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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小金库”的特征及高校预防对策

□牛春生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办学的规模逐渐变大,在日益频繁、复杂的经济往来活动中,资金呈现出来源多元化、支出繁杂化以及资产配置广泛化等特点,但很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财务管理机制,因此“小金库”便应运而生,屡禁不止、纠而复生。本文主要在介绍“小金库”现象的基础之上,提出相应的整治、应对建议,从而探讨建立完善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小金库;财经制度;资金管理;财务管理

【作者简介】牛春生(1969.11 ),河北青龙人;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高级政工师

“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犯罪的渊薮,此话时常见诸报端。但近几年来,我们发现“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财政部2011年3月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50738个,涉及金额238.8亿元。其中教育系统占比非常高。而根据2011年9月份财政部发布的公告称,高校及科研院所财务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个别高校还存在“小金库”等严重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分析,预防因此而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无疑是高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小金库”的一般特征

国办发[1995]29号文第一款规定,“小金库”即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这是认定“小金库”基本特征的主要参照依据,就该规定的内容分析看“小金库”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账外”。所谓“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即是指“小金库”资金必须是在账外存放,未反映在该单位法定账务内。二是“非个人合法所得”。即是:只要不能证明是个人合法所得的账外资金部分,都可认定为“小金库”。

虽然“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渠道多种,保管方式多样,不管什么来源渠道、什么保管方式,只要其同时满足“非个人合法所得”和“账外”这两个特点的,既可以认定为“小金库”。

二、高校“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存在形式及开支去向

高校“小金库”的资金来源通过调查发现,高校“小金库”

对集中的股权配置结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可以降低由于股权过度集中造成的企业部门利益冲突和决策的失效。同时,增强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和公开程度,建立中小企业的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体系,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设立专业化的董事会组织制度,提高董事会的职责与效率。首先,要提高中小企业董事的专业化,即指董事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有关问题独立的做出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其次,要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最后,要完善“三权合一”、“三会合一”的内部组织制度,防范绝对权威;建立董事会会议信息披露制度,应将公司在治理过程中的经营管理事件、财务会计明细等信息加以披露,强化内部审计,提高相互监督的效率。

(四)保证监事会的独立自主权,增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监事在公司内部不能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只能是代表公司的整体利益,保证监事会能独立、有效的行使监督权。为此,中小企业监事会成员可以面向社会由股东大会公开选聘,使监事会监事岗位成为职业岗位,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同时要保持监事会经济上的独立性,监事会成员的任免、福利以及执行职务的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由公司承担,从而使监事会不受制于董事会或经理层,能独立公正地行使监事权。

(五)灵活采取的激励措施,对管理层形成合理化的激励机制。根据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每个人的需求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管理人员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如对职业经理人,良好的职业声誉与业绩排名会使其在经理人市场上更具升值资本,会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对于较低一级的管理层,通过给予管理层股权等经济利益,使其自身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挂钩,使个人发展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达到共赢局面。

【参考文献】

1.刘连煌.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J].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2.周中江,张震.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

3.尤悦欣.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对策[J].商业经济,2011

4.戚传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与对策分析[J].经管空间,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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