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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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一、内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
1.原则
1.1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2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
2.1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应按施工网络计划和施工安排,结合先进的合理的施工工艺编制,严格控制量的投入。
2.2结合施工预算中周转材料的费用情况编制,做到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有控管理。
2.3各需用单位于开工前10天提出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应写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起止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周转材料的领退点交验收
3.1出租的周转材料必须完好无损、性能可靠,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租用单位(项目)有权要求调换。
3.2租用单位(项目)退租还回的周转材料要求完好无损,即无断裂、无打洞割锯、无变形、不缺件、数量相符。如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应负责赔偿,其原则是钢模板、脚手架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执行,其余按以下内容执行:
a 一般损坏变形,可以修复,又不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修复工作量的大小,收取相应维修费。
b 损坏较严重,可以修复使用,但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损坏程度,除收取相应的维修费外,还需赔偿损坏费,赔偿费按原值的50%以内计赔。
c 凡丢失、损坏报废(不能修复使用)的应按质论价150%计赔。
d 达到使用年限的周转材料,如发生弯曲、变形等现象,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进行报废处理。
4.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
4.1周转材料在运输、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操作,防止损坏。4.2周转材料不得任意切割、打洞,不准作其他用途。
4.3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执行,周转材料完成使用任务后,应及时拆除回收,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保持场容整洁文明。
4.4就地退租封存的周转材料未经出租部门的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转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将加倍收取租金。
5.租赁费用的计取
周转材料租赁费的计取从出库之日算起,至合同终止为止。
6.停滞费的收取
周转材料自出库起开始收取租赁费,因特殊原因,如由于路途遥远不便返回或有利下期工程施工的及或季节等原因造成停工的施工单位可和租赁分公司协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只收取周转材料折旧费。
7.其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前发文件与本文有抵触者,以本文为主。
附件:内部周转工具租赁价格表
内部周转工具租赁价格表
二、外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
1.总则
1.1公司自包工程外部周转材料租赁,按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和本规定要求执行。
1.2建设公司A、B类工程外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1.3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计划编制、审批
2.1材料人员根据已审批的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到租赁分公司落实货源,在公司内部供应量未满足计划需求时,不足部分由材料员编制外部周转材料租用计划(一式三份:租赁分公司、材料员、保管员各一份)。
2.2外部周转材料租用计划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租。
3.租赁
3.1外部周转材料供货商的选择、评价执行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2项目部租用外部周转材料时,租赁合同必须租赁分公司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签订。
3.3各种扣件不准外租,工程需用时,由公司拨款组织采购。
4.合同管理
外部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一式四份(租赁分公司、材料员、保管员、供货商各一份)。
5.外部周转材料验收、使用、保管、退租、租赁费结算.费用挂帐和付款程序等项管理执行建设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