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宣传提纲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宣传提纲2013年10月目录1、“教育两项督导”有关指标验收标准 (1)2、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职责 (4)3、“两项督导”相关知识问答 (5)4、素质教育及课改知识问答 (8)5、乡镇、学校迎评期间注意事项 (13)一、“教育两项督导”有关指标验收标准(一)教育事业发展1、小学入学率。
小学学龄人口都能按时入学(达99.5%以)。
2、初中入学率。
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6%以上。
3、初中辍学率。
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2%、农村3%以下。
4、入园率。
3-5岁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1%以上;5、三类入学率。
6-14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92%以上。
6、高中毛入学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同期省平均水平以上。
7、应届初中升学率。
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普、职)的升学率达同期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8、普职比。
完成中职教育年度招生任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9、文盲率。
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成人文盲率控制在6%以下。
(二)教师队伍建设1、校长学历。
小学校长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5%以上;初中校长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以上;高(完)中校长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幼儿园(园长)大专及以上学历达70%以上。
2、校长持证上岗。
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1—3、教师学历。
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7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5%以上;普通高(完)中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
4、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工作,(专任教师)年培训面达到20%。
5、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区级以上)培训率达15%及以上。
6、教师交流。
近三年教师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30%。
7、“双师型”教师。
职教师资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三)办学条件1、标准班额。
2022—2023学年学校教务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2022—2023学年学校教务人员绩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本绩效考核细则旨在评估学校教务人员在2022—2023学年期间的业绩和工作表现,以促进教务工作的提高和发展。
二、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教务人员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学质量与效果- 教育教学研究与创新- 教学评价与改进2. 课程建设与管理考核评估教务人员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学计划与教材编写- 课程评估与改进- 课程资源管理与开发3. 学生管理考核评估教务人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生指导与服务- 学生评价与奖惩- 学生发展与辅导4. 专业发展考核评估教务人员在专业发展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 教师培训与进修- 继续教育与研究能力三、考核方式1. 考核指标具体的考核指标将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学科进行制定,并结合学校教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考核流程- 考核指标的确定:学校将结合教务工作的需要和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计划的制定:学校将制定绩效考核计划,并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和流程。
- 考核过程的实施:教务人员按照绩效考核计划的要求,参与相应的考核活动和评审过程。
- 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教务人员的绩效,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和激励措施。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教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业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业绩一般者进行提醒和督促改进。
- 对业绩不达标者进行考核警示和必要的纠正措施。
五、考核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考核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并及时调整和改进考核细则。
以上为2022—2023学年学校教务人员绩效考核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2024年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24年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篇1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1、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考核范围1、全体教职工。
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1、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
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师德(10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理论学习(2分)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
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3、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补充规定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文件莆秀教[2005]165号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补充规定各中学、中心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实验小学: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肃人事管理纪律,我局于2004年2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莆秀教[2004]17号)文件,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经研究决定,特对教师队伍管理补充规定如下:一、考勤:各校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审核、登记、汇总及上报工作,设立专门档案做好记录存档。
自2006年1月起,每月10日前上报上一个月本校教师缺勤情况(见附表1),交教育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存档备查。
二、病假:1、病假2周以上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须持医院证明书、病历卡、治疗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请假审批表(见附表2),向所在中学、中心小学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员开具请假批准单。
2、病假住院治疗1个月以上的,须持住院证明书、病历卡、住院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请假审批表,向所在中学、中心小学校长签署意见后,送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副局长批准,经办人员开具请假批准单。
确需到外地住院治疗者必须提供由本市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初诊住院证明,学校每1个月必须派人了解或前往探视一次,了解或探视人员、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记录在下个月教师缺勤情况表内。
三、进修:免试入学的非公派脱产进修,经区教育局研究批准后,停发进修期间工资,计生接受原单位管理。
四、借用:1、中心小学内借用,不得超过教职工总数的4%,经校务会议研究后,填报借用审批表(见附表3),送局人秘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批。
2、跨单位借用,填报借用审批表(见附表4),报教育局研究审批。
3、借调到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可以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借往其它单位的教师一年内累计借调时间超过一学期的原单位不予年度考核。
4、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借用教师,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允许教师离开工作岗位的,教师按擅离岗位处理,学校隐瞒不报的应予校长以行政处分。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范文(精选三篇)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范文(精选三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范文(精选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东庄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那么〔试行〕为了不断鼓励全体教师争先创优,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开展,现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那么。
一、工作量〔20分〕1、出勤〔6分〕①各小学〔园〕以每个月报送中心的考勤登记及校务公开公示材料为依据,中心小学下达各校每师5.5分;计算学校考勤总分:学校总分=[5.5分×考核人数。
②各校按学校总分及教师所占各师总分的比值进行比例分配。
〔封顶6分〕③借入教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加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
2、教学工作量〔10分〕每校以实际开设的班级为基数,班周节数以35节计〔其中五节为每天的早读、写字课各以0.5节计〕核准全校总课时数。
〔学校有聘请代课教师的,代课教师课时数不能分解给其他教师〕。
中途法定假及公派培训达半个月,所在小学加0.5分,以此类推〔必须报中心小学备案〕。
①小学教师每周16节,得10分〔中心校工作量相应减少2节,即每周14节,得10分〕,每超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
②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文、数学科的按教师课时1/2计算,副校长、教导按教师课时的2/3计算。
每超一节加0.5分。
③学生数以全中心小学班级平均数为基准,语文科、语数包班、两班语、跨年语以基准数的1.5倍计算,数学科以基准数的2.5倍计算,超过上述学生数的每增一生相应加0.2分。
〔四舍五入法〕④幼儿教师:a、工作量每周6午即3日得10分。
每增加1午加1.5分,每减少1午减1.5分;b、幼儿班额数到达所在小学班生的平均数,每增减一生相应加减0.2分,寄午制幼儿园每位幼师加0.5分。
⑤学生数到达校生平均数时,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1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2分;两班语加3分,跨年语加4分。
本栏目封顶16分。
⑥法定产假、进修培训、工勤人员得10分。
⑦教师上下学期任教节数不同的按平均节数得分。
⑧学年度教学工作量缺乏的〔低于10分〕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近三年内工作量缺乏者不能晋升职务。
关于市直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市直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福州市教育局文件榕教人[2010]59号关于市直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市直学校: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09]7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同名48399)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同名48399)莆秀教[2009]148号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秀屿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为了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先创优,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09]7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就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定方案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定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绩效考核评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定旨在通过对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评价,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方案旨在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定方案,以提高学校的整体绩效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定原则1.科学公正原则:评定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准确、公平公正。
2.综合评定原则:评定采取综合考虑学校的整体发展情况,综合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
3.重在过程原则:评定注重对教育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评价,通过反馈和指导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评定指标和评分标准1. 教师绩效评定指标(1)教学设计和准备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明确度、教学内容与教材选择的合理性、教学活动设计的科学性等。
(2)教学执行和教学效果:包括教学环境创设、教学内容的讲解和引导、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效果的检验等。
(3)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包括学生学业水平的整体提高情况、学生个体的学业水平提高情况等。
(4)教育教学科研和创新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情况、教育教学创新成果产出情况等。
(5)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团队建设: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教育教学团队建设情况等。
得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不合格:<70分。
2. 学校绩效评定指标(1)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
(2)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绩效评定结果等。
(3)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成效:包括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创新成果的产出情况等。
(4)学校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能力: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科素养、实践能力等。
得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不合格:<70分。
(绩效考核)东峤中心小学~年度教师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
东峤中心小学08~09年度教师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根据《秀屿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考核标准(试行)》精神和我中心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出勤分(10分)各小学(中心园)以《秀屿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为依据,中心小学下达给各校每师9.5分。
学校总分=9.5分×考核人数(包含产假教师,不含借出和停薪留职)-中心小学、局批准请假所扣的分值(住院、提高学历请假不扣分),借入教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加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停薪留职的考核为“不定等次”。
病假学年累计半年以上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但可按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年度考核量分,属职称参评对象的当年度不予晋升职务且其晋升高一级职务所需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二、工作量(12分)1.小学教师每周15节,得12分(中心校工作量相应减少2节,即每周13节,得12分),每超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
2.学生数以40人为基准,每增一生相应加0.2分,年段设单班的减生不扣分,年段分班的每班少于30的每减一生相应扣0.2分;专任综合科教师学生数以所任科班生平均数。
3.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数学科的按教师课时1/2计算,专任综合科的按教师课时的2/3计算(10节)。
4.担任两班语、跨年段两班数的教师加4分,双班数加2分。
5.①幼儿工作量每周6午即18节(中心园教师相应减少1午即15节)得12分,每增加1午加1.5分,每减少1午减1.5分,幼儿寄午值班按0.5午计;②幼儿数规定小班为15-20人,中班为20-25人,大班为25-30人,每增减一生相应加减0.2分,年段单班的减生不扣分,同年段分班的不小于相对应年段学生数低限,少于低限按一个班级统计。
以上封顶16分。
6.法定产假、进修培训、工勤人员得12分。
7、教师上下学期任教节数不同的按平均节数得分。
8、教师教几个班级的人数按平均人数得分。
9、教师无工作量的按0分计。
东庄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41025
东庄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试行)为了不断激励全体教师争先创优,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现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工作量(20分)1、出勤(6分)①各小学(园)以每个月报送中心的考勤登记及校务公开公示材料为依据,中心小学下达各校每师5.5分;计算学校考勤总分:学校总分=[5.5分×考核人数。
②各校按学校总分及教师所占各师总分的比值进行比例分配。
(封顶6分)③借入教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加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
2、教学工作量(10分)每校以实际开设的班级为基数,班周节数以35节计(其中五节为每天的早读、写字课各以0.5节计)核准全校总课时数。
(学校有聘请代课教师的,代课教师课时数不能分解给其他教师)。
中途法定假及公派培训达半个月,所在小学加0.5分,以此类推(必须报中心小学备案)。
①小学教师每周16节,得10分(中心校工作量相应减少2节,即每周14节,得10分),每超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
②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文、数学科的按教师课时1/2计算,副校长、教导按教师课时的2/3计算。
每超一节加0.5分。
③学生数以全中心小学班级平均数为基准,语文科、语数包班、两班语、跨年语以基准数的1.5倍计算,数学科以基准数的2.5倍计算,超过上述学生数的每增一生相应加0.2分。
(四舍五入法)④幼儿教师:a、工作量每周6午即3日得10分。
每增加1午加1.5分,每减少1午减1.5分;b、幼儿班额数达到所在小学班生的平均数,每增减一生相应加减0.2分,寄午制幼儿园每位幼师加0.5分。
⑤学生数达到校生平均数时,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1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2分;两班语加3分,跨年语加4分。
本栏目封顶16分。
⑥法定产假、进修培训、工勤人员得10分。
⑦教师上下学期任教节数不同的按平均节数得分。
⑧学年度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低于10分)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近三年内工作量不足者不能晋升职务。
学校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
学校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09]7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全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出如下修改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范围和对象各市直学校(幼儿园)校级副职、中层行政人员,各镇(街道)中心校校级副职及其他人员,以上各单位非领导职务的校级领导,以下统称行政人员。
二、认真制定考核细则,规范行政人员的绩效计算办法1.学校应根据本校设置的行政管理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细则,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挂钩。
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不得变相搞平均分配。
2.学校行政人员必须按规定担任教学任务,行政人员没有任课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高于该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3.年段长和班主任每月发给岗位津贴300元(小学、幼儿园的班主任可根据配班人员的工作量情况,对班主任津贴作适当的调整)。
学校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不得高于年段长、班主任。
三、工作量的折算办法与要求学校行政人员的行政工作量按以下办法折算成课时数:(1)校级副职的行政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课时数的2/3折算。
(2)中层干部正职的行政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课时数的1/2折算,中层干部副职的行政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课时数的1/3折算。
(3)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中层以上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算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本单位教师平均课时数的1/5折算。
年段长、班主任岗位不再折算教学工作量;学校按需设定的其他岗位可参照上述岗位进行折算。
行政人员必须履行其工作职责,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学校不得另行发放劳务费、不得重复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也不得将行政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给普通教师分担。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作者:校长室来源:校长室发布时间:2010年01月31日点击数:570 【字体:小大】【收藏】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功能,使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师师德、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专业成长直接挂钩,建立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的良性分配机制,以适应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时间1.本校在编教职工(含见习期老师)2.考核工作分两次进行,分别在春、秋两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二、资金来源根据(苏政办发〔2009〕84号和靖人通〔2009〕61号及靖教〔2009〕86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实行总量核定。
即在全市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出班主任津贴和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后,根据在编教职工人员数量,按统一标准核拨到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主要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工作总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师德考核(15分)主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考核言行表现、职业操守、遵章守纪、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1.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或其他不良教育行为;2.搞营利性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3.上班时间离岗搞第二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加班证明,期末汇总到教务处,在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得出考核分。
4.教学常规考核(10分):主要考核教师在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的老师得满分,有下列情况。
(详见学校制度汇编P83~89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本项扣分可以是负分。
(1)未按时完成备课组安排的学案、教案、练习案编制的,每次扣1分;(2)被教务处抽查发现不备课上课、集体备课案上无二次备课或教后反思者,每次扣1分;(3)上课迟到、早退、拖课、抽烟、坐着上课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4)学生作业(包括订正作业)不批改,或由学生代批经查实者,一次扣1分;(5)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每次扣2分;(6)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7)上课时通讯工具铃每响一次扣1分,响铃并接听者每次扣2分;(8)未按时向教务处缴纳相关资料者,每次扣0.5分;(9)未按规定进行监考、阅卷,造成学生作弊、考分不实者,每次扣1分。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3•【字号】莆政综〔2009〕88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9〕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13号)和福建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69号)精神,实现我市2008年12月出台的调整市直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莆政综[2008]166号)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接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规范绩效工资结构名称2008年,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对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进行调整,津贴补贴项目分为“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拟实施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做好衔接并轨工作,把“津贴补贴”名称规范为“绩效工资”,将“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规范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年津贴补贴水平确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和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由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和义务教育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构成。
市直学校(单位)只设生活补贴不设义务教育农村学校教师补贴。
县(区)的义务教育学校的生活补助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分配办法由县(区)自行制定。
教务内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务内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一、绩效考核目标二、考核指标1.工作能力:评估员工在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技能水平。
指标包括工作的完成质量和效率、工作中展现的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等。
2.业绩:评估员工在教务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
指标包括教学管理、课程安排、学生服务、教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3.专业素质: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指标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继续学习和提升的态度、行业认可和资质的获得等。
4.敬业精神:评估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指标包括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等。
5.人际关系:评估员工与同事、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和合作。
指标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合作意愿和助人精神等。
三、考核流程1.目标设定: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员工个人考核目标,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和确认。
2.考核方式: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进行考核。
定量评估根据指标细则,通过对员工工作完成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自身能力提升情况等进行评分;定性评估则通过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同事评价进行综合评估。
3.数据收集:考核数据包括员工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同事评估、下级评估、学生评估等。
员工需按时提交相应的评估材料和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由教务部门负责人或教务内部员工绩效考核小组进行。
该小组由不同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
5.反馈与奖惩:考核结果将向员工进行反馈,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对于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员工,将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并建议员工改进工作表现。
四、考核周期和频率1.考核周期:教务内部员工绩效考核一般按年度进行,即每年一次。
根据需要,也可根据学校的特殊情况或部门的需求,调整为半年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2.考核频率:教务内部员工绩效考核中,定期进行日常的工作表现评估,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
同时,结合定性评估的结果,进行定量评估,形成全年的绩效考核结果。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commercial use莆田市秀屿区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13号)精神和要求,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现结合实际,就我区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
各学校(单位)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在职教职工。
包括学校副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1、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在区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学校(单位)实有在编在岗人数予以核发。
各学校(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2、实行以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办法,建立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的分配方案。
(1)管理岗位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总额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20%计算控制。
管理岗位津贴包括班主任、年段长、教研组长、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等。
其中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列入管理岗位津贴范畴,且每月不低于120元。
灵川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南日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09]147号)、《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09]148号)精神和要求,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结合本中心小学实际,特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分配原则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水平,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分配办法实行以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办法,建立由管理职务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的分配办法。
(一)、管理职务津贴管理职务津贴总额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计算控制。
具体分配如下:月津贴数额:校(园)长150元,副校长、教导130元,班主任120元,支部委员、大队辅导员相当班主任(以上职务兼任课股不累加)。
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管理职务津贴。
中心小学副校级参照中心校校长,中心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参照小学(园)长发放。
(二)、工作量津贴工作量津贴总额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计算控制。
具体分配如下:1、考勤出满勤的每月80元。
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提供相关材料),迟到早退二次以事假半天计算,旷课每天扣30元,旷课累计达到3天及以上取消当月所有绩效工资,连续旷课5天报教育局停发工资。
对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年段会议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莆田教育局关于印发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通知莆教〔2017〕25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小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我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现将《莆田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2017年5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莆田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我市小学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经研究,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1.评价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小学(不含教学点)。
2.分类评价:共分为城镇小学(城区小学、中心小学)和农村小学两种类型(见附件1)。
3.评价方法:按学年度进行评价,实行综合评价,即以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为原则。
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总分为100分,奖励分为10分。
(1)过程性评价(50分):以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特色发展等开展情况为依据进行过程性评定得分。
(2)终结性评价(50分):以体能水平考核和教学质量监测等情况为依据进行终结性评定得分。
(3)奖励分(10分):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科技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见附件3)。
二、评价指标说明(一)过程性评价(见附件2)(二)终结性评价(50分)1.体能水平(5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考核。
考评办法:随机抽取一个班学生进行考核。
体能水平得分=所抽查学生所有项目总得分÷(抽查的学生数×所抽查项目总分)×52.教学质量监测(45分)教学质量监测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社会、美术、音乐、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共三份试卷,总分为300分。
(1)全科及格率得分(20分)全科及格率得分=六年级下学期全市教学质量监测三份试卷全部及格的学生人数/六年级下学期在校学生数×20;(2)全科优秀率得分(10分)全科优秀率得分=六年级下学期全市教学质量监测三份试卷全部优秀的学生人数/六年级下学期在校学生数×10;(3)平均得分率得分(15分)平均得分率得分=六年级下学期全市教学质量监测所有参加考试学生三份试卷总得分/(六年级下学期在校学生数×300)×15。
质量评价等次
秀屿区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稿)为了科学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奖励优秀、鼓励提高、鞭策后进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教育教学质量排名方案,请各校参照执行。
一、评价主要内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以教学常规占20%,教学成绩占80%为主要内容。
各校特殊情况由学校自行研究制定。
二、评价等次及比例所有学科的教学人员均纳入排名考核。
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
各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原则上按优秀占20%、良好占50%、合格占30%评价。
未担任教学任务人员依据其工作实绩及年度考核情况,原则上按优秀占10%、良好占50%、合格占40%评价。
幼儿园、特教、职教各校自行制定评价方式,原则上按优秀占20%、良好占50%、合格占30%评价。
三、评价办法(一)量分依据教学常规按各校制定的常规检查细则,总得分后乘以20%折算。
每次检测成绩按学科实行百分制评比,成绩按平均分占40%、及格率占30%、优秀率占30%统计,得出综合得分乘以80%折算。
小学以中心小学(含实验小学)组织的期中、期末质量检测和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主要依据,检测某学科某位教师在中心小学(含实验小学)的综合排名等级。
初中以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质量抽测、九年级市质检、中考等教学质量检测统一评卷的成绩为主要依据,检测某学科某位教师在该校的综合排名等级。
高中以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质量抽测、高三市质检或省质检、高考等统一评卷的成绩为主要依据,检测某学科某位教师在该校高中部的综合排名等级。
(二)量化方法以一个年级为一个统计单位,同年级如教学程度不同,如文科与理科,奥赛班与普通班,可分别列为一个单位统计,每个统计单位按2:5:3的比例分别确定三个等级的名单。
学校以各个统计单位确定的等级进行汇总,分别统计优秀、良好、合格的人数,进行不计具体分数的排名,各统计单位分出三个等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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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秀教[2009]148号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单位)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秀屿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
为了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先创优,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09]7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就教育系统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
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此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
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
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要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考核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
要把防止学生辍学、提高巩固率作为考核指标。
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
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
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
四、绩效考核方法
(一)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各学校(单位)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二)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规定程序与年度(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
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绩效考核程序
(一)教师绩效考核
1、教师自评。
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详见附表1)
2、民主测评。
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
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详见附表2)
4、校内公示。
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
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二)学校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考评小组组织实施。
(详见附表3)
六、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各学校(单位)自2009年起,每年7月对本校(单位)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二)各学校(单位)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小组、学科组、年级组、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及家长在教师考核中的作用。
学校教师、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各学校(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在考核工作中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一年。
附:1、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
2、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测评表
3、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测评表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抄送: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存档
附件1: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
(—学年度)
学校名称:
姓名:
填表时间:
福建省教育厅制
填表说明
1、教师绩效登记考核表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
字迹要端正、清楚。
2、“学科组或年级评议意见”,完小、初小由学校负责评议。
3、“学校考核小组意见”,小学指中心校及以上。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未确定考核等次或不参加考核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6、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7、此表一式填写二份,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
附件2:
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测评表
附件3: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