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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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建立时效取得制度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试论我国建立时效取得制度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论文摘要时效取得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上一直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设计,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社会财富的充分利用、平衡个人私益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均作出了极大贡献。

然而,在世界各国规则交互影响、日渐趋近的大潮中,时效取得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却几经沉浮,终趋消亡。

究竟是法律价值取向的自然选择?是立法技术的理性倾向?还是传统认知模式的感性体现?本文从时效取得的历史沿革、时效取得的制度功能、时效取得的法经济学分析以及时效取得制度在我国适用的逻辑空间四个角度来展开对于时效制度的探讨,最终得出我国应当建立适合国情的时效取得制度。

论文关键词时效时效取得波斯纳原理诉讼时效即时取得一、时效取得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取得实效制度作为一种极古老的法律制度,滥觞于古罗马。

其最初的出现是作为市民法中所有权的取得形式而设立的。

据亨利·梅因爵士考证,为了鼓励平民占有他人土地,从而稳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的最大发展,早在《十二铜表法》以前,古罗马便已经出现了关于时效取得制度的规定:凡曾被不断持有一定时期的商品即成为占有人的财产,占有的期间是极为短促的——一年或两年,视商品性质而定。

虽然在具体要件上仍与现代时效取得制度有所出入,但已具备了时效取得制度最核心的内容:持续占有之事实状态。

而目前可查的对于时效取得的成文法规定始于《十二铜表法》第六表第三条之规定: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2年,其他物为1年,但使用人必须为罗马人,外国人不得使用。

自此以降,时效取得制度始得在罗马法传统国家中成为一项正式规则。

在大陆法系的国家民法上,虽然各自立法体系有所不同,盖因继受罗马法之影响,在时效制度的设计上虽有技术性的区别,却无观念性的分歧,纷纷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时效取得制度。

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2219条规定采纳时效为规定所有权的方法。

德国民法典第九百条第一项第一目规定:“未取得土地的所有权而作为该土地的所有权人登记在土地簿时,如此项登记已达三十年,而且此人取得对土地的自主占有时,此人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浅谈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之必要性

浅谈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之必要性

浅谈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之必要性摘要:民事时效制度包括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两类,我国《民法通则》已经确认了诉讼时效制度,但是我国目前没有立法确立取得时效制度。

取得时效制度的理论基础揭示了其具有不同于诉讼时效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和公信制度的独特之处,并且在我国确立该制度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取得时效必要性我国是否应当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学界否定派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设立该制度会刺激无权占有人私占公共财产,与我国道德原则相悖;其二,在我国已设立诉讼时效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和公信制度的前提下,取得时效制度适用范围已经非常狭窄;其三,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迅速,闲少产生闲置社会物质资源的情况,并且,要举证占有人的主观意思十分困难。

因此我国目前的民法体系无需建立时效取得制度。

笔者认为这些理由是值得商榷的。

一、取得时效制度之理论基础对于取得时效制度不能仅从表面含义去理解,首先,无论是取得时效还是诉讼时效,作为近现代民法中的时效制度,乃为”权利消减”之制度,即在时效期间完成后,非权利人取得权利,义务人免除义务。

①两类时效制度本身都包含了反道德性,都使得法律看起来似乎在鼓励掠夺和不诚行为。

那么,仅肯定诉讼时效的价值,而否定取得时效,似乎不合理。

其次,取得时效制度的研究不能仅从保护占有人利益的角度,也应注重权利人一方。

有学者提出”恶意失权”理论,强调权利人明知或应知有权利而不行使,导致社会秩序形成,从而使其丧失权利。

②取得时效制度是法律为维护社会秩序,在诸种价值之间进行衡平,以惩戒在权利上睡眠的”恶意”权利人,从而赋予占有人权利。

另一方面,也能督促权利人关注自己财产的适用状况,促使其物尽其用。

最后,取得时效制度具有在法定时效期间届满后,”推定”占有人为合法所有权人的法律构成,这也体现了法律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交易安全所做制度上的设计。

二、取得时效制度之独特性(一)取得时效制度与诉讼时效制度这两类时效制度的最大区别在于,取得时效重新确立了产权归属,消灭时效使得义务人仅取得对原权利人的永久抗辩权而非获得实体权利。

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我国《民法总则》第196条的问题与解决

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我国《民法总则》第196条的问题与解决

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我国《民法总则》第196条的问题与解决杨巍【摘要】我国《民法总则》第196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其不是法律移植的结果,而是选择性接受既有理论共识并进行一定程度理论创新的体现.该条的规范涵义可结合立法目的、法条文义、其他相关规则等因素予以确定.该条存在的问题是:遗漏了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失之草率;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请求权范围过于狭窄;兜底条款遗漏了“依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对于这些问题,应当运用目的性扩张解释等方法予以解决.【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年(卷),期】2018(000)002【总页数】13页(P12-24)【关键词】诉讼时效;请求权;民法总则;返还原物请求权【作者】杨巍【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51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196条系我国首次在狭义法律层面作出的规定。

该条立法目的在于,“为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根据各方面意见并吸收司法实践经验,对诉讼时效制度所作的完善”。

*李适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2016年6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在《民法总则(草案)》讨论和修改过程中,其“一审稿”至“三审稿”中均有该条规定。

这似乎表明,该条内容已经在立法过程中取得高度共识并有充分依据。

然而,从宏观角度即立法模式而言,域外并无设置列举式条款集中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请求权之立法先例,《民法总则》第196条的立法创新是否妥当,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从微观角度即规范内容而言,《民法总则》第196条之规范目的妥当性和规范涵义确定性并非毫无疑义,主要是:该条不是对已有规定的简单继受,除第4项兜底条款外,其余三项均为新增规定,这些新规定的某些内容并非以司法实践经验为基础,两者甚至明显抵触;对于学理及实务上已经形成共识认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某些请求权,有所遗漏;兜底条款的表述有欠严谨。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经济法类1.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2.论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3.论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制度4.论反垄断执法权的配置5.论反垄断豁免制度6.论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7.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8.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9.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15.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16.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17.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18.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19.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1.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22.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23.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24.政府职能转变的经济法思考25.反不当竞争法研究26.中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研究27.《价格法》的宏观调控及市场规制职能28.国有资产管理法研究29.论我国的税权分配30.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31.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32.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认定33.论经营者集中行为34.论垄断的法律责任35.论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36.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利和义务37.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38.论存款保险制度39.论对内幕交易的禁止与处罚40.广告的法律调整41.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42.论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43.试论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制4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问题的完善45.浅析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46.证券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研究47.我国外资法律体系完善研究48.论我国竞争法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与完善49.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探讨50.经济转型时期寻租行为的法律规制51.循环经济法律调整机制研究52.反垄断诉讼制度研究53.反垄断法中的中小企业保护与规制研究54.公用事业垄断的政府干预研究——兼论政府管制与反垄断法规制的协调55.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研究56.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法律政策研究57.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58.论我国反垄断法主管机关的设置59.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60.行政垄断问题研究61.我国邮政行政立法初探62.试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63.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64.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65.垄断控制制度研究66.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行法规制67.论反垄断法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68.论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界定——从产品差别化行业所带来影响的分析69.论非市场经济地位及其对我国反倾销应诉之影响70.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法律问题研究71.论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跨境规制72.论反垄断法中企业合并控制的实质性标准73.经济法视野下的反贫困规制74.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75.浅论反垄断法规制对象--垄断的判断标准和范围76.经济转型国家的经济法比较研究77.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立法相关问题研究78.论比较广告之法律规制79.论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之构建二、商法类:1.论新公司法中股东查账权2.论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制3.论公司社会责任4.论我国公司股东(董事)表决权制度5.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6.论董事自我交易的法律规制7.论公司章程自治8.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9.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10.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11.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12.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若干问题13.论股份合作企业14.论公司设立中的责任15.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16.相互持股的利与弊及其法律调整17.合伙企业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18.关联公司的特殊法律问题研究19.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制度研究20.论股东权21.论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2.论公司收购中内幕交易的认定23.论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制度24.论操纵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责任25.论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26.论证券法中短线交易归入权制度27.试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28.试论我国证券交易制度29.债转股的法律分析30.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31.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问题32.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法律问题33.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34.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35.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36.论强制保险制度37.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38.论消费保险合同39.论信贷合同的担保40.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41.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42.论自然人破产制度43.我国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研究45.债转股实施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46.公司资本管制改革趋势研究47.要约收购中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48.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研究49.股权分置改革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50.破产中的债权处置研究51.公司资本真实与债权人保护研究52.破产管理人问题研究——兼论我国破产法划案相关法律条文研究53.公司法上的董事义务54.特别清算制度研究55.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56.我国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若干法律问题研究57.企业并购中的债权保护58.论公司环境责任及其实现机制59.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60.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61.公司董事的民事义务与责任浅析62.独立董事制度研究63.论我国公司法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建立64.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65.上市公司合格证券发行人制度研究67.论董事竞业禁止义务68.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法律问题研究69.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研究70.论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制71.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72.商业秘密权民事法律保护研究73.国有上市企业股票期权实施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74.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思考7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问题研究76.对我国企业法人登记一体制改革的思考77.破产复权制度研究78.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制79.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法律制度研究80.论股东权保护中优先股制度的引入81.论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82.论打破公司僵局的法律途径83.企业征信的法律规制84.董事离任义务研究三、民法类1.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论商家“最终解释权”的违法性3.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救济途径4.物业管理合同有关问题之探讨5.论行政合同的法律救济6.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制度的探讨7.论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制度的缺陷及完善8.论劳动合同中的违约制度9.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0.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善意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11.论我国物权法浮动抵押制度12.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13.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4.论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15.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责任思考16.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保护17.论产品代言人的侵权责任18.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9.论环境侵权责任20.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性质及责任承担21.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22.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23.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24.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25.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26.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27.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28.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29.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30.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31.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32.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33.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34.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35.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36.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37.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38.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39.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40.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41.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42.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43.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44.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45.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46.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47.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48.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49.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50.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51.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52.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53.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54.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55.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56.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57.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58.雇主责任浅析59.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60.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61.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62.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63.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64.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65.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66.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67.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68.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9.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70.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71.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72.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73.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74.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75.试析合同制度中的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的适用76.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77.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与对策78.中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想79.论人肉搜索侵权事件中侵权主体的确定80.论代孕的法律思考81.论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82.论非法同居关系的法律调控83.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84.论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85.论家庭成员间隐私权保护制度86.论患者隐私权的民法保护87.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88.论博客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89.学生伤害事故中侵权责任研究90.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91.论有限合伙92.论表见代理93.论小区业主自治94.论相邻环保关系95.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的界定96.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97.论夫妻财产制98.论公民的生育权99.论探视权的性质及其执行四、诉讼法类:1.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论公益诉讼制度3.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4.论民事诉讼和解制度5.论民事诉讼举证期限问题6.论民事诉讼电子证据问题7.民事诉讼损害赔偿制度研究8.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9.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10.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11.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12.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3.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4.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5.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6.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7.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8.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9.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20.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1.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2.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3.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4.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5.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6.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7.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8.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9.沉默权问题研究30.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31.关于建立法官独立制度的思考32.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33.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34.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裁判的抗诉35.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36.关于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37.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研究38.民事公诉的必要性、范围和程序研究39.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探讨40.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41.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42.刑事诉讼中亲属据证权之思考43.论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44.我国刑事诉讼中口供的证明问题45.试论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及其完善46.浅议超期羁押47.试论当代中国判断刑事证据的标准48.论"上诉不加刑"原则49.对刑事再审制度之思考50.论不起诉制度之理论基础51.论控审分离原则52.论刑事诉讼中法官之调查权53.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54.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新探55.虚假诉讼的定罪问题探究56.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方式探讨57.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探讨58.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讨59.我国民行检察监督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60.民事诉讼中举证迟延的对策分析61.论民事诉讼恶意调解行为的规制62.论工会组织参与民事诉讼的理论支点与制度构建63.民事诉讼中迟延履行利息制度探讨64.论我国公民个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65.试论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完善66.我国民事诉讼诉前送达制度刍议67.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原告资格的规范分析68.“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69.“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0.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71.举证妨碍问题探讨72.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73.民事诉讼损害赔偿制度探究74.法官责任与审判独立75.错案追究制的完善76.上下级法院监督关系的实现77.法院考核制度的完善78.自由心证的制约机制79.证人出庭制度的完善80.审判委员会的存废81.律师调查权的完善82.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83.论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五、刑法类1.欠薪行为之刑法规制思考2.论刑法中特殊防卫权3.论著作权刑法保护现状及立法完善4.论侵权责任法与刑法衔接与冲突5.论刑法中“情节严重”的规定与酌定减轻处罚适用关系6.论刑法明确性原则的相对性7.论刑法中的“情节”8.论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9.论老鼠仓行为的刑法规制10.论特殊主体犯罪11.论挪用公款罪12.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13.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14.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15.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6.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7.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8.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9.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20.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21.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22.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3.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4.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2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6.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27.刑事司法解释研究28.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29.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30.严格责任犯罪研究31.论有组织犯罪32.实行犯及其刑事责任研究33.帮助犯及其刑事责任研究34.论一罪与数罪的区分标准35.论想象竞合犯36.论结果加重犯37.论无限防卫权38.死刑威慑效果的实证研究39.自由刑发展趋势研究40.刑罚裁量的原则研究41.中外刑法自首制度比较研究42.玩忽职守罪研究43.内幕交易罪研究44.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研究45.洗钱罪研究46.集资诈骗罪研究47.信用卡诈骗罪研究48.骗取出口退税罪研究49.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比较研究50.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定位及司法认定51.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的司法认定52.论盗窃数额认识中的预见可能性53.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的定性分析54.关于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思考55.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56.群体性事件的刑法立场与处置对策57.论招摇撞骗罪的招摇撞骗行为58.网络诽谤刑法处置模式的体系化思考59.寻衅滋事罪司法困境之评析60.律师伪证刑事责任问题研究61.汽车“碰瓷”行为定性研究62.论经济犯罪资格刑的设置6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研究64.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的认定65.携带凶器盗窃的刑法解析66.论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67.妨害清算罪疑难问题探讨68.劳动教养制度的存与废69.殴打特异体质者致死型案件的刑法解读70.论竞业犯罪71.论诉讼欺诈之刑法调整72.人权保障与我国刑法的完善73.论刑法的谦抑性74.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完善75.罚金刑的立法思考76.论刑法中的错误77.论刑法中的片面共犯78.论刑法中的暴力79.刑法上的监督过失责任及其立法探讨80.滥用职权罪主体之研究81.论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的逻辑顺序82.共同犯罪成立要件比较研究83.论我国刑法理论中间接正犯的本质84.论教唆行为的性质及其可罚性85.实行过限之构成及其判定标准86.论刑事责任能力87.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88.论不作为犯罪行为89.论牵连犯及其与吸收犯的区分90.胁从犯若干问题研究91.论选择性罪名9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研究93.私分国有资产罪若干问题研究94.重婚罪研究95.试论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96.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要件97.轻罪的认定及其处罚98.许霆案的定罪量刑浅议六、宪法、行政法类1.论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2.论宪法的制裁性3.论宪法的功能4.宪政的要素及发展模式5.宪法解释基本问题研究6.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研究7.宪法修改与宪法稳定性的辨证分析8.宪法诉讼制度初探9.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10.论立法权的特点11.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限制原则12.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13.论宪法基本权利的救济14.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15.言论自由与新闻立法16.论网络言论自由权17.结社自由与结社立法18.论生存权19.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20.论宗教信仰自由的界限21.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22.论诉权的宪法保障23.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宪法依据24.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25.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6.论行政许可听证(收费)制度27.论行政许可法中法律保留原则28.论行政复议申请时效制度29.行政复议程序缺陷及完善30.论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31.论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制度32.论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33.控权论与我国行政法治问题研究34.中国行政法从管理论到控权论的演变35.论对行政立法的监督36.公务员权利的法律救济37.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法律问题研究38.授权立法思考39.论我国行政立法体制40.论中国地方立法程序的完善41.论行政立法的程序性控制4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法律地位4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44.论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意义45.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46.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法地位47.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划分评析48.论无效行政行为49.行政参与制度研究50.试述一事不再罚原则51.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研究52.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研究53.罚缴分离制度研究54.行政指导与政府执政方式的转变55.行政契约的性质和地位56.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57.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研究58.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59.行政指导法律性质探析60.论行政许可设定制度61.论宪法惯例62.论宪法的制裁性63.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64.论宪法的基本价值65.宪法解释基本问题研究66.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研究67.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68.宪法司法化研究69.论违宪审查制度70.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限制原则71.控权论与我国行政法治问题研究72.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法律问题研究73.授权立法思考74.论行政立法的程序性控制75.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法律地位76.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77.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法地位78.行政参与制度研究79.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研究80.罚缴分离制度研究81.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研究82.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83.论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原则84.论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85.内部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86.论行政公益诉讼87.规章的行政诉讼地位研究88.行政复议中的和解与调解89.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研究90.论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91.论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原则92.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原则93.论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94.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反思与重构95.内部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96.论行政公益诉讼97.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98.规章的行政诉讼地位研究七、国际法类1.论国家主权豁免2.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3.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4.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5.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6.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7.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8.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9.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10.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问题11.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12.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问题13.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根本违约问题1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问题15.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贸易惯例研究16.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问题17.海运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18.国际多式联运的若干法律问题19.我国现行外贸代理制度评析20.反倾销与反补贴制度研究2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2.国际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研究23.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研究24.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法律问题研究25.跨国兼并的若干法律问题26.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之完善27.TRIMs与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28.金融、保险领域中的外商投资法律问题29.国际金融法的对象与范围研究30.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31.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32.中国企业国外上市的若干法律问题33.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律原因研究34.国际重复征税的法律问题35.论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监管36.国际避税及其法律问题37.论国际商事仲裁38.难民国际保护的国际法问题39.国际司法协助与引渡问题40.紧追权的行使与海上执法41.论无害通过权42.被盗文化财产返还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43.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国际法问题44.海盗惩治的国际法问题45.关于条约保留问题的分析。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2023-10-26CATALOGUE 目录•物上请求权概述•物上请求权的构成要件•物上请求权的行使•物上请求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协调•物上请求权的实现保障•物上请求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趋势01物上请求权概述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上请求权定义物上请求权是一种独立于物权的请求权,不以物权的存在为前提,也不受物权效力的影响。

物上请求权的性质定义和性质1 2 3在原物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下,物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返还原物请求权当物权面临侵害或者妨害的危险时,物权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请求权当物权遭受侵害,导致其圆满状态受到破坏时,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请求权03节约社会资源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可以及时找回丢失的物品或者消除危险,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01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物上请求权制度为物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能够及时恢复对物的支配和控制,维护了物权的圆满状态。

02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可以及时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02物上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所有权人物上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物的所有权人。

无论是完全物权人还是定限物权人,均有权对侵害其物权的人主张物上请求权。

主体要件他物权人他物权人包括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他们也具有物上请求权。

此外,承租人、借用人等对物的使用、收益权人,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行使物上请求权。

占有人的保护对于无权占有人,包括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法律均赋予其保护自己占有物的权利,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

客体的特定性物上请求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如果物已经灭失或者被侵害,则不能行使物上请求权。

物的现状与过去状态的关系如果物的现状与过去状态不同,则不能行使物上请求权。

例如,如果土地已经经过多次买卖,则买受人不能对土地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各种论题大全】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各种论题大全】

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刑法方面1.论转化犯2.论“携带凶器抢夺”3.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论危险犯的终止5.论结果加重犯6.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论原因自由行为8.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论社会危害性标准11.论婚内强奸12.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13.论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14.论持有行为的性质15.论吸收犯之存废16.罪刑法定原则探析17.不作为犯罪研究18.刑法因果关系研究19.单位犯罪适用中若干问题分析20.犯罪中止若干问题研究21.中外刑法中犯罪预备之立法比较22.共同犯罪中身份犯问题研究23.牵连犯中若干问题研究24.正当防卫中若干问题研究25.死刑问题研究26.交通肇事罪研究27.重大责任事故罪研究28.侵占罪研究29.贪污罪研究30.受贿罪研究31.合同诈骗罪研究32.金融罪研究33.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34.走私罪若干问题研究35.论职务侵占罪36.关于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探讨37.计算机犯罪研究38.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39.校园财产犯罪原因分析40.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41.职务犯罪研究42.女性犯罪原因分析43.流动人口犯罪现象分析44.暴力犯罪现象分析45.略论犯罪未遂46.紧急避险研究47.共同过失犯罪初探48.试析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停止形态研究49.吸收犯问题研究50.想象竞合犯问题研究51.罚金刑问题研究52.转化犯问题研究53.包容犯问题研究54.结果加重犯问题研究55.法条竞合问题研究56.持有型犯罪研究57.目的犯问题研究58.略论我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59.赦免制度研究60.罪名法定问题探析61.危险犯研究62.行为犯研究63.洗钱犯罪研究64.保险诈骗罪研究6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研究66.强迫交易罪研究67.侵犯商业秘密罪研究68.非法拘禁罪研究69.安乐死问题初探70.绑架犯罪问题研究71.盗窃罪若干问题研究72.聚众斗殴罪研究73.妨害公务罪若干问题研究74.伪证罪若干问题研究75.非法持有毒品罪研究76.斡旋受贿问题研究77.介绍行贿罪若干问题研究78.贪污罪的共犯问题研究7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研究80.滥用职权罪若干问题研究81.玩忽职守罪若干问题研究82.徇私枉法罪研究8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若干问题研究84. 罪刑相适应论诉讼法方面1.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1.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12.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问题研究13.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14.答辩失权制度研究15.中美陪审审判制度的比较16.论民事诉讼证明标准17.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研究1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19.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权利研究20.自认制度研究21.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22.论民事诉讼的法院调解原则23.证据概念的重构24.论公开审判制度25.传闻证据规则研究26.论证明责任的分配27.论民事诉讼的自认28.论司法认知29.论推定30.论诉讼保障制度31.论正当当事人32.论民事撤诉制度33.论缺席判决34.论执行回转35.诱惑侦查研究36.刑事缺席判决探讨37.专家法律意见书之地位探讨38.证人拒绝作证之成因与对策39.沉默权存废之探讨40.诉讼外解决纠纷机制探讨41.辩诉交易在中国存废之探讨42.民事执行难之成因与对策43.公诉转自诉制度探讨44.举证时限探讨45.论判决的既判力46.辩诉交易问题47.证人作证研究4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讨49.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比较研究50.证明标准探讨51.司法公正探讨52.民事检察制度研究53.民事再审程序研究54.公益诉讼探讨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方面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11.环境法的经济分析12.论环境法的价值内涵13.《森林法》》修改之法律思考14.论我国环境法的制度设计15.论环境权(或公民环境权/环境物权)16.论土地发展权17.论环境(保)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或论区际环境关系的法律调整18.论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构造19.能源法律问题研究20.论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与保密条款21.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研究2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构建23.农民权益保护立法研究24.农民劳动法律保护研究2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26.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研究27.我国劳动诉讼制度研究28.WTO劳工标准与中国劳动立法的完善29.农地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问题研究30.论社会保障立法的价值取向与立法结构31.论企业劳动规章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规制32.论劳动集体谈判(协商)制度33.宏观调控法律问题研究34.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35.论政府或公用采购的经济法调整36.论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37.公营企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政策研究38.农村土地税费改革法律问题研究39.论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调整40.生态农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研究41.工伤赔偿法律问题研究42.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问题研究43.信用立法问题研究44.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归责问题研究45.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46.证券法之虚假陈述制度研究47.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研究48.我国期货监管体制研究49.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研究50.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研究51.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52.信托的法律的性质研究53.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研究54.证券交易所法律制度研究55.金融创新与法律制度研究56.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57.对不良企业的法律救助58.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59.可转换债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6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61.我国商业银行改制中的法律问题探讨62.经济法主体探讨63.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探讨64.个人所得税法探讨65.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探讨66.反垄断法研究67.政府采购法研究民商法方面1.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论居住权9.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11.论有限合伙12.论一般人格权13.论信赖利益14.论债权物权化15.论所有权保留16.中国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初探17.家族型企业法律问题规制18.浅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19.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之法律问题研究20.民营企业法律保障初探21.职工参与公司控制之法律研究22.浅议一人公司23.论独立董事制度24.公司创立大会法律制度研究25.公司治理机构的法律规制26.公司治理的法律地位27.对破产法的几点思考28.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29.对我国公司法中小股东保护的立法思想30.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几点思考31.论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权的保护32.公司经营者的责任33.相互持股的利与弊及其法律调整34.对不良企业的法律救助35.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36.公司利益分配中的法律调整机制37.职工参与制度研究38.关于公司章程法律效力的探讨3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法律规制及其优化40.公司资本制度研究41.股权转让42.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43.公司对外担保44.董事会制度45.股东的表决权46.破产监督人制度47.公司董事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48.旅游合同法律问题研究49.论合同履行中的”经济合理”原则(或:情势变迁原则)50.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51.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52.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思考53.论商号的法律保护54.完善我国继承法的法律思考55.空间权的法律研究56.关于角色的商品化权探析57.关于完善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58.论我国村的民事法律地位59.占有制度与我国民法物权制度的完善60.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61.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62.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63.论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64.关于协议离婚问题的研究65.婚姻关系中的侵权损害赔偿探讨66.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思考67.论配偶权制度68.论夫妻约定财产制与交易安全69.家庭暴力法律规制研究70.无效婚姻及其确认有关问题探讨71.扶养制度研究72.离婚原因及其法律规制探讨73.分居制度7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75.亲子关系76.结婚制度77.论继子女78.继承权79.转继承80.我国民法结构安排研究81.论我国物权立法的原则(或其中某一原则研究)82.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83.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利益保护84.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85.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86.论共同危险行为87.论作品88.TRIPS与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研究89.权利穷尽研究90.反向假冒与商标淡化研究(可选其一)91.植物新品种权研究9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多学科题目)93.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与对策94.小议使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依据95.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研究96.论保护商业秘密制度中的竞业禁止规定97.论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98.论电子数据库的法律保护99.论域名抢注及其法律对策100.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101.人身保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102.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103.论票据行为的无因性104.保险利益原则研究或者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05.论人身保险合同或保险合同法律特征研究106.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107.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108.确立我国的有限合伙的立法思考109.试论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不足与完善110.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探析111.雇主责任研究112.离婚标准问题探讨113.论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114.校园伤害案件学校责任基础及形式研究115.政府科技管理立法初探116.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117.论民法典的逻辑结构118.合同之债的相对性弱化研究119.论贞操权120.交通事故责任研究121.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122.物权行为研究123.无因管理研究124.论作品125.侵犯著作权认定规则研究126.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研究127.论植物新品种权128.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冲突研究129.商标淡化侵权研究130.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131.授予发明专利之条件研究132.保险法原则研究133.论保险合同134.保险利益研究135.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之比较研究宪法与行政法方面1.宪政与司法审查2.公民权与人权3.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资格罚研究5.听证制度研究6.论村民自治7.选举制度的完善8.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11.论公民受教育权及其保护12.WTO与中国行政主体的发展研究13.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之建立14.行政许可公正性问题探讨15.论行政调查16.行政效率机制的行政法保障17.公共工程采购若干问题研究18.WTO规则与我国行政程序制度的完善19.行政公益诉讼初探20.行政相对人权利研究21.行政指导程序问题研究22.论我国公民的出版自由及其实现2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24.略论公民罢免权25.论妇女宪法权利及其平等保护26.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立法的完善27.论公民社会保障权28.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若干问题思考29.行政指导的定义及其法律规制30.行政征用补偿问题研究31.论行政解释的功能及其实现32.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制33.公民平等权的宪法学思考34.论中国宪法的修改35.论法官保障制度36.论公民的知情权37.论市民社会中宪法私有财产权的保护38.农民平等权问题研究39.可持续发展与宪法价值的嬗变40.法治下的中国地方分权41.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42.行政强制中的比例原则研究43.紧急状态下的政府行为研究44.论高校在行政法上的地位45.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46.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47.论国家赔偿的范围48.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9.WTO下中国行政法的发展50.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51.浅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52.论我国的宪法监督53.略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54.析网络下的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保护和限制55.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56.论行政合同57.违宪审查模式与中国的选择58.行政法治与行政自由裁量权59.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60.公民劳动权初论61.收容遣送制度探讨62.非典时期问题的反思63.民工权益法律保护64.违宪审查制度65.村民自治法律问题探讨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二论文题目论题方向序号法理学方向 1 论法治与社会公平法理学方向 2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理思考法理学方向 3 社会转型与法律发展法理学方向 4 科学发展观的法律思考法理学方向 5 论程序公正法理学方向 6 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再认识法理学方向7 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法理学方向8 论依法执政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法理学方向9 论司法体制改革与创新法理学方向10 论法律推理法理学方向11 法理的含义和意义法理学方向12 论司法公正与效率法理学方向13 社会公平与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法理学方向14 关于法学教学方法的几点建议法理学方向15 "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思考法理学方向16 论公平正义与执法法理学方向17 中国立法现状及其改进对策研究宪法方向 1 公民财产权的法律地位宪法方向 2 农民平等权的法律保障问题宪法方向 3 论思想自由权宪法方向 4 论我国的违宪审查体制与完善宪法方向 5 关于我国宪政与法制建设的思考宪法方向 6 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及其宪法救济宪法方向7 宪法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问题研究宪法方向8 宪法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问题研究宪法方向9 论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宪法方向10 宪法法院监督模式的形成与发展分析宪法方向11 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宪法方向12 完善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宪法方向13 关于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立法思考宪法方向14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宪法方向15 论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宪法方向16 论男女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障宪法方向17 美国、法国和中国宪法监督模式之比较宪法方向18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主要法律障碍宪法方向19 论宪法的司法化宪法方向20 论迁徙自由权宪法方向21 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宪法方向22 论中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及其完善宪法方向23 论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及模式选择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 1 论我国行政法的作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 2 论我国行政立法体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 3 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功能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 4 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 5 行政处罚程序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 6 论行政强制措施的作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7 行政赔偿范围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8 行政指导的功能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9 行政复议的范围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0 论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1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2 论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机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3 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4 论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5 行政侵权责任问题探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6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行为的性质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7 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8 论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19 论行政诉讼判决种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0 行政诉讼判决与行政诉讼裁定区别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1 论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2 关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几个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3 行政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区别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4 关于行政征收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5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6 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7 论无效行政行为的后果及其认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8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29 程序合法性的法律要求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30 行政执法的公开化、统一化问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31 行政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32 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33 WTO与中国行政法改革研究中国法制史方向 1 论我国古代法的特征。

诉讼时效制度解读

诉讼时效制度解读

>>诉讼时效制度解读一、定义。

一定的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发生一定的后果。

三个一定即适用范围、时效长短、不受法律强制保护。

二、立法目的。

最高院民二庭负责人答记者问阐述:诉讼时效制度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立法目的,但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以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进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交易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诉讼时效制度的根本立法目的。

权利人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牺牲和让渡;但应注意的是,通过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方式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保护应有合理的边界,该边界就是应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利益衡量,不能滥用诉讼制度,使诉讼时效制度成为义务人逃避债务的工具,随意否定权利本身,违反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在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或者因客观障碍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形下,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诉讼时效障碍制度以合法阻却诉讼期间的继续计算。

如果存在既可以做有利于权利人的理解也可以做有利于义务人的理解的情形,那么,在不违背基本法理的基础上,应做有利于权利人的理解【e.g.最高院认定差旅费票可以认定主张债权的证明】。

三、适用范围。

●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不具支配性。

若权利人长期怠于行使权利,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稳定,故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例外一——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例外二——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四、诉讼时效法定性。

●不得约定对时效延长或者缩短。

●不得预先约定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五、主张时机——原则上一审期间,有例外。

民法论文题目

民法论文题目

一、民法总论1、论我国民事权利救济制度2、我国监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3、论胎儿利益的私法保护4、论民事法律行为5、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6、论意思表示7、民事权利的类型化和体系构建8、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9、论法人的民事责任10、论我国宣告失踪制度11、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2、论财团法人制度13、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4、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15、论诚实信用原则16、论公序良俗原则17、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18、论隐名合伙19、论有限合伙20、我国时效制度的构建21、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22、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23、论无权代理24、论表见代理25、论复代理26、论损害赔偿范围与因果关系27、论合伙的法律地位28、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29、论取得时效30、论除斥期间31、论法人人格否认32、论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33、论过错责任原则34、论无过错责任原则35、论意思表示瑕疵与补救36、论合伙债务37、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38、论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9、论法人财产的有限责任40、论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41、论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42、论法人名称权43、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44、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45、论民法上的请求权竞合46、论民事代理权的滥用二、物权法1、论所有权的限制2、论相邻关系3、论物权的效力4、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5、论物权法定原则6、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7、论物权公示公信制度8、论善意取得制度9、论取得时效制度10、论物权行为11、论悬赏广告12、论典权13、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4、论占有制度15、论最高额保证16、论所有权保留制度17、论物权的变动18、论无权处分19、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三、合同法1.论合同的解除2.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3.论合同的附随义务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5.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6.论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7.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8.论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9.论合同的解除权10.论预期违约法11.论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适用12.论合同的生效13.论合同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14.论情事变更原则15.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预见规则16.论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17.论效力待定的合同18.债权人的代位权19.论合同法定解除权20.论赠与合同的信赖利益保护21.论合同的严格责任制度22.论合同法上的代位权制度23.论合同法中的撤销权24.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25.论合同的瑕疵担保责任26.论合同债权的转让制度27.论合同的解释28.合同显失公平制度研究29.论违反合同的精神损害赔偿30.论合同中的欺诈行为31.论医疗合同的法律适用32.论旅游合同的法律适用33.论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适用34.论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35.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36.论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及范围37.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38.论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39.论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40.论合同的解除中的损害赔偿41.论合同解除42.论雇佣合同的法律适用43.论合同信赖利益的法律保护44.论合同中的法定义务45.论可撤销合同46.论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异同47.论根本违约制度48.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49.论要约的法律拘束力50.论债权人的撤销权51.论缔约过失责任52.论合同的解释规则53.论合同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54.论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55.论合同的履行原则56.论债的转移法律制度57.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研究58.论连带责任之债59.论合同的抵销60.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61、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62、论合同履行的实际履行原则63、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64、论格式合同的效力65、论我国效力待定合同制度66、论我国立法中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67、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四、人身权法1、论隐私权的民法保护2、论死者人格权的合理保护3、论一般人格权4、论法人人格权5、网络名誉侵权的法律思考6、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7、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隐私权的保护8、安乐死法律问题探析9、论我国个人信用权制度的构建10、网络肖像侵权的法律思考11、论法人名誉权的保护五、侵权法1、论共同侵权2、论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4、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5、惩罚性损害赔偿研究6、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7、论加害给付8、论共同危险行为9、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10、不作为侵权责任研究11、环境共同侵权研究12、环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13、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14、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研究15、医疗侵权责任研究16、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研究17、论过错推定归责原则18、论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19、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责任分析20、论交通事故侵权责任2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研究22、连带责任研究23、论连带侵权责任与内部求偿关系24、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5、论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26、论精神损害赔偿27、论侵害人身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28、论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29、论网络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30、论新闻侵权31、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六、婚姻家庭继承法1、论婚姻的本质属性2、论无效婚姻3、论可撤销婚姻4、论事实婚姻5、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6、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分析7、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8、论我国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9、论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10、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完善11、配偶权理论初探12、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研究13、论离婚法定理由14、论离婚救济制度15、论探望权16、论生育权17、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18、论亲权与监护19、论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20、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21、论共同遗嘱22、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七、商法1、论资产证券化2、论保荐人制度4、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5、论基金管理人法律地位6、论破产条件7、论自然人破产8、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9、论破产重整10、论破产财产11、论破产债权12、论破产和解制度13、论票据关系14、论票据权利15、论票据行为16、论票据代理17、论票据抗辩18、空白票据制度研究19、论票据无效20、论票据保证21、论票据追索权22、论票据时效23、论利益偿还请求权24、论票据质押25、论第三者责任险26、论保险利益原则27、论保险合同格式条款28、论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29、论保险代位权30、论责任保险31、论保证保险32、论海商法中的优先权。

民法总则重大修改立法解读③:诉讼时效为何延长为三年?

民法总则重大修改立法解读③:诉讼时效为何延长为三年?

民法总则重大修改立法解读③:诉讼时效为何延长为三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17.04.27•【分类】法律问答正文民法总则重大修改立法解读③:诉讼时效为何延长为三年?《民法总则》重大修改条文: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及起算规则、最长权利保护期间的规定。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条文对照:《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释解与适用: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本条第一款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在《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关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究竟规定多长比较合适,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认识。

有的认为,为了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建议维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的规定不变,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一是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高度发展,个人与组织的身份、资格都很明确,财产变化与流转速度加快,2年的期间已经能够保障权利人实现权利。

二是《民法通则》实施30多年来,社会公众对《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比较熟悉,实践中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三是诉讼时效制度应有利于稳定相关法律关系和社会秩序,减少法院诉累,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不符合已经形成的法律观念和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目标,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能够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试议我国的行政诉讼时效制度

试议我国的行政诉讼时效制度

试议我国的行政诉讼时效制度一、行政诉讼时效的内涵时效制度源于古罗马法,原仅属于民法学范畴,后扩大到部门法领域。

行政诉讼中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有人认为,行政诉讼中只有起诉期限,没有诉讼时效⑴。

其理由是诉讼时效涉及的是实体诉权(胜诉权),起诉期限涉及的是程序诉权(起诉权),行政诉讼法及《解释》规定,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而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是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行政诉讼中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

这实际上是对时效制度的片面理解。

其实,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2),而其中最典型的一个就是起诉时效制度。

关于诉讼时效的概念,民法学理论结合各国和地区立法中对诉讼时效效力的规定,存在三种不同的说法:(1)权利消灭说。

即诉讼时效完成后,实体权利本身归于消灭。

如日本民法典规定:“债权,因十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⑵抗辩权发生说。

即诉讼时效完成后,不仅实体权利未消灭,诉权也未消灭,其效力只不过是使债务人发生拒绝给付的抗辩权。

如德国民法典规定:“消灭时效完成后,义务人有拒绝给付之权利。

” (3)请求权消灭、抗辩权发生说。

即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请求权,义务人获得拒绝给付的抗辩权。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请求权,因15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时效完成后,债务人得拒绝给付”。

从以上的观点中可以看出,我国民法采用的是抗辩权发生说,而行政诉讼法采用的是请求权消灭说。

因此,所谓的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以及超过此期限后,将承担的丧失该权利的法律后果。

司法实务中,有观点把行政诉讼的时效描述为由行政诉权、起诉期限、法律后果三者构成(3),缺一不可。

二、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关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散见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以及各部门行政法中,其中时间长短千差万别,理论及司法实务因此从未做任何划分,笔者参照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诉讼时效划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做法,并依是否提起行政复议,试对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作一划分。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与适用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与适用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与适用作者:王言自来源:《山东国资》 2019年第12期王言自诉讼时效制度是我国《民法总则》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这表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效力是义务人取得了时效抗辩权,但是义务人这一抗辩权的取得并不意味着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虽然我国法律对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权有着系列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保证人能否作为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体?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中,权利人怎样才算合理行使权力?保证人能够作为援引诉讼时效抗辩的主体关于援引诉讼时效抗辩的主体,我国法律现有两种规定:一种是《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人”,另一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一条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事人即是指义务人。

但我国《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即,对于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的,保证人能够援引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以拒绝履行保证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会有所差异,概因二者对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四条区分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但主债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保证人能否援引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呢?对此,《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类型

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类型

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类型
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在物权纠纷中,要求其他人履行物权关系、转移、修缮、返还、交付财物等法律行为的权利。

它是物权主体在维护自身物权利益时所享有的一项法律保护
措施。

物权请求权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直接性:物权请求权是权利人直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他人履行特定法律行为。

权利人无需经过中介或其他方式,可以直接向具体的人提出请求。

2. 绝对性:权利人在物权纠纷中,所享有的请求权是绝对的。

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配
合履行法律行为,权利人都有权要求对方履行。

3. 媒介性:物权请求权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

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仲裁
等法律途径来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根据其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履行请求权:权利人要求其他人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履行与物的权益相关的特定
法律行为,例如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

2. 转移请求权:权利人要求其他人进行财产转移,以便从他人处获取或转让物权,
例如要求买方履行支付购房款项的义务,以便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3. 返还请求权:权利人要求其他人将原本属于权利人的财物返还给自己,例如要求
租赁人将租赁物品返还给出租人。

4. 交付请求权:权利人要求其他人将某物交付给自己,以实现自己的特定物权,例
如要求买方将购买的货物交付给自己。

物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在物权纠纷中为维护自身权益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它具有直接性、绝对性和媒介性等特征。

不同类型的物权请求权包括履行请求权、转移请求权、返还请求
权和交付请求权等。

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参考

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参考

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法理学局部1. 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对法学的指导意义2. 法制思想研究3. 论廉政建立4. 论市场经济与法治5. 关于人权与法治6. 法律在政治建立中的作用7. 论法律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中的作用8. 论法律与道德9. 对现代资本主义法治的研究10. 法律与科学技术11. 论改革中的"合理"与"合法"的矛盾12. 法律与政策13. 法律与自由14. 论社会主义的制度化、法律化15. 论市场经济与法观念16. 论法律标准与生产力标准17. 论法律意识18. 论法律实施的监视机制19. 论法律文化21. 论法律职业道德22. 法律解释在法治建立中的地位和作用23. 论权利与义务24. 论法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25. 论法律责任26. 论法律监视27. 论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28. 法律与行为29. 法律与秩序30. 法律与利益31. 法律与权利32. 法律和公平、正义33. 评析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34. 评"法不责众"35. 论与法治36. 论立法的国际化37. 论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关系38. 论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39. 论社会主义法律和资本主义法制的区别和联系40. 论依法治国41. 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43. 论司法公开44. 论立法学学科建立的几个问题45. 论马克思主义立法观46. 论立法产生的标志47. 论当代中国立法改革的几个问题48. 论立法过程49. 论立法权50. 论中国立法权限划分体制51. 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围52. 论行政法规立法53. 论中国地方立法的权限围54. 论立法主体55. 论立法者的素质和其他条件56. 论立法专家57. 论立法预测58. 论立法规划论立法的准备59. 论立法的准备60. 论法案起草61. 论立法方略民法学局部:1. 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 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意义3. 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4. 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5. 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6. 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那么7.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8. 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9. 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0. 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11. 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12. 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3. 论合伙的法律地位14. 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15. 论法人部治理制度16. 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17.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8. 论意思表示19. 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20. 论物权行为30. 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31. 论表见代理32. 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33. 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34. 论无权代理35. 论民事权利体系36. 论人身权体系37. 论民法中的物权体系38.论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39.论诉讼时效制届满的效力40.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41.论民法中的归责原那么42.论过错责任原那么43.论无过错责任原那么44.论民事责任的特征与功能45.论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46.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47.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48.论所有权的限制49.论用益物权体系50.论我国的不动产物权体系51.论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52.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53.论地役权54.论典权55.论担保物权体系56.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57.论质押的客体58.论权利质押的特征59.论留置权的特征的意义60.论相邻关系的处理原那么61.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拟62.论共有63.论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比拟64.论占有制度的意义65.论物权的效力66.论物权的支配效力67.论物权的追及效力68.论物上请求权69.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70.论物权法定原那么71.论一物一权原那么72.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那么与交易平安保障的关系73.论债的特性74.论债权的相对性75.论债权的效力76.论债权的履行原那么77.论债的分类及其意义78.论多人数之债79.论债的转移制度80.论债权人的代位权81.论债权人的撤销权82.论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83.论?合同法?制定的意义84.论合同自由原那么85.论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那么86.论合同的解除87.论缔约过失责任88.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89.论继续履行90.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91.论情势变更原那么92.论合同中的第三人9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94.论不当得利95.论无因管理96.论民法的老实信用原那么97.论民法根本原那么的功能98.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拟99.论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100.论民法的私法属性101.论法人分类的意义102.论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103.论财团法人104.论取得时效制度105.论动产的善意取得106.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107.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108.论合同解释原那么109.论有限合伙110.论隐名合伙111.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意义112.论隐私权113.论名誉权114.论精神损害赔偿115.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16.论无效民事行为117.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1.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2.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开展的趋势及原因3.论违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4.论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那么作为婚姻家庭法的根本原那么5.大陆法系亲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制度之比拟6.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7.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8.论修改继承法的指导思想9.论代位继承的性质和特点10.论遗产种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11.论遗产的法律特征12.论被继承人债务确实定和清偿13.论债权、债务的继承14.论知识产权的继承15.论财产法律地位的继承16.论遗嘱自由的限制刑法局部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2.论刑法的机能3.论刑罚权的根据4.罪刑法定原那么研究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那么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那么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9.刑法解释研究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11.刑事判例研究12.犯罪论体系研究13.论犯罪的特征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拟研究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16.刑事责任研究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18.犯罪课题研究19.论刑法上的行为20.论不作为21.持有型犯罪研究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26.法人犯罪研究27.论犯罪成心28.论犯罪过失29.论业务过失犯罪30.论犯罪目的31.论犯罪动机32.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33.严格责任犯罪研究34.论犯罪既遂35.论犯罪预备36.论犯罪未遂37.论犯罪中止38.论共同犯罪39.论有组织犯罪40.实行犯及其刑事责任研究41.帮助犯及其刑事责任研究42.犯及其刑事责任研究43.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44.论主犯的处分45.论从犯的处分46.论胁从犯的处分47.论一罪与数罪的区分标准48.论想象竞合犯49.论法条竞合50.论结果加重犯51.牵连犯及其处分原那么研究52.正当防卫的条件研究53.论无限防卫权54.紧急避险问题研究55.安乐死问题研究56.刑罚目的研究57.刑罚功能研究58.刑罚机制研究59.重刑主义与传统法律文化60.刑罚威慑机制研究61.死刑威慑效果的实证研究62.罚金刑制度研究63.自由刑开展趋势研究64.刑罚裁量的原那么研究65.刑罚裁量情节研究66.论我国刑法中的自首制度67.中外刑法自首制度比拟研究68.论立功69.累犯制度比拟研究70.数罪并罚原那么研究71.减刑制度比拟研究72.假释制度比拟研究73.危害国家平安罪比拟研究74.玩忽职守罪研究75.滥用职权罪研究76.交通肇事罪研究77.走私罪研究78.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79.幕交易罪研究80.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研究81.洗钱罪研究82.集资诈骗罪研究83.贷款诈骗罪研究84.信用卡诈骗罪研究85.保险诈骗罪研究86.偷税罪研究87.骗取出口退税罪研究88.侵犯著作权犯罪研究89.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研究90.合同诈骗罪研究91.成心杀人罪研究92.强奸罪研究93.绑架罪研究94.抢劫罪研究95.侵占罪比拟研究96.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比拟研究97.计算机犯罪研究98.网络犯罪研究99.毒品犯罪研究100.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研究101.妨害司法犯罪研究102.环境犯罪研究103.贪污罪研究104.受贿罪研究民事诉讼法局部1.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 诉和诉权的理论与实践3. 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4. 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5. 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裁判的抗诉6. 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7. 关于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8. 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研究9. 对我国破产制度的探讨10. 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探讨11. 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现状展望12. 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13. 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14. 试论法院调解15. 催促程序之研究16. 公示催告程序之研究17. 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18. 论普通程序的根底性19. 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措施20. 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那么刑事诉讼法局部1. 论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2. 论检察官的社会角色3. 诉讼效率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之间的关系4. 论简易程序5. 论证据的法律性6. 我国刑事诉讼中口供的证明问题7. 论证人制度之完善8. 论羁押制度之改革9. 论"自由心证"原那么10. 试论当代中国判断刑事证据的标准11. 论"上诉不加刑" 原那么12. 论二审程序中的审理方式13. 对刑事再审制度之思考14. 论不起诉制度之理论根底15. 论控审别离原那么16. 论无罪推定原那么17. 沉默权研究18. 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19. 论法官的社会角色20. 论刑事诉讼中法官之调查权21. 国际刑事司法准那么与我国的刑事诉讼22. 论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23. 论刑事诉讼职能24. 论被害人25. 论附带民事诉讼的作用企业法/公司法题目1. 企业法律形式与企业立法的完善2. 独资企业的假设干法律问题探讨3. 企业注册资本的假设干问题的法律探讨4. 有限责任制度研究5. 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研究6. 法定资本制的几个问题7. 授权资本制的假设干问题研究8. 私人诊所、私立学校的企业性质问题研究9. 公司企业设立人的责任问题研究10.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探讨11. 中国证券法律制度假设干问题研究12. 公司债的假设干问题探讨13. 风险投资企业的假设干问题研究14. 企业联锁经营的法律问题探讨15. 独资企业的业务转让的问题探讨16. 有限合伙的假设干问题17.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构造的问题研究18. 论国有企业的假设干问题19. 论国有独资公司20. 合伙企业的假设干问题探讨21. 关联企业的假设干问题研究22. XX公司的假设干法律问题探讨23. 论公司代表制度24. 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的比拟研究25. 国有企业债转股问题研究26. 股份公司的假设干问题研究27. 股票期权制的假设干问题研究28. 论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的完善29. 论上市公司的收购30. 论公司合并31. 论股东权32. 论公司募集设立33. 论公司法人财产权34. 论公司人格的否认35. 论代表诉讼36. 论小股东权益的保护37. 企业破产的假设干问题探讨38. 期货市场的假设干法律问题探讨39.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假设干问题研究40. 论我国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41. 论外商投资企业立法的完善42. 企业托管的几个问题43. 论非上市公司收购的几个问题44. 母子公司法律问题探讨45. 相互持股法律问题探讨46. 论股利分配的几个问题47. 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48. 论公司重整49. 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假设干问题研究50. 论对幕交易的制止与处分青少年法学1.试述青少年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2.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开展趋势初探3.简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4.谈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5.试论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6.少年司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法理渊源7.青少年立法的开展趋势8.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9.少年审判制度原那么及其理由10. 中外青少年犯罪比拟研究。

论民法中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

论民法中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

论民法中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人都无法离开法律而生活,因为法律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

正如西方法律谚语所说:立法者不是创设法律,而是发现法律。

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来自于生活。

生活里人们无时不刻地在为自己和他人创设权利与设置义务,从而生成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但是,权利与义务不会无休无止地存在,当一方信守承诺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另一方亦不能“躺在权利的床上酣眠”。

不论是权利还是义务,都会有消亡的时刻,即一个时间限制,法律中叫做时效。

为此,对中国公民哪些权利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及该受多长时间的限制进行了论述。

诉讼时效制度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我们更应重视它,并且不断地修改完善它,使之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来服务,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价值与秩序。

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制度。

因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同样适用于商事法律关系。

商事活动用时长,交易更加复杂,尤其是跨国跨地区的商事法律关系,更多地讲求诚实信用原则,若是诉讼时效期间过短必然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从而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结合我国国情来看,还原立法原意,是由于我们新中国成立较晚,法制建设必然滞后于西方法治发达的国家。

因此,立法者多有“拿来主义”的意味,主要是更多地借鉴其他国家既有的法律规定。

时至今日,我国的普通公民尚未达到西方法制发达国家的公民同样的法律与权利意识,对本国法律亦未达到熟悉的程度。

当然,这里涉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经济、政治、教育、宣传等等,法制与法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所以,我国《民法通则》中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应该更加合理。

在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进步,教育与法制建设的蓬勃发展,当人们的法律与权利意识逐步加强后,再修改如今的规定就会比较适宜。

有了一个发展缓冲的阶段后,更利于法律的健全。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意义在法学界,时效的概念不尽相同,但大同小异,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就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制度。

论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对《民法总则》第196条与《物权法》第107条关系的解释

论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对《民法总则》第196条与《物权法》第107条关系的解释

论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对《民法总则》第196条与《物权法》第107条关系的解释张翔【摘要】《民法总则》第196条将"未经登记的动产物权返还原物请求权"纳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由此产生该条规定与《物权法》第107条之规定的关系问题.将《民法总则》第196条的规定叠加在《物权法》第107条之上,所表现出的失主的未经登记的遗失物返还请求权规则为:失主对拾得人的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遗失物的受让人及次受让人享有前手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受让人具备善意取得的一般要件,适用《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但是失主在该条所规定的期间内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受让人不具备善意取得的一般要件,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且遗失物的转让行为应具有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上述解释表明,在遗失物返还问题上,善意受让人并未享有比恶意受让人更大的法律期间利益,即出现了法律漏洞.其弥补方法有三:或是将物权请求权排斥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或是大幅度延长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或是将遗失物排斥出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期刊名称】《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7(047)004【总页数】9页(P49-57)【关键词】民法总则;物权法;遗失物;善意取得;诉讼时效【作者】张翔【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 71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196条所列举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类型中,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第二款第三项)。

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强行法性质出发,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的判断应当遵循“反对解释”的逻辑方法,即法律未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均应适用诉讼时效。

据此,在物权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领域,依《民法总则》第196条之规定,排除了“不动产物权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与“登记的动产物权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之后,“未经登记的动产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逻辑上即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浅谈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

浅谈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

浅谈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陈素洁0911班民商法专业摘要取得时效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起源于罗马法,后逐渐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纳。

可以说,取得时效在欧陆国家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法律制度,但在我国却是立法上的一项空白。

根据我国的国情,本文从取得时效的制度功能进行研究,证明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然后探讨了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独特作用,最后提出我国要改变国家为本位的立法指导思想,要从社会本位出发同时强化个人本位作为民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关键词:取得时效必要性立法A Probe into the acquisitive prescriptionAbstractAcquisitive prescription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gulations in the civil law system. It comes out from the Roman law,gradually adopted by many companies in the world. It may say that the acquisitive prescription system is very familiar with the European countries, but it is empty in our country’s legislation. 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rty,this paper analyzes its function to improve the necessity of acquisitive prescription in our country. Then explores the system of judicial practice in China’s unique role .lastly,suggests that we should avert our legal sense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is not always the focus in the country and we should enhance the legal position of social interest in addition to personal interest .Key Words : acquisitive prescription ;necessity ; legislation众所皆知,取得时效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最早诞生于古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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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一)“摘要”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之问题,我国学者存在争议。

本文从价值与逻辑两个角度对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进行考察,认为: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恢复原状等三种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而返还原物请求权与确认物权请求权则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对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问题的处理欠妥当,应当予以修改完善。

“关键词”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价值衡量,民法典近现代民法奉行权利本位主义,强调私权的神圣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民事权利是漫无边际、不受限制的。

就连当代自由主义卫士哈耶克也承认自由只能是法秩序之下的自由。

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一项民事权利都要受到某种限制,诉讼时效即是民事权利的一种限制手段——从时间上对民事权利的行使进行限制。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诉讼时效制度,但并未明确界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由此在民法界引起诸多争议,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就是争议的一个焦点。

2002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民法(草案)》)。

该草案第105条与106条之规定欠妥当,有待于修改完善。

对此,本文予以探讨。

一、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基础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有一定的价值追求。

法律所追求的价值是多元的,在设计一项法律制度时,立法者必然要对诸价值进行取舍与排序,亦即进行价值考量。

诉讼时效制度也不例外。

我们认为,在设计作为一种民事权利限制手段的诉讼时效制度时,立法者需要考量的价值包括自由、秩序、效率以及公平等,这几项价值与权利的行使密切相关。

其中自由是指权利人是否行使、何时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由,它是私权的基本内涵。

至于秩序、效率与公平这三项价值及其与权利行使的关系,分述如下:其一,权利的行使与秩序。

民法以设定权利的方式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财产关系予以确认和保护,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经济秩序。

然而,假如权利人长期不向义务人主张其权利,必将导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事实上的利益关系相互脱离,第三人将会对义务人现存的利益状态产生信赖,并基于此种信赖与该义务人发生各种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构成一种新的经济秩序。

如果在此后权利人突然向义务人主张其权利,将导致义务人的利益状态发生变动,并进而动摇以该利益状态为基础的各种法律关系,从而有损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其二,权利的行使与效率。

美国制新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科斯认为,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另一种安排产生更多的价值。

既然如此,立法者在为社会成员配置权利时就应当考虑何种配置方案将会实现效益最大化。

权利的配置通常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权利的主体、权利的范围以及权利的期限。

其中第三种因素是在设计诉讼时效制度时应当予以考虑的。

一项权利如果长期不行使,必然不利于充分发挥作为该权利标的物的财产的效用,因为财产只有经过流通才能从效益较低的地方转移到效益较高的地方,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效益不仅是实体法所追求的价值,也是程序法的基本价值之一。

程序效益包括两个基本要素:程序成本与程序收益。

其中程序成本指程序主体在实施诉讼行为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司法资源的总和。

权利不行使的状态持续一段时间,往往会导致相关的证据灭失或难以查找,从而使案件事实的认定变得十分困难,即使能够认定,也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使程序成本增高,从而降低程序效益。

其三,权利的行使与公平。

如果权利人长期不向义务人主张其权利,那么义务人将会陷入极为不利的境地。

一方面,义务人无法确定权利人是否将会向其主张权利,从而不得不长期处于一种不安的等待状态之中,不敢轻易对其财产进行处分,这对其不太公平;另一方面,由于案件已经发生多年,义务人难以提出相关证据来对抗权利人的诉讼主张,这样,在诉讼中,他将与权利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显然,如果权利人不积极行使权利,那么将会损及秩序、效率以及公平等法价值。

于此情形,自由与秩序、效率、公平等法价值产生冲突。

我们不妨将这些与某一项权利相关的法价值及其冲突关系称为权利的价值结构。

不同的民事权利往往具有不同的价值结构,有些民事权利对权利人的自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些民事权利对权利人的自由则不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而这些权利若不及时行使又会严重损害秩序、效率、公平等法价值。

权利的价值结构直接决定了该权利的保护程度、保护方式及法律对其限制的程度。

诉讼时效是对民事权利的一种限制手段,在设计诉讼时效制度时,必须对各种民事权利的价值结构进行考察,以确定哪些民事权利应当受诉讼时效的拘束以及时效期间的长短。

在民法领域,除了诉讼时效之外,还有取得时效。

这两种时效制度存在一定的分工,我们认为其分工的主要依据就是权利的价值结构,具体分析如下:与取得时效相比,诉讼时效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限制程度更高一些。

取得时效的适用要求当事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必须是和平、公然、持续的,如果要取得所有权,还必须是以所有的意思对标的物进行占有,有些国家民法甚至还要求占有人必须是善意的,如《德国民法典》第937条,《日本民法典》第162条第2项。

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之行为形态并无特别要求。

这意味着在法定期间相同的情况下,当事人依取得时效取得权利的难度比依诉讼时效对抗权利人之权利主张的难度更大,反过来说,权利人因取得时效而丧失权利的可能性比因诉讼时效而丧失权利的可能性更小。

更何况,在很多情形中,诉讼时效的期间比取得时效的期间更短一些。

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民法(草案)》总则编第99条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只有三年。

在德国、瑞士、日本等国,尽管普通消灭时效期间比较长,但是其民法典都规定很多权利适用一年、两年或三年的短期时效,而取得时效的期间都比较长,有规定十年的,也有规定二十年的,甚至有规定三十年的。

由此可见,诉讼时效对时间的要求比取得时效对时间的要求更低一些,也就是说,在诉讼时效制度下,权利人可行使权利的时间比较短,这对权利人而言显然也是不利的。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对权利行使限制程度的高低对其适用范围的确定有重要意义。

既然诉讼时效对权利行使的限制比较严厉,那么其适用的对象就不应当包括那些比较重要的权利,或者说那些对权利人的自由具有比较重要意义的权利。

这些权利应当适用比较温和的取得时效制度,这样才能使各方利益保持均衡。

就物权与债权这两种财产权而言,从整体上看物权显然比债权更为重要,在财产权体系中,物权处于基础地位,它是债权的出发点与归宿,物权的得失往往直接影响到权利人的基本自由。

因此,债权可适用诉讼时效,而物权则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从另一个角度看,取得时效适用的结果是原权利人丧失权利,同时其相对人取得权利,权利的承接具有连续性,不存在权利真空。

诉讼时效适用的结果则是权利人丧失权利,但是其相对人并未同时取得权利,这样,在特定的利益之上就有可能存在一个权利真空: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是债权,则不存在权利真空问题,因为,债权消灭后,其利益直接归属于债务人,这种利益无须先戴上权利的外壳再移转给债务人;然而,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是物权,则存在权利真空问题,因为,物权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物权人之相对人尽管事实上支配着标的物,但并未同时取得物权,这样,该标的物在法律上就无从归属,陷入权利真空状态,难以得到合法的流转,不利于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这显然与诉讼时效制度所追求的效率价值相背离。

从这点上看,债权可以适用消灭时效,而物权则不可以适用消灭时效。

实际上,如果我们以权利的价值结构为依据进行认定的话,就会发现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不限于债权,同样,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也不限于物权。

债权与物权只不过是与时效相关的两种比较典型的民事权利而已,如果以是否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为标准将民事权利划分为两大权利群,那么,债权与物权就分别处于这两大权利群的中心,而在它们周围则分布着其他权利。

就物权请求权而言,如果它属于一种债权,那么它就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如果它属于一种物权,那么它就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如果它既非债权,亦非物权,而是一种中间状态的权利,那么就应当对其进行具体的价值衡量,以确定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二、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逻辑分析在民法学界,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之问题,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与折衷说三种学说。

肯定说与否定说在研究路径方面存在一个共同点:先对物权请求权的性质进行界定,然后以此为前提进行逻辑推演,得出物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或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结论。

这种研究路径具有浓厚的逻辑形式理性主义色彩或者说概念法学色彩。

我们认为,这种研究路径本身无可厚非,然而,肯定说与否定说立论的逻辑前提是否正确却值得推敲。

持肯定说的学者往往将物权请求权界定为一种债权。

我们对此不敢苟同。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存在共同之处:二者都是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但物权请求权与债权却又存在较大区别:其一,物权请求权附随于物权,随物权的移转而自然移转给受让人,无须通知义务人,而债权的转让则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力。

其二,如果物权的标的物被他人非法占有,物权人对占有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占有人破产时,该返还原物请求权优先于其他人对占有人所享有的债权;相反,如果某项特定物之债的债务人破产,该物之债权人却并不能优先于其他债权人。

其三,物权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而债权则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假设甲拥有一块土地,乙未经甲同意就在甲的土地上放置了一堆砖头,那么甲就对乙享有排除妨害请求权。

如果乙后来将放在甲土地上的这堆砖头转让给丙,甲当然可以向丙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

相反,假如乙拥有一堆砖头,甲与乙先订立了一份购买这堆砖头的合同,从而获得了请求乙交付砖头的债权,后来乙又将这堆砖头卖给丙并且完成了交付,那么甲就不能向丙主张交付砖头的债权。

显然,物权请求权不能定性为债权。

请求权与债权并不是两个等同的概念。

请求权这个概念是由德国法学家温德夏(Windscheid)提出来的,而在温德夏提出请求权概念之前,就已经存在债权之概念。

从逻辑上看,请求权是债权的上位概念。

通说认为,请求权体系是由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人格权上请求权、身份权上请求权以及继承法上请求权等组成的。

债权只是请求权的一种,它与物权请求权之间是并列关系而非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持否定说的学者往往将物权请求权视为一种物权。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

物权请求权虽然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而且与物权不可分离,但它不是物权本身。

物权是直接对特定物进行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它在性质上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其权利的行使无须借助于义务人的积极协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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