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XX新农合医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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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精选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精选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精选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篇1一、新农合运行情况(一)参合及资金到位情况。

我县XX年度农业人口数为×人,参合农民×人,参合率为×.×%,比去年增长×.×%。

目前正在开展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截止×月×日,我县已有×万余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

XX年应筹集新农合资金×万元,已全部到县新农合基金专户,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万元,省级财政补助×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到位×万元。

(二)医药费用报销情况。

截止今年×月×日,已有×.×万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报销,报销费用×万元,受益率为×.×%,统筹资金使用率为×%。

其中住院×.×万人,医疗总费用×万元,报销×万元,报销比例为×.×%,人均报销费用×元,最高报销金额×万元,有×人获得了×-×万元的二次救助。

门诊家庭账户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大病统筹门诊×.×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门诊统筹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三)新农合实施细则调整情况。

一是从XX年起个人筹资标准由×元提高到×元。

二是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按×元计提,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由×元提高到×元,家庭成员间可共用,取消单日次报销×元的限制。

三是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按每参合农民×元的×%预算,另×%由县合管办根据各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合农民健康需求、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当年就诊人次、年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等指标在乡镇间调剂使用。

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两篇

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两篇

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两篇篇一: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调查目的:通过对我村农民从了解度、参与度、满意度三方面进行调查,统计数据,研究我村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以及影响因素,发现我们这一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调查地点:调查时间:20XX年2月8号——18号调查对象:农户调查方式:调查问卷、访谈一、前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有人民共享。

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和国家针对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养老难的问题,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作为一项制度广泛普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中国农民的健康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亲民、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

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为了相应国家的号召,积极投身社会,了解社会民生,寒假期间我对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村民看病情况作了调查,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先进性和惠民政策的益处。

二、调查方法:我村共有216户农户,人口852人。

医院新农合工作总结(精选4篇)

医院新农合工作总结(精选4篇)

医院新农合工作总结(精选4篇)医院新农合工作总结篇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

20xx年是我县实施新农合制度的第三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县政府连续三年将此列为我县实施的多项民生工程之一。

因新农合是一项艰巨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操作性强、制约因素多,且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工作量大,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我县新农合总体上运行平稳有序、管理逐步规范、基金运转安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反映良好、民生工程得以落实。

现将近半年来的新农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新农合运行情况(一)农民参合情况20xx年全县共有53、2815万人参合,参合率达94、75%。

高于全省平均参合率。

(二)基金筹集情况20xx年度应筹集新农合基金5328、15万元,目前已筹集并到帐资金4631、345万元。

其中:农民个人缴纳参合金1065、63万元(含县民政、财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的55、842万元,资助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共2、7921万人参合),于20xx年2月底全部筹集到位。

县财政应配套资金532、815万元,于20xx年4月上旬全部到账;省级财政应配套补助资金1598、445万元,20xx年2月底已预拨1504万元,尚欠拨94、445万元;中央财政应配套补助资金2131、26万元,20xx年5月上旬已预拨1528、9万元,尚欠602、36万元。

截至5月底,20xx年度实际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4631、345万元,基金到位率为87%。

(三)基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5月31日,全县共审核补偿结算18376人次,累计支付补偿金2077、9万元,其中:大病住院11332人次,住院医药费4631、72万元,住院补偿金1901、27万元;住院分娩846人次,住院分娩定额补偿金24、7万元;慢性病门诊补偿2656人次,慢性病门诊补偿金139、98万元;一般门诊补偿3542人次,一般门诊补偿金11、9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

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为大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谨代表阿用乡人民政府向乡人大主席团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20xx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转情况(一)报销情况20xx年全年,全乡报销医药费52.53万元,其中:住院补助21.36万元,门诊补助31.17万元,报销人数15355人;20xx年全年,全乡报销医药费59.37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6.18万元,门诊补助43.19万元,报销人数22163人;20xx年上半年全乡报销医药费38.89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3.57万元,门诊补助25.37万元。

(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情况全乡共有7个定点医疗机构,乡村医生18人。

目前开展合作医疗业务人员14人,其中阿用村委会2人,者兰村委会2人,那翁村委会3人,那来村委会3人。

由于多种原因,其余3人尚未开展业务。

(三)主要措施1、指导重视,完成体系建立。

3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和监视下,我乡新农合工作已步入标准化轨道并得到长足开展,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程度逐年进步,满意度不断上升,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逐年下降,新农合资金最大地发挥了效益,我乡新农合现已覆盖六个村委会、118个村小组。

新型医疗卫生保障效劳体系已完全形成。

2、严格医疗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平安。

按照县合管办制订的相关要求,将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管理,由县合管办负责审核汇总支付费用,做到乡合管办管帐不管钱,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别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高效运转。

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详细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晓权和监视权,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公开的重要根据,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承受参合农民的监视。

20xx-20xx年四川成都农保报销比例,农保报销范围及流程-20xx骨折农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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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20xx年成都农保报销比例凡是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在医院看病后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报销门诊费用。

但是,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其报销的欺负费用、比例也有所不同。

以下为20xx年成都新农合报销比例,成都新农合报销范围及流程.一、筹资时间及参合人员条件20xx参合年度筹资工作即将开始,具体筹资时间为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筹资期间内,凡具有我县农村常住户口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其中,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保)。

筹资期过后不再办理。

二、筹资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xx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80元,政府补贴达到每人320元,全县人均筹资可达400元(含新农合大病保险每人每年15元)。

三、20xx年度具体补偿方案(一)门诊报销:(1)普通门诊。

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与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达到封顶线后可使用家庭其他成员报销资格。

(2)门诊观察。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封顶线每人每日30元,累计每人每年1000元。

乡镇卫生院门诊观察费用不列入共享范围。

(3)门诊大病。

参合农民患有门诊大病,经个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核认定,并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

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年新农合报销政策如下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起付线。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三)封顶线。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政策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

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子女随父母或父母随子女在外长期居住,因病在居住地政府举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户籍证明、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费用凭证等资料,经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

XX县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工作方案

XX县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工作方案

XX县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工作方案XX县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xx年参合农民个人筹资的收缴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20xx 年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xx5〕21 号),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配合做好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市卫基卫〔20xx〕36号)要求及安排,为达到自治区要求的参合率保持在97%以上的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筹资工作方案:、工作目标20xx年全县农民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7%以上,由政府资助参合的对象(五保户、特定优抚对象、百岁以上老人、孤儿、有独生子女证或双女结扎的计生户、有重度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合率要求达到100%。

、参加对象(一)所有户籍在我县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婚嫁到我县并长期在我县生活,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婚嫁对象的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居民。

(三)祖居我县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无户籍人员。

(四)户籍在我县农村的被羁押人员。

(五)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复退军人。

(六)20XX6年出生的新生(婴)儿,随其户籍在我县农村的母亲参合,只缴1人参合费(新生儿与母亲按1个人标准进行补偿)三、筹资标准20XX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个人缴纳120元/人•年,参合必须以户为单位。

四、参合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一)缴费时间: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二)缴费方式:1.政府部门资助参合的对象,由资助部门负责开具参合收款收据:(1)五保户、特定优抚对象、百岁以上老人、孤儿名单由县民政局负责审核,各乡镇民政办开据参合收款收据;(2)计生户名单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审核,各乡镇计生站开据参合收款收据;(3 )重度残疾人名单由县残联负责审核,各乡镇残联开据参合收款收据。

新农合出现的问题

新农合出现的问题

新农合出现的问题篇一: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0xx10月,我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xx年,我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

仅用10年时间,新农合迅速发展为全世界覆盖人口最多的医疗保障制度,即便是在筹资水平极低的情况下,新农合也一直提倡“实际补偿比”,而非人社部门的“政策补偿比”,仅用职工医保1/10的筹资水平,有效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我国新农合的管理成效获得了国际、国内的普遍认可。

但是,新农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新农合工作从开展之初就是由卫生部门主管,一手托两家,既由卫生部门办,又由卫生部门管,缺乏第三方监督机制。

二、腐败风险隐患与对策为建立健全严密完备的新农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部门职责,采取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找和集体排查等方法,认真梳理每个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采取积极措施,建全防控体系。

一是突出资金筹集。

盯准资金收缴与入库、票据管理、信息录入等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严格执行新农合资金筹集制度,防止出现不按标准收费、乱收费,不及时入库或资金长期滞留于村组干部手中现象,杜绝向参合人员不开收据或不开正规收据行为,严防违反工作纪律私自录入非参合人员信息等情况发生。

二是突出业务审核。

盯准新农合就医业务审核、贵重药品审批、外伤病人管理过程存在的风险,严格执行新农合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防止在业务审核中不按标准审核、执行方案打折扣、浮在面上、交差了事等乱作为、不作为现象发生,严防出现人情审核、权钱交易等违反廉政纪律进行审核的行为出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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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

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

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为加强全省范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使参合农民得到及时、有效、优质、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制定了安徽省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下文仅供参考!20xx年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全文一、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与管理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与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定省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审定市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审定县(市、区)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

2、开展为公众服务的大型企业及解放军、武警驻皖部队所属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审定。

3、其它医疗机构,包括非地方医院、民营医院的定点资格一律按照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权限,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审定。

不应将符合条件的非地方医院或民营医疗机构排斥在定点医疗机构之外。

二、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与审批1、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凡我省范围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达到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②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有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④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医疗服务管理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⑤主动配合与自愿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或经办机构督查和考核;⑥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较好,社会评价较高。

医疗保障制度政策2023

医疗保障制度政策2023

医疗保障制度政策2023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政策:(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1.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随着原劳动保障部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政策的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上覆盖了城镇全体从业人员。

截至20XX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亿人。

2.筹资标准。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水平为7.37%,个人缴费率全国平均为2%。

3.统筹层次。

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京津沪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

全国多数地区为县级统筹,正在进行提高统筹层次的工作。

4.待遇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

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部分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实际在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72%,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约67%。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20XX 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20号)。

县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人口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人口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窗体顶端***县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健康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推动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统计上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基本情况的通知》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县由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员,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县位于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北岸,面积5678平方公里,辖6镇2乡、82个行政村、216个自然屯,总人口?万,其中贫困人口?人,贫困户?户。

国家提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数据:健康立卡户数?户,建档立卡人数?人;实际调查数据?户,家中有1个病人的?户,2个病人?户,3个病人?户,确认疾病人数?人;总患病人数?人,患有1种病?人,患有2种病?人,患有3种病?人。

其中以?、?、?病等为主。

(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就医渠道本次调查总人数为?人,全部调查到位,查无此人0人,基本信息不符的共有?人,调查对象的?人中无疾病?人,有疾病?人。

其中在乡村就医的?人,主要是?、?、?病种;在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人,主要是?、?、?病种;在省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人,主要是?????病种。

需一次性治疗?人,主要是????病种,需维持治疗的?人,主要是????病种,需长期治疗的?人,主要是???病种。

(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费用支出各病种需一次性治疗的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大病救助费用?,民政救助补助费用?,个人支付费用?。

各病种需长期治疗的年均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大病救助费用?,民政救助补助费用?,个人支付费用?。

全县新农合年支付贫困人口费用?,大病救助费用?,民政救助补助费用?,个人自付费用?。

二、目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经过对我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调查,虽然近几年我县参合人均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主要报销比例逐年提升,但就目前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来说,现参合农民负担的比率相对过大,加之部分村老年人所占比率已超过20%,有病人群增多。

【公文范文】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意见

【公文范文】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意见

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推动我乡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邻委办发〔20XX〕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筹资目标
全乡20XX年年末总人口数为8550人,其中农业人口8329人。

全乡参合率必须达99%以上,即最低参合数须达8247人。

各村最低参合人数:村1918人;村1559人;村1773人;村1886人;村1111人。

二、筹资对象及标准
(一)筹资对象:全乡农村户籍人口(包括在外务工人员、中小学生、户籍未迁出的大中专学生)。

以及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确有困难,又自愿参加新农合的失地农民。

(二)筹资标准:20XX年的筹资分各级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纳部分,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年,以家庭整户为单位缴纳。

三、筹资方式
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各村、社收缴,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由县民政局统一代缴。

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等捐助合作医疗基金。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5日—10月10日)
召开全乡新农合筹资动员大会,对筹资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晰政策,明确目标;各村、社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深入宣传,确保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筹资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
1.各村、社收缴农民个人筹资部分,必须出具全省统一的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款票据,票据在乡财政所领取,村、社要及时、足额将筹资款上交乡财政所,由财政所存入基金专户;同时做好缴费信息的登记,确保参合农民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卫生院医疗质量自查报告

卫生院医疗质量自查报告

卫生院医疗质量自查报告卫生院医疗质量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有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持续发展,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要求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二、存在的问题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操作。

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医务人员电脑录入业务不熟悉。

及时录入不够完善。

三、未来工作计划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2、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

通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院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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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XX新农合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政发〔20XX〕XXX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X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已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的运行情况和我县被列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民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化解风险、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我县采用“三级筹资,一级管理”的办法,即省财政、县乡(镇)两级财政、农民个人三级筹资,由县统一管理。

第四条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时间: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作为一个实施年度,报销截止于次年2月底。

第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

凡本县常住户口的农民(包括村改居的居民)均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简下放人员可自愿参加。

实施后中途不得办理补、退手续。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
员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卫生局、农办、民政局、计生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残联等相关部门为委员单位,组织领导协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县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对全县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为常设工作机构,设在县卫生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置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相应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第三章筹资办法
第八条设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财政专户,实行资金专项管理,20XX年度各级筹资总额为每人每年XXX元,资金来源为:
(一)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交纳统筹费,每人每年XXX元(村一级可视集体经济状况予以适当补助)。

(二)县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补助XXX元,乡镇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补助5元。

(三)省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补助XXX元。

第九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的收取办法。

由乡镇政府负责向农民收取个人应交纳的统筹款,于实施前一年的11月30日前将统筹款、乡镇财政补助款,连同参保名册,以乡镇为单位,一次性上缴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县财政补助款于当年3月底前划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
资金专用帐户。

纳入生活保障线范围内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扶对象、独生子女父母、持证残疾人等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按《xx县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暂行办法》(安政发〔20XX〕XXX号)、《xx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试行办法》(安政办发〔20XX〕XXX号)、《关于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的通知》(安民字〔20XX〕XXX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补充通知》(安政办发〔20XX〕XXX号)规定执行,县政府对其个人统筹费补助标准不变(详见附件2)。

第十条各乡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必须达到XX%以上,低于XX%的乡镇不得列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给付范围,但已交纳合作医疗统筹费的农户,其医药费补偿资金由乡镇负责给付。

第四章补偿范围与标准
第十一条凡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以下待遇:(一)大病统筹报销。

凡在本县定点医疗单位、省市定点医疗单位(见附件)、非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的均属于县合作医疗大
病统筹给付范围。

为便于管理和资金的合理支出,鼓励参保者就近治疗,凡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者,其可报销部分医药费用按XX%折算,县级医疗单位按XX%折算,到县以外定点医疗单位就医的按XX%折算,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按XX%折算。

独生子女的报销比例按可补偿额提高XX%的报销比例。

实行分段累积报销,即每人全年住院累积医药费(扣除自负部分),经折算后按以下办法报销:
1XXX元以上至5XXX元部分报销XX%;5XXX元以上至10XXX元部分报销XX%;10XXX元以上至15XXX元部分报销XX%;15XXX元以上部分报销XX%。

每人每年最高给付额为20XX0元。

(二)乡镇卫生院住院、门诊小额报销:凡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参保农民,每次门诊的医药费用(扣除自负部分后)给予当场报销XX%,门诊报销封顶额为20XX元。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医药费
用(扣除自负部分)累计未达到大病统筹起付线1XXX元以内的,
列入小额报销范围,出院时当场报销XX%,参保人员在县级医疗机
构、村级医疗机构、县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县外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费用及小额住院费用均不予报销。

(三)特殊病种大病门诊报销。

纳入门诊报销的特殊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规定范围内的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重度精神病等四类病种。

以上特殊病种需在定点医疗单位门诊,其相关医药费在扣除自负部分后报销XX%。

最高报销封顶额为每年每人5XXX元。

(四)大病医疗救助。

对因患大病按大病统筹报销后,自负医药费仍超过20XX0元以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者进行医疗救助。

具体实施办法按《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安政发〔20XX〕XXX号)执行。

(五)免费体检。

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者,均可免费享受两年一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健康体检。

第十二条药品、诊疗、特检项目的给付范围和原则,参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诊疗费、检查费、大型仪器检查费、特种诊疗费等按已定政策执行。

如果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诊疗目录,则按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违法犯罪、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第三责任事故致伤、行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吸(服)毒等及生育、公共突发事件、医疗事故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资金给付办法。

凡在我县境内各定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住院给予大病统筹报销的,实行信息化管理,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在出院时当场结报。

到xx县以外医院住院的,凭实施年度内住院的有效票据(已参加各类商业保险的可用复印件报销,加盖保险单位公章)、药品(含诊疗)清单、病历(出院录)、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及时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当地卫生院)申报办理报销。

经乡镇初审后,由业务经办人员上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符合报销规定的报销款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存款单形式拨到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再由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兑付给农民。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天内完成结算并兑付。

凡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或住院小额报销的参保农民,实行信息化管理,凭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均给予当场报销。

特殊病种的门诊报销需由患者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所在行政村及乡镇核实并盖章,持定点医疗机构有效门诊发票(发票为复印件的需由相关部门盖章)、门诊病历复印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医疗物品等费用清单等凭证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申报。

管理委员会每年年底一次性对本年度符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报销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给予报销。

大病医疗救助的资金拨付,由县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在我县境内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医疗单位的报销资金,先由医疗单位垫付,次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六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由农民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公益性资金。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

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参与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如有违反规定给予补偿的,一经查实,追究经办人责任,并责令追回或退还款项,不能追回的,由违规操作的经办人承担。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原则,乱开人情处方,帮助冒名顶替,伪造病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机制。

每年年初由管理委员会对各乡镇和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行。

原安政发〔20XX〕XXX号文件自新办法实施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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