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四)规范有序,提高效率。
二、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新生入学前,须持录取通知书、本人及家长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两周内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并办理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如发现伪造证件、隐瞒真实情况等违法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学生转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学生休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生退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学籍变动、学习成绩、奖惩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档案查询,须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
五、奖惩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奖惩,依据《学生奖惩条例》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监督与责任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学籍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九条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籍管理制度(3篇)
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管理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生信息管理:学校通过建立学生档案和信息系统,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学籍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能够为学校管理学生提供基础数据。
2. 学籍注册与变动管理:学校要求学生在入学时进行学籍注册,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学生在学籍变动时(如转学、休学、退学等)也需要向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则对这些变动进行管理。
3. 学业管理: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通过成绩管理、课程安排、选修管理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进展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4. 行为管理:学校制定纪律规范和行为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管理,包括课堂纪律、校规校纪、安全管理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5. 奖励与荣誉管理:学校设立奖励制度,通过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并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6.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保存学生的学习记录、成绩单、奖惩情况等资料,用于证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管理的依据。
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有效管理学生的信息和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籍管理制度(2)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学籍是学生在学校的身份标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入学年级等基本信息,以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奖励惩罚等相关记录。
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入学管理:包括学生报名、录取、注册等手续的办理,确定学生的入学年级、专业等信息。
2. 学业管理:包括学生选课、修读课程、考试和评价等的管理,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进展。
3. 奖惩管理:根据学校的奖励和惩罚规定,记录学生的奖励和惩罚情况,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引导。
学籍管理制度6篇
学籍管理制度6篇1、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档案的建立、管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每位学生入学时应当建立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学业结束后保存一定年限。
学生档案应当包括学生的身份信息、入学成绩、任课教师评价、学生活动情况等内容,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提供依据。
2、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考勤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监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出勤情况。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明确学生的考勤规定和扣分标准,对于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和处理。
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勤管理,确保学生出勤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学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成果的客观反映,也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明确成绩的考核方式、评定标准和发布规定,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学校应当及时记录学生成绩,并根据学生成绩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奖惩和引导,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和提高。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学生综合发展的体现,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包括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评定标准。
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评价、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全面评定和反馈。
5、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学籍信息安全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学生个人隐私和学校内部管理的安全。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
学校可以通过网络加密、密码保护等方式提升学籍信息的安全性,保证学籍信息的安全不被篡改和泄露。
6、学籍管理质量评估学籍管理质量评估是学校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管理质量评估制度,明确评估的内容、标准和频次,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含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含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整理的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共享一下给您最好的伙伴。
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一、入学1、新生入学,实行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相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同学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育处应马上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同学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同学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同学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全部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照实反映同学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育处保管,同学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同学因家长变更工作地区、家庭搬离(户籍更改)或有其他特别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同学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同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育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育处统一布置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合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同学(病休同学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同学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
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篇二根据x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注册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
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学籍管理制度1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1、转学条件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
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学籍管理制度(4篇)
学籍管理制度1、新生入学:(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适龄儿童均可持本市正式户口,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划定的辖区范围报名,学校审查录取,并发录取通知书。
(2)适龄儿童需缓学、免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因疾病申请缓学、免学的就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学期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就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学额不超过区教育局的规定,若固特殊情况,需超学额,要向教育局初教科打报告。
2、升级、留级:(1)取消留级制度,如有学科不及格,开学前补考后予以升级。
(2)个别学生成绩特别优秀,平时测试有四次甲等者,经个人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教导处考核,经校长同意审批,准予期未免考。
3、休学、复学:(1)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者,并持市级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报区教育局初教科批准可以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每年申报批准一次,但不能超过两年,若超过两年,学校不保留学籍。
(2)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凭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审查批堆,予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4、转学:(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居住地和新居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持接收证,准予转学。
(2)学生转学,应凭转入学校签发的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的转学证,学生手册以及规定的学籍档案资料。
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或开学办理。
(3)学校及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迫使本校在籍学生转学。
5、借读:(1)凡户口不在本城市,因有困难,需要借读的需持暂住户口,家长单位证明,向居住辖区范围内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借读手续。
并按区教育局规定缴纳一定的借读费。
(2)凡国有特殊原因(拆迁、培训)需暂时在外校就读,需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经学校审查并缴纳一定的保留费后,方能保留。
6、毕业、结业,肄业:(1)小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且德、智、体各方面都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
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管理、维护和更新的工作。
学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可靠,并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
1.1、学籍登记学籍登记是学校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系统登记和档案建立的过程。
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学籍登记工作,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并颁发学籍证书。
学校应当对学籍证书进行编号管理,确保学籍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1.2、学籍变更学籍变更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个人信息的情况。
学校应当依据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如学生更名、户籍迁移、学历调整等。
学校应当确保学籍变更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信息错误或缺失。
1.3、学籍更新学籍更新是指学校对学生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的过程。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学生的信息,如学习成绩、学分情况、奖惩记录等。
学校应当定期审核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4、学籍保密学籍管理涉及到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学校应当对学生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籍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学籍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禁止泄露学生信息,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二、学籍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学籍管理是学校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建立专门的学籍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
学籍管理工作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学籍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2.1、学籍管理组织机构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组织机构,确定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学籍管理办公室等组织机构,明确学籍管理工作的分工和职责。
学籍管理组织机构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制定,配备专门的学籍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学籍管理责任部门学籍管理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
学校应当明确学籍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登记、学籍变更、学籍更新、学籍保密等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及内容
学籍管理制度及内容学籍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籍登记制度学籍登记制度是学籍管理制度的基础。
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必须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学生的入学成绩、家庭背景等。
学校需要建立学生档案,保留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2.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需要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管理和保管。
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入学材料、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校对学生档案的管理要求严格,确保学生档案的隐私和保密性。
3. 学业管理制度学校需要建立学业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学校要及时记录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信息,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依据。
学校还要建立学业辅导制度,帮助学生规划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率。
4.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纪律管理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学校会严格执行学校纪律规定,对违纪行为进行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学校还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纪律,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5.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学校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信息系统的保密和安全管理,防止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和被盗用。
6. 学籍管理系统学校需要建立学籍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学籍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学籍信息的快速录入和查询,提高学籍管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学籍管理系统还可以实现学生个人信息和学业情况的综合管理,为学生的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提供支持。
7. 学籍管理人员培训学校需要加强学籍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学籍管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熟悉学籍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到不偏不倚,公正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
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要不断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十二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十二篇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学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简称培养办,下同)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原则上与下一年级新生同时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因伤、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离校治疗,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开学第一周,学院应当将暂缓注册情况报培养办和学生工作处。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条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第二章学制与修业年限第六条本科标准学制按大类(专业)不同为四年、五年、七年或八年,修业年限相应为3-6年、4-7年、6-9年或7-10年。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在修业年限内,允许提前毕业或推迟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者,应在正常毕业年份的三月底前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查后报培养办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学生学籍管理的定义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学校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健康运转,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记录、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二、学生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1.所有在校学生均需办理学生学籍,并按时进行学籍备案。
2.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同时学校也要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保密。
3.处理学生学籍信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学校要通过学生学籍管理,保持学校招生、毕业、学位授予等环节的有序、规范、合法进行。
5.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优化学籍管理流程,简化学生学籍办理程序,提高学籍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1.学籍建档:学生进入学校后,需要到学籍办公室进行学籍建档。
主要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报到手续、证件及学历审查等内容。
2.学籍变更:学校会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学业成绩等原因进行学籍变更,包括转班、转专业、休学、退学等。
3.学籍管理: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生个人信息管理、课程选修管理、学籍异动管理等。
4.学籍查询:学生、家长或单位可以向学校查询学生学籍信息,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学生学籍信息。
四、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学生学籍管理作为教育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其重要意义在于:1.保障学生权益:学籍管理是学生保障权益的基础,保证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2.促进学生发展:学籍管理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籍情况,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
3.在统计教育数据方面有重要作用:学籍管理可以为学校提供准确的学籍信息,有助于学校根据情况调整教学安排,提高教学质量。
五、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需注意的问题1.学生学籍管理需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以任何形式非法散播。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建立学籍档案(一)学籍档案建立。
所有学籍,实名管理。
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
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生填写《顺德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
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
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
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区教育局统一设置),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转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理时限。
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
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
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1、区内转学。
(1)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
(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区外转入。
(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对具有顺德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
招生计划已满,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学籍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于学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更能促使学校教育的科学发展。
鉴于此,本文将提供一份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提供给各学校参考和借鉴,以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一、学籍管理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学籍管理旨在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籍变动流程,有效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通过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设和谐、安全的学校环境。
2. 原则: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个性化发展,并且要注重与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管理制度的衔接。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1.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籍档案完整、准确。
学生入学时,经过审查确认后办理学籍手续,其中包括学籍变动、休学、退学等相关手续,并及时更新学生档案信息。
2. 学籍评价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籍评价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品德表现等方面。
学籍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以促进学生自我发展和家校合作。
3. 学籍变动管理:对于学生的学籍变动,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调班、转学、退学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学生申请学籍变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审批程序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4. 学籍复查管理:学生对于学籍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有权要求进行学籍复查。
学校应建立学籍复查的管理机制,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学籍复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并按规定处理相关学籍变动。
5. 学籍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学籍信息不外泄。
学生个人学籍信息及相关资料仅供学校内部学籍管理人员使用,并设立相应的保密机构,防止学籍信息被非法使用或泄露。
6.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应明确学籍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机构,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为了规范学生学习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
二、学生入学与注册1. 学校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学生。
2. 学生入学前,必须通过学校的面试和笔试考试,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3. 入学后,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程序进行注册手续,并提交与学籍管理有关的材料。
4. 学生入学后享有与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三、学生信息管理1. 学生必须提供学籍管理部门所需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学生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3.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对学生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并定期更新学生档案信息。
四、学生学业管理1. 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学习,选修课程应符合学生所属专业或学科方向。
2.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评价活动,考试不得作弊。
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的处分措施进行处理。
3. 学校设立学生学业评价机制,评价内容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
学生成绩将计入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升级、毕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学生行为管理1.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尊重师长、遵守学校纪律、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等。
2. 学生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非法活动,不得在校内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行为。
3. 学生如有违反校规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学籍。
六、学籍异动管理1. 学生因故意退学、休学、转学、退学等情况,需要提前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报,并按学校规定的手续进行办理。
2. 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申请学籍异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入学和注册1、被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通知规定日期内到校报到。
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报到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经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注册新生发给学生证以证明学生身份。
以后各学期学生应按时回校办理学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学校应在注册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无盖章的学生证无效。
4、学校应在开学一个月内持注册学生名册报市、省教育部门备案。
已备案学生,其一切学籍(含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毕业、结业、肄业、暂缓结业),均应向市、省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批或备查手续。
5、入学注册新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其内容含入学报名、政审、体检等材料,并建立学籍卡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毕业鉴定等情况。
6、学籍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
学生转学,学生学籍档案随转。
学生因毕业、结业、肄业或它学籍终止原因退学离校,学生学籍档案转学生所单位(无工作单位则为原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归档。
7、学生如属循私舞弊入学,一经查明确认即取消学籍。
二、成绩考核1、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作成绩两个方面。
2、每学期结束,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科目要求对学生学业实行考试或考查。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按四级制评定(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跨学期课程按每期一门课程考核,毕业或毕业设计按一门课程考核。
3、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一般可补考二次,第一次补考安排于下一学期开学前后二周内进行,第二次补考安排在学生最后毕业学期内进行。
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与”补考不及格“评定。
4、擅自缺考或因考场作弊者而被学校取消成绩,不安排第一次补考,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予以毕业最后学期内安排一次性补考。
5、每学年结束,学校对学生实行操行评定。
学生应进行个人总结,由班主任通过对学生平时政治思想、纪律、道德品质行为、劳动等表现写出评语,并按四级评分制评定成绩。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第1篇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
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管理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区教体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档案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动时,学生花名册要移交),一份学校存档,上报区教体局教育一份。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式三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分别由学校、区教体局教育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政教处留存,另一份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存档。
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
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入学通知书;(2)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3)初中学生卡片;(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6)学生体格检查表;(7)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8)初中档案中所有材料。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及意义学校作为教育的基础单位,负责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和道德素质。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明确学生的身份、管理学生的信息和行为,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权益以及维护学校声誉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构成1. 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档案是学籍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成绩记录、奖惩情况等。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学籍变动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动,如学籍注册、转学、休学、退学等。
学校应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程序,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以确保学籍的准确性。
3. 课程选择与学分管理学生在每个学期都需要选择相应的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评估来获取学分。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课程选择与学分管理规定,确保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学业。
4. 奖惩制度与荣誉评选学生的行为表现和学术成绩应通过奖惩制度来管理。
学校应建立规范的奖惩制度,并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荣誉评选,激励学生积极向上。
三、学籍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供有力的依据和保障,确保学生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学籍管理制度也可以促进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引导。
2. 挑战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如信息管理的困难、政策执行的不公平等。
学校需要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解决相关问题,以提高管理效能。
四、学籍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1. 加强信息化建设学籍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减少出错率。
2. 完善奖惩制度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表现建立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指导和引导。
3. 引入学生参与机制学生参与是学籍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环节。
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代表或学生会,让学生参与制度的制定与改革,提高学籍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身份信息和学习情况,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学籍注册、学籍变动、学籍信息保密和学籍复查等方面来探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具体操作。
一、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是指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和学籍备案的过程。
学生在入学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本、照片等相关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学籍注册。
学籍注册完成后,学生方可正式成为学校的在册学生。
二、学籍变动学籍变动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学籍信息进行修改或变更的情况。
常见的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退学、复学等。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学校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学籍变动的处理。
三、学籍信息保密学籍信息保密是指学校要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学籍信息安全。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学籍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学生的学籍信息仅限于校内相关人员和需要使用学籍信息的部门或单位授权使用。
学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学籍信息的保护和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学籍复查学籍复查是指学生对自己的学籍信息产生质疑或不满时,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实的程序。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书面申请学籍复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学校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相关调查和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
五、学籍管理的意义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籍管理可以确保学生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防止学籍造假和学生身份的冒用。
其次,学籍管理能够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学生。
同时,学籍管理还能为学生提供权益保障和便利服务,如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学生证等。
综上所述,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学生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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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入学1、中学新入学报名、考试、录取和分配原则,执行区教育局当年的初中招生规定。
2、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学杂费。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无故逾期一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学校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其家长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3、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班。
入学一个月内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总花名册”。
“学生手册”作为学生身份证和与家庭联系的主要依据,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如转学应将该证转交新转入学校。
每学期末,班主任应将学生有关情况填入相应栏目内,由学生带回交家长审阅。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将本证交班主任保管。
各校的“学生花名册”,以班为单位一式两份,学校教导处存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并及时与教导处校对。
学籍表要贴本人照片,加盖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
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毕业等都要在学籍表相应栏中注册。
班主任要在每学期结束后按所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学籍表,并签字或盖章,做历史资料妥善保存。
学生外转、毕业或升学、招工、参军等需要有关情况时,由学校教导处按其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4、对转入学生,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班,并填写学籍表和学生花名册,归入有关教学班存档。
二、考勤学生上课、自习、参加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给予处分。
三、转学1、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市)迁移者;在本市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路途较远,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
学校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2、学生转出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向主管学籍领导申请,同意后,学生写申请并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年级组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证明。
教导处开出转学联系单给接收学校同意盖章后,转出学校发给“转学证明”和有关学生档案资料。
转入学生、外地学生迁入就读的必须持本人在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及本人向学校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由学校主管学籍领导审批并收费后,由教导处具体管学籍人员编班,并给班主任开转入学生接收条,班主任必须在接到接收条后,方可按收学生,任何人不得任意接收学生或安排学生入班。
班主任无教导处接收条收学生的,学生按无学籍处理,班主任记入考评。
学生转入后,应及时到教育局办转学手续,否则无学籍,按借读生对待。
3、各年级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自定旁听生,对随班就读的弱智残疾儿童,须由市级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家长提出申请,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定为旁听生。
已毕业的学生和已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新生均不能插班重读。
四、休学与复学1、在校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经市教育局主管学籍领导批准,入册休学。
2、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家长或监护人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到校提出延期休学申请,经学校同意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继续休学。
休学到期不到校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毕业年级一般不予休学。
3、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应持市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审查批准后,编入与休学时期相衔接的班级学习。
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学校批准后,可按其实际程度编入适当班级。
五、退学1、未学满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的适龄学生不得退学。
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的初中学生,应由学生家长持市级以上医院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学生家长签字,班主任同意,报学校教务处审查,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退学。
2、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由学校除名,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①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一个月或累计旷课一个半月,学校与学生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②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③学生自愿退学,经多方劝阻无效者。
对自动退学者,学校不出任何证明。
退学学生的学籍表,学校不负责提供和保存。
六、考核1、学生成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查和定期考试两种。
各年级的学年结束时不单独进行升级考试,本学年成绩做为升留级的依据。
所有考查、考试都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
考核内容不得超过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考试要有重点,要着重考查基础技能以及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方法要灵活多样,可根据学科特点和要求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初中毕业会考成绩作为本学段的毕业成绩。
2、学生的学业成绩要记入学籍表,作为升留级毕业的依据。
并填写学生手册的成绩通知单,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因事、因病未参加平时考查,由教师安排补考;未参加期末考试或学习成绩不及格者,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
补考的成绩做为正式成绩,记入学籍表,但要注明“补考”字样。
3、学生操行的基本方法是写操行评语和评定操行等级。
评语要从学生的实际表现出发,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分析、抓重点,看发展的精神,肯定学生的成绩与进步,指出不足之处,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
评语要写得有实际内容、有针对性,便于学生理解并身体力行。
操行可分优、良、及格、较差、差五个等级。
八、升级1、学生各科学年成绩均及格者,准予升级。
不及格者,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补考,经补考后及格科目高于留级规定者准予升级。
九、毕业和肄业1、学生修业期满,学习成绩及格、体育达标、操行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由学校编制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教育股,一份由市教育局教育股报市教委教育科。
对上报毕业生名册经核对后,由学校签发毕业证书、市教育局验印。
2、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成绩、体育成绩或操行不符合毕业要求者,不予毕业。
十、奖励和处分1、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罚,都必须注重教育效果。
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使本人信服,而又得到学生集体的支持。
惩罚一定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具体情况,根据其情节轻重,承认错误的态度等因素确定。
要耐心说服教育。
切忌歧视、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奖励可采用当众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授予光荣称号等形式,还可以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称号者,其评选办法均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下发的标准执行。
凡受到校级以上部门的奖励,应记入学生的学籍表并存入档案。
3、对违反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和疏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轻易处分。
对极少数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反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4、对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严格手续。
一般情况下应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情况。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极大过处分的,需经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给留校察看处分的,除经上述手续外,还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开除学生。
5、学校给学生处分前后,要与学生本人谈话,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教育学生。
凡受到处分的学生,应将其主要情节和处分载入学籍表。
学校对受处分的学生要加强考察和教育。
受过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学生在一学期内,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一年之内,能深刻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和明显进步者,可撤消其处分,并在全校公布。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经教育不改的,应勒令退学。
撤消学生处分应在学籍表内注明。
撤消处分的权限与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后,年龄不满十六岁,且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持有关证明,可以申请回原校复学,原校应予接收。
十一、附录:1、学生档案是学生升学的重要档案,也是学生将来参加工作的人事档案。
班主任填写档案一律用蓝(黑)钢笔认真填写。
每学期的期末,由班主任给学生填写考试成绩和评语及出勤情况。
填好后放假前交回教导处。
并及时把退学的学生档案交回教导处留存。
2、每学期期末放假前各班应将本学期班级点名册及时交回教导处存档。
3、每学期末领回学生手册,并认真填写,交由学生带回家给家长,家长签意见,开学后三天内交回教导处,备上级督导检查。
学生手册学生应认真保管,如发现丢失者,班主任及时督其补办。
4、班级人数统计。
为很好地巩固在校学生,准确把握学生变动情况。
每学期开学三天内要把学生在籍情况上报教导处。
另外,学校每月对各班、各年级人数统计一次,月末统计,如本月学生人数与上月人数有变动,班主任需在统计表的下方空白处注明出入学生名单、原因、时间,以备教导处核。
5、学生申请学籍变动,班主任要按规定履行程序,通知家长、学生到教导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