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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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北京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北京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一、预约劳动力鉴定要进行劳动力鉴定,首先需要预约。

在北京,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劳动力鉴定。

通常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预约时间等信息。

预约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根据个人的需求选择不同的鉴定项目(如身体鉴定、智力鉴定等)。

二、填写资料在预约劳动力鉴定后,需要填写相关资料。

一般需要填写个人身体状况、家庭状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

填写资料的目的是为了评估个人的整体情况,从而更准确地进行劳动力鉴定。

三、进行鉴定测试在填写完资料后,就可以开始进行鉴定测试了。

鉴定测试通常包括身体测试、智力测试、技能测试等内容。

身体测试主要是针对个人的身体状况,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智力测试主要是考察个人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技能测试主要是针对个人的职业技能进行测试。

四、评估结果完成鉴定测试后,鉴定机构会对个人的测试结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合适的建议。

评估结果通常包括个人的适应能力、工作能力、职业方向等信息,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能力,选择合适的工作或职业方向。

五、领取鉴定证书在评估结果确认无误后,个人可以领取劳动力鉴定证书。

劳动力鉴定证书是个人能力的一种证明,可以在求职、升职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领取证书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鉴定结果确认等相关资料。

六、劳动力鉴定后的选择完成劳动力鉴定后,个人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适的选择。

如果评估结果显示个人适合从事某种职业,可以积极寻找相关工作机会;如果评估结果显示个人存在一些能力不足的地方,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方式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拓宽就业范围。

总之,在北京做劳动力鉴定是一个可以帮助个人和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个人能力的过程。

通过劳动力鉴定,个人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能力水平,为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时,劳动力鉴定也可以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京人社工发[2011]378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78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注重保护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利益。

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时,“工作时间”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进行把握。

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时间、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间休息时间,也应视同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可以按照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进行掌握。

“事故伤害”包括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第五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时,“预备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

“收尾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结束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4.18•【字号】京劳社工发[2008]86号•【施行日期】200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工发[2008]8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健全和完善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核定等制度,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现就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伤认定(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但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情形。

(二)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交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认定工伤。

(三)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四)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的除外)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五)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依据《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规定视同工伤。

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

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

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导读:本文是关于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希望能帮助到您!(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

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

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

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东城区( 年)劳鉴第号
注意事项:
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身份证件类型、申请鉴定原因、申请鉴定类型、申请主体等栏目,请在□内打√选择。

三、申请鉴定人员本人意见一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表中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并由本人签字。

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签字由其近亲属代为签名的,应写明签名人与申请鉴定人员本人的亲属关系,并提供关系证明。

四、用人单位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劳动能力鉴定,表中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填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工发[2004]86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工发[2004]86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正文:----------------------------------------------------------------------------------------------------------------------------------------------------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工发[2004]86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为全面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保障职工合法利益,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核准等项工作,做好工伤保险政策的衔接,现就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1.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的经营范围为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其行业划分按《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的规定划分类别,并根据行业类别对应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确定缴费费率。

《条例》实施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缴费费率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费率调整的意见〉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3]194号)规定核定。

3.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职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外省市居住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4.企业依法破产、解散,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的,可以提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常驻外省市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当地选择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一家工伤医疗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工伤就医的医疗机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范围按北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及病退办理程序教学提纲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及病退办理程序教学提纲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及病退办理程序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一、受理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

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

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

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当场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

因情况特殊,无法当场审核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新)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含各区咨询电话及办事地点)

(新)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含各区咨询电话及办事地点)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材料初审分类审核材料录入系统通知鉴定时间、地点组织现场鉴定医疗专家组形成鉴定意见劳鉴委出具鉴定结论公布鉴定结论20日内送达鉴定结论自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病情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复查鉴定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60日内作出结论,需提交补充医学检查的可以延长30日对初次结论不服的,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作出最终结论安排现场医学检查每月1-10号工作日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录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8317787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号100044东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4038327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100009西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3976089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100054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7360211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100022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8506991海淀区西四环路73号100195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3258146北京西站南路168号100070石景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8706579石景山杨庄路66号100043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0817032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101101大兴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1296814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4102600房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9364255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102488门头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9825456门头沟区中门寺大街16号102300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9741322昌平区东环路93号院102200延庆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9103493延庆高塔街53号102100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9447356顺义仓上街16号101300怀柔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9687183怀柔开放路86号101400密云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9043745密云新西路32号甲101500平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9983272平谷区新平东路3号101200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7871290亦庄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100176。

京劳社劳鉴发[2003]192号附件1

京劳社劳鉴发[2003]192号附件1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市(区县)(年)劳鉴第号
填表说明:
一、工伤认定结论一栏,按《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填写。

二、申请鉴定原因一栏,根据申请鉴定内容在1-9中的方框内打“√”。

申请“2.
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确认”时,应将具体申请内容填写在职工本人意见一栏或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中。

三、诊治医疗机构一栏,申请工伤鉴定、确认时填写职工本人的工伤医疗服务机
构,申请其它鉴定时填写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伤病治疗过程简述一栏,应写明伤病治疗过程,伤病检查、化验、休假等情
况和医疗机构诊断结果。

五、提供资料情况一栏,“2.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一项,由提出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者提供并填写;“3.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安装辅助器具建议”一项,由提出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确认者提供并填写。

六、职工本人意见一栏,如职工本人不能填写由亲属代写时,应写明与伤病者的关系。

七、本申请表一式一份,由劳动鉴定机构存档。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3.12.03•【字号】京劳社劳鉴发[2003]193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劳鉴发[2003]19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为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号)的精神,现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调整和医疗卫生专家库的建立工作,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

二、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期和配置辅助器具以及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

如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三、劳动能力鉴定时医疗专家组应提出鉴定、确认意见,填写《医疗专家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见附件2)。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因工伤导致劳动者劳动能力减少或丧失的程度进行评定的程序。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定其工伤赔偿和康复治疗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和劳动保障监督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和审核。

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进行受理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情的严重程度等。

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将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

劳动者需携带相关医疗证明和检查报告,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断和评定。

医生将根据劳动者的伤情和身体状况,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确定劳动能力的减少程度或丧失程度。

四、鉴定结果公示。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鉴定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权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根据异议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鉴定结果。

五、颁发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鉴定结果,颁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结论书中将详细说明劳动者的伤情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作为工伤赔偿和康复治疗的依据。

六、法律诉讼。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以上就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在整个流程中,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希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以及工伤赔偿的各种情况,对于具体的工伤认定办法,在遇到工伤事故的时候还是很难鉴定。

法律学习:工伤认定有关问题,我在北京上班,请问在下班途中,回家的必经之路上,骑车在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因路滑自行摔倒受伤,是否算工伤.学习回复: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4月1日起贯彻执行。

原《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京劳职安发〔1997〕303号)、《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有关问题的解释》(京劳职安发〔1998〕164号)、《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补充规定》(京劳职安发〔1998〕266号)及《关于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工发〔1999〕42号)文件自4月1日起废止。

附件: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工(包括个体经济组织雇工、下同)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下同)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第五条企业职工发生负伤、致残、死亡的,符合《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属于《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最新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Thinking actions in mind, not creeds, will help meet our greatest need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是按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来进行鉴定的,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

作为一名公司员工,工伤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当时关于工伤的一些标准还是需要知道一些的,以备不时之需。

那么,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补助费和要求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是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2018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30元/天。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交通费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2、要求: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北京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If you do not do more than others, your value will not be higher than other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北京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导读: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北京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个,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递减。

每个等级具体规定了受伤情况和疾病、症状名称,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

虽然伤残等级全国一致,但是工伤具体赔偿各地区遵循的条例是分别制定的,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ls。

一、分级(一)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小肠切除≥90%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全胰切除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尘肺叁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707μmol/L(8mg/dL)(二)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偏瘫肌力≤2级截瘫肌力≤2级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双膝双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同侧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损伤>30cm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心功能不全三级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尘肺叁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贰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尘肺叁期伴活动性肺结核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职业性急性白血病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肝血管肉瘤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450μmol/L(5mg/dL) 职业性膀胱癌放射性肿瘤(三)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偏瘫肌力3级截瘫肌力3级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重度功能障碍双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眼内容物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喉或气管损伤导致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损伤/>30cm2舌缺损>全舌的2/3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一侧全肺切除并大血管重建术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膀胱全切除尘肺叁期尘肺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职业性慢性白血病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砷性皮肤癌放射性皮肤癌(四)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中度智能损伤重度癫痫精神病性症,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单肢瘫肌力≤2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一侧肘上缺失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一侧膝以上缺失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双耳听力损失≥91dB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损伤>20cm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20cm2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cm2双侧完全性面瘫一侧全肺切除术双侧肺叶切除术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一侧肺移植术心瓣膜置换术后心功能不全二级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全胃切除胰头十二指肠切除小肠切除3/4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肝切除2/3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永久性膀胱造瘘重度排尿障碍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双侧肾上腺缺损尘肺贰期尘肺壹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壹期伴活动性肺结核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放射性损伤致免疫功能明显减退(五)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四肢瘫肌力4级单肢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完全运动性失语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一侧前臂缺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遗留重度功能障碍一侧膝以下缺失第Ⅲ对脑神经麻痹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双耳听力损失≥81dB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吞咽困难,仅能进半流食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喉保护功能丧失致饮食呛咳误吸一侧上颌骨缺损>1/4,但10cm2,但<20cm2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10cm2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双肺叶切除术肺叶切除术并大血管重建术隆凸切除成形术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食管气管(或支气管)瘘食管胸膜瘘41胃切除3/442小肠切除2/3,包括回肠大部43直肠肛门切除,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44肝切除1/245胰切除2/346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47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48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49尿道瘘不能修复者50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51放射性损伤致生殖功能重度损伤52阴茎全缺损53双侧卵巢切除54阴道闭锁55会阴部瘢痕孪缩伴有阴道或尿道或肛门狭窄56肺功能中度损伤57莫氏Ⅱ型Ⅱ度房室传导阻滞58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不需安起博器者)59中毒性血液病,血小板减少(≤4×1010/L)并有出血倾向60中毒性血液病,白细胞含量持续<3×109/L(<1.5×109/L(1500/mm3)61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62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77μmol/L(>2mg/dL)63放射性损伤致睾丸萎缩64慢性重度磷中毒65重度手臂振动病(六)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癫痫中度2轻度智能损伤3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4三肢瘫肌力4级5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6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7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8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9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10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11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12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13面部瘢痕或植皮≥1/314全身瘢痕面积≥40%15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20一侧踝以下缺失或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4一足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2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重度障碍26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27一侧眼球摘除或一侧眼球明显萎缩,无光感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29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30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31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32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33双耳听力损失≥71dB34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35单侧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36一侧上颌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10cm237面部软组织缺损>20cm2,伴发涎瘘38舌缺损>1/3,但39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40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141一侧完全性面瘫42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术43肺叶切除并支气管成形术后44支气管(或气管)胸膜瘘4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46大血管重建术47胃切除2/348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49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或失禁50肝切除1/35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伤52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53胰切除1/254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55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56肾损伤性高血压57尿道狭窄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需定期行扩张术58膀胱部分切除合并轻度排尿障碍59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60放射性损伤致生殖功能轻度损伤61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62阴茎部分缺损63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64子宫切除65双侧输卵管切除66尘肺壹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67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68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69白血病完全缓解70中毒性肾病,持续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71中毒性肾病,肾小管浓缩功能减退72放射性损伤致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73放射性损伤致甲状腺功能低下74减压性骨坏死Ⅲ期75中度手臂振动病76氟及无机化合物中毒性慢性重度中毒(七)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偏瘫肌力4级2截瘫肌力4级3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5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6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7人格改变或边缘智能,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存在明显社会功能受损者8不完全性运动失语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具有一项者10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11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12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13全身瘢痕面积≥30%14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15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15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18肩肘关节之一损伤后遗留关节重度功能障碍19一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20一足1~5趾缺失21一前足缺失22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23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中重度功能障碍24下肢伤后短缩>2cm,但<4cm者25膝关节韧带损伤术后关节不稳定,伸屈功能正常者2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跟矫正视力≥0.43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31单眼外伤性青光跟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32双耳听力损失≥56dB33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34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35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36双侧不完全性面瘫37肺叶切除术38限局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39气管部分切除术40食管重建术后伴返流性食管炎41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42胃切除1/243小肠切除1/244结肠大部分切除45肝切除1/446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47脾切除48胰切除1/349女性双侧乳房部分缺损50一侧肾切除51膀胱部分切除52轻度排尿障碍53阴道狭窄54尘肺壹期,肺功能正常55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肺功能正常56轻度低氧血症57心功能不全一级58再生障碍性贫血完全缓解59白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4×109/L(4000/mm3)] 60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2×109/L(/mm3)] 61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62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63三度牙酸蚀病(八)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单肢体瘫肌力4级2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5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6脑叶部分切除术后7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8面部烧伤植皮≥1/59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10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11全身瘢痕面积≥20%12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14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5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9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20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21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22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3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25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26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27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29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30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31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32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33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跟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34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35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36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困难37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38舌缺损<舌的1/339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40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41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42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43肺段切除术44支气管成形术45双侧≥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46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47心脏大血管修补术48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49肺功能轻度损伤50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51胃部分切除52小肠部分切除53结肠部分切除54肝部分切除55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56脾部分切除57胰部分切除58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59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60尿道修补术61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6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63脊髓神经周围神经损伤,或盆腔会阴术术后遗留性功能障碍者64一侧肾上腙缺损65单侧输卵管切除66单侧卵巢切除67女性单侧乳房切除或严重瘢痕畸形68其他职业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69中毒性肾病,持续低分子蛋白尿70慢性中度磷中毒71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中度中毒72减压性骨坏死Ⅱ期73轻度手臂振动病74二度牙酸蚀(九)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两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0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18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31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36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39胆囊切除40一侧卵巢部分切除41乳腺成形术后42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十)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16双眼矫正视力≤0.8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1.准备阶段
(1)确认工伤情况
①工伤发生时间
②工伤发生地点
③工伤事故经过
(2)收集相关资料
①医疗证明文件
②工伤认定书
③个人身份证明
(3)了解鉴定要求
①鉴定机构选择
②鉴定流程熟悉
③所需费用了解
2.提交申请
(1)填写鉴定申请表
①确认个人信息
②工伤情况描述
③申请原因说明
(2)准备申请材料
①医疗检查报告
②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
③相关证人证言
(3)提交申请
①选择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
线下提交
②获取受理回执
3.鉴定阶段
(1)鉴定机构审核
①材料完整性检查
②合法性审核
(2)现场鉴定
①鉴定时间安排
②鉴定医师面谈
③现场检查与评估(3)结果形成
①出具鉴定报告
②鉴定结果确认
4.结果反馈
(1)鉴定报告领取
①确认报告内容
②签署确认文件
(2)结果复核
①不满结果的申诉流程
②申请复查的材料准备
(3)结果应用
①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申请
②劳动能力等级评定
5.结束阶段
(1)档案整理
①保存鉴定报告
②整理相关文件
(2)总结经验
①评估鉴定流程
②提出改进建议。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条件、材料和办理地点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条件、材料和办理地点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条件、材料和办理地点一、工伤认定(一)所需条件1. 存在劳动关系-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

例如,职工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工作,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等情况。

2.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等。

例如,职工在上班期间,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正常工作时间),或者在单位安排的加班时间内受伤。

- 在工作场所内,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工作场地等。

如在工厂的生产线上、办公室内受伤。

3.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这是工伤认定的核心条件。

例如,职工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夹伤,或者在搬运货物时不慎摔倒受伤等,都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伤害。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

上班前在车间准备工具时受伤,下班后在办公室整理文件时受伤等。

4. 特殊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为工伤。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为工伤。

(二)所需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表- 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一般可从当地人社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或者在工伤认定部门领取。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受伤后的病历本、诊断报告等,这些材料要能明确受伤的部位、程度等情况。

对于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有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样表)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样表)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判定申请表市(区县)(年)劳鉴第号姓名:性别 :年纪:工身份证件种类: 1. 居民身份证□ 2.其余□近期一寸伤证件号码:□□□□□□□□□□□□□□□□□□免冠彩色人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照片员信联系地点:邮编:□□□□□□息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工伤证号:受损害部位或职业病名称:用单位名称:人联系地点:单邮编:□□□□□□位信联系人: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息申请判定原由: 1. 工伤评残□ 2.延伸歇工留薪期确认□3.配置协助用具确认□4. 其它□申请判定种类: 1. 首次判定□ 2.再次判定□3.复查判定□4.拜托判定□申请主体: 1. 用人单位□2.工伤员工或其近家属□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诊治医疗机构:报1. 受伤及诊治过程简述:事项确认2.当前情况:工伤员工自己建议签字年月日用人单位建议盖章年月日备注注意事项: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判定,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判定申请表;(二)有效的医疗诊疗证明,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复印或复制的检查、查验报告等完好的病历资料;(三)申请再次判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首次(或许复查)判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二、身份证件种类、申请判定原由、申请判定种类、申请主体等栏目,请在□内打√选择。

三、申请判定人员自己建议一栏,应写明能否赞同申请劳动能力判定,表中所填内容能否真切,并由自己署名。

自己因身体原由不可以署名由其近家属代为署名的,应写明署名人与申请判定人员自己的家属关系,并供给关系证明。

四、用人单位建议栏应写明能否赞同劳动能力判定,表中所填内容能否真切,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填表请用钢笔或署名笔,笔迹工整。

北京工伤鉴定级别是有多少级?

北京工伤鉴定级别是有多少级?

北京工伤鉴定级别是有多少级?北京工伤临定级别一共有十级;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北京工伤鉴定级别是有多少级?一共有十级;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的标准。

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鉴定机构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

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

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

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

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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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知(告知书)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1号令及本市相关规定,请您按照本告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职工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材料
1、《工伤证》,做出鉴定结论后退回。

2、《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贴一寸免冠照片,正反面打印)。

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申请不需要加盖公章。

3、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工伤认定结论决定书》,原件。

5、《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诚信承诺书》;须有工伤职工本人签字或按手印;特殊情况下可由家属代为签字。

6、需要代为领取相关材料的,须填写《代为领取委托书》。

填写《代为领取委托书》时,工伤职工本人在委托人处签字,承办人在受委托人处签字。

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申请不需要加盖公章。

7、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以下医学检查相关材料:
(1)受伤时的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住院病例(经过住院治疗的提供)。

初诊时做过影像检查的,提交片子及检查报告;
(2)近期(3个月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复诊时做过影像检查的,提交片子及检查报告;
(3)检查化验单;(用A4纸粘贴)
(4)其他相关检查,证明资料;
(5)由医院病案室复印的住院病历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8、提交申请材料时,请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好资料,并依次在《材料清单》表格中填写清楚所提交材料的项数及张数。

二、劳动能力鉴定补正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审核缺少材料,自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您所缺少材料,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补齐,并将材料报到北京市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三、鉴定检查须知
1、参加鉴定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鉴定检查(现场鉴定一般就半天)。

无故不按时参加鉴定检查的,
视为未提出鉴定申请。

2、参加鉴定人员应主动排队拿号候检,自觉遵守鉴定场所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影响他人鉴定。

鉴定完毕后,应尽快离开鉴定现场。

3、参加鉴定人员必须配合医疗专家的询问和检查,如实回答专家的提问,不得佯装、谎报伤情。

4、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到指定医院科室检查,并于60天之内将检查结果交回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否则视为未提出鉴定申请。

5、工作人员应主动维持秩序,对参加鉴定人员的违规行为,当场提出警告并阻止;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其参加鉴定。

6、参加鉴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鉴定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7、非在昌平区社保中心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人员,需缴纳200元鉴定费。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897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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