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现将《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核心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完善制度,筑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各项核心制度中的实施基本原则和关键环节的要求,结合本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细化工作流程,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指导和规范辖区所属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三、细化要点,切实指导临床实际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结合本机构工作实际进行细化,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切实指导临床实际,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5•【字号】沪卫计监督〔2018〕012号•【施行日期】201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国家和本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139号,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我委制定了2018年本市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抽取(一)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于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批在国家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相应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并下达到各地。
我委收到国家下达的任务清单后,下达到各区卫生计生委。
(二)各区在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区卫生计生委应及时报市卫生计生委,由市卫生计生委作出调整决定,由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在国家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中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0%。
各地原则上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二、工作要求(一)各区要加强对监督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5•【字号】渝卫办发﹝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为确保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准确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相关要求,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等规定准确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并坚持以下原则:(一)确保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与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二)医疗机构首次执业登记,原则上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只核定到一级诊疗科目,对于以下情形的,医疗机构应主动向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二级诊疗科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要求核准登记:1. 一级诊疗科目下设置二级科室(学科或专业组),且具备相应设备设施、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条件的;2. 开展的医疗技术在国家相关诊疗规范或指南中明确应增加二级诊疗科目的;(三)专科医院原则上只能核准与其所属专业相关的诊疗科目。
(四)医疗机构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第二类和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应当按要求办理相关技术备案后再行登记诊疗科目。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1.08•【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为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三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7〕127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对象申报2018年4月10日前,各区卫生计生委正式行文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2018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数汇总表(附件1)、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目标人数汇总表(附件2)。
二、个案信息录入2018年3月31日前,各区卫生计生委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到北京市奖扶特扶管理系统(http://172.26.9.69:9080/SXPS)。
三、系统开网时间(一)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系统全部功能开放。
(二)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5日,仅针对系统与国家数据库比对发现的错误,对相关节点做信息修改上报时开放。
四、工作要求(一)各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2018年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个案信息录入各项任务,并对全部数据进行逻辑校验,全部数据录入、错误数据修改应在2018年3月31日关网前完成。
录入数据与书面申报数据必须一致。
(二)2018年个案信息跨区迁移业务由市级统一完成。
迁出区需在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跨区迁移人员的年审业务,并将跨区迁移的人员名单(见附件3)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由家庭发展处进行年审后人员的跨区迁移业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8•【文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甘卫扶贫函﹝2018﹞288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根据4月10日省委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会反馈问题,我委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请各处室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各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薄弱环节,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围绕解决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6月4日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按照省委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会反馈的我省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卫发﹝2018﹞166号),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先锋行动任务落实,现将整改措施和先锋行动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机关各处(室、局)认真抓好落实。
一、国家扶贫开发考核通报反馈问题(共4条)(一)关于部分县未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政策的问题。
此问题已明确责任单位为民政厅并落实整改,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完成。
责任领导:陈明责任处室:健康扶贫处责任人:张军莉整改措施:督促民政部门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二)关于“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执行不到位和住院收取押金的问题。
此问题已明确责任单位为人社厅并落实整改,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甘肃保监局配合完成。
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
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
调查都安座谈会在安阳镇召开
6月1日,2018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都安座谈会在安阳镇召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流管处处长张志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调查组分别听取了河池市卫计委、都安县卫计委、安阳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汇报,通过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及疑难问题。
调查组对安阳镇流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安阳镇对此项工作宣传氛围好,社区参与度高,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张志强指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是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调查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动态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这次监测调查任务。
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实现零误差。
会议图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3•【文号】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工作落实(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2018年,各地要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以下简称12类项目),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农村地区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稳妥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在贵州、云南2省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
今年将选取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遴选工作基础好、信息化水平高的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号
规 章 名 称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 (试行 )
公 布 日期 实施 日期 1986.1.22 1986.1.22
2 卫生部
禁止食 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
最高人 民法院
最高人 民检察院
3 公安部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司 法 部
卫 生 部
4 卫生部
灾 害事 故医疗救援工 作管理办法
1l 卫 生部
医疗机 构评 审办法
12 卫 生部
母 婴保健专 项技 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 办法
13 卫生部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987.10.22 1987.10.22
1989.7.1 l 1989.8.1
1992.5.1l 1992.5.1 1 1992.10.7 1993.1.1
27 卫生部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20o2.1.22 2002.5.1
28 卫 生 部
国 家 职 、Ip 1丁毕 标 准 管 理 办 法
2002.3.28 2002.5.1
29 卫生部
消 毒 管 理 办 法
2002.3.28 2002.7.1
30 卫生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 办法
37 卫 生部
关 于1丁牛 督体系建设 的若干规定
2005.1.5 2005.1.5
38 卫生 部
医疗机 构传 染病预检分诊管理 办法
2005.2.28 2oo5.2.28
39 卫生部
医师外 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2005.4.30 2005.7.1
40 卫生部
传染病 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尸体解剖查验规定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18〕42号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18〕42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关系到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权益,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助力卫生计生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系统行风持续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把握“九不准”规定的内涵,将其作为全系统行风建设的“带电的高压线”,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巡查监督作用,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贯彻落实“九不准”巡查工作;要将机构、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机构评先评优评等级、个人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重大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党组织、纪检监察、职能管理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协同机制,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织密织牢“高压网”,严肃行业纪律,指导、督促干部职工自觉落实好“九不准”要求。
二、着力改善医疗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新形势下医疗服务需求变化,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改进医疗流程,落实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措施。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顺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患者提供生理、心理、精神、社会等多方面人文关怀;要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设施,提供便民服务,优化医疗流程,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2018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
摸底建档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简称协管员)第一季度前完 成对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对象基本情况的摸底 建档。
摸底建档工作应全面真实反映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基 本情况 ,根据摸底情况填表 6-9,表 15。并按照 要求建立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及时更新。
通过卫生宣传栏或向居民发放传
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 方式,宣传饮用水卫生有关法律法
教
计划生育卫生、公共场所知识的宣 传教育,填表 3
育
摸
底 建 填各类摸底登记表(表 6-9、15)建立健全本底资料
档
根据要求
未发现问题
资料归档
卫
进 行巡查
生
日 常
,分 别填 表10 、
计 生
巡
查
11、12、14 、
16、17,表
发现问题
监
2
制作《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指导意
督
见书》
协
轻微问题(
严重问题(
不需 行政处
负责向当地群众宣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
策和卫生知识,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宣传活 动,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咨询服务;实施日常性卫 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及时收集辖区内食物中毒、食 品污染、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 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发现违法 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院,并积极配合 上级调查处理;完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和 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终考核及今年一季度督导存在问题
、三、工作报表存在的问题
一是使用不规范的报表,有些项目单位依然用老报表 ;二是填写不规范,出现逻辑问题(前后数据不一致 ,与实际工作量不相符)大部分报表签名都为打印体 ,三是个别单位不按要求时限填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内卫计疾控字〔2018〕152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其他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卫计疾控字〔2018〕152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卫生计生局,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18年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2018年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健康内蒙古建设,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发展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1.各级卫生计生疾控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改进工作作风,结合疾控体系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
二、推动疾控体系改革和事业发展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指导意见。
完成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及督导和技术指导。
2.推动疾控体系改革,全区积极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做好改革试点启动工作。
3.推动落实全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疾控中心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
开展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化建设。
4.认真开展盟市、旗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做好传染病预警预测,落实防控措施1.配合做好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20__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继续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机制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为根本,与时俱进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强化城镇社区基础工作等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为我县建设经济宽裕县、文化先进县、生态示范县、社会和偕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__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明确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破解三大难点,争创四大亮点工程,构建五大体系。
一、明确一个主题,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的新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是:保持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
部分育龄群众生育愿意依然强烈,闲散居民超生反弹,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非意愿妊娠居高不下,避孕措施让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外来育龄女性违法生育,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门便民措施的出台实施等因素,给计生服务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我县新一年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率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确保全年人口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
20__年全县人口出生控制在20__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9.5‰和4.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
二、突出两个重点,着力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一)深化镇村(居委)计生经常性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根基不牢,地动山摇。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村组,村级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
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
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一定有不少可以计划的东西吧。
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一年来,我院以国家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精神为指导方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区、镇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通过健全的制度措施和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有力的推动了我院的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现将2018年来我院计划生育的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为确保本年度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身担任组长,妇产科负责人主管计生工作,并落实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及住院分娩产妇等的计生工作,形成了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氛围,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为了提高全所干部职工对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们经常利用中层干部会议、党员政治学习、全院职工大会、院内培训等时间组织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不仅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懂得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而且增强了作为医务人员的神圣使命。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做好妇检,落实工作我们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搞好计生检查工作;教育本单位职工和家属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格禁止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保证了计划生育合格率达100%以上;每季度组织本院内45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检,妇检率达100%以上,一年来均没有计划外生育的现象发生。
最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最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重点工年重点工作任作任务务2018年是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的重要一年。
全县深化医改工作要坚持以推进健康曹为统领,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制定和落实好各项医改政策、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努力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一、制定完善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一、制定完善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一)制定完善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负责,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三)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制定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办法(县发改局、卫计局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制定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的实施办法(县教育局、卫计局、人社局负责,2018年11月底完成)。
(七)制定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县卫计局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八)制定完善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县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扶贫农发办、财政局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九)制定医疗卫生行业加强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二、全面落实实各各项项重点工作任重点工作任务务(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1.多形式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实行网络化管理、团队化服务,以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入手,进一步明确签约组织方式、签约形式、服务内容、考核办法等。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科教工作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发文字号】琼卫科教函[2018]23号【发布部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3.14【实施日期】2018.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18〕23号)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委属各社会组织,委直属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精神,由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承办的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会议定于近期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30-19:00在海南新燕泰大酒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东路18号;电话:66250888)一楼大堂开始报到。
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开会,会期半天。
地点: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宴会厅。
二、会议内容(一)传达2018年全国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精神;(二)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科教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部署;(三)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校教育、科研、社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
三、参会人员(一)邀请相关部门代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海南医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省军区卫生处、武警总队卫生处分管科教负责人;(二)各市县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三)全省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四)委直属单位、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187医院、425医院、武警总队医院分管领导,部分委属民营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五)各委属社会组织负责人,海南省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六)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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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xx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及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施健康优先战略,围绕“一体两翼”总体思路和“两控四改”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成绩,深化改革,拓展内涵,提升能力,全面加快“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进程,为推进“五个随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坚持务实重行,全面深化改革(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围绕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落实政府领导职责,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政策体系,建立“三医”联动工作机制。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拓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责任科室:体改科、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医政医管科)(二)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分层分级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及单病种信息定期进行排序并公示,建立医疗费用管理监控平台,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推进按病种付费,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公立医院转方式、调结构,激发内生动力。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规划财务与信息科、体改科)(三)严控药品价格虚高。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和采购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联合体、引入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GPO)等多种形式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实行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
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建立过度及不合理用药智能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合理用药。
(责任科室:体制改革科、规划财务与信息科、医政医管科)(四)扩大改革试点。
启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健康管理运行机制、诊疗服务协作体系、基本生育服务模式等“四改”重点任务试点工作。
扩大医养融合建设试点,做好国家试点中期评估工作。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体制改革科、计划生育指导科)二、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推进健康管理模式(一)推进健康管理和卫生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健康随县建设,做好省、市级卫生城市(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培育工作,积极推进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注重中西医结合,落实预防为主理念,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和健康管理联合体建设,开展全面健康管理。
加强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和健康风险因素监测评价,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卫生监测、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
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导。
继续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工程,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责任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卫办、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政策法规科)(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制定实施重大疾病”十三五“专项规划,加强随县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策略,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做好禽流感、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
规范预防接种管理,推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试点,实施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
推动艾滋病自我检测,加大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
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
加强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引导做好科学补碘,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培育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责任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政策法规科)(三)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化,加强核心能力建设,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医疗救治队伍、物资储备管理,推进卫生应急“五进”活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责任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三、坚持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一)规划引领卫生资源配置。
贯彻《随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推进县级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项目库,重点实施疾病控制体系、妇幼保健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县级医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
落实项目建设“四制”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管理规定。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与信息科及相关科室)(二)全面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收入支出规范合法。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与信息科及相关科室)(三)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以“四强四提”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在财政补偿政策、人事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和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深入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五化”村卫生室建设,继续开展“薄弱”乡镇卫生院和特色科室建设项目,提升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医政医管科、政工人事科、体制改革科)(四)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
加快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优生优育,确保母婴安全。
开展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创建。
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省级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县活动。
加强助产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继续实施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推进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畸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五)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基于临床路径管理的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
继续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大力推进无偿献血,深化血液安全监管。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六)加快推进健康信息化建设。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系统应用,初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互联互通和共享。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推进远程医疗应用和分级诊疗转诊协作。
启动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行卫生计生服务一卡通。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与信息科及相关科室)(七)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加大考核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随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实施扶贫政策措施,加强贫困乡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计划,提高精准化扶贫水平。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与信息科及相关科室)四、坚持三个转变,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一)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围绕“三个转变”,推进“人文计生、服务计生、法治计生和智慧计生”建设。
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完善生育、奖罚和保障政策,让群众“生得出、生得起、生得好”。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能力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深化计划生育便民服务,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行网上办证。
围绕孕前、孕中、分娩、产后和儿童保健,推进基本生育全程免费试点服务。
(责任科室:计划生育指导科、家庭发展科、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政策法规科、计生协会)(二)促进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成市定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两非”典型案件查处率达100%。
继续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项目,培育一批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示范户。
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实施健康促进和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试点,推进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流管站)五、坚持中西医并重,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制订出台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出台中医药发展规划。
实施“三名”战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
加强综合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建设。
继续推进“三堂一室”创建工作。
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围绕健康管理,加强“治未病”科室建设,提升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六、坚持从严治党,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规章制度,压紧压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用活人才资源、从严监督管理、抓实基层党建,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履职尽责。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系统文明创建活动,激发群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责任科室:政工人事科)(二)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目标。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四风”。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等工作,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建设。
(责任科室:政工人事科)(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运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管理手段,强化医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意识,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的感受。
着力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违法违规执业等重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与信息科、政工人事科)(四)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全行业监管,对所有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重点加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综合监管。
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精简优化审批准入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继续推进法治单位建设,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开展“一法四规”落实情况督查,加大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监督科及相关科室)(五)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舆论引导,做好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