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 ) 三 监督管理。
7 .项 目监督 。 省级 财政 、 业 主 林
8 技术档案 。项 目合同 、 . 实施方
案 、调查 或测试数据资料 的整理归档
情况 。
管部 门开展项 目检查 、督导 、调研情
况。
9 .档案管理规范性 。 建立档案制 度、 专人负责 、 专人专柜保存档案等情
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第四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
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为 “ 省级管 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 项 目绩效评 和“ 价参考指标” 两类 。 第五条 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 指标包括组织管理 、 资金管理 、 监督管 理 、项 目绩效 、信息宣传五个方面的
1 指标。 O项 ( ) 织 管理 。 一 组
法 、资金 管 理 制度 、档 案管 理 规 定 情
况。
包括项 目组织 、 目实施 、 项 资金使用 、
档案管理 、 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的 1 5
项 指标 。
( ) 目组 织 。 一 项
2 成果储备 。 . 省级推广项 目科技
1 组织管理。 目承担单位和参 . 项 加单位人员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 。
况。
林业科 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 目管理 , 促进项 目科学实施 ,发挥财政资金使 用效益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
3 实施进度 。任务完成量 占计划 .
量情 况 。
( ) 二 资金 管 理 。
法》 财政支 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 和《
法》 财预 (0 97 ( 20  ̄6号 )《 、 中央财政林 ( 财农 [0 9 29号 )等有关规章制 2 o ]8 度,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 示范资金绩效评价 ( 以下简称绩效评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9•【文号】财农〔2016〕197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12月9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设定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管理,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规范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模式。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编写说明编写要求:1.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工程承当单位和管理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格式要求:〔1〕正文字体为仿宋四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二,二级标题为黑体小三,三级标题为黑体四号。
〔2〕工程实施方案限10000字以内;正文双面印刷,封面用彩色皮纹卡纸,勿用塑料封皮等加厚材料。
〔3〕计量单位一律用国际标准单位。
〔4〕页码从第一章总论开始设置,仿宋四号底端居中。
〔5〕正文中不插入图片,不设置页眉、页脚。
〔6〕正文段前段后0.5行,行距固定值30磅。
〔7〕附件一律要求扫描件。
工程实施方案封面201 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仿宋三号字体〕工程名称〔黑体2号〕实施方案〔黑体初号〕委托单位:甘肃省林业厅〔黑体4号〕保证单位:〔黑体4号〕承当单位:〔黑体4号〕编制单位:〔黑体4号〕工程负责:联系方式: 139********;邮箱:2222222@163二〇一年月〔黑体3号〕首页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保证单位:〔盖章〕工程承当单位:〔盖章〕工程协作单位:〔盖章〕工程负责人:本人签字执行期限: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注:标题为仿宋四号加粗,内容为仿宋四号。
第二页目录〔黑体二号中间空两格并居中〕1.〔顶格〕 (1)1.1〔空两格〕···············································1.1.1〔空四格〕···········································附件:1.工程区位置示意图2.工程区现状图2.1 现状全景图2.2局部现状特写图3.工程区规划图4.科技成果证书5.合作协议书6.其他相关材料〔如土地证、林权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注:只放三级目录,字体为仿宋四号。
国发〔2015〕1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国务院2015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附件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附件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附件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附件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典型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是林业科技发展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该项目的推动下,林业科技得到了全面的推广和应用,为我国的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 典型项目的背景介绍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是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的,旨在加强我国林业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在推广示范和应用林业科技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成为了全国林业科技发展的典型代表。
2. 项目的深度评估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在深度上对林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进行了全方位的覆盖,涉及到了林木种苗选育、病虫害防治、林业机械化、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
在应用的过程中,该项目采用了先进的林业科技手段,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使得林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并且推动了我国林业产业的良性发展。
3. 项目的广度评估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在广度上也是非常全面的,该项目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各个区域,不论是在南方的亚热带地区,还是在北方的寒冷地区,都有着不同的林业科技示范项目。
这种全面性为我国各地的林业生产提供了多样化的技术支持,使得不同地区的林业资源都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是我国林业科技发展的典型代表,它不仅在技术研发上有所突破,还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这种深度和广度兼具的特点,为我国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这也为其他行业的科技推广和应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总结: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它为我们展示了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我们指明了科技推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关键因素。
通过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其他领域,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不仅体现在技术研发和应用上,更重要的是它对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9.22•【文号】财农[2009]289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289号)为支持林业科技推广与示范工作,规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2009年9月22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以下简称科技推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推广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科技推广资金支持对象为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单位和组织。
第四条科技推广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发布立项指南(含项目申报文本格式),确定当年支持重点,明确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科技推广资金控制规模。
第六条对立项指南中确定的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技术,由国家林业局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批复立项工作。
国家林业局下达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抄送财政部。
对立项指南中确定的其他推广示范技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批复立项工作。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财农[2016]196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12月6日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国家林业局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国家林业局负责相关规划编制,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管理。
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纳人省级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政府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观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第六条开展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建立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二)客观公正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一致、资料可靠、实事求是。
(三)公开透明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逐步实现公开透明,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分类实施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根据评价内容分别由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第二章绩效评价职责分工第七条省财政厅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一)制定省级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三)审查省直部门拟定的绩效评价内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及实施办法;(四)审查省直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和再评价,并management requirements and then append one or more ... Article 19th loan operation, on-site investigation should verify the following business units: (a) it is registered according to law, a variety of certification is complete, effective, and whether it has 提出审查意见;(五)拟定省级财政支出综合绩效目标,制定综合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方法,组织省级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六)组织对省级财政支出(包括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七)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级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情况.以及部门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总体情况;(八)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农[2011]3号
第五条
1 指标。 0项
省级管理 工作绩效 评价指 标包括 组织管 理 、
资金管理 、监 督管 理 、项 目绩效 、信息 宣传 五个 方 面的
( )组织管理。 一 1 .制 度 建设 。 省 级 财 政 、林 业 主 管 部 门制 定 本 地 区
( )档案管理 。 四 8 .技术档 案。项 目合 同、实施 方案 、调查或 测试 数
目文 本 中所 确定 的 项 目任 务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预 期效 果 、
2 ・ 6
21 年 第 3 01 期
●政 策 法 规
林 业 生 产 救 灾 资 金 管 理 暂 行办 法
财农 [ 0 O号 2 1 ]1 1
第 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林业 生产 救灾资金管理 ,提 高
5 .验 收 结 果 。项 目按 期 验 收 和评 估 验 收情 况 。
标和评价标准 ,对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省级管
理工作和示范资金项 目进行客观 、公正 的综合评 价。 第三条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负责对省级管 理工作进 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 省中央财 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 资金项 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 评 价 指 标
第 四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指 标分为 “ 省级 管理 工作绩效 评价指 标” 和 “ 目绩 效评 项
价 参 考 指 标 ” 两类 。
( )资金使 用。 三 6 .资金执行进度 。本项 目的资金 支出进度情况 7 .资金使用规 范性 。资金 专账 管理 和支 出符合 财务
●政 策 法规
21 年 第3 0 1 期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冀财教〔2020〕66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的通知省直有关单位:为促进省属科研机构发展,规范和加强省属公益类法人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7〕26号)、《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4号)以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试点办法><河北省省属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科政〔2020〕12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省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5月27日省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一、基本要求为促进省属科研机构发展,规范和加强省属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预算法》、《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7〕26号)、《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4号)、《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7〕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实际,制定《省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试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2024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任务计划
2024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任务计划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任务计划一、背景介绍: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作是国家林业科技技术示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对先进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全民林业科技素质,推动林业现代化进程。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任务计划旨在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作,为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1.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促进林业现代化发展。
2.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和专业技能。
3.推动林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绿色转型。
4.提升全民林业科技意识,激发社会参与林业科技推广的积极性。
三、任务内容:1.聚焦产业升级,推广应用新型林业技术:-动态监测与精准机械化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林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推广生态林业保护与修复技术,提高森林抗灾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推广林木育种技术,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和木材质量。
2.加强科技培训和技能提升:-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和专业技能。
-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参与学术交流和研究,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发展。
-支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技术团队在林业科技方面进行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
3.推动林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农业、畜牧业等相关产业的合作交流,推进农村经济绿色转型。
-支持林下经济、林下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林养殖一体化发展。
-鼓励林业旅游业、生态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林业经济附加值。
4.扩大示范效应,提升全民林业科技意识:-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林业科技的认知和关注度。
-组织开展林业科普活动和科技示范观摩会等,提升公众对林业科技的参与性。
-加强与学校、社区等组织的合作,培养青少年和农民的林业科技意识。
四、任务推进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示范任务的顺利推进。
2.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推广示范项目的资金投入和后续运营。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管理, 加速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障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的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类型分为跨区域重点推广示项目和其他推广示项目;跨区域重点推广示项目由国家林业局审批立项,其他推广示项目由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批立项。
第三条补助对象为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和苗圃,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单位和组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省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市、县(区)林业局、财政局、厅直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五条省林业厅会同财政厅按照国家发布的申报指南,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制定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发布。
第六条各市、县(区)林业、财政部门、厅直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第七条项目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审),其技术成熟,应用围广,辐射带动作用大,成果无权属异议。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技术先进,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中的技术水平,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基础条件,符合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申报项目应提供如下材料:(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30•【文号】财农[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森林资源正文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2014年至2015年林业贷款贴息补贴政策调整过渡期间,2014年中央财政对以前年度累计贷款余额及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新增林业贷款贴息,2015年中央财政对以前年度累计贷款余额及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林业贷款贴息。
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均对以前年度累计贷款余额及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新增林业贷款贴息。
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4年4月30日附件: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每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下达下一年度林业工作任务计划,具体包括:下一年度造林、森林抚育及良种生产繁育计划,湿地和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持重点内容,林业贴息贷款建议计划,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立项指南等。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细则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已经公布,这标志着林业领域在引进和推广科技创新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这些示范项目的细则,以便更好地理解并关注林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1. 项目背景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是中央政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林业领域科技创新和发展而设立的资金项目。
其目的是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生态效益,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2. 项目内容这些示范项目涵盖了林木改良、灾害预警、采伐技术、林业信息化等多个领域。
各项目都结合了当前林业面临的实际问题,通过科技手段提出创新解决方案,以提升林业生产水平和生态效益。
3. 示范效果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示范项目的效果评估,可以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方案,为更多的地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4. 个人观点我认为,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是对林业领域的一次重要支持和引导。
这些项目集中体现了科技创新在林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也提醒我们林业科技工作者在未来的工作中应不断开拓创新,为林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总结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细则对于推动林业领域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了解和关注这些项目的细则,对于我们理解林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和科技创新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这些示范项目能够为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和活力。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细则的深度评估和文章撰写,希望能够为您的理解和学习提供帮助。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细则对于林业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科技创新在林业生产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这些项目涉及的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林木改良、灾害预警、采伐技术、林业信息化等多个领域,旨在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生态效益,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验收准备
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验收准备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验收,按时间顺序分为现场查定和会议验收,现将有关准备工作说明如下:一、现场查定准备现场查定是会议验收的基础,查定的主要目的是检验项目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材料准备如下:(一)项目实施现场准备1、简单检测仪器,如测糖仪、测高仪、GPS面积测量仪、天平、计算器、皮尺、卡尺、枝剪、计算纸等,用于测量项目建设规模和其它经济技术指标。
2、项目区标牌(标牌格式见附件,标牌一般应在项目确立后不久就要立牌)。
3、项目合同书。
(二)项目汇报材料准备(室内汇报,为便于存档,所有材料最好双面打印)1、胶装项目文字材料5本。
封面为“XX项目现场查定材料汇总”。
文本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总结报告、合同书、经费决算表、与合作单位协议、作业设计图、资金使用复印件(指主要的支出,不用全部都复印)、项目实施佐证材料(见表1)等。
2、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ppt文件:室内汇报时用,一般汇报10-15分钟。
表1:项目实施佐证材料3、原始档案材料: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单独设立档案,由专人专柜管理,项目完成验收后,归档保存为科技档案。
项目档案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国家和省审批本项目文件;项目合同书、协议书;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实施工作日志;承担单位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包括成立组织、协调工作等);年度工作总结;项目实施、实验、测试原始记录;会议记录(记要)及有关来往文件;项目培训文件(下发的通知)、资料、人员签到表;阶段工作报告、专题总结;图表、照片、录像等电子声像资料;应用报告、奖励材料;省市领导关于本项目的批示,调研,协调会议纪要等;宣传本项目或项目技术的所有材料(报纸、电视图像、光盘、网络等);与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
(三)专家现场查定程序1、专家先看现场,核实项目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组带上合同原件和用得到的简单仪器。
2、专家到会议室听取项目组(必须主持人)PPT汇报(10-15分钟)。
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纳人省级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政府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观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第六条开展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建立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二)客观公正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一致、资料可靠、实事求是。
(三)公开透明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逐步实现公开透明,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分类实施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要根据评价内容分别由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第二章绩效评价职责分工第七条省财政厅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一)制定省级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三)审查省直部门拟定的绩效评价内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及实施办法;(四)审查省直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和再评价,并提出审查意见;(五)拟定省级财政支出综合绩效目标,制定综合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方法,组织省级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六)组织对省级财政支出(包括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七)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级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情况.以及部门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总体情况;(八)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成果推广)
成果推广类
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
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保证单位(乙方):填写设区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盖章)承担单位(丙方):XXXXXX(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起止年限:20XX年X月至20XX年12月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制
填写说明
1.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
2.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要求编制实施方案。
各项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
字,二级标题为“仿宋四号、加粗”字,正文为“仿宋四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4磅,首行缩进2字符。
3.实施方案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报送。
六、经费来源与安排
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分工)
八、附件
(一)成果(鉴定、认定或审定)证书复印件
(二)科技成果使用协议复印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与建设地点合作用地协议复印件
(四)建设地点示意图。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项目单位基本情况1、项目主管单位:xx省林业厅2、项目承担单位:xx省xx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3、项目参加单位:xx县经汇油茶专业合作社项目立项情况1、项目的实施依据xx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XX年中央、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的批复”;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合同;项目申报文本;xx县油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成果来源、技术水平、目的意义成果来源及技术水平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为:xx省《油茶营造林技术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油茶栽培技术规程》,同时参照《油茶丰产栽培实用技术》中相关技术标准。
《油茶营造林技术规程》从我省油茶栽培区域、种苗、造林技术、幼林抚育、成林经营及病虫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标准化规范。
目的意义xx县油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的是:统一规范油茶基地建设技术标准,为油茶基地建设提供示范;提高油茶基地建设质量和技术含量,建立我县油茶标准化体系;促进林业标准化推广应用,使我县油茶生产经营和管理者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林农标准化生产意识与技能明显增强。
xx县油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对我县林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县油茶基地建设提供标准化示范区,提高了基地建设技术水平,规范基地建设管理;二是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加快我县油茶基地建设,促进油茶产业发展;三是项目建设将促进我县林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增强干部群众林业标准化意识;四是项目实施带动油茶产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林业扶贫效益好。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建立油茶标准化示范区XX亩,其中新造林1000亩、现有林丰产培育1000亩。
到XX年秋季,示范区新造林油茶平均高度达到60厘米,现有林培育油茶平均高度达到80厘米,油茶平均地径0.6厘米,造林保存率达到95%,油茶生长健壮。
示范区预期8年后亩产茶油达到50公斤。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冀财教〔2020〕138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0〕138号各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发〔2018〕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教〔2019〕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12月1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发〔2018〕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教〔2019〕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是指按《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设立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目标定位、奖种设置、组织实施、奖励效果等开展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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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
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科学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农〔2011〕3号)以及我省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单位承担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对全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条项目绩效自评参考指标包括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实施效果五个方面指标;市级和省直单位项目管理工作评价参考指标包括绩效自评开展、信息宣传两个方面项指标。
(一)项目组织。
1. 组织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
2.实施方案。
项目内容、任务细化落实、技术方法科学可行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
3.实施进度。
任务完成量占计划量情况。
4.技术指标。
合同书中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5. 验收结果。
项目按期验收和评估验收情况。
(三)资金使用。
6. 资金执行进度。
本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7. 资金使用规范性。
资金专账管理和支出符合财务规定情况。
(四)档案管理。
8. 技术档案。
项目合同、实施方案、调查或测试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
9. 档案管理规范性。
建立档案制度、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存档案等情况。
(五)实施效果。
10.经济效益。
示范林或产品对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和林农增收等作用。
11. 生态效益。
对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及环境改善等影响。
12. 社会效益。
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及行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增加就业等作用。
13. 培训人员。
开展技术培训和发放技术资料情况。
14. 技术文本。
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手册、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情况。
15. 表彰奖励。
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六)市级和省直单位项目管理工作
16.自评工作组织。
市级和省直单位组织组织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复核情况。
17. 信息宣传。
市级和省直单位将项目实施进展、资金管理、问题、建议等情况整理并报送省财政厅、林业局及时准确;有关媒体宣传报道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和项目有关情况。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立项批复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文本中所确定的项目任务、技术经济指标、预期效果、资金使用进度等绩效目标。
(四)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批复后,制定的项目合同、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现场检查评定意见、项目验收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填报《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评价书》(见附件1),由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对县级(含财政直管县)上报的材料审核后,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第七条省财政厅、省林业局通过审核各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实地核查等方式,视不同情况采取直接组织评价、委托中介机构评价或委托市级主管部门评价,依据评价计分标准(见附件2),对全省上年度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八条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项目未结束进行阶段评价,验收结果10分不计入总分,满分为90分,按100分折算得分确定评价等级。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A级≥85分、60分≤B级<85分、C级<60分。
省级对市级和省直单位考评采用百分制,其中:项目自评得分占90%权重,按项目单位自评得分乘90%计分(满分90分);市级和省直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得分占10%权重(满分10分)。
项
目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A级≥85分、60分≤B级<85分、C级<60分。
第九条省财政厅、省林业局以适当方式对各承担单位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评价书
2、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参考
计分标准
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评价书
(年度)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自评审核单位:
项目绩效评价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局
项目绩效评价书填制说明
一、绩效评价书封面(除评价方式)、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明细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表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绩效自评审核意见表由有关市级或省财政直管县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填报;项目绩效评价汇总表由省级评价单位或省级委托开展评价的单位填写;项目绩效评价审定表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局主管处填写。
二、项目绩效评价书一式伍份,由项目承担单位套打按规定报送。
三、省级直接组织评价或委托评价的绩效评价组成员,需在绩效评价表(二)逐一填列,并由评价组负责人签字。
省级委托市级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的,同时需由受托单位出具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三、项目单位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绩效自评审核意见表
五、项目绩效评价表(一)
注:本表由省级绩效评价单位或省级委托评价单位逐项核实打分评定等级。
五、项目绩效评价表(二)
六、项目绩效评价审定表
附件2: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参考计分标准
备注:.项目承担单位是指项目合同书中明确的负责单位;项目参加单位是指除了项目承担单位之外,参与项目实施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