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筹划:问题、原理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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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每到年关,笔者总会接到一些咨询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电话,他们比较关注这笔年终奖到手的能有多少,如何发放能更好地保护雇员的收益。

为了能够让更多人详细地了解年终奖征税问题,现将年终奖的税收政策及常见的处理方式作个总结。

一、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法[2005]9号)(以下简称“国税法[2005]9号文”)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取得的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将雇员取得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和费用扣除额进行对比,可以将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处理:如果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如果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费用扣除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适用税率根据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一雇员每月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为40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5000元,则该雇员应纳个税的计算方法为:15000÷12=125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为3%和0,则该雇员应就年终奖缴纳个税=15000×3%=450(元),税后所得=14550(元)。

如果雇员每月的工资为3000元,其余条件仍不变,则其个税的计算方法为:15000÷12=125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为3%和0,则该雇员应缴个税=(15000-3500+3000)×3%=435(元),税后所得=14565(元)。

二、税务筹划1、避开“缩水去”企业在进行年终奖发放过程中,应当事先筹划,否则,就有可能产生多发一元奖金,多缴上千元个税的情况。

如仍以雇员每月工资4000元为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根据上述方法,可得该雇员应缴纳的个税=540元;如果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1元,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为10%和105,该雇员应缴纳的个税=18001×10%-105=1695.1元。

年终奖避税六大招

年终奖避税六大招

年终奖是每个职工都期待的福利之一,但是除了高兴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如何避税,提高实际收入。

下面是年终奖避税的六大招。

招一:提前购买商业健康险招二:合理分配年终奖合理分配年终奖可以通过预扣预缴方式减少税务负担。

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将年终奖分拆到每月工资中,可以避免进入更高的税率档位,减少纳税金额。

此外,还可以考虑将一部分年终奖作为职工的其他福利,比如购买商业健康险、养老保险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额外的税前扣除项,进一步降低纳税金额。

招三:合理安排个税扣除项目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一定的扣除项目计算的,合理安排扣除项目可以减少纳税金额。

比如,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等扣除项目。

此外,还可以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项目来进一步减少纳税金额。

招四:选择适合自己的个税计算方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个税计算方式。

比如,对于跨区域人才来说,可以选择按照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个税,这样可以合理利用年终奖,并且减少纳税金额。

此外,还可以选择分季度计算个税,分散纳税压力。

招五:积极参加股权激励计划对于那些有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来说,可以积极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由于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以股权作为报酬的形式,根据个税法规定,股权收益可以享受一定的税额减免或者免税政策。

因此,通过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减少年终奖纳税金额。

招六: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对于那些有个人商务活动的员工来说,可以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来减少年终奖的纳税金额。

个人商务活动可以作为自主创业的一种方式,通过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扣除项目,从而降低纳税金额。

总之,年终奖避税需要我们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

通过提前购买商业健康险、合理分配年终奖、合理安排个税扣除项目、选择适合自己的个税计算方式、积极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我们可以有效减少纳税金额,提高实际收入。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筹划少交个税?三个案例告诉你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筹划少交个税?三个案例告诉你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筹划少交个税?三个案例告诉你展开全文导读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有一定的筹划空间。

(一)筹划的法律依据分析1、居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算的法律依据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基于以上税法政策规定,肖太寿财税工作室(公众微信号:xtstax)认为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税计算方法如下:第一,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以从以下两种计税方法中任选一种:一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法。

即居民个人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直接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查找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如下附件: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所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年终奖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年终奖纳税筹划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年终奖属于一次性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方式为累进税率法,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然而,针对年终奖的纳税筹划,个人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下面将介绍一些年终奖纳税筹划的方法。

1.分割年终奖发放时间企业可以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分割成两个或多个月进行发放,从而减少年终奖被高额累进税率所吞噬的情况。

比如,将一部分年终奖在12月发放,另一部分在次年1月或者2月发放。

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年终奖的纳税额,让个人所得税呈现出平稳的变化趋势。

2.合理安排薪酬结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薪酬结构来降低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可以将年终奖以奖金或者股票的形式给予员工,这样可以通过延迟支付或者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收入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

3.合理使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个人可以适度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通过这些扣除项目,可以有效地降低年终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4.合理规划年终奖的数额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对年终奖的数额进行合理规划。

比如,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经济状况,适当调整年终奖的数额,使其在不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前提下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5.合理安排社保规模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社保规模。

由于社保是在税前扣除的,因此合理安排社保规模可以降低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可以让员工选择缴纳不同的社保金额,以适应不同员工的需求。

以上是关于年终奖纳税筹划的一些方法,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在进行年终奖纳税筹划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使每一份年终奖都能够得到最大的实际收益。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在岁末年初,年终奖总是备受期待。

然而,在欣喜之余,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合理筹划。

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能让我们合法合规地减轻税负,还能让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首先,我们要了解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 2021 年 12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税率跳档”的问题。

由于税率是分档计算的,如果年终奖金额刚好处于税率跳档的临界点附近,可能会出现多发一元奖金,到手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

例如,发放 36000 元年终奖,适用税率 3%,需缴纳个税 1080 元,实际到手 34920 元;而发放 36001 元年终奖,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210 元,需缴纳个税33901 元,实际到手 326109 元。

可以看出,多发 1 元奖金,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 元。

因此,在确定年终奖金额时,要避开这些“雷区”。

合理分配年终奖与综合所得也是一种有效的筹划方式。

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那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可能会更划算;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上全年一次性奖金后的金额处于税率跳档的临界点附近,那么就需要权衡单独计算和合并计算的税负差异,选择更有利的方式。

此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筹划的重要途径。

例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时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在年初时,就应当对这些扣除项目进行准确申报,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多元化的方式。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缴纳税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是各个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本文主要针对在进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案例分析说明,进一步提出了新税法下减轻职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集中纳税筹划方法,从而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相对公平、减少税金负担、从而提高职工收入的目的。

标签: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快速发展,各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和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大规模的提升,伴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奖励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占职工收入的工资比重也越来越大。

合理运用税法的规定,保证单位职工的奖金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具有公平性,进而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些是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经常会遇见并且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分析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纳税筹划政策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发的文件——《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如》(国税发[2018]164号)中的规定是作为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纳税筹划的政策依据。

从2018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税政策进行了调整,纳税人如果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简称为年终奖)需要单独作为一个月薪金所得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该计税办法只允许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采用一次。

二、新税法下全面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缴纳存在问题对个人在单位某个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将这一奖金数额先除以12个月,然后再按除法后的商数以确定其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而在国税发[2018]164号文件之前,个人所取得的年终奖金是以全额的方式确定其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的。

相比较而言,现在实施的规定的缴税额度较过去的已经有了大幅度的降低,显然纳税人的税负有了很大程度的下降。

奖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奖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奖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随着全球贸易的加速和经济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很有可能成为大型跨国公司的一项重要费用。

而作为公司的雇员或董事,奖金发放是普遍的惯例,那么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需要我们深入了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奖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

在中国和很多其他国家,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可以采取年终利润分配、年终奖金等方式进行发放。

个人应在奖金发放后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需要考虑税率和税务优惠政策。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税率根据应税所得额不同而不同。

应注意的是,在税率高的情况下,个人应及时采取降低应税所得额的措施,以便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此外,许多国家和地区提供税务优惠政策。

例如,中国实施的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包括: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等。

这些政策对于纳税筹划和税务管理非常有益。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税务合规和避免风险。

作为雇员或董事,合规性和风险管理非常关键。

我们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遵守税法规定。

同时,应避免采取违法行为导致个人所得税逃税,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总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跨国公司和其雇员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们应深入了解税法规定,并应对税率、优惠政策、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实现更高效的税务管理。

国家税务政策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个税计算筹划方法

国家税务政策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个税计算筹划方法

国家税务政策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个税计算筹划方法一、个人所得税税改:个人所得税税改后,从2011 年9 月1 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

二、国家税务政策及各种奖金的计税方法: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9 号文件)规定:对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某职工孙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资2500 元,2011 年10 月取得半年度先进职工奖1000 元,当月还取得三季度奖5000 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奖300 元,考勤奖200 元计算:孙某10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500+1000+5000+300+__)×20%-555=54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9 号文件)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 个月的数额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

即:先将职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及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今年9 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没有做出调整,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①、月工资超过3500 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 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②、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 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 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整理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整理

年终奖是许多人期待的福利之一,然而,在领取年终奖的同时,个人所得税也会大幅度增加,这被称为个税“盲区”。

为了避免个税“盲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合理安排薪资结构将部分薪资由年终奖调整为月度奖金,将全年收入分散到每个月份,避免年终奖过高导致个税增加。

此外,可以考虑将奖金分散到各个季度或是每半年发放,以避免当月收入过高。

二、与单位协商调整发放时间如果单位对年终奖的发放时间比较灵活,可以与单位协商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延迟到来年,在发放时间时可以减少个税负担。

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各项扣除和减免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四、合理规划个人财务状况除了采取一些措施减少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还可以通过合理规划个人财务状况来减少个税。

“盲区”中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税率表计算的,因此可以通过合理选择投资项目、资产配置等方式,将收入进行有效分散,降低个税负担。

五、选择个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生活费用标准法,另一种是实际支出法。

在年终奖发放时,可以选择较低的计算方法,减少个税负担。

六、合理利用年终奖合理利用年终奖也是避免个税“盲区”的一种方式。

可以通过购房、购车、开办企业、创办自己的公司等方式,将年终奖进行有效投资,降低个税负担。

七、及时了解最新个税政策随着个税法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个税的计算方式和税率也会有所变化。

因此,了解最新的个税政策,及时调整个人财务规划,以最佳方式减少个税负担。

年终奖应该怎样合理的避税

年终奖应该怎样合理的避税

年终奖是员工辛勤努力的回报,然而,年终奖所产生的税费也成为了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

如何合理避税,最大限度地保留年终奖的收入,成为了员工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以下是一些合理的避税建议,帮助员工在年终奖发放时减少纳税负担。

首先,合理规划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将年终奖分摊到全年发放会减少个税负担。

因此,在做出年终奖的规划时,可选择将一部分负担放在上半年,一部分放在下半年,以减少个人年度收入的峰值,从而降低当年应纳税额。

其次,可以利用年度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额。

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年全年个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的部分,可以享受到适用下限为36,000元的税率。

因此,将年终奖分摊到全年时,可以降低整体税率,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加班费、节日福利等各类补贴也是减少个税负担的方式之一、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工资性收入中的加班费、绩效奖金、奖金等,并不作为全年收入进行计算,个税税率很低。

因此,可以在年终奖发放时,将一部分金额放在这些补贴项中,从而降低纳税金额。

此外,个人可以采取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将一部分年终奖用于购买保险产品。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购买特定商业保险,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因此,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避税手段,既可以保障个人的风险,又可以减少纳税负担。

另外,合理合法地利用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空间,也是一种减少个税的方式。

例如,可以将一部分年终奖发放给配偶或父母,让他们享受到较低的个税税率。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操作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能违反相关税法规定,否则将面临追税和处罚。

最后,还应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可以享受到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等一系列的扣除政策。

通过充分利用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需要强调的是,避税是合法的,但逃税是违法的。

在合理避税的同时,必须遵守税法规定,避免违规操作和偷漏税,否则将被视为逃税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一种奖励方式,它通常在年底发放,可以极大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但是,在享受这种福利时,员工也需要认真考虑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尽可能地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以下是一些税务筹划建议和注意事项:1. 分批领取奖金如果您一次性收到的奖金数额较大,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将它分成两批或者多批领取,以此来分摊您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这是因为,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累进税率,也就是说,您的所得税负担随着您的收入增加而增加。

因此,将奖金分批领取可以有效地避免超过下一档税率的纳税额度。

2. 利用扣除项目在中国税法中有许多扣除项目,如教育支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

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来降低您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其中,教育支出扣除是最常用的一项,您可以根据子女的教育情况获得相应的扣除额度,从而减轻您的税务负担。

3. 合理使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下推出的一项新政策,旨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

根据该政策,您可以在个税申报时选择相应的附加扣除项目,例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等,从而降低您的应纳税所得额度。

这项政策的出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多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的策略,通过合理使用该政策,您可以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4. 考虑在个人所得税法定减除项范围内购买商业保险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定减除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这些减除项的出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多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的机会。

其中,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常用的方式。

您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从而在享受风险保障的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综上所述,总结一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的注意事项:1. 分批领取奖金,以此来避免超过下一档税率的纳税额度。

2. 利用扣除项目,如教育支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降低您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所得,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一种税收。

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合法且合规的方式,运用各种税收政策和措施,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的行为。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和效果。

案例一:小李的年终奖小李是一家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都能享受到可观的年终奖。

为了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小李咨询了税务师,并得到以下建议:1. 合理分配收入:小李可以将年终奖款项分配到多年的时间段内,并结合税务规定选择合适的税率递进期限。

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每年的纳税额。

2. 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根据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小李可以选择在特定行业或特定地区投资,以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案例二:创业者的税务筹划小王是一位创业者,他通过自己的公司获得收入。

为了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小王采取了以下措施:1. 合法分配利润:小王将公司利润以股权、股息等形式分配给自己,同时合理运用创业者相关税收政策,如创业板减免等,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合理选择税务筹划工具:小王结合企业所在地税收政策,通过合理运用资本等税收筹划工具,来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案例三:跨境收入的税务筹划小张是一名海外归国人员,他在中国和国外都有所得。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小张采取了以下策略:1. 合规申报:小张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及时履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义务,将境外所得合规申报,并核准享受相应的税款抵免或减免。

2. 寻找双重税收协定:小张了解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重税收协定,并合理利用这些协定,避免或减少个人所得的双重征税情况。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工作。

通过合理分配收入、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和合规申报等策略,个人可以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新个税背景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筹划

新个税背景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筹划

新个税背景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筹划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发生变化,税率和税基的调整使得不同收入层次的个人税率发生了变化。

同时,纳税人的各种收入类型如工资、奖金、股权激励等的税率也发生了调整。

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新个税背景下,如何进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呢?首先,需要了解新个税的税率和起征点。

2019年新个税法将税率分为7个等级,从3%到45%依次逐级递增,起征点为5000元/月。

同时,新个税法对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做出了明确。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类所得包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和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等。

对于综合所得,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对于分类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年终奖金的税收筹划,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规划奖金发放时间在新个税制度下,个人税率与月收入挂钩,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发放,则会使奖金的应纳税额相比均摊到每月的工资需要缴纳的税额更多。

因此,可以适当延迟一部分奖金的发放时间来降低税负。

例如,将全年奖金一半在年底发放,另一半在来年发放。

2. 合理设置奖金金额由于新个税的超额累进税率机制,奖金金额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相应的税率和税负。

因此,在设置奖金金额时应该仔细考虑个人总收入、工资福利政策、社保缴纳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奖金金额,以达到最大化收益和最小化税负的目的。

3. 合理安排税前福利税前福利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税额外的福利,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在奖金计算时,税前福利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进而降低税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提供的税前福利应该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且应该预算到年度总成本中,不能对企业造成过多的负担。

4. 合理选择税前投资在新个税制度下,纳税人可以扣除的税前支出变得更加灵活了。

例如,一些纳税人可以在年底使用一些税前资金进行公益慈善捐赠,从而达到降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新个税政策下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筹划

新个税政策下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筹划

新个税政策下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筹划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发生了很多变化,其中包括2019年实施的新个税政策。

新政策的实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方式都有了重大的调整,这也影响到了企业发放一次性奖金的方式和筹划。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并做出相应的筹划,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的税负,提高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

本文将就新个税政策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进行详细的筹划分析。

一、新个税政策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影响第一,计税方式变化。

以往,企业在发放一次性奖金时通常采用一次性计算方式,即将一次性奖金与当月薪资一起计算,按照超过免征额的部分逐级累进计税。

而根据新个税政策,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有了新的规定,即可以采取年度平均方式或者个人自行按月递延预扣预缴方式。

第二,税率变化。

新个税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税率也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七个级次简化为七个级次,且税率调整得更加渐进和分层。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筹划在新个税政策下,企业在制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方案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理的筹划。

1. 考虑个人综合情况在制定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企业应当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考虑员工的家庭情况、工作年限、收入水平等综合因素。

根据不同员工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并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2. 选择适当的计税方式采取年度平均方式还是个人自行按月递延预扣预缴方式,是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年度平均方式适用于那些工资薪金所得不变,年终一次性奖金较大的人群,而按月递延预扣预缴方式适用于那些年终一次性奖金较小或者有可能变化的人群。

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可以减轻员工的纳税负担。

3. 防范风险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企业要注意防范税务风险。

确保计税方式的合法合规,避免因计税方式带来的税务风险,不仅可以避免罚款,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员工的信任度。

4. 与员工沟通在制定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企业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

个人所得税筹划--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巧筹划

个人所得税筹划--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巧筹划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巧筹划说明:本文根据国税局出台的最新政策,通过三个具体实例,得出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的三条税收筹划重要结论。

2005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新文件,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适用税率的确认方法是,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般而言,年终奖金数额较高,最高适用税率往往达到25%~35%,在这样的计税方法之下,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的税负是最高的,而将奖金平均分到各个月发放税负最低,所以,将年终奖金分到各月发放也成为个人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方法。

计税方法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也随之发生了变动。

例1:王先生每月工资4500元,奖金每年总计36000元。

下面我们对奖金按月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种方式下的税负进行比较。

(扣除额按照标准1200元,下同)方式一:奖金按月发放则王先生每月奖金3000元,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3000-1200=6300元。

63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20%,应纳税额为6300×20%-375=885元,年应纳税额为885×12=10620元。

方式二:年终一次性发放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1200=3300元,33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5%,每月应纳税额为3300×15%-125=37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5%、125(根据36000/12=3000元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15%-125=5275元。

年度纳税总额=370×12+5275=9715元可见,在新的计税方法下,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将比每月发放奖金节约税款905元。

“为了降低税负,应取消月奖的发放,而合并做一次性发放”,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呢?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一、合理规划年终奖的支付时间在领取年终奖的时间上,可以选择将其支付时间推迟至次年,从而实现推迟税款的缴纳。

这样一来,就可以将一部分收入作为去年的收入,一部分收入作为今年的收入,分别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今年的总收入较去年高,那么该年度的所得税负担会增加;反之,则可以减少所得税负担。

二、充分利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三、合理搭配投资理财产品通过合理选择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年终奖的税收负担。

例如,可以将年终奖一部分资金投资于国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产品,这些产品通常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个人所得税或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也可以选择个人年金、健康保险等保险产品,这些产品不仅有助于规避税收,还可以作为个人的养老和健康保障。

四、合理利用家庭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已婚的员工来说,可以考虑将年终奖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配偶或父母,从而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夫妻双方可以相互赠与财产并享受赠与税免征的政策,配偶之间的财产转移不需要纳税。

因此,通过将部分年终奖转移到配偶的名下,可以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额。

五、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法如果年终奖收入较高,个人所得税负担也较大,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通过分期方式缴纳。

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将税款分摊到未来的几个月或更长时间内,减轻个人的资金压力,并提前规划好每个月的预算和开销。

六、遵守税务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一直在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和监督,对于违法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因此,在对年终奖进行税务规划时,一定要遵守税务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各种筹划行为。

总结起来,合理规划年终奖的支付时间、充分利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合理搭配投资理财产品、合理利用家庭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法以及遵守税务法规,都是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的方法。

通过合理的财务规划和税务筹划,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年终奖的税收负担,更好地保护个人利益和财务安全。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研究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研究

财经论坛Һ㊀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研究崔金龙摘㊀要:2018年12月财政部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㊁企业年金等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㊂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不仅延续优惠,而且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奖金适用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将降低纳税人的税负㊂文章结合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内容,对企业为员工发放奖金的分配额度进行分析,寻找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为各企业提高薪酬管理水平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㊂关键词:奖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纳税分配一㊁引言2018年我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㊂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进行了改革,它将对于调节贫富差距㊁鼓励创新就业㊁改善民生㊁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㊂工资收入及扣缴税金往往是个人密切关注的话题,那么新税法实施后,企业在向职工发放奖金时,应该代扣代缴多少税金㊁是否仍具有有筹划的空间㊁如何界定筹划的界限,均需要进行重新测算,方能给职工反馈出直接的答复㊂二㊁综合所得计税方式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对工薪㊁劳务报酬㊁稿酬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即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收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对经营所得,利息㊁股息㊁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六项其他类型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㊂纳税人应区分所得类型,适用对应的征税方式,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㊂综合所得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全年 五险一金 -扣除数)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㊂此处的扣除数为每一纳税年度的六万元起征点扣除额以及专项扣除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㊂值得注意的是增加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女教育支出㊁继续教育支出㊁大病医疗支出㊁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额是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最大亮点,此项举措更加有利于体现纳税人量能负担,实现公平税负㊂三㊁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财政部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㊁职业年金等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文件中指出: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 2005 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㊂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㊂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㊂四㊁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筹划新个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㊁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行个税申报,那么奖金与工资薪金所得之间的金额分配就成了税收筹划的手段㊂如员工扣减完专项扣除额及社保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采用3.6万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方式纳税,其余进行工资所得方式申报纳税,将节税1.81万元,节税金额十分可观,故采取双重的较低税率纳税模式,必然会比单一并入工资总额中纳税降低较多的应纳税额㊂(一)税收筹划数据假设前提文章税务筹划方向不涉及除综合所得外其他分类税制的计算,因为其均需按照具体收入类别,相应单独申报纳税,只有全年一次性奖金目前可按照个人意愿并入工资总额即综合所得中进行申报纳税㊂以下个人全年应纳税额均暂考虑为工资所得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合计应纳税额,即全年应纳税额公式为:个人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全年 五险一金 -扣除数)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由于每个人的 五险一金 金额㊁扣除数都不尽相同,如考虑到纳税筹划中,将有无尽的变化,而计税基础及应纳税所得额均为收入扣减其之后的金额㊂故文章将个人全年应纳税额公式简化为:个人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㊂这样只需要考虑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金额分配即可,员工个人可根据当年的自身情况进行相应扣减后,比照文章筹划结论即可达到最优纳税效果㊂(二)税收筹划方向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工资所得额的分配来筹划个人所得税,主要原理是分拆部分高额奖金计入工资综合所得中,或将高额工资所得折算部分为奖金进行单独报税,分别去适用税率较低的税额,总体思路保证是合计应纳税额最小㊂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是年化之后与工资综合所得属于同一个档位税率,不同的是奖金计税方式的速算扣除55数只减相当于工资所得一个月的扣除数,所以会出现奖金多发1元,反而多出2000元个税的情况㊂具体原因如:奖金金额为3.6万元时,适用3%税率,应纳税额为1080元;假设增加奖金金额X万元,且0<X<=10.8,那么(X+3.6)万元适用10%税率,应纳税额=(X+36000)-210;相比3.6万元以下的3%的税率增加的税金金额=(X+36000)∗10%-210-1080=10%X+2310,即新增加的X万元的对应增加税率为10%+2310/X,由此可以看出X越大,越能平摊由于速算扣除数较低带来的2310元的负面影响,即奖金只有分配到计税档位限额才会是奖金最优增加税率㊂据此,求得对应的奖金各挡位变化增加额的对应最优税率为3%㊁12.14%㊁28.46%㊁36.46%㊁38.02%㊁45.08%㊂五㊁税收筹划具体过程(一)全年一次性奖金自0万元至3.6万元奖金在3.6万元以下时,适用税率为3%,与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在3.6万元以下税率一致,故总应纳税所得额在7.2万元以下时,按情况随意分配,具体单项金额不超过3.6万元即可㊂(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由3.6万元至14.4万元之间,增加额的最小税率为12.14%工资应纳税所得额由3.6至14.4万元时,增加额的税率为10%,小于奖金第二档变动最小税率12.14%,故在此区间,最优纳税额为分配奖金为3.6万元㊂工资应纳税所得额由14.4至30万元时,增加额的税率为20%,大于奖金由3.6至14.4万元增加额的最小税率12.14%,故存在临界平衡点㊂假设临界平衡点时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为a万元,那么采用奖金3.6万元时的总应纳税税额,与采用奖金14.4万元的总应纳税额是一致的,分配差额为10.8万元㊂即公式为:工资所得税+奖金3.6万元所得税=工资额减10.8万元后所得税+奖金14.4万元所得税那么此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总应纳税所得额为a万元减去10.8万元后,低于14.4万元,适用10%税率档;二是总应纳税所得额为a万元减去10.8万元后,高于14.4万元,适用20%税率档,那么表述公式分别为:公式一:a∗20%-16920+1080=(a-10.8)∗10%-2520+14190公式二:a∗20%-16920+1080=(a-10.8)∗20%-16920+14190求解为:公式一a=16.71万元,公式二无解,那么由此可以得出,临界平衡点时的总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工资额16.71万元,加奖金收入3.6万元,即总应纳税所得额在20.31万元以下时,最优纳税分配方案为奖金申报为3.6万元进行纳税,剩余全部申报为工资综合所得进行纳税㊂(三)全年一次性奖金由14.4万元至96万元同上述计算依据依次对30万至96万之间进行后续临界值求解,最终求解出相应临界值为20.31万元㊁127.75万元㊁145.25万元;具体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税收筹划情况结论表单位:万元序号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优化分配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工资所得申报筹划结论13.603.600.0020.313.6016.71工资及奖金合计应纳税所得额在20.31万元以下,均进行3.6万元奖金申报,剩余均进行工资所得申报,其结果最优267.2014.4052.80工资及奖金合计应纳税所得额在20.31万元至67.20万元,均进行14.40万元奖金申报,剩余均进行工资所得申报,其结果最优3127.7530.0097.75工资及奖金合计应纳税所得额在67.20万元至127.75万元,均进行30万元奖金申报,剩余均进行工资所得申报,其结果最优4145.2542.00103.25工资及奖金合计应纳税所得额在127.75万元至145.25万元,均进行42万元奖金申报,剩余均进行工资所得申报,其结果最优5>145.2566.00>79.25工资及奖金合计应纳税所得额在145.25万元以上,均进行66万元奖金申报,剩余均进行工资所得申报,其结果最优㊀个人所得税是必须要交的税,是每个公民的纳税义务,绝不能恶意偷漏税,国家的很多税收制度都是相通的,只要能采取合理的方式来筹划,以减少纳税支出,就是在法定范围内合理进行避税,根据员工当年自身情况进行相应专项扣减后,套用文章筹划结论即可达到最优纳税金额,进而能强化奖金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作用㊂参考文献:[1]谢雪萍,喻越,夏雪,等.个税税制改革关注点分析[J].经贸实践,2018(15).[2]许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设计亮点纷呈[N].中国财经报,2018(6).[3]薛月香.基于新个税政策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纳税,2019(34).作者简介:崔金龙,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㊂65。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临界点)整理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临界点)整理

让知识带有温度。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临界点)整理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临界点)个税盲区是指年终奖发放金额在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奖金数额只增加“一点点”、而纳税额却增加了“好多点”的现象。

也就是可能消失多发一元奖金,扣除个税后,到手却少数百、数千元的状况。

对此,大家要找出每一级税率对应的'“盲区”,有效地避开“多发少得”的状况发生。

下面具体说明个税盲区的形成缘由及避开方法:假设个人取得年终奖为Y元,且当月的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

1.若年终奖18000(Y÷12)4500,适用税率为10%。

设Y-(Y×10%-105)=18000-18000×3%,Y=19283.33元。

当年终奖为18000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0-18000×3%=17460元;当年终奖为18001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1-(18001×10%-105)=16305.90元;年终奖18001元税后收入比年终奖18000元税后收入少17460-16305.90=1154.1元。

年终奖在18001元至19283.33元区间时,随着年终奖的增加,税后收入渐渐增加,当年终奖增加至19283.33元,其税后收入为17460元,与年终奖为18000元时的税后收入相等。

因此,若年终奖为18000应避开盲区[18001,19283.33]。

2.若年终奖54000(Y÷12)9000,适用税率为20%。

设Y-(Y×20%-555)=54000-(54000×10%-105),Y=60187.5元。

因此,若年终奖为54000应避开盲区[54001,60187.50]。

第1页/共2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3.若年终奖108000(Y÷12)35000,适用税率为25%。

设Y-(Y×25%-1005)=108000-(108000×20%-555)Y=11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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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筹划:问题、原理与策略
作者:张慧琳
来源:《商情》2020年第15期
【摘要】年终奖是公司永远的话题,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一般会选择在年末发放年终奖。

然而,大多数公司在发放年终奖时,没有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

本文以财税(2005)9号文件和财税(2018)164号文件为基础,分析目前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筹划存在的问题,结合案例设计具体纳税筹划方案,探索纳税筹划方法。

【关键词】年终奖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企业发展面临新的要求。

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税收筹划,其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

企业通过实施纳税筹划,将企业的税收负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保证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存在着一些无效区间,纳税筹划存在误区,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年终奖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年终奖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存在无效区间。

在税收临界点容易产生税负突变,如果不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就会出现年终奖多一元然而多缴纳几千元的税。

比如:税收第一临界点和第二临界点设置为36000,第一临界点的税率为3%,税法临界点对应的税后收入为34920,如果企业再多发一元,则相应需要缴纳3600.1元税费,多缴纳2520.1元。

为了合理对年终奖进行纳税,就必须计算出年终奖增加但是税后收入减少的无效区间。

在年终奖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规避这个区间。

三、年终奖纳税筹划原理
通过分析可知,员工发放年终奖应该避开无效区间。

前段收入临界点=(税法临界点对应的税后收入-速算扣除数)/(1-税率),因此可以计算出6级无效区间的前段收入临界点。

接着计算税后年终奖的前段收入取值(1)前段收入与后段收入变动比=(后段收入临界点-税法临界点)/(税法临界点-前段收入临界点)(2)相同税后所得的前段收入=(任意值-误区范围前一临界点)/后段收入与前段受变动比+误区范围前一段收入临界点(3)税前薪酬降低额=任
意值-相同税后所得的前段收入。

以此类推,可以得到6个误区范围内相应的税前薪酬降低额。

四、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一)年终奖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减少税负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应该充分利用年终奖来降低税率。

如案例一:案例一:某公司员工的薪金总额为696000元,月收入为58000,没有年终奖,其纳税筹划如下:每月应纳税所得额=58000-5000=53000,一年应纳税额=(53000×30%-4410)×12=
137880元。

税收筹划:可以将该公司员工的一年总收入统筹考虑,将年终奖并入员工工资一起发放,其分配结果如下:①每月应纳税所得额=(696000-5000×12)/24=26500元;②员工每月工资
=26500+5000
=31500元;③年终奖=26500×12=318000元;一年总收入=31500×12+318000=696000元。

税收筹划后,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①员工全年应缴纳的税额=(26500×25%-2660)×12=47580元;②年终奖应缴纳的税额=318000×25%-2660=76840元;③一年纳税总额=76840+47580=124420;④137880-124420=13460元。

通过计算可知,将年终奖并入员工工资中发放,可以降低员工的税率,使员工少缴纳13460元的税。

且避免了年终奖越多税后收入越少的情况。

(二)避免税收盲区,降低税率级次
在计算工资每月工资应缴纳税额时,每月均能扣除速算扣除数;但是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时,年终奖只能按照一个月计算,只能扣除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

因此,在对工资薪金和年终奖进行分配时,应该采取相关措施尽可能降低年终奖的税率。

案例二:某企业员工总收入为939600元,根據第一个案例可知,年终奖为439800元,每月工资为41650元,年工资总额为499800元。

所以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员工每月应缴纳税额36650。

全月应纳税所得税采用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4410:①一年工资应缴纳的税额=(36650×30%-4410)×12=79020元;②年终奖应缴纳的税额=439800×30%-4410=127530元;③一年纳税总额=127530+79020=206550元。

通过前面可知,与439800具有相同税后所得的前段收入为412813.038元,因此税前年终奖应该降低26986.962元;工资薪金增加至526786.962元,通过该纳税筹划,年终奖的税率级
次降低可以减少应纳税额,纳税筹划后应纳税额如下:①一年工资应纳税额
=[(526786.962/12-5000)×30%-4410]×12=87116.0886;②年终奖应纳税额=412813.038×25%-2660=100543.26;③一年纳税总额=100543.26+87116.0886=187659.349。

由于年终奖税率的降低,且避开了年终奖的无效区间,纳税总额减少了206550-187659.349=18890.651元。

五、结语
通过以上对年终奖的无效区间以及年终奖与工资组合设计的相关分析,可以发现: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的年终奖纳税筹划一方面运用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亦是纳税人对经营与投资等税收政策学习的过程,加强纳税筹划能力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所以,在目前个人所得说的体制下,对员工的年终奖金进行税收筹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企业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作者简介:张慧琳(1997-),女,汉族,重庆垫江人,职务:学生学历:在读研究生,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方向: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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