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商事合同法
国际商事合同法
• 德国法区分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和完全行为能力三种情况。《德国民法 典》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三种类型: 未满7岁的儿童;处于精神错乱状态, 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其性质此种 状态并非暂时;因患精神病被宣告为禁 治产者。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律 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7岁以上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此类人订立合同须 经代理人同意,未经同意的须经追认, 或未成年人成年后自己追认。完全行为 能力人是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这
•
6.要约的失效
(1)要约因期限已过而终止. 要约规定了承诺的期限的,在此期 限内为作承诺,要约即告终止.如果 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则要约经过一 定的合理时间终止. (2)要约因撤回而终止. (3)要约因撤销终止. (4)要约因被受要约人拒绝而终 止. (5)要约因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
(二)承诺
• 德国法误解:采取了不同于法国法 的客观标准,即交易上被认为是重
• 英美法
– 订约一方的误解,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 性 – 只有在误解导致当事人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协 议(合同不成立),或虽已达成协议,但双方 在合同的某些重大问题上都存在同样误解,才 能撤销合同。
• 英美法误解:单方误解不可撤销合同;双 方误解可以撤销。双方误解在某种情形下 指的是“合同不成立”
5.要约的撤回.
• 要约的撤回 • (1)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2)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 撤回,如果撤回通知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 之前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6.要约的撤销
• • • 要约的撤销 (1)在合同订立之前,要约得予撤 销,如果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之前 送达受要约人。 (2)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 得撤销: (a)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 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 (b)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 是不可撤销的,且受要约人已依赖该 要约行事。
商事合同法pptx
商业买卖合同是商事交易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也比较 常见。
详细描述
商业买卖合同纠纷案通常涉及货物买卖、设备买卖、原材料买卖等交易,其中最 常见的问题包括货物的质量、交货时间、价格等。在解决商业买卖合同纠纷时, 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案例二:商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总结词
商业服务合同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就特定 服务项目达成的协议,由于服务质量和标准的不同,也容易 出现纠纷。
详细描述
商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通常涉及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 流服务、代理服务等业务,其中常见的问题包括服务质量、 服务时间、服务费用等。在解决商业服务合同纠纷时,需要 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根据合同性质不同
可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 。
根据交易方式不同
可分为现货交易合同、期货交易合同、电 子商务合同等。
根据当事人国籍不同
可分为国内商事合同和涉外商事合同。
03
商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商事合同的订立
要约和承诺
商事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 承诺两个步骤。要约是当事人一 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 思表示。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不 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
04
商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商事合同的变更
合同要素的变更
合同要素的变更包括合同当事人、标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的变化,这些变 化可能由双方协商一致或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
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包括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删减,这种变更通常需要双 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国际商法课件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办事,均属于违约行为, 可能损害对方利益或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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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 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 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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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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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方式的限制
当事人在选择准据法时必须遵守法律规 定的限制条件,如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则 等。
任意性选择的限制
当事人不得通过选择准据法的方式规避 本应适用的法律,特别是为了规避法律 中的强制性规则。
法律规避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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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 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
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 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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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
国际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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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WORK REPORT FOR FOREIGN
违约的认定
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 时交付货物或未提供约定的服务等。 违反约定 无法履行 违反默示义务 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合同约定的其他 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一方违反了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 习惯应当履行的默示义务,如保密义务、通 知义务等。
违约的救济方式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 服务等。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 损失和间接损失。 要求违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以惩罚违约行为和 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在严重违约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 违约金 解除合同
最新国际商法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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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 一、几个相关概念的解释 • 1、所有权转移: • 是指从何时起买方成为所买货物的所有人,从而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交付: • 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 3、风险: •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毁损、
灭失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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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所有权转移之规则
• 1、大陆法系
• 法国:合同有效成立时
• 德国:合同+交付
• 2、英美法系
• 英国法:
•
规则1:合同成立时
•
规则2:实行某种使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
• 特定物 规则3:完成丈量、称重、检验等行为时
•
规则4:试用买卖规则
• 非特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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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买方违约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 1、实际履行 • 2、要求支付利息 • 对“损害赔偿”的补充讲解: • 1、损害赔偿可以与其他方式一并适用 • 2、损害赔偿范围受以下规则约束 • 损失相等规则 • 可预见性规则 • 非过失性规则 • 减轻损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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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法: • 有约定,依照约定;没有约定,自交付时转移 • 3、我国法 • 动产:交付完成时 • 不动产:登记完成时 • 4、《公约》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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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转移规则 • (一)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几种主张 • 1、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 • 2、随交付而转移 • (二)、我国规定 • 一般情形:是随交付 • 特殊情形: • 在途货物买卖:依合同成立时 • 迟延接受货物:从违约时 • 试用买卖:试用期内由出卖人承担 • 所有权保留买卖:仍适用交付主义
国际商法 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
能否撤回撤销要看耍约的约束力如何
耍约的约束力
对受要约人 对要约人
一般而言,要约对 受要约人是没有约 束力的但有特殊
英美法
原则上没有约 束力可以撤销 两种例外
德国法
不受约束要约 注明
法国法可撤
销,但须赔 偿
《公约》承诺前
原则上可撤销二种 情况不可以
(2)、拒绝失效
受要约人把拒绝的意思表示通知要约人的行为,要约在拒绝 通知送达要约人时即告失效。 反要约(还盘)=拒绝+新要约
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航空服务系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和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2条:
合同又称 契约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各国对合同的定义不同,但意思一致是构成合同的要素
各国对合同的定义
意思表示(内、行为)
大 德国民法典: 法律行为
(3)、过期失效
规定有效期
要约
未规定有效期 a对话方式:(当时)
b非对话方式:大陆法国家“不在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
到达的时间内英美法承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公约》十
八条接受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到无效
二、 承诺
1、 概念
指受要约人按要约指定的方式,对要约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 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英美法国家规定: 要约原则上对要约
人没有约束力,要约人 在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 承诺之前,随时可以撤 销要约或更改其内容。
但有特殊如美国
大陆法国家的规定
严格约束力不得撤销或修改其 要约 (德国瑞士、希腊与巴西 等)
与损害赔偿相关的约束力的规 定受要约人承诺以前是可以撤销 要约必须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商事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事合同,又称商业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商业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商事合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法律形式。
为了规范商事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商事合同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事合同的定义与特征(一)定义商事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商业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商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当事人具有商业目的:商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商业利益,如买卖、租赁、承揽等。
2. 合同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事合同的当事人通常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作为合同主体。
3. 合同内容具有商业性质:商事合同的内容涉及商业活动,如商品买卖、技术转让、融资租赁等。
(二)特征1. 合同主体特定:商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通常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合同标的特定:商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如商品、技术、服务等。
3. 合同内容复杂:商事合同的内容涉及商业活动,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如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
4.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商事合同的履行期限可能较长,需要当事人长期履行合同义务。
三、商事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商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 公平原则:当事人订立商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 自愿原则:当事人订立商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他人订立合同。
(二)订立程序1. 提出要约: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接受要约:接受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对要约的同意。
3. 合同成立: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四、商事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1. 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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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约定了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 己的债务。
情势变更抗辩权
当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 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有权请求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商事合同的效力类型
有效合同
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
无效合同
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等原因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
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等情形,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合同。
商事合同的有效要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仲裁解决优势
仲裁解决具有保密性好、效率高、灵活性强的优点。同 时,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
商事合同纠纷的诉讼解决
诉讼解决的定义
当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商事合 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 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诉讼是由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诉讼解决的过程
诉讼解决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如 起诉、法院立案、庭审、判决等 。
03
商事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商事合同的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 ,应秉持诚实、守信、公正的 态度,尽力满足对方的合理期
待。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 定的条款和条件,全面、完整
地履行合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互相协助、配合 ,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
《商事合同法简介》课件
02
CHAPTER
商事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商事合同的种类
租赁合同
一方支付租金,另一方转移标 的物使用权的合同。
委托合同
一方委托另一方处理事务,另 一方接受委托并完成事务的合 同。
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价款,另一 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承揽合同
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特 定工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 同。
免责条款
如果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且违约行为符合 免责条款的规定,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债权人过错
因债权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免除 违约责任。
法定免责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以免除违约 责任。
06
CHAPTER
商事合同争议解决
商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意见,解决争议。
合同解除的类型
商事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定解除则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 合同性质和履行情况,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商事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后果
合同变更和解除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
数量和质量
标的的具体要求,如规格、型号 、等级等。
价款或酬金
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标的物的价格 或报酬。
当事人
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和其他组织。
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
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标的物的交付 方式、地点和时间。
03
CHAPTER
商事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商事合同的成立
商事合同成立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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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性承担方式
合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退货 、减少价款等。
间接损失
因对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可得利益的损失 ,如利息、租金等。
惩罚性承担方式
合同当事人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如违约 金、定金罚则等。
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商事合同的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秉持诚实、善意的 态度,遵守诺言、积极合作,实现合同目的。
协作履行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人相互协作、配合,以实现合同目 的。
全面履行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 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全面履行 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原则
商事合同的要素与类型
合同的要素
包括合同主体、客体和内容。其中,合同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 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合同内容 包括权利和义务。
VS
合同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多种类 型。例如,根据合同的内容,可以将合同 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将合同分为民事合 同、商事合同等;根据合同的金额,可以 将合同分为大型合同和小型合同等。
03
商事合同法的具体应用
买卖合同
合同类型
01
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事合同,用于规定商品或服务的交易
。
法律规定
02
《合同法》规定了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交付
、货款支付、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应用场景
03
买卖合同广泛应用于商业交易中,如企业采购、商品销售等。
商事合同法培训
商事合同法培训pptx 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商事合同法基础知识•商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商事合同法的法律制度•商事合同法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商事合同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结论与建议01商事合同法基础知识商事合同法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事合同法定义商事合同法具有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公平竞争、简便灵活、权利本位等特点。
商事合同法特点商事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商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即商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均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愿,法律不过度干预。
契约自由原则平等互利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商事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平等,在利益关系上应互利。
商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均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
商事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商事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23商事合同法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当时主要适用于商业交易。
中世纪时期,欧洲大陆各国开始将商事合同法纳入法律体系中。
近现代时期,商事合同法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完善,成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02商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说明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强调要约的法律效果和要约邀请的局限性。
要约与要约邀请阐述承诺和反要约的概念,说明反要约的本质和法律效力。
承诺与反要约介绍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关系,强调合同成立的条件和生效的时间点。
合同成立与生效商事合同的订立程序03公平合理原则阐述公平合理原则的含义,强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商事合同的履行原则01诚实信用原则强调诚实信用原则在商事合同履行中的重要性,包括告知义务、协助义务等。
02全面履行原则介绍全面履行原则的概念,强调合同履行应当全面、完整、符合约定。
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介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免责事由解释免责事由的概念,介绍常见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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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商事合同法的国际统一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商事合同 规则逐渐成为各国商事合同法的重要参考。
中国现状
中国现行的商事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对保护 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2
商事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特点
商事合同法具有商事性、技术性、国际性、强制性等特点, 对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 意义。
商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商事合同法强调合同双方在法律上 的平等地位,确保双方享有平等的 合同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
商事合同法尊重合同双方的自愿选 择,鼓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
合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当事 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程序
合同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当事人应当在合 同解除后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合同的解释规则
合同解释应遵循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 释等原则,综合考虑合同的整体内容以及相关 证据,对合同进行合理解释。
如果合同存在歧义或不明确之处,应根据合同 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进行解 释。
在解释合同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 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合同的担保问题
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两种,其中物的担保 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人的担保包括保证、抵
押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 式,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和债权人的利益。
商事合同法七天
商事合同法七天汇报人:日期:•商事合同法概述•商事合同的要素与要件•商事合同的订立与成立目录•商事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商事合同解除与终止•商事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01商事合同法概述商事合同法是调整商事活动中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定义商事合同法属于民商法领域,具有私法属性,同时涉及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公法属性。
性质定义与性质商事合同法强调合同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及履行方式等。
自愿原则商事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应当公平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或违反诚信原则。
公平原则商事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欺诈、隐瞒或违反诚信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商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商事合同法起源于古罗马的商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复杂化而逐渐发展完善。
我国商事合同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交易安全和公平竞争。
商事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中国商事合同法的发展起源与发展02商事合同的要素与要件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01020304明确商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权利义务的主体。
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货物、劳务、技术成果等。
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交付标的物、支付价款等。
商事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商事合同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合同。
商事合同必须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商事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得存在误解或虚假表示。
合法性自愿性公平性意思表示真实买卖合同指买卖双方约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包括一般买卖合同和特种买卖合同(如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等)。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年《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带)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课件内容1.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包括但不限于课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1.2甲方保证课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1.3甲方应确保课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
二、课件交付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课件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传输等方式交付给乙方。
2.2乙方收到课件后,应在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如乙方对课件内容有异议,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具体理由。
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进行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三、课件使用3.1乙方购买课件后,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向第三方披露。
3.2乙方在使用课件过程中,如需进行修改、复制、传播等行为,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侵权。
四、知识产权甲方保证课件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如因此导致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2乙方在使用课件过程中,如需引用第三方知识产权,应依法取得相应授权,否则视为违约。
五、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课件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保密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_______日内终止。
六、违约责任6.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
6.2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7.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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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4、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一种 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在生效前才能撤回,一旦生效, 合同成立,承诺人就不能撤回承诺了 。
综合案例分析:
1、甲欲坐打的到公园去玩。打的经过以下几个程 序:招手、的士停车、谈价钱、上车、出发。 问:哪个程序是要约,哪个是承诺? 2、某甲收到乙出版社寄来的“玛丽莲.梦露外 传”,内附邮局划拨单及说明书,记载:“一 周内,未退还者,视为承诺,请即至邮局办理 划拨”。 问:甲一周内未退还时,乙可否向甲请求支付价 款?
资料:承诺期间的计算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 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 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 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承诺 要约
——根据各国法律和《公约》、《通则》的规 定,当事人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体现为要约和承诺 两个基本阶段。
要约
一、要约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一 经承诺,合同便随之成立。在贸易中又称发盘、发 价。
合同法的概述
(三)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依照当事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来划分 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的合 同。
单务合同:合同一方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而 合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合同。
分析:
下列合同是属于那种合同形式?
思考:
以下是要约吗?
1、你从自动售货机购买一罐饮料。 2、商店标明商品价格出售。 3、悬赏广告。 4、快乐购寄送的商品价目表。 5、沃尔马的打折广告。 6、某公司公开招标的广告。 7、拍卖中的竞价。
要约
三、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特点:
老牛头看见隔壁的王二狗整天趴在家里那张三条腿 的凳子上做作业,非常同情,便写下字据承诺下周 将家里的一套书座椅赠与了二狗。 老张打出一则悬赏广告,称若有人帮其找回丢失的 财物,他将酬谢1000元人民币。 三毛欲购买一批饭盒,看小黑的工厂生产的饭盒质 量以及价格都符合她的要求,便于小黑签订了100 个饭盒的购买合同。
问题: 1、B水泥厂的主张法院能否支持?其损失由谁负 担?为什么? 2、甲公司与A水泥厂的合同成立吗?成立于何时? 为什么?
内容:
1
合同法的概述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履行
2
3
合同法的概述
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
四、要约的约束力
要约的 撤回
对受要约 人的约束
对要约人 的约束
要约的 撤销
综合案例分析:
3、1981年5月27 日,原告通过一个不动产代理人向 被告发出一个书面要约,请求以265000美元的价格 购买被告的一片土地。5月29日,被告通过一个不 动产代理人向原告发出一个书面反要约,提出以 486000美元的现金将该土地出售给原告,并要求原 告在6月3日下午5时之前作出答复。同时愿意以 5000美元作为定金,以表明其愿意购买这块土地的 意图。该反要约文件中有一个供承诺人签字的栏目, 承诺人一旦签字,就接受了该反要约。
案例3续
原告在6月3日上午11时58分签署了该反要约。
被告的代理人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收到了这份经原 告签字的反要约,但他立即通知原告说,被告不打 算出售这块土地了。当天下午4时15分,原告把该 签字的反要约交送给了双方指定的中间代理人。
问: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吗?
承诺
3、承诺生效的时间 一般承诺生效的时间以要约上的要求作为判断的依据 投邮主义(英美法)和到达主义(大陆法、我国) 分析: 1971年10月,被告答应卖给原告一庄财产,并说原 告须在6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把通知送达,在6个月内,原 告写了封回信表示同意,但信件遗失了。被告把财产卖 给了别人。双方在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邮政规则是否在 此案适用,原告的承诺是否有效。 法院认为,被告在要约中注明原告应把通知送达,因 此邮政规则在此案不适用,原告败诉。
合同法的概述
2、有偿和无偿合同——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 转移是否等价有偿来划分
如: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个租房合同,约定:张某可以 在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期间拥有位于半山 的一套住房的使用权,但必须一次性缴纳押金5000 元,并每月向李某缴纳1000月的房租。
一、合同法的概念
即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合同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概述
二、合同的概述
(一)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或 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所达成的协议。 我国的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主要是指债权合同,即
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对价实际上就是相对人作出的某种能使承 诺人的承诺对其自身产生拘束力的回报。
对价的来源
在15和16世纪,英国普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 确立了一项原则:一项单纯由承诺人对受诺人 承担义务的恩惠性或赠予性的诺言不能由受诺 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使一项承诺具有强 制执行的效力,受诺人也必须对承诺人提供某 种回报,从而使双方之间存在某种交易。这种 由受诺人对承诺人提供的回报就是对价。已经 存在对价的情况下,承诺人如果不履行诺言, 受诺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并获得适当的救济。
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
当事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
一项 有效 的合 同具 备的 条件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对价和约因
对价是指“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利 益、利润或好处,或是他方当事人克制自己不 行使某项权利、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 务”。
一项有效的对价须具备以下要件:
对价必须是合法的
凡是以法律所禁止的东西作为对价的,都属 无效。 例如:贩卖妇女、儿童的合同是无效的,因 为在这里当事人把妇女、儿童当作对价来达成合 意。而对妇女、儿童买卖是违法的,所以这个对 价无效。
商事合同法
导入案例:
2001年7月8日甲公司急需水泥,向A、B、C三家水泥厂发 出函电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3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有 货,请速来函电。”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甲 公司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自己拥有的现货及水泥价格。 B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甲公司送去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送到甲公司之前,甲公司决定购买A的水泥,于7 月9日给A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130号的水 泥,价格如函电所示,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货到 付款。”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即7月10号,A发函称已准备发 货。7月10号下午B将50吨水泥送到,要求甲公司收货付款, 甲公司称未与B公司订立合同不予收货付款。当天晚上,狂 风大作,一场暴雨将B公司运来的水泥泡湿。B于是向甲公司 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给付货款及运费,并赔偿因其 违约而给B公司造成的损失。
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概述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 合同内容规定的行为应该是合法的,不能是违法的
二狗得到了老牛头给的下周将一套书桌椅赠与她的 承诺书。
合同法的概述
3、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来划分 诺成性合同: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就 成立了。如,买卖合同、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实践性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 要交付实物,合同才能成立。 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二、要约的四个构成要件
要约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要约的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
[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议 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给原告吉布逊“市 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有2725英镑,如你想 买的话,请正式写信申请。”原告写好了申请并回 了信。但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 定不出让该房子了。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信中“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 属于要约邀请。即请原告向议会提出要约,市议会 后来未接受要约,所以合同没有成立,原告败诉。
承诺
一、承诺及其具备的条件
1、涵义 是指受要约人以成立合同为目的,对要约人提 出的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2、成立要件 (1)承诺须由在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表示 (2)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 (5)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
要约 五、要约的终止
因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消灭 要约期间已过而消灭 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消灭 因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而消灭
分析:
下列资料中的要约都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1、甲给乙写了一封信,说他有300斤的大米(1元/斤) 可以卖给乙,信刚发出去,丙前来购买甲的大米。 于是,在乙还没有收到该信的时候,甲用特快专递 写信告诉乙,他的大米不卖了,特快先于信件到达。 2、一日小明想出双倍的价钱买小红的笔筒,被小红 一口拒绝。晚上,小明还是恋恋不忘那个漂亮的笔 筒,次日,又提出用三倍的价钱来购买笔筒,小红 想了想说要是你出五倍的价钱我就卖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