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建设“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通知
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
目录1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2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3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4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5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1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境外机构,下同)。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防治小金库管理规定
关于防治“小金库”的若干规定// 2010-09-20 14:02来源:宁夏新闻网网友评论(0)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设立“小金库”的违纪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2010年8月1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治“小金库”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具体规定如下:一、加强预算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预算管理规定,不论是预算内、预算外还是基金,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编制,保证预算编制的全面、真实、合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二、加强收入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收入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入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收入项目征缴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不得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三、加强支出管理。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使用各类财政资金,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不得滞留、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转移、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按照批准的资金收支计划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内使用,坚决实行“收支脱钩”。
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对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不得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标准,不得委托不具备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不得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
七、加强账户管理。
探索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3-000-02近两年,铁路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中央、铁道部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小金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为“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人和国家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甚至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
因此,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不仅从源头和基础上加强了控制防范“小金库”,而且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小金库”发生的成因剖析从中央至地方及各企事业单位,都在不断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而“小金库”却如韭菜一般,屡割屡长,究其原因,反映在如下几方面:(一)利益驱动“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在于‘小金库”能给个人或小团体带来利益,带来好处。
由于“小金库”暗中存在,管理上不公开、不透明,好分钱、好用钱、好送钱,使之成为滋生各种违纪行为的温床。
“小金库”发钱的形式不受控制,想怎么发就怎么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
从查处的“小金库案件来看,绝大部分“小金库”中的钱,都会用于发放奖金、劳务费、业务招待费、购买年货和买购物卡送给相关人员。
(二)无视法纪在思想上不重视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财经政策的学习,错误地认为小金库”的钱只要不装入自己的腰包,就不算违规;认为“小金库”的钱只要分钱的范围广一些,领导和中层干部多分些就会没事;认为只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用“小金库”解决一些财务上不能处理的费用既方便也合情合理。
某公司总经理在“小金库’案发后在自我检查中很痛心地说了“两个不知”:不知道套现发钱违纪违规;不知道虚开发票套现支付民工工资算“小金库”,因为从前都是这么干的。
浅谈如何建立单位“小金库”长效治理机制
的每笔业 务与单位银行存款 账是否一一对应 ,摘 要注 明的资金
流 向是否 相符 ,有无违规 开立银行账户 ;四查单位资产管理 与
票 据 管 理 是 否 规 范 ;五 查 派 出 机 构 、下 属 单位 及 往 来 单 位 往 来
是把 “ 金 库 ”治 理 工 作 , 作 为 加 强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的 延 款情况,是否存在 资金转移 问题 。 小
但 一 些 地 方 、部 门和 单 位 设 立 “ 金库 ” 的现 象 仍 时有 发 生 , 小 有
《 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 》等法规制度 ,严肃 查处设立 “ 中 小
金库 ”的行 为 。
3 加强查处执行 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应 加强查处执行 力度 ,建 立完善 的监 督管理制度 ,
伸 , 自查 自纠 ,抓好 警示教育 ,提高各 级领导及党 员干 部的思
想 道德意识 。对 治理 “ 小金库 ”发现 的问题及 时解 决,并建立 完善 的财务管理制度,杜 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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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9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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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谈如何建立单位 “ 小金库”长效治理机制
济南市清源水务有 限责任公 司 韦秀美
一
、
展 观 的 要 求 ,扭 曲 了 市 场 对 资 源 的合 理配 置 , 削 弱 了政 府 宏 观 库 ”的治理 。在今后 的治理 工作中 ,应 明确领 导责任 ,继续加
调控能力 ,影 响了经 济平稳较快发展 ,甚至诱发和滋 生腐败 现 强 内部审计 工作 ,对资金 、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 全面 、彻底 的 象 。因此 ,在全 国深 入开展的 “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 ,是党 检 查 。 中央、 国务 院推动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 经 济秩序 ,深化收入 分配和财税管理制度 改革 ,规范财务 , 在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对 所 有 题 , 针 对 问 题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并 举 一 反 三 , 避 免 再 发 生 。 另 95 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文号】中办发[2009]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要求坚决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小金库”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设立“小金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现就“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08-2012 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
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公布日期】2021.05.14•【字号】云广发〔2021〕77号•【施行日期】2021.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税务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云广发〔2021〕77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防治“小金库”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经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5月14日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小金库”防治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执行范围。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适用对象。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原则。
分级把关,压实责任。
“小金库”防治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抓落实,依法依规开展经济活动,严格落实“小金库”防治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12•【文号】国资发评价[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5号)各中央企业:为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规范有关业务管理,国资委制订了《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资委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业务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应当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有关业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薪酬管理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薪酬管理体系,规范基层单位绩效薪酬(奖金)分配,可采取基层单位制订分配方案、劳资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门依据明细表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的方式操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绩效薪酬(奖金)分配情况的监督,不得单独留存、二次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四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合同金额之外取得的项目业主以“赶工费”等名义支付施工单位的各类奖励、补贴,是施工单位工程收入的组成部分。
山东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鲁卫规财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规财发〔2009〕2号)厅直各预算管理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切实做好我省卫生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山东省纪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纪发〔2009〕1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八日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山东省纪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纪发〔2009〕12 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厅属预算管理单位和厅机关(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厅机关和厅属预算管理单位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关于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管理规定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进步,金融系统也在不断完善。
然而,伴随着金融体系的发展,各种金融风险也随之而来。
其中,金融“小金库”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风险点。
为了防止和治理“小金库”的风险,需要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管理规定。
二、问题分析1.金融“小金库”究竟是什么?金融“小金库”是指在金融机构内部,一些或多个职员通过违规操作或滥用权力,将资金非法转移到自己的账户或他人账户的行为。
2.为什么需要防治“小金库”?首先,“小金库”行为违背了金融机构的诚信和公平原则,损害了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其次,这种行为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甚至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最后,这种行为对于金融机构中的其他从业人员来说是一个极其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行为。
因此,防治“小金库”显得尤为重要。
三、管理规定建议为了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规定:1.制定明确的政策和制度对于金融“小金库”的防治,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和制度。
这些政策和制度应该明确规定行为的界定和责任的分配,并且要引起所有从业人员的关注和重视。
2.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对于金融机构内部的资金流动,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能够实时监控所有资金流动的情况,并且能够发现和防止潜在的风险。
3.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是防治“小金库”的关键。
因此,应该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4.严格的内部审计和监管金融机构应该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和监管机制,对于资金流动等进行定期的审计,确保所有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5.构建跨部门的合作机制金融“小金库”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的合作来解决。
因此,需要建立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系统等,共同参与到防治“小金库”的工作中。
四、总结防治金融“小金库”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关于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管理规定一、背景和原则:小金库是指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和利用的专项资金,并将其私人账户中的资金打入私人账户而非公共账户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严重侵犯了纳税人的权益。
为了防止小金库的滋生和蔓延,确保专项资金的合法使用和管理,需要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
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管理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制原则:以法律为依据,确保规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被社会各界监督。
3.防范原则:强化预防机制,加大对小金库的监督和打击力度,防止滋生蔓延。
4.问责原则: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违法行为和管理不善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追责。
二、管理规定的内容:为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以下为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1.制定法律法规:政府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小金库的定义、产生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小金库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和惩罚。
2.加强监督和审计: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责任。
4.完善预防机制:政府应建立小金库预防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全流程管理,包括资金申请、发放、使用和结算等环节的监督,确保每一步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5.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小金库行为应依法予以打击,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政府应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小金库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提供法律保护。
6.建立问责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涉及小金库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追责。
对管理不善或包庇纵容的责任人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调离职位、撤职等处分措施,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管理规定的实施:为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政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得以顺利推进。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监察部(已撤销),审计署,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4.23•【文号】中纪发[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4.23•【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境外机构,下同)。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具体要求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8-26 17:10:29*********:按照中央“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自治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新治金办〔2011〕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果,防止治理工作“走过场”,扎实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教育,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一)坚持防治“小金库”教育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将防治“小金库”教育纳入本单位每年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把财务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财经纪律教育制度加强主要负责人、单位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从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高度,增强各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三)加强防治“小金库”的业务培训采取岗位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手段,提高财务人员、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增强法纪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
(四)加强警示教育搭建警示教育工作平台,各单位要依托有效方法,注重收集“小金库”治理典型案例,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提醒、告诫、警示,营造良好防治氛围。
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一)制定和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的开设、管理和使用,严禁与金融机构之间拉存款搞恶性竞争,严禁各单位账外多头开设账户、出租出借账户和利用账户转移隐匿资金等行为,以及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利用账户进行洗钱犯罪等。
(二)制定和完善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严格限定现金使用的范围,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转由部门或个人名义存储;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单位现金流量,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小金库是指管理规范、风险可控、回报稳健、适应市场需求的非公开募集基金,旨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投资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小金库已成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其意义不仅在于扩大投资渠道,更在于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好的理财选择和风险控制。
然而,由于小金库的非公开性和风险高度依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得小金库市场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规范、套利、风险较高等问题。
为此,相关部门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小金库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建设目标为了规范小金库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建立健全小金库监管机制,从而促进小金库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如下建设目标:1. 建立小金库的监管框架,确保市场公正透明、风险可控;2. 完善小金库市场的基础设施,提高市场运作效率;3. 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4. 规范小金库行业诚信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三、建设内容1. 完善监管框架(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从立法层面规范小金库的运作和管理行为,包括透明度、披露要求、投资限制等方面;(2)增强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构体系和监管规范,强化对小金库管理人的监管,防范风险;(3)加强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内容、方式、频率等方面,完善信息披露平台,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
2. 完善小金库市场基础设施(1)完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提高市场运作效率;(2)建设小金库评级体系,提供专业、权威、客观的评级服务,帮助投资人了解小金库的风险和收益特征;(3)加强市场参与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市场风险意识。
3.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1)强化小金库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小金库投资风险管理得当;(2)建立风险披露机制,规范小金库管理人的风险披露行为,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小金库的风险和收益特征;(3)建立风险指标体系,监测小金库市场的风险状况,提前识别和控制风险,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
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国资发评价〔2012〕5号各中央企业:为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规范有关业务管理,国资委制订了《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资委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2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业务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应当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有关业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薪酬管理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薪酬管理体系,规范基层单位绩效薪酬(奖金)分配,可采取基层单位制订分配方案、劳资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门依据明细表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的方式操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绩效薪酬(奖金)分配情况的监督,不得单独留存、二次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四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合同金额之外取得的项目业主以“赶工费”等名义支付施工单位的各类奖励、补贴,是施工单位工程收入的组成部分。
企业应当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赶工费”管理,统一纳入施工单位工程收入核算,不得以个人、其他单位名义单独留存或直接用于发放职工奖励、福利等。
第五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开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手续费收入,应当纳入企业收入统一核算,不得以往来款挂账方式自行列支,或账外存放、单独处理。
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
吉林市儿童医院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为了巩固本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省政府、省卫生厅等部署,结合本院实际,重申并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与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医院内控机制、财务和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收入分配管理、银行账户和票据管理、审批和审计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为医院营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促进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治理范围与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全院所有科室。
(二)专项治理内容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医院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本院“小金库”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科室私自收取的现金:如逾期押金收入、废品处理变价收入、资产出租收入、临床验证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等;2.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费用;3.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4.各项罚没收入;5.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的收入而私自作为科室收入的;6.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外的。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医院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任双组长,纪委书记、全体副院长和财务科长等医院领导班子为副组长,院办、党办、人事科、监察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在监察室设立办公室,把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组织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小金库”的表现形式,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报告为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构建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我镇按照省、市、县治理“小金库”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深入探究“小金库”产生的深层次根源,出台了《柯渡镇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从银行账户开设、票据管理规定、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严格财务核算和加大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治理“小金库”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
一、从源头抓起,疏堵并举,标本兼治。
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中央彻底消除“小金库”目标的前提。
制度的宣传教育过程,就是把制度规范内化为干部群众的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的过程。
为此,我们从加强教育入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
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重大意义,要求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
做到“三结合”。
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激励教育和诫勉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
抓好“四必谈”。
对群众有反映的进行提醒谈话,对从事重要工作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事先谈话,对新任职的进行警示谈话,对受违纪处分的进行回访谈话,使廉政谈话制度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疏导和堵漏两手抓。
防治“小金库”不仅要“堵”,更应先“疏”。
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筑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务 , 源头 治 腐 和严 肃 财 经 纪律 的有 效 是
手段 。积 极 推进 防治 “ 金库 ” 小 长效机 制 建设 是“ 小金 库 ” 治理 工作 的根 本任 务 。
一
、
统 一 观 点 , 立 正 确 的 治 理 确
理 念
第一 , 利用 媒 体 宣 传政 策 。利 用 政 府 、 政 、 计 门户 网 、 建 网 、 政 与 财 审 党 财
第二 . 展 培训 领 会 政 策 。为 了 增 开 强各 单 位 领 导 和 广 大 财 务 人 员 的 财 经
治 理领 导专 班 。下 发 了《 于调 整市 “ 关 小
纪律 意识 , “ 金 库 ” 理 期 间 , 年 在 小 治 每
开 展 一 次单 位 “ 把 手 ” 财 经 法 规 政 一 的 策培 训 。将 财经 法规 等知识 纳入 学员 学
续 深 化 财 政 监 管 改 革 , 建 “ 金 构 小
题. 恰恰 为防 治 “ 金 库 ” 小 的制 度 建
设 提供 了切人点 。 ( ) “ 金 库 ” 理 工 作 纳 一 把 小 治
入 源 头 治 腐 工 程
二 、找 准 弱 点 , 确 治 理 的 明
方 向和 责 任
|
“ 金 库 ” 理 工 作 是 一 项 复 小 治 杂 的 系统 工 程 . 须把 治 标 与治 本 必 有 机 结合 起来 。2 0 0 9年 以来 , 门 荆 市各 级 机构 始终 按 照 中央 、 和市 省 “ 金 库 ” 理 领导 小组 的要 求 , 小 治 既 组织 好 各 阶段 的检 查工 作 , 把各 又
金 库 ”治 理 工作 领 导 小 组成 员 的通 知》
( 办 文 【00 2 ) 荆 2 119号 ,明确 了市 委 常
江西于都: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理 , 强对 经费 使用 的监 控 。三 是推 行 加 国有 资 产管 理 改 革 .完善 国有 资 产 监
定 下 发 了 《 于 加 强 政 府 投 资 项 目财 政 关
镇 财政 监 督体 制机 制难 以突 破 , 镇财 乡
政监督 严重 “ 缺位 ” .造成 乡 镇财 务混 乱 、 村 经 济 案件 时 有 发 生 , 定程 度 农 一
于都 县从 深化 改革 和完 善制 度入 手 , 建
立 防治“ 小金 库 ” 长效 机 制 。
一
是 深 化 收 支 两 条 线 改 革 . 强 非 加
上影 响 了农 村 经济 社会 的和 谐稳 定 。 如 何突 破现有 的体制 机制 、 强 乡镇 财政 加 监 督管 理 是 当 前各 级政 府 面 临 的 突 出
问题 。 此 , 对 临沂 市 财政 局积极 探索 , 大 胆创 新 . 照 “ 出重 点 、 筹 兼 顾 、 按 突 统 先 行试 点 、 步实施 ” 分 的原 则 , 极开 展设 积 立 乡镇财 政监 督 机构 、 驻监 督员 试 点 派 工 作 。在 充分 调查 研 究的 基础 上 , 确定 先 在苍 L 县 开 展设 立 乡镇 财 政 监 督 办 L l 事 处试 点工 作 。苍 山县设 立 6个 财 政 监 督办 事处 . 个 办事 处负 责 3个 乡镇 每
推进 部 门预 算 改 革 ,强 化 部 门预 算 管
理 。把 16个单 位 全 面纳入 部 门 预算 , 1 核 定 定额 标 准 , 化 预算 编制 , 化 资 细 强 金 支 出管 理 :同 时 推行 公 务 卡 结 算 管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全文5篇)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全文5篇)第一篇: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项目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西化建发【2011】102号)要求,我项目部在全项目部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在项目经理的积极领导下,我项目部为此专门成立了“小金库”自查小组。
项目经理张劳社任组长,副经理车立社、任高峰任副组长,成员有王峰、赵广练、封建社、王红旗、高武涛。
项目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劳资财务部,办公室主任由王峰同志兼任。
按照有关要求,项目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文件要求,积极主动的对项目部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
(二)我项目部针对“小金库”的两种表现形式开展了查纠: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1)用主营业务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其他业务收入设立“小金库”。
(3)用资产清理、资产变现等营业外收入及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
2、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1、以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2、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3、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的消费卡等。
经过由项目部“小金库”自查小组,一个月的认真工作,对以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逐一排查,最终确定了本项目不存在虚设小金库等问题。
陕西化建乙苯/苯乙烯项目经理部陕西化建洛川苹果会展项目经理部陕西化建延练液化气球罐项目经理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前言:广泛借鉴网上资料,终于七拼八凑完成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根据公司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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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云“小金库”治理办[2011]2号—————————————————————————关于印发《云岩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小金库”治理办[2011]9号)及《贵阳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筑“小金库”治理办[2011]7号要求,结合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实际,云岩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云岩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岩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云岩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岩区财政局代章)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云岩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我区按照《关于印发<贵阳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小金库”治理办[2011]7号)要求,结合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中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五、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
按照中央《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的问题原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铲除“小金库”赖以生存的土壤,彻底清除“小金库”,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内容(一)加强教育。
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促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加强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
要站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从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角度,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引导党员和干部带头学习制度,自觉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
2.加强防治“小金库”的业务培训。
重点研究如何针对不同层次和领域的教育对象,采取岗位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手段,提高财务人员、机关干部、领导干部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不断增强法纪观念。
3.加强警示教育。
重点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的方式和工作制度,依托警示教育基地、新闻媒体、网络等社会资源,搭建警示教育工作平台,利用重大“小金库”违法违纪案例,对广大干部进行提醒、告诫、警示,营造防治“小金库”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
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的原因不,找准容易滋生“小金库”的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相关制度,增强实效行和合理性,引导资金在正常渠道内良性循环,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严防资金转入“小金库”,切实加强“小金库”源头治理。
1.建立完善单位财务收支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单位银行帐户和现金管理制度。
遵循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强化单位银行帐户和现金管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使用公务卡公务消费,最大限度减少现金支付消费,堵住“小金库”现金源头。
(2)建立完善单位票据管理制度。
加强单位对收入、支出入帐票据真实合法性的审核,杜绝隐匿收入、转移收入、虚列支出、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行为。
(3)建立完善单位会议费、培训考察费管理制度。
明确会议费、培训考察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费用管理,防止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
(4)建立完善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按相关规定规范工会经费核算方式、来源渠道、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5)建立完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重点制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境)量化指标控制制度,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从源头上解决使用“小金库”资金用于“三公”消费的问题。
(6)建立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规范单位资产管理,严禁存在帐外资产,杜绝“小金库”资产收益来源。
(7)建立完善单位资金、资产使用及财务核算制度,保证单位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严禁单位设置帐外帐。
(8)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制定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
做到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相互牵制。
2.建立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费用和行政运行成本。
3.建立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建立健全单位执行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单位制度执行力。
(三)深化改革。
从深化各项管理机制改革入手,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从源头上铲除“小金库”赖以生存的土壤。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合理保障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消除各单位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诱因和动机,强化预算管理约束。
2.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施公务卡改革,规范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防范“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3.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坚决杜绝国有资产体外运行。
继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办法,细化相关配套制度,杜绝帐外资产、帐外收入的产生,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资金的来源。
4.深化津贴补贴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阳光收入分配制度,努力杜绝利用“小金库”资金乱发津贴补贴问题。
(四)强化监督。
从加强监管和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入手,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问责机制、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监督检查机制。
1.完善监督机制。
(1)党内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2)群众监督。
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核查力度,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制度。
(3)行政监督。
强化执纪执法和行政监察,完善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对“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联动机制,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
2.强化内部监督。
(1)建立完善单位内控监督制度。
在所有单位建立完善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等一系列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2)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力度。
强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各项资金的审计,特别要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单位经营收入、基本建设资金、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各项往来资金的审计。
3.建立财政预决算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
积极推行单位财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强化阳光操作,把财政资金、经营收入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置于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4.建立“小金库”问题责任人问责机制。
完善防治“小金库”承诺备案制度。
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的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必须归档备案,确保“小金库”行为问责制度落实到位。
要完善“小金库”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案件移送制度。
要按照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的问责和追究力度。
四、责任落实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长效机制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
(一)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云岩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向市“小金库”治理办报送工作总结。
(二)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依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本部门本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在11月1日前将工作成果向区“小金库”治理办报送并在本单位公布。
(三)区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指导好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其中:区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区纪检监察、财政、税务及审计等部门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五、时间步骤我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集中建设时间拟定为两个月(2011年10月至11月),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0月17日前,对2009年以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梳理。
一是列出存在“小金库”或可能诱发“小金库”产生的问题及其原因;二是列出现有的相关制度办法和管理措施;三是对照现有制度办法,列出制度缺失、制度不足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制度执行、教育、监督、改革等方面需要完善的制度机制。
第二阶段:10月31日前,组织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工作。
将制度建设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将制度建设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责任人。
第三阶段:11月10日前,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管理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并报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区“小金库”治理办设在区财政局,联系人:陶琬碧、袁敏、岳雯;联系电话:6679231)。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制建设。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实、抓好,确保制度建设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机制建设责任,精心组织,合理筹划,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三)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制度实效。
各部门、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按照整章建制与治理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的可操作性和有效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