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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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8题)A.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B.商鞅“改法为律”,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C.商鞅推行“连坐”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D.商鞅提出“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正确答案:D解析: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方面: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圉强兵的措施;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全面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明法重刑”等主张,如强调“以法治国”、“轻罪重刑”、不赦不宥、鼓励告奸、实行连坐等。

商鞅变法是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

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

本题并不复杂,关键是要对商鞅变法有全面的把握。

A项“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错误之处非常明显。

商鞅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恰好颠倒了。

B项“商鞅‘改法为律’,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前半部分表述可以成立,后半部分表述存在问题,商鞅变法是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而儒家比较强调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

C项“商鞅推行‘连坐’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连坐的内容不是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而是邻伍连坐、军事连坐、职务连坐、家庭连坐等,“鼓励告奸”和“实行连坐”是并行的制度,因此不是正确选项。

D项“商鞅提出‘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能够成立,商鞅认为“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2010年卷一20题,单选)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正确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故C项正确。

题干的“哪一”确实有误导嫌疑,出题人应该认真点! 知识模块:宪法学2.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0题,单选)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第1款,全国人大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注意是“推选”,而非“选举产生”,故选项A错误。

根据该法第10条,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据此,1个代表团即可提案,而非“两个代表团以上”,故选项B错误。

根据该法第15条,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不定项选择真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不定项选择真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不定项选择真题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解决法治建设不适应、不符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问题。

下列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是:A.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立法部门化倾向B.改进行政执法体制,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C.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D.增强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87.某检察院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多个内设处(室)统一整合,消除内部职能行政化、碎片化的弊端。

关于上述改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B.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应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监督C.将检察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质量D.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体系创造了条件88.“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

哪里法律成为实际的法律,即成为自由的存在,哪里法律就成为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

”关于该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讲,规律是自由的,但却是无意识的,法律永远是不自由的,但却是有意识的B.法律是“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的条件C.国家法律须尊重自然规律D.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89.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

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90.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不定项选择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不定项选择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不定项选择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不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请回答第86—88题。

86.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B.“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C.“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87.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88.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特别法”B.《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C.《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D.根据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保险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

请回答第89—91题。

89.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90.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D.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91.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B.属于国家内政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三)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卷一》(单项选择题)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本题来源】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13题【正确答案】 A【解析】不存在无限制的自由,婚姻自由也受到法律的限制,A错误。

B揭示了两种自由的冲突,正确;法院认为婚姻自由属于宪法基本权利,C 正确;D正确。

《卷二》(单项选择题)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

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本题来源】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13题【正确答案】C【解析】自2012年以来,对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要件,根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来看改变了传统的观点,采纳的是新观点。

新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言,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的。

因此,15周岁的乙与其父亲能够成立共同犯罪。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118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118_真题-无答案
16.下列关于海洋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领海与毗邻区公约》、《大陆架公约》、《公海公约》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是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合称为日内瓦海洋法四公约
B.由沿岸最低潮线构成的基线称为“正常基线”,我国就是采用“正常基线”作为沿岸的领海基线
C.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洋划分为内水、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和公海八个海域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4.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况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法定的量刑情节,但人民检察院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不具备这方面的内容。对此,合议庭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A.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B.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A.司法行政部门B.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
C.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D.公安机关
36.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二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万元。事后,某甲分300元给某乙,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C.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D.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5.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甲国B.乙国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与宪法或法律不相抵触?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马萨是一名来华留学的甲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76题,多选)A.马萨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B.如马萨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即可兼职工作C.马萨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D.如马萨涉诉,则不得出境正确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出境入境管理法》。

禁止入境无须说明理由,A正确;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须有工作类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持留学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由相关部门在居留证件上加注相关信息,B错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在旅馆以外其他地点的须本人或留宿人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C正确;外国人涉及刑事案件,不得出境,涉及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才不准出境,D错误。

知识模块:国际公法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010年卷一67题,多选)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B.乙企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000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1,000元的可再获一次抽奖机会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D.丁企业为清偿债务,按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正确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等行为。

A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选项A中的甲企业将所生产的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的做法属于本条规定中的以其他方法对商品的有效日期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所以此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故A项正确。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09年刑诉真题及答案

09年刑诉真题及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

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

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

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22.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23.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

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2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

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控告B.告诉C.举报D.报案27.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2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29.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30.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练习试卷C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练习试卷C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练习试卷C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2、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4、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

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故意杀人罪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属于意外事件5、下列争诉案件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是:()A、李四、王二,均为超市老板,不服工商局对合同纠纷所作的调解B、李某,甲市公民,不服公安局对其所采取的监视居住C、阳光歌舞厅,不服文化局的查封D、张某,某政府部门处长,不服其单位对他的行政处分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A、地方性法规B、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规章D、行政法规7、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21题,单选)(分数:2.00)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解析:解析: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故A项称“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正确。

只要存在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

比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

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文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比如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4个宪法修正案。

故A项“只有一个书面文件”的说法错误。

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

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

1215年大宪章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尽管只有开始的数句、中间三条条文以及结束语仍然有效,其余条文都已被废除)。

总之,B项正确。

法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C项错误。

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规定国家最重要最根本问题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均属于宪法。

从这个意义理解的宪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没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没有。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对此意义上的宪法的分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敖,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

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

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

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35题)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正确答案:C解析:AB两项考查票据追索的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99条的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本题中,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支票,即票据的出票地是乙国,故此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律。

故A项、B项的说法均错误。

C项考查票据出票的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97条的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本题中支票的出票地是乙国,其记载事项应适用乙国法,C项正确。

D 项考查票据债务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本题中罗得是甲国人,应适用甲国法,故D项错误。

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41题,单选)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巴黎公约》。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一22题,单选)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现行《宪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据此,选项D中的“神圣”二字错误。

在我国宪法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而非“私有财产”。

知识模块:宪法学2.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

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23题,单选)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美国1787年宪法就公民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未作广泛规定,故A项错误。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地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

这部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后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所效仿。

故B项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定,主要包括宪法第19条至第24条关于文化政策的规定,第46条至第47条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文化活动的自由的规定以及第89条第7项、第107条、第119条关于文化教育管理职权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5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34题)A. 王某应向中国驻美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B. 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C. 因王某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D. 王某回中国后,只要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就不准出境2. 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80题)A. 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B. 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C. 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D. 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3. 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3题)A. 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 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 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 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4. 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弓l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2题)A. 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 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 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 中国应当拒绝引渡5.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单项选择题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42题)(D)A. 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 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 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查《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A项错误。

境外消费,指在一国境内向来自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一国居民到另一国境内旅游、求学等。

B项并非境外消费,而是商业存在,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服务,B项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条规定,最惠国待遇是指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因此最惠国待遇不仅适用于服务产品也适用于服务提供者,C项错误。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是否给予国民待遇,依每一成员具体列出的承诺表来确定,其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D项正确。

2.《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2012年卷一40题)(D)A. 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B. 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C. 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D. 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解析:本题考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服务贸易方式,GATS协议规定的服务贸易类型有四:(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B项即为此类,所以不当选;(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他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如C项即为此类,所以不当选;(4)自然人存在,一国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他国境内提供服务,如A项即为此类,所以不当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7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6题,单选)A. 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B.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C.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D. 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2.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7题,单选)A. 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 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 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 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3. 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47题,单选)A. 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B. 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C. 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D. 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4.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文明”的要求?(2013年卷一47题,单选)A. 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B. 检察院内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处由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制度C. 检察官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客观依照程序收集证据D. 检察官本人或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照顾5.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49题,单选)A. 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

司法考试卷一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

司法考试卷一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

司法考试卷一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司法考试卷一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导语: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司法部答案】【万国答案】C【解析】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用司法公正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故选项A正确;公正与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故选项B正确;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民主又体现在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也就是说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等参与司法来监督司法,故选项D正确;司法机关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当在完善执行法律程序等方面做出努力,而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违背了司法机关内部的分工协调原则,故C项错误,为当选项。

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8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8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8(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

”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年卷一90题)(分数:2.00)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解析:解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

自然法学派认为,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

故题干中的这段话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未反映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故A项错。

社会法学派以“社会实效性”为法的概念的首要定义要素。

故B项错。

传统的自然法学派以“内容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不将“内容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故C项对。

传统的自然法学派认为,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

故D项过于绝对而错误。

3.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

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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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主持稿(新人在入口等候,准备入场)(爱的喜悦起)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首先我代表新郎新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希望大家今天在这里玩儿得愉快,共同分享新郎新娘的喜悦,度过一个愉快而又难忘的夜晚。

朋友们,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让我们今天的婚礼既隆重又充满热情洋溢的气氛,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给予热情地支持和配合。

1.司仪宣布婚礼开始。

(I am yours)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新郎新娘闪亮登场!(婚礼进行曲钢琴起,、)
2.新人入场(《婚礼进行曲》起,新人步入会场)
沐浴在幸福甜蜜之中的新郎新娘,他们心贴着心,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在音乐的伴随下缓缓向我们走来。

从此,他们走进了幸福的婚姻殿堂,从今天开始,他们将一同创造美好的人生。

让我们再一次用掌声对他们表示衷心的祝福。

这两位往这一站,这真叫天生的一对,地设的一双,是郎才女貌,是龙凤呈祥。

此时此刻意味着两颗相恋已久的心终于走到了一起,两个相爱的人步入了神圣的婚姻殿堂,今晚的婚礼将借助网络这一特别形式为两位新人祝福,真诚的祝福辉映着甜美幸福的脸庞,交织着一个不灭的希望,愿他们今后的生活像大家的祝福一样!祝福他们永恒的爱情绵延不断,前程似锦,一片光明。

(《梦中的婚礼》停)
3.新郎新娘发表感言(I am yours)
朋友们,婚礼是人生中最幸福最甜蜜的时刻,一对真心相爱的人,他们走过风雨,走过四季,今天终于在这里山盟海誓、喜接连理。

首先有请美丽的新娘给大家说说此时此刻她最想说的话…………好,请新郎说说他的新婚感言…………..
(宣读爱情誓言。

新郎:
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好!
今天我由衷的开心和激动,因为我终于结婚了。

一时间纵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和说起。

但我知道,这万语千言最终只能汇聚成两个字,那就是“感谢”。

首先要感谢在座的各位朋友在这个美好的周末,特意前来为我和xxx的爱情做一个重要的见证,没有你们,也就没有这场,让我和我妻子终生难忘的婚礼。

其次,还要感谢xxx的父母,我想对您二老说,您二老把您们手上唯一的一颗掌上明珠交付给我这个年轻人保管,谢谢您们的信任,我也绝对不会辜负你们的信任,但我要说,我可能这辈子也无法让您的女儿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但我会用我的生命使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最后,我要感谢在我身边的这位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昨天上了一夜的网,网上说现在世界上男性人口是29亿8千万,我竟然有兴的得到了这29亿8千万分之一的机会成为xxx的丈夫,29亿8千万分之一的机会相当于,一个人中500万的彩票连中一个月,但我觉得今生能和xxx在一起,是多少个500万的无法比拟的。

所以我想说,xxx谢谢你
新娘
但是此时此刻,我的心里却有一丝深深的对你愧疚,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再认识你之前和认识你之后,我还一直深深的爱着另一个女人,并且就算你我的婚姻,也无法阻挡我日夜对她的思念,那个女人也来到了婚礼现场,亲爱的,她就是,我的妈妈。

妈,谢谢您,谢谢您在28年前做出了一个改变了您一生的决定,您用您的靓利青春和婀娜的身姿,把一个生命带到了这个世界,让他学知识,教他学做人,您让他体会到世界上最无私的爱,您给了他世界上最温暖的家,您告诉他做人要老实,您告诉他家的重要,可是这个小生命时常惹
祸,惹您生气,让您为他二十几年来挂肚迁肠,几年前我爸爸的过世,更是让我体会到您在我生命的重要,我也不会忘记您我在大洋的两岸,度过的那几千个思念得日日夜夜。

现在,我想说,妈,辛苦您了,咱家好了,儿子长大了,儿子结婚了。

您可以放心和高兴吧,我很幸福,因为我遇上了这世界两位最最善良美丽女人。

新娘
说真的我今天由衷的开心与激动一时间纵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但我知道这万语千言最终只能汇聚成两个字那就是感谢首先要感谢在坐的各位朋友在这重要的日子特意前来为我们的故事做了一个重要的见证没有你们也就没有这场让我们终身难忘的婚礼其次我要感谢我们的父母感谢你们的养育(再停顿) 其实世界上没有一种感情要比亲情更加来的真实与热烈因为其中还包涵着感恩这26年来已经被所有像我今天一样穿上婚纱的女孩见证了
还有 (停顿)(新娘把脸稍微侧一下,有点面对lg)我要感谢站在我身边的这位说句真话曾经我是个喜欢幻想的女孩从我邂逅你的那天起那就命里注定了我们的故事我们的信仰还有(停顿)我对你的依恋
这世上没有人能够包容我那么多的缺点只有你我的任性我的自由我的喜怒哀乐(停顿) 还有我那么一点点的自私与骄傲你全部的包容 (停顿) 最后(停顿) 在这我要跟你说一声(再停顿) 谢谢你!(掌声)(音乐烘托!!!
5.爱情宣誓,交换信物。

(依然爱你)
各位来宾,各位亲友,二位新人经过甜蜜的恋爱,耐心的等待,终于在家园法律的保护下正式结为幸福伴侣了。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中,又少了两个单身户,多了一个小家庭。

并且从今天开始新郎由小变大,由小伙子变成大丈夫;新娘子由大变小,大姑娘变成小媳妇。

从现在起二位新人将开始新的生活,祝新郎新娘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的明天。

下面请伴娘送上代表爱情永恒的信物,戒指婚礼上最珍贵的信物,它的珍贵不是价值,而是一份承诺。

戒指代表着婚姻,它完美的圆环象征着生命与爱,更代表着永恒不朽的爱情。

但是没有钻石一样有钻石般的爱情,没有戒指一样有代表爱情的玫瑰,爱是什么?爱是关怀,爱是体贴,爱是理解,爱是包容,爱是一辈子的承诺。

6.双方代表上台致词。

(祝福起)
父亲致辞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是我的女儿XXX和女婿XXX举行结婚典礼的喜庆日子。

首先,我对各位嘉宾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真诚的感谢!同时,对两位晚辈的爱情走向成熟迈入婚姻而表示良好的祝愿! 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彼此双方对生活、生命的一种确认。

爱情一旦成熟,必然的等待,就是走进婚姻的殿堂,建立幸福的家庭。

此时此刻,我们在这里聚会,共同见证和祝福这对年轻人的甜蜜爱情和美好婚姻。

婚姻,也是一种契约、一种责任,它不仅仅需要温馨、浪漫,而且更需谦让、理解和经营。

作为父母,看到你们今天的成长、成熟和成功,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并真诚的祝福你们。

家庭如鸟巢,温暖体贴
母亲致辞
感谢我们的主持人主持今天的婚礼庆典感谢各位贵宾的远道而来,感谢你们带来的祝福,站在这里我和我的女儿女婿一样幸福。

我祝福他们百年好合,美满幸福,财富和幸福只增不减。

也祝福亲朋挚友们,鸿运通天,身体健康,家庭康泰。

最后希望大家吃的舒服喝的尽兴。

7.亲朋好友祝福。


请新郎挽起新娘的手,听我祝福:(约定起)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此一刻,意味着两颗相恋已久的心,终于走到了一起;
此一刻,意味着两个相爱的人步入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此一刻,意味着在今后日子里,无论是风是雨都要一起度过;
此一刻,将在人生的旅途中相濡以沫,恩爱到老,携手一生。

让我们由衷地祝福两位新人,祝愿他们俩爱情恒久远,两心永相伴!共筑一个浓情蜜意的爱巢,祝愿他们的爱情细水长流、源远流长。

新娘子丢花球。

朋友们,让我们用热烈地掌声祝福他们美好的未来!再一次祝愿两位新人,祝愿他们的爱情像钻石一样永恒,一样璀璨夺目!
切蛋糕仪式
司仪: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新郎和新娘将共同切开一个洁白的百年好合婚礼大蛋糕,这象征着他们对爱情永恒的宣誓和为未来美好新生活剪彩。

切蛋糕进行中--司仪:洁白芬芳的蛋糕,香甜美美,也预祝他们今后的生活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

香槟酒仪式
喜庆的时候少不了一样东西,就是香槟美酒,我们的新郎将开启甜美的香槟酒,鸣响爱的礼炮,有请:
倒香槟进行中--司仪:从一个人的精彩到两个人的世界,在今晚,我们两位新人共同畅想一曲“你最珍贵”,晶莹的香槟美酒在水晶宝塔之间缓缓流淌,就像我们两位新人把他们的心,把他们的情,交于对方,混合交融。

在今天,在这么一个喜气洋洋的日子里,让我们深深的祝愿你们俩,祝福你们俩,用你们的双手,勤劳的双手,去开创一片洁净而又美好的天地,用你们的双手,勤劳的双手,去共筑一个浓情蜜意的爱巢,去开创美好的未来。

点蜡烛过程中--司仪:真诚的烛光辉映着甜美含笑的脸庞,交织着一个不灭的希望;爱不是稍纵即逝的闪电,而是用不会熄灭的火焰,在照耀着新人的现在,也将照耀着他们的未来。

让我们共同分享这份喜悦和幸福,也同时送上新人对各位的谢意和祝福。

交杯酒仪式
这满满的交杯酒是我们两位新人,用他们的情,用他们的爱酿造的美酒,也只有真心相爱的人,才能喝的美酒,有请:
交杯酒进行中:司仪:喝了这杯酒,今生今世不分手,喝了这杯酒,来生还要一起走。

交杯酒后及新人入席
司仪:朋友们,在这里我想用一种特别而又特殊的祝福,让朋友们共同为我们两位新人祝福,请在座的来宾们共同起立好么?举起你们手中的酒杯,等我数三之后把我们最深的祝福和祝愿化做“干杯”,祝福这对龙凤新人新婚愉快、白头偕老、永结同心!“一、二、三”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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