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对策
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五篇范文)
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五篇范文)第一篇: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工业、商业、住宅和办公等各类房屋的租赁活动不断增多,城镇房屋出租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发展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租赁双方由于受经济利益的影响,想方设法隐瞒房屋租赁收入,这给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一、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1、房屋租赁大部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控管难。
(1)房屋租赁行为大部分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2)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3)部分下岗职工或不达起征点的业户对国家下岗再就业和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认为减免的税收应包括缴纳房产类税收,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的不到位,纳税人对房产税收的征管产生不少怨言,抵触情绪很大。
2、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租赁收入认定难。
(1)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正常使用和结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赁合同,但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却是虚假的合同(甚至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而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
(2)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1. 引言1.1 引言房产租赁业务是当前市场上非常热门的行业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房产租赁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随之而来的财税问题也日益凸显。
税务登记和报税是房产租赁业务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做好税务登记和及时报税,才能避免税务风险。
了解税费优惠政策对房产租赁企业也至关重要,可以有效减少税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风险防范措施是避免财税问题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与税务亦密不可分,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确保税务合规。
通过对房产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规避税务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引言】2. 正文2.1 房产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房产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主要围绕着税务登记和报税、税费优惠政策、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合同管理与税务展开。
在房产租赁业务中,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报税。
房产租赁业务还可以享受到一些税费优惠政策,比如减免或减少税收等,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
在实际运营中,纳税人也需要注意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税务风险。
合同管理与税务也是房产租赁业务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合同中的税务条款要符合相关法规,避免造成纳税人的税务纠纷。
合同管理需要严格执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漏洞和纠纷,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房产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在企业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纳税人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财税策略,做好税务合规工作,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可持续发展。
2.2 税务登记和报税税务登记是房产租赁业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中国的税收管理制度下,房产租赁业务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税务登记包括纳税人的登记、税务机关核准以及领取税务登记证等步骤。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的税种,比如个人业务主体可以选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而企业业务主体则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纳税。
浅析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屋租赁在我国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行业,给各地的房屋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我国目前房屋租赁业所呈现的主要特点房屋租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房屋建筑物在合同规定期内让渡使用权,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从用途上可分为营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和住宅用房出租;从租赁方式上可分为直接出租、中介出租、变相出租、转租和再转租等类型;从权属性质上可分为私房出租、公房出租、公房私租等。
其主要特点:1、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城市化和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经商和就业的情况下,迅猛兴起,日趋活跃。
2、点多面广、隐蔽性强。
个人私房出租户在现有的房屋出租户构成群体中占主体地位,私下交易多;变相出租现象大量存在,如以亲戚免费使用为名私下出租、以提供场地合作经营为名实际并不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却按期收取固定的租金;以合作建房为名,承租方以基建款冲抵租金等等,租金支付方式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3、所涉及的地方税种多。
经营性房屋应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租赁业房屋还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4、名义税收贡献率较高。
以个体出租门点为例:某人于XX年元月1日出租一县城商业门点,合同确定租期为一年,年租金收入30000元,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该人应纳地方各税如下:房产税30000×12%=3600元,营业税3000×5%=1500元,城建税1500×5%=75元,教育费附加1500×3%=45元;印花税30000×1‰=30元;个人所得税[30000/12-800-(3600+1500+75+45+30)/12]×10%=126.25元(现行房屋租赁业个人所得税减10%税率征收)。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515元;各种税费相加得出该人全年应纳地方各税为6765元。
房屋出租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调研报告
房屋出租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调研报告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一再升温,房产和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因此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和少数企事业单位暂时买不起合适的经营或办公用房,致使房产出租业越来越活跃,形式也趋于多样化,这就给我们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对我县来说,房屋出租业税收特别是个人应纳的房屋出租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一直是一个难点,也是弱点。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出租业涉及的税种较多,纳税人特别是个体纳税人对此知之甚少。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出租房屋应纳以下几种地方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另外,凡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的还应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还应缴纳印花税。
据我们调查统计,个人出租房屋的,70以上的除出租房屋外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法宣传时,往往忽视了对这个群体的宣传,他们也根本不关心税收,好象税收与他们无关。
正因如此,他们一般不能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征税行为,更谈不上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2、房屋出租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税务部门很难掌握,这给税务机关确定计税依据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还有几种情况,其一,纳税人拒不提供出租合同;其二,纳税人单方面伪造一份假合同提供给税务机关,故意降低合同载明的房屋租金;其三,出租双方在签订出租合同时首先达成口头协议,在正式合同中故意降低合同中载[本文转载自明的房屋租金,专门用于欺骗有关部门,而承租方在支付租金时却按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约定的金额;其四,有些出租房屋双方根本不签订正式合同,只达成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为数不少,约占30,多见于出租双方是熟人或者有中间人担保。
不管属于以上哪种情况,虽然税务机关都有权核定其营业额,但因核定的营业额往往会有偏差,致使征纳双方矛盾加剧,给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带来了被动。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不好确定。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房产租赁业务是指房地产持有者将房屋等不动产出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取租金收入的经济活动。
在进行房产租赁业务时,涉及到的财税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1. 税收政策根据中国税法,房屋出租所得需要纳税。
出租房产的个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扣缴税款,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2. 房产税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权人或承租人征收的税款,其税率和税费计算方式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
在出租房产时,需要考虑房产税的支付问题。
3. 增值税在房产租赁业务中,如果房产属于新建商品房,则涉及到增值税的税收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承租人需要扣缴并上缴增值税。
4.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对土地使用权人或承租人征收的税款。
在房产租赁业务中,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5. 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指对所有已建成房屋、构筑物、构筑场所以及构筑物、构筑场所附属土地以及独立销售的土地的税款。
在房产租赁业务中,如果涉及到房地产税,需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缴纳。
6. 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对印刷或书写的各种单据和凭证进行征收的税款。
在房产租赁业务中,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签订,一般需要缴纳印花税。
7. 个人所得税个人从租赁房产中获得的租金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每个自然年度个人租金收入超过800元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产租赁业务涉及到的财税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分析和缴纳。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扣缴相关税费,房产所有者和经营者需要了解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纳税。
对于具体操作和缴纳方式,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财务人员的意见,确保合规运营。
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工业、商业、住宅和办公等各类房屋的租赁活动不断增多,城镇房屋出租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发展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租赁双方由于受经济利益的影响,想方设法隐瞒房屋租赁收入,这给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一、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1、房屋租赁大部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控管难。
(1)房屋租赁行为大部分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2)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3)部分下岗职工或不达起征点的业户对国家下岗再就业和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认为减免的税收应包括缴纳房产类税收,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的不到位,纳税人对房产税收的征管产生不少怨言,抵触情绪很大。
2、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租赁收入认定难。
(1)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正常使用和结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赁合同,但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却是虚假的合同(甚至是经过 __公证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而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
(2)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房产租赁业务通常涉及到许多财税问题,以下是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的一些常见方面:1. 房屋租赁收入的税务处理:根据税法,房屋租赁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租赁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税。
对于商业租赁,还需要缴纳增值税。
2. 房屋租金的扣除项:租赁人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如房屋维修费、房屋管理费等。
这些费用必须合理、真实,并保留相关凭证。
3. 房产税的缴纳:房产租赁业务涉及到的房屋都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是根据房屋的类型、面积和地点等因素来确定的。
房产税的缴纳一般由房东承担。
4. 增值税的税率:对于商业租赁,还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来确定,一般为3%至17%不等。
不同地区和类型的租赁物业可能有不同的税率。
5.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与税务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业务的重要文件,也是税务认定的依据之一。
合同中必须明确收租方和出租方的身份,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和缴费方式等,以便税务部门对租赁业务进行税收管理和核算。
6. 房产租赁的营业税:有些地区和类型的房产租赁业务还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依据租金收入额来计算,并且有一定的免征额。
7. 交易税费的支付:在房产租赁业务中,买卖双方还需要支付一些交易税费,如印花税、过户费等。
这些费用根据地方税法规定来确定,买卖双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
8. 房产租赁的增值税纳税方式:商业租赁一般需要纳税,纳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际税负法,是根据实际销售额和销售成本来计算税款;另一种是核定税负法,是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额来计算税款。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交易税费等多个方面,租赁人和出租人都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税务规定,以确保合规经营和缴税。
房产出租行业税收征管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人 的房产 、 地信息掌握较 清楚 , 土 但对 个人房 产 、 土地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 十二条 、 六十三条都规定 了相 真实信息难 以全面掌握和确定其租金 收入。由于税 源 关法责任 , 但实际征管工作 中执行难度较大 , 税法 的执
务部 门 征 管措 施 不 到 位等 一 系列 问题 ,房 产 出 租 行 业 税 义 务 人 未 在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税 务 登 记 ,加 之 出租 行 业
中税收征管一直都没有较 大突破 , 收效甚微 。房产 出租 中要缴纳的税种多达 8种 , 中房产税达 到 1%, 其 2 税率 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有待改进和完善 。
复杂
房 产 出租 行 业 中纳 税 义 务 人 主 要 是 房 产 所 有 人 、
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税 收政策规定的灵活性给房产 的租赁合 同 , 以种种 理 由不提供房产 证 、 土地证 , 给征 代管人 和使 用人 提供 了少 缴税 或不 缴税 的托 辞 和借 管工作 制造 障碍。大多数纳税义务人 ( 特别是个人 ) 都
近 年 来 , 着 改 革 开放 的 深 入 , 场 经 济 的发 展 及 随 市
随 意性 , 而 阻 碍 了税 收征 管质 量 的提 高 。 从
( ) 收 政 策 宣传 力 度 不足 , 民依 法 纳 税 意 识 二 税 公
不 强
城市化 进程 的加快 , 民的生 活水平不 断提高 , 居 投资 、 消费理念不断更新 , 加之房地产市场 的火热升温 , 资 投 房产出租成为一大投资方 向和投资热潮。当前 , 房产租
浅议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整体经济快速崛起,进展较早的房地产慢慢的成为经济进展的重要支撑,并且成为推动地方税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近年来,我国房价一直居高不下。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多次出台了各种税收政策以遏制住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但是,中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征管制度仍有许多问题。
它在规范房地产行业市场和促进社会公正方面施展它们应有的作用。
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房地产税收征管制度所拥有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对策。
但由于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审批打算,经营治理方式多样以及开发房地产产品的固定,房地产业对税收政策所具有很强的敏感性,资金需求量链条长,清算难度大,涉及的问题范围很广,再加上部分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缴纳税额的意识不积极,它给房地产开发业的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
虽然税务机关试图加强收集和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通过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专项检查,发觉该行业的税收状况仍然不容乐观。
首先,本文介绍了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现状;其次,本文对房地产税收征管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中提出其留存的问题;最终,在分析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提出了相应策略和方法。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稽查;税收征管;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pillar industry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become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to promote the growth of local taxes. In recent years, China's housing prices have been high. In respons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repeatedly introduced various tax policies to curb the rapid rise in housing price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It plays its due role in regulating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nd promoting social equit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discuss the problems of the real estat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Project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the plan, but as a result of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mode diversity as well as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products is fixed, the sensitivity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by tax policy has a strong, capital demand chain is long, difficult to liquidation, involves a wide range of issues, plus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developers to pay tax consciousness is not positive, it work of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for real estate developmentindustry has caused considerable difficulties. Although the tax authorities tried to strengthen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achieved some results, but through the special inspection of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industry, found that the tax situation of the industry is still not optimistic. Firstly,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eal estat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Secondly, this paper makes an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real estat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its retention problems. Finally, the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and proposes strategies and methods.Keywords:Real Estate;Tax audit;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目录1 绪论11.1 研究背景11.1.1 选题背景11.1.2 研究目的11.2 选题意义11.3 文献综述21.3.1 国外文献综述21.3.2 国内文献综述22 我国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基本理论概述42.1 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相关概念42.2 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特征及特点42.3 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基本目标及模式53 当前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面临的现状及主要问题63.1 我国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分析63.2 我国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63.2.1 在我国房地产开发环节的主要问题73.2.2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环节的问题73.2.3在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问题84 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对策思考94.1 提出我国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对策94.1.1 对房地产企业纳税意识进行强化94.1.2 全面推进房地产行业税收稽查工作94.1.3 提高税务机关的税务征管能力94.1.4 推行一体化新兴治理模式104.2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控制方法105 结论125.1 研究结论125.2 政策建议12致谢14主要参考文献151 绪论1.1 研究背景1.1.1 选题背景我国的经济近些年一直快速增长,人们的生活中能够自由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多,大家对于投资方面的理解越来越深入。
浅析当前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难点及治理对策
浅析当前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难点及治理对策发布时间:2014-3-5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业出现发展过热问题,主要表现在房价上升过快,群众改善居住条件难度加大。
房地产业的社会需求及其在国家产业结构中的位置日渐突出。
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税源增长点。
但由于种种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税情况比较严重,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日常管理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
本文对当前房地产业偷逃税现象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仅供参考。
一、房地产业偷逃税的主要手段通过近年来对阿克苏地区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和涉税案件的审理,我们发现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税手段繁多,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偷逃税手段。
(一)将合法收入转移或不记营业收入偷逃税款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与其他单位合作建房等方式,以房换地,不记收入偷逃税款。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和征地的需要,抑或是拥有土地一方的利益需要,房地产企业与外单位签订联合建房协议后,用所建房屋换取土地,而所换价值不按规定确认销售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二是房地产企业以商品房或门面抵工程款不记收入偷逃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属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企业,开发前期资金投入大、资金短缺严重,而建筑安装工程在承接建安工程时,为了顺利拿到所招投标项目,经常出现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议首先带资入场的现象。
房子建成后就以相应等值的商品房或门面抵建安工程款,以此抵免营业额,偷逃营业税。
三是房地产企业以收据收取车库、杂物房等售房款不记收入偷逃税款。
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对房地产行业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有规定,凡架空层高度未达到2.2米的车库、杂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一楼的杂物屋和顶屋的坡屋一般都未达到2.2米高度,部分车库也未达2.2米高度,在销售此类房屋时与购房者一般以合同形式约定使用年限。
浅谈房屋出租税收的征管
浅谈房屋出租税收的征管作者:石强汪青松来源:《经济视野》2015年第21期摘要:在经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房地产业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且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当前人口流动较为频繁的社会形势下,房屋出租产业经济日益壮大逐渐成为时代的发展趋势,这也是解决住宿问题和资源配置问题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重点阐述房屋出租税收的基本情况,分析在房屋出租税收的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征管措施。
关键词:房屋出租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水平日益提升,城镇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流动和经济交流日益频繁,这就为房屋出租市场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背景基础,以致我国各地房租出租的数量和房屋租赁经济效益也在逐年上涨。
各级地税部门在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上,通过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委托街办、乡镇代征,依托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大力加强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
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地方税源不足的中西部地区,县城私房出租税收征管显得极其重要。
然而,虽然房屋出租的范围和规模每年不断扩大,但每年征收入库的税款并没有成比例地增长,在显性税源变成实际税收收入方面同预测的目标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这是因为在私房出租税收的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房屋出租税收的基本情况房屋出租税收管理是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从事房屋出租的纳税人进行税款征收的过程。
房屋出租税收在征收过程中主要是以出租的税金作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征收。
本文中所提到的房屋出租税收主要是针对和负责县城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包括住房、店面)等工作。
房租出租税收工作关系到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税收来源,虽然税务部门多年来不断更新管理手段,但县城私房出租常常会因为房主流动性较大、纳税意识欠缺、缴税主体分布范围比较广、纳税主体数量多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房屋出租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增大。
房屋出租税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馈意见)
房屋出租税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房屋出租涉及面越来越广范,房屋出租隐蔽性强,尤其是私房出租,假合同、假协议等现象比较普遍,给税务机关征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一、房屋出租税收存在的问题一是房屋产权难以认定。
房产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导致纳税人难于落实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以房屋所有人为纳税人,但在现实征管工作中,房产所有人的流动性情况较多,税务机关与房产所有人难以联系,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二是税源无法摸清。
由于房屋出租分布面广,承租人又来自四面八方,税源零星分散,加上租赁双方大多采取口头协议,现金支付的形式,从而导致房屋出租税收流失。
租房协议不真实或业主不提供,给税务机关取证、核实收入、征税造成很大难度。
为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受利益驱动,还有的纳税人故意隐瞒个人房屋租金收入,双方往往签订真假两份合同,用假合同应付税务机关。
最终因纳税人申报情况不实而导致税收流失。
三是计税依据不易确定。
由于房屋出租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周期短,变动性大,给税源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
私房出租大多采用现金收付,不开具税务发票,也没有什么账簿可查,税务机关对租金收入的取证、核实相当困难,因而地税部门在对私房出租的税收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或办法,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税源监控机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私房出租税收流失。
四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较差。
私人出租房屋行为分散、隐蔽,又是现金交易,税务部门难以发现,有的纳税人就少报、瞒报租金收入甚至隐瞒不报,不主动纳税。
还有许多人认为纳税与自己无关,自己没有办营业执照,也从来不和税务机关打交道,压根没把自己和纳税人联系起来,即使有些人知道应该纳税,也不会主动去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抱着“能逃则逃,能少则少”的心态。
因而对个人出租房屋征税,一直是税收征管的一个难点问题,加之部分税务干部认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难度大,能收多少就算多少,久而久之,疏于对出租房的征管。
二、房屋出租税收征管对策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自觉纳税意识。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房屋租赁是人们生活中的一项必需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住房供给量逐渐增加,房屋租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然而,在房屋租赁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就房屋租赁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1.信息不对称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房屋主与租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房屋主通常拥有房屋的详细信息,而租户只能通过房屋中介或网站等渠道了解到一些基本信息,因此双方在租赁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信息缺失或不充分的情况,这会增加租户的信息搜集成本,也会增加租户签订合同时的风险。
2.合同文本单一化当前,大多数房屋租赁合同的文本都比较单一,无法满足不同租户需求的要求。
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如商业用房、住宅房、写字楼,其合同文本都存在着单一的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这给租户的合法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3.合同执行难度大在房屋租赁市场中,由于有些房屋主或租户存在着不业态、不诚信等问题,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例如,有些房屋主会在租期内修改合同条款,一些租户则利用漏洞在租赁期内违约等行为,这都会对合同的执行和租户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二、解决措施1.加强市场信息公开为消除信息不对称,可以加强市场信息公开。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信息平台,向市民公示房屋租赁市场的相关信息,例如房屋数量、租赁价格、合同详情等,从而使双方的信息更为透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应根据不同的租赁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合同文本,解决目前同一的合同文本难以满足市场不同租户的需求的问题。
合同文本可以分为商业用房合同、住宅房合同、写字楼合同等,这样可以提高合同的规范化程度,避免在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不必要争议。
3.加强监管力度政府要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处罚,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以增强租户的保护意识,起到警示作用,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房屋租赁管理是指通过签订租赁合同等形式,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管理活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房屋租赁市场也日益活跃,租房人口逐年增加。
随之而来的是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一系列缺陷和问题。
当前,我国房屋租赁管理缺乏统一规范,导致租赁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让一些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租户和房东之间信息不对等,容易引发纠纷;租赁合同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租户和房东的合作关系。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
通过对房屋租赁管理的深入分析和探讨,我们有信心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为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1.2 问题意识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当前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业务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缺乏统一规范是目前房屋租赁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地的管理制度不尽相同,造成了租赁市场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困扰,租户和出租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导致了租赁交易中的不公平现象。
租赁合同纠纷频发,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导致了许多合同纠纷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建立统一的规范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同时建立起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以确保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通过对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的深入探讨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推动租赁市场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2. 正文2.1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包括缺乏统一规范、信息不对称、租赁合同纠纷频发等问题。
缺乏统一规范导致了房屋租赁市场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各地区的租赁市场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规定和标准,使得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和维权方面面临困难。
信息不对称也是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一大隐患。
租户和房东在信息获取和交流方面存在不平衡,导致一些租户在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信息和保障,容易受到不公平对待。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
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缺陷和解决措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租房生活,租赁房屋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目前,房屋租赁管理在我国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统一管理由于我国的租房市场一直处于发展当中的状态,缺少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政策,导致各个地方的管理方式不同、标准不一,给租赁市场带来了一定的混乱和管理难度。
比如说,一些城市的租赁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严等问题,一些房屋中介机构和房东也存在违法行为、欺诈租户等问题。
租赁合同条款不清晰目前,我国租赁合同的条款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如租赁期限、租金调整、押金问题等。
这给租户和房东之间的合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租户维权难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租户在面临房屋装修、房屋故障、租金逾期等问题的时候,往往维权难度较大。
一方面是因为租户自身维权意识不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租赁市场的管理不力,缺少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支持。
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要解决租赁市场的混乱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政策,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
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完善租房合同、规范租金标准、对房屋中介机构和房东进行合规管理等方式加强管理。
为了保障租户和房东的权益,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租赁合同条款,明确租赁期限、租金调整、押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在制定租赁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有专业的律师和法律顾问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保障租户的权益,需要建立专门的租户维权机制,加强对租户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建立查处房屋中介机构和房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通道,加强租户维权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总之,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必须加强管理、规范租房合同、加强租户维权保障,才能够让整个租赁市场更加规范、有序,为广大租房者提供更加稳定和安全的租房生活环境。
XXXX年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可编辑).doc
XXXX年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可编辑) 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工业、商业、住宅和办公等各类房屋的租赁活动不断增多城镇房屋出租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发展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租赁双方由于受经济利益的影响想方设法隐瞒房屋租赁收入这给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一、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房屋租赁大部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控管难。
()房屋租赁行为大部分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部分下岗职工或不达起征点的业户对国家下岗再就业和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认为减免的税收应包括缴纳房产类税收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的不到位纳税人对房产税收的征管产生不少怨言抵触情绪很大。
、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租赁收入认定难。
()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正常使用和结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赁合同但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却是虚假的合同(甚至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而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
()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对于从事房产租赁业务的个人而言,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房产租金收入属于应税所得,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个人所得税法规的变化和复杂性,很多个人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存在疑惑和困扰。
建议个人在从事房产租赁业务之前,应该及时了解个人所得税法规的相关内容,并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外,房产租赁业务还涉及到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财税问题。
由于我国土地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较为复杂,很多从事房产租赁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对此存在较大的困扰。
建议从事房产租赁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纳税服务机构,及时了解土地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并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在解决房产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时,需要企业和个人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确保合规经营。
应及时寻求专业咨询服务,选择正规的纳税服务机构,减少因财税问题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还可以利用财税知识的培训渠道,提高自身对财税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在处理财税问题时,企业和个人需要严格依法经营,切实承担应尽的纳税责任,积极参与税收管理,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房产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的领域。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企业和个人需要全面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和缴纳。
应该善用各类专业服务和培训资源,提高自身对财税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房产租赁业务中避免因财税问题带来的不必要麻烦,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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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屋租赁在我国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行业,给各地的房屋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我国目前房屋租赁业所呈现的主要特点房屋租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房屋建筑物在合同规定期内让渡使用权,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从用途上可分为营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和住宅用房出租;从租赁方式上可分为直接出租、中介出租、变相出租、转租和再转租等类型;从权属性质上可分为私房出租、公房出租、公房私租等。
其主要特点:1、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城市化和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经商和就业的情况下,迅猛兴起,日趋活跃。
2、点多面广、隐蔽性强。
个人私房出租户在现有的房屋出租户构成群体中占主体地位,私下交易多;变相出租现象大量存在,如以亲戚免费使用为名私下出租、以提供场地合作经营为名实际并不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却按期收取固定的租金;以合作建房为名,承租方以基建款冲抵租金等等,租金支付方式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3、所涉及的地方税种多。
经营性房屋应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建制镇、工矿区以上)等,租赁业房屋还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4、名义税收贡献率较高。
以个体出租门点为例:某人于20xx年元月1日出租一县城商业门点,合同确定租期为一年,年租金收入30000元,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该人应纳地方各税如下:房产税30000×12%=3600元,营业税3000×5%=1500元,城建税1500×5%=75元,教育费附加1500×3%=45元;印花税30000×1‰=30元;个人所得税(每月)[30000/12-800-(3600+1500+75+45+30)/12]×10%=126.25元(现行房屋租赁业个人所得税减10%税率征收)。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515元;各种税费相加得出该人全年应纳地方各税(t)为6765元。
即税收贡献绝对值为6765元;该纳税人的收入(c)为30000元,其税收贡献率pt=t/c×100%=6765/30000×100%=22.55%。
二、当前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1、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主动申报纳税少。
近年来,各地房屋出租户主动申报纳税的人数虽然逐年有所增加,但总体而言,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比例仍然不高,特别是个人房屋出租户依法纳税的意识仍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2、个人私房出租业务税收负担重,征管难度大。
在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屋出租收入的名义税收负担高,其中个人最高可达27.65%以上(其中房产税12%,租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5%,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0%,另外还有土地使用税、政府有关基金、费用),并且个人的同一出租收入既要征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
这种高税负的名义负担率不但增加了该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也催生了一部分房屋出租人偷逃税收的动机。
3、税务机关税收监控手段较落后,税收漏洞多。
房屋租赁业纳税主体多元化、课税对象多样化、租金标准复杂化、现金交易普遍化,大大增加了税务机关对该项税收的征管难度;同时,由于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在“任务至上”的税收考核计划管理体制下,税务机关往往对面广量小、税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税收没能给予足够重视,在监控手段落后,国家税收法规相对滞后情况下,造成许多业户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使税收增长速度大大低于其税源增长速度。
4、涉及税种过多且计税依据不同,操作上不便。
有关房屋租赁业所涉及的税种最少有3种,多则7—8种,甚至上10种。
这不仅使税收征管带来诸多不便,不便于征纳双方的理解和执行;不同行政区划适用税种的多寡,造成征纳矛盾的激化,同时有损税收法律公允、公正和严肃性;出租和自营房产税收计税依据不同以及分别适用不同税率,纳税人抵触情绪较强。
5、有关政策法规法律效力欠缺,易引起税务纠纷。
如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下发《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清理检查时,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在征管工作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但将承租人规定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与现行《征管法》相违背,同时纵容了应纳税义务人逃避纳税、不主动申报纳税,并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法律效力不够,容易引起税务纠纷。
三、加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和建议1、加强税
法宣传,增强人们依法纳税意识大力进行税法宣传既是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也是房屋租赁业税收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