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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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锚喷支护工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锚喷支护工程)

9 锚喷支护工程9.1 锚杆支护工程9.1.1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Ⅰ)主控项目9.1.2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3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4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

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小于100N.m。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根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样检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全数检查或抽查。

9.1.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第F.1.1条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Ⅱ)一般项目9.1.6锚网加钢带等骨架支护的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6的规定。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逐循环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点实查。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9.1.7锚杆的间、排距均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的100mm。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检查每循环中最大和最小的间、排距,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 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或实查。

(完整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完整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完整版)煤矿井巷⼯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1 总则1.0.1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程质量管理,统⼀煤矿井巷⼯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煤矿井巷⼯程质量的验收。

1.0.3 煤矿井巷⼯程承包合同和⼯程技术⽂件对施⼯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井筒指联系地⾯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井、斜井和平硐。

⽴井由井颈、井⾝、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井(硐)⾝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般巷道⼀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道等的总称。

2.0.4 眼痕率眼痕率指光⾯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

⼤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个可见的炮眼眼痕。

眼痕率是检验光⾯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

2.0.5 暗井⾃下⼀⽔平层⾄上⼀⽔平层⽤作提升、通风、上下⼈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 蜂窝蜂窝指混凝⼟表⾯缺少⽔泥浆、⾻料黏结松散,且露出⽯⼦深度⼤于5MM 但⼩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 孔洞孔洞指混凝⼟表⾯缺少⽔泥浆、⾻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尺⼨1/3的缺陷。

2.0.8 锚固⼒锚固⼒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的约束⼒。

2.0.9抗拔⼒(拉拔⼒)抗拔⼒指阻⽌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

2.0.10 钢筋混凝⼟弧板钢筋混凝⼟弧板是指由4⾄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 粗料⽯粗料⽯指形状规则、表⾯凸凹深度不⼤于20MM的六⾯体料⽯,其厚度和宽度均不⼩于200MM,长度不⼤于厚度的3倍。

2.0.12 细料⽯细料⽯指形状规则、表⾯加⼯凸凹深度不⼤于2MM的六⾯体料⽯,其厚度和宽度均不⼩于200MM,长度不⼤于厚度的3倍。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对煤矿井巷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标准、规范及标准方法进行验证和检查。

在煤矿建设过程中,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能够保证煤矿井巷工程的质量,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煤炭生产效率,降低煤矿井巷工程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和追求经济效益。

1、验收标准:在进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

根据煤矿井巷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井筒直径、井筒倾斜度、井壁和井底石质介质、井壁和井底的地压、煤层走向和倾角、井壁水化带、井筒三维曲线等。

其中,井筒倾斜度和井壁地压是重点关注的部分。

2、验收内容: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工程进度验收、质量验收和综合验收。

(1)工程进度验收工程进度验收是指对煤矿井巷工程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建设进度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的过程。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比例、原材料使用情况、进度节点完成情况、电气系统验收、验收文档等。

(2)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是对煤矿井巷工程建设中的问题进行交叉验证、不断探寻并解决问题。

质量验收根据煤矿井巷工程的建设内容,进行质量抽检、特殊工序检查、技术指导和专业加工等的步骤。

其中,质量抽检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对质量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和控制。

(3)综合验收综合验收是对煤矿井巷工程建设的工艺、材料、设备、施工和人员的总体验证,可以确保煤矿井巷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工程技术参数、工程设计、材料配比、施工质量和安全环保等要素。

3、验收方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需要采用相对应的验收方法,这些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最基本的验收方法之一,应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现场调查、试验和观察等手段,对工程设计图纸、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进行检查,以确保工程符合施工标准和要求。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巷工程建设质量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矿井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开拓建设过程中的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第三条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须严格按照煤矿开拓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生产安全要求。

第四条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实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井巷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注重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第八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坚持科学管理、精细施工的原则,确保各项工程数据真实可靠。

第九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根据工程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十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第三章井巷工程验收的程序与方法第十一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依法组建验收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公平。

第十二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采用现场检查、试验、测量等方法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根据验收标准对各项工程数据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在验收组织的指导下,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六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结束后,应当编制验收报告,报请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井巷工程验收的相关责任第十七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严格履行验收职责,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公平。

第十八条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按照验收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支护设计矿井首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层要与科研院校合作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锚杆支护设计,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矿井非首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层采用锚杆支护时,支护设计应由矿生产技术部门编制,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支护设计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经矿技术部门同意,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煤巷锚杆支护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支护设计,支护设计依据现场地质条件、巷道围岩力学性质并结合工程类比法进行。

锚杆支护设计应遵循程序:巷道围岩性质分析、分类一锚杆支护设计一现场监测分析T修改完善。

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巷道名称、位置、用途、规格。

(二)地质条件及围岩分类,包括巷道所处层位、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类别、煤层硬度、周围采掘情况、构造、水文及瓦斯情况等。

(三)锚杆、锚索材质、强度、规格、布置间排距、角度及确定依据;锚杆、锚索托盘材质、强度、规格。

(四)锚杆、锚索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锚固剂选型)及确定依据(五)锚杆、锚索预紧力矩(预紧力)、工作锚固力。

(六)护表构件(梯子梁、钢带、网)形式、强度、规格。

(七)支护材料单位消耗量。

(八)现场监测方案。

(九)补强加固措施。

回采巷道支护应优先采用锚杆支护方式,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再适宜采用锚杆支护的,施工单位必须向生产技术科汇报,生产技术科拟定初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支护方式。

综采工作面切眼采用煤巷是锚杆支护时宜采用导硐法施工,导硐宽度不宜超过5m,切眼刷大时必须在锚杆支护基础上增加挑棚或其它支护,其联合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要在设计中明确。

煤巷特殊地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锚杆作为基本支护或同时采用其它支护联合进行,特殊地段联合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离层仪的安装与观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

(一)断层破碎区域。

(二)应力集中区域。

(三)米动影响剧烈区域及顶板受米动破坏区域。

(四)淋水地段。

(五)沿空区域。

(六)易离层垮落的复合顶板。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赵逢进解三健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赵逢进解三健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 编写过程
《煤矿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报批稿 送住建部后,住建部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规范进 行审查,主编单位对规范中的有关条文作了修改 和解释,2010年8月主编单位完成《煤矿煤矿井 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印刷版的校对工作。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 编写过程
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2-5条注明了本规范和其他法律法规、技术 措施、文件的执行关系)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强调了该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煤 矿井巷工程,且为验收的最低标准,各种 合同以及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 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在标准的适用范 围上比原来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要小,重点强调了煤矿井巷工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3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 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标准,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 5009-94)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基 础上增加了“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的要求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0.2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 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说明: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是煤矿井巷工程 的施工依据,施工现场应具备这些文件并建立档 案妥善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应保证其有效。
3.0.3 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 制:1,2条 说明:本条较具体规定了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控 制的主要方面。(现场验收、复检、监理确认、 工序转换时质检形成记录)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标准法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1总则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

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2.0.4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

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

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2.0.5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 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2.0.8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10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1 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

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

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

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 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1 冲积层掘进工程(Ⅰ)主控项目7.1.1 冲积层掘进及临时支护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

7.1.2 冲积层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3 冲积层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Ⅱ)一般项目7.1.3 斜井井口和平硐硐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4 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7.2 基岩掘进工程(Ⅰ)主控项目7.2.1 基岩爆破法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

光面爆破的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7.2.2 基岩掘进的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7.2.3 基岩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3 基岩掘进规格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7.2.4 软岩(含破碎带)掘进规格偏差应不小于设计的巷道宽度、高度。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表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7.2.5 井巷掘进坡度的偏差不得超过±1‰。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相邻两检查点由腰线至轨面(或底板)垂直距离之差与该两检查点距离之比。

(Ⅱ)一般项目7.2.6 立井壁座(支撑圈)、巷道水沟(含管线沟槽)、硐室的设备基础掘进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表7.2.6 壁座(支撑圈)、水沟(沟槽)、设备基础掘进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7.3 裸体井巷掘进工程(Ⅰ)主控项目7.3.1当采用钻爆发施工时,裸体井巷掘进工程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

2.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3-2010

2.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3-2010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1 总则1.0.1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1.0.1本条阐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本规范的编制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将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一90中的施工和验收分离,分别组成独立的规范。

本规范是在《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的验收部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中的合格部分,以及近十几年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整合形成新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丁本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1.0.3本条规定了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承包合同(如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0.4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台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材),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

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的或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或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按照本规范修订的原则补充临时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 术语【条文说明】2 术语本章给出的25个术语(或专用名词),均为本规范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通用的标准术语,仪供参考。

2.0.1 井筒shaft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条文说明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工程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验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掘进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冲积层掘进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井巷工程的质量提升,规范工程验收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特制定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井巷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井巷、道路隧道、地铁隧道等。

三、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井巷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2. 优质高效:井巷工程建设要按照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施工工艺合理,施工质量优良。

3. 权责明确:各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协作配合机制。

4. 公开透明:工程验收过程要公开、透明,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四、质量考核验收程序1. 工程质量考核: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所属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考核,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

2. 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考核合格后,由业主单位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

验收合格则可以交付使用。

五、质量考核验收内容1. 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计合理、清晰、完整。

2. 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工艺合理、施工过程顺利、施工质量达标。

3. 质量检测:要求按要求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质量保证措施:要求实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质量问题能及时处理。

六、质量验收标准1. 开工验收:对开工前的工程部分进行验收,确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2. 进场验收:对施工单位进场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进行验收。

3. 施工过程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4. 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后的质量进行全面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七、质量验收责任1.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报告。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煤矿井巷工程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国家实用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国家实用标准)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

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2.0.4 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

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

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2.0.5 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 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 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 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2.0.8 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10 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 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 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3)立井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4-3的规定进行记录;
4)斜井、巷道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4-4的规定进行记录;
5)硐室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4-5的规定进行记录;
6)运输线路铺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4-6的规定进行记录。
2.1.17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
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到达固结井壁的作业。
2.1.18锚网背支护
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料,并用锚杆固定。
2.1.19预应力锚杆〔锚索〕
3.1.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验收:
1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根底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1.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部〔或子资料应根本齐全。
5.1.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0.1 井筒
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3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1.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4.1.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表7.2.6壁座(或支撑圈)、水沟(含管线沟槽)、设备基础
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壁座(或支撑圈)
高度
0~100
挂中心线或腰线尺量。掘进后现场实测,作好施工检查记录;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宽度
-50~+200
2
设备基础
普通法凿井
0~250
冻结法凿井
冻土扩至井帮前
0~400
冻土扩至井帮后
0~200
2
斜井
平硐
宽带(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0~300
高度(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0~40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7.1.3斜井井口和平硐硐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4.1.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4.1.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可按井巷工程部位功能和施工条件进行划分;
2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

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2.0.4 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

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

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2.0.5 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 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 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2.0.8 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10 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 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 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标准

1 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

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

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

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 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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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防治水工程
14.1 地面预注浆工程
Ⅰ主控项目
14.1.1注浆材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按同一厂家的水玻璃不超过100m3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同一土源的粘土抽样不少于一次;外加剂按进场的批次检查。

检验方法:水泥检查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抽样检测报告;水玻璃检查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粘土检查抽样检测报告;外加剂检查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或抽样检测报告。

14.1.2浆液配合比及浓度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注浆段、每次注浆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浆液配比、计量设施。

14.1.3每一注浆段注浆结束的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粘土-水泥浆液注浆,当注浆压力达到终压及终量达到200L/min~250L/min时,继续注入时间不应少于20min;
2采用水泥浆液注浆,当注浆压力达到设计终压及终量达到50L/min~60L/min时,继续注入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采用水泥-水玻璃浆液注浆,当注入量达到100L/min~120L/min及注浆压力达到终压时,继续注入时间不应少于10min。

检查数量:逐孔逐段注浆结束时检查一次,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注浆压力、浆液流量;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
施工检查记录。

14.1.4 注浆结束后井筒掘进漏水量不应大于6m3/h。

检查数量:注浆段掘进过程中实测一次(一昼夜实测3次,取平均值)。

检验方法:用容积法测量漏水量。

Ⅱ一般项目
14.1.5 注浆孔数量、布孔位置、固管深度、注浆孔深度、方位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注浆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1.5的规定。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

表14.1.5 注浆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4.2 工作面预注浆工程
Ⅰ主控项目
14.2.1注浆材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4.1.1条的规定。

14.2.2浆液配合比及浓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1.2条的规定。

14.2.3 工作面预注浆结束的标准应为:各注浆孔的注浆压力达到设计终压,注入量应小于40L/min。

检查数量:逐孔注浆结束时检查一次,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注浆压力、浆液流量;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4.2.4 工作面预注浆段掘进漏水量不应大于5m3/h。

检查数量:注浆段掘进过程中实测一次。

检验方法:用容积法测量漏水量。

14.2.5工作面预注浆立井采用止浆垫或岩帽、巷道采用止浆墙的厚度、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清水试压达到设计终压。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清水试压记录和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4.2.6孔口管结构、埋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口管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2孔口管埋设应牢固;
3 试验压力应大于注浆终压1.2倍;
4孔口应不跑浆。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孔口管安设和耐压试验记录。

Ⅱ一般项目
14.2.7 工作面预注浆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2.7的规定。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

表14.2.7 工作面预注浆工程注浆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4.3 壁后、壁间注浆工程
Ⅰ主控项目
14.3.1注浆材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4.1.1条的规定。

14.3.2 浆液配合比及浓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1.2条的规定。

14.3.3 全井筒或硐室壁后、壁间注浆后,注浆段渗、漏水量应符合
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

检查数量:注浆结束后实测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容积法测量剩余漏水量。

14.4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Ⅰ主控项目
14.4.1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原材料、外加剂质量和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层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14.4.2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现象。

检查数量:每一层检查一次,作为一个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14.4.3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检查数量:抽查施工缝、接茬缝的10%,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4.4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5%。

检查数量:检查厚度不少于6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4.5 卷材防水层工程
Ⅰ主控项目
14.5.1 卷材与胶结材料的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层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14.5.2 卷材防水层的层数、铺设和搭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层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14.5.3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检查数量:铺贴防水层前,全面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4.5.4卷材防水层铺贴和搭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层间黏(或焊)结应牢固,密封应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接缝应封严,且无损伤。

检查数量:防水层铺贴后全面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4.5.5 卷材防水层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查数量:防水层铺贴后全面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附录G 立井井筒、硐室工程建成后
总漏水量及防水标准
G.0.1建成后的立井井筒总漏水量应符合表G.0.1的规定。

表G.0.1 立井井筒建成后总漏水量的标准和检验方法
式中:H─冻结法施工的井筒段深度,H>400m。

G.0.2建成后的硐室总漏水量及防水质量标准应符合表G.0.2的规定。

表G.0.2 硐室建成后的漏水量及防水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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