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管理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 8页)
【管理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 8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
此次填报工作的是为了完成人社部2010年企业薪酬调查任务,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我市每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线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一、访问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61.189.32.230:8888/回车就可访问系统。
二、账号注册如果是老用户可以直接凭以前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账号的注册。
注册时要如实填写用户和企业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系统的使用。
账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一。
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能将账号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不能少于5位。
单击“马上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记住账号和密码。
账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系统登录凭刚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
登录系统后出现下列界面:✧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操作程序要完成此次信息填报工作,需要完成四个步骤。
第一步: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填报。
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要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填报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人社发?____?175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____?46号)和原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____?4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备案号为沈政法备字?____?第32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1-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及时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这项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
二、明确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____年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按规定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到____年底,市、区县(市)和开发区、街道(乡镇)3级用工备案制度普遍建立,使我市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体系基本形成。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用工备案工作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用工备案制度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用人单位进行用工备案的主动性。
沈阳市智慧劳动关系信息服务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用)
沈阳市智慧劳动关系信息服务系统使用手册令狐采学1.企业注册。
①浏览器输入如下网址::8181/syrsj/login_qiye.html,首次登录企业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
②仔细阅读《沈阳市智慧劳动关系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办理用户承诺书》,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并继续”;③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全称、企业类型、企业地址、所在区域(劳务派遣选择“沈阳市”)、企业负责人、成立时间、上传附件(营业执照图片和加盖公章承诺书图片,且图片大小不可超过5M),点击下一步;④输入经办人姓名、经办人电话、点击“获取验证码”,验证码会通过短信发送到填写的经办人电话中,填写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注册。
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注册申请成功,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将在人社局管理员审核后,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至经办人电话中。
2.查询注册进度。
①浏览器输入如下网址::8181/syrsj/login_qiye.html,成功提交注册信息的企业,可点击首页“企业注册进度查询”,查询注册信息审批进度。
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姓名、经办人电话、短信验证码,点击查询;③查询结果为“同意”,则表示注册信息审核通过,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系统,若密码遗忘可点击首页“密码重置”按钮,重置密码。
④查询结果为“已驳回”,则表示注册申请未通过审核,请按照驳回原因,点击修改按钮,修改注册信息后进行再次提交。
3.劳动用工备案①浏览器输入如下网址::8181/syrsj/login_qiye.html,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成功短信中的密码和图片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系统。
②点击左侧“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菜单,点击“新增备案申请”按钮,新增备案批次。
③选择新增的批次,点击“录入”按钮,单条录入员工信息。
其中带有红色星标(*)的内容,为必填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类型、电话号码、现住址、本单位用工之日、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合同类型、劳动合同盖章页图片。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
此次填报工作的是为了完成人社部2010年企业薪酬调查任务,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我市每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线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一、访问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61.189.32.230:8888/回车就可访问系统。
二、账号注册如果是老用户可以直接凭以前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账号的注册。
注册时要如实填写用户和企业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系统的使用。
账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一。
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能将账号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不能少于5位。
单击“马上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记住账号和密码。
账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系统登录凭刚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
登录系统后出现下列界面:✧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操作程序要完成此次信息填报工作,需要完成四个步骤。
第一步: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填报。
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要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填报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劳动审查合格证》《工资手册》和社会保险新办所需材料
劳资保险新办所需材料《劳动书面审查合格证》和《工资手册》《劳动书面审查合格证》一.书面审查程序(一)用人单位可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网页服务大厅:右下角点击:“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
(也可登陆http://218.25.90.184/scsb/pubinfoAction直接进入劳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进入申报系统”点击“注册”填写单位信息(A.用户名及密码:必须用字母或者数字填写;B审查机关:系统自动生成;C经营地址所在区:必须选营业执照单位所在区;D注册登记机关:写对应所在区得分局;E社会保险编号: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可暂填写为000000),点击提交填写用户名、密码点击“登陆”点击“填报书面审查报审表”点击“申报”添加单位信息(*年度栏:系统自动生成)点击“保存”,点击“打印”打印《报审表》(二)用人单位携带《报审表》一式两份(由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报审材料,到人社局书面审查窗口申请要件审查(三)用人单位提供报审材料。
新办: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内部员工规章制度(职工录用离职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职工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初审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内部员工规章制度(职工录用离职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职工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录用职工名册及复印件(上一年度);4.劳动合同(上一年度);5.工资手册(首页和核定页)及复印件(上一年度);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最近一个月)及复印件;7.工资发放表(最近一个月);8.职工考勤记录(最近一个月)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增人员需提供录用职工名册及复印件。
减少人员需提供终止合同书和社保变动情况表及复印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需提供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复印件年审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内部员工规章制度(职工录用离职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职工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劳动合同(上一年度);4.工资手册(首页和核定页)及复印件(上一年度);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最近一个月)及复印件;6.工资发放表(最近一个月);7.职工考勤记录(最近一个月)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增人员需提供录用职工名册及复印件。
沈阳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文件版次:系统设计报告QMS2004 P-2/26目录1 参数管理 (10)1.1 缴费参数管理 (10)1.1.1 功能概要 (10)1.1.2 功能处理 (10)1.1.3 数据表 (10)1.1.4 信息项处理 (10)1.2 所得税参数管理 (11)1.2.1 功能概要 (11)1.2.2 功能处理 (11)1.2.3 数据表 (12)1.2.4 信息项处理 (12)1.3 机构服务项目管理 (13)1.3.1 功能概要 (13)1.3.2 功能处理 (13)1.3.3 数据表 (13)1.3.4 信息项处理 (13)1.4 机构参数管理 (14)1.4.1 功能概要 (14)1.4.2 功能处理 (14)1.4.3 数据表 (14)1.4.4 信息项处理 (14)2 档案托管合同管理 (14)2.1 单位存档合同登记 (14)2.1.1 功能概要 (14)2.1.2 功能处理 (15)2.1.3 数据表 (15)2.1.4 信息项处理 (15)2.2 单位存档合同续签 (17)2.2.1 功能概要 (17)2.2.2 功能处理 (17)2.2.3 数据表 (18)2.2.4 信息项处理 (18)2.3 单位存档合同终止 (19)2.3.1 功能概要 (19)2.3.2 功能处理 (19)2.3.3 数据表 (20)2.3.4 信息项处理 (20)2.4 个人存档合同登记 (21)2.4.1 功能概要 (21)2.4.2 功能处理 (21)2.4.3 数据表 (22)2.4.4 信息项处理 (22)2.5 个人存档合同续签 (26)2.5.1 功能概要 (26)2.5.2 功能处理 (26)2.5.3 数据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4 信息项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用工备案及办理合同流程
用工备案及办理合同流程根据《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自20XX年2月27日起,办理新签合同,续签合同,变更合同及接触合同之前都要在网上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申办,提交后经备案部门审核成功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备案窗口办理备案以及合同签证工作。
一、网上操作流程第一步访问系统两种方式:登陆1 登陆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中部“服务大厅”右下角“网上中——”沈阳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神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
2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8888/”,回车后直接登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体系”,登陆并注册后,使用账号、密码进入系统第二部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一、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办法:在用人单位管理模块的单位注册与变更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第三步招工备案补录原有员工在单位职工管理模块里“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录用意境备案过需要补录进系统的人员信息,并提交,并在单位现有职工查询中打印出用人单位通东用工职工名册一份,持此名册到备案窗口盖章,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要在20XX年7月1日前,登陆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系统,完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的录用工作,然后按照本办法要求,到所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20XX年6月30前,可以持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手续办理劳动保障相关业务,从开始,来办理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其他备案新招员工在单位职工管理模板的新职工信息录入菜单中录入信息,点击审核按钮,完成新增职工信息的提交工作,再点击劳动用工备案模块,在用人单位招工备案菜单点击“招工备案”,按钮将备案信息填全后,“提交审核”,经行政部门对该项神笔后,用人单位可以点击“劳动用工备案”菜单,点击“单位招工备案查询”,再点击敞口上不的“报表输入”按钮,打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表”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职工名册”,携带打印出的表,到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劳动关系治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劳动关系治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劳动关系治理信息系统是依照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治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治理的实际情形开发而成。
此次填报工作的是为了完成人社部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任务,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我市每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线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一、访问系统在扫瞄器地址栏录入: ://61.189.32.230:8888/回车就可访问系统。
二、账号注册假如是老用户能够直截了当凭往常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假如是新用户,需要第一进行账号的注册。
注册时要如实填写用户和企业差不多信息,否那么将阻碍系统的使用。
账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独。
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能将账号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不能少于5位。
单击〝赶忙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记住账号和密码。
账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系统登录凭刚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
登录系统后显现以下界面:✧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操作程序要完成此次信息填报工作,需要完成四个步骤。
第一步:完成企业差不多信息的填报。
点击〝用人单位治理〞菜单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完成单位差不多信息的填报工作。
具体操作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单位差不多信息的填报,要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填报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假如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晰的地点,能够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1.08•【字号】•【施行日期】201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3〕2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管辖分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许可机关,由负责劳动关系工作的相关机构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辖以下单位的行政许可:(一)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地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的;(二)在市、区、县(市)、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三)在我市设立劳务派遣子公司(分公司备案)的;(四)其他需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许可的。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年度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年检时,应查验其是否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书》(附件13),对于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书》的劳务派遣单位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或年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由行政许可机关免费发放和管理。
二、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分期出资的,其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少于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独立经营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
篇一:《金柚网-银行可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80万参保人上半年将领到“专用折”,下半年全省推广以后按月到银行“打簿”,个人账户信息一清二楚,年度“对账单”不再发放。
笔者从省社保局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银行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只要到银行按月打印“专用折”,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就一清二楚了。
省社保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将向所有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80万参保人发放《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并在下半年逐步向全省推广。
此后,不再按年发放“对账单”。
养老保险被称为老百姓的“养命钱”。
“专用折”是用于查询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变动情况的专门对账折,完整记录账户的基金累计及缴费明细。
参保人手持“专用折”,可在省内(暂不含深圳)对应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及全省范围内对应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ATM系统上,随时查询、按月补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实现“人手一本专用折、个账信息随时知”。
“专用折”最大特点,就在其月度对账功能,改变了以往只能通过年度对账单一年一对的方式,便于参保人对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监督。
如单位代扣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和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记账额有出入,参保人当月打印“专用折”就可发现,有利于及时向单位反映,尽快更正。
省社保局目前正在开展对参保人实际缴费信息的核对工作,5月25日前完成核对和签名确认工作,希望有关单位和参保人积极配合。
参保人缴费信息经签名确认后,将及时制发“专用折”,由单位发给参保人。
篇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人社发…2011‟175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和原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备案号为沈政法备字…2011‟第32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业务流程
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业务流程劳动业务办理流程:老企业(办理业务前一年成立的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7号窗口办理)——招工录用备案(8号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9号窗口办理)——工资手册(10号窗口办理)新办企业(办理业务当年成立的企业):招工录用备案(8号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9号窗口办理)——工资手册(10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险保险公司(怀远门、太清宫附近)——失业保险(15-21号窗口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7号窗口办理)劳动书面审查所需报送材料:沈阳劳动保障网:一、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A4幅面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外省、市驻沈办事机构登记证,社会团体及民办非法企业组织机构法人登记证明)的A4幅面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A4幅面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需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明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A4幅面复印件。
4、职业介绍机构需提供《职业介绍许可证》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二、劳动保障部门备件资料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审表》A4幅面一式两份。
2、年审年度(招)用工备案材料。
3、年审年度12月份职工名册。
4、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文本以交与合同签署人的相关手续,劳动合同鉴证汇总表,审查周期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相关材料。
5、年审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6、年审年度9月份至11月份的考勤表(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对应月份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工资发放采取银行工资卡发放形式的,需提供银行的回执单(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招工录用备案新签需提供的材料:1、沈阳市市内户口,且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超过30日者:需提供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原合同及原单位《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
此次填报工作的是为了完成人社部2010年企业薪酬调查任务,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我市每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线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一、访问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61.189.32.230:8888/回车就可访问系统。
二、账号注册如果是老用户可以直接凭以前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账号的注册。
注册时要如实填写用户和企业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系统的使用。
账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一。
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能将账号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不能少于5位。
单击“马上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记住账号和密码。
账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系统登录凭刚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
登录系统后出现下列界面:✧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操作程序要完成此次信息填报工作,需要完成四个步骤。
第一步: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填报。
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要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填报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所有数据填写完毕后,可直接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此时系统会对企业用户提交的内容进行数据和逻辑校验,提交审核的报表是不能再修改的,如果企业发现有填报不正确的地方,可以点击窗口下部的“撤销提交”按钮,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如果填报无误,企业用户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
此次填报工作的是为了完成人社部2010年企业薪酬调查任务,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我市每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线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一、访问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 /回车就可访问系统。
二、账号注册如果是老用户可以直接凭以前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账号的注册。
注册时要如实填写用户和企业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系统的使用。
账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一。
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能将账号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不能少于5位。
单击“马上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记住账号和密码。
账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系统登录凭刚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
登录系统后出现下列界面:✧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操作程序要完成此次信息填报工作,需要完成四个步骤。
第一步: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填报。
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要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填报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沈阳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利用手册
《沈阳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利用手册目录第一章整体介绍 (1)第二章用户注册及登录 (3)用户注册及登录 (3)第三章填报书面审查报审表 (9)整体说明 (9)填报书面审查报审表 (12)第四章审查 (14)审查 (14)第五章打印合格证 (18)打印合格证 (18)第六章打印整改指令书 (21)打印整改指令书 (21)第七章查询与统计 (25)查询与统计 (25)第八章文件和通知 (27)文件和通知 (27)第九章系统保护 (30)系统保护 (30)第十章用户管理 (32)用户管理 (32)第十一章密码修改与恢复 (36)密码修改 (36)密码恢复 (37)沈阳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是用于审查用人单位年度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一个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申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审查结果发布等功能。
利用本系统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申报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员、系统管理员等。
本手册将按照不同的利用者,别离对各个功能模块加以详细论述。
其中,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申报员将主要利用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填报书面报审表、修改密码等功能。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员主要利用用户登录、申报审查、打印合格证、打印整改指令书、查询与统计、修改密码等功能。
系统管理员则将利用除申报审查之外的所有功能模块,包括用户登录、申报查看、打印合格证、打印整改指令书、查询与统计、文件和通知、系统保护、用户管理、修改密码等功能。
第二章用户注册及登录用户注册及登录用户注册主如果针对用人单位在利用本系统之前要先行注册成为系统的用户,才能通过登录系统后,填报及保护书面审查报审表。
首先要访问系统首页,画面如下:其中有一个流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如何才能成功填写书面审查报审表。
若是只想阅读通知及最新系统消息,则可以点击“阅读相关文件”,将出现如下画面:若是是第一次利用本系统并需要注册;或已经注册过,并需要再次登录,只需点击“进入申报系统”,将出现系统主页面,用于注册、登录、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审查结果查询、文件和通知查看等,如下图:系统主页面功能说明:✧注册:用人单位利用,且不曾注册过,用来注册单位信息。
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表2。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3。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续签)备案职工名册4.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变更)备案职工名册5。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6.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解除或终止)备案职工名册7。
审核备案流程8。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登陆、注册及使用方法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原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当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用工备案工作的政策制定、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下列用人单位的用工备案:-2-(一)中央(法人单位)、部队驻沈企业;(二)市直各单位、行业管理办所属企业;(三)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四)驻沈各金融机构。
除上述用人单位外,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用工备案。
第五条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信息:(一)用人单位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经济类型、职工人数、组织机构代码等;(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护照号码、参加社会保险等;(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包括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终止或者解除等.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用工备案:(一)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已招用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法定终止、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因破产、关闭、退市等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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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
本系统无须在客户端安装,只要用户能连接互联网,就能访问和操作系统。
本系统由基本信息维护、劳动用工备案、工资基金管理和系统管理四大部分组成。
1.基本信息维护部分由用人单位管理和单位职工管理两个模块组成。
主要用来对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单位招用工信息进行基本情况的录入和维护。
2.劳动用工备案部分为具体功能模块,用来实现企业招用工手续的办理和查询功能。
主要功能有:企业招工备案、劳动合同续签备案、劳动合同变更备案、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等,并具有相应的查询功能。
3.工资基金管理部分为具体功能模块,用来实现企业的工资基金管理和查询功能。
主要功能有:企业人工成本报表的填报、职工工资统计和工资手册办理等,同时具备对各报表进行查询的功能。
4.系统管理部分由业务处理和信息系统两个模块组成。
用来实现对业务办理情况的查询和对个人信息的维护。
一、访问系统(一)访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沈阳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访问。
(二)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61.189.32.230/web/WebMain.dll回车就可访问系统。
二、用户注册如果是以前使用过系统的老用户,可以直接用以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老用户不要重复注册,否则在后续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错误)。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用户的注册。
注册时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后续系统的使用。
用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一。
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要将用户名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也不要少于5位。
单击“马上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特别提醒:如果用户名和密码遗忘,可以致电所在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或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进行查询。
(详细电话见通知公告栏内的《系统升级说明》)三、系统登录用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
登录系统后出现如下界面: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基本信息维护基本信息维护是后续各功能模块实现的基础,是整个系统的基本信息入口。
基本信息的维护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企业基本信息的维护(“用人单位管理”菜单下“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的填报),另一方面是对单位职工信息的维护(“单位职工管理”菜单下“职工基本信息补入”和“新增职工信息录入”等报表的填报)。
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一)用人单位管理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项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然后在右侧的数据编辑区内,将所有项目填写全,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指标填写说明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主要依据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编辑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所有数据填写完毕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对所填数据进行保存,以便下次继续操作。
也可以直接点击“提交”按钮,此时系统会对企业用户提交的内容进行数据和逻辑校验,无误后自动将数据保存至数据库。
如果企业发现提交后的数据有填报不正确的地方,可以对报表进行修改后,重新点击“提交”按钮,对数据库中以前提交的数据进行覆盖。
点击“提交”后,提交的数据无须行政部门审批即生效。
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在办理工资手册时,需要将填写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打印出来。
具体的打印方法是: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下的“单位信息查询与输出”,点击“报表输出”,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打印出来。
(二)单位职工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前,用人单位所有在册员工的基本信息也应补录进系统。
具体的方法是:点击“单位职工管理”菜单项后,再点击“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完成企业职工基本信息的填报。
单位职工信息的填报有两种办法:一是逐个添加法,二是批量导入法。
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1.逐个添加法点击窗口上部的“增加”按钮,将下图所示的职工基本信息报表内的空填全(部门编码可以不填),填写过程中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到指标填写说明栏进行查阅。
将上面表中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存盘退出”按钮,完成一名职工的基本信息录入。
以此类推逐个将单位的职工信息录入到数据库中。
将单位全体职工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窗口上部的“校验”按钮,对所填写数据进行检验。
根据系统的提示,对所填写内容进行修改。
所有数据通过校验后,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将单位职工信息导入到数据库。
2.批量导入法点击“导入”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下载模板”,再点击“确定”按钮。
在下载对话框中指定模板文件的保存位置,将模板文件保存。
将保存的模板文件打开,选择模板文件中的“职工信息导入”工作簿,将已有的人员信息按“职工信息导入”工作簿中的要求,添加到指定的列,全部添加完毕后,保存退出。
再次点击“导入”按钮,选择“导入数据”,点击“浏览”按钮,找到填写完数据的模板文件,选择后点击“确定”按钮,将模板文件导入到系统。
数据导入成功后,点击“校验”按钮,对所添加数据进行校验,如果有错误,按照系统提示对错误进行修改,如果没有错误,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将单位职工信息导入到数据库。
如果是系统的老用户,点击“职工基本信息补录”菜单项后,可以看到以前录入的职工信息。
由于系统更新,职工信息中的一部分内容也需要进行更新,更新的步骤是:(1)点击窗口上部的“导出”按钮,选择“导出电子表格”,并去掉“文本数据”前面的对号,点击“导出”按钮,将职工信息导出,并保存到指定位置。
(2)点击“导入”按钮,下载模板文件,具体的方法同上。
(3)打开模板文件,选择“职工信息导入更新”工作簿,将第一步中导出的职工信息表中的数据,按顺序复制到模板文件的指定列,模板文件填写完毕后,保存退出。
(4)点击“导入”按钮,选择“导入数据”,点击“浏览”按钮,找到填写完数据的模板文件,选择后点击“确定”按钮,将模板文件导入到系统。
(5)点击“校验”按钮,对所添加数据进行校验,如果有错误,按照系统提示对错误进行修改,如果没有错误,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将更新的单位职工信息导入到数据库。
不管是逐个录入还是批量导入,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后,都无须等待行政部门审批,提交的数据即可生效。
★填报中要注意所有栏目都要填写,不能空!否则最后无法提交审核。
填写中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
模板中填写的数据必须是编码而不是文本。
例如:“性别”列,如果是女性,其对应的编码是“2”,所以此处填写的不应是“女”,而应该填“2”。
关于各填报项对应的编码,可以到通知公告栏内的“系统编码体系”查询。
另外,在“模板”数据表格中各编码的单元格格式都要设置成“文本”格式。
导入操作完毕后,系统将提示下载一个导入情况的反馈文件。
请将文件保存到计算机上,然后打看,检查导入结果:选择反馈文件中相应工作簿,查看第一列“校验”栏,如果显示“OK”,表示导入成功,否则表示导入失败。
对于未导入成功的数据,请修改后再重新导入。
校验栏内写“重复”的,可能因为:一是导入的数据与系统已有数据重复;二是进行了多次导入操作,某些数据已导入到系统中。
如果导入后未下载反馈文件,可能是浏览器安全级别太高,请通过浏览器->工具->选项->安全,设置浏览器安全级别为“中”或者“中下”。
不论如何导入数据,都不要修改模板格式,也不能删除任何工作簿。
五、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备案模块用来实现对用人单位招用新员工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续签备案、劳动合同变更备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业务的网上办理。
(一)用人单位招工备案用人单位有新招用员工,且员工信息未在本系统中录入过的,为其办理招用工手续时使用该功能。
1.新增职工信息的提交点击“单位职工管理”菜单下的“新增职工信息录入”菜单项,点击窗口上部的“增加”按钮,将新增职工信息表填写完毕后,点击“存盘退出”,完成一名新增职工信息的录入工作。
如果有多名职工信息需要录入,可以重复上述的操作即可将多名新增职工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另外,如果单位新增职工数量比较大,也可以采用批量导入的方法将职工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具体的批量导入的方法同“职工基本信息补录”的批量导入方法相同。
新增员工信息全部录入完毕后,点击“校验”按钮,对添加数据进行检查,如果出错,按提示要求改正,如果数据没有问题,点击窗口上部的“批量提交”按钮,再点击“审核”按钮,完成新增职工信息的提交工作。
2.用人单位招工备案新增职工信息提交成功后,点击“劳动用工备案”菜单,再点击“用人单位招工备案”菜单项,这时上一步提交的新增职工信息就会显示在主数据区内。
此时,点击“招工备案”按钮,将备案信息填全后,点击“存盘退出”,然后再点击“提交审核”,完成用人单位的招工备案工作,二个工作日内,经行政部门对该项申请进行审批后,用人单位可以点击“劳动用工备案”菜单,点击“单位招工备案查询”,再点击窗口上部的“报表输出”按钮,打印“用人单位用工(招工)备案表”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携带打印出的表,到各区或市劳动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注:此处在选择输出职工备案表和职工名册时要注意通过选择窗口上部的起始时间,对单位历史招工信息进行过滤,使主数据窗口只显示本次需要办理招用工手续的职工列表。
(二)系统调入用工备案用人单位新招录的员工信息已经在本系统中的,办理招用工手续时使用该功能。
点击“系统调入用工备案”,点击“增加”按钮。
此时根据需要可分别采用逐个录入法或批量导入法。
如果需要录入的员工信息数量比较小,就可以采取逐个录入的方法进行录入,如果录用员工数据较大,可以采用批量导入的方法将员工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具体的导入方法同前面介绍的方法相同。
在填写录用员工信息时,“职工编号”应按该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上的职工编号准确填写,否则备案不能成功。
录用员工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窗口上部的“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成功后,等待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时可以在“业务处理”菜单下“业务处理查询”菜单项中查看到该笔操作。
二个工作日内,经行政部门审批后,按前面介绍的方法,打印出“用人单位用工(招工)备案表”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到各区或市劳动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三)劳动合同续签备案用人单位内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进行续签时,使用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