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启事7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招聘启事7篇
教师招聘启事 (1) 师范大学幼儿园为部门公办幼儿园,是浙江省一级幼儿园、xx市甲级幼儿
园。因幼儿园扩班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名。
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师范大学幼儿园教师2名(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傅老师手机:
(个人简历发至)
师范大学幼儿园
x年6月
教师招聘启事 (2)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
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笔试时间:x年6月10日
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x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8:00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
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x年6月24日登录xx市人才服务中心红桥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他人代办,须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x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复审材料到红桥区教育局(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考试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毕业证、学位证(x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英语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可于x年8月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会计岗位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党务人事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复印件(2套)。
资格复审合格者,登陆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即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缴费时间:x年7月10日8:30至7月12日17: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x年7月12日8:30至7月14日18:00
2.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学科试讲(含板书设计)相结合。
校医岗位、会计岗位、党务人事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
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
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
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
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
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于x年7月26日在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xx市
红桥教育网同时发布。
教师招聘启事 (3)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x届毕业生或具有xx市户籍的、x届
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专科学历、x届毕业生均要求
具有xx市户籍),符合xx市人才引进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5.具有教师资格证(可于x年8月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持有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过行政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