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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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的组成是怎样的?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 ~ 13人组成。
(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员工代表。
(3)董事会设主席一名,并可设副主席一名。
(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五)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 ~ 19名成员组成。
(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主席一名,并可设副主席一名。
(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组成是怎样的?
二。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三。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两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会是分立的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有冲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的决议,直至董事会改组或解散。
董事会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的派出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