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制度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养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所有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等环节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无害化处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源头控制;2. 安全、高效、环保,确保动物疫病防控;3.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四、无害化处理责任1. 养殖场负责人对本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无害化处理工作负直接责任;3. 所有员工均应积极参与无害化处理工作,履行相关责任。
五、无害化处理流程1.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1)发现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立即报告养殖场负责人;(2)养殖场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病情;(3)按照国家规定,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4)处理过程中,确保消毒、隔离、灭源等措施到位;(5)处理完毕后,做好记录,并上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2. 动物排泄物无害化处理(1)建立排泄物收集、运输、处理制度;(2)采用堆肥、沼气、发酵等方法对排泄物进行无害化处理;(3)处理过程中,确保消毒、灭源等措施到位;(4)处理完毕后,做好记录,并上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3. 环境无害化处理(1)建立环境消毒制度,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2)加强养殖场废弃物处理,确保无污染;(3)合理规划养殖场布局,降低疫病传播风险;(4)处理完毕后,做好记录,并上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六、监督检查1. 养殖场应定期对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养殖场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害化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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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发病动物、送至待宰圈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经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对死亡动物及发病动物不得随意进行解剖,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
三、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下进行处理;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原因的,应立即采样送至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尸体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四、在对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无害化处理等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
五、无害化处理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进行。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应当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一起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定点屠宰场必须具备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基本设备。
实施集中焚烧、掩埋的,屠宰厂要配备专用车辆、包装容器及相关的消毒设施。
八、对病死、死因不明动物及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各项处理,应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对病害生猪和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条公司配备专业的有机生化处理设施,对病害生猪和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
第三条无害化处理职责:
1、驻厂动检负责鉴定、处理生猪验收及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疫情生
猪或病变废弃物。
2、屠宰车间质检员负责鉴定、处理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
用的废弃物。
3、分割车间质检员负责鉴定、处理分割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
用的废弃物。
4、冷藏车间质检员负责鉴定、处理冷冻产品及退货产品的不可食
用的废弃物。
5、质量管理部内勤负责通知驻厂动检和区商务主管部门到无害
化处理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
6、生产部无害化处理人员负责无害化处理的执行。
第四条发生动物疫情时,应无条件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处理病害、染疫或扑杀的同群动物及粪水等污染物。
第五条各生产车间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应盛放在有特殊标记的容器中,盛放废弃物的容器严禁盛放产品。
第六条每天生产结束后各车间产生的废弃物由专人专车送至无害
化处理间。
第七条发现恶性传染病生猪2小时内采用密闭不漏水的容器运至无害化处理间,生产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车间彻底消
毒后再生产。
第八条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腐败变质产品必须用带盖的容器运至无害化处理间存放,待车间生产结束后和生产加工
废弃物一起处理。
第九条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和运输车辆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第十条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按要求认真做好无害化处理的各项记录。
牛场无害化处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牛场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牛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牛场所有牛舍、粪便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无害化处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2.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3. 科学处理,严格操作,确保效果。
四、无害化处理内容1. 牛舍粪便处理(1)实行每日清粪制度,采用机械清粪或人工清粪,确保粪便及时清理;(2)粪便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粪便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3)粪便处理设施应具备发酵、消毒、除臭等功能。
2. 废弃物处理(1)牛舍内废弃物如塑料、橡胶等,应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2)废弃饲料、药品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 病死牛处理(1)严格执行“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2)病死牛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3)无害化处理后的残余物,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4. 粪便资源化利用(1)粪便发酵后,可作为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使用;(2)粪便中的沼气可用于发电、供暖等。
五、无害化处理设施与设备1. 牛舍粪便处理设施:包括粪便收集池、输送管道、粪便处理池等;2. 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废弃物收集容器、废弃物处理设备等;3. 病死牛处理设施:包括无害化处理池、消毒设施等;4. 粪便资源化利用设施:包括沼气池、有机肥生产线等。
六、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1. 牛舍粪便处理:每日清粪,确保粪便及时收集;2. 废弃物处理:分类收集,及时运送至废弃物处理设施;3. 病死牛处理:严格执行“五不一处理”原则,确保无害化处理;4. 粪便资源化利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资源化利用效果。
七、监督检查1. 牛场应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处理设施与设备;2. 牛场应定期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无害化处理情况;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引言概述:消毒制度在动物养殖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有效地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
然而,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排放物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动物养殖场的消毒制度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动物养殖场中的应用。
一、消毒制度的重要性1.1 预防疾病传播:消毒制度能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预防疾病在动物养殖场的传播。
1.2 保障养殖场生物安全:消毒制度能够降低疾病的发生率,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
1.3 提高养殖效益:消毒制度能够减少疾病造成的损失,提高养殖效益。
二、消毒制度中的无害化处理制度2.1 废弃物处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2 排放物处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2.3 资源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制度还应考虑废弃物和排放物中的可回收资源,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三、无害化处理技术3.1 物理处理技术:如高温消毒、紫外线消毒等,能够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2 化学处理技术:如氧化剂、消毒剂等,能够有效降解废弃物和排放物中的有害物质。
3.3 生物处理技术:如微生物降解、植物吸收等,能够将废弃物和排放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
四、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挑战与对策4.1 处理成本高: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可行性。
4.2 技术难题:部分废弃物和排放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尚未成熟,需要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
4.3 法律法规支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支持和监管。
五、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前景展望5.1 环保意识提升: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对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5.2 技术创新推动:随着科技的进步,无害化处理技术将不断创新,提高处理效率和降低成本。
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养殖场消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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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概述:
动物养殖场是现代农业中重要的环节之一,而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则是保障动物养殖场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消毒制度的必要性、消毒方法、消毒频率、无害化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消毒制度的必要性
1.1 提高动物养殖场卫生水平
1.2 预防动物疾病传播
1.3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消毒方法
2.1 物理消毒方法:高温消毒、紫外线消毒
2.2 化学消毒方法:氯消毒、过氧化氢消毒
2.3 生物消毒方法:利用好氧菌、厌氧菌进行消毒
三、消毒频率
3.1 定期消毒:每周对养殖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3.2 特殊情况下的消毒:如发生疫情或疾病传播时,需要加大消毒频率
3.3 饲料、水源等容易受污染的地方需要增加消毒频率
四、无害化处理
4.1 废弃消毒剂的处理:不能直接排放,需要经过处理后无害化排放
4.2 废弃消毒物品的处理:如消毒布、器具等,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4.3 废弃动物尸体的处理:采取专业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防止传染病传播
五、监督管理
5.1 定期检查消毒情况:由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养殖场的消毒情况
5.2 强化培训: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消毒知识培训,提高其消毒操作水平
5.3 加强宣传教育:向养殖场主、工作人员宣传消毒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消毒意识
综上所述,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对于动物养殖场的卫生安全至关重要,只有做好消毒工作,才能保障动物健康,生产出安全的畜产品,维护农业生产秩序。
希望相关部门和养殖场主能够重视消毒工作,加强管理,共同维护动物养殖场的卫生安全。
检疫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检疫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疫无害化处理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无害化处理是指对检疫对象进行杀灭检疫有害生物,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第四条检疫无害化处理应当符合科学、合法、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督,确保无害化处理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各级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检疫无害化处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督。
第七条国家支持、鼓励对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施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无害化处理技术水平。
第八条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检疫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技术和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九条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无害化处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施第十条检疫无害化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法,应根据检疫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对有害生物的杀灭和对环境的无害化。
第十一条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热处理设备、辐照设备、杀菌设备、焚烧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处理效果和运行安全。
第十二条各级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设施运行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检疫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当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报警设备和安全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检疫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施的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动植物检疫机构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和检测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垃圾处理成为一个日益紧迫的问题。
传统的填埋和焚烧方式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还浪费了大量的可再生资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成为了现代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向。
一、无害化处理的意义无害化处理是指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利用,使其转化为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的物质。
相比传统的填埋和焚烧方式,无害化处理不仅能够减少对土地和空气的污染,还能够最大限度地回收和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构建1. 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是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也是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的前提。
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制度,是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
政府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等手段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引导人们培养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2. 分级利用制度无害化处理不仅包括垃圾的分类,还包括垃圾的处理和利用。
根据垃圾的性质和特点,将其进行分级处理和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例如,在有机垃圾中提取出可回收的有机肥料,从而降低了化肥的使用量;在可燃垃圾中提取出可再生能源,如生物气体和生物质颗粒,以替代传统的煤炭和天然气。
3. 安全运输和处置制度垃圾的运输和最终处置也是无害化处理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障垃圾运输的安全和高效,可以建立起相应的运输管理制度,包括垃圾收集站点的统筹规划、运输车辆的选择和检查等。
此外,在垃圾最终处置的过程中,也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确保垃圾被正确地处理和处置。
三、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挑战和解决方案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垃圾处理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而这恰恰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所缺乏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可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行业,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筹集资金,共同推动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发展。
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一、背景介绍动物养殖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为确保动物健康、提高养殖效益,消毒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动物养殖场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毒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动物养殖场中的要求和实施方法,以确保动物养殖场的卫生环境和生产安全。
二、消毒制度要求1. 消毒目标消毒的目标是杀灭或者去除动物养殖场内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生物,减少疾病传播和发生的风险,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
2. 消毒对象消毒对象包括动物养殖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饲料、水源等,以及与动物接触的人员、车辆等。
3. 消毒方法(1)物理消毒:如高温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2)化学消毒:如使用消毒剂进行喷洒、浸泡等处理。
(3)生物消毒:如利用益生菌对抗有害菌的生长。
4. 消毒频率消毒频率应根据动物养殖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普通建议定期进行消毒,特殊情况下需要随时进行消毒,如疫情爆发等。
5. 消毒记录动物养殖场应建立消毒记录,记录消毒时间、消毒方法、消毒剂使用量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督。
三、无害化处理制度要求1. 无害化处理目标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是将动物养殖场产生的废弃物、粪便等进行处理,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和环境友好的效果。
2. 无害化处理方法(1)堆肥处理:将废弃物和粪便等有机物堆积,通过微生物分解和发酵,转化为有机肥料。
(2)沼气发酵:将废弃物和粪便等有机物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用于能源利用。
(3)生物转化:利用昆虫等生物对废弃物进行分解和转化,如蚯蚓堆肥等。
3. 无害化处理设施动物养殖场应建立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堆肥场、沼气池、生物转化箱等,确保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4. 无害化处理记录动物养殖场应建立无害化处理记录,记录处理时间、处理方法、处理量等信息,以便监督和管理。
四、消毒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制定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计划动物养殖场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计划,明确消毒频率、消毒方法、无害化处理方法等。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是指将含有有害病菌、致病物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废弃物,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无害化处理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保护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还能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首先,无害化处理制度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废弃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化学药品等,如果不经过合理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会造成严重的土壤、水源和大气污染。
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可以将这些有害物质净化、分离或转化成无害物质,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无害化处理制度能够保护人体健康。
废弃物中可能携带各种病菌、病毒以及各种化学物质,直接接触或吸入这些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可以有效杀灭这些有害生物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从而降低人体暴露于有害物质的风险。
此外,无害化处理制度还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废弃物中可能潜藏着一定的资源价值,如有机物、金属等,通过无害化处理可以将这些资源进行回收和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消耗,同时也可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这不仅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还有助于提高废弃物处理行业的竞争力。
为了实施无害化处理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废弃物收集、分类和运输系统,保证有害废弃物能够被及时、有效地收集和分类处理。
其次,加强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无害化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加强对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无害化处理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总的来说,无害化处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应该加强对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推动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实施,以建设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1)当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不得将病死猪随意出售或抛弃。
(2)生猪死亡后,应在详细登记死亡原因、头数等基本信息后,将病死猪尸体投放到化尸池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3)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2、粪污无害化处理
(1)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每天对圈舍猪粪定时清除,集中运送到干粪堆场进行堆积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农业利用。
(2)冲洗圈舍的污水及生活用水经排污暗沟排放到污水沉淀池,经多级沉淀后农业利用。
(3)不得随意将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直接向场区外排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3、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1)使用后的疫苗瓶、兽药瓶、注射针头等医疗废弃物回收后分类存放,不得到处乱丢。
(2)委托有资质条件的单位定期上门回收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
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
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
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粪便
1、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提供理想蛋白质体系配,以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生产量。
2、清粪工艺:所有猪场使均使用干清粪工艺,饲养员要及时将粪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运至贮粪场。
3、粪便的处理:各猪场必须建有贮粪场地,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且贮粪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工艺,以防止粪便污染地下水。
粪便的处理第一可以运至公司的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第二采用好—氧发酵的方法,以杀死病原菌和蛔虫卵,实现无害化。
(二)污水
1、各猪场的排水系统应实雨水和污水两套排水系统,以减少排污的压力。
2、所有产生的污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建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猪场必须经综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排放。
没有建污水处理厂的老猪场,必须建有污水沉淀、过滤系统,污水经沉淀、过滤接近排污标准后方可排放。
各场均要尽量减少水的用量,即减小排污压力,又节约水源。
(三)病残死猪的处理
1、所有猪场病残死猪严禁出售、严禁随意丢弃,必须及时处理。
2、具备焚烧条件的猪场,病残死猪的尸体必须采取焚烧炉焚烧。
3、不具备焚烧条件的猪场,必须设置两个以上的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填埋井(化尸池),且井口要加盖封严。
每次投入猪尸体后,应覆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四)猪场废弃物废弃物包括过期的兽药、疫苗、注射后的疫苗瓶、药瓶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弃物。
各种废弃物一律不得随意丢弃,应根据各自的性质不同采取煮沸、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并要求填写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无害化处理成为了各个行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为了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产生的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污染物等,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
三、职责分工1、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2、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
3、生产部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移交至无害化处理部门。
4、后勤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无害化处理。
5、财务部门负责保障无害化处理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四、无害化处理流程1、废弃物分类各部门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2、收集与暂存分类后的废弃物分别收集到相应的容器或暂存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混装和交叉污染。
有害垃圾和危险废物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暂存。
3、运输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不污染环境。
运输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4、处理方法(1)生活垃圾采用填埋、焚烧、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2)工业废物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3)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4)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养殖场,处理废弃物可是个大问题,大家都知道,猪圈里可不能让味道太重,像那臭豆腐一样,闻着都让人皱眉。
养殖场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就像是给这些“小臭味”穿上了无形的“隐形衣”,说白了,就是把那些不想要的东西处理得干干净净,让环境变得更美好。
想想看,养殖场里那些可爱的动物们,吃得开心,生活得舒服,我们这些养殖户心里也得踏实,不是吗?养殖场里的粪便、污水之类的,真的是个不小的麻烦。
这些东西要是处理不好,哎呀,别说养殖了,连邻居都得“抓狂”。
所以说,搞好无害化处理,才能让大家都能和和气气地相处。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啥是无害化处理呀?简单说,就是把那些脏东西处理成没害的,让它们乖乖地回归大自然。
就像咱们平时吃的剩饭剩菜,扔掉可惜,做成堆肥,反而能让土地更肥沃,真是一举两得。
再说说具体的操作。
得有一个专门的处理区域,得保证这地方远离水源,别让那些脏东西流到小河里,真是让人心里一紧。
然后呢,要定期收集粪便,咱们可不能等到一堆一堆的再去处理,那个时候就忙不过来了,搞得自己灰头土脸的。
收集的粪便可以进行厌氧发酵,听起来复杂,其实就是把这些东西放在一个密闭的地方,让微生物们来捣鼓,最终变成可以利用的肥料,嘿,简直是神奇!处理后的肥料可不能随便用,咱们要进行检测,看看成分合不合格,确保对土壤和作物都是友好的。
这样做,既保护了环境,又能让作物长得更好,真是一箭双雕的好事。
说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在想,这些措施是不是太繁琐了?其实啊,养殖场就像是一个大家庭,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做好,岂不是乐趣多多?除了这些技术性的措施,咱们还得培养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常常有人说,环保是每个人的责任,这话一点没错。
养殖户作为第一线的操作者,更是责任重大。
大家伙儿得明白,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能影响到身边的环境。
把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到位,大家一起努力,咱们的养殖场才能更美、更和谐。
想象一下,养殖场里不仅有活泼的小动物,还有清新的空气,真是美滋滋!此外,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增强大家的参与感。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兽医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者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 、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者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度,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者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度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者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 、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时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度,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兴义市艾森养殖场二O 一三年七月。
鸡场无害化处理制度(3篇)
鸡场无害化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传统的禽畜养殖业面临着许多挑战。
其中一个重要的挑战就是如何处理鸡场的废弃物和排放物,以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鸡场无害化处理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鸡场无害化处理制度的目标是实现鸡场废弃物和排放物的有效管理和处理,以达到环境友好、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健康安全的目标。
2. 原则:鸡场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制度应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保处理方法和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规范性:制度应明确规定鸡场废弃物和排放物的处理标准和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3)可操作性:制度应可操作性强,方便鸡场管理人员实施和监督。
同时,制度应为鸡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4)可持续性:制度应鼓励鸡场采用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和能量回收等方式,以实现废弃物的最大化利用和能源的节约和利用。
三、管理措施和操作流程1. 废弃物处理:鸡场应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处理系统,包括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等环节。
鸡场废弃物可以分为可再利用的有机废弃物和不可再利用的有害废弃物两类,处理方式应根据废弃物的特性和数量来确定。
(1)可再利用的有机废弃物可以进行堆肥、厌氧消化等处理,以获得有机肥料和生物能源。
(2)不可再利用的有害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例如经过高温焚烧或化学处理等方法。
2. 水质处理:鸡场的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氨氮、生物硝化、磷酸盐等有害物质。
为了防止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鸡场应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
(1)收集:鸡场应设置合适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道,以收集鸡舍和清洁用水产生的废水。
(2)处理:废水处理应采用物理和生物处理相结合的方法,如沉淀、调节、曝气、微生物处理等。
处理后的废水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排放的水质安全。
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各种废弃物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这些废弃物如果不得当处理,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成为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
一、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 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威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废弃物的产生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这些废弃物包括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以及生活垃圾等。
这些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很容易造成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同时,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还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导致疾病的发生。
2. 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为了减少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无害化处理成为最重要的解决方案之一。
无害化处理是指通过科学的方法将废弃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资源,达到减少、消除危害的目的。
这种处理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威胁,有效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在废弃物产生的源头上进行控制和管理,避免废弃物的产生或尽量减少产生量。
通过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术手段,降低废弃物产生的概率,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2. 科学性原则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要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制定和实施。
在处理过程中,要根据废弃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和设备,确保处理过程安全、高效、无害。
3. 责任共担原则无害化处理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无论是废弃物产生单位还是废弃物处理单位,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废弃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交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废弃物处理单位要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废弃物再次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三、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废弃物分类管理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废弃物进行分类,通过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最新版3篇)目录(篇1)一、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背景1.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2.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安全问题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
3.为保障农产品安全,建立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定义和主要内容1.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是指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销毁或加工处理,以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无害化处理标准、处理方式、监督检查等。
3.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正文(篇1)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是我国农业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安全问题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必要的。
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是指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销毁或加工处理,以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无害化处理标准、处理方式、监督检查等。
无害化处理标准是制度的基础,规定了农产品必须达到的安全标准;处理方式是指对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行销毁或加工处理的方式;监督检查是指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首先,通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从而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其次,通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从而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目录(篇2)一、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二、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定义和内容三、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四、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前景正文(篇2)一、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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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制度篇一: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从而杜绝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而影响公司声誉和品牌形象,特制订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生鲜系统所有子(分)公司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管理。
第二章无害化处理定义、处理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第三条无经处理的定义:是指用物理的、化学的方法,对经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判定为不符合兽医卫生救援畜禽胴体(或肉尸)、内脏或其分部分进行处理,从而使不合格的畜禽肉产品及其副产品或尸体失去传染性和毒性而达到无无整个过程。
第四条无经处理的方法:(一)销毁:主要指焚毁。
焚毁:将整尸体或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和内脏投入焚化中焚烧炭化。
(二)湿法化制:利用用湿化机,将整个尸体投入化制(熬制工业用油)。
(三)化制(干法化制):利用干化机,将原料分类,分别投入化制。
(四)高温处理:包括高压蒸煮法和一般煮沸法。
1、高压蒸煮法:把肉尸切实成重不超过2KG、厚不超过8CM的肉块,放在密闭的高压锅内,在112KPA 压力下蒸煮1.5—2H。
2、一般煮沸法:将肉尸切实成高压蒸煮法规定大小的肉块,放在普通锅内煮沸2---2.5H(从水沸腾时算起)。
(五)漂白粉消毒法:(用于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畜禽血液的处理)将1份漂白粉加入4份血液中充分搅拌,放置24H后于专设掩埋废弃物的地点掩埋。
掩埋的温度要大于1.5M。
(六)盐酸、食盐溶液消毒法:(用于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畜皮毛消毒)用2.5%盐酸溶液和15%食盐水溶液等量混合,将皮张浸泡在此溶液中,并使液温保持在30℃左右,浸泡40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10(M/V)。
浸泡后将皮张捞出沥干,放入2%氢氧化钠溶液中,以中和皮张上的酸液,并用清水冲洗后晾干。
也可用25%食盐水溶液100ML加入盐酸1ML配制消毒液,在室温15℃条下浸泡18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4。
浸泡后将皮张捞出沥干,再放入1%氢氧化钠溶液中浸泡,以中和皮张上的酸,最后用清水冲洗后晾干。
(七)过氧乙酸消毒法:(用于任何病畜的皮毛消毒)将皮毛放入新鲜配制的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捞出后用清水冲洗后晾干。
(八)碱盐液浸泡消毒:(用于疫病污染的皮毛消毒)将病皮浸入5%碱盐液(饱和盐水内加5%烧碱)中,在室温为17--20℃条件下浸泡24H,并随时加以搅拌,然后将病皮取出挂起,待碱盐液流净,再放入5%盐酸液内浸泡,使皮上的酸碱中和,捞出后用清水冲洗后晾干。
(九)灰乳浸泡消毒:(用于口蹄疫和螨病病皮的消毒)将1份生石灰加1份水民熟石灰,再用水配成10%或5%混悬液(石灰乳)。
口蹄疫病皮:将病皮浸入10%石灰乳中浸泡2H,然后取出晾干;螨病病皮;将皮浸入5%石灰乳中浸泡12H,然后取出晾干。
(十)盐腌消毒:(用于布鲁氏菌病病皮的消毒)用皮重15%的食盐,均匀撒于皮的表面。
一般毛皮腌制2个月,胎儿毛皮腌制3个月。
(十一)无害化处理流程:第六条各子(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无害化处理的行政管理工作,生鲜品技部负责无害化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品技科负责畜禽病害的鉴别主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各子(分)公司生产(或生产科和供应科)负责无害化处理的执行;各子(分)公司财务科负责经济处理的落实。
第三章无害化处理基本要求第八条畜禽病害的评审由各子(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质量的总经理级人员或子(分)公司总经理指定人员)牵头,各子(分)公司品技科会同供应、生产等科室进行。
第九条经鉴别为畜禽病害肉尸或产品必须立即进行标识并隔离,做好记录,对其场地及接触过的器物消毒。
第十条经宰前检查发现重大疫性(指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的(如口蹄病、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兔出血热等一类传染病,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结核病、日本血吸虫病、囊尾蚴病、马鼻疽、兔粘液瘤病等二类传染病),应立即(20分钟内)向子(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子(分)公司总经理指派专人到当地农牧业主管机关了解疫性的相关信息。
同时报告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和生鲜品技部。
第十一条畜禽病从肉尸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必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具体表格风附表: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第十三条确认为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如:炭疽、鼻疽、牛瘟、牛肺疫、恶性水肿、气肿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狙、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传染性贫血病、马鼻腔肺炎、马敢管炎、蓝舌病、非洲猪瘟、猪瘟、口蹄疫、猪传染性水疱病、猪密螺旋体痢疾、急性猪丹毒、牛鼻气管炎、粘膜病、钩端螺旋体病(已黄染肉尸)、李氏杆菌病、布鲁氏菌病、鸡新城疫、马立克氏病、鸡瘟(禽流感)、小鹅瘟、小鸭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兔产气荚膜梭菌病等)以及恶性肿瘤或两个器官发现肿瘤的病畜离整个尸体,从其他患病畜禽各部分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内脏及三腺采用湿法化制(熬制工业用油)或进行焚毁处理。
第十四条确认为传染性疫病病畜禽的同群畜禽以及怀疑被其污染的肉尸和内脏采用高压蒸煮法或一般煮沸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凡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行性变化的除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其他传染病、中毒性疾病、囊虫病、旋毛虫病及自行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整个尸体或肉尸和内脏。
采用干法化制,亦可使用湿法方法化制。
第十六条患猪肺疫、猪溶血性链球菌病、猪副伤寒、结核病、副结核病、禽霍乱、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绵羊梅迪/维斯那病、弓形虫病、梨形虫病、锥虫病等病畜的肉尸和内脏采用高压蒸煮法或一般煮沸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经宰后发现寄生虫病时,按下列规定处理:镜检旋毛虫病和住肉孢子虫病要剪24个肉样压片进行镜检,发现有包囊的或经的旋毛虫者,头、铜体和心脏作化呈销毁处理;24个肉样夺片内,发现住肉孢子虫者,全尸高温处理或销毁。
猪、牛囊尾蚴病在规定检验部位切实面视检,发现囊尾蚴和钙化的虫体者,全尸作化呈销毁处理。
(一)片吸虫病、矛形腹腔吸虫病、棘球蚴病、肺吸虫病、肺线虫病、细颈囊细病、肾虫病、猪孟氏双槽蚴病`、华枝睾吸虫病、腭口线虫病、猪浆膜丝虫病、鸡球虫病、兔球虫病、兔豆状囊尾蚴病、兔链形多头蚴病、兔肝毛细线虫病等处理病变严重,且肌肉有退行性变化者,胴体和内脏作化呈销毁处理;肌肉无变化绪言患病部分作化呈销毁处理,其余部分高温处理。
轻微病变的部分作化呈销毁处理。
第十八条经宰后检验发现肿瘤时,按下列规定处理:(一)确诊为淋巴肉瘤、白血病和鳞状上皮细胞癌者,全尸作化制或销毁处理。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器官发现肿瘤病变者,全尸作化呈销毁处理。
(三)在一个器官发现肿瘤病变,胴体不脊(二)篇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1、规模养殖场应该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2、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该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3、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4、无害化处理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5、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并严格执行各种病死畜禽的技术处置规程。
6、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7、无法采取深埋方式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
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检疫申报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前2-3天应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种畜禽调运前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并实行严格的隔离观察制度。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健全,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货主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经营,调离黎城县的动物需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取动物出县境检疫证明。
七、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八、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九、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南贾镇动物防疫消毒制度为了加强动物防疫消毒管理,规范消毒程序,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防疫要求、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生产、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畜禽养殖场要对圈舍、用具、仓库、通道每周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
场地、待屠宰圈、隔离场所、屠宰场加工车间、工作台面、屠宰用具每周消毒一次。
畜禽交易市场每半月消毒一次,消毒程序严格按照《山西省动物防疫消毒操作规程》进行。
三、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装前、卸后消毒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四、发生动物疫情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一、二类传染病发生的消毒规程,赴现场进行消毒。
五、防疫消毒药品和器械必须从正规生产厂家购进。
必须使用2种以上消毒药品交替消毒,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六、每次消毒完都要详细记录好,消毒日期,消毒药品名称等。
七、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免疫制度1.畜牧兽医中心站包村包场户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畜禽免疫工作,按部位、剂量、程序实施免疫。
2.免疫工作开展的同时要加施畜禽标识、发放免疫证卡及填写免疫档案;3.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由疫控中心统一供应,免疫程序按照农业部要求进行,免疫剂量、免疫部位等要符合技术要求标准;4.强制免疫应免率要保证常年维持在100%;5.强制免疫过敏死亡的畜禽畜牧兽医站包村(场)人员要及时拍照、畜主要及时开具村委会证明,同时上报县疫控中心。
南贾镇动物免疫标识使用制度一、动物免疫标识,包括耳标、免疫证明(卡)和免疫档案。
二、免疫耳标由县畜牧兽医中心统一发放,固定在牲畜的左耳上,拆卸后决不能重复使用。
三、免疫证明(卡)统一使用农业部规定的《动物免疫证》,由防疫人员认真填写、编号、签名。
四、免疫档案应及时、规范填写,妥善保存。
五、牛、羊、猪必须进行免疫标识。
认真实行一畜一标一证一档,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畜。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对怀孕母畜、仔畜、病畜适当缓免。
六、在实施检疫时,检疫员必须凭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办理产地检疫证,严格执行一畜一证,证随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