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评审量化测评办法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课内教育
管理
3分
对教师在课堂内履行教学职责、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等工作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上一学年度课堂巡视记录或课堂观察记录等材料综合评定等级计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中级:分为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县(市、区)级(计1分)、乡镇(学校)级(计0.5分)五个等级。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课题研究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课题已结题的计本等级最高分,阶段性结题降1分计分,课题仅立项再降1分计分(如国家级课题依次计分为5、4、3分)。
评分内容
由学校根据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1分)五个等次。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3.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共限报2项)
4.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6、4、2分,获以上级别的教育(管理)类(含校长、班主任及教育各职能部门,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6分,单项表彰至多计4分。(共限报3项)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分别加5、3、2分。(限报1项)
3.获市“333工程”(“领雁计划”)教师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4、3、2分。(限报1项)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校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0.5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20
合计
130
备注:1.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新333工程”港城名师对应“333工程”第一层次加分。2.最终分值确定,以评审会为准。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申报学科: 材料编号:
项目
量化细则
分值
得分
民主测评
群众测评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5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项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 .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X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X个人工作年限2 .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X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 .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X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一、制定评聘标准1.明确职称评聘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细化评定指标,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根据不同职称的要求确定不同的评定指标和权重,使评分更有针对性。
3.建立评定指标库,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评价。
二、建立评聘评分体系1.建立量化赋分的评分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得分标准和权重。
2.制定评分细则,明确评分的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建立评分数据记录和分析的机制,定期进行评分数据的审核和分析,发现评审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调整纠正。
三、推行评聘流程1.明确评聘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建立完善的评聘申报、评审、公示和公示等程序。
2.建立评聘专家组,组建专业水平较高的评审专家团队,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加强评聘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评聘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教师主动参与评聘。
四、激励机制1.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评聘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待遇,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评分较低者进行适当的惩罚,对表现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形成竞争激励机制。
3.建立教师评聘的终身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业绩,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五、评估效果1.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评聘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并分析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制度。
2.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优化评聘制度,提高评聘的效果和质量。
以上就是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的内容,通过科学的评聘制度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评聘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是对职称申报者综合能力和业绩的一次全面评定,其考核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量化考核标准是评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价申报者的工作业绩,为评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将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和岗位能力四个方面,介绍中级职称评审的量化考核标准。
一、教育教学。
在教育教学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授课课时、指导学生科研、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工作量的量化统计;教学质量主要包括教学评估、教学奖励、教学成果等方面的量化评价;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材、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奖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申报者需要提供详实的数据和材料,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客观评价。
二、科研工作。
在科研工作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论文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科研项目主要包括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经费规模等方面的量化统计;科研成果主要包括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情况等方面的量化评价;科研论文主要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影响因子、被引用情况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申报者需要提供详实的科研数据和成果,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客观评价。
三、社会服务。
在社会服务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社会兼职、社会评价、社会荣誉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社会兼职主要包括担任学术团体职务、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等方面的量化统计;社会评价主要包括社会评价、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量化评价;社会荣誉主要包括社会荣誉称号、社会荣誉奖项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申报者需要提供详实的社会服务数据和荣誉,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客观评价。
四、岗位能力。
在岗位能力方面,中级职称评审将从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管理能力主要包括管理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经费等方面的量化统计;创新能力主要包括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量化评价;团队协作能力主要包括团队合作项目、团队合作论文等方面的量化统计。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以下量化考评细则:(除论文、公开课、教师竞赛、指导教师和辅导学生获奖外,其他按月计分,班主任按10个月计【7-8月不计分】,其他按12个月计。
例如若06年5月聘,该学年度任职期考核分:合格0.5×4/12分,班主任工作分:0.4×2/10分;若06年10月聘,该学年度工作量分:1×11/12分。
)【各项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一、教龄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其在校学制视同教龄;从机关分流到学校的人员(原是公务员),机关工龄按教龄计分。
教龄每年1分。
(军龄不计教龄)二、学历(学位)分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
在职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若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四门及以上学科结业证书。
学历学位计分,按任现职以来已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中学1.取得本科学历每年0.2分;2.取得硕士学位每年0.4分;3.取得博士学位每年0.6分。
(二)小学(幼儿园)1.取得专科学历每年0.2分(调入我校的小学教师,小学阶段专科学历每年0.2分)2.取得本科学位每年0.4分;(调入我校的小学教师,小学阶段本科学历每年0.4分)3.取得硕士学位每年0.6分。
三、任职期考核分任现职以来,每次学年度考核。
(一)优秀1分;(二)合格0.5分;(三)不合格扣1分。
四、任职资格分已获得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未聘的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未满一年的,按月计分。
每年0.3分。
五、表彰奖励分任现职以来,在德育、教学、教改、教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分综合奖、特殊贡献奖、教育教学专项奖、教育教学单项奖四类,每人每学年以一次某类最高奖计分。
(参加各类公开课或论文评比获奖,不能得表彰奖励分)(一)综合奖综合表彰指获得学校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特级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教学名师、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实事杰出人民教师。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级分别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量化测评
附件:钦州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评审量化测评办法(试行)为使全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评审量化测评办法。
一、量化测评原则(一)量化测评是评价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重要依据,凡是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量化测评,达到最低量化分数及其以上者方能申报推荐。
申报中级的最低分数线为65分。
(二)量化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提供材料须真实可靠,量化打分须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行私舞弊。
二、量化测评范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并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量化测评组织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中,必须成立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在本单位推荐工作开展前通过职工选举产生。
推荐委员会由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执行职称工作方针、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负责职改工作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该委员会在本单位职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要求申报的人员量化测评和推荐工作。
四、量化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一)学历计分(只计最高学历分)(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分1.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每满一年计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分。
2.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以来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支教人员),每满1年另加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分。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职称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及细则
工程技术系列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非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量化评审评分参考细则一、“学历”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包括普通院校、“五大生”学历(经组织人事部门验证),党校学历只限政工专业。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学历项得8分,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二、“资历”项1、资历: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年限。
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资历项得8分,未达到规定资历年限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2、聘干人员资历计算方法:(1)先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资历从取得学历后算起;(2)先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后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算起。
三、“外语”项符合免试条件或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合格者,得8分;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降分条件当年有效的,得6分。
外语成绩降分标准,以当年度职称评审规定为准。
四、“答辩”项专业答辩是评委对参评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考核。
答辩实行百分制,正常晋升答辩为60分合格,破格晋升答辩为85分合格,达不到规定分数和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专业工作经历”项1、工作经历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
2、由工人聘为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从聘干后算起。
因工作需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发生了变化,其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
3、科研和非科研单位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计8分,20年以下每年按0.4分计算;参评技术人员现岗位在野外一线队,工作8年及以上计8分,8年以下每年按1分计算。
六、“绩效评价”项1、现岗位已实行绩效考核的参评人员,必须对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量化计分。
2、现岗位未实行绩效考核评价的参评人员,按量化考核评审标准中所列评价内容进行评价并量化计分。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是指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教育单位等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通过考试、绩效考核、论文评审等标准来评审其是否符合中级职称的条件。
一、考试成绩标准:(一)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对岗位所属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岗位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对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绩效考核标准:(一)完成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考核个人参与完成的项目数量和质量,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个人成果:考核个人在科研、论文发表等方面的成果,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考核个人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论文评审标准:(一)论文数量和质量:考核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论文影响力:考核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界的影响力,根据引用数、被他人引用的情况等进行评估,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情况:考核个人参与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的情况,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综上所述,中级职称评审的量化考核标准包括考试成绩、绩效考核和论文评审三个方面。
其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绩效考核占总成绩的30%,论文评审占总成绩的30%。
这样的考核标准旨在全面评估个人的学科专业知识、岗位业务能力、项目能力、个人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论文数量和质量、论文影响力以及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情况,以确定个人是否符合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通过这样的量化考核标准,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职称评审量化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量化标准备注:1、目前每年通过国家考试的中级人员很多,岗位聘任采取每年量化排名锁定的方式进行:次年元月对上年度中级考试通过人员进行量化排名并一次锁定名次,自2016年元月执行。
2、针对2015年元月之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证的人员:①在2015年元月全部量化排名,如有岗位按名次实行聘任。
②2015年12月对此前量化排名未聘人员再进行量排名一次并锁定名次。
3、如有岗位按年度先后顺序实行聘任。
4、同时自2016年元月取消“首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分”项目。
5、所有涉及计算时间的项目均以年度相加减。
6、量化均以原始证件为依据,复印件、证明、清样不作为量化依据;个别量化标准调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临时变动。
7、医学论文和论著最多3篇项目学 历医 龄综合奖励考 核医学论文医 学 论 著任现职 年 限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奖职 务任现职以来献血兼 职其 他首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分分值15分加 分 6.5分 7分 6.8分 3分 加 分 15分3分 1分4分 扣 分加 分 量 化 细 则 博士生: 15分 硕士生: 13分 大学本科: 11分 大学专科: 9分 中 专: 7分 高中及以下:5分以上所列学历指有效学历,有效学历为毕业时间满三年的学历(博士、硕士除外)。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毕业学历未满三年不作为有效学历者(博士、硕士除外),可分别在原学历分值基础上加1分。
仅获博士、硕士学位,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者减1分。
注: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不作为量化依据。
按正式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计算。
每一年记0.5分,乡医不记分。
国家级 6分 省(部)级5分 市(厅)级4分 区(县)级3分 科(局)级2分 院 级 1分 省拔尖人才增记4分 市(地)级拔尖人才增记2分。
十佳服务标兵高于相应级别奖励0.5分记分。
按最高荣誉记分,不累加。
任职以来,届满以及年度考核均称职记5分,优秀每次加1分,最高分为7分。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2023年7月6日第七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加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旳规范化管理,增强职称评审工作旳透明度,客观公正旳考核和评价每个参评教师,根据川人办[2023]57号文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晋升指标划分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初中、高中系列划分,只能在对应系列有晋升指标旳前提下提出申报。
二、晋升条件凡在有对应指标旳前提下,符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旳,均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分细则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旳人员,予以量化打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予以推荐。
(一)个人基本状况得分1、工龄满一年计1分(工龄=目前年份-参工年份+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计1分。
2、最终学历:硕士硕士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5分、中专(含高中、中职)计3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
(年度考核优秀最多计3次)4、一般话、计算机:超过申报职称规定旳等级每项加0.5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校长、副校级领导、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专业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学年分别计1、0.9、0.8、0.7、0.8、0.3分。
(身兼数职,只按最高原则计分)(未满一学年,当年减半计分)(二)师德考核得分(任现职以来,同步以文献为准)1、担任班主任旳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校、市、省、国家级每次加1、2、3、5分。
(按每年度最高原则计分一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2、获学校、区、市、省、国家级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含其他党派)、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旳,每次分别加1、2、3、4、6分。
(最高分不超过6分)(三)教学考核(由教务处制定细则并负责考核)1、教学工作量教师旳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含课间操、眼保健操等)、组织考核(学校组织旳多种考试、承接或参与旳高考等)、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课外活动外,还包括学校临时性教学任务以及与教学有关旳其他任务。
2024年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方案
2024年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职称评审成为衡量专业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
为了促进专业人员的成长和提高,制定2024年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方案,旨在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二、考评对象和范围2024年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对象为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科研人员、医学、教育、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评标准1.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学历、工作经验、科研成果、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因素。
2. 考评标准分为基本要求和加分项。
基本要求包括学历、工作经验和职称评审时间等,加分项包括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3. 考评标准要符合时代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注重对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四、考评程序1. 考评申报考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X月至X月。
考评申报以个人为单位,需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技术创新等。
2. 初审初审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 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行业内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审。
评审方式可以包括面试、学术报告、技术演示等。
评审结果将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评定。
4. 公示和备案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X月至X月,公示期间接受大众对评审结果的监督和申诉。
公示期结束后,评审结果将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评管理及支持1. 考评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人员招募、材料审核、评审组织、公示等工作。
2. 相关部门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记录所有通过职称评审的人员信息,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分类、管理和激励。
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表(县
能胜任本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量达标。高中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
2
360 学时,初中 380学时(农村初中教学工作量 300 学时),小学教师、 幼儿园 420 学时(农村小学教学工作量360 学时),教研人员听评课不少
15
于 100 天,校领导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学段教师的三分之一,记 15 分;
指导教师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表(县)
申报人姓名:
工作单位:
申报资格名称:
类别
专业技术 工作经历 (能力)
条件
量化测评 项目
教学实绩
专业工作
编号
量化评内容及记分标准
满分
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能够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具有主持和指导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能力,实绩突出记 15 1 分;教学水平较高,积极参与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实绩较 15 好记 13 分;有一定的教学水平,能够参与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 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记 11 分。(以学校综合考评为准)
3
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教师在校级以 主 上持 各完 类成 竞1赛项中以获上奖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研修报告;教研人员每年承担
5
校本研修
4 1次以上示范课,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 2 次。
5
省、市、县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室)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 5 观摩课省级以上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区级 1 分(仅限村小学、乡 6
条件
省级以上优秀(模范)教师 8 分,市级优秀(模范)教师5分,县级优秀
8 (模范)教师 3 分,校区级1分(仅限村小学、乡村幼儿园和教学点的教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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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评审量化测评办
法
为使全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AA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AA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及《AA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评审量化测评办法。
一、量化测评原则
(一)量化测评是评价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重要依据,凡是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量化测评,达到最低量化分数及其以上者方能申报推荐。
申报中级的最低分数线为65分。
(二)量化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提供材料须真实可靠,量化打分须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行私舞弊。
二、量化测评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并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量化测评组织
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中,必须成立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在本单位推荐工作开展前通过职工选举产生。
推荐委员会由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执行职称工作方针、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负责职改工作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该委员会在本单位职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要求申报的人员量化测评和推荐工作。
四、量化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学历计分(只计最高学历分)
(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分
1.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每满一年计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分。
2.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以来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支教人员),每满1年另加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分。
(三)任现职年限计分
任现职每满一年计2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分。
(四)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计分
任现职内年度考核每获优秀一次另加2分。
(五)荣誉称号、获奖先进、教育教学业绩评估计分
下列三表均以任现职以来每年取最高分数的奖项累积计分。
表一:荣誉称号计分
表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获奖先进奖项计分
表三:教育教学业绩评估计分
注:表三中学科竞赛指教育主管部门所属的相关单位所颁发的各种奖励。
(六)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计分
(七)论文论著计分
(八)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计分
1.任现职内担任校长一年以上的,记5分;担任副校长一年以上的,记4分;担任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等)一年以上的,记3分;担任副主任一年以上的,记2分;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一年以上的,记1分,任现职以来取最高分数项,不重复计分。
2.任现职内担任班主任每年记2分。
(九)单位综合评价
推委会对要求申报的人员各项工作指标日常考核情况和本人的简要述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原则上从以下三个方面按差、一般、良好、优秀档次评价:(1)承担工作量及工作成绩方面(10分);
(2)学术水平及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方面(10分);
(3)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方面(10分)。
综合评价计分标准
评议分数计算公式为:(推委会打分总和÷推委会打分人数)=综合评价分。
综合评价满分应为30分。
五、测评推荐程序
(一)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量化测评办法。
(二)要求申报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向单位职称(人事)部门提交与申报推荐及评审有关的必须材料。
(三)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将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张榜公示。
(四)选举产生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委员会。
(五)推荐委员会分别给要求申报的人员量化打分。
测评结果要通知到本人并在单位张榜公布。
六、其它
(一)教育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严格执行当年《AA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AA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及《AA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办法中的各种奖励、荣誉称号、论文著作必须是在任现职时间内取得的。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职改办负责解释。
附件:1.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2.AA市教育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量化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