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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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4.4.23)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4.4.23)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4.4.2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有()。

A.被告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B.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C.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D.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诉案件答案:ABC2、根据我国《宪法》,下列组织中,属于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

A.街道办事处B.业主委员会C.居民委员会D.村民委员会答案:CD3、甲上市公司突发重大债务危机,巨额应收款难以收回,经济损失可能达到该公司净资产的15%以上。

在该重大信息尚未依法公开之前,甲上市公司董事朱某将此信息电告朋友谢某。

谢某遂将持有的该公司250万股流通股股票抛售。

消息披露后,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急剧下跌,谢某由此避免经济损失390多万元。

下列关于本案朱某和谢某行为定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朱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B.朱某的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C.谢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D.谢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BD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国家刑事赔偿义务人有()。

A.侦察机关B.检察机关C.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机关D监狱管理机关答案:ABD5、甲国和乙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2010年8月10 日,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向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发出要约,欲出售铁矿石 3000公吨,价格和交货条件都非常明确。

该要约在结尾处写明:“本要约条件优厚,请务必在8月底以前答复,如果逾期未收到贵公司答复,我们则视为贵公司接受了要约。

”但B公司一直未予答复。

A公司于9月上旬发运了货物,B 公司拒绝接受。

关于本案买卖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B公司的沉默构成承诺B.双方的买卖合同于2010年8月10日成立C.B公司拒绝接受货物构成违约行为D本案买卖合同不成立答案:D6、我国的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6.4.28)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6.4.28)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6.4.2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工商局根据王某的申请,依法举行了听证会,并制作了听证笔录。

关于听证笔录的约束力,下列的正确说法是:()A.工商局既可以根据听证笔录,也可以不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B.听证笔录可以作为工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C.工商局可以根据听证笔录以外的事实为依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D.工商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B.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C.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D.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3、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的采矿许可证件。

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

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B.属于行政内部审批,因为水利厅和地质矿产厅都属于行政机关C.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申请作出的且是依据法律作出的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为采矿必须进行登记4、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错误处理的是:A.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书面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逾期不告知的,自逾期之日起即为受理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行政机关提供()文本,不得收费。

()A.行政许可决定书B.行政许可证书C.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D.行政许可申请书6、68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什么外,应当公开:()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B.企业机密、企业经营、企业财务C.商业机遇、个人机会、市场信息D.企业权利、企业义务、企业责任7、关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B.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C.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不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行政机关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8、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或者组织有关部门()、()。

官司的背后与吉婆婆大战管理资料

官司的背后与吉婆婆大战管理资料

官司的背后与吉婆婆大战 -管理资料打官司作为商战的一部分可以理解,官司的背后与吉婆婆大战。

但是频繁的相互揪斗拉扯会两败俱伤,王老吉是广药与加多宝共同的孩子和资产(对加多宝是过去的现实资产,也是现今和以后的精神资产;对广药来说更是资产),一荣皆荣,一损皆损。

广药告加多宝其实已成了加多宝营销策略的一部分,刚好最大程度激发出大家的同情心和道义感,让舆论更加激昂地站在了加多宝的一边。

系列文章之前都已陆续发给加多宝,还是能看到一些变化,比如电视和户外广告强调配方和口味不变,增加投放新浪等网络广告,重新开展全国助学活动等都在按建议方向调整,只是手法上与消费者仍有距离,同样的投入完整而系统规划的话可以做更多的事、达到更大的效果,这也是写这个系列的最大价值和精神收获。

也直接问过加多宝是否忘了向我们这样的素昧平生的支持者和广大消费者说谢谢,这个道谢在最近加多宝关于侵权查封的声明中也终于难得地看到了,从处理方式上看加多宝在逐渐成熟,最新关于销售库存合法合规的声明已经颇具公关水准,不再象最初偏离消费者和合作者、生涩、艰难、仿佛孤立于世般扛枪应战,用旧方法打现代营销大战。

而这两天在新浪网、人民网等各大媒体所密集刊发的新闻稿中完整提到了本人所做的之前只提前提供给加多宝和医药经济报的全营销改进方案,方方面面都有罗列,所不解的是至今未得到加多宝方面任何正式的道谢和提及,甚至文中最后竟然匪夷所思地称改进方案加多宝费尽了心思。

一个不懂得尊重、道谢和诚信的企业怎么能打赢这样的战争?怎么能得到市场与同道的支持和尊重?乃至构成明显的侵权以及极度的不自信和缺乏风度。

如此的加多宝,请问如何能让支持者能够义无返顾地支持你,让营销同道能够充满敬意地尊重你?在此,本人郑重声明非加多宝员工,非加多宝企划和顾问公司,非饮料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对加多宝未经本人同意和授权允许引用全部营销方案而不尊重作者著作署名权、所有权和知情权的非绅士和精英行为保留法律追讨权利和要求加多宝公开道歉的权利,管理资料《官司的背后与吉婆婆大战》。

2016年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6月14日)

2016年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6月14日)

2016年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6月14日)一、单选题(每题1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1、为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01我国确定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A.12月1日B.12月4日C.12月5日D.12月6日答案:B2、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公司机构或人员中,能够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有()。

P27A.股东(大)会B.董事会(执行董事)C.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D.法定代表人答案:BC3、并购在各国反垄断法中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反垄断法对并购采用了()的称谓。

A.企业兼并B.企业合并C.企业集中D.经营者集中答案:D4、按交易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并购可分为()。

P14A.横向并购B.纵向并购C.交叉并购D.混合并购答案:ABD5、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

A.案件的基本案情B.案件结果分析预测C.案件的处理措施和效果D.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答案:ABC6、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关于股东(大)会表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P23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B.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方可参加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殊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答案:C7、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P22A.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均有权提出公司章程修改提案B.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法律规定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才能修改的事项,须就该修改事项向主管机关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才生效D.公司章程修改后,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否则修改无效答案:AC8、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有()。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父子”缘结于上世 纪90年代。当年,广药集团因专注于制药, 将其当时“用不上的资源”———红色罐 装王老吉商标授权给香港鸿道集道集团专门成立了加多宝集团 来运作。在东莞建厂,在加多宝投资王老 吉品牌的各项数据中,广告投入占据了较 大比例。2006年世界杯期间广告投入超过2 亿元。在2007年央视广告招标大会上,王 老吉以4.2亿元成为标王。随着广告效应, 红罐王老吉的销量也猛增。2007年达到80 亿元;2008年,红罐王老吉凉茶销售冲到 140亿元。 “香港同兴药业与广药集团各持 有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8.0465% 股份,而前者与香港鸿道集团为同一实际
王老吉之争又“上火”

5月27日,加多宝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重要 声明称,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 9日作出“王老吉”商标归于广药集团裁决后, 鸿道集团不服该裁决,以仲裁委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为由,于5月17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 决的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 按《仲裁法》第64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 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裁决。这意味着广药集团目前还不能 申请执行裁决,“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尚待 确定。
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的关系



2000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 年); 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 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 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 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 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 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王老吉纠纷案火势蔓延 新仲裁结果或将拖至明年四月

被广药集团称为“完胜”的王老吉商标纠 纷案,看来并没有完结。加多宝起诉广药 “红罐”包装侵权尚未有结论,8月7日, 广药集团又收到有关王老吉商标新的仲裁 通知。对此,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 示,广药集团将积极应对新仲裁,还将对 加多宝提的《商标许可协议》的真实性进 行司法鉴定。郑名伟律师认为,新仲裁结 果可能会被拖至明年4月。

红罐之争:王老吉胜诉

红罐之争:王老吉胜诉

红罐之争:王老吉胜诉作者:王红茹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4年第50期2014年12月19日下午,“中国装潢第一案”红罐凉茶装潢权官司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决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除了经济赔偿之外,广东高院判决加多宝公司于判决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包装装潢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且须连续七天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声明,公开消除影响。

广东营销学会会长杨洪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随着案件的宣判,消费者的选择会逐渐开始转变,如果加多宝凉茶换成其他颜色,加多宝此前所做的所有广告语的营销都要全部转换,这将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不过,此次判决结果出来后,加多宝对判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很快发布公开声明表示:“加多宝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红罐包装的装潢案的一审判决。

”提出要“坚决向最高院上诉”。

法院:附属于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应归还广药12月22日,加多宝在北京召开发布会,控诉“广东省高院助纣为虐”,并指责广药集团内部提前三天得知判决结果,毫无公理可言。

为了更有把握赢得二审,加多宝还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征集律师。

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公开表示:“对于广东高院这一罔顾事实的判决,加多宝感到震惊,感到愤怒,我们蒙受了愤世奇冤。

一审判决,公理何在?正义何存?”关于红罐凉茶装潢权之争已经持续很久,该案于2012年7月立案,2013年5月首次开庭,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以及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加多宝在公开声明中表示,上世纪90年代,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将祖传正宗配方及制作工艺独家传授给加多宝,1995年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亲自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装潢,并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外观专利,于1997年顺利获得批准。

王老吉法律案例分析(3篇)

王老吉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王老吉,作为我国著名的凉茶品牌,自成立以来便以其独特的口感和疗效深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近年来,王老吉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屡遭侵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例分析将围绕王老吉品牌在法律领域的一系列纠纷展开,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分析(一)商标侵权纠纷1. 案件概述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王老吉”商标相似的商标侵权案件;二是未经授权使用“王老吉”字样的包装、宣传材料等侵权案件。

2. 法律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因此,对于与“王老吉”商标相似的商标,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王老吉”字样的包装、宣传材料等侵权行为,侵权方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不正当竞争纠纷1. 案件概述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宣传;二是商业诋毁;三是商业贿赂等。

2. 法律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于虚假宣传行为,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对于商业诋毁行为,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2篇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2篇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第一篇:权衡商标争夺背后的利益商标争夺战是企业之间非常常见的竞争手段,它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堪称中国商界的经典案例之一。

在深入分析这场商标争夺战前,我们需要了解商标的重要性、企业的背景和商标注册的意义。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代表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观。

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对于王老吉来说,商标是他们长期建立的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们在市场上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王老吉是中国的老字号企业,拥有广泛的消费基础和良好的知名度。

他们的产品,特别是王老吉凉茶,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具有清热解毒、舒缓疲劳等功效。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许多企业开始模仿王老吉的产品,并采用类似的商标设计来获取消费者的认同。

在中国,商标注册是保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旦商标被注册,企业可以享有独占使用的权益,防止其他企业侵犯其商标权益。

因此,王老吉意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并于1991年将其商标“王老吉”注册成功。

然而,即使商标注册成功,仍然可能面临争议和争夺。

这就是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的起因。

一家名为乳业公司的企业于2000年提出申请,试图注册类似于王老吉商标的“王老”的商标。

这引发了王老吉方面的抗议和诉讼。

王老吉认为,乳业公司的商标设计明显借鉴了他们的品牌形象,可能造成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在商标争夺战中,背后涉及到巨大的利益。

对于乳业公司来说,如果他们能成功注册“王老”的商标,他们可以在市场上一举获取消费者的认同,并与王老吉争夺市场份额。

而对于王老吉来说,他们势必要维护自己多年来形成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

商标争夺战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之争,也凸显了中国商标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篇:法律角力与王老吉商标的守护商标争夺战不仅仅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更是法律和法规的角力。

在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中,法律的力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案例现象分析题目(3篇)

法律案例现象分析题目(3篇)

第1篇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猖獗,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以“王老吉诉加多宝案”为切入点,分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探讨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引言“王老吉诉加多宝案”是我国近年来一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件。

该案涉及王老吉、加多宝两家知名企业,案件焦点在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通过对该案的分析,可以揭示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1. 商标侵权法律规制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等。

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5)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6)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4.5.20)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4.5.20)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4.5.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关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职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B.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职工所属行业最低工资标准C.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D.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答案:D2、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术语中,应由卖方既办理出口清关又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是()。

A.DDPB.FOBC.CFRD.CIF答案:A3、下列关于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男年满60周岁B.女年满50周岁C.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D.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答案:ACD4、下列法律法规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救济法范畴的是()。

A.行政复议法B.行政许可法C.行政诉讼法D.国家赔偿法答案:B5、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独任制仅限于()的案件。

A.基层人民法院适用自诉程序审判B.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自诉程序审判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D.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答案:C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其所在地的()。

A.中级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人民代表大会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AB7、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如果行政机关已经被撤销,其行政权被消灭而不复存在,则应以()为被告。

A.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B.原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C.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D.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答案:D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有()。

A.被告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B.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C.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D.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诉案件答案:ABC9、下列制度中,属于我国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有()。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

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作者:陈岱松刘诣伟来源:《董事会》2014年第11期近期,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三个诉讼案闹得沸沸扬扬,其中的法律问题急需正本清源。

解散合资企业诉求合理?在王老吉药业合资合约还有半年将到期之际,其两大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同兴药业有限公司之间出现重大分歧,前者意欲续约,后者想解散。

今年6月同兴要求解散王老吉药业的诉请获广州中院受理。

据报道,同兴认为己方作为股东,对公司享有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监管权等股东权利全部被广药以合资公司名义非法剥夺,因此要求解散合资企业。

同兴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从媒体报道可知,自2012年5月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后,同兴即与广药关系破裂,导致合资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一直无法正常运作。

显然,王老吉药业有可能具有上述司法解释列举的法院应予受理公司解散诉讼的事由。

从王老吉药业的股权结构看,同兴、广药各占48.0465%,一旦这两大股东之间出现分歧,股东大会难以做出有效决议,公司便陷入僵局。

常见的做法是,股东事先约定好公司一旦出现僵局,由一方以合理价格收购另一方的股份。

加多宝与王老吉案件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案件之争

广东高院公开审理加多宝广药集团纠纷案发布时间:2013-05-16 作者:本报广州5月15日电(记者林晔晗通讯员裘晶文何娟)“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红罐之争”在炎炎夏日火热开审。

今天,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继王老吉、加多宝商标之争后,围绕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属权问题双方再次舌枪唇剑、激烈争锋,60多家媒体目光聚焦庭审现场。

“红罐之争”再次引发各方强烈关注,本报官方微博现场直播庭审进程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案、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分别于2012年7月上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12日,加多宝公司提出第三地法院审理的申请;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广东高院并案审理。

广东高院受理此案后,该院民三庭庭长陈国进担任此案审判长,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今天的庭审过程中,广药集团变更了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销毁库存被控侵权产品和全部库存侵权的装潢,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侵权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责令被告停止使用移除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等5项诉求。

庭审持续了近8个小时,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分别围绕“涉案知名商品及其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到底谁构成侵权”、“经济损失如何计算”等四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庭审聚焦1.诉求变更之争加多宝公司在庭审中指责广药集团密集地变更诉讼请求,缺乏严肃性,不应当被采纳。

加多宝公司认为,广药集团起诉时间为2012年7月,截至庭审时其有充分时间明确其诉讼请求及理由,并组织相关证据,开庭临时变更诉讼请求,唯一的解释是权利基础不稳固。

申论热点:“王老吉”与食品安全法

申论热点:“王老吉”与食品安全法

⾷品卫⽣法第10条规定:“⾷品不得加⼊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品⼜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的除外。

” 与之相⽐较,⾷品安全法更加明确了“按照传统既是⾷品⼜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录由国务院卫⽣⾏政部门制定、公布。

” 以“怕上⽕喝‘王⽼吉’”⼀句⼴告语响遍⼤江南北的“王⽼吉”最近很上⽕。

先是浙江杭州的品牌策划⼈叶征潮作为消费者投诉媒体,称“王⽼吉”⾮法添加中草药。

并向“王⽼吉”的⽣产商——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公司)发去律师函,要求对⽅⽴即停⽌⽣产销售未注明“不适宜饮⽤⼈群”的“王⽼吉”系列饮品。

接着,5⽉11⽇上午的卫⽣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媒体的提问,中国疾病控制中⼼营养与⾷品安全所副所长严卫星表⽰,“王⽼吉”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卫⽣部公布的、允许⾷⽤的中药材名单之列。

⽬前,卫⽣部正在组织清理在⾷品中添加的各种物质。

根据将于2009年6⽉1⽇起施⾏的⾷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品⽣产经营者在⾷品中违法添加药品的,⾯临被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直⾄吊销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在⽬前的饮料市场上,“王⽼吉”凭借其独特的营销⼿段取得了重要的市场份额,2008年,“王⽼吉”的销售额达到了140亿元⼈民币,占据罐装饮料第⼀位。

以此计算,如若按⾷品安全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话,“王⽼吉”⾯临的将是⼀张巨额罚单。

消费者称“王⽼吉”违法添加了中草药 叶征潮对本报记者称,他平时经常会熬夜加班,容易上⽕。

去年6⽉初从⼴告上看到“王⽼吉”宣称:“怕上⽕,喝‘王⽼吉’……”因此,他每天买“王⽼吉”喝。

后来,他感觉胃痛难忍,于是去杭州市⼀家医院做了胃镜检查,检查结果为胃溃疡。

医⽣分析认为,胃溃疡与其经常喝“王⽼吉”这种饮料有⼀定的关系。

熬夜上⽕属“虚⽕”,饮⽤“王⽼吉”不但得不到缓解,反⽽会加重病情。

从医院回家后,叶征潮细看了“王⽼吉”的外包装,仅标明为⾷品饮料,根本未注明“不适宜⼈群”;同时,也没有标明过量饮⽤将对⾝体产⽣副作⽤。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加多宝与王老吉是中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长期竞争。

在竞争过程中,加多宝曾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王老吉公司起诉。

本文将围绕这一法律案例,分析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概述1. 案件起因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了“王老吉”字样,且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将加多宝公司诉至法院。

2. 案件经过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辩论。

3.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同时,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法院判决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公司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法律启示1. 商标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本案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商标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强商标注册、管理和维权工作,避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 合法竞争的重要性本案也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竞争。

凉茶大战

凉茶大战

“凉茶大战”还没完“王老吉”被追讨律师费2016年11月20日07:19 南方日报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实习生/廖冰莹)日前,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将之前委托其代理案件的“王老吉”公司告上法庭,并指对方违约和拒付律师费。

17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这宗系列诉讼中的关键一案予以一审宣判,判令被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7万余元。

原告明镜律所称,2012年,原告介入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医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的系列诉讼之中。

“王老吉大健康”聘请原告为常年法律顾问。

2012年,王老吉方面委托原告代理“王老吉红罐凉茶装潢侵权案”,由于双方之前合作良好,原告误以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直到2015年6月,相关案件二审开庭后双方发生争议,才发觉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此时,相关案件的诉讼标的从50万元提到3096万元,原告主张律师费也应相应增加,但王老吉方面认为没有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故无须支付。

原告认为,律所为被告利益打了多年官司,取得一审胜诉,为被告创造巨额利益,现要求按政府指导价的律师费标准索回一审、二审律师费。

但王老吉方面不肯,于是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94.92万元(其中一审、二审律师费各为47.46万元)。

被告答辩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事实,且原告律所早在2012年就已经知悉相关案情和代理情况发生变化,却从未向被告主张过律师费,目前已过诉讼时效。

广药集团则认为,原告主张帮助被告打赢官司与事实不符,因该案目前并未得到最终判决。

另外认为原告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没有得到认可,且原告主张的费用不公平。

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是原告作为被告的诉讼委托代理人,在相关“1号案”的审理过程中已实际接受委托从事诉讼代理工作,双方的诉讼代理合同关系依法成立。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也并未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原告接受王老吉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工作,但双方并没有举证证明对律师费具体金额与支付时间有明确约定。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加多宝与王老吉是我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竞争激烈。

加多宝成立于1995年,王老吉成立于1828年。

2005年,加多宝通过收购王老吉品牌,获得了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使用权。

然而,由于商标争议和市场竞争,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

本文将以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市场上大量使用“王老吉”商标,而未获得其授权。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审理和判决,本案最终以王老吉公司胜诉告终。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商标专用权侵权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加多宝公司是否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商标,且两者属于同一种商品,因此构成了对王老吉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 商标注册人的认定本案中,王老吉公司主张其是“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有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本案中,王老吉公司虽然在国外注册了“王老吉”商标,但并未在中国境内进行注册。

因此,王老吉公司并非“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无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3.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声称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历史视角下的王老吉纷争

历史视角下的王老吉纷争

1997年,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商标租借给香港鸿道集团,鸿道集团授权其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

之后,双方又多次展约,王老吉商标租期被延长到2020年。

但是,由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多次收受了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的贿赂,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受到广药质疑。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无效,鸿道集团被裁定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在沉寂几天后,道鸿集团不服裁决,向北京第一中院提起上诉。

广州药业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品牌之争是一个颇具争议、切入点也很多的话题,由商业贿赂导致的国企和私企间契约有效性质疑,引出了品牌价值的创造和分配中的程序和实质正义考量,再到商业资本间尔虞我诈的渗透和较量。

不过,纷争背后,最值得思考的是在历史的尘埃之下的法律与正义。

历史缩影一个小小橘红色罐子,静静的折射出了中国100年来跌宕起伏的时代大潮。

王老吉的故事静静展示着这耐人寻味的历史。

在最初的最初,王老吉,的确是个民族品牌。

在距今接近200年的清朝道光年间,广东鹤山人王泽邦开办“王老吉药厂”生产凉茶。

此后,王家自是生意兴隆、枝繁叶茂。

1949年,王家分为两支,一支传人将凉茶店开到了香港、澳门,并将王老吉“橘红底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另一支则留在大陆,等待冥冥不可知的命运裁决。

熬过了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后,在急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大背景下,1955年,私有企业全面进行公私合营。

就在这一年的11月,整风运动拉开序幕,反右运动已在历史的不远处静静的等待猎物。

在公私合营中,王老吉等八间历史悠久的私营中药厂合并,王老吉药厂更名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

文革期间,由于“不能为资本家树碑立传”、“王老吉也是臭老九”,1968年,王老吉联合制药厂改名为广州中药九厂,“王老吉凉茶”也改名为“广东凉茶”。

直到1982年,中药九厂改名广州羊城药厂,1992年转制为国有股份,改名羊城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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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诉讼纠纷谁之过每日一练(2016.11.10)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关于量刑情节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处罚
B.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CD
2、2012年以来,来自某国的手机进口数量不断增加,使我国国内同类手机生产企业受到了严重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商务部提出了()调查的申请。

A.反倾销
B.反补贴
C.保障措施
D.反不正当竞争
答案:C
3、我国《行政处罚法》,下列各类行政处罚中,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

A.警告
B.罚款
C.限制人生自由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答案:CD
4、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后生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国务院批准
D.国务院备案
答案:A
5、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主要由综合资源法、资源行业法、专项资源法和资源保护法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构成。

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我国资源行业法范畴的有()。

A.《水土保持法》
B.《国土整治法》
C.《矿产资源法》
D.《渔业法》
答案:CD
6、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关于量刑情节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处罚
B.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CD
7、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后生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国务院批准
D.国务院备案
答案:A
8、下列行为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与走私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
B.明知他人犯盗窃罪,帮助其将盗窃所得赃物转移、销售
C.教唆并帮助未满15周岁的人绑架人质
D.明知他人即将实施抢劫而不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答案:A
9、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下列关于复议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某县教育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该县教育局申请复议
B.对某省外汇管理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复议
C.对某县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对某省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务院申请复议
答案:BC
10、下列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政府信息公开具有公开主体广泛性的特征
B.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C.公民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申请获取政府相关信息
D.只能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
答案:D
11、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下列关于复议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某县教育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该县教育局申请复议
B.对某省外汇管理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复议
C.对某县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对某省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务院申请复议
答案:BC
12、我国的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A.职工个人
B.行业协会
C.用人单位
D.区县政府
答案:C
13、下列法律法规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救济法范畴的是()。

A.行政复议法
B.行政许可法
C.行政诉讼法
D.国家赔偿法
答案:B
14、在我国,下列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A.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
B.在本辖区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
C.省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
D.本辖区内发生的涉外案件
答案:ABC
15、行政法规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A.国务院
B.国务院部委
C.省级人民政府
D.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答案:A
16、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主要由综合资源法、资源行业法、专项资源法和资源保护法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构成。

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我国资源行业法范畴的有()。

A.《水土保持法》
B.《国土整治法》
C.《矿产资源法》
D.《渔业法》
答案:CD
17、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与法律原则相比较,法律规范明确具体
B.与法律原则相比较,法律规范适用范围较为狭窄
C.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由“概念”和“假定”组成
D.法律规范具有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
答案:ABD
18、根据犯罪构成的原理,下列要件中,属于犯罪构成必备要件有的()。

A.犯罪客体
B.犯罪目的
C.犯罪地点
D.犯罪主体
答案:AD
19、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不适用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国家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监狱管理机关
答案:A
20、2012年以来,来自某国的手机进口数量不断增加,使我国国内同类手机生产企业受到了严重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商务部提出了()调查的申请。

A.反倾销
B.反补贴
C.保障措施
D.反不正当竞争
答案:C
21、甲国和乙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2010年8月10 日,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向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发出要约,欲出售铁矿石 3000公吨,价格和交货条件都非常明确。

该要约在结尾处写明:“本要约条件优厚,请务必在8月底以前答复,如果逾期未收到贵公司答复,我们则视为贵公司接受了要约。

”但B公司一直未予答复。

A 公司于9月上旬发运了货物,B 公司拒绝接受。

关于本案买卖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B公司的沉默构成承诺
B.双方的买卖合同于2010年8月10日成立
C.B公司拒绝接受货物构成违约行为
D本案买卖合同不成立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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