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_吴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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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篇1:标题:《知识产权法》读后感:像保护糖果一样保护创意嘿,大家好!我是小明,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我读了吴汉东老师的《知识产权法》这本书的读后感。

你知道吗,这本书就像是一把打开宝藏的钥匙,让我对保护我们的创意和想法有了全新的认识!首先,我要说,知识产权就像是我们心爱的糖果。

你想想,如果你有一块超级好吃的糖果,你肯定不想让别人随便拿走对吧?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的“糖果”不被随便拿走的规则。

“小明,你说知识产权,那是什么啊?”小华好奇地问我。

“嗯,知识产权啊,就像是给每个人的创意和发明贴上一个‘这是我的’的标签。

”我一边吃着我的糖果一边解释。

“就像我们的作业,不能让别人随便抄一样吗?”小华好像有点明白了。

“对头!就是那样。

”我高兴地拍了拍小华的肩膀。

书中讲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等。

这就像是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小小的宝箱,里面装着我们的创意和发明。

如果我们不保护好它们,别人就可能偷偷拿走我们的宝贝。

“那如果有人偷走了我们的创意怎么办呢?”小华担心地问。

“别担心,书中说,如果有人偷了我们的创意,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我安慰小华。

“法律?那是什么?”小华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法律就像是一个大哥哥,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它会站出来保护我们。

”我尽量用简单的语言解释。

“哦,那太好了!那我们是不是可以随便用别人的东西呢?”小华又问。

“当然不是啦!我们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就像我们希望别人尊重我们的一样。

”我认真地说。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

比如,如果我们写了一首歌,画了一幅画,或者发明了一个新的玩具,我们都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这样,我们的创意就像穿上了一件防弹衣,不怕别人随便拿走了。

“哇,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成为发明家了?”小华兴奋地跳了起来。

“当然可以!只要我们有创意,有想法,就可以成为小小的发明家。

”我鼓励小华。

总之,读了《知识产权法》这本书,我明白了保护创意的重要性。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知识产权法是指国家为保护人们的智力成果,确保创新活动得到合理回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吴汉东是中国著名学者、教授,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研究和教学经验。

本文将从吴汉东的角度出发,总结和介绍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核心概念、法律制度、保护措施以及发展趋势。

一、知识产权法的核心概念知识产权法主要涉及四个核心概念,分别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性权利,保护发明人的创造,并使其能够享受经济利益。

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为作者提供保护和回报机制。

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性权利,保护商标的独特标识和商品来源的真实性。

商业秘密则是企业拥有的不公开的商业信息,需要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由国际法、国家法和地区法构成。

在国际层面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负责制定和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为不同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

在国家层面上,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知识产权。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组成。

这些法律法规细化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程序和制裁措施,为创新者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地区层面上,一些地区也会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满足特定的需求和条件。

例如,在欧洲,有《欧洲专利公约》和《欧洲著作权公约》等地区性的法律制度。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法律保护是指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确保知识产权的权益,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的注册和许可。

行政保护则是指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的保护行为,如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

司法保护是指通过法院起诉和判决等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权益。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法的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意义1.1.1 知识产权的概念1.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1.3 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价值1.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2.1 合理保护1.2.2 公平使用1.2.3 激励创新1.2.4 促进技术进步1.3 知识产权法的国际趋势1.3.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1.3.2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1.3.3 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第二章:专利法2.1 专利法的基本概念2.1.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2.1.2 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2.1.3 专利侵权行为和责任2.2 专利申请和审查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2.2.2 专利审查的原则和方法2.2.3 专利申请的撤回和无效宣告2.3 专利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2.3.1 补偿制度和授权许可2.3.2 专利权的限制和反垄断法的关系 2.3.3 开放式创新和专利防守策略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法的基本概念3.1.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1.2 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3.1.3 商标侵权行为和责任3.2 商标注册和审查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3.2.2 商标审查的原则和要求3.2.3 商标的异议和无效宣告3.3 商标的使用和管理3.3.1 商标的使用要求和保护期限 3.3.2 商标的许可和转让3.3.3 商标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第四章:著作权法4.1 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4.1.1 著作权的定义和保护对象 4.1.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4.1.3 著作权侵权行为和责任4.2 著作权的申请和登记4.2.1 著作权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4.2.2 著作权登记的作用和效力4.2.3 著作权的终止和解除4.3 著作权的使用和许可4.3.1 著作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4.3.2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4.3.3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社会公益第五章:法律保护措施5.1 反不正当竞争法5.1.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5.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处罚 5.1.3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解决途径5.2 网络侵权与维权5.2.1 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5.2.2 网络侵权的预防和维权措施5.2.3 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和追责途径5.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5.3.1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机构5.3.2 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处理程序5.3.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指独立的技术创新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总论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1967《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一次分类知识产权1994年《知识产权协定》第二次分类1986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及其它科技成果权分类:著作权(含邻接权)——文学产权专利权}——工业产权商标权}性质:民事权利特征:权利主体的私权性——归属民事权利范围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区别财产所有权{1、不发生有形的控制占有、2不发生有形的损耗(公开性)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基本特征:A专有性、B地域性、C时间性A专有性的法律表现:a: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的保护,法律的规定或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b专利的首创性和独创性B地域性——国家授予:只在本国境内和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国家有受保护的权利。

补充:有条件国民待遇原则:对于著作权而言---外国和中国同为有关公约成员国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对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外国和中国同为有关公约成员国或外国人在中国有经常的住所或营业场所C时间性---目的---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力成果公开(但商业秘密不受时间性的限制、产地标记不具有严格的独占性的意义)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的目的:1、保护创造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其创造更多的智力成果。

2、适当的限制权利人的权利,促进创造成果真正造福全人类。

知识产权法可以采取民事特别立法体例,而不必归于民法典,但我国还是属于民法范畴。

一、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法令》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中国著作权的主要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2、鼓励作品传播原则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著作权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分类:一、a: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人。

从知识产权到无形财产权 ——关于非物质财富的权利形态的探.

从知识产权到无形财产权     ——关于非物质财富的权利形态的探.

从知识产权到无形财产权——关于非物质财富的权利形态的探从知识产权到无形财产权——关于非物质财富的权利形态的探讨【作者】吴汉东【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容提要】导语:社会财富正在发生变化,财产已越来越多地无体化、非物质化,无形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财产类型。

新的时代需要新的理念勃兴,需要新的制度安排。

过去,西方人信奉一句格言:“知识就是力量”。

如今,国人形成一个共识:“知识就是财富”。

从“Power”(力量)到“Wealth”(财富)反映了人们对知识价值的认知在不断的深化。

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诸要素中,知识要素较之资金、资源和劳动力等要素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出于这种探索与追求,笔者从90年代中期以来,提议建立一个大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无形财产权体系,以包容一切基于非物质形态所产生的权利,从而回应现代科学技术与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法律需求。

一、私权领域的非物质化革命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知识产权法是近代社会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知识产品财产化与知识财产法律化带来了财产权的“非物质化革命”,这是罗马法以来私法领域中的一场深刻的制度创新与变革。

可以说,传统的物与物权制度,即是物质化的财产结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社会财富的构成中,出现了所谓抽象化、非物质化的财产类型,即表现为知识、技术、信息的无形财产。

黑格尔认为,上述知识产品,“可以成为契约的对象,而与买卖中所承认的物同一视之。

此类占有虽然可以像物那样进行交易并结契约,但它又是内部的精神的东西。

”因此,知识产品是独立于传统意义上的物的另类客体,对此类财产的保护,无法简单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现存权利形式。

知识产权制度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获得财产的新方式”(马克思语),它以知识、技术、信息等精神产品作为其保护对象,是一个属于私法范畴但又独立存在的崭新的财产权制度。

概言之,知识财产是一种新的财产,它不是以往对物进行绝对支配的财产,而是“非物质化的和受到限制的财产”。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正文: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使用和交易知识产物时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激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几个大类。

每一类权利都有其特定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1.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依赖于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协调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章:专利权的保护2.1 专利权的定义和要求专利权是一种在特定领域内对发明进行保护的权利。

要获得专利权,发明必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可工业应用性。

2.2 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专利申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经过审查和授权程序。

2.3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而专利权的期限通常为20年。

第三章:商标权的保护3.1 商标权的定义和要求商标权是一种对商标进行保护的权利。

商标是用于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口号等。

3.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商标需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才干享有商标权,并可以使用商标进行商业活动。

3.3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的名称、图案、颜色等特征,并且商标权的期限可以无限期延续。

第四章:著作权的保护4.1 著作权的定义和要求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进行保护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对原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4.2 著作权的和登记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的,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登记来加强权利保护。

4.3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涵盖了作品的具体表达形式,著作权的期限通常为作者终身加之固定年限。

第五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5.1 诉讼保护当他人侵犯你的知识产权时,你可以通过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与技术的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

知识产权的价值与日俱增,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知识产权能够保护创新、鼓励发明、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重点讨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一、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1.价值的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保护作品权益,确保知识产权布局的稳定性。

知识产权可以保护信息在商业场景、人际关系中的价值,确保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技术的稳定发展。

(2)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价值,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资产,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企业有了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也相应提高。

(3)开创商业模式,促进企业创新。

知识产权能够推动创新,也能够缔造全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价值。

2.价值的来源知识产权的价值来源于它所包含的非物质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1)企业的技术积累。

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经常会形成若干的技术积累,这些技术积累都是无形资产的来源之一。

(2)研究成果。

研究结果可以被知识产权保护起来,成为企业的商业机会,它们也是无形资产的来源之一。

(3)企业的品牌名称,商标和商业标识。

商标和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集团自我营销的重要技术。

3.价值的益处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聚焦收益、稳定增值、拓展增收;具体来说:(1)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可以为企业增收。

因为知识产权在不断增值,而且是企业的独特资源,所以可以为企业赚取一定的收益。

(2)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还可以帮助企业稳定增值。

这是因为知识产权的增值是可预测的,能够使企业稳增长,而且能够提高企业的长期价值。

(3)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可以为企业拓展增收。

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来开发新产品或新市场,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方略知识产权的经营方略是指运用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方法来维护知识产权的价值,使它们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知识产权日报: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经营方略

知识产权日报: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经营方略

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经营方略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保证品牌的独特性等作用。

总之,只有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才能做好知识产权经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由此提升国家竞争力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经营方略阅读提示本文作者从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关系、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资源、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运用等方面探讨了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并提出面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应有效运作其无形资产,即实施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等重要指导方针,对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进行探讨和认识,有助于对上述精神的深刻理解及贯彻落实。

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关系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

严格来说,无形资产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为知识资产或智力资本。

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3类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其权利形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是经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三是特许类财产权。

知识产权成为无形资产,并非天然形成,而是需要实现资产转化,才能作为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

首先,知识产权是法定无形资产的基础。

没有知识产权,就不会有法定无形资产;但有了知识产权,并不当然产生法定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国家主管机关授权为依据,是一种法律上的认可。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完吴汉东的知识产权法相关著作,就像是在一个神秘又新奇的法律世界里逛了一圈,那感觉还挺奇妙的。

刚翻开书的时候,我就像一个在迷宫门口张望的小孩,面对知识产权法这一复杂的领域充满了好奇又有点小害怕。

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这就像是一场充满惊喜的寻宝之旅。

吴汉东老师对于知识产权法的讲解那叫一个透彻啊。

以前我就模模糊糊地知道专利、商标、著作权这些词儿,感觉它们就像在天上飘着的概念,离我十万八千里远。

但读了这本书后,就像是给我架了一个梯子,我顺着梯子爬上去,把这些概念都看得清清楚楚。

比如说专利吧,我以前就觉得那是发明家的事儿,和我没半毛钱关系。

可书里详细地讲述了专利的申请、保护范围、期限啥的,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在生活的各个角落都有着专利的影子。

就像我们身边那些小小的创新发明,可能都涉及到专利法的规范。

这就好像突然发现,原来我们身边到处都隐藏着法律的小秘密。

再说说商标,以前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商标,就觉得是个标识而已。

可在书里,我了解到商标背后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意义。

一个小小的商标,它不仅是企业的脸面,更是企业的重要资产。

要是有人侵犯了这个商标权,那就像在老虎头上拔毛,会被法律狠狠地收拾。

这让我不禁感叹,原来一个看似简单的标志背后有着这么多的门道。

还有著作权,这对于像我这种喜欢看书、看电影、听音乐的人来说,简直是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我以前老觉得创作者们好厉害,但没想过他们的权益是怎么被保护的。

读了之后才知道,从创作作品的那一刻起,就像是在作品上盖了一个无形的法律印章,这个印章就保护着创作者的心血。

无论是抄袭还是未经授权的使用,那都是不被允许的。

这就像是创作者们的超级保镖,时刻守护着他们的作品。

不过呢,这本书也不是那种轻松的读物,有些地方还是得让我皱着眉头好好思考一番。

就像在探讨知识产权法的一些前沿问题的时候,什么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啊,人工智能创作成果的归属啊,感觉就像是进入了一个超科幻的法律领域。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为了履行1903年中美条约的义务,1910年清 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 权律》。
二、建国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
三、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概况
第四节 著作权的性质
一、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 1.精神所有权说。 2.人格价值观说。 3.商业版权说。 4.著作权二元说。 5.著作权一元说。
2.经营性标记。
3.经营性资信。
(三)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
1.创造性。
2.非物质性。
3.公开性。
4.社会性。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 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 予特别的规定。 (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基本特征 1.侵害形式的特殊性。 2.侵害行为的高度技术性。 3.侵害范围的广泛性。 4.侵害类型的多样性。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
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
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国家。 3.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表达形式的收集者、整
理者和传播者的权利,尊重他们在收集、整理和 传播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计 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 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 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 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 1.原创性。 2.固定性。

知识产权法-中南政法.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中南政法.吴汉东

2.知识产权的人权定义 2.知识产权的人权定义 《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其他主要国际人权公约都赋予 世界人权宣言》 了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的人权意义。它包括两个方面的 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 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 利;这两项权利联系在一起,都是国际社会承认的基本 人权。 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法律文件,以不同的立法取向 对知识产权的人权蕴意做出了说明。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联合国宪章》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联合国宪章》为开端制定 了一系列国际性、地区性人权宪章,使人权成为国际法 的调整对象之一,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由此具有了国际 人权意义。 私权与人权在本质上(1)归责原则是确认不同种类侵权行为所 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和规则,它决定着 一定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 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 法等。 (2)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 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4.侵犯知识产权法律救济 (1)民事救济措施。 (2)刑事救济措施。 (3)行政救济措施。
2.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1)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类权利; (2)知识产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成果权; (3)知识产权是法定之权。
3.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信息产权 这三类用语描述了非物质财产领域权利 范畴的变化,鉴于相关国际公约、国内立 法的规定与我国法学界的约定,我们可以 继续沿用“知识产权” 继续沿用“知识产权”的概念,但不要拘 泥于传统权利体系的狭隘理解。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为开端为开端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性地区性人权宪章使人权成为国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性地区性人权宪章使人权成为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之一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由此具有了际法的调整对象之一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由此具有了国际人权意义

《知识产权基础问题研究(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 吴汉东知识产权研究》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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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类型化、 体系化与法典化— —以民法典草案为
研究对象
论财产权体系—— 兼论民法典中的 “财产权总则”
论信用权
论商誉权
形象的商品化与商品 化的形象权
论传统文化的法律保 护——以非物质文化 遗产和传统文化表现 形式为对象
关于遗传资源客体属 性与权利形态的民法 学思考
中国传统文化 1
与著作权制度 略论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二社会规范调控体系中的法律与道德 三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 四道德教化的法律保障
一关于知识产权论述的思想基础 二关于知识产权论述的基本内容 三关于知识产权论述的实践意义
导言 一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中国问题导向与思想引领 二中国知识产权法治思想的基本命题 三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 四知识产权法治观和发展观的制度实现
一信用:偿债能力的社会评价 二信用权:资信利益的法权形态 三信用权的法律保护:制度选择
一商誉的性质、特征以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二商誉权的性质、特征与内容 三商誉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四商誉权的侵害及其民事救济
一知名形象:形象权的保护对象 二制度比较:形象商品化的权利形态 三无形财产权:形象权的基本属性 四形象权的基本范畴:内容、限制、期限与保护
国家治理能力 1
现代化与法治 化问题研究
国家治理现代 2
化的三个维度: 共治、善治与 法治
3 试论依规治党
和依法执政的 法治蕴意
4 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若干个问 题探讨
5 法学教育发展
的历史轨迹与 中国道路
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 的法律化——关于法 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协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一: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法律领域之一,涉及到创意和创新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使用等多个方面。

本旨在对知识产权法进行详细的解析和说明,为读者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法律常识和操作指南。

二:专利法专利法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法律分支,主要用于保护创新的技术发明。

本章将详细介绍专利的定义、申请、审查和保护等各个环节,包括专利法的基本原则、专利权的取得方式、专利申请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1. 专利的定义与分类(1) 专利的概念和功能(2)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和特点2. 专利权的取得(1) 申请人的资格和权益(2) 专利申请的程序和要求(3) 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的保密义务3. 专利的审查和保护(1) 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和标准(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3) 专利权的侵权和救济措施三:商标法商标是企业品牌的象征,也是知识产权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将详细介绍商标的定义、注册、使用和保护等各个方面,让读者了解商标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要点。

1. 商标的定义和功能(1) 商标的含义和作用(2) 商标的分类和要求2. 商标注册(1) 商标注册的程序和要求(2) 商标权的取得和维持3. 商标的使用和保护(1) 商标使用的义务和限制(2) 商标权的保护和侵权救济(3) 商标合作和转让的规定四: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中的核心法律,用于保护作品的权益。

本章将详细介绍著作权的定义、权利保护、使用和转让等方面的内容,使读者对著作权法的规定有全面的了解。

1. 著作权的定义和范围(1) 著作权的概念和内涵(2)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要求2.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1) 作者权利和著作权的取得(2) 著作权的权益保护和限制3. 著作权的使用和转让(1) 著作权的使用授权和许可(2) 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五: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专利法相关表格和样式2. 商标法申请表和案例分析3. 著作权法适用指南和范本合同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专利:指为了保护新的技术创新而授予的一种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总论吴汉东第七版笔记

知识产权总论吴汉东第七版笔记

知识产权总论吴汉东第七版笔记
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

2、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即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4、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完吴汉东老师的知识产权法相关著作后,我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经历了一场奇妙的冒险,现在就和大家唠唠我的感受。

首先呢,在没深入了解之前,知识产权法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神秘的城堡,里面充满了各种复杂的规则和概念。

但是吴汉东老师就像是一个超级导游,带着我这个懵懂的游客一步步走进这个城堡,探索其中的奥秘。

以前我只大概知道专利、商标、版权这些词儿,但具体怎么回事儿,那是两眼一抹黑。

通过这本书,我才明白专利可不是简单地把自己的小发明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而是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去申请保护,这就好比给自己的智慧结晶上户口,有了这个“户口”,它才能在创新的世界里合法地受到保护,别人要是想盗用,那可就是触犯法律红线了。

商标这一块也特别有趣。

我以前觉得商标不就是个标志嘛,能有啥大不了的。

结果发现,这小小的商标背后可是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品牌力量。

一个好的商标就像一个企业的招牌脸,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而且,在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有着那么多细致的规定,这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让消费者不会被那些假冒伪劣的“李鬼”商标给骗了。

再说版权,这可关系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从我们看的小说、电影,到听的音乐,都涉及到版权问题。

我记得我以前经常会在网上随意下载一些歌曲或者电子书,还觉得理所当然。

看了这本书之后,才知道这可能是侵犯版权的行为呢。

创作者们花费了大量的心血来创作这些作品,就像一个个精心培育花朵的园丁,而版权就是保护这些花朵不被人随意摘取的栅栏。

吴汉东老师在阐述这些知识产权法的内容时,用了很多生动的案例。

这些案例就像是一个个小故事,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

比如说,某个知名品牌的商标被恶意抢注,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又成功维权的案例,让我深刻理解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和法律的公正。

还有那些关于专利侵权的案例,在法庭上双方你来我往的辩论,就像是一场智慧的较量,而法律则是这场较量的裁判。

而且,我还深刻感受到知识产权法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简直无与伦比。

【推荐下载】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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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

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

[1]在管理学那里,无形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是一种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独占性经济资源。

运用管理学的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知识产权中的单一资产要素的产出发展和各个资产要素的综合应用,探求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资源在创造、流通各个环节的运动规律,涉及到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评估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和对策谋划,具有重要的应用研究价值。

一、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的关系无形资产是关于企业拥有的智力资源的总称。

《国际评估准则》(2001)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

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将无形资产表述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严格来讲,无形资产(intangibles)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为知识资产(knowledgeassets)或智力资本(intellectualcapital),它泛指各种非物资形态的未来收益要求权。

[2]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三类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

该类财产主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其权利形态包括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

该类财产主要是经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三是特许类财产权。

该类财产权利有主管机关或社会组织所特别授予的资格优惠、特权等法律利益所构成,其权利形态即是特许经营权,其特许的财产利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要素。

知识产权的多元属性及研究范式_吴汉东

知识产权的多元属性及研究范式_吴汉东

一 、 私人财产权 : 知识产权的民法理论分析
知识产权为私权 , 是民法学界 对 知 识 产 权 属 性 的 基 本 认 识 。 知 识 产 权 是 一 种 有 别 于 动 产 与 不动产所有权的知识财产所有 权 。 民 法 所 规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一 般 规 范 , 应 适 用 于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在内的各项私权制度 。 公权与私权的划分 , 起源于 罗 马 法 理 论 , 是 识 别 知 识 产 权 民 法 属 性 的 理 论 工 具 。 知 识 产 权 属于私权 。 第一 , 知识产权是 关 于 平 等 主 体 相 互 之 间 的 权 利 , 是 私 人 的 权 利 。 第 二 , 知 识 产 权 是关于私人利益方面的权利 , 而 非 一 切 人 同 享 的 公 共 权 利 。 第 三 , 知 识 产 权 是 私 法 上 所 确 认 的 权利 。 知识财产私权化 , 是罗马法 以 来 财 产 领 域 “ 非 物 质 化” 革 命 的 结 果。 罗 马 法 的 物 与 物 权 制 度是一个物质化的财产结 构 。 有 体 物 即 为 客 观 实 在 之 物 , 自 不 待 言 ; 即 便 无 体 物 , 也 具 有 强 烈 。 ① 罗马法的 物 化 财 产 结 构 , 虽 然 缺 乏 包 容 非 物 质 财 富 的 制 度 空 间 , 但 其 创 制 的 的 “ 似物性 ” “ ② 知识财产是 无形财产 ” 学说 , 为 “ 财产的 非 物 质 化 革 命 ” 提 供 了 关 键 性 的 概 念 和 思 想 资 料 。 。 黑格尔曾说 , 诸如精神 技 能 、 科 学 知 识 、 艺 术 以 知识产权的客体 , 不同于物权所保护的 “ 物” 及发明都可以像物那样进行交 易 并 缔 结 契 约 , 但 它 又 是 内 部 的 精 神 的 东 西 , 所 以 理 智 上 对 于 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与政策_吴汉东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与政策_吴汉东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与政策吴汉东锁福涛*内容提要:中国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模式存在着保护标准多样化、保护机构重叠化、保护程序独立化等问题,导致其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统一性、效率性和衔接性。

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树立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优先性、全面性和终局性理念,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在这一司法理念的认同下,当前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应为“外抗强权、内打侵权”,“打击侵权、重在源头”,“分门别类、妥善应对”,“加强救济、强化威慑”四个基本要点。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随着知识产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文化发展、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的规范引导作用日益明显。

在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甚至具有确立业界行为标准和发展导向的作用。

2008年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点,这既是从保护体制层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职能定位,也是从国家全局和发展战略高度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

由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与政策对于“指引知识产权法律正确适用,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保障立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1〕,因此,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的正确认同和司法保护政策的准确制定。

如何定位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并在此理念指导下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成为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键。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现状分析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新技术革命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需求,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呈现出一体化和趋同化的趋势。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却有明显的差异。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目前各国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司法保护的“单轨制”模式,即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的保护模式;一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运作的“双轨制”运作模式,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发生后,权利人既可请求有关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由行政主管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对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一、引言二、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出的独创性作品或技术,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根据知识产权的不同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2.1 版权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独占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是作品创作人对其作品享有的以经济权利和非经济权利为内容的个人权利。

邻接权则是指对与作品有关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的经济权益保护。

2.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是以图形、文字、颜色等形式来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商标的独立身份和特性。

2.3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

专利权是一种法定的独占权,是给予发明人或其他人利用其得到的技术进步而获得的权利。

2.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经过保密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工艺、设计、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是商业信息的机密性。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法律保护和技术保护两种。

3.1 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指通过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获得与其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并对侵权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2 技术保护技术保护是指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技术保护主要包括加密技术、数字水印技术、防伪技术等。

通过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其知识产权作品不被非法复制、篡改或侵权使用。

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来实现。

4.1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指由多个国家组成,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为目标的国际机构。

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该组织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合作。

4.2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多个国家签订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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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更具企业战略资源的特 质。“无形 资 产 是 各 行 各 业 的 必 备 资 源,它 在 单
位总资产中的比重有超过有形资产的趋势。世界 上当前单项资产价值最高的是无形资产,经济技 术寿命最长 的 是 无 形 资 产 ”。[10] 现 代 化 的 企 业 经 营应以无形资产经营为主。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 会委员史 蒂 文 · 沃 曼 曾 指 出,“我 们 的 社 会 已 经 由以工业为基础的时代,进入到了以知识为基础 的时代。在这个社会中,知识产权、软资源和其他 迅速增长的无形资产,构成了创造财富的主体资 源”。[11]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经济带来的是财产结 构的重大变化,企业固定资本、金融资本的重要性 已经让位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一些跨国公 司形成了大量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据统计,微软 公司的无形资产超过其总资产的 70% 。OECD① 成员国的无形资产已超过总资产的 60% 。1982 年,美国 500 家代表性上市公司的市值中,有形资 产与 无 形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2% 、38% ; 到 了 1992 年,比 例 发 生 逆 转,两 者 分 别 为 38% 与 62% ; 在 2002 年,有形资产比例缩小到了 13% , 而无形资产比例高达 87% 。[12]无形资产要素中最 具战略意义的是知识形态资产。随着经济全球化 进程的加快,知识已经打破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 活动,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 WTO 框架下进 行的国际贸易,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 许多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和 他们的跨国公司极力将其拥有的智力成果优势转 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 势。正如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所指出的那样, 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 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 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13]
tangibles) 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 为知识资产( knowledge assets) 或智力资本( intellectual capital) ,它泛指各种非物资形态的未来收 益要求权。[2]
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三类非物质形 态的财产权: 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 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 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① 其权利形态 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 产权; 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是经 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 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 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 权; 三是特许类财产权。该类财产权利有主管机 关或社会组织所特别授予的资格优惠、特权等法 律利益所构成,其权利形态即是特许经营权,其特 许的财产利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要素。
权利只能授予其中一个。总之,在管理学那里,知 识产权是“以专属支配权为本质的知识资产”。[6]
知识产权只有实现资产转化,才能作为企业 可利用的无形资产。首先必须承认,知识产权是 法定无形资产的基础。这即是说,没有知识产权, 就不会有法定无形资产; 但有了知识产权,并不当 然产生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国家 主管机关 授 权 为 依 据,这 是 一 种 法 律 上 的 认 可。 而知识产权在企业中成为无形资产,主要以取得 经济效益 为 标 准,这 是 一 种 市 场 上 的 认 可,可 以 说,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某种经济收益的可能性, 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与企业盈利的实 际水平并不产生必然关联性,要使这种预期收益 的可能性变成产生收益的现实性,则要采取措施 和创造条件,促使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7]知 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一般应经过以下过程: 一 是应用化,即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知识、技术已应用 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基本体现或完全体现其使 用价值; 二是商品化,即知识产权已经为企业创造 了经济效益,通过与他人的交易,在交换价值中实 现其价值; 三是资产化。即知识产权经评估或合 同确认其 价 值,且 企 业 将 这 一 价 值 计 入“无 形 资 产”账户。[8] 只 有 完 成 上 述 过 程 或 达 到 这 三 条 标 准,知识产权才是完整意义的无形资产。
第 26 卷第 1 期 2013 年 2 月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b. 2013
试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吴汉东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3)
在现代市场中,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和 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 和市场风险。此外,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专利 权和商业秘密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与技术 创新有关的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比较大,而 这些因素决定了竞争者之间的技术差距。正是技 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 争,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 的利润,保证企业的长久持续发展。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无形资产; 战略资源; 一体化战略
中图分类号: D923.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 2646( 2013) 01 - 0001 - 06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1] 在管理学那里,无形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是 一种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独占性经济资源。运用管 理学的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知识产权中的单一 资产要素的产出发展和各个资产要素的综合应 用,探求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资源在创造、流通 各个环节 的 运 动 规 律,涉 及 到 知 识 产 权 经 营、管 理、评估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和对策谋划,具有重要 的应用研究价值。
优于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能够不断提高顾客 价值并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企业 最关键的竞 争 力,即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14] 在 市 场 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围绕消费者的 需求而构建的。在核心竞争力的这几大构成要素 中,最容 易 为 消 费 者 所 感 知 的 就 是 技 术 和 品 牌。 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某个公 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而是其生产的产品,更 确切的说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价值。不管你 的组织结构有多合理、战略有多科学、企业文化有 多优秀,如果你的产品技术落后或产品品牌得不 到消费者认同,消费者依然不会购买。所以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品牌 上来。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具有无形资产的基本 特点: ( 1) 知识产权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独占性 经济资源。知识产权为特定主体所控制,且具有
收稿日期: 2012 - 12 - 30 作者简介: 吴汉东( 1951—) ,男,江西东乡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知识产
二、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资源
企业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在企 业战略管理研究中,企业资源分为有形资产、无形 资产和能力三类。其中,有形资产是企业的固定 资产以及其他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财富资源, 诸如厂房、设备、土地、其他资本货物和债券、债权 和银行存款等。无形资产包括知识形态资产、人 力资本资源、技术资源、声望、数据库等。能力的 内涵是把一组资源结合起来用于执行一定的任务 或活动的技能,它包含着个人的技能或群体的技 能,也包括将企业狭义资源进行整合的组织路径 和相互作用。[9]从企业资源与竞争优势的关联性 来看,可分为一般资源和战略资源。战略资源是 指能够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资源,该类资源具 有独特性、有价性、不可替代性、难于模仿性、可持 续发展性等要素。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于企业的 战 略 资 源,即 无 形 资 产 中 的 知 识 产 权。 美国学者普拉哈德和哈默于 1990 年在《哈佛商业 评论》的 一 篇 论 文 中 提 出 了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概 念。 他们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 力,而企业竞争能力包含许多因素,如获取资源的 能力、掌握某种重要技术的能力、创造低成本的能 力、开拓市场的能力,构建市场营销网络的能力等 等。但是并非每种能力都同等重要,只有那些使 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获取稳定超额利润、明显
权。 ① 1992 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AIPPI) 东京会议将知识产权分为“创造性成果权与识别性标记权利”,各项知识产
权均归类于此。
—1—
非实 物 资 产 特 征。 我 国 财 政 部《企 业 会 计 准 则———应用指南》( 2006) 规定: “无形资产主要包 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 权、特许 权 等 ”。 在 上 述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中构成要素,知识产权 ( 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权、特许权等) 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但土地使用 权并非是知识形态资源。此外,国际上有关规则 还提出诸 多 无 形 资 产 要 素,如 智 力 资 本、职 工 队 伍、劳动力组合、优惠融资、优惠合同、生产和销售 系统、失业评价、电磁频率使用权等,这些未必都 具有知识形态。[3]管理学认为,无形资产主要是以 知识形态存在的经济资源,[4]这种知识形态资源 就是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是能够长期使用并 且预期带来经济效益的非货币资产。非货币性资 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所谓货币性资产 是指企业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将来可以固 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到的资产,如应收账款、长期投 资等。[5]无形资产不仅具有非实物形态,且不具备 货币性资产形式; 无形资产受益期长,可在一年或 一个经营周期以上使企业获得预期经济效益,但 这些未 来 经 济 利 益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由 此 可 以 认 为,无形资产具备非实物形态,但又区别于货币性 资产,后者依会计惯例视为长期资产,是企业在一 定经营周期中获取经济利益,因而不是流动资产; 知识产权虽能提供未来经济利益,但利益预期具 有不确定性,其收益额及收益期会基于各种原因 产生波动。( 3) 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独占性质的 法定无形资产。在国内外会计惯例中,无论是采 取概括主 义 方 法 定 义 无 形 资 产,即 这 一 资 产“源 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财政部: 《企业 会计准则》2006) ; 还是采取列举主义方法给出无 形资产范围,即“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 利技 术、商 标 权、著 作 权、土 地 使 用 权、特 许 权 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审 委 员 会《企 业 会 计 准 则———应用指南》) ,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无形 资产的构成要素主要是一种法定权利,或者说知 识产权的资本形态表现为一种法定无形资产。知 识产权作为一种独占性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 产。在市场上,可以有许多相同内容、相同功能、 相同性质 的 有 形 资 产,但 不 可 能 存 在 着 内 容、功 能、性质相同的无形资产。亦言之,在两个或两个 相同的有形财产之上,可以拥有各自独立的财产 所有权; 而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知识产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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