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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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中保荐人制度

创业板中保荐人制度

浅析创业板中的保荐人制度信息不对称是证券市场制度中的一个永远的难题,这种难题在ipo过程中更为突出。

ipo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表现在拟上市公司与市场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表现在拟上市公司与市场监管者的信息不对称。

因此,在ipo市场准入机制中,除了引入政府监管的制度外,需要对上市公司引入某种来源于市场的制度约束,以平衡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这两个处于信息分布不均衡状态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和利益,而保荐人制度就成为这种约束机制的体现者。

一、创业板保荐人制度的必要性创业板的建立为融资缺口大、盈利不稳定的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企业开创了一条快速发展的捷径。

但其发行上市的条件明显低于主板的要求。

”低门槛”的上市标准正是创业板高风险的源头。

要对创业板上市的”入口”进行监管,就要特别针对其”低门槛”带来的风险进行制度设计与安排。

(一)创业板上市准入的市场风险虽然各国都在进行创业板的建设,但”世界主要国家的二板市场运作成功的实例凤毛麟角”。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瀑布式下跌,在18个月内跌到1400点以下,纳斯达克市场中80%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价跌幅超过80%,1998年和1999年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有超过半数化为乌有”德国、韩国等国的创业板市场还曾暴露出了严重的内幕交易等问题。

我国创业板开盘后,在短短的六个交易日内,总市值就蒸发掉160多亿人民币,平均每只股票每日蒸发0.96亿元,并直接导致近300亿资金被套。

创业板上市准入”低门槛”是把双刃剑,其为创业板带来生机的同时,也为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市场的稳定带来了较高的风险系数。

而创业板风险的最根本来源就在于此”低门槛”,亦即上市标准的宽松性。

创业板的设置初衷是为成长中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带动企业的发展,如果依照主板市场的严格规定,就必然违背了创业板的设置理念。

(二)保荐人制度对创业板上市准入监管的意义保荐人制度是指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保荐人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发行人进行上市推荐和上市辅导,对保荐对象的发行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承诺进行审慎地核查,协助其建立起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承担起风险防范的责任,”对所推荐的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质量和所做承诺提供持续训示、督促、辅导、和信用担保的制度”。

我国的保荐制度

我国的保荐制度

我国的保荐制度
我国的保荐制度是指证监会规定的一种安排,用于监管证券市场上的发行人(企业)和证券经纪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保荐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发行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资金使用义务。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和相关规章,发行证券上市的企业必须由证券经纪机构(即保荐机构)进行保荐。

保荐机构要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并向证监会提供保荐书。

保荐机构还需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并履行其他与保荐职责相关的义务。

保荐机构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并遵守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

对于保荐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保荐机构资格等。

保荐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有助于提高发行人的法治意识和信息披露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保荐制度也要求保荐机构加强自律,提升专业水平,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06年证监发行字15号)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06年证监发行字15号)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保荐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尽职调查是指保荐人对拟推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主要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制定。

保荐人应当在参照本准则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尽职调查质量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本准则是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

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涉及发行条件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保荐人均应当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

第五条保荐人尽职调查时,应当考虑其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专业独立性,并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六条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人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并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人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

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七条保荐人应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形成发行保荐书,同时,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保荐人制度——券商你如何去面对

保荐人制度——券商你如何去面对

保荐人制度——券商你如何去面对兴业证券研发中心陈宁1.保荐人制度简介保荐人(Sponsor)实质上类似于上市推荐人,香港通称保荐人,在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规则中关于保荐人的规定也类似于上交所对于上市推荐人的规定,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尽管联交所建议发行人上市后至少一年内维持保荐人对他的服务,但保荐人的责任原则上随着股票上市而终止。

香港推出创业板后,保荐人制度的内涵得到了拓展,保荐人的责任被法定延续到公司上市后的两年之内。

创业板的保荐人制度与主板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两方面:1.申请成为保荐人必须在公司性质、业务经验、规模及人事(主管和助理主管的专业资格和从业经验)等方面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的相应规定,经联交所审批后方可列入保荐人名册。

2.保荐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新申请人的职责和对上市发行人的职责,其中对申请人的职责与主板的规定相似,对上市发行人的职责则属新增项目,这部分内容正是创业板保荐人责任加重的体现。

其具体规定是:在新申请人上市当年的余下时间及其后的两个财政年度继续当任顾问,期间所负主要职责包括1.作为联交所与上市发行人的主要沟通渠道并处理联交所提出的有关该上市发行人的一切事宜;2.对照发行人的业务目标声明及盈利预测(如果有),与发行人定期回顾发行人的营运表现和财务状况,决定是否需要作任何公告;3.对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刊发的所有公告、上市文件、通函以及发行人的年报、年度帐目、半年报告及季报在刊登之前进行复核;4.确保发行人董事会所有新获委任者了解他们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负责任的性质,以及他们对股东、发行人的债权人所负责任的一般性质。

二.保荐人制度对二板市场的必要性1.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众所周知,二板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它的高风险缘自二板市场本身有别于主板的功能定位、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

论保荐制度

论保荐制度

论保荐制度论文关键词:保荐制保荐人论文摘要:证监会引入保荐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快证券市场市场化的步伐,让发行市场上由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提高新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带动投行业务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文章的出发点主要在于对保荐制度进行相关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以期对保荐制度进行深层透视。

2003年l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酝酿已久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终于出台,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从此有了明确规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也从此建立。

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中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对证券发行上市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制度探索。

一、保荐制度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所谓保荐人(Sponsor)制度,是指一种企业上市制度。

目前实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证券市场主要有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所属的二板市场(AlternativelnvesUnentMarket,简称为AIM),和香港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GrowthEnterpriseMarket,简称为GEM),以及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orontoStockExchange,TSX)所属的证券市场。

保荐人作用类似于我国境内现有的上市推荐人,但与上市推荐人又有所不同。

从职责来讲,保荐人应承担的职责远重于上市推荐人。

保荐人要对企业进行上市前的实质性审查和上市后的持续辅导,使之符合目标市场上市规则的要求,保荐人在这过程中承担着完全的保荐责任。

保荐人最早出现在香港关于内地H股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规定中,1993年6月,香港证券交易所对主板市场上市规则进行修改,开始允许中国大陆的企业发行H股并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

由于发行H股的大陆企业的主要商业和管理业务都在中国大陆进行,其行为不受香港地区的法律管辖,而H股发行人董事对于香港证券法规和上市规则,大多还不够熟悉,为了接纳更多的H股公司上市,并保证H股上市公司的质量,香港证券交易所对H股实行上市保荐制度。

浅析我国保荐代表人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建议

浅析我国保荐代表人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建议
二 、保 荐 代 表 人 制 度存 在 的 问题
( 一) 、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共 同体 ,合谋造假上市成为可能 保荐代表人主要依靠发行公 司成功上市获得收益 ,二者属于利益共 同体,因此 ,为达到发行上市的 目的会 出现互相包庇的可能。 发行人将公 司股票成功上市 , 券商投资银行部门的保荐代表人才 能 够得到应有提成 。因此 ,为了协助发行人成功上市 ,券商会使 出浑身解 数达到监管部 门的发行审核要求。 从 绿大地 到万福生科 ,从 中小板到创 业板 ,中 国 I P O造 假 的黑 幕 , 被撕出了一个 口子 ,也给现行的发行制度 敲响了警钟 。万福生科 被投资 者斥为 “ 创业板造 假上市 第一股 ” 。经 自查 ,发 现万福 生科 2 0 0 8年 至 2 0 1 1 年 累计虚增收入 7 .4 亿元左右 ,虚增营业利润 1 .8 亿元左右 ,虚 增净利润 1 .6亿元左右 。平安证 券作为万福 生科 的保荐 机构被处史 上 最重罚单 :暂停保荐 三个 月 ,罚款 7 6 6 5万 ,出资 3亿设赔 偿基金 开快 速补偿先例。 从最近的数据可以看出,从创业板挂牌之后 , 上市公 司的业绩的变 脸成为 了一种 巨大的隐患 , 迅速变脸 的业绩 ,而与之相关 的机构却只是 “ 荐而不保”,习惯 以高价送 向市场的方式将诸多劣质企业推上市。就拿 创业板来讲 ,Wi n d今年统计 的数据 来看 ,从 2 0 0 9年 开始办起 来 以后 , 已经有 3 5 5加的上市公 司在创业板正 式挂牌进 行交 易。从 2 0 1 3年过去 几个 月来看 ,这些看似有着 “ 高成长” 光环的各 家企业过去三个季度总 过的净利润 同比下降了 6 % ,而在这 之 中,有 1 5 6加企业 已经开始利 润 的下滑态势 ,占的比例将近 4 0 % 。更严 重的是 已经有 1 1家企业 的营业 额出现了亏损 的现象 。 ( 二) 、保荐代表人疏于上市审核 ,审核形式化严重 部分保 荐代表人 由于种种原因对发行人没有做到尽职尽 责 ,为了 自 身利益 ,过分追求 上市数量 带来 的丰厚 利润 ,在 尽职调 查 的审查过 程 中,没有做到应有 的审核 ,导致很多企业在上市后缺乏核 心竞争力 ,在 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保荐代 表人判断公 司质量 的专业 能力上有所 欠缺 , 审查过于形式化。 信息的不对称是导致保荐人员疏忽的另一大原 因。事实上 ,在对公 司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会 比较有难度。 比方说 ,在对发行 人财务进行调 查时 ,只有有 了国务院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才有权利进行 法人银行账户 的调查 ,但是从 目前法律来 看,并没有授予这项权力。因此 ,保荐代表 人查询发行人公司内部的财务情况 时,就无法做到追根溯源 ,同时发行 人也存在故意隐瞒和不合作的情况 ,这就更加剧了核查 的难度 。2 0 1 1年 1 1月平安证券的两名保荐 代表人林 辉、周凌 云曾 因胜 景 山河 造假案 被 证监会撤销保代资格 。证监会在对平安证券的警示函 中就指 出,其在保

论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性质

论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性质

论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性质【摘要】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针对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展开深入探讨,首先介绍了其背景和论文的目的意义。

随后从保荐人制度的基本概念、保荐人对企业的审核和推荐作用、保荐人与企业、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保荐人制度的运作机制以及保荐人制度的优缺点等方面展开了详细分析。

结论部分强调了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重要性,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提升该制度的有效性,同时展望了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发展前景。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性质的理解,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企业、审核、推荐、投资者、关系、运作机制、优缺点、重要性、建议、发展前景1. 引言1.1 介绍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背景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背景可以追溯到我国股票市场改革开放初期。

在1990年代初,我国开始建立股票市场,而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主体的增加,保荐人制度的引入成为必然选择。

保荐人制度的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首先是落实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提高市场透明度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其次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荐人制度的建立也是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通过引入保荐人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二板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认识和了解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背景,有助于深入探讨其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1.2 论文目的和意义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性质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二板市场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保荐人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在二板市场的保荐人制度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性质,分析其基本概念、对企业的审核和推荐作用、与企业、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运作机制和优缺点。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保荐人是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举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刻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

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举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刻内连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打算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编辑]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2]20 世纪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进展经济、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纷纷在主板市场外建立了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方便,为其进一步进展提供了不尽的资金动力,客观上也积极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进展。

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2004年启动了有不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

从微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连续融资,为创业投资提供出口、促进企业鼓舞机制的建立的功能。

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进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市场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甚至国民经济的连续进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了风险。

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证券市场,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专门低,关注的是公司是否有进展前景,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战略规划。

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其风险更大,上市公司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更高。

因此,为了爱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进展,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从制度上、组织上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就成为各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

保荐人制度因此应运而生。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在世界范畴内要紧有三种:审批制、注册制和核准制。

采纳哪一种制度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育水平和监管体制有关。

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是注册制。

论保荐制度改革

论保荐制度改革

论保荐制度改革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论我国证券发行保荐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证券发行市场于2004年正式实施保荐制度。

作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保荐人制度加强了在市场对企业证券发行行为的束。

但发行市场存在的IPO违规,保荐人收益与其责任明显不对等的问题都表明现行保荐制度不能有效地规范市场。

本文将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保健制度的改进提出建议。

关键词: 证券发行保荐制度制度改进Improvement of the sponsor system in Chinese marketAbstract: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issued a form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sponsor system,in system reform of China's securities as an important measure, the sponsor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securities issued in the behavior of the beam.However, there is the IPO issue of illegal market, with revenu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ponsor and other problems not obvious that the current sponsorship system can not effectively regulate the market.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these issues, based on the improvement of our health-care system recommendations.Keywords: Securities issued; sponsor system ; improvement of system 随着ipo活动的重启和创业板市场的开放,我国上市企业数量无论从数量还是融资规模都吸引了全球范围的关注,证券发行市场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1)银行业初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保荐制度(8.16)下列关于保荐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2003年12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决定从2022年2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施行保荐人制度B.在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中对保荐人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C.所谓保荐人制度,是指是由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的一种制度【正确答案】A(2)银行业初级《个人理财》每日一练: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8.16)()是资金融通活动的重要中介机构,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纽带。

A.政府机构B.企业C.金融机构D.中央银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金融机构是资金融通活动的重要中介机构,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纽带。

参见教材P76.(3)银行业初级《风险管理》每日一练:市场风险管理(8.16)()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

A.董事会B.职工代表C.高级管理层D.总经理【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

参见教材P191.(4)银行业初级《个人贷款》每日一练:个人征信体系(8.16)个人征信系统对用户实行的政策是()。

A.分级管理B.权限控制C.身份认证D.活动跟踪E.查询监督【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征信体系的管理模式。

个人征信系统对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权限控制、身份认证、活动跟踪、查询监督的政策。

参见教材P258.(5)银行业初级《公司信贷》每日一练:贷款风险分类方法(8.16)判断贷款正常与否的最基本的标志是()。

浅议保荐人制度

浅议保荐人制度
我 国证券 发行 制度 经历 了从 审核 制到 核准 制 , 指标制 到 从
待 。实践 当中诸多处罚保 荐代表人 的案例都 是 以更轻 的 “ 谈话 提醒 ” 的方式 进结案 的 。除名 的处罚 方式 至今鲜 有闻之 , 这也 在一 定程 度上 反映 出我 国保荐 代表人 数量 属于稀 缺资源 , 在取
聘请 保荐 人负责 证券 发行 的推荐 和辅导 , 核实 发行文件 中所 载 了保荐 制度的地位 。
资料 是否真 实 、准确 、完整 , 协助发 行人建 立严 格 的信 式一 方面将 保荐 代表 人隶属 于 双
制度 , 并承担风 险防范制度 的责任 。 该制度起 源于英 国的二 板 保荐 机构名 下 , 一方 面又强调 保荐 代表人 行使 其职 责的独 立 另
根 据保 荐机 构和 保荐 代表 人履行 职责 的不 同 阶段 , 以概 未 清偿的债务 ;() 近三十六个月 未因违法违规 被 中国证监 会 可 5最
6中国证监会规 括 为三种 法定 义务 :推荐 义务 , 体包括 尽职调 查义 务 、审慎 从名 单 中去 除或者 受到 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 ;() 具 核 查义 务 、对 公开 披露信 息 的担保义 务 ;辅导义 务 , “ 即 组织 定的其他要求 。 拟上 市公 司 的董 事( 包括 独立 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人 员及持 ( )保 荐人 责 任 三 证券法 》第2 条 规定 :保荐人应 当与 发行人承 担连带 责 6
保 荐代表 人职 业经验 和职业道 德 的考查 , 得资格 考试沦 为纯 的保荐模 式徒有其表 。 使
理论和纯 知识的考试 。这 种遴选方 式使得通过资格 考试的保荐 2 、保荐 代理 人与保 荐人 责任 承担 定位 不清 晰 。保 荐代 表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制度是指在股权融资或债权融资过程中,由专业机构或个人充当保荐人,为企业进行担保、评级、发行、承销等一系列服务,以提高融资效率,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制度。

下面将从保荐人的角色、责任和制度运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保荐人是指有证券业务相关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其主要职责是为企业进行保荐活动,包括承销、评估、建议等。

保荐人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调和评估,并给出客观、合理的建议。

保荐人在企业融资过程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以保证信息的透明、准确和完整,同时也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保荐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尽职调查责任,即保荐人应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的尽调,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其次是信息披露责任,保荐人应确保企业所披露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再次是评估责任,保荐人需要对企业进行评估,包括价值评估、风险评估等,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最后是建议责任,保荐人应向企业和投资者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辅助其做出决策。

保荐人制度的运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企业选择保荐人,企业在融资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荐人,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其次是信息披露,保荐人需要帮助企业编制信息披露材料,并确保其合规和真实性。

第三是发行定价,保荐人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状况,对发行价格进行合理定价,以确保企业融资的成功和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是后续监督,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后还需要对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对企业和投资者都有积极的作用。

对于企业来说,保荐人制度可以提高融资效率和成功率,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战略规划和发展。

对于投资者来说,保荐人制度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保障,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

然而,保荐人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制度(Sponsor System / Nomad System)目录1 保荐人制度的定义[1]2 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2]3 证券保荐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2]4 保荐人制度的主要内容[1]5 我国实施保荐人制度的必要性[1]6 保荐人制度的局限性[1]7 我国保荐人制度的基本框架[3]8 保荐人制度的作用和影响[3]9 参考文献保荐人制度的定义[1]保荐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

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2]20 世纪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发展经济、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纷纷在主板市场外建立了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方便,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不尽的资金动力,客观上也积极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2004年启动了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

从微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持续融资,为创业投资提供出口、促进企业激励机制的建立的功能。

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市场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甚至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了风险。

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证券市场,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很低,关注的是公司是否有发展前景,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战略规划。

所以与主板市场相比,其风险更大,上市公司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更高。

因此,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或行业中,要求申请人必须由一个或多个保荐人对其进行推荐、介绍或背书的制度。

保荐人通常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资历或专业知识的人士,他们对申请人的能力、品德、背景等进行评估,并向相关机构或组织提供推荐和保证。

在求职过程中,保荐人可以为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背书、介绍信或推荐信等,增加申请人的竞争优势。

在学术研究领域,保荐人可以为学生申请硕士、博士或学术职位提供推荐信,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

在商业领域,保荐人可以为创业者或企业提供背书,证明其商业计划或能力的可行性。

保荐人制度有助于评估申请人的能力、背景和信誉,提供一定的保证和信任,同时也可以帮助申请人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脱颖而出。

然而,这种制度也存在滥用的可能性,因此需要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来确保公正和合理性。

浅议我国保荐人民事责任制度

浅议我国保荐人民事责任制度

证券发行 的整个过程 中, 证券买卖的双方当事人是发行人和
投 资者 , 保 荐人 只负有信 息披 露义务,即 向投资者及时公开
损失 ,应承担 的民事 责任 。具体到保荐人制度 ,即在保荐人
与发行人订立合 同过程 中,双方 负有相 互协助 、告知 、诚信
有关证券 发行 的信 息,并保证 该信 息真 实、准确 、完整 。既 然双方之 间并不存在 合同关系 , 违 约责任 也就无 从谈起 。由 此 ,保荐人对投 资者 的民事责任 并不 是违约责任 。 其 次,保荐人对 投资者的 民事责任 也不是担保责任。虽 然保荐人 负有信息披露义务 , 但只要发行 人公开发行的文件 存在虚假 陈述 , 保荐 人就 要承担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尽责,势
资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 中介机 构等多方 当事人发生各种法律关系 , 也必 定会产生各种法律
责任 ,而民事责任是重要 的一种承担方式 。 从 我国 目前的法
续监督义务,给投 资 耆造成 r损害 。由此,保 荐人侵 害了投
资者的信赖利益及财产权利 ,应 当对投资者承担侵权责任 。
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这与保荐人制度本身不够完善有很 大关 系,尤其是对保荐人 民事责任承担方面 的规定过于模 糊 ,可操作性不强 。本文以保护投资者利益、规 范证 券市场运 行为出发点,对我 国保荐人 民事 责任 制度 进行分析 ,
并在此基 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保荐人 民事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 [ 关键词] 证券市场 ;保荐人制度 ;民事责任 [ 中图分类号] D 9 2 2 . 2 8 [ 文献标识码] A 保荐人在证券上市推荐的参与过程中 , 将与发行人 、 投 [ 文章编号] 1 0 0 8 . 7 4 2 7( 2 0 1 4 )0 5 . 0 0 7 8 . 0 2 定义 ,由于保荐人存在过错 , 违 反法 律规定的尽职 调查与持

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系

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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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我国保荐制的要求及特点
四、我国保荐制的显著特点
确立保荐主体: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双保” 确立保荐主体: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双保” 延长保荐期限: 延长保荐期限:增加了持续督导阶段 落实保荐责任: 落实保荐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保荐代表人 明确监管措施: 明确监管措施: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 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主办人应当在推荐文件上签名, 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主办人应当在推荐文件上签名, 并列名于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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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我国保荐制的要求及特点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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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我国保荐制的要求及特点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的资格要求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的资格要求
保荐人的基本要求
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所任职保荐机构出具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名的推荐函 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或 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内容提要
我国保荐制度的由来 我国保荐制度的要求及特点 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合作
2
第一部分 我国保荐制度的由来
——2001年4月 年 月 2001年4月 ——2004年2月 年 月 年 月 2004年2月 —— 年 月 审批制 ——“指标制” ——“指标制” ——“通道制” 核准制 ——“通道制” 核准制 ——“保荐制” ——“保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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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我国保荐制的要求及特点

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

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

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行为,促进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从事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严谨专业、严控风险、廉洁自律开展保荐业务。

第五条 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于律己,勤勉尽责。

第二章 保荐代表人第六条 保荐机构认为拟任保荐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协会进行登记。

第七条 保荐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存在效力期限内不良诚信信息的从业人员进行保荐代表人登记时,所在保荐机构应当提供诚信情况说明,说明其符合品行良好的要求以及针对其不良诚信信息情况对其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举措。

第八条 协会组织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验证拟任保荐代表人是否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达到相应专业能力水平。

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所在保荐机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验证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充足材料,且其应在最近六个月内完成保荐业务相关培训90学时。

协会将相关材料情况及其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予以公示。

所提供材料包括下列中的任意四项可视为充足: (一)具备八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二)最近三年内在符合《保荐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两个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证券发行上市相关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处分措施的项目除外);(三)具有金融、经济、会计、法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四)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浅议保荐代表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浅议保荐代表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限 、 格 资 质 及 法 律 责 任 做 出 了更 为详 尽 的规 定 。 资 目前 . 荐 保 制 度 在 我 国施 行 至 今 已经 8年 , 经 了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 小 历 中 板 创 立 、 业 板 开 板 以 及 全 球 金 融危 机 冲 击 的 考 验 , 提 高 创 对
善 我 国发 行 上 市 制 度 体 系 、促 进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具
有 重要 意 义 。
中 国证 券监督管 理委员 会 ( 简称 : 中国证监 会 ) 2 0 于 03
年 1 2月 2 发 布 《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制 度 暂 行 办 法 》并 决 81 3 证 ,

口 刘 高嘉 宝
( 东财 经大 学金 融学 院 , 东 济 南 2 0 0 ) 山 山 5 0 2
摘 要 :保 荐 制 度 是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制 度 中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是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为 了确 保 发 行 证 券 和 上 市公 司 的
息并 确保 信 息 的 真 实性 、 时 性 、 整 性 和 准 确 性 . 助 发 行 及 完 协 人 建 立 完 善 规 范 、 格 的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 担 风 险 、 范 责 严 承 防 任 . 在 公 司上 市 后 规 定 的持 续 督 导 期 内协 助 发 行 人 规 范 的 并
定于 20 0 4年 2月 1日开 始 正 式 施 行 , 保 荐 制 度 引 入 我 国 。 将
20 0 6年 1 1日正 式 施 行 的 《 月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 以 法 律 的形 式 确 立 了保 荐 制度 , 对 该 《 ) 并 制 度 的适 用 条 件 与 范 围, 荐 代 表 人 以 及 保 荐 机 构 的 职 责 权 保

保荐人制度在中国

保荐人制度在中国

保荐人制度在中国摘要:我国自2004年起正式引入保荐人制度作为证券发行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

由于经验不足,我国保荐人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

具体完善措施有:明确和细化保荐人的职责;通过法律完善保荐人权利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保荐人与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分担;完善保荐行业自律监管;建立相关配套机制保证保荐人能够充分履行其职务。

关键词:保荐人制度;保荐人;保荐机构一、保荐人制度的引进我国引进保荐人制度,是当时“尚氏新政”的一项重大举措。

也是期望通过塑造合格的保荐人,由其挑选和推荐合格的企业上市,最终达到改善证券市场软环境的目的。

2004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标志着源于海外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被引入我国,正式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推行证券保荐制度。

2004年4月经证监会审核,首批67家证券公司和609名考试成绩合格者被分别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我国新《证券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发行上市阶段对保荐人的要求。

二、我国证券保荐制度的主要内容新《证券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发行上市阶段对保荐人的要求,并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保荐制度进行管理。

同时依照新《证券法》,我国保荐制度适用于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

1、保荐人的义务我国证券保荐制度要求保荐人(通常为券商)负责证券发行人的发行上市辅导和发行上市推荐,具体职责包括: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公司上市后的法定期间内,保荐人还应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承担连带责任。

保荐人的保荐责任期包括发行上市的全过程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持续督导期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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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制度的定保荐人保荐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

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编辑][2]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外建纷纷在主板市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20 世纪 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发展经济、推动中小型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不尽的资,的方便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融资立了年启动了有别于主板2004的发展。

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金动力 ,客观上也积极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提供出口、创业投资 ,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持续融资,为市场的创业板市场。

从微观上讲资的调整、企业激励机制的建立的功能。

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产业结构促进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甚至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市场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 ,关注的 ,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很低风险。

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证券市场 ,了 ,其风险更大。

所以与主板市场相比 ,是公司是否有发展前景 ,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战略规划 ,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更高。

因此 ,组织上 ,如何从制度上、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就成为各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

保荐人制度于是应运而生。

采用哪一种制度与一核准制。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注册制和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国的证券市场发育水平和监管体制有关。

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是注册制。

核准通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经过了由行政审批制、市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证券管理体制的改革,即额度制、保荐人制度的历史过程。

我国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主要实行行政审批制,在行政审批制度( ,证券发行完全由行政机关对证券发行进行审批。

审批制下) 审批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确定每年总的发行规模。

,一是额度分配,指由证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

并将此总额度分配给各省市及各部委,再由其将额度分配给其所属的企业初步确定若干由地方政府或各部委根据企业的申请,二是进行预选,即在发行额度或数量确定后,”审核。

“证监会企业作为预选企业,供三是批准发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则由证监会是由证监会发行部工作人员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发行人进行初步审查;复审,初审,二是行政化操作,方式,计划经济设立的证券发行审核委员会进行。

这一审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布实施,证券发行改为实行核《证券法》三是审批程序的公开性不够,极易形成“暗箱操作”。

其后这次改革内容主要有:一是取消发行额度,实行“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二是坚持先改制后,准通道制发行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

三是改政府审批为券商推荐,挂牌运行一年后,发行,才能申请发行股票推荐并向主承销商不再由各部门及各地方政府向证券主管部门报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而改由中国证监会申报,由证监会核准。

但这种制度也不理想,主要弊病有:第一,由于股票供需不平衡,实,就是券商在向证监会申报时,分配一定的通道,有几个通道,一次最多送几个企业。

它在约通道制行券商的主要束企业的融资冲动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不利于同行业竞争。

第二,同在上市推荐制度下,公司上市后职责则而职责期限也仅限于公司上市之前,责任存在于上市推荐活动中,且没有担保责任,这种留有计划经济基础痕迹的核准通道制度,第三,证券商如果帮发行公司作假,终止。

很小。

法律风险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证券业开放形势面前,必须加紧改革。

[编辑][2]证券保荐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一种优选上市公司、防范二AIM) ,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另类投资市场( 证券保荐人制度起源于英国、业务及财务状况等上市申请人除应披露董事、承销商板市场高风险的机制。

根据AIM市场交易规则,香)、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还需聘请在交易所注册的保荐人进行担保 (Guarantee)。

加拿大的信息外,,我国的证券保荐人制度主要参考借鉴了香港、英国做法港交易所创业板市场(GEM)也采纳了这一制度。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为上市公司申请上市但将其应用范围拓宽到证券发行领域。

所谓保荐人(Sponsor)保荐人制并为上市公司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券公司。

,承担推荐职责准确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度就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 , ,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 ,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和完整 ,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完成招股计划中所提标准 ,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 ,保荐人需继续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

这一制度使保荐人充当证券发行环节的“第一看门人”的角色,把对发行、上市公司一部分监管责任落到券商的头上。

月第一批保荐机构和保5和2004年 2003 年末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5 证券保荐制度正式在我国推行。

荐代表人的公布,拉开了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革命性变革的序幕,更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国发行,日实施的我国新《证券法》2006 年 1 月 1 年 10 月 27 日颁布、并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保荐制度进行管理。

上市阶段对保荐人的要求 ,我国保荐人制度适用于规定,年末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根据2003通我国证券保荐人制度要求保荐人(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职责包括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和发行上市推荐,负责证券发行人的发行上市辅导常为券商)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并对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保荐人还应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上市后的法定期间内条规定“发行11月 1 日实施的我国新《证券法》第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承担连带责任。

而2006 1行政法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人申请公开发行;“保荐人) 1 款,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第,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勤勉尽责,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2 款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第。

新《证券法》增加这一条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管理体制,确保上市公司款) 定。

”(第3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是参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运作,我国保荐制发行管理体制,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要求,作出上述修改。

依照新《证券法》,或者公开发行法 ,依法采取承销方式度适用于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新《证券法》对保荐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一定的 ,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

因此扩张。

]编辑[[1]保荐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连带责保荐人制度是很多海外证券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上设立的一种中介组织制度,保护投资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市场风险任机制把发行公司的质量和保荐人的利益形成直接挂钩,防范,者利益。

具体地说,保荐人承担的责任大体上可分为两方面:一是公司上市保荐责任。

公司上市保荐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勤勉尽责地为被保荐人提供股票发行上市的专业指导意见;核查被保荐人的基本情况,确保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2) (3)指导被保荐人按照规范要求制作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4)指导被保荐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5)确认被保荐人的全体董事具备担任董事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经验,并确保全体董事充分了解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6)代表被保荐人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负责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进行沟通。

二是上市后信息披露保荐责任。

公司上市后,保荐人通常在2年内要持续履行下列信息披露保荐责任:(1)继续为被保荐人提供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并指导其规范运作;(2)督促被保荐人严格履行公开披露文件中承诺的业务发展、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它各项义务;(3)认真审核被保荐人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督促并指导被保荐人按照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4)对被保荐人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疑义时,应当向被保荐人指出并进行核实,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5)代表申请人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进行沟通,参加被保荐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进行的所有正式会谈;(6)公司上市后,就被保荐人业绩状况、发展前景、市场表现等发表财务分析报告,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编辑][1]我国实施保荐人制度的必要性我国证券时信息披露不规范甚至虚假包装,上市以后业绩急剧滑坡是长期困扰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在证券承销商没有充分履行职责是一个重要因素。

市场的一个严重问题。

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1)行政审批制阶段。

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我国股票发行采用行政审批制度,实行“额度控制”,年到2001年,1990然后向当地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的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股票时,首先要经过地方政府或再经当地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提出上市申请,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方可发行。

审批制弊端很多,从企业的选择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透明度不高,尤其是大批劣质公司的上功能受到很大制约,市场调节作用难以实现,资源配置极易形成寻租与设租,帮助企业股票承销商只要能通过各种手段,市更是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这种制度体系下,担任股票承即使公司上市后被发现质量很差,组织工作就大功告成,争取到发行额度并完成发行上市的销商的证券公司也不承担责任或者受到处罚。

(2)核准制阶段。

月开始,我国正式实施核准制。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只要符合《证券法》年3 从2001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不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

但是,发行人要充分披露信息,证券主管和《公司法》即证监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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