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浅析
创业板中保荐人制度
浅析创业板中的保荐人制度信息不对称是证券市场制度中的一个永远的难题,这种难题在ipo过程中更为突出。
ipo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表现在拟上市公司与市场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表现在拟上市公司与市场监管者的信息不对称。
因此,在ipo市场准入机制中,除了引入政府监管的制度外,需要对上市公司引入某种来源于市场的制度约束,以平衡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这两个处于信息分布不均衡状态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和利益,而保荐人制度就成为这种约束机制的体现者。
一、创业板保荐人制度的必要性创业板的建立为融资缺口大、盈利不稳定的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企业开创了一条快速发展的捷径。
但其发行上市的条件明显低于主板的要求。
”低门槛”的上市标准正是创业板高风险的源头。
要对创业板上市的”入口”进行监管,就要特别针对其”低门槛”带来的风险进行制度设计与安排。
(一)创业板上市准入的市场风险虽然各国都在进行创业板的建设,但”世界主要国家的二板市场运作成功的实例凤毛麟角”。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瀑布式下跌,在18个月内跌到1400点以下,纳斯达克市场中80%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价跌幅超过80%,1998年和1999年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有超过半数化为乌有”德国、韩国等国的创业板市场还曾暴露出了严重的内幕交易等问题。
我国创业板开盘后,在短短的六个交易日内,总市值就蒸发掉160多亿人民币,平均每只股票每日蒸发0.96亿元,并直接导致近300亿资金被套。
创业板上市准入”低门槛”是把双刃剑,其为创业板带来生机的同时,也为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市场的稳定带来了较高的风险系数。
而创业板风险的最根本来源就在于此”低门槛”,亦即上市标准的宽松性。
创业板的设置初衷是为成长中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带动企业的发展,如果依照主板市场的严格规定,就必然违背了创业板的设置理念。
(二)保荐人制度对创业板上市准入监管的意义保荐人制度是指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保荐人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发行人进行上市推荐和上市辅导,对保荐对象的发行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承诺进行审慎地核查,协助其建立起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承担起风险防范的责任,”对所推荐的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质量和所做承诺提供持续训示、督促、辅导、和信用担保的制度”。
实行保荐人制度应当注意处理好的四个问题
实行保荐人制度应当注意处理好的四个问题中国股票市场正酝酿着实行保荐人制度,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提高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提高股票市场的整体质量。
就此而言,实行保荐人制度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但是,也应注意到,实行保荐人制度是有条件有边界的,如果超过了条件和边界,这一制度就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注意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实行保荐人制度应以取消发股通道制为前提保荐人制度是国际上某些国家和地区在创业板市场中实行的制度,这意味着:第一,保荐人制度不是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在主板市场上实行的普遍制度;第二,在创业板市场上,也只是某些国家和地区实行了保荐人制度。
因此,保荐人制度不是国际惯例。
有关国家和地区之所以在创业板市场中实行保荐人制度,主要考虑有二:一是由于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发股上市规则较低,而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所以,创业板市场具有较大的风险。
为了降低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保障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和质量,同时,也为了提高券商对相关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辅导和监督力度,提高投资者对该市场的投资信心,有必要实行保荐人制度。
二是由于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中小企业在发展前景上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券商工作不到位,就可能给投资者从而给创业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损失。
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行保荐人制度,促使券商在相关服务中提高责任心,努力保障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从中国情况来看,实行保荐人制度,第一,有利于推进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提高,并以此为基础,推进证券公司之间的服务竞争,从而使证券公司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化;第二,有利于通过证券公司的辅导和监督,提高上市公司的运行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提高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程度;第三,有利于推进股市的规范化建设,降低由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信息造假所引致的股市波动。
但是,保荐人制度不能在继续实行通道制条件下实施,主要原因有三:第一,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提高只能在市场竞争有效展开的条件下才能落到实处。
我国的保荐制度
我国的保荐制度
我国的保荐制度是指证监会规定的一种安排,用于监管证券市场上的发行人(企业)和证券经纪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保荐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发行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资金使用义务。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和相关规章,发行证券上市的企业必须由证券经纪机构(即保荐机构)进行保荐。
保荐机构要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并向证监会提供保荐书。
保荐机构还需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并履行其他与保荐职责相关的义务。
保荐机构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并遵守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
对于保荐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保荐机构资格等。
保荐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有助于提高发行人的法治意识和信息披露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保荐制度也要求保荐机构加强自律,提升专业水平,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论保荐制度
论保荐制度论文关键词:保荐制保荐人论文摘要:证监会引入保荐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快证券市场市场化的步伐,让发行市场上由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提高新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带动投行业务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文章的出发点主要在于对保荐制度进行相关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以期对保荐制度进行深层透视。
2003年l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酝酿已久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终于出台,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从此有了明确规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也从此建立。
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中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对证券发行上市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制度探索。
一、保荐制度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所谓保荐人(Sponsor)制度,是指一种企业上市制度。
目前实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证券市场主要有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所属的二板市场(AlternativelnvesUnentMarket,简称为AIM),和香港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GrowthEnterpriseMarket,简称为GEM),以及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orontoStockExchange,TSX)所属的证券市场。
保荐人作用类似于我国境内现有的上市推荐人,但与上市推荐人又有所不同。
从职责来讲,保荐人应承担的职责远重于上市推荐人。
保荐人要对企业进行上市前的实质性审查和上市后的持续辅导,使之符合目标市场上市规则的要求,保荐人在这过程中承担着完全的保荐责任。
保荐人最早出现在香港关于内地H股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规定中,1993年6月,香港证券交易所对主板市场上市规则进行修改,开始允许中国大陆的企业发行H股并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
由于发行H股的大陆企业的主要商业和管理业务都在中国大陆进行,其行为不受香港地区的法律管辖,而H股发行人董事对于香港证券法规和上市规则,大多还不够熟悉,为了接纳更多的H股公司上市,并保证H股上市公司的质量,香港证券交易所对H股实行上市保荐制度。
浅析我国保荐代表人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建议
( 一) 、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共 同体 ,合谋造假上市成为可能 保荐代表人主要依靠发行公 司成功上市获得收益 ,二者属于利益共 同体,因此 ,为达到发行上市的 目的会 出现互相包庇的可能。 发行人将公 司股票成功上市 , 券商投资银行部门的保荐代表人才 能 够得到应有提成 。因此 ,为了协助发行人成功上市 ,券商会使 出浑身解 数达到监管部 门的发行审核要求。 从 绿大地 到万福生科 ,从 中小板到创 业板 ,中 国 I P O造 假 的黑 幕 , 被撕出了一个 口子 ,也给现行的发行制度 敲响了警钟 。万福生科 被投资 者斥为 “ 创业板造 假上市 第一股 ” 。经 自查 ,发 现万福 生科 2 0 0 8年 至 2 0 1 1 年 累计虚增收入 7 .4 亿元左右 ,虚增营业利润 1 .8 亿元左右 ,虚 增净利润 1 .6亿元左右 。平安证 券作为万福 生科 的保荐 机构被处史 上 最重罚单 :暂停保荐 三个 月 ,罚款 7 6 6 5万 ,出资 3亿设赔 偿基金 开快 速补偿先例。 从最近的数据可以看出,从创业板挂牌之后 , 上市公 司的业绩的变 脸成为 了一种 巨大的隐患 , 迅速变脸 的业绩 ,而与之相关 的机构却只是 “ 荐而不保”,习惯 以高价送 向市场的方式将诸多劣质企业推上市。就拿 创业板来讲 ,Wi n d今年统计 的数据 来看 ,从 2 0 0 9年 开始办起 来 以后 , 已经有 3 5 5加的上市公 司在创业板正 式挂牌进 行交 易。从 2 0 1 3年过去 几个 月来看 ,这些看似有着 “ 高成长” 光环的各 家企业过去三个季度总 过的净利润 同比下降了 6 % ,而在这 之 中,有 1 5 6加企业 已经开始利 润 的下滑态势 ,占的比例将近 4 0 % 。更严 重的是 已经有 1 1家企业 的营业 额出现了亏损 的现象 。 ( 二) 、保荐代表人疏于上市审核 ,审核形式化严重 部分保 荐代表人 由于种种原因对发行人没有做到尽职尽 责 ,为了 自 身利益 ,过分追求 上市数量 带来 的丰厚 利润 ,在 尽职调 查 的审查过 程 中,没有做到应有 的审核 ,导致很多企业在上市后缺乏核 心竞争力 ,在 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保荐代 表人判断公 司质量 的专业 能力上有所 欠缺 , 审查过于形式化。 信息的不对称是导致保荐人员疏忽的另一大原 因。事实上 ,在对公 司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会 比较有难度。 比方说 ,在对发行 人财务进行调 查时 ,只有有 了国务院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才有权利进行 法人银行账户 的调查 ,但是从 目前法律来 看,并没有授予这项权力。因此 ,保荐代表 人查询发行人公司内部的财务情况 时,就无法做到追根溯源 ,同时发行 人也存在故意隐瞒和不合作的情况 ,这就更加剧了核查 的难度 。2 0 1 1年 1 1月平安证券的两名保荐 代表人林 辉、周凌 云曾 因胜 景 山河 造假案 被 证监会撤销保代资格 。证监会在对平安证券的警示函 中就指 出,其在保
保荐人制度
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 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是确立了保荐责任。 暂行办法》规定, 三是确立了保荐责任。《暂行办法》规定,保荐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制度、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制度、对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部核查制度、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部核查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制度。 市后的持续督导制度。规定保荐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 发行上市( 发行上市(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等), ),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等),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 关义务。 关义务。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责保荐上作。在保荐期间, 具体负责保荐上作。在保荐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 表人应承担辅导、尽职调查、规范、跟踪、揭示风险、 表人应承担辅导、尽职调查、规范、跟踪、揭示风险、
(三)保荐人制度 一是建立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 理制度。 暂行办法》对企业发行上市提出了“ 理制度。 《暂行办法》对企业发行上市提出了“双 要求, 保”要求, 即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 保荐, 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 责保荐工作。这样既明确了机构的责任,又将责任 责保荐工作。这样既明确了机构的责任, 具体落实到了个人。 具体落实到了个人。 二是明确保荐期限。根据《暂行办法》规定, 二是明确保荐期限。根据《暂行办法》规定,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 券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 券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保荐期间分为 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暂 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行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行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 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
保荐制度的意义
保荐制度的意义引言:保荐制度是指当一家公司决定公开上市时,需要通过保荐机构进行保荐,以确保上市过程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保荐制度在各国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其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本文将探讨保荐制度的意义,并分析其对投资者、公司和市场的影响。
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制度的首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通过要求上市公司选择专业的保荐机构进行保荐,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状况和潜在风险。
保荐机构会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独立的研究报告,提供给投资者参考。
这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提高投资者的决策能力。
此外,保荐机构还会监督上市公司的上市过程,确保其合规性和透明度。
它们会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披露文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向投资者公开。
这种监督作用可以避免上市公司夸大业绩、隐瞒风险等不当行为,保护投资者免受虚假信息的误导。
促进公司发展:保荐制度对公司的发展也具有积极影响。
首先,通过公开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的扩张和发展。
公开上市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还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形象,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其次,保荐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化操作和披露,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这有助于减少公司内部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的可能性,维护投资者信任和市场稳定。
同时,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也可以供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参考,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基础,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
改善市场环境:保荐制度对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通过保荐机构的审核和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规范,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的情况和风险,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
公开上市也增加了市场的信息流动性,使市场更加有效。
其次,保荐制度可以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评估,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减少了低质量公司的上市机会。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保荐人是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举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刻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
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举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刻内连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打算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编辑]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2]20 世纪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进展经济、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纷纷在主板市场外建立了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方便,为其进一步进展提供了不尽的资金动力,客观上也积极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进展。
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2004年启动了有不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
从微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连续融资,为创业投资提供出口、促进企业鼓舞机制的建立的功能。
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进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市场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甚至国民经济的连续进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了风险。
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证券市场,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专门低,关注的是公司是否有进展前景,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战略规划。
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其风险更大,上市公司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更高。
因此,为了爱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进展,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从制度上、组织上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就成为各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
保荐人制度因此应运而生。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在世界范畴内要紧有三种:审批制、注册制和核准制。
采纳哪一种制度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育水平和监管体制有关。
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是注册制。
完善我国证券发行保荐人制度的思考
是一 门操作 性和 实务性 极强的工 作 , 市过程 的方 法也 只有 在具 证券 上市之 日起 计算 。 上 体实践 中才 能熟练 理解 , 纯知识性 的考试 难 以检验 考生 是否 真正 具备 了从 事证 券发 行的真 实素质 。 第三 , 加大保 荐机 构 和保 荐代 表人 的违 法成本 , 以便形 成更 加 有 效地 威慑 。有 限 的行 政 责任 处 罚与保 荐人 和上 市 公司 合谋
证 注 按照 《 行办法》 暂 的规 定, 对保荐 人唆使 、 协助 、 与发 行人提 现 的理想 阶段 , 券发 行 的最 终 目标应 当是注 册制 。 册 制与 核 参 供虚 假文 件 的违法 行 为, 给于 ” 定除名 或在 一 定 时期 内不 受 准制 相 比 , 本身 更能 体现 证券 市场 所要 求和 体现 的公 开 、 平 仅 规 其 公
( ) 荐人违 法 成本过低 三 保
第 四 , 渐扩 大保 荐人 及 其他 中介机 构 的权力 范 围, 逐 稳步 实 现 我 国证 券发 行 的注 册制 改革 。 保荐 人制 度取 代现有 的 核准 制 ,
是适 应和 推进证 券市 场化 的一 次 巨大 飞跃 , 但这不 是市场 机制 实
行 要求 , 顺利 通过 证监 会 的审查 , 果是 保荐 人从 保荐 行 为 中获 者 中介机 构 的恶 意 串通 的欺诈 行 为 , 须建立 民事 惩 罚制度 。 结 必 取 经济 利益 , 发行 公 司顺利 发行股 票 , 而在 证券 市场 上 大量 圈 从 钱 , 是往往 会给 投 资者带 来 巨大 损失 。 但
( 在股票发行过程 中, 二) 券商和发行公司出于各 自的利益考 欺 诈证 监会和 投 资者所 带来 的 巨大的经 济效益相 比, 得过 于渺 显 量 , 能结 成利 益共 同体 , 诈证 监会 和投 资者 可 欺 小 。 了将责 任落 实到 保荐 代表 人 个人 身上 , 以参 照 我 国现 有 为 可 现 代市场 经济 是竞争 经济 , 机构 和保 荐代表 人 为 了在竞 律 师事 务所 建立 的有 关规 定 , 保荐 考虑 建立 合伙性 质 的保荐 机构 , 使 争 中求得 生存 , 能与发行 公司合谋 , 可 编造 虚假 文件 , 以期 达 到发 保 荐代 表人 承担 无 限连 带 责任 。尤 其 是对 保荐人 与 发行 公 司或
发行制度演变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与评析黄运成葛蓉蓉《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17日●一项制度,它的合理性是随着国家整体法律经济制度环境的改变而渐进的●改革的策略不是创造一系列理想的规则,而是要制定一些只能在既定结构内实施的规则,也许这就是监管艺术所在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沿革中国于1993年制定颁布了建国后第一套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法规和相应政策,之后又根据建设市场经济和发展证券市场的需要进行了不断的改革、调整和完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着重要的影响,是整个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中最重要的基础环节之一。
对发行监管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是推进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1、“额度管理”阶段(1993至1995年)。
主要做法是,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及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先确定总额度,然后根据各个省级行政区域和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需要进一步分配总额度,再由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来选择和确定可以发行股票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
在这个阶段共确定了105亿股发行额度,分两次下达,1993年下达50亿股、1995年下达55亿股,由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给选定的企业书面下达发行额度。
这一阶段共有200多家企业发行,筹资400多亿元。
2、“指标管理”阶段(1996至2000年)。
这一阶段实行“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做法,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发行上市的企业家数,然后向省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股票发行家数指标,省级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上述指标内推荐预选企业,证券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预选企业同意其上报发行股票正式申报材料并审核。
1996、1997年分别确定了150亿股和300亿股的发行量。
这一阶段共有700多家企业发行,筹资4000多亿元。
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证券法》之后,虽然不再确定发行指标,但1997年指标的有效性一直持续到2001年。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Securities issuance and listing sponsorship system)是指在证券市场中,由具备一定资质和经验的金融机构或专业服务机构充当保荐人,对企业的证券发行上市进行审核和辅导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保荐机构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它们不仅向发行人提供必要的资本市场知识和专业经验,还帮助发行人制订发行计划、筹集资本、编制发行文件等。
保荐机构需要全面审核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确保发行人合法合规地参与证券市场。
同时,保荐机构还需要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和培训,提高其对市场的理解和运作能力。
保荐制度的实施对资本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保荐机构充当了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的桥梁,提供了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信任基础。
其次,保荐机构在审核发行人资质和准备发行文件时,能够从专业权威的角度评估企业的实力和前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
此外,保荐制度也限制了一些不良企业通过发行证券来非法融资的可能性,提升了证券市场整体的信誉和稳定性。
然而,保荐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保荐机构的选择和监管。
目前,保荐机构数量众多,质量良莠不齐。
因此,加强对保荐机构的严格监管和考核是必要的。
其次是保荐制度在审核和辅导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保荐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发行费用,有时可能倾向于不完全履行审查与辅导义务,这可能对投资者权益构成潜在威胁。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保证保荐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保荐机构的资质要求,并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以筛选和推动优秀的保荐机构参与市场。
其次,建立保荐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机制,如设立投资者救济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维权途径。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其审核、辅导和披露行为的监管,防范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浅谈保荐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其思考——平安证券领史上最严罚单的警示
▲ 制占 l ▲ 会
2 0 1 4・1 ( 中) ◆ 法 制 园地
浅谈保荐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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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 券领 史上 最严罚单的警示
马 王 月
摘 要 我 国从 2 0 0 4年起 正 式将保 荐人 制度 引入 作 为证券发 行 市场 的一项非 常 重要 的制 度 。但 是 由 于经验 尚不足 , 我国 保 荐人 制度 存在 一 些问题 亟待 改善 。具体 完善 措 施有 : 明确与 细化保 荐人 的职 责; 通 过法律 的形 式进一 步去 完善 保荐人 的 权 利 义务 以及责 任追 究机 制; 明确 保荐人 和 保荐 代表人 之 间的责任 分担 ; 完善保 荐行 业 的 自பைடு நூலகம்监 管; 建 立相 关的配 套机 制保 证 保荐 人 能充分履 行 其职务 。
2 o o 6年 1 月 1日实 施的新 《 证券 法》 , 更是 以法律 的形 式规 定 了 题 公 司层 出不 穷 。平 安证 资本 市场 的资源 配 置与 利益 分配 如影
我 国证 券发行 上 市阶 段对保 荐人 的要求 , 并 授权 国务 院证券 监督 随形 。 自 2 0 0 9年 A 股市场 启动 新股 市场 化定价 发行 以来 , A 股 管 理机 构对 证券 保荐 制度 进行严 格 的管理 。
浅析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后的首发市盈率在 1 0 0 倍以上 , 包括 1 6 家创业板公司和 2 家中 小板公司 。其 中, 新研股份( 3 0 0 1 5 9 . S Z ) 、 星河生物 ( 3 0 0 1 4 3 . S Z )
和沃森生物( 3 0 0 1 4 2 . S Z) 三家公司首发市盈 率均超过 1 3 0 倍。 可
分, 分流 I P O企业 , 减轻 资本市场 压力 , 但是否真能起到应有 的
效果还有待市场去检验 。
供求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精髓 , 当前我 国股票 市场资金需求
主要包括 首次公开发 行 、 二 次增发配股 、 大小限 上市流通 和企 业债 券等。资金供应主要包括市场 内存量保证金和潜在进入市
据了解 , 目前证监会 已经启动 了针对 8 0 0 余家 I P O排 队企 业 的财务专 项检 查活动 , 为的就 是 “ 挤干” 这 些企业 的业 绩水
事 实上 , 新股发行 体制的核心 是定价机 制 , 一是确 定新股 发行价格 ; 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 出售给投 资者 。这两方 面相互制约和依赖 , 构成价格形成机制 的核心 内容。新股发行 价格 的确 定在新股 发行 过程 中非 常重要 , 因为各参与主体 的根
化市场约束 , 放 松 行 政 管制 , 发 行 人 和 中介 机 构 归位 尽 责 , 才 能 推 动 市 场机 制 有 效 发 挥 作 用 , 保 证 新 股发 行 平稳 、 有序 。
走下神坛 , 直到 目前即使 复权后股价 还是腰斩 的 , 中石 油经过 数年的股市洗礼 , 目前股价也仅仅是上市首 日 收盘价的零头。 因
监管部 门的迅速反应不 能不说是新股发行 的一大进步 , 新
改革的窗 口期 。2 0 1 2 年3 月3 1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 关于进一 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 ( 征 求意见稿 ) , 再 一次 将新股发行改革推 向了市场的前沿。中国证 券市场二十几年来
投资银行保荐制对于股票发行市场效应的博弈分析
因而 ,= p
( 2 )
业优势的投资银行中介的力量以实现对证券发行的有效 管理 是可行 的选择 。假设监 管机构 对投 资银行业 的监管
是有效率 的 ,且其对 投资银行 中介 的监 管力 度视不 同制 度环境有严 格和不严格 之差别 。
发行上市后不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隐蹒重要信息甚至 披露虚假信息 ,以及违背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事项随意变 更募资投向等。 发行人两种选择的概率分别为 P 1 P 和 一。 假定上市公司的欺骗行为的揭露均发生在事后。 投资银行作为股票发行中介 ,负责对发行人股票发
行 的尽职调查 和辅导 工作 , 视情况 对发行人 上市 后的 并 行 为表现实施 监督 。投 资银行 在为发行 人提供 股票 发行 服务 过程 中可赚 取相 应股 票承销 及辅 导费用 ()同时在 U, 履行对 发行人尽 职调查 、提供 咨询服务 及对发行人 的行
和监督职责 , 通过其专业优势帮助发行人建立和完善内 部控制等各项制度 , 实现规范化的运作与管理。 2 . 实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透明 保荐制度 规定 ,投资银 行对 上市公 司在保荐 期间所 披露 的法定信息 中的虚假性 、 导性 、 误 遗漏性 内容 而给投 资者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会使投资银行在发 行环节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通过尽职调查取得详 细全面的资料,以确保拟发股公司的上市申请材料的真
实性、 准确性 和完整性 ; 对公 司上市后 的所有公开 披 还要 露 资料在公开披露 之前履行 尽职 核查义 务 ,辅导督促 上
标是追求 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为此可有两种选择: 欺骗或 不欺骗 ,发行 人的欺 骗行 为包括在 股票 申请 发行过程 中
伪造发行 文件 做 不实 申报 以骗 取股 票发 行上市 资格 , 或
浅析我国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制度
浅析我国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制度[摘要]介绍我国保荐人制度的作用,分析保荐人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保荐人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保荐人制度;股票发行证券保荐制度是证券发行上市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为了确保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质量,强化项目核查,提高发行人诚信度,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而专门设立,并由相应的机构及人员作为保荐人,负责向证券发行市场推荐优质证券的发行,并对该证券的质量作出相应承诺和保证的一种中间制度。
①一、保荐人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保荐人制度,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的一种制度。
②保荐人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严格的资质条件。
保荐人的资质条件比其它任何证券公司都要严格,保荐人除了必须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成立条件外,还应具备适合保荐人自身业务和职责特点的资质条件。
第二,法定的担保责任。
保荐人制度最具特色的是保荐人的担保责任,它将公司发行和上市后的持续诚信表现与其保荐人紧密联系起来,并建立了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较长的职责期限。
职责期限是保荐人职责的存续时间,是保荐人履行职责行为在时间上的维度。
职责期限是保荐人职责现实化的必要条件,对于保荐人履行职责的效果起着积极的影响作用。
二、证券保荐人制度的作用从理论上讲,证券保荐人制度是因应非信息对称而设,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荐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2、有利于改善投资者的弱势地位,增强其投资的安全性。
①刘云亮主编:《证券法学》,南海出版公司,2007年6月版,第38一39页。
②徐柳、张涛涛:《股票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浅析》,2010 年9 月(总第252 期)。
我国IPO制度现状及改革探讨——以深圳海普瑞公司为例
财佘 通孔 ・ 综合 2 0 1 3 年第 7 期( 下)
放宽发行 市盈 率阶段 ( 1 9 9 9年 7月至 2 0 0 1 年下半年 ) 、 控制市盈率定价 阶段 ( 2 0 0 1 年下半年至 2 0 0 5年初 ) 以及询价制阶段( 2 0 0 5年 初至今 ) 。 国际上的 I P O询价发行 制度 , 是发行企业与承销机 构向股票市场投资者进行询问 , 确定投资者所认 同的发行企业股份的价
请之后 , 发行人应发布招股说明书 , 进行路演 、 推介 和询价 。 询价过程又包括了初步询 价及 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承销机构应 首 先通 过初步询价获得一个价格 区间,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 从而得到最终 的发行价格 。再次确定了发行价格制定的市场化方 向。 (三 ) I P O发行 方式 我 国 I P O发行 方式先后发生 了不少变化 , 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 1 9 8 4年至 1 9 9 0年 , 由于不存 在统一 的证券
量的总规模 , 给各地方 、 部委切分 的总额度都要在此限额内。再 由部 委 、 地方确定预选企业 , 然后上报 中国证监会批准。( 2 ) 核准制。 1 9 9 9年《 证券法》 实施 , 证监会依法成立专门审查 发行 申请公 司资质机构——发行审核委员会 。 2 0 0 1 年我 国正式开始实施核准制 , 以 强制 性的信息披露 为核心 , 确立 了事前问责 、 依法披露和事后追究的责任机制 , 并初 步建立起股票发行监管的法规体系 , 提高 了发行 审核制度的标 准化程度 。 ( 3 ) 保荐人制度。 2 0 0 3年中 国证 监会颁 布了《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 2 0 0 4年我 国开始推行的保 荐人 制度。保 荐人制度则是 由保荐人进行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 , 审核公司发行 、 上市文件的真实性 、 准确性和完整性 , 协助发行 人建 立起 规范的信 息披 露制度 , 并 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 并 在公 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 内持续督导 , 继续 协助发行 人建 立规 范的法人 治 理结构 , 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2 0 0 8年 , 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
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
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保荐代表人是指在企业发行证券过程中,为企业提供保荐服务并代表保荐机构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进行业务交流的专业人士。
保荐代表人的资质和履行的职责与义务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日益被重视和完善。
二、资质要求对于保荐代表人的资质要求主要包括学历要求、从业经历要求和专业知识要求。
首先,保荐代表人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其次,保荐代表人要求有三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历,且其中至少一年需在证券、基金、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工作过。
此外,保荐代表人还需具备证券市场、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职责与义务保荐代表人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提供保荐服务,包括协助企业申请上市、编制保荐文件、推荐投资者、参与交易簿建立等。
同时,保荐代表人还需代表保荐机构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合规、公平和顺利进行。
保荐代表人还需履行诚实、守信、勤勉、谨慎和保密等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执业监管保荐代表人的执业监管主要包括从业资格考试、职业培训、业务审核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首先,保荐代表人需通过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以验证其专业知识和能力。
其次,保荐代表人需参加定期的职业培训,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此外,保荐代表人的业务操作和推荐行为需经过保荐机构进行审核和备案。
最后,对于保荐代表人的不当行为或服务不端行为,相关投资者和市场主体可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由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查。
五、发展展望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的完善将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市场诚信和规范发行市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深入,保荐代表人的作用和职责将更加重要和复杂。
未来,在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培训和监管,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演变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演变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经历了审批制、核准制、保荐制和注册制四个阶段的发展演变。
每一次的变革都反映了市场发展的需求和改革的进程,为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审批制阶段在股票市场初创时期,我国采取了审批制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企业发行股票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发行规模、价格、时间等。
政府掌握了企业上市的绝对控制权,对股票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二、核准制阶段随着股票市场的逐步成熟,我国开始实施核准制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企业发行股票需要经过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
与审批制相比,核准制更加注重企业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企业具备上市的条件和资质。
核准制的实施提高了股票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投资标的。
三、保荐制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股票市场的发展,我国开始实施保荐制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企业发行股票需要聘请保荐机构进行推荐和辅导。
保荐机构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企业具备持续上市的条件。
同时,保荐机构还对企业的质量和风险进行评估,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投资建议。
保荐制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质量和投资者的保护水平,进一步促进了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注册制阶段随着股票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国际化,我国开始探索实施注册制阶段。
注册制的特点是企业发行股票需要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注册申请,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的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保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注册制的实施将进一步放宽企业上市的条件和标准,降低企业的上市门槛,促进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股票市场。
同时,注册制还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公平的投资环境。
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一、保荐人的角色与职责保荐人是指在企业进行上市过程中,负责为上市公司提供保荐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作为上市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保荐人在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还负有审核、评估、推动上市等职责。
保荐人在上市前起着关键的作用,他们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确保其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真实准确。
同时,保荐人还负责评估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制定合理的定价方案,提供上市建议,并协助上市公司制定招股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合作关系保荐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密切,彼此相互依赖。
上市公司需要保荐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其广泛的投资者资源和市场渠道,从而得以完成上市并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
而保荐人则依靠上市公司的合作,获得较高的保荐费用和声誉。
在合作过程中,保荐人需要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保密责任,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披露和提示上市公司有关风险。
上市公司也应当对保荐人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保持高度的重视和尊重,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工作,共同推动上市进程。
三、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系在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合作中,双方存在着利益关系。
保荐人的利益主要体现在保荐费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取的交易佣金、公司价值提升所带来的业务拓展等方面。
而上市公司则能够通过保荐人的专业服务和市场渠道,实现公司的融资目标,增强市场认可度和知名度。
双方的利益是相互关联的,共同以实现公司上市并增加公司价值为目标。
然而,为了确保保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保荐人需要始终保持独立性,并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上市公司也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确保保荐人的专业服务和意见真实可靠。
四、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风险与挑战在保荐人与上市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双方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与挑战。
保荐人需要承担审核上市公司信息真实性的责任,一旦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将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和道德风险。
同时,上市公司也需要警惕保荐人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度,以免因为保荐人的失误而损害自身利益。
浅析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变迁
本市场这个平台上, 国有企业竞争不过其他所有制的企业 . 担心 私有制刽 昔 着股份制吞并国有企业。因此,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 流失, 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 。 将国有企业最初的股权结构安 排成四部分: 国家股、 法人股、 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 占 5%以上的份额, 有 0 为国家所有 , 不在股票市场上交易。法人 股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利润分成的自留部分. 其实质也是国家所
《 玩代经济》 2 0 耳弟7 08 基摹 1 期( 0 忌摹9 期_ 8 )
浅析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变迁
王 凯 , 建勇 庞
1O7 ) 000 ( 首都 经济 贸易大学金 融学院 ,北京
摘 要: 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而由政府主导的中固股票市场, 其制度变迁无疑是强制性成分极高。 本文从发行
原有的制度供求失 衡 , 们对新生 利益 的追求 过程 中, 在人 引致了
基于原有体制的制度变迁。而者是指由强力以命令方式、 计划方
式或革命 的方 式在原有体制 之外强制推 动的制度变革 。显 而易 见 , 国股票市场制度的变迁发展带有明显的强制性成分 。本文 我 析介绍我国股票市场 由政府主导 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的历程 。
通, 在规定期 限后可上市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一般为 3%, 0 通过一级
准备从发行 制度、 流通制度以及对外 开放 制度 三个 方面简要的分 有 。 同样不能成为交易主体 。内部职工股在发行之初 不能上市流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过程 中的发行制度
、
市场向社会公众出售融资, 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
和优化过程中的探索历程 。 中国股票市场 发行制度 的改进可 以划
分为三个阶段 :
1股票发行 的行政 审批 阶段 。 1 9 、 自 9 0年我 国股票市场建立 , 直至 2 0 , 0 0年 发行制度一直实施 的是行政审批制度 , 主要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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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浅析
[摘要]介绍保荐人制度的法律特征及保荐人制度的作用,分析保荐人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保荐人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保荐人制度;股票发行
一、保荐人制度的法律特征
保荐人(sponsor),其原意为负责人、保证人或者赞助人的意思。
在保荐人法律制度中,它特指对保荐对象履行保荐责任的金融中介机构。
保荐人制度,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的一种制度。
保荐人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严格的资质条件。
保荐人的资质条件比其它任何证券公司都要严格,保荐人除了必须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成立条件外,还应具备适合保荐人自身业务和职责特点的资质条件。
第二,法定的担保责任。
保荐人制度最具特色的是保荐人的担保责任,它将公司发行和上市后的持续诚信表现与其保荐人紧密联系起来,并建立了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较长的职责期限。
职责期限是保荐人职责的存续时间,是保荐人履行职责行为在时间上的维度。
职责期限是保荐人职责现实化的必要条件,对于保荐人履行职责的效果起着积极的影响作用。
二、保荐人制度的作用
保荐人制度是股票发行制度中的一种。
我国目前实施的保荐人制度相对于以
往的行政审批制和通道制有着明显的优势。
1.保荐人制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在行政审批制下,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征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方可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在这种制度下,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是由地方政府的证监会决定的而证监会同时又是股票市场的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一旦出现问题,既要由证监会来处罚,又要追究证监会审核失职的责任,因此,这种制度的内在矛盾性决定了最后损失的还是投资者。
在通道制下,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各级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但是,证券公司的发股家数即通道数量是由证监会确定的,证券公司按照发行一家再上报一家的程序来推荐发股公司,在这种制度下,证监会还拥有对拟发股公司上市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审核权限,继续担当决策者与监管者的双重角色,同样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荐人制度下,保荐人要为拟发股公司的上市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挑选更加审慎,即使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仍有一定的审核权限,但有了保荐人的审慎核查,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减少很多,这就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2.保荐人制度有利于促进券商之间的有效竞争。
在行政审批制下,券商之间几乎不存在竞争,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全部由政府与证监会审核,其上市资格由证监会认定,券商之间的竞争靠的不是实力,而是“攻关”能力。
券商为了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用尽各种方式向地方政府和拟发股公司“攻关”;在通道制下,券商不必再向地方政府“攻关”,券商的通道数量由证监会根据各券商的实力而定,但是,实力强的券商其本身可能具备可承销家数突破通道数量的能力,而实力弱的券商可能出现承销家数达不到通道数量的情况,因此,通道数量的规定限制了券商之间的有效竞争。
在保荐人制度下,取消了对券商通道数量的限制,有实力的券商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承销更多的家数,而实力弱的券商只能勉强维持生计,甚至被淘汰出局,这就大大提高了券商的质量。
3.保荐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为了筹资,这本身是无可非议的。
公司为了上市进行虚假包装,也是常见之事。
关键在于股票市场的内在机制能否有效地制约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在行政审批制下,地方政府和证监会具有审核拟发股公司上市资格的权利,而证监会同时又是股票市场的监管者,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上市公司质量问题被发现,地方政府和证监会应承担审核失职的责任,而同时又要作为股票市场的执法人对其自身进行处罚,这种处罚力度可想而知,因而,地方政府和证监会也就不会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审核拟发股公司的质量,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就得不到保证。
在通道制下,各券商拥有的通道数量是固定的,其所承销得的股票质量的好坏不影响其拥有的通道的数量,因此券商不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对拟发股公司的质量进行审核,从而上市公司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保荐人制度下,一方面,保荐人要对拟发股公司的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取消了对券商的通道数量的限制,如果券商对上市公司的质量审核失职,既要负法律责任,又要遭受投资者的冷落,因此,券商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或聘请专业人士对上市公司的质量进行审慎
地核查,如果拟发股公司故意造假,券商将放弃与其合作,并将具体情况上报证监会,这就使得拟发股公司无意造假,而券商的筛选标准也不断提高,有效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
三、保荐人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问题
然而,保荐人制度产生于西方,像股票市场一样,在我国实行保荐人制度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而这些困难也正反映了保荐人制度在我国的某些不适应之处。
1.我国股票市场结构的单一使得保荐人制度的实施不利于股票市场功能的发挥。
2.保荐人制度赋予保荐人的责任过于重大。
3.发审委审核权限的存在,使保荐人制度不能充分落实。
四、完善保荐人制度的建议:
股票发行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股票市场的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
为了完善保荐人制度,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构建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使保荐机构的保荐标准不再单一化,不同层次、不同质量的企业都能得到股票市场的支持,让股票市场充分发挥其支持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2.削减保荐人的法律责任。
将上市公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责任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承担。
3.取消发审委的实质性审核权限,使保荐人应承担的责任明朗化,有利于提高保荐人的审核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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