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点:破产法律制度
破产法概述

目前我国关于破产的法律规范主要有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2002 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企 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 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的《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 称《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以及201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 布并于2013年9月16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破产法司法解释(二)》) 等。
三、破产案件的管理
(一)地域管辖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所在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 准。
(二)级别管辖
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① 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② 地区、 地级市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个别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移转管辖的 规定确定管辖级别。
(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1.主体适用范围
根据《破产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 的企业法人。同时,《破产企业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 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 序。”
破产法具体知识点

破产法具体知识点破产法是一种法律制度,用于管理企业或个人无法清偿其债务的情况。
它提供了一种机制,可以帮助债务人清算其资产以偿还债务,或者在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重组债务。
破产法涉及许多具体的知识点,下面将逐步介绍这些知识点。
1.破产程序破产程序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进行破产清算或重组的一系列程序。
破产程序的第一步是债权申报,即债权人向破产法院申报债权。
然后,法院会指定一位破产管理员来负责管理破产事务。
在清算破产中,债权人会根据其债权比例获得资产的分配,而在重组破产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会就一项重组计划达成协议。
2.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向破产法院提出的申请,以宣告自己无法偿还债务。
债务人可以自愿申请破产,也可以在债权人的申请下被迫破产。
破产申请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报告,以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
法院会审查财务报告,并决定是否接受破产申请。
3.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以偿还债务的过程。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管理员会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评估和拍卖。
销售所得将用于按照债权比例偿还债务。
破产清算通常适用于无法进行有效重组的情况,或者债务人没有达成重组协议的情况。
4.破产重组破产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的一项重组计划,以重新安排债务的偿还方式。
破产重组的目的是帮助债务人避免清算,保持其业务的运营,并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债务。
重组计划可能包括债务减免、债务延期偿还、利率降低等措施。
债权人必须在法院的批准下同意重组计划。
5.破产豁免破产豁免是指法院根据特定条件,免除债务人的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裁决。
债务人必须满足法院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破产豁免。
通常情况下,破产豁免只适用于个人破产,而不适用于企业破产。
破产法是一个复杂的领域,涉及许多具体的知识点。
本文介绍了破产程序、破产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组和破产豁免等知识点。
了解这些知识点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以帮助他们在破产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6年银行从业考试试题第11章《法律法规》考点考题

2016年银行从业考试试题第11章《法律法规》考点考题考点1银行公司治理概述1.(单选)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衡机制的是()。
A.决策执行B.职责边界C.组织架构D.履职要求2.(单选)()是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文件。
A.风险报告B.银行章程C.内部控制文件D.合规报告3.(单选)下列属于商业银行治理制衡机制的是()。
A.决策执行B.监督C.履职要求D.激励约束4.(单选)稳健公司治理原则中关于薪酬说法不正确的是()。
A.员工的薪酬应与审慎性风险行为有效挂钩:薪酬应随着所有风险类型进行调整B.薪酬的支付时间应敏感反映风险暴露的时间规律C.高级管理层应积极审查薪酬体系的设计及运行情况,并进行监控评估.确保其按既定目标运作D.现金、股票及其他形式薪酬的结构应与风险配置情况相符5.(单选)董事应具备持有履职所需的(),并采取措施确保这些规范得以遵循和定期持续审查更新。
A.经验B.个人素质C.专业技能D.资质(单选)银行因设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并确保其获得充分的授权、地位、独立性、资源保障和向董事会报告的路径。
A.风险决策机构B.监事会C.风险管理部门D.高级管理层7.(判断)董事会和监事会应了解、理解银行的运行结构及其形成的风险.即“了解你的组织构架”。
()A.正确B.错误8.(单选)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董事会B.高级管理层C.股东大会D.监事会9.(单选)与所受聘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且不在商业银行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是()。
A.执行董事B.董事会秘书C.独立董事D.董事长10.(单选)监事会是商业银行的内部(),对股东大会负责。
A.执行机构B.决策机构C.监督机构D.管理机构11.(单选)()对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理事会12.(单选)()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讲义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讲义一、破产法的概念及特征破产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法院强制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通过和解、企业重整,清偿债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破产法与其他法律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特别情况,解决的是如何公平清偿债权人的问题,对于债务纠纷以及债务人有清偿能力而不还债等问题,则在破产程序之外通过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解决。
(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两者合一的综合性法律。
破产法的基本内容可分为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罚则与复权三大部。
(3)破产法是一部社会涉及面甚广的法律,与其他一些法律部门具有密切的联系,其正确实施要靠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
(4)金融机构实施破产法的,由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5)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加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界限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也称为破产原因。
《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据此,破产界限的实质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在法律上的着眼点是债务关系能否正常维系,其要点为:(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偿还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长期连续不能偿还。
(4)债务人负债(不论到期与否)数额超过实有资产(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偿还因素)。
为解决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的举证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司法解释中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22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卷

2022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最新)1、[判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
对于“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两个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A.正确B.错误【答案】A。
2、[题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A.正确B.错误【答案】A,【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3、[单选]两家不同银行之间的清算,()。
A.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进行B.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C.两家银行相互自主清算D.商业银行可自由选择各种清算途径【解析】跨系统联行往来是指结算业务发生在两家不同的银行间的清算业务。
跨系统联行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4、[题干]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构建的监管框架主要包括( )。
A.内部控制B.市场纪律C.监督检查D.资本监管。
E,最低资本要求【答案】BCE【解析】本题考查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
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构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监督检查;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5、[单选]由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A.商业承兑汇票B.银行本票C.支票D.银行承兑汇票【解析】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和不定额两种。
6、[判断]银行的信贷资产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将这部分贷款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将这部分贷款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
7、[题干]下列关于贸易融资工具的说法,正确的有()。
A.现在银行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B.目前,银行主要办理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业务C.单保理是只有出口银行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D.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无法正常运营,或公司股东决定解散公司时发生的一种法律状态。
当企业面临破产时,面临的问题包括如何清偿债务、如何处置企业资产和如何分配剩余资产等。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目标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债务清偿和资产有序处置。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和效率。
首先,它要求在债务清偿和资产处置过程中,各方利益应该得到平等对待,避免出现利益不均衡的情况。
其次,它要求在破产程序中,法律应该得到正确、公正地执行,不偏袒其中一方,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最后,它要求破产程序的进行要高效,通过合理的时间安排和程序设计,尽快解决问题,避免破产过程对债权人和企业造成过度损失。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破产申请、破产清偿、资产处置和债权人分配等。
首先,破产申请是一个企业破产程序的起点。
破产申请可以由企业自愿进行,也可以由债权人提起。
在破产申请时,企业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和财务报告,以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破产条件。
其次,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得以清偿。
债务清偿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例如通过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债务减免等。
资产处置是企业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会直接影响到债务清偿的效果和程度。
在资产处置中,可以通过拍卖、转让、租赁等方式将企业的资产变现。
最后,债权人分配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按照法定程序分配企业剩余资产的过程。
债权人优先受偿原则是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原则,它要求不同种类的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优先受偿。
总之,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企业破产问题的制度。
它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和效率。
它包括破产申请、破产清偿、资产处置和债权人分配等内容,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解决企业破产问题。
破产法讲义

破产法讲义第三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识记)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又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减免或迟延偿还债务的协议,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债权公平受偿,其余无力偿还的则予免除的法律制度。
(二)特征(领会) 1.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程序;2.破产必须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特定条件;3.破产的核心是保证公平清偿债权;4.破产是一种强制执行程序。
二、破产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一)破产法的概念(识记)破产法是指调整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法院、管理人以及其他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识记)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但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不适用。
第二节破产申请和案件受理一、破产申请(一)破产申请的概念(识记)破产申请人向法院请求受理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宣告破产的意思表示。
(二)破产申请人(领会) 1.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一)破产案件的管辖1.地域管辖(识记)---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识记)---与登记机关相联系。
(二)破产案件的受(三)受理的法律效果(简单应用)1.对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效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应当同时制定管理人。
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银行从业法律知识点总结

银行从业法律知识点总结一、银行业务与金融法律银行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活动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规范。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银行从业人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于工作中,以确保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
以下是一些银行从业法律知识点的总结。
二、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问题1. 合同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活动通常以合同为基础。
从业人员应了解合同的成立条件、有效性、变更和终止等法律问题,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作为服务提供商,应当保护客户的消费者权益,包括信息公开、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定价合理性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等。
3. 个人信息保护法:银行需确保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或滥用客户信息。
在收集、使用和存储个人信息时,银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操作。
三、银行业务与金融监管法律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规定了银行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经营范围、监督管理措施等。
银行从业人员需要了解银行业务监管的基本框架,强化合规意识。
2. 金融机构反洗钱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应当落实反洗钱措施,采取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报告等一系列措施,以防范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3.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包括金融服务合同的公示与解释、金融产品销售、权益保护投诉与调解等。
四、银行与资金违法犯罪防范1. 银行卡诈骗案件处理: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对银行卡诈骗案件的反应处理程序,包括联系公安机关、冻结账户和协助调查等。
2. 银行违规操纵市场:银行从业人员需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禁止任何违规行为,如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等。
3. 资金洗钱防范: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关注和防范资金洗钱行为,掌握相关洗钱特征和交易可疑报告的要求,并依法上报可疑交易。
五、银行与不良资产处置1. 不良资产管理条例:银行与不良资产的处置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不良资产分类、计提、核销和转让等。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破产法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破产法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破产法导语破产法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相关考试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破产概述(一)破产的概念按照现代的破产法概念,破产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并不等同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事件,因为它并不必然地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债务和债权人可以有各种不同选择,包括:和解程序、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而并不以清算为唯一程序手段。
(二)宣告破产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要求和解、重整、清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三)破产案件的管辖(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在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法院管辖;(2)基层法院管辖县级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管辖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案件;2.破产的程序(一)破产案件的提出和受理(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注意:对于债权未到期的请求权人无资格申请破产,但享有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但法院对下列情形不予受理: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二)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的职权包括:(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并制作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三)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果(1)对债务人的约束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即使债务人为了正常生产经营必需的情况下也不得支付;(2)对债权人的约束①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不得个别追索债务,也不能向法院提起新的民事诉讼;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行使优先权;(3)对其他民事诉讼的影响①民事诉讼程序的中止和终止②民事执行程序的中止③财产保全的中止(四)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是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企业仍实际占有的财产;而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但下列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等法律关系而占有的他人财产;(2)特定物买卖中,债务人作为出卖人尚未将标的物转移但买受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或债务人作为买受人尚未收到标的物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货物;(3)尚未办理产权或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4)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注意:对于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仍属于债务人财产;但不属于破产财产;(五)债权人会议(1)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和地位债权人会议是指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其法律地位为:①债权人自治原则②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对破产程序的进行负有全面责任,在债权人之间保持中立。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知识点汇总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知识点汇总(一)知识点1: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熟悉)(一)经济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特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的增长。
(二)充分就业与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劳动力人口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劳动力人口是指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全体。
(三)物价稳定与通货膨胀率物价稳定是要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避免出现高通货膨胀。
(四)国际收支与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是指一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与非本国居民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其他往来中所产生的全部交易的系统记录。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国际收支差额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既无巨额的国际收支赤字,又无巨额的国际收支盈余。
考点例题:下面哪组宏观经济发展目标所对应的衡量指标是错误的?A、经济增长——国民生产总值B、充分就业——失业率C、物价稳定——通货膨胀D、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答案:A知识点1:经济周期(熟悉)经济周期亦称经济循环或商业循环,是指经济处于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周期性出现的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
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繁荣阶段、衰退阶段、萧条阶段和复苏阶段。
金融危机是指一个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和超周期的恶化,其结果是金融市场不能有效地提供资金向最佳投资机会转移的渠道,从而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破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金融危机分为四大类:(1)货币危机。
(2)银行危机。
(3)外债危机。
(4)系统性金融危机考点例题:经济周期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在经济复苏阶段,商业银行( )。
A.资产规模处于最高水平B.贷款收缩C.利润扩大D.坏账增加答案:C知识点1:经济结构(熟悉)经济结构是指从不同角度考察的国民经济构成,一般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技术结构、消费投资结构等。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 1【考点一】银行公司治理概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
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良好银行公司治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健全的组织架构;(2)清晰的职责边界;(3)科学的发展战略、良好的价值准则与社会责任;(4)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5)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6)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备考提示考生需要掌握良好银行公司治理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考点二】商业银行的架构及发展1.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从企业法人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的主流形式是统一法人组织架构。
从内部管理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的主流形式是采用以区域管理为主的总分行型组织架构。
监管要求:总行、分行和支行三个层级:实际管理中分支机构划分为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网点等。
2.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发展趋势(1)渐进式推进事业部制改革。
我国银行应在行政分权式的总分行型组织结构下,探索推进总分行组织架构和事业部型组织架构相结合的矩阵式组织架构发展。
(2)建立垂直化风险管理体系。
①建立垂直化的组织运作机制。
实行董事会风险执行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部→分行风险管理部→基层行风险管理部的垂直管理线路,上级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对下一级风险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及任职绩效进行审批、考核。
②要将风险管理职能进一步向总行本部集中,减少不必要的中间层级,逐步形成横向延展、纵向深入的扁平化矩阵模式。
③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在总行本部设立专业化评估中心和审批中心,实行专职审批人和风险经理制度,不仅要实现“评审分离”和“审贷分离”还要建立对审批人和风险经理的长期考核和监督机制。
要将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权归集到风险管理部门,实现集中的专业评估和专职审批。
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银行治理应旨在实现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B. 董事会应以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负责对银行重大事项决策 C. 银行的董事会应当关注银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D. 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对法律合规和道德诚信的最终责任答案:A2、下列哪一项不是现场调查方法?() A. 观察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场所 B. 检查相关的交易记录 C. 实地走访借款人的上级主管部门D. 与借款人开展面对面的访谈答案:C3、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贷款通则》中规定的贷款种类?() A. 信用贷款 B. 担保贷款 C. 委托贷款 D. 票据贴现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国际先进银行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的是()。
A. 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 B. 明确规定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 C. 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D. 采取激励机制,例如股票期权制度答案:BCD2、下列属于我国《贷款通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贷款人的情形有()。
A. 有犯罪或不良记录的 B. 有逃避债务行为或恶意欠款的 C. 成立不足三年的 D. 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答案:ABD3、下列属于《巴塞尔协议Ⅲ》中提出的流动性覆盖率(LCR)的计算公式的是()。
A. LCR=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未来30日的净现金流出量×100% B. LCR=未来30日的现金净流出量/高质量流动性资产×100% C. LCR=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未来60日的现金流出量×100% D. LCR=未来60日的现金净流出量/高质量流动性资产×100% 答案:AC三、判断题1、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时,分支机构无需设立独立的法人地位。
关于银行破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其稳定运行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破产的风险依然存在。
银行破产不仅会对存款人、债权人、股东以及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研究银行破产法律规定及其应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银行破产的定义、法律规定、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银行破产的定义银行破产是指银行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产质量恶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法院宣告破产的法律程序。
三、银行破产法律规定1. 破产申请与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申请应当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 破产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银行破产的原因包括:(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 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与受理;(2)债权人会议;(3)管理人;(4)债务清偿;(5)破产清算;(6)破产终结。
4. 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1)破产费用;(2)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3)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四、银行破产应对措施1. 强化内部管理(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4)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2. 完善外部监管(1)加强对银行的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2)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效率;(3)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银行风险;(4)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风险。
3. 优化市场环境(1)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2)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3)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金融稳定;(4)推进金融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六)

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六)考点:公司终止制度公司终止主要有两种情形:(1)公司破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公司破产的原因(或破产界限)。
这里的不能是指持续的不能。
(2)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⑤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
上述解散情形出现时,除公司合并、分立免于清算外,公司均必须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
清算完结,完成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才告消灭。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意味着公司被依法撤销。
此时,公司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在清算后才能注销营业执照。
否则,会产生公司不进行清算就已终止的后果。
考点:证券发行(1)证券发行方式(2)证券发行管理制度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①审批制(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②核准制(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③注册制(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我国证券公开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
(3)发行保荐所谓保荐人制度,是指是由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的一种制度。
(4)证券承销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承销业务有代销和包销两种。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考点:证券投资基金(1)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与特点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后,由基金管理人专业管理,实现投资者资金的保值增值。
证券投资基金应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且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银行破产倒闭制度文件范本

银行破产倒闭制度文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破产倒闭管理,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行破产倒闭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银行破产倒闭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破产倒闭程序:(一)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三)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
第五条银行破产倒闭前,应当自行组织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
第六条银行不能自行组织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无法正常工作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条银行破产倒闭的程序如下:(一)银监会对银行进行审查,确认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二)银监会向法院提出破产倒闭申请;(三)法院受理破产倒闭申请,裁定银行进入破产倒闭程序;(四)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五)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六)破产财产分配;(七)破产程序结束。
第三章银行破产倒闭的债权申报和债务清偿第八条银行破产倒闭时,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
第九条存款人的存款本金和利息按照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二)存款人的存款本金和利息;(三)其他债权。
第十条银行破产倒闭时的债务清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第十一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四章银行破产倒闭的监管措施第十二条银监会对银行破产倒闭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银行破产倒闭申请,向法院提出破产倒闭申请;(二)监督破产清算工作,确保破产财产的妥善保管、处理和分配;(三)对银行破产倒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制定银行破产倒闭的行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国际私法第17章 破产的法律法律适用

四、 破产的法律适用 (一) 破产要件的法律适用 1.破产要件: 破产能力、申请人的资格、法院的管辖权以及破产原因以及 是否有多个债权人存在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以破产原因的规 定为例,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列举式的立法体例,而大陆法系国 家多为概括式的立法体例。 我国《破产法》第2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法律适用: 一般认为破产程序开始的要件属于诉讼权限和诉 讼形式问题,属诉讼程序问题,而程序问题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即 破产开始地法。另外有学者认为,破产程序的开始涉及到执行问 题,对于执行问题,应按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执行地国法,即破 产宣告国法律。 破产程序启动地(破产开始地)与破产宣告地、法院地一致, 因此破产实质要件应当适用法院地法为宜
(三)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 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其包括依 破产程序申报并被确认的,可以从破产财团中受到清 偿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以及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 担保的债权和其他债权。 由于各国破产法对破产债权的构成、范围及清偿顺 序的规定不同,在涉外破产债权上的法律冲突也时有 发生。对于这个问题,国际立法和学者们多主张依破 产宣告国法(法院地法)解决。 《草案 》规定:破产管理清算适用作出破产宣告的法 院所在地法
第十七章
破产的法律法律适用ຫໍສະໝຸດ 一、 国际破产法的基本概念
(一)破产与破产法 破产(Bankruptcy),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 根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将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分配给债权 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破产既涉及到实体问题,又涉及到程序问题。破产法就是关 于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生效。 (二)国际破产与国际破产法 国际破产,又称涉外破产,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破产。这里 的涉外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债权人全部或部分位于 外国。(2)债务人的财产位于外国。(3)债务人位于外国。 国际破产往往涉及到破产案件的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宣告破 产的域外效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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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点:破产法律制度
XX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该法于XX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破产法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法概述
XX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该法于XX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破产的申请和受理
1.破产申请人
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破产开始的法律效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有:
(1)对债务人的约束
(2)禁止个别清偿
(3)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约束
(4)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
(5)解除保全中止执行
(6)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三、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2)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3)他人应对债务人的出资
(4)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5)取回的质物、留置物
(6)对不当行为行使追回权而取得的财产
四、破产债权及申报
破产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五、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
1.债权人会议及其组成
债权人会议是指由全体债权人组成并代表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对债务人破产事项进行决议的机构
2.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3.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4.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六、重整与和解
1.重整
重整经由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整顿计划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重整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法律程序
2.和解
和解是指丧失偿债能力的债务人与其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分期清偿债务或者免除债务达成协议以中止破产程序防止债务人破产的法律制度和解的程序:
①申请和解
②法院裁定和解
③通过和解协议
④和解协议的效力
⑤执行和解协议
⑥和解协议的无效
⑦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
⑧执行完毕
七、破产清算
1.破产宣告及法律效力
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经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并予以公告的审判行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财产分配:第一分配顺序;第二分配方式;第三分配方案;第四执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