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辅导讲义.doc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复习资料(一).doc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复习资料(一)回拨机制:指在同一次发行中采取两种发行方式时,例如市值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市值配售和法人投资者配售或上网定价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为了保证发行成功和公平对待不同类型投资者,先人为设定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数量,然后根据认购结果,按照预先公布的规则在两者之间适当调整发行数量。
(3)债券投资的收益①名义收益率,又称票面收益率,是票面利息与面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名义收益率=票面利息/面值×100%名义收益率没有考虑债券市场价格对投资者收益产生的影响,衡量的仅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支付利息的货币金额,一般仅供计算债券应付利息时使用,而无法准确衡量债券投资的实际收益。
②即期收益率,是债券票面利率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即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购买价格×100%即期收益率反映的是以现行价格购买债券时,通过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而能够获得的收益,但并未考虑债券买卖差价所能获得的资本利得收益,因此,也不能全面反映债券投资的收益。
③持有期收益率,是债券买卖价格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持有期收益率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实际收益率。
但是,由于出售价格只有在投资者实际出售债券时才能确定,是一个事后衡量指标,在事前进行投资决策时只能主观预测出售价格,因此,这个指标在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
④到期收益率,是指收回金额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是:到期收益率=(收回金额-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与持有期收益率一样,到期收益率也同时考虑到了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而且,由于收回金额就是票面金额,是确定不变的,因此,在事前进行决策时就能准确地确定,从而能够作为决策的参考。
但到期收益率适用于持有到期的债券。
2017年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精讲[19页]
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2017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小编特整理了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点精讲,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一、中央银行(★★★★★)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时间、行使央行职能的时间、地位的法律确定①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l948年。
②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③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④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中国银监会行使。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2003年12月27日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经理国库。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2014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小编特整理了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点精讲,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监管机构(★★★)1.历史沿革与监管对象①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
银行专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试基础知识点
银行专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试基础知识点有了充足的准备,才会有满意的结果,各位考生朋友们要努力备考哦!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带来“银行专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章经济基础知识第一节宏观经济分析考点: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宏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一般包括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1)经济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特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的增长。
GDP,它是指一国(或地区)所有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定义中区分国内生产和国外生产,一般以“常住居民”为标准。
常住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的公民、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和长期居住在本国但未加入本国国籍的居民。
(2)充分就业与失业率充分就业的宏观经济衡量指标是失业率。
失业率是指劳动力人口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
我国统计部门公布的失业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数。
(3)物价稳定与通货膨胀衡量物价稳定的宏观经济指标是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是指一般物价水平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普遍地上涨。
常用的指标有三种: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
消费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幅度。
在衡量通货膨胀时,消费者物价指数使用得最多、最普遍。
生产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出厂产品批发价格的变化幅度。
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则是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与按基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通货紧缩也是货币供求失衡、物价不稳定的一种表现,是物价持续、普遍、明显地下降。
(4)国际收支平衡与国际收支国际收支是指一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与非本国居民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其他往来中所产生的全部交易的系统记录。
这里的“居民”是指在国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刑法基本理论一、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1.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刑法的任务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我国刑法的原则(1)罪行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1.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2.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3.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1)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doc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doc2017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2017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序号复习资料查看详情1票据法查看详情2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查看详情3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查看详情4银行风险的种类查看详情5民事法律基本规定查看详情6债券投资业务查看详情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查看详情8银行业从业人员与监管者查看详情持续更新中银行专业资格栏目为你推荐:2017年银行行业看点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心态调整2017上半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时间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前预测题1考试准备的怎么样啦?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前预测题1,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前预测题1一、单项选择题(共90小题,每小题0.5分。
下列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主要是事实问题B.合同生效主要是法律评价问题C.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D.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发生信用危机的银行可以实行接管,接管期限最长为()年。
A.1B.2C.3D.4二、多项选择题(共40小题,每小题l分。
下列选项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符合题目的要求。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在通货紧缩的原因中,国际市场的冲击主要表现在()。
A.出口下降B.外资流入减少C.国内供给增加D.国内需求减少E.产品价格下降2.国家外汇管理局现有的主要职责包括()。
A.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B.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C.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D.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E.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判断题(共15小题,每小题l分。
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必背考点
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必背考点法律法规,指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必背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一、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内涵1.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含义商业银行组织架构是银行各部分(包括一切机构和部门)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空间位置、聚集状态、联系方式以及各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
2.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作用(1)从组织上划分和确定银行的管理层次、管理部门、管理职位及体系结构,以便为各种要素安排一个最佳的空间位置。
(2)明确各层次、各部门、各职位的职责、任务、权利、利益及其相互关系,从而在各种要素之间建立起合理的关系网络。
(3)按一定的规则或模式协调、平衡、规范各层次、各部门、各职位的行为方一式和相互关系,使各种要素都能最好地发挥功能与潜能,保证组织目标有计划、有节奏、按程序实现。
(4)合理地配置银行的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每种资源的作用并使其整合而成的整体功能最大化,以利于银行实行全面比例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创新管理、伞面风险管理。
(5)对环境变化、市场动态和顾客需求做出积极反应,正确处理银行组织与环境、市场、顾客的各种关系,特别是“银行与银行”(B&B)、“银行与顾客”(B&c)、“银行与市场”(B&M)的关系。
3.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形式第一,按照企业法人角度划分:统一法人制组织架构和多法人制组织架构。
第二,按照内部管理模式划分:以区域管理为主的总分行型组织架构、以业务线管理为主的事业部制组织架构、矩阵型组织架构。
第三,按照管理会计角度划分: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
二、西方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1.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的五大业务线(1)零售业务。
(2)财富管理业务。
(3)商业银行业务。
银行从业资格-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初级)精讲班培训课件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初级)精讲班培训课件第一节银行起源与发展第一节 银行起源与发展一、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l商业银行是指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多种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
○现代商业银行建立途径:①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商业银行;②按照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组建股份商业银行。
l现代商业银行特点:①利息水平适当②信用功能扩大③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第一节 银行起源与发展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的产生:①是集中统一银行券发行的需要。
②是统一票据交换及清算的需要。
③是“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④是对金融业统一管理的需要。
○正是由于银行券发行的集中、票据清算、最后贷款人和监管的需要,一些大的商业银行逐渐从商业银行体系中分离出来,演化成为中央银行。
第二节银行业分类与职能一.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代表政府干预经济、管理金融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l中央银行职能:1.发行的银行l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并通过调控货币流通,稳定币值。
2.银行的银行l即主要同商业银行发生业务关系,集中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提供信用。
具体包括: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办理商业银行间的清算;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三.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财政收支,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具体包括:代理国库,中央银行经办政府的财政收支,执行国库的出纳职能;对国家提供信贷;在国际关系中,代表国家与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处理各种国际金融事务。
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幵展商业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2017年10月银行从业资格《初级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7年10月银行从业资格《初级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的更新!2017年10月银行从业资格《初级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上午场1.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发放和支付条件,火根据合同约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的有(B)A.信用状况明显下降B.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C.盈利能力下降D.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2.从特征上看,物权属于(ACE)A.对世权B.相对权C.绝对权D.请求权E.支配权3.关于“金融凭证骗罪”,行为人犯罪的对象包括(D)A.银行存单B.保函C.委托收款凭证D.票据E.汇款凭证4.中国银监会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工作目标的考核维度位(ACD)A.贷款户数B.贷款余额C.申贷获得率D.贷款增速E.贷款绝对数5.金融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ABCD)A.提供价格信息B.提供清算和结算的途径以完成商品、服务和各种资产的交易C.便利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转移D.提供分散、转移和管理风险的途径E.反映了经济运行情况6.下列关于银行中间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有(C)A.不构成表内负债B.直接承担市场风险C.形成银行利息收入D.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E.不构成表内资产的更新!2018中级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章节试2018-03-22/ueditor/201710/30/a80c0ba08bd98f645a50050dcb9938 df.jpg" title="4.jpg" alt="4.jpg"/>下午场:单选题1由银行签发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的是,银行本票。
2物权中最完全的权利是,所有权。
3我国商业银行外币存款中,发行外币股票账户是,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4表见代理要件错误的是代理人有,代理权。
5由较大规模投资推动的经济增长会导致,通货膨胀。
2017年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托管业务分类
2017年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读:
托管业务分类
1.资产托管业务
(1)定义:指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
(2)托管人的职责:针对投资资产的安全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
(3)品种: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信托资产托管、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托管、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产托管等。
2.代保管业务
代保管业务是银行利用自身安全设施齐全等有利条件设置保险箱库.为客户代理保管各种贵重物品和单证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近年来,出租保管箱业务发展迅速,成为代保管业务的主要产品。
此外,代保管业务还包括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
备考提示
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在办理保管时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金额等,区别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
银行从业法律法规2017辅导讲义:担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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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担保概述《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和《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从原则规定到法律的具体适用,共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以确保债务的清偿。
《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的种类:(1)人的担保(2)物的担保(3)定金担保8.4.2保证1.保证的概念与种类《担保法》规定保证的责任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
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连带保证不具有补充性。
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能够清偿。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
(2)保证期间债权债务转让《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0XX年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复习讲义(15).doc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复习讲义(15)【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1.刑事制裁措施、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2.对银监会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3.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措施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措施追究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
5.3.1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
5.3.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犯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法律制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3.3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措施。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3.4相关的处罚措施1.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2.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措施取缔;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万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不足50万的,处50-200万罚款。
3.对依法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措施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你推荐: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时间2017上半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银行专业资格2017考试题型及答题建议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高效备考方法2017上半年银行专业资格准考证打印入口银行专业资格2017年考试选择题出题形式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答题方法与复习建议。
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必考点: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
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必考点: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银行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必考点: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导语: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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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它伴随着银行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银行的发展而发展。
从总体上看,银行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风险管理阶段、负债风险管理阶段、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和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1.资产风险管理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银行的风险管理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
这主要是与当时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银行经营中最直接、最常见的风险来自资产业务。
2.负债风险管理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银行为了扩大资金来源,满足银行流动性需求,同时避开金融监管的限制,开始变被动负债为积极性的主动负债,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
3.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20世纪70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固定汇率制度向浮动汇率制度转变,汇率波动不断加大,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与单一的负债风险管理均不能满足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均衡,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
4.全面风险管理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l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出台,国际银行业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2004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出现了一个显著的变化,由单纯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的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2010年12月发布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模式,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建立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也进一步丰富了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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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辅导讲义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管对象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2.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实施
1.
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2.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1)接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措施。
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重组。
重组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或重组计划),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推出方式,以此维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
(3)撤销。
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4)依法宣告破产。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的申请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
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3.
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1)审慎性监督管理谈话。
监管部门有权根据监管需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随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谈话要求。
进行监管谈话并不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存在经营的问题,即使不存在任何问题,监管机构也有权要求谈话了解状况。
(2)强制风险披露。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与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并列为资本监管的新三大支柱,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据此加强信息披露要求。
(3)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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