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罚条例(新)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根据中学生的行为规范,以下行为被定义为违纪行为:1.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2. 违反道德行为准则;3. 对师长、同学或其他人进行辱骂、恶意攻击或欺凌;4. 涉及作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5. 持有、传播违禁物品或信息;6. 损坏学校、教室和公共设施;7. 不当使用手机、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8. 认为其他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二条处罚原则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轻重程度,中学生违纪处罚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不倚;2. 教育引导原则:处罚除了制裁外,更重要的是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3. 制度规范原则:处罚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执行;4. 程序合规原则:处罚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合规性。
第三条处罚措施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中学生违纪处罚包括以下措施:1. 批评教育: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通过批评、忠告等方式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2. 记过处分: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记过处分,要求其做出书面保证并接受学校的教育指导;3. 警告处分:对于较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警告处分,要求其认识错误并作出书面保证;4.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限制其离校活动,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教育和监督;5. 退学处理:对于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退学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程序根据学校的规定,中学生违纪处罚的程序如下:1. 发现违纪行为:学校或老师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2. 事实调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3. 处理决定: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4. 处罚执行:学校对于处罚决定进行执行,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5. 反馈通知:学校将处罚决定及相关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记录在案。
学校规章制度惩罚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惩罚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惩罚条例。
第二条:学校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破坏校园秩序;2. 在校园内进行违法活动;3. 辱骂、攻击师生或其他校园成员;4. 涉嫌作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5. 涉及赌博、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6. 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私自占用学校资源;7. 借钱滥用校园借贷平台;8. 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对于学生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 批评教育:口头批评、书面批评等;2. 警告处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3. 记过处分:记录在案,影响学生综合评价;4. 记大过处分:记录在案,严重影响学生综合评价;5. 开除学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对校园秩序和他人造成严重损害者。
第四条:对于教师、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处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2. 记过处分:记录在案,影响绩效考核等;3. 记大过处分:记录在案,严重影响绩效考核等;4. 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职业操守,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
第五条:学校规章制度惩罚条例的执行,由学校教育处、纪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
执行时应注重情节认定,公正、透明,确保处罚与违规行为相匹配。
第六条: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可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的七日内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进行复核,听取相关证据并重新认定情节,最终给出终审结果。
第七条:本惩罚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应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八条:凡违反本惩罚条例的行为,一律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不得纵容,否则将受到相应违纪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惩罚条例特此制订,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愿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以下是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中学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校纪,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中学学生应尊重师长,不得侮辱、诽谤、恶意攻击老师或其他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得迟到、旷课,不得早退。
第四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课堂秩序,不得干扰他人学习,不得交头接耳、喧哗等打扰老师上课。
第五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舞弊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第六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食堂纪律,不得乱扔食物、餐具,不得浪费食物。
第七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校园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涂写乱画。
第八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发表带有侮辱、诽谤、歧视等内容的言论。
第九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学学生,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追加学习任务、扣分、停赛、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的中学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学生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校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适当的调查并依法处理申诉事宜。
这些条例旨在维护中学校园秩序,促使学生自律,提高学习氛围和学术水平。
具体处分措施应根据学校的制定规章制度而定。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新)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原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细则第二条凡具有我校各类学籍的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应由学生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三条违反宪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令和法规,参与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者:一、经教育尚能改正,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二、经教育坚持不改,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一、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
第五条严厉禁止下列行为:一、打麻将、赌博、变相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二、制作、复制、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及其它淫秽物品,卖淫、嫖娼;三、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成立违法组织,搞打、砸、抢活动。
有上述行为之一,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任何学生组织和学生不得利用网络及其他媒体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一、煽动抗拒和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七、调戏、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以其他方式严重骚扰他人,使他人受到伤害者;八、损害学校声誉;九、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教育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第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三)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四)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五)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六)考试作弊的;(七)抄袭他人作业、论文等学术成果的;(八)旷课、迟到、早退的;(九)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十一)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的种类第五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警告是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处罚,一般适用于初次违纪且情节较轻的学生。
第七条严重警告是对较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适用于多次违纪或情节较为严重的学生。
第八条记过是对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适用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学生。
第九条留校察看是对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
在察看期间,学生如有悔改表现,可解除察看;如再次违纪,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开除学籍是对极其严重违纪行为的最严厉处罚,适用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学生。
第四章处罚的程序第十一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二)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学生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听取陈述和申辩。
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应当予以采纳。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迟到早退罚款: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一元,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罚款逐次翻倍。
2.打架斗殴处罚:学生之间发生打架斗殴行为,首次给予严厉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再次发生则进行课外时间禁令,并通知学生家长,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停课、暂停入学、劝退等处罚。
3.损坏学校财物处罚:学生对学校财物进行故意破坏或者恶意损毁,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进行适当的处罚。
4.作弊处罚: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使用作弊设备等行为,被发现的,将被扣分、作弊的科目成绩无效,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可被开除。
5.违反校规校纪处罚: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纪律,包括但不限于吸烟、校外打架、辱骂老师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停课、劝退等处罚。
6.缺勤处罚:学生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缺课、旷课,根据缺课情况给予警告、处分等处罚。
7.纪律整顿处罚:学校进行纪律整顿期间,对违纪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如有需要,可进行相应的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学校的具体处罚条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学校通常会根据学生违纪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来综合考虑具体的处罚措施。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一般由学校制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 迟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写检查,第三次罚站,第四次提醒家长,第五次以上通知家长并扣分。
2. 旷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写检查,第三次罚做扫教室,第四次与家长面谈,第五次以上通知家长并扣分。
3. 缺席班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写检查,第三次罚站,第四次通知家长并扣分。
4. 作业未完成:第一次补写作业,第二次和家长沟通并扣分。
5.因表现不好而被老师或班主任严肃批评,情况严重的,会通知家长。
6.不尊重师长、同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写检查,第三次罚站,第四次通知家长并扣分。
7.打架斗殴:严重程度会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处罚,一般情况下,停学、警告或者建议调换学校是常见的处罚方式。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能会根据学校的规定有所不同。
学校通常会依照学生违纪的严重程度和次数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妥善处理相应的记录和通知家长。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做到文明守纪,以免受到处罚。
第 1 页共 1 页。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根据学校的违纪处罚条例,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 违反校规校纪:包括违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如迟到早退、缺勤、不按时参加学院所有教育活动等,将会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等。
2. 不良行为:包括在校内或校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欺骗、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勒索、传播不良信息等,将会受到严重处罚,包括警告、留校察看、学籍记过甚至开除学籍。
3. 违反考试纪律:包括作弊、抄袭、暴露试卷、打扰他人等行为,将会受到科目不及格、学籍记过、停考、开除学籍等处罚。
4. 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包括携带危险物品、参与非法集会活动、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 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包括涉及诽谤、恶意中伤、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将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处理方式会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异。
在实施处罚时,学校会注重公正、公平和教育导向,以促使学生正确认识错误、纠正
错误,并对其进行教育和辅导,以期达到教育、惩戒和改造的效果。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4篇)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1. 违反校规校纪1.1 迟到、早退:首次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处以停课、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1.2 短时间离校:经许可离校时间的10%以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等处罚;超过规定时间,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3 无故缺课:首次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停课、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1.4 作弊行为:给予本次考试成绩为零分,并记过处分,同时给予相应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1.5 擅自离校:给予口头警告,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6 损坏校园设施: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记过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7 推搡、打架斗殴:即刻禁赛、停课,严重者报警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1.8 损坏他人财物: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记过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停课、书面检讨等处罚。
1.9 谩骂、辱骂他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1.10 违规穿着: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书面检讨等处罚。
2. 违反班规班纪2.1 迟到、早退:班主任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2 违规使用手机:没收手机并返还给家长,视情节轻重,给予班级警告、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3 忘带作业或书本:班主任口头警告,多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4 不按时完成作业:班主任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5 扰乱课堂秩序:班级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站队、书面检讨等处罚。
2.6 违规穿着:班主任口头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7 挑战班级权威:班级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扣分、站队、书面检讨等处罚。
3. 违反课堂纪律3.1 缺席课堂:教师口头警告,多次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书面反省等处罚。
2023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学校园的良好环境,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中学学生及相关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应当通过教育和管理的方式,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违纪处罚制度,明确违纪行为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循社会公德和校园公德。
第七条学生应当在校内校外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为校争光。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
第十条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人格培养,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和道德观念。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理第十一条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1. 擅自离校、离班无故缺课超过3天的;2. 在校内或者校外打架斗殴的;3. 抄袭、作弊的;4. 违规买卖考试答案、替考的;5. 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的;6. 吸烟、饮酒的;7. 接触、传播淫秽物品或者信息的;8. 散布不良言论、进行谩骂、诽谤他人的;9. 传播暴力、恐怖或者危害社会稳定的言论或行为的;10. 涉及违法犯罪的。
第十二条学校对违纪学生采取的纪律处分方式包括:1. 批评教育;2. 谈话、警告;3. 记过;4. 记大过;5. 请家长;6. 停课留校察看;7. 停学;8. 开除学籍。
第十三条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及时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并向学生及其家长说明处理决定的理由。
第十五条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的纪律处分有异议的,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学生纪律处分的记录应当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及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如被其他中学录取,新学校有权了解该学生在原学校的纪律处分情况。
2023年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擅自离校或旷课,经过三次以上通报才能确定。
2.迟到或早退,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学生将被通报扣分。
3.偷窃或抢夺他人财物,将按照学校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4.参与或组织非法集会、活动,经查实,学生将被批评教育或处以纪律处分。
5.故意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经查实,学生将被要求赔偿或进行适当扣分。
6.实施欺凌行为或故意伤害他人,经查实,学生将被严肃处理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究。
7.破坏学校纪律或扰乱学校秩序,经查实,学生将被通报扣分或按照学校纪律调整。
8.冒名顶替、抄袭或作弊,学生将被严肃处理或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9.对师生辱骂、侮辱或进行不文明行为,经查实,学生将被通报扣分或按照纪律处分。
第三条: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如下: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学生将受到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上。
2.书面检讨:对于部分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需要书面检讨,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批评教育。
3.记过:对于违纪行为影响较大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将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相关的辅导和纪律教育。
4.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将被留校察看一段时间,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和矫正。
5.开除学籍: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性质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被开除学籍,终止在该校的学习资格。
第四条: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的执行方式如下:1. 学校将设立违纪处理委员会,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罚和纪律教育工作。
2.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违纪行为记录系统,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3. 学校将加强学生违纪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4. 学校还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家校合作的良好机制。
第五条: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六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修订版)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赣县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修订版)为了做到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专生守则》《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现制定处罚条例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罚教育。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者可处以通报批评处分,并酌情处罚:1.学期累计旷课、旷操6(含)节次以下,漏宿1次。
2.上课不认真,不交作业,上课玩手机。
3.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
4.未经请假随意旷课,不请假外出。
5.不做值日,随地大小便,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乱倒拉圾、饭菜。
6.往楼下或走廊上乱倒拉圾、脏水、在走廊上洗澡、洗衣服、刷牙。
7.撕毁布告、标语等宣传物,擦摸、涂改板报。
8.浪费水、电。
9.就寝时间,追打吵闹。
10.熄灯后,在寝室内点蜡烛,做其他事。
11.给老师、同学取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
12.与同学吵口,造成不良影响。
13.随意穿拖鞋或穿背心进教室。
14.不佩戴出入证或佩戴假出入证。
15.在墙壁、课桌及宣传栏等处乱涂乱画。
16.上课、午休、就寝期间外出进入“三室二厅”及网吧一次。
17.根据学生综合考核,累积扣分达30分以下。
18.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
情节较严重但有悔改表现者,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1.学期累计旷课、旷操7-18(含)节次,漏宿2-3次。
2.不服从管理,经教师教育屡教不改。
3.考试作弊。
4.辱骂、顶撞教师、职工及学生会干部、校卫队干部、班干部。
5.看色情、凶杀、迷信等坏书刊。
6.学生吸烟、喝酒。
7.不经校门,翻越围墙进出学校及爬树攀高。
8.未经教师同意改装线路或使用电器。
9.在校燃放烟花爆竹。
10.在公路上追逐撕打。
11.未经他人允许私入他人房间或办公室、动用他人物品,冒领、撕窃他人信件、邮票。
12.在处分尚未撤消期间,上课、午休、就寝期间外出进入“三室二厅”及网吧第二次。
13.在校内外聚众赌博或旁观一次。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中专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条:处罚的种类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⒈不讲文明、打架骂人、或目无纪律,不服从教师管理严重影响他人学习,造成不良影响者。
⒉经常违反课堂和自习纪律,一学期连续旷课达2天,累计旷课达3天者。
⒊有意损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者。
⒋参与偷窃、敲诈他人或集体财物,情节较轻者。
⒌在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带头起哄造成不良影响者。
⒍在校内外酗酒、赌博、抽烟造成不良影响者。
⒎偷看黄色书刊,经常进出营业性录像厅、舞厅、游戏机室、网吧、桌球室者。
⒏考试作弊者。
9.无视校纪校规,私自出走一天以内者。
10.服装、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⒈组织小团伙,经常在校内外寻衅滋事,以强欺弱,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校园稳定和社会秩序者。
⒉不讲道德,无理纠缠异性同学,讲污言秽语,动手动脚,有严重不良行为者。
⒊偷窃钱物或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情节较为严重者。
⒋有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⒌偷看传播黄色书刊,聚众赌博,经常因进网吧上课迟到、早退屡教不改者。
⒍无视校纪校规,私自出走1天以上,2天以内者。
⒎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后,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
⒏一学期连续旷课达3天,或累计旷课达5天者。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⒈符合处罚第三条中1—5款,且造成更为严重后果者。
⒉已受记过处分,又重犯者。
⒊一学期连续旷课达5天,或累计旷课达8天者。
⒋无视校纪,私自出走2天以上者。
第五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劝其退学。
⒈在校内外聚众,持械斗殴,联系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师生者。
⒉故意伤害他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学生惩治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1.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2. 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二、违纪行为的分类及处理1. 一般违纪行为:(1)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
(2)上课、上自习期间说话、睡觉、玩手机等影响课堂秩序者,给予口头警告。
(3)不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者,给予口头警告。
(4)在校园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者,给予口头警告。
(5)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者,给予口头警告。
2. 严重违纪行为:(1)故意损坏公物,给予记过处分。
(2)盗窃、作弊、抄袭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3)打架斗殴、侮辱他人、恐吓同学等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
(4)损坏学校设施、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违反学校纪律,严重影响学校形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 违法犯罪行为:(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构成犯罪的,由学校依法终止其学籍。
三、处分程序1. 班主任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后,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2. 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3. 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决定。
4. 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学生和家长,并告知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四、处分的撤销与解除1.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如有显著表现,经学校领导批准,可提前解除处分。
2.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如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3. 学生受处分期满,学校应及时撤销处分,并向学生和家长通报。
五、其他1. 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2. 学校应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 学校应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年级警告;(2)校级警告;(3) 校级严重警告;(4) 校级记过;(5)校级记大过。
第四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年级组,经年级组讨论后报学校政教处审核。
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年级组处分在年级大会公布)。
第五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按较重的处分后再加重处分。
第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年级警告处分。
(一)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迟交和缺交作业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二)学期内累计旷课10节者(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节计算);(三)破坏公共财物,公共卫生和校园绿化,后果较轻者者;(四)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影响较小者;(五)不接受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者;(六)在校内打架未造成后果者;(七)有其他应给予年级警告处分行为者。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情节轻微的给予纪律约束纪律约束:1、大会点名批评。
2、全校通报批评。
3、责令向全班或全校书面检讨道歉。
4、扣学生操行分。
5、损害公物或污染环境需付赔偿金。
6、停课检查劳动反省。
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下列七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勒令退学;(7)开除学籍第一条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或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1、凡参与上课闹事,表现恶劣者,视其情节及认错改正情况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2、凡煽动、组织、闹事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3、凡在学生携带、留存管制刀具,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师长者,表现恶劣,视其情节及认错改正情况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者:1、因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2、因过失犯罪、受胁迫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被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被行政拘留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勒令退学处分;5、被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条打架斗殴者:(1)打架者: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致他人重伤,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打架事件已经终止,事后又报复打人并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先动手打人或持械打人者,一律从重处理。
(2)肇事者: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动手打人者,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从重处理。
(3)策划打架者:策划他人打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策划校外人员到校内或学校附近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做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以教育为主和教育、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受到处分的学生,学校和班主任老师要经常找其谈心,热情帮助,帮他们改正缺点,解除处分。
第二章:违纪处分细则
一、对以下情况者,给予警告之处分
1、一月之内旷课达8节以上者(按每天至少12节计算、迟到或早退3次记1节旷课);
2、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学校公共财产或校园绿化,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者;
3、在校园内非公开抽烟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
4、衣装、仪表不符合中学生标准,限期整改无效者;
5、考试作弊者;
6、不接受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学生干部者;
7、携带管制刀具入校,未造成伤害者;、
8、在宿舍和教学区打篮球、排球和足球者;
9、在阳台、窗台上乱放东西;高空乱扔杂物者;
10、在宿舍内开生日晚会者;
11、在教学区或宿舍楼内故意起哄闹事者;
12、不按时就寝,深夜吵闹或点蜡烛、打手电看书者;
13、在校园内乱写乱画或乱涂乱改擦有关“通知”、“公告”者;
14、私自下河下塘游泳、洗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二、对以下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之处分
1、一月内旷课达16节以上者(按每天至少12节计算、迟到或早退3次记1节旷课);
2、不服从学校的管理,公开与老师、保安、宿舍管理员顶撞者;
3、敲诈勒索、恃强凌弱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校园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者;
5、恐吓、威胁他人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后果严重者;
7、有偷窃行为者;
8、住宿生深夜在外面闲逛、看录相、上网、打桌球者;
9、小型打架斗殴或打架未遂事件,未伤及任何一方,肇事者及路途介入者;
10、在校园内男女生行为不得体的;
11、对于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私自翻墙外出,从宿舍窗户、走廊借用其它设施下楼或直接跳下楼,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对于拉帮结派,影响学校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者;
13、在校园内赌博,抽烟、喝酒者;
14、第一次被发现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者,没收保管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严重警告处分或劝退(初中部学生劝其转学)。
同时,被没收的手机直到毕业时返还,请家长谅解。
* 特别说明:同时,在物质与各种荣誉评选等精神方面取消其一切资格,并列为重点关心、帮扶对象。
三、对以下情况者,给予记大过之处分
1、一月内旷课达32节以上者(按每天至少12节计算、迟到或早退3次记1节旷课);
2、在校园偷盗,情况严重,数目重大,手段恶劣者;
3、没有通知家长和老师,不按时返校离校者;
4、在社会上严重损坏学校名誉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5、纠集外校人员来校打群架、偷盗、勒索、破坏公物者,后果严重的直接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6、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或玩火,严重扰乱教学和生活秩序者;
7、欺负、侮辱女同学、小同学者;
8、在教室或宿舍内私接电源充电、烧电热丝,经警告无效者;
9、对于打架事件,造成一方或双方有轻伤或更严重伤害的:
A:先动手打人者记大过以上处分;
B:中途介入者,煽风点火者,凡使事态扩大化的记大过以上处分;
C:手持棍棒、砖头、凶器者处记大过以上处分;
D:二人或二人以上打一人者,处记大过以上处分;
E:唆使他人帮自己打架,唆使者与参与者均处记大过处分;
F: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对校内学生记大过以上处分,对校外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G:高年级学生到低年级学生班中、宿舍中找事者,高年级学生记大过以上处分;
四、对以下情况者,给予留校查看之处分
1、打反动标语,散发反动传单或参与邪教活动者;
2、威胁教师者;
3、煽动带头闹事;
4、打群架者,凡动手者、助阵者均给予留校查看以上处分;
5、记大过期间又违反记大过条件者;
6、对无理上访者,
7、不经请假外出,离校出走达二周者;
五、以下行为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第一次被发现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者,给予全校通报并一律劝退(初中部学生劝其转学)。
同时,被没收的手机直到毕业时返还,请家长谅解。
* 特别说明:同时,在物质与各种荣誉评选等精神方面取消其一切资格,并列为重点关心、帮扶对象。
2、谈恋爱,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3、在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再犯严重错误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4、有意破坏公物、纵火、玩火引起火灾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者,劝其退学;
5、参与偷窃,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劝其退学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参与赌博、吸烟、酗酒以及翻爬围墙的,累计三次(含)以上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7、在校内外以任何方式进行敲诈勒索,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侮辱或殴打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值日学生或学生干部,威胁或变相威胁师生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9、传播或观看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三室一厅一吧”(桌球室、游戏机室、录像室、营业性舞厅、网吧),累计三次(含)以上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10、有勾结外校人员在校内外滋事闹事、打架斗殴、恶意伤人、造成恶劣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触及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分种类
第一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诚认错误的态度,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劝其退学(或者勒令退学)。
第二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的经济损失,除给予处分外,必须以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有以下情形者,可以减轻处分:
1、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事实经过,检查认真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2、主动赔偿损失者;
3、确实受他人唆使,并主动检举揭发有功者,认错态度比较好;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者,加重处分:
1、造成严重后果的;
2、拒不承认错误者;
3、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
4、对相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的;
5、曾受过处分者,在解除处分前又受处分;
6、集体违纪的组织者;
7、事实水落石出后,认错态度不好的;
8、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9、威胁、侮辱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学生干部、门岗、宿舍管理员、老师等)
六、救济措施和情况情况说明
1、受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1年以上)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并且确实有改正错误的表现,由班主任向政教处书面提出,经学校讨论批准,可以减轻或撤销其纪律处分。
提交材料包括违纪学生个人申请书和校内做志愿者证明。
【警告:做志愿者10小时;严重警告:做志愿者30小时;记大过:做志愿者50小时;留校查看:做志愿者100小时。
(必须有证明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签名)】
2、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应放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从学生档案中退出,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高中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应如实填写学生在高中阶段何时受过何种处分及何时撤销处分的情况。
3、违纪当学期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为违纪学生培训日和汇报思想日,违纪学生必须定期定时参加和上交思想汇报材料。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