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doc
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通大〔2010〕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申报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不包括艺术学科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取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二)年龄满50周岁;(三)具有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五)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持人;(七)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
南通大学财务处2019-2021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方法

(2)排序规则
依次按岗位级别积分、民主推荐积分、现有职称年限积分合计数
2
进行排序,积分高者排序在前。排序中其他情况由工作小组现场讨论 决定解决办法。
3.定档规则 在财务处级档结构人数范围内,同一层级按照排序情况决定个人 档级,排序在前者优先定在本层级的高一档。 三、工作小组 本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小组由财务处领导班子成 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组长:杨毅 成员:金霞、朱爱红、丁锦云、徐云、杨静媛、薛亚琴、王翠芳、许 道银、李红民、万海燕 四、定档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制定定档条件(7 月 6 日前) 组织财务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成立财务处其他专业技 术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财务处专业技术岗位 4 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具体条件后,网上公示方案,召开财务处全体人员 大会,经表决通过,上报学校备案后实施。 (二)组织级档申报与绩效定档工作(7 月 30 日前) 1.组织申报 组织符合所聘专业技术岗七档、十档、十二档条件人员,填报《财 务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申请表》,低档直接定档,无需申报。 2.绩效定档
4
中:副高 13 人、中级 4 人、初级 4 人(研究生会计专业毕业未取得
助理会计师,不得进档)。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每
一层级两档之间的比例为 6:4(四舍五入)。
财务处目标级档结构如下:
副高
中级
初级
级档 7 档 8 档 10 档 11 档 12 档 13 档
计划数 8
5
2
2
2
2
比例
6:4
及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结合财务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现有岗位情况及目标级档结构
财务处目前有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两类岗位。根据 2019-2021 年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2021年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2021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档定档条件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7号)、《南通大学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通大人〔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4档及以下定档条件。
一、各档核定岗位数二、绩效定档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前三年(指2016年至2018年,下同)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三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算起)。
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得定为本层级岗位中档或高档。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教学科研岗位正高四-五档定档条件(一)教学为主型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0%。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不少于1次“优秀”或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表一(1)四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一条件中的2项:(2)五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一条件中的1项:(二)科研为主型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0%。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表二(1)四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二条件中的2项:(2)五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二条件中的1项:(三)教学科研型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学时数不少于18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四档具备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同级档教学、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2项。
五档具备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同级档教学、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1项。
四、教学科研岗位副高六-八档定档条件(一)教学为主型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学时数不少于32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不少于1次“优秀”或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最新资料推荐------------------------------------------------------ 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 28 -附件 2: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作用,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撑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设置原则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将从我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职责(一)各单位根据学校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
没有明确职责的,不能参加岗位分级,只能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 4(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三、聘用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学校制定各级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聘用条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一)正高级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教授二级岗聘用基本条件之一。
(二)正高级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教授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之一。
关于199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

2005年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和《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05年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则1、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必须从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出发,以学科建设需要和各学科专业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为依据,根据《南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做到按岗申报、按岗评聘。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需设岗,择优聘任。
加强对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管理研究等工作实绩考核,强化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结协作、教书育人、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求真务实,树立优良的学术风气,克服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作风,坚决抵制学术腐败和弄虚作假行为。
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3、要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工作的导向作用,建立符合教师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选拔优秀的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促进学科梯队的建设,推动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
在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教学改革成果、教学获奖,视同于相应的科研成果、科研获奖。
在实践过程中进行科研创新、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推广和运用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均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可酌情降低专业论文的要求。
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和竞争机制,为我校今后全面实行聘任制打好基础。
4、在评审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建立评聘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使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要增强评聘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科学、民主、公正、合理”。
二、关于评审条件的掌握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掌握,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苏职称[2003]2号文件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系列任职资格条件执行(可在校人事处网站查询)。
中级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中级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一、总则。
为了规范中级职称评聘工作,提高职称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称评审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聘对象。
中级职称评聘对象为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聘条件。
1. 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要求;2. 业绩突出,取得显著成绩;3. 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评审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中级职称评聘申请材料;2. 初审材料,人事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组织评审,设立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4. 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 确认聘任,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中级职称评聘结果,颁发聘书。
五、评审标准。
1. 业绩突出,申请人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贡献;2. 创新能力,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内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3. 职业道德,申请人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4. 学术水平,申请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成果。
六、评审权利和义务。
1. 评审专家组有权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2. 申请人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接受评审结果。
七、奖惩措施。
1. 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授予中级职称,并享受相应的待遇;2. 对于虚假申请、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将取消其中级职称评聘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本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本实施方案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南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南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摘要:1.南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简介2.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3.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学历和资历要求4.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5.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要求6.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论文和著作要求7.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正文:一、南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简介南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指在江苏省南通市范围内,对参评中级职称的人员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参评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绩成果,以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符合岗位需求。
三、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学历和资历要求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现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 年。
2.具备大专学历,且取得现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 年。
3.具备中专学历,且取得现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 年。
四、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1.在现职称期间,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专业技术工作。
2.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且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要求1.在现职称期间,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如专利、技术成果、科技进步奖等。
2.参与编写过行业标准、规范、技术报告等,且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六、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论文和著作要求1.在现职称期间,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参与编写过专业著作,且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七、南通中级职称评审的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1.参评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评审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完整、规范。
2.参评人员需参加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或答辩,表现优秀者方可通过评审。
南通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

方 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使
法 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教
认真备课,有质量较高的教案、讲稿,讲课、
学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认真,虚心征求意见并积
态 极改进教学。热心指导学生的课外实践。重视
度 课程建设,关心教学研究。
教 学生喜欢听课,课堂气氛活跃,考题符合大
学 纲要求。学生统考成绩较理想,各教学环节经
在学生管理方面,本人担任体育科学学院体教 112 班班主任,在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实际 相结合,以抓学习为根本,努力创造优良的学风和班风,班级管理效果良好,上学期期末考试 我班考试成绩在整个年级成绩最好,不及格人数最少,不及格门数最少,前 50 名人数我班占 得最多,班级也被评为优秀班级。
在综合表现方面,本人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抓好 教学研究的同时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本人不断提高自身的裁判水平,多次参加南通市篮球比赛 的裁判员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养。
授课对象 总课内 备注
及人数 学时数
公共课
09、10 级本 科生 310 人
340
公共课
09、10 级本 科生 340 人
368
公共课
10、11 级本 科生 310 人
332
专业课
体教 112 班 31 人
36
公共课
10、11 级本 科生 310 人
112
专业课
体教 112 班 31 人
16
总计学时 1204 是否已达标准
2、“学科代码”指《评审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 3、本表第 1 页至第 6 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职 称)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 门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 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 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5、本表请用计算机打印,双面打印。所填字体为“楷体、 加粗”,数字和字母为“Times New Roman、加粗”。字体大小不 得大于栏目字体。 6、本表一律为 16K 大小,不得放大或缩小。
南通大学医学院副高及中级职称人员聘任条件(暂行)

南通大学医学院副高及中级职称人员聘任条件(暂行)一、副教授聘任条件(一)副教授岗位一档聘任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评聘副教授职务。
2、前五年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主讲任务,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当年教学工作量达280标准课时,教学考核优秀。
3、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自然科学5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哲学社会科学7篇及以上(其中3篇核心期刊)。
同时,须具备下述4、5条中的一条:4、前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1项(国家级前五名、省部级前三名、市厅级主持),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前三名)。
5、前五年参加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主持)。
目前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主持)。
(二)副教授岗位二档(平均档)聘任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评聘副教授职务。
2、前五年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主讲任务,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当年教学工作量达280标准课时,教学考核良好。
3、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自然科学3篇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5篇及以上。
同时,须具备下述4、5条中的一条:4、前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1项(国家级前七名、省部级前五名、市厅级前三名、校级前二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前五名)。
5、前五年参加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前二名)。
目前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前二名)。
(三)副教授岗位三档聘任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评聘副教授职务。
2、前五年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主讲任务,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当年教学工作量达280标准课时,教学考核良好。
3、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自然科学1篇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2篇及以上。
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为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推进二级学院自主管理,从2012年开始试行在学校宏观调控下,二级学院自主聘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为此,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二级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推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有利于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岗位设置(一)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和教师外系列(含实验、学生思政、工程、会计、审计、卫生、档案、出版、图书资料、教育管理等),以下均简称为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
(二)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全校和各学院教师编制,确定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三)各学院依据自身办学规模、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学院当年可使用的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报学校审定。
(四)教师外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由学校在总岗位数内统一设置和调控。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按需设岗。
三、评聘范围我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以及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才租赁在岗人员。
四、评聘条件(一)评聘基本资格条件,按《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条件的通知》(通大〔2010〕30号)、《南通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定职及聘任的暂行规定》(通大〔2005〕46号)文件和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制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中的科研业绩条件,只是评聘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评聘条件,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学科发展层次,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原则,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条件。
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条例(暂行)

1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条例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条例((暂行暂行) )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以及省关于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为组织开展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根据省关于《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设高级评审委员会和若干个中级评审委员会,设高级评审委员会和若干个中级评审委员会,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建相应学科评议组。
第三条 高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十五人,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学科评议组组长、专家代表、有关学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其中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高级评审委员会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级评审委员会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省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实事求是地提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的意见。
第四条 中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十五人,设主任委员一名。
中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学科评议组组长、有关学院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学术骨干等组成。
学术骨干等组成。
学术骨干等组成。
中级评审委员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 学科评议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
学科评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五人。
学科评议组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学科评议组对申报者的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估、确认,并提出初评意见。
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职务聘任办法.doc

山东省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人事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主要由单位组织填写,基本情况栏目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楚。
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将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基本情况
·1·
工作经历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2·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3·
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
·4·
审查及呈报意见
·5·
评议评审审核意见
·6·。
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职务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践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学意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第一条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的范围是:在我校教学实践基地承担本、专科课程或实践环节的教学、指导、管理工作,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职教师。
第二条兼职教师的聘任职务为兼职教授、兼职副教授、兼职讲师三类。
第三条兼职教师的职务聘任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高,教学意识强,并具有较强的教学、指导和管理能力;2、实际承担我校本、专科学生相关课程(含实践环节)的教学、指导、管理任务,且能在聘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指导、管理工作量。
熟悉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能按照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指导和管理工作;3、受聘兼职教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聘任期内;4、受聘教授职务的兼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3年,且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2篇)以上。
第四条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聘任兼职教授、兼职副教授的比例以每年接受我校学生数为参考依据,原则上按照2∶1(接受学生数∶聘任高级职务人数)聘任;兼职讲师职务根据实际需要聘任。
第五条各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的总人数不超过接受我校学生的总人数。
第六条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应聘兼职教授、兼职副教授和兼职讲师,需对照聘任条件自行申报,并填写《南通大学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
第七条各教学实践基地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将《申报表》汇总后报送南通大学教务处。
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兼职教授职务的还需提供核心期刊论文复印件。
第八条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及相关学院组成兼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通大〔2009〕 1 1 6 号为切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 23 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 1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准则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提高用人效益,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努力建设一支符合高等教育规律、适应高水平有特色地方性综合大学的教职工队伍,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围绕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的办学目标,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兼顾现实,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1 / 17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并能够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特征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
(四)分类管理,协调发展。
充分考虑我校办学水平、队伍建设水平,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特点和人才队伍的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学校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南通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南通中级职称评定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职称评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衡量个人素质的重要标准,南通也不例外。
南通市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已经出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历方面的要求:中级职称的申请者,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正式的学历证书。
二、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该职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鉴定程序,并在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工作经验方面的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关职业的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的突出成绩。
四、职业伦理和道德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举一反三,积极持之以恒,勇于创新。
五、考试成绩方面的考核:申请者需要参加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职称考试,并获得足够的分数才能获得中级职称。
以上就是南通市中级职称评定条件的要求,对于申请者来说,需要及时掌握规定,充分准备考试,才有可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首先,中级职称评定的申请者,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正式学历证书,并具备相关职业的实践经验。
此外,申请者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该职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鉴定程序,并在领域内取得较好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创新精神。
另外,申请者还需要参加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举办的职称考试,并取得足够的分数,才有可能达到申请中级职称的要求。
考试覆盖的内容有理论和实践知识,考试题型有单选、多选、判断、填空等,考生应当充分准备,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总之,南通市中级职称评定条件的要求,主要有学历、技术能力、工作经验和考试成绩方面的要求。
申请者必须完成上述所有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的相关职业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技术能力,并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才有可能申请中级职称。
考生应当充分准备考试,并取得足够的分数,才能最终取得中级职称。
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doc

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为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推进二级学院自主管理,从2012年开始试行在学校宏观调控下,二级学院自主聘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为此,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二级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推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有利于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岗位设置(一)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和教师外系列(含实验、学生思政、工程、会计、审计、卫生、档案、出版、图书资料、教育管理等),以下均简称为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
(二)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全校和各学院教师编制,确定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三)各学院依据自身办学规模、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学院当年可使用的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报学校审定。
(四)教师外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由学校在总岗位数内统一设置和调控。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按需设岗。
三、评聘范围我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以及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才租赁在岗人员。
四、评聘条件(一)评聘基本资格条件,按•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条件的通知‣(通大…2010‟30号)、•南通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定职及聘任的暂行规定‣(通大…2005‟46号)文件和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制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中的科研业绩条件,只是评聘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评聘条件,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学科发展层次,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原则,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条件。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定编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定编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理顺人事管理体制,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省编委、省教委、省财政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苏编〔1999〕65号),省编委、省教委《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苏编办〔2000〕8号)和市编委《关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等问题的批复》(通编发〔2014〕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编制分类学校事业编制包括基本教育规模编制(教师编制、教学辅助人员编制、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和专职科研人员编制、附属部门人员编制,由学校直接管理,统一使用。
人员编制根据岗位职责、承担任务以及管理体制的不同分为以下五类:1.教师编制:指为完成学校教育任务而配备的从事教学(含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编制。
2.教学辅助人员编制:指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而配备的实验技术、图书情报资料、现代教育技术、网络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以及在教育教学辅助机构中从事技术后勤服务的人员编制。
3.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指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群团等管理工作人员编制,以及在党政管理部门中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编制。
4.专职科研人员编制:指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中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保障服务的人员编制,以及承担国家、省(部)重要科研任务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编制。
5.附属部门人员编制:指学校中实行经济核算管理并逐步社会化的生活后勤服务单位和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人员编制。
二、编制核定标准编制核定主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2015-2016学年度在校学生数和学校事业编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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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为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推进二级学院自主管理,从2012年开始试行在学校宏观调控下,二级学院自主聘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为此,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二级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推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有利于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岗位设置
(一)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和教师外系列(含实验、学生思政、工程、会计、审计、卫生、档案、出版、图书资料、教育管理等),以下均简称为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
(二)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
核定全校和各学院教师编制,确定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三)各学院依据自身办学规模、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学院当年可使用的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报学校审定。
(四)教师外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由学校在总岗位数内统一设置和调控。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按需设岗。
三、评聘范围
我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以及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才租赁在岗人员。
四、评聘条件
(一)评聘基本资格条件,按《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条件的通知》(通大〔2010〕30号)、《南通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定职及聘任的暂行规定》(通大〔2005〕46号)文件和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制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中的科研业绩条件,只是评
聘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评聘条件,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学科发展层次,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原则,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条件。
(三)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在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的人员,或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五、评聘组织
(一)教师系列定聘和评聘分会
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会
(1)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小组,一般由熟悉本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专家3-5人组成,由学院副院长以上负责人担任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岗位、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岗位年限、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教师资格、年度考核等级、教学科研业绩等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向二级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推荐人选。
(2)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初评
意见,在本学院岗位控制数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委员会审定。
2.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一般由熟悉本学院人事、教学、科研工作的5-7人组成,由学院副院长以上负责人担任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定职的认定条件,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后报学校审核。
(二)教师外系列定聘和评聘分会
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会
(1)学校成立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一般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9-11人组成,设组长1人。
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岗位、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岗位年限、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教师资格、年度考核等级、教学科研业绩等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向学校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推荐人选。
(2)学校成立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一般由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9-11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主要职责: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初评意见,在学校岗位控制数范围内确
定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委员会审定。
2.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
学校成立教师外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一般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5-7人组成,设组长1人。
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定职的认定条件,确定后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成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委员会,成员27-31人,由各二级学院和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按照省和学校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条件和岗位数额对申报人员送评材料和学科组的意见进行审议并表决。
六、评聘程序
(一)中级职务评聘程序
1. 公布岗位及条件。
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提交当年度申报评聘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确定岗位计划,并提交本学院的评聘条件。
学校确定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计划。
2. 个人申报。
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申请。
3. 任期考核。
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材料(包括《评审表》、《简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反映学术、技术水平业绩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开展览,同时组织申报人员公开述职,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民意测验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
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任期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等级,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考核内容为聘期内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
4. 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提交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5. 资格审核。
各二级学院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小组和学校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
6. 材料公示。
学校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简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7. 学科组评议。
各二级学院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和学校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提出评议意见,无记名投票的赞成票须超过二分之一。
8. 学科组结果公示。
公示无疑义后,由学科组提交学校中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委员会审定。
9. 学校审定。
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委员会专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须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10. 审定结果公示。
公示无疑义后,学校对具有评聘权学科的人员进行聘任;对无评审权学科的人员推荐上报到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学校根据省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结果进行聘任。
(二)中级及以下职务定聘程序
1. 个人申报。
符合定聘条件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所在学院和部门提交申请。
2. 综合考核。
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素质及外语水平考核;专任教师的业务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核、实验技能考核等。
确定考核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3. 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由受理学院提交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4. 认定及聘任。
各学院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和学校教师外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确认,报学校聘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聘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聘程序,确保评聘推荐质量。
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对不按规定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退回,当年不再受理。
(二)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二级学院,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其未来3年内中级申报岗位进行限额,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四)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
亲属申报中级职务者,不得参加各级评聘组织的有关工作。
(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与每年学校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同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聘时间均在申报人员期满之月25日之前进行。
八、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