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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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死亡时的待遇规定
1、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 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 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 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 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 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 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 因此,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 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 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医疗等政府规 定的社会保险。
案例五
[案情]宁波中小民营企业众多,为节省用工 成本,一些小企业将社保金以现金的形式 “折价”发给员工,甚至将社保金算作工 资的一部分。这种做法合法吗?会受到什 么处罚?
[案例分析]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若用人单位不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期 限内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3倍的 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00-3000元的罚 款。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待遇的,应当退 回骗取的金额,并处以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 违反规定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 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 机关责令追回,并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 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 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 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 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 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 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基本养老保险的含 义、作用、构成以及享受条件等问题。 关键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所 有权归属,以及能否提前享受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问题。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一定年 龄,即依法判定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 由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结合模式,其中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负担,分别 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企业缴纳企业工资总额的 20%,个人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 养老保险费按照来源形成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 户,其中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 的全部计入社会统筹账户。
本条内容解读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3、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 4、缴费不足15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生活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 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案例二
[案情]王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公司工作, 单位为其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 王某的父母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一直靠种 地维持生活并供他读书,他工作以后父母 的负担减轻,他们以为再也不会过那种紧 张的日子了。没想到3年后,他的父母由于 健康原因,不仅不能再劳动,连王某工作3 年来的积蓄也都用完了。
关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的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 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 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关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关于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 保险筹资方式的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 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 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 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 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 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 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 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 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 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 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条是关于基本金养老金调整机制的规定
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 2、物价上涨情况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 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 国务院规定。
本条是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 度的规定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作用之一是在职工有劳动收 入时,把劳动收入的一部分积累起来形成储备金, 待劳动者年老退休时能够拥有比较充足的生活保 障金,不致使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但是为了防止劳动者提前支取个人账户资金,导 致其退休时不能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资金,国家 规定了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
这次立法明确规定不可以退保,而是建立 一种续缴或转接机制,有利于保障缴费劳 动者的基本权利。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人认为缴纳养老保 险15年之后就可以不缴了,事实并不是这 样的。缴纳15年以上的职工跟缴纳刚满15 年的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职工缴费年限越多、缴费额越高,养老金 也就越多。
王某想到以后自己那点工资要维持三个人的生 活和父母的医药费,真是难以为继。生活可以 节俭,但父母的药费节约不了啊,于是他想到 了自己的养老金。他找到单位有关部门,想和 单位签订一个协议,保证他将在单位好好工作 一辈子,条件是让他提前支取养老金,用这部 分钱来供养父母,他的退休金可以扣除提前支 取部分,或者他可以放弃享受养老金待遇。然 而他得到的答复是“不行”。 王某想知道:他不会多领养老金,只是在特 殊情况下提前使用而已,并没有损害单位的利 益,为什么就不行呢?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 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 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但公司认为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 跟你讲好的。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 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 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 了吗?
案件分析: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 种。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 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 1、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 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 2、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 业或劳动者自愿。 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 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我国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享受条件是:企业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退 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本案例中,王某刚参加工作3年,很显然没有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也没有达到保险费缴纳年限,不 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பைடு நூலகம்
当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也规定,职工未达 到规定离退休条件但遇到非常特殊的困难时,经 过申请、审查和批准,可以在个人账户中提前支 取一部分费用,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所以,王某也可以就此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如 果不被批准,目前,王某还可以通过申请社会救 助等办法解决生活困难。
案例四
[案情]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者黎先生在与家 人出游期间受了重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 能力无法继续工作,他想了解在这种情况 下,自己是否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
[案例分析]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 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 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 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 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 付。 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因病或非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就失去了经济 来源,只能依靠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参保人员同 时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 境。这时候养老保险基金应当给予帮助。
养老保险案例
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 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 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 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 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 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 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 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案例三
[案情]李先生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可是他的 养老保险只缴了12年,没有达到养老保险 累计缴费至15年的要求。他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 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 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案例六
[案情]李某刚参加工作不久,有一天他和一个从 国外探亲回来的朋友聊天,当谈到两国的社会保 障制度时,朋友问李某的社会保障号是多少,里 面有多少钱。李某说他不知道。朋友建议他把这 个问题弄清楚,因为这关系到他的个人利益。第 二天李某就去劳资科咨询。劳资科的同志说:他 有社会保障号,而且以这个号为标识建立了他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李某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国职工的社会保障 号是如何确定的?
关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 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情]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 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 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 1.2万元。不过,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 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 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 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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