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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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杭州市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意 见 》、 《 关 于加 快 发 展 中心 镇 培育 小 城 市 的若 干

中心镇 的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第一 ,经 济发展 势 头强 劲 。近年 来 ,杭州 各 中 心 镇 的经 济规 模 、城镇 功 能 和社会 服 务能力 有 了显 著 提升 。2 0 1 2 年 ,萧 山区3 个 中心镇 实现地 区生产总 值1 4 3 亿 元 ,占全 区生产 总值 的9 %;余杭 区3 个 中心
理 等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 区面积不断扩 大延 伸 。2 0 1 2
与县
逐 步赋予 了 中心 镇
发建设 管理 服务权 、
也根据 实际 ,加强 了 设 、社会 事务管理等 职 能。而且 ,在 中心
社会 城市
办事 镇行
年 ,萧 山区临浦镇 、余 杭 区瓶窑镇 、富 阳市新登镇 、 淳安 县汾 口镇建 成 区面积分 别达 1 0 平 方公 里 、6 . 5 平
窗 口对 外率 。建立行政 审批 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制度 。
拓 宽提前服务 ,通过推 进行政指导 ,出台一批实施 提 前 服务 的事项 。 四是 进 一 步改革 监 管方 式 ,提 升监 管效 能。抓 紧建立健全批后监管制度 ,对每项行政审批研究建立
项 、公 共产品提供等通过购买服务 的方式进行 实施 。
全面推开行政 审批 标 曼理 、当场 发证 的范 数 据管理 ,推进行政 目行政审批期 限有关 目和现代服务业行政
准化
围,
小型纠纷处理 ,以及 检验 、检疫 、检测 等技 术服务 与
自律监测事项 ,转交 给社会 和市场 办理 。
审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工作 审批 流程优化工作 。
第 四 ,购买 服 务一批 。除法 律法 规 另有 规定 ,

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_1

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_1
第2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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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编制及工资现状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 135 人。 公务员共 39 人(含财政所人员 9 人),其中男 27 人,女 12 人, 平均工龄 21 年,公务员平均年龄 40.8 岁,其中 50 岁以上 1 人, 文化结构为大学本科 13 人,大专 12 人,中专 10 人,高中 4 人, 行政机构编制为 29 个,超编 10 个;党政配置领导职数 8 个,其 中正科 3 人,副科 5 人。 事业单位设立 12 个职能相对独立的站办所,共有 96 人(含自聘 人员 9 人)。其中男 64 人,女 32 人,平均工龄 18 年,平均年龄 38 岁,50 岁以上 4 人。文化结构为本科 8 人,大专 27 人,中专 40 人,高中 21 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 62 个,超编 34 个。事 业单位人员中,有干部 52 人,合同制工人 29 人,全民工人 6 人, 大集体工人 2 人,计生招聘 3 人,畜牧大集体 2 人,文化招聘 2 人。所有工人身份人员,由于镇政府背着 1176 万元的债务包袱, 财政乏力,均未上交统筹保险,存在着严重的后顾之忧。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02 年后主要是安 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 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 44 人,2004 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 52 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1)税费征缴;(2) 公路会战;(3)生态建设会战;(4)专项推进种养业;(5)迎检

1979年以来浙江省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过程及作用——兼论中国未来行政区划改革走向

1979年以来浙江省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过程及作用——兼论中国未来行政区划改革走向

过市的建制 ,且均为地区中心 ,故在 1979 年国家工作重心转
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之后 ,中心城市的作用开始受到重视 ,便被
首先恢复设市 。这时的设市模式还是沿用过去的“切块设市”
的方式 ,即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 ,依据“市县分立 、城乡分
离”“、城市工业 、农村农业”的二元经济结构 ,以县的中心城镇
2 1979 年以来浙江省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阶段 划分和作用分析
2. 1 基本过程和阶段划分 浙江省 1979 年以来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相当频繁 ,前述 6
类情形均有涉及 ,但以建制变更最为突出 ,影响也最大 。故下 面的分析主要以此展开 。建制变更各级政区均普遍出现 ,包 括地市级 、县 (市 、区) 级和乡镇 (街道) 级等 。现将县级以上政
级 :2 ,860 个县级单位 ———830 市辖区 、381 县级市 、1 ,478 县 、 的缺乏和废弛 ,使行政区划的调整随意性较大 。至 1978 年
116 自治县 、49 旗 、3 自治旗 、2 特区 、1 林区 ;第四级 :44 ,756 个 末 ,随着中国正式开始改革开放进程 ,行政区划工作始重新进
或县 、市中心以外的重要的工矿镇 、交通枢纽 、风景名胜点 、边
境口岸等地及其近郊析置市 ,市县并存 ,城乡分置 。简言之 , 即以县 (自治县 、市) 的部分行政区域析置市 。这种模式在改 革开放以前一直是中国的主要设市模式[2] 。上述 5 市均为 市 、县同城的环状包围形态 ,市区范围狭小 ,周围为县域政区 。 该阶段新设市也是采用“切块设市”的方式 ,如直到 1981 年在 海门特区基础上设立的椒江市 ,仍然是沿用传统方式切块设 立的 。
另外 ,还恢复了一些过去被合并的县 ,如从平阳划出苍 南 ,从遂昌划出松阳等 。 2. 1. 2 地级政区改革阶段 (1983 - 1985) :撤销地区建制 ,实行 市 (地级市) 领导县 (县级市) 体制中国的市领导县体制 ,萌发 于市制创立之初 ,1926 年汉口市 (今武汉一部分) 辖汉阳县 , 开市领导县体制之先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市领导 县体制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从 1958 年开始 ,实行市领导县体 制的范围迅速扩大 ,但 1960 年代初期的自然灾害和经济困 难 ,导致绝大多数市领导的县又划回专区 ,市领导县陷入低 潮 ;以后虽有缓慢恢复和回升 ,但平均每个市领导县的数量明 显减少 。1982 年 ,中共中央以 [ 1982 ]51 号文件发出了改革市 区体制 、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 ,年末首先在江苏省试点 , 1983 年开始在全国试行 。从此 ,市领导县的体制 ,犹如汹涌 的洪潮 ,在全国全面推行[2] 。

浙江省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探索与思考

浙江省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探索与思考

内容 的综 合 招 标 , 体转 让 给卫 生 院 职 工个 人 。同时 , 整 建 立 新 型 劳动 聘 用关 系 , 实社 会 保 险政 策 , 流安 置 落 分
职工 , 明确 乡镇 预 防保 健 等社 会 公 益 性 工作 和 职能 。 卫 生 院转 让 所 得 资 金 上 交 区 卫 生 局 , 主要 用 于退 休 人 员
否需 用 资产 转让 、 个人 经 营 的形 式 , 们认 为 有待 进 一 步试 点 研究 , 我 目前 不 宜 推广 。
浙 江 省 乡 镇 卫 生 院体 制 改 革 探 索 与 思 考
杨 泉森 ( 江省 卫 生厅 , 江 杭 州 3 0 0 ) 浙 浙 1 0 6
文献标识码 : A
济 基 金 、 疗统 筹 基金 、 护 基 金 、 务往 来 基金 ; 生 医 维 业 卫
补 偿 金 , 余 资金 专项 用 于 发展 农 村 卫 生 事业 。 一种 结 另 是 对 部 分 乡镇 卫 生 院分 院 的 所 有 资 产 向社 会 公 开 转
让, 转让 后 的 卫生 院 分 院成 为独 立 法 人 实 体 , 编 职工 在

律 与 原单 位 解 除 劳动 关 系 , 给 一 次 性经 济 补偿 金 , 发
式 一 次性 买 断 , 年 交纳 合 同 签 约 的 公 积 金 和职 工 的 每
产 生 董 事 会 和监 事会 , 别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的决 策权 和 分
监 督 权 , 股 东会 负 责 。 长 由选 任 制 和任 命制 相 结合 对 院
的方 法产 生 。 全体 职 工 实行 聘 任 制 。 行“ 劳分 配 为 实 按
有 或 个人 经 营 。

改 革 开放 2 O多 年 , 村 卫生 发 展 的社会 环 境发 生 农

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的几点思考

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的几点思考

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的几点思考
杨溯蔚
【期刊名称】《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年(卷),期】1999(000)012
【摘要】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和主要问题(一)机构设置政企事不分,人员多,领导职数过多。

我市乡镇机关设置是按照1992年乡镇撤扩并"七办一所"模式确定的,乡镇党政机关设置了党群办、政府办、农办、工办、城建办、综治办、文卫办、财政所,其中乡镇工办与资产经营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行使行政职能,又进行企业经营活
【总页数】2页(P21-22)
【作者】杨溯蔚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事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1
【相关文献】
1.关于乡镇公车改革的几点思考 [J], 杨俊浩
2.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J], 何建中
3.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J], 周军
4.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J], 鲁莉莉
5.养人搞防疫与花钱买防疫——银川市金凤区乡镇动物防疫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 马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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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调研

宁波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调研

仑 区根 据 乡 镇 ( 道 ) 能 调整 的实 际 , 合 地域 特 点 、 街 职 结 人 口规 模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 理 设 置 机 构 , 原 来 合 将
的 “ 办 一 所 ” 并 为 “ 办 一 所 ” 党 群 办 公 室 、 合 七 归 五 。 综
办 公 室 合 并 设 置 为 党 政 办 公 室 。 撤 消 经 济 发 展 办 公 室 、 业 办 公 室 , 并 设 置 新 的 经 济 发 展 办 公 室 , 将 农 合 并 村 镇 建 设 办 公 室 中 的 发 展 三 产 职 能 , 入 经 济 发 展 办 划
公 室 , 时 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所源自的 牌 子 。 将 教 育 卫 同
生 办 公 室 改组 为 社会 事 业 办 公 室 , 计划 生 育 办 公 室 、 挂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中 心 牌 子 。 留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办 公 保 室 ,挂 司 法 所 、综 治 中 心 牌 子 。 保 留 村 镇 建 设 办 公 室 ( 道 称 城 建 管 理 办 公 室 ) 挂 环 境 保 护 站 牌 子 。 保 留 街 , 财 政 所 , 审 计 所 牌 子 。 乡镇 反 映 , 管 现 在 的机 构 挂 据 尽 设置 比较 符合 当地 的 实 际 , 由于 与 县 直机 关 不 对 应 , 但 以后 在 完成 县 ( ) 布 置 的 工作 方 面 , 能 会 有 一 些 市 区 可
( ) 简 乡镇 ( 道 ) 导 职 数 和 人 员 编 制 。 北 仑 三 精 街 领
区 按 照 “ 倡 交 叉 兼 职 、 少 领 导 职 数 、不 搞 完 全 党 政 提 减 合 一 ” 原 则 , 据 乡 镇 ( 道 ) 口规 模 以 及 开 发 建 设 的 根 街 人 任 务 轻 重 , 制 定 了 领 导 职 数 精 减 方 案 。 把 乡 镇 和 街 道 分 为 大 中 小 三 类 , 别 设 置 领 导 职 数 l 、 7名 。 大 的 分 l 9、 镇 或 街 道 , 置 党 委 书 记 兼 人 大 主 任 1名 , 长 兼 党 委 设 镇 副 书 记 1名 , 群 副 书 记 兼 纪 工 委 书 记 1名 , 法 副 书 党 政 记 兼 人 武 部 长 1名 , 检 委 员 兼 人 大 副 主 任 1名 , 织 纪 组 委 员 1名 ,宣 传 委 员 兼 文 卫 副 镇 长 1名 ,社 保 副 镇 长 1 名 , 济 副 镇 长 1 , 建 副 镇 长 1名 , 发 建 设 副 镇 长 经 名 城 开 1名 。 中 等 乡 镇 , 群 副 书 记 还 兼 人 大 副 主 任 , 织 委 党 组 员 还 兼 纪 检 委 员 , 城 建 城 管 和 开 发 建 设 由 一 名 副 镇 长 分 管 。小 的 乡镇 , 设 城 建 城 管和 开 发 建 设副 镇 长 , 不 党 群 副 书 记 还 再 兼 任 组 织 委 员 。 同 时 优 化 编 制 结 构 。 该

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2篇

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2篇

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2篇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1随着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的职能应由行政命令型,向经济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

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主要面对着广大农村,直接服务于农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完成,乡镇的主要工作应放在搞好农村经济、文明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上来。

一是要围绕农民增收,搞好服务。

帮助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向农民推广农技、农机等技术服务,传授科学的田间管理知识。

二是要加强农村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要发展离不开教育,只有教育发展了,农民的素质就会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场信息,科学种田,农业就会增产,农民就能增收,这样才能使农民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每个乡镇地域都比较广阔,人员居住分散,管理不便,为了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要经常深入到乡镇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

四是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

提高人口素质,少生优生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因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工的增多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再上传统的人口观念“儿孙满堂”、“养儿留根”的落后思想,扭转这一传统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保护好农村这块政治阵地和文化阵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养,杜绝邪恶,自觉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使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

乡镇要经常深入基层发展党员,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六是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

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农民还不能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制约,遇到天灾人祸,必须有一个强大的防灾救灾应急体系。

如我县的“110”地震。

六是加强卫生防预体系建设。

(完整word版)浙江省近年来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一)

(完整word版)浙江省近年来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一)

浙江省近年来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一)提要:发展小城镇是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和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现行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成为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制度瓶颈。

改革乡镇政府体制,加快小城镇发展,已经成为学界和政界的共识。

在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市场化改革“先行一步”的浙江省,近年来因地制宜地实施了以增强重点镇(中心镇)权能为中心的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于近期全面推开了以“强镇扩权(中心镇培育工程)“为内容的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这一改革给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必将推动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强镇扩权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浙江实践一、引言小城镇一般是指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具有一定的人口、工业和商业聚集规模,是当地的行政、经济和文化中心.推进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是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和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优先发展小城镇是我们国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战略。

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社会。

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实现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和城镇化,离不开政府作用的发挥。

但是,在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高速推进的同时,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转型滞后而造成的小城镇政府体制和管理方法的僵化,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制约因素之一。

在浙江,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经济高速发展,产业不断聚集并形成主导产业和主导产业群,一大批特色小城镇壮大起来。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与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原有政府管理体制暴露出来的问题,尤其是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些问题,如政府管理体制的僵硬性(职能专一、适应性不足等)、政府组织结构的离散性(职能部门条块关系不顺等)、权能不足(社会管理权和执行权不足、事权与财政的不相称等),以及政府官员责任意识淡薄(城镇规划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滞后性)等,严重地制约了当地民营经济和小城镇的发展,成为小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的体制瓶颈.近年来,浙江省政府积极探索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的路径,努力推动中心镇建设的制度创新.2005年9月,浙江省在绍兴县实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政府职能_政府能力_机构改革_乡镇一级的思考

政府职能_政府能力_机构改革_乡镇一级的思考

地方行政改革地方政府管理2001・10政府职能・政府能力・机构改革———乡镇一级的思考黄天柱(浙江大学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系,浙江杭州 310028) 摘 要: 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能力的提升是机构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机构改革的两大目标函数。

乡镇机构改革在体现机构改革共性的同时,其职能的转变及能力的提升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乡镇政府所处的特殊的基层政治社会生活环境,决定了其主要应承担本区域内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相应地,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但要实现乡镇政府能力的提升,必须突破体制、人员素质、财政、政府行为方式等因素的制约,这也应是乡镇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所在。

关键词: 乡镇;政府职能;政府能力;机构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82(2001)10-0018-03 在1998年开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完成预定目标的大好形势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次第展开。

2001年2月2日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在国务院和省级机关的示范先行下,市县乡机构改革作为2001年全国改革工作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

作为中国农村最基层的政权、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及国家各项工作在农村的落脚点,乡镇机构的改革值得我们特别的关注。

本文试图以此为切入口,从理论和现实的层面来审视政府职能、政府能力、机构改革的内涵及其之间的逻辑互动。

一、政府职能与政府能力:内涵及相关性政府职能与政府能力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该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它涉及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一般包括政治统治、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

在现代社会,界定一个政府的职能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对中国的各级政府而言,还要注重处理好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能力主要是指“现代国家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在既定的国家宪政体制内,通过制定和执行品质优良、积极而有效的公共政策,最大可能地动员、利用、组织、发掘、培植资源,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广泛而良好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理性地确立社会普遍遵从的正式规则并积极引导更为广泛的非正式的社会规则,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形成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制度及其机制,进而在比较的意义上促进国家快速、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机构改革初探

机构改革初探

机构改革初探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决定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进行组织变革,是具有远见卓识的英明决策。

本人有幸蒙各位领导信任,做为机构改革办公室成员,有机会为公司变革贡献一点个人浅见,倍感荣幸!组织变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变革思路与变革方案,而最终获得成功的关键还在于实施变革的过程中组织内利益的分配和观念的转变。

面对组织变革带来的利益重新分配和组织再造、流程再造、文化再造,人力资源管理的考虑应当作为机构改革中最核心的因素。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改革既要体现出战略发展的前瞻性、高效率、先进性,以建立起有利于价值创造及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新体系,又要充分尊重历史及员工的现有认识水平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摩擦力,保障公司平稳、快速发展。

我们有必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动作,以奠定组织变革的基础,保障变革目标的实现。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及现实状况二、机构调整的目的及初始目标三、机构设置、岗位需求的分析四、岗位任职资格的调查与设定五、员工能力及公司发展的调查六、机构调整方案的最终确定七、方案落实的操作步骤设计八、意外情况分析及解决预案九、变革效果校验及反弹、错误出现时的坚持与修正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及现实状况我市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既是符合国家《公司法》的一个普通公司,又与绝大多数公司不同,有很多特别的地方。

首先,我们必须确认,我们公司和所有公司一样,必须遵循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这是公司管理和机构改革的根本前提。

由于历史的原因,公司又具有以下特点,必须要充分注意这些特点才可能实现平稳、快速发展的目标。

1、公司的创建。

象改革开放之初的深圳特区,有政策、没资金。

当时从广电局各个部门凑到一起的十五个人,一咬牙、一狠心,凭着一个信念、一腔豪气、一种大无畏的创业精神、拧成一股绳干事业的团队精神、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吃亏往前奔的劲头,迅速把我市有线电视事业做起来了,而且做得红红火火。

乡镇合并背后的检视与反思——甚于浙江省J县H镇等三镇合并的实证研究

乡镇合并背后的检视与反思——甚于浙江省J县H镇等三镇合并的实证研究

本次 H 镇和 T Y 镇、 镇合并的出发点是三镇镇域小、 经济实力不足、 活力不强, 向 影Ⅱ 了西部县域经济的长远发 展, 削弱了J 县的综合竞争力。由于三镇 的区域面积和
经济总量 总体 上低于 全县平均水平 , 单个镇竞 争力不强 ,
持原来的状态 , 三镇合并对于借助周边高速公路区位优 势的经济拉动作用不明显, 三镇合并后没有一个对外详 细的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建设规划方案。对于 乡镇来 说, 经济的发展不光要看总量, 而且要看全镇的合理布局 和均衡发展。乡镇合并带来的最大问题是由于新集镇中 心形成后资金链和政策扶持的辐射范围集 中在新镇周 围, 原来乡镇的被边缘化。尤其是原来商业中心的萎缩 ,
有习惯和交通等问题制约。经过对 J 县所属 J 市范围内
识还不大清楚。乡镇机构改革的本质是要提高政府运转 效率, 而效率的衡量最终是成本和收益的比较。[ ] ” 2 合并
之后 的新 T 镇仍然 保 留了派 出所、 法所 、 司 农技站 、 妇联 、
的几次乡镇合并发现, 都不同程度存在被并乡镇经济、 文 化、 教育等被边缘化的现象 , 新镇固然成为了经济发展的
不少方案是由基层权力机关一乡镇人大通过 , 原来乡镇 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的社会建设规划在重新调整后 ,

济因素上面 , 其实这也是全国不少乡镇合并背后的真正 推力。然而三镇合并后经济总量的机械叠加并不能简单 反映合并给三镇带来的经济效益, 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 的调整也要随之配套。合并 3 年后, 三镇的工业开发区
仍然各 自发展 , 有形成整合效 应 , 大产业结构基 本维 没 三

乡镇合并背后的动力反思
没有在新镇中心得到完全弥补 , 另外学校、 医院等公共设

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

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

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来源:主站发布时间: 2008-06-11 10:48关于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模式的建议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政府法制办我国现行乡镇政府执法体制以及运作模式发端于计划经济时期,虽然经过多次的机构改革,乡镇机构的设置有了变化,但就行政执法体制这一块来说变化不大,存在不得不管但又无权去管、难以管好的现状,与目前乡镇一级政府有效管理辖区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推进我市乡镇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我们对路桥区的一些镇(街道)就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就乡镇行政执法的改革模式提出一些建议以供研讨。

一、乡镇政府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一)乡镇执法的无据,造成乡镇无权执法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担负着本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管理,就行政执法层面来说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安全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乡村道路安全、农业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二是人口资源环境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城镇管理、市政(含村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三是市场秩序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工商、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农资等。

上述各个领域除乡镇政府受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规定乡镇政府具有的执法权外,乡镇政府基本上无权执法。

鉴于此,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情况时,只能劝阻违法人员、对不听劝阻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联系有执法权的单位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只能不了了之,这不仅不能遏制违法现象也增加了执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效率,同时也损害了乡镇政府管理的权威性。

面对现状乡镇政府只能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管理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行政监管。

如:在路桥区新桥镇的辖区内,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经营由来已久,从业人员较多且分散,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但也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群众反响强烈。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2001]5号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2001]5号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2001〕5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01年3月2日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精神,结合浙江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市县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理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改革,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原则,加强党委宏观管理职能,更好地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

(三)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精兵简政,裁减冗员,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四)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各方面关系,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管理层次的职能任务和区域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浙江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一)

浙江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一)

浙江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一)浙江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一)内容提要:一个法制社会的形成,除了立法上的完善,还要有执行机构的完善,因为一个建全的机构重要性并不亚于制度的本身。

众所周知一个社会需要一定的控制体系来维护和巩固其自身的发展,一个法制社会控制体系最主要的标志是法律体系,然而徒有法不能自行,它的执行组织是很重要的,执行组织的结构如何,都会影响到法的效能地发挥。

因此,平时我们在加强立法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其执行机构的完善等问题,在对党提出加强社会法制建设的理解时要从立法和机构的完善两个方面进行,避免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形。

在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情景下,党中央在十六大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的工作机构无疑是十分明智的。

现我以我省乡镇机构为例,从乡镇控制体系、乡镇机构的状况、乡镇司法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乡镇机构的监督缺陷等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就此提出自己关于我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的一些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乡镇机构调整改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乡镇人大监督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的控制体系来维护和巩固其自身的发展,在阶级社会里这种控制体系最主要的标志是法律体系,当然还有道德和纪律以及习俗等等。

而法制体系是由概念、组织、规范等要素组成,但徒法不能自行,其执行组织是很重要的,执行组织的结构状况如何,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官员的勤政廉洁,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是相当重要的。

党中央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在理解上,除了要考虑立法完善外,还要考虑机构的完善等问题,要全面抓,不能有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

在十六大上中央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的工作机构无疑是十分明智的。

目前我国乡镇治安尚未实现根本好转,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腐败现象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在一段时期有愈演愈烈之势。

究其原因,无不与乡镇机构的体系有一定的关系,特别是乡镇机构组织方面的问题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和研究。

浙江乡街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乡街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乡街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浙江乡街社会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存在着传统的综合执法模式运行效率低下、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乡街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浙江省决定实施乡街综合执法改革,旨在建立高效、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实现乡街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制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将明确乡街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提供具体操作指南,为改革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2.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根据实施方案,乡街将建立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提高综合执法效率。

综合执法机构将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合作,统一管理和调度,做到资源共享。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乡街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通过共享信息资源,实现快速办案、高效执法。

4.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

同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5.推进法律法规改革根据乡街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为综合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三、改革效果评估通过乡街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预计能够提升乡街综合执法工作效率,改善社会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乡街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实施时间表本次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将从XX年XX月起开始实施,具体实施时间表将根据各乡街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逐步推进。

五、改革推进机制设立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实施计划、推动改革落实,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评估改革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财务保障措施省级财政将对综合执法改革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确保改革资金的充分保障。

各乡街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共同解决财务问题。

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初探

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初探

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初探
尹红平;许建全
【期刊名称】《农村财政与财务》
【年(卷),期】2007(000)002
【摘要】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2005年6月,浙江省选择区域经济各具一定代表性的绍兴、嘉善、北仑.开化四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至2005年底,试点工作基本按计划落实,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总页数】4页(P29-32)
【作者】尹红平;许建全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农税局;浙江省财政厅农税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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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作者: 吴锦良
作者机构: 浙江省行政学院
出版物刊名: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页码: 26-28页
主题词: 政府机构改革;重点与难点;对策建议
摘要: 继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1999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帷幕将全面拉开。

搞好这次机构改革是“事关国家兴衰的大事”。

本文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并对即将开始的我省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剖析,进而提出了顺利推进我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对策建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1]73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1.10.26【实施日期】2001.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委等部门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7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体改办、民政厅、建设厅、编委办、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为了更好地推动我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1]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一)当前我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从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加强行政管理和方便群众办事出发,依法科学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拓宽城镇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化进程。

(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的原则,一般以县(市)为单位组织进行。

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要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不强求统一,防止不顾条件搞“一刀切”;要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平稳过渡和社会稳定。

(三)目前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重点是:在经济比较发达、交通便捷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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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一)
内容提要:一个法制社会的形成,除了立法上的完善,还要有执行机构的完善,因为一个建全的机构重要性并不亚于制度的本身。

众所周知一个社会需要一定的控制体系来维护和巩固其自身的发展,一个法制社会控制体系最主要的标志是法律体系,然而徒有法不能自行,它的执行组织是很重要的,执行组织的结构如何,都会影响到法的效能地发挥。

因此,平时我们在加强立法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其执行机构的完善等问题,在对党提出加强社会法制建设的理解时要从立法和机构的完善两个方面进行,避免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形。

在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情景下,党中央在十六大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的工作机构无疑是十分明智的。

现我以我省乡镇机构为例,从乡镇控制体系、乡镇机构的状况、乡镇司法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乡镇机构的监督缺陷等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就此提出自己关于我省乡镇机构的调整与改革的一些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乡镇机构调整改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乡镇人大监督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的控制体系来维护和巩固其自身的发展,在阶级社会里这种控制体系最主要的标志是法律体系,当然还有道德和纪律以及习俗等等。

而法制体系是由概念、组织、规范等要素组成,但徒法不能自行,其执行组织是很重要的,执行组织的结构状况如何,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官员的勤政廉洁,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是相当重要的。

党中央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在理解上,除了要考虑立法完善外,还要考虑机构的完善等问题,要全面抓,不能有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

在十六大上中央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的工作机构无疑是十分明智的。

目前我国乡镇治安尚未实现根本好转,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腐败现象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在一段时期有愈演愈烈之势。

究其原因,无不与乡镇机构的体系有一定的关系,特别是乡镇机构组织方面的问题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和研究。

目前我省乡镇机构组织体系上存在的问题,我以为主要有:
一、乡镇机构过于疏散,使乡镇控制体系在结构上存在较大的空隙。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体制,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针对过去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村实行社政分开、家庭联产责任制,使城乡个体户有了发展。

随着改革地深入,社会经济体制引起了一系列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经济交往更加频繁,人口流动量不断增大,出现空前活跃的局面。

可是,乡镇机关调整和改革滞后,与原有的体系出入不大,因而出现较大的空隙,使权力的消极性和被动性过度得以体现,即许多治安问题,没人去管、去过问、去消化。

不少地方“告状无门”、“族权当道”,以权谋私的情况层出不穷,出了什么事,要出钱“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去解决,甚至“族长”说了算,这些情况已不是个别的情形,并在一段时间有趋于急剧增多之势。

同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纠纷,这些新的矛盾要司法机关采取合适的手段去调整和解决。

可是,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专门机关去解决那些已经违法尚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不需要处以刑罚的案件;或虽有机关,但是没有充分履行自己职责。

因此,群众有意见,缺乏安全感,使不少民事纠纷或生活琐事演变为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乡镇机构不健全,存在一头“大”,几头“小”的状况。

主要表现为目前我国政府实行四级制,即中央、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县、乡镇,但实际上,省以下还设有地区或市,因此实际上存在四级政府,五个层次。

乡镇政府五脏虽小,编制却一应俱全,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2条关于乡镇的人民政府职权的规定,该管的不该管的,它都“管了”,结果出现了消化不良全身浮肿——人浮于事这一头“大”的局面。

但乡镇司法机关却不健全,表现为司法机关,一般只有四个层次,虽然公安机关在县以下设有派出所(警区),县人民法院,下设有法庭,可是派出所(警区)与法庭在农村的乡镇中未设或未设齐全的为数不少;在城市,区以下一般未设派出所,检察院只设到县。

所以乡镇
(城市相当乡镇的街道办事处)这一级政府一般没有完整的司法机关。

突显出乡镇司法机关薄弱的“小”。

这样基层司法权的独立性就无谈起。

乡镇人大也不健全。

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一府两院”的国家机构,其权力来源是人民代表大会。

在人大会闭会期间,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其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行使,我国只在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在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只设立“主席团”,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只有设常务主席一人,并可设副主席1人至2人,和乡镇政府在一起工作。

因此,乡镇人大的“小”,表现的非常直接,这样不但体现不了乡镇人大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而且也使人们在主观上轻视了人大的功能,误以为人大只不过是“花瓶”供摆设而已,没什么作用,这样对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是非常不利的。

三、司法干部的质量和数量都不适应新形势对加强法制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大,一个城市街道办事只有几个或十几个公安干警,处往往要管好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没有法院,也没有检察院。

农村一个乡镇一般都有万人以上,多的有数万人,有的只有几个警察,一般也无法院,更不要说检察院。

面对现状不但现有司法干部素质不符合要求,就是有高质量的干部,也搞不过来。

而乡镇一级政权中的治安、调解等组织又流于形式,缺乏统一组织去协调它们的关系。

我以为这种组织疏松,必然导致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的局面。

因此,大量案件和纠纷积压,无人过问,解决问题靠“开后门”。

目前不但有干部质量问题,当务之急,更迫切的是数量问题。

而这又往往使“小事”导致新的更大是纠葛,甚至发展成恶性案件的原因之一。

四、对乡镇机构的监督也有不少缺陷。

随着现代社会公共事务增多,国家机关权力急剧膨胀,国家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手段得到了发展。

在我国的监督机制中,首先是政党监督、权力监督(人大监督),其次是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同时还有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

乡镇权力机关中也存在这样的监督,但它的监督多来自上级权力机关,这些纵向监督相对来说较间接。

由于乡镇机构的不健全,必然会导致乡镇机构的监督体系不完善,造成监督分工不明确,不协调,很难使监督发挥最大的效率。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9条第三款规定“乡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名,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这就告诉我们乡镇人大的代表不是间接由乡镇政府产生也是由它主要确定的,试问一个由乡镇政府提名的选举委员会产生的代表,如何能够去监督乡镇政府?乡镇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也就变得徒有其名。

人民检察制度设计的实质在于法律监督,而诉讼监督是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法律监督方式。

在其他监督没有那么直接的效力的情况下,乡镇没了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就几乎等于在乡镇取消了对民事、行政、刑事各个诉讼程序的监督。

有的乡镇政府和官员违反法律,侵害公民权利,公民因种种原因不敢起诉或难以起诉,如有检察机关帮助起诉不但有利保护公民权力,也维护了国家的法制。

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乡镇政府官员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中央三令五申,就是禁而不止。

如让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手段起诉这些部门,不但保护了公民的权利也使中央的政策和法律得以贯彻执行。

而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久拖不审、久审不决、裁判不公、执法不力等违法现象,都要求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惩办腐败、防止擅断。

五、罪与非罪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对一些治安问题不能正确把握。

由于法律知识普及不够,乡镇中存在把一些尚未构成犯罪的问题当成犯罪看待,也存在把本来已构成犯罪的案件当成一般纠纷对待。

许多两可之间,或已构成违法而尚不构成犯罪的不大不小的问题,没有合适的机构来解决,而这些事情在乡镇中大量的存在。

因此许多问题未能有正确地解决,即使解决了一批问题,有产生了一批新问题,这是造成社会治安不能根本好转的基本原因之一。

六、法院不能便民效益、效率意识,社会风气等原因也会影响着人们对公正地追求。

随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效益和效率的意识也深入人心,人们在市场中追求效率和效益的同时难免会偏离公平的天平。

由于乡镇不设法院,人们诉讼得来回穿梭于异地法院之间,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人们诉讼过程时间和金钱的消耗,为人们诉讼增加了不便。

如果人们只一味的追求效益、效率,就有可能放弃对公正地追求,从而放弃了诉讼。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忍气吞声”、“忍气求财”等习俗,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它会左右着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人们对公正的追求。

也会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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