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新变化
2018年(第27版)《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之非洲猪瘟
15《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简称《陆生法典》,制定了针对陆生动物(哺乳动物、鸟类及蜂类)及其产品进行安全的国际贸易所应遵循的标准。
《陆生法典》提出的标准和指南是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标准委员会不懈努力的成果,OIE 每年都组织国际著名专家起草新增文本,并根据兽医领域的新进展对现有文本进行修订,以确保依据最新科学信息撰写。
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频发,特将现有最新版即2018年(第27版)《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之非洲猪瘟章节翻译如下,希望能给相关方进行非洲猪瘟的防控提供借鉴。
不足之处,尽情谅解。
一、第15.1章 非洲猪瘟1.第15.1.1条 总则。
猪是非洲猪瘟病毒(ASFV)唯一的天然非节肢动物宿主。
包括家养和野生的所有野猪(猪)品种,以及包括疣猪(Phacochoerus spp.疣猪属)、丛林野猪(Potamochoerus spp.河猪属)、大森林猪(Hylochoerus meinertzhageni 林猪属巨林猪)在内的非洲野生猪品种。
在本章中,对以下各项进行了区分:家猪和圈养野生猪,终生圈养或农场散养,用于生产肉类或其他商业产品或用途,或用于繁殖;野生猪和野化猪;非洲野猪品种。
所有种类的猪,对有致病性作用的非洲猪瘟病毒都是易感的,而非洲野猪不易感,可能起着储存病毒的作用。
钝缘蜱属中的软蜱是该病毒唯一已知的天然节肢动物宿主,是该病毒的贮存者和生物媒介。
本《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非洲猪瘟是指猪发生非洲猪瘟病毒感染。
有以下情况则可定义为发生了ASFV 的感染:(1)已从猪样本中分离出ASFV;(2)在以下猪的样品中检测到特异性的抗原或核酸:2018年(第27版)《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之非洲猪瘟李克斌/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现出与非洲猪瘟有关联的临床体征或病理损伤;或在流行病学上与疑似的或确诊的非洲猪瘟病例有关联;或来自先前与ASFV 有关联或接触的疑似猪群;(3)在以下猪样品中检测到特异性非洲猪瘟病毒抗体:表现出与非洲猪瘟病毒相一致的临床体征或病理损伤;或在流行病学上与非洲猪瘟疑似或确诊病例有关联;或确认先前与非洲猪瘟病毒有关联或接触;本《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将猪类动物(in Sus scrofa)的潜伏期定为15 d。
OIE动物卫生法典
出证程序
3. 出证兽医责任 出证兽医应当由出口国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 签发国际兽医证书; 仅证明在签发证书时其 所了解范围内的事项或由另一有资格方证明的 事项;只在适当时签发填写完全和正确的证书 ;若证书是根据附加文件签发,则出证兽医须 在签字前应获得这类文书; 与要证明的动物 或动物产品的商务活动无利益冲突并独立于商 业各方。
出证程序
2. 国际兽医证书的准备 要求动物和动物产品标记适当,但无法标记 的除外(如初孵雏)。不应要求兽医证明 其知识范围外或不能确定的事项。证书在 交给出证兽医时应尽可能附指导性意见, 说明在签字前,要查询的范围,要进行的 试验或检查。 证书不得修改,但经出证兽 医签字盖戳可以注销,签名和盖章的颜色 与证书印刷颜色应不相同。只有证书正本 才有效。
进口国义务
1. 国际兽医证书中所注明的进口要求应确保 输入进口国的商品符合根据动物和人类健 康而制定的国家保护水平。进口国的要求 只能限于符合这种保护水平要求的范围。 2. 国际兽医证书不应包含排除进口国领土内 业已存在的及/或没有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 病原体或动物疾病的要求。对某国家或区 域中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病原或疾病所提 的要求不应超过该国或地区对相同病原或 疾病所采取的进口保护措施。
OIE动物卫生法典
刘志刚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
Mammals, Birds and Bees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2014)
前言 FOREWORD
•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以下简称《法典》)是OIE 的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 的,在其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征求动物疫 病的国际知名专家和所有成员国兽医机构 的意见和建议。 • 规定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时最基本的卫 生要求,以避免动物和人类病原微生物的 国际间传播。
新旧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比
新旧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比
新旧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比,可以从内容、条款、保护措施等多方面进行比较。
首先,旧版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于1988年,内容相对简单,主要针对禁止盗猎、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方面做出规定,但对于野生动物的其他保护方面相对较少。
而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8年颁布实施,完善野生动物的保护体系,包括了对野生动物的研究、保护、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其次,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增加了包括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内的保护主体,明确了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主体,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更广泛的支持。
同时,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非法捕捞、贸易和运输野生动物的打击和制裁,对违法者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对于涉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提高了违法成本,促进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
除此之外,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也加强了对于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规定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同时加强野生动物迁徙与通道保护,打造野生动物“生态走廊”。
总之,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与旧版相比,不仅内容更加丰富,而且保护措施更加具体,保护力度更大,加强了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
监督和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支持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并积极参与相关的保护
工作,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解读(一)
《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解读(一)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解读:这一条是关于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是提纲挈领、牵头抓总的条款,修法最核心的要点在本条表述变化中集中体现。
本条有两处重要修改,一是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修改为“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二是增加了“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表述。
第一处修改体现了国家动物防疫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的重大转变,与第三条动物防疫定义、第五条动物防疫方针相互衔接。
原法中“扑灭”的定义,更多与具体疫情处置相关,是动物疫病控制措施的一种,不宜与预防、控制并列。
如新版《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里就使用了“动物疫情扑灭”的表述。
净化、消灭是国际上广泛运用的动物防疫策略,是在预防、控制基础上逐步根除疫病病原的进一步措施,与预防、控制共同构成动物防疫的主要内容。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均有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表述,后者明确提出“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可见在国家层面早已明确实施净化、消灭措施。
本次修法将净化、消灭纳入动物防疫范畴,是对我国动物防疫工作内涵与链条的重要完善,是对新发展阶段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方向指引,应引起动物防疫工作者的重视。
第二处修改是在三审过程中增加的。
如前文所述,《动物防疫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后,涉及人畜共患病防治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强化,此处修改也是一个具体体现。
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近年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加速,野生动物面临威胁和生存困境,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于近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了修订。
以下是对新修订法律的主要内容进行的解读。
一、法律背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旨在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的需要。
法律的修订是我国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重要举措,为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更为严格的法律保障。
二、主要修订内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新修订法律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禁止买卖、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加强了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特别保护,设立了特有生态功能的区域,禁止滥捕滥猎。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进一步强调了对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的保护,明确了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责任,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调查力度。
对于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将实施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新修订法律加强了对野生动植物疫病的防控措施,要求建立健全疫病防控体系,对于疫病的发生、传播、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强化了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野生动植物疫情。
法律责任:新修订法律规定了更为明确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的界定,提高了违法成本,以更严厉的手段打击非法猎捕、贩卖和滥食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三、意义和影响: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修订法律的出台体现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通过更严格的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修订法律加强了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力度,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规范市场秩序:新法律规定了禁止买卖、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非法交易,遏制滥捕滥猎。
oie标准
4.OIE食品卫生法典(Food Hygiene Code):
这部法典针对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提供了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则。
法典中包含了动物源性食品的微生物指标、食品加工和储存的要求、以际动物卫生组织(Office International des Epizooties,简称OIE)制定了一系列动物卫生标准和规则,旨在保护动物健康,防止动物疾病的传播,并促进国际贸易。以下是一些OIE标准的详细内容:
1.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
这些规则详细规定了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要求,包括卫生证书、疫苗接种、检疫和进口许可等。
规则中还包含了动物疾病的风险评估、区域化和无疫区的要求等。
7.OIE官方动物卫生证书(OIE Health Certificates):
这些证书是OIE认可的官方文件,用于证明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卫生状况,以及是否符合OIE的标准和规则。
这是一部包含所有陆生动物卫生标准和规则的法典,涵盖了动物疾病的诊断、预防、控制和消除措施。
法典中详细规定了各种动物疾病的分类,包括法定报告疾病、推荐报告疾病和应通报疾病。
对于每种疾病,法典都提供了详细的诊断标准和控制措施,以及国际贸易中的相关要求。
2.OIE水生动物卫生法典(Aquatic Animal Health Code):
5.OIE动物福利法典(Animal Welfare Code):
这部法典关注动物福利,包括动物饲养、运输、屠宰和加工过程中的福利要求。
法典中详细规定了动物福利的基本原则、动物处理和运输的要求、以及屠宰和加工设施的标准等。
202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专业解读
202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解读目录202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解读 (1)解读一:《动物防疫法》修订的主要背景 (1)解读二:总则 (5)解读三:动物疫病预防、报告、控制 (9)解读四:检疫与无害化处理 (14)解读五:动物诊疗与兽医管理 (16)解读六:监督管理、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 (20)解读一:《动物防疫法》修订的主要背景一、宏观背景熟悉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法律制度演进的读者都清楚,动物防疫法的前身是国务院于1985年发布实施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长期以来,社会上有很多声音质疑《动物防疫法》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野生动物、水生动物、宠物的监管上存在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其实,从《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到《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变迁,是解释、理解上述情况的一把钥匙。
但这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工作立法层次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动物防疫法第一次修订,后历经2013年、2015年两次修正,本次是对动物防疫法的第二次修订。
每一次法律修订或者修正,都有其诱因或背景。
2007年第一次修订,最大的背景是2004年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和随之而来的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实践以及国务院文件的出台,确立了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三驾马车"的动物防疫机构设置框架,国务院和省市县三级地方人民政府均设立了兽医主管部门,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向乡镇派驻站点、人员,在乡村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具体承担强制免疫注射工作,这些都在2007年修订时吸收到法律规定中。
第一次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实施后,全国动物防疫工作得到加强,法律在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快,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创新发展,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逐步提高;饲养畜禽和消费畜禽产品的体量持续攀升,生猪常年饲养量达到10亿头(存栏+出栏),占全球一半,肉类和禽蛋产量稳居世界第一,而生产单元以分散的小规模饲养经营场户为主体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庞大的饲养规模与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对法律保障和支持力度的需求更加迫切。
新版《动物防疫法》解读
新版《动物防疫法》解读
《动物防疫法》是我国针对动物疫情防控制定的法律法规,于2021年5月1
日正式实施。
该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动物疫情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保
护动物健康,维护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安全,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新版《动物防疫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解读和规定:
1. 疫情监测和报告:法律要求养殖场、兽医机构、动物疫病监测机构等单位要
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动物疫情,确保疫
情的及时控制和防范。
2. 动物疫苗管理:新法规定了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要求,加强了对动物疫苗质量的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提高动物免疫力,降低
疫病传播风险。
3. 动物疫病的处置:法律明确了对发生动物疫病的处置措施,包括隔离、封控、扑杀、消毒等,以及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销售等限制措施,旨在迅速控制
疫情蔓延,保护人畜健康。
4. 防疫责任和处罚:新法规定了养殖场、兽医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的防疫责任,
要求加强防疫宣传教育,提高防疫意识和能力。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
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总体来说,新版《动物防疫法》加强了对动物疫情防控的监管和管理,提高了
防疫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安全。
这将
有助于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公众健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亮点浅析
57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亮点浅析吴礼清(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池州 247000)摘 要:随着动物防疫工作的不断发展,修改有关法律以适应新时期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成为当务之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简称《动物防疫法》)进行了修订,这意味着我国动物防疫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动物防疫工作也会更加规范。
从微观角度来看,其价值体现在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调整了动物防疫方针和动物防疫责任,加强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健全完善了无害化处理、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等制度,明确了野生动物利用和犬的管理,强化了法律责任。
关键词:动物防疫法;防疫制度;法律责任;新修订2021年1月22日,《动物防疫法》再次被重新修订,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12章113条,比原《动物防疫法》增加2章28条。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一些缺失的制度进行了弥补,对原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原先薄弱环节进行了加强,可谓亮点纷呈。
笔直认真研读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修改的内容及亮点梳理归纳如下。
1 调整动物防疫方针长期以来,“预防为主”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基本方针,这的确使得很多大规模动物疫病的发生得到了控制,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动物及其产品跨区域大范围流动频繁,仅仅依靠单一的预防方式来做好动物病原体变异风险控制工作,其难度系数是比较大的。
因此就需要建立对应的控制机制,净化机制,消灭机制,以确保畜牧业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几率不断降低。
而在国际上通行做法是预防控制和净化消灭相结合。
为此,根据动物防疫自身规律,借鉴国际先进做法,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确表现出其先进性,将原本的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变为预防为主,预防和控制净化消灭相互结合的方针,很明显这是在引导防控工作朝着更加全面的方向发展,这对于驱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优化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
标题: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深度解析与个人观点一、引言在当前全球范围内,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密切接触引发了许多疾病的传播,给社会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动物疾病的传播,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发布了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
本文将对此手册进行深度解析,探讨其在动物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并结合个人观点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动物疾病的传播不仅影响着养殖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安全。
加强动物疾病的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提供了一份权威、系统的指导,有助于各国加强对陆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三、手册内容概述手册主要包括陆生动物疾病检疫的相关知识、检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常见疫苗的使用指南等内容。
手册详细介绍了口蹄疫、疯牛病、禽流感等多种常见疫情的防控措施。
手册还提供了多种动物疫病的检测方法和疫苗接种程序,为动物卫生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四、个人观点作为动物疫病防控领域的专业人士,我认为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发布对于提升全球动物卫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手册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的疫情防控知识,不仅有助于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为动物卫生监测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通过实施手册中的建议和措施,可以更好地应对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少疫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动物和人类的健康安全。
五、总结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是一部对于动物疫病防控至关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通过深入分析手册内容,我们不仅能够全面地了解动物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也能够掌握各种实用的检疫方法和防控措施。
个人观点认为,手册的发布将有力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的进步和优化,对于保护动物和人类的健康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六、结语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发布标志着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我们应深入学习和贯彻手册内容,积极应用其中的理论和方法,为全球动物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OIE及卫生法典介绍
对OIE要求和标准的理解皮特博士2023年3月,兰州现在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渐渐接近,众所周知这是一个重大大事,中国通过它将向全世界呈现中国的组织力气,同时也向全世界说明中国已经做好了由进展中国家向兴盛国家跃进的预备。
我想全部的中国人和全部临时或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为这些成就而感到骄傲。
众多国家的足球队将共同竞争金牌。
设想一下,假设各个国家在足球运动上都有不同的规章,会怎么样?假设有的国家可以用手,有的国家用小球,还有的国家用椭圆形的球,又会怎么样?有的国家假设用小的球门呢?幸运的是,我们建立了有一个委员会,它负责争论、评估和制定一个世界各国都能遵守的足球运动要求和标准。
为了保证这个要求和标准能够被世界各国所承受,每个国家都派代表参与国际会议,会上代表们就不同的问题进展争论,并最终形成一套国际准则。
同样地,全球对预防动物疾病、提高动物安康状况的需求也要求创立一个政府间的组织——国际兽疫局〔1924年1月25日成立〕。
在1924年,在欧洲爆发了发源于瘤牛的牛瘟,它是通过安特卫普港口向很多欧洲国家输送的。
这就要求国际兽疫局能够供给预防这一疾病的信息并制定指导方针以保证各国间的贸易安全。
起初国际兽疫局拥有26个成员国,如今,经过WTO的认证,截止到2023年5月,共有173个成员国,同36个其它国际性或各大陆上的区域性组织维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由各成员国政府指派的代表组成的国际委员会有权把握这一组织,位于巴黎总部的国际兽医局局长〔由国际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治理其日常运行。
今日,OIE是一个政府间的组织,它肩负着提高世界动物安康状况的责任。
OIE国际标准介绍OIE制定并公布了两项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安康标准——贸易标准和生物学标准。
通过选举产生的专家委员会制定了这两项标准,并由各成员国在OIE刑事法庭中所承受。
OIE的四个标准为:•陆生动物安康法典•陆生动物诊断测试和免疫手册•水生动物安康法典•水生动物诊断测试手册制定陆生动物安康法典和水生动物安康法典〔以下称为法典〕这两项OIE贸易标准的目的是保证陆生动物〔如哺乳动物、鸟、蜜蜂〕和水生动物〔如鱼类、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卫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四条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一)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二)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前款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OIE 国际动物卫生标准 详细讲解
OIE 国际动物卫生标准详细讲解OIE(国际动物卫生组织)是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保护全球动物的健康和福祉,协助各个成员国制定和推进国际动物卫生标准。
OIE的目标是提高动物卫生标准,并推动各国之间的合作,确保世界范围内的动物疾病控制和预防。
OIE的国际动物卫生标准是为了确保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以及动物产品的贸易安全而制定的。
这些标准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以确保动物疾病的有效控制和预防。
OIE的国际动物卫生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动物疫苗和疫苗使用标准:OIE推动各国根据高质量的科学研究,发展和生产有效的动物疫苗。
同时,制定了疫苗的使用和管理标准,确保动物在疾病爆发时能够及时接种疫苗,控制疫情的传播。
2.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监测:OIE制定了全球性的动物疫病报告和控制标准,以确保各国能够及时监测、报告和控制疫情。
这些标准包括疫情监测和报告系统、病例诊断和控制措施等,以确保疫病的迅速诊断和有效控制。
3. 动物交易和国际运输标准:OIE制定了动物交易和国际运输的标准,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出口安全。
这些标准包括了动物检验检疫要求、运输条件和动物健康证明等,以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动物福利标准:OIE关注动物的福利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动物福利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动物饲养、运输、屠宰和人道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动物在各个环节中得到恰当的照顾和尊重。
OIE的国际动物卫生标准是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达成的,具有约束力。
各个成员国通过遵守这些标准,确保了自己国家的动物疾病控制和预防工作,并为全球动物卫生安全做出了贡献。
此外,OIE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合作,共同推进国际动物卫生标准,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
总之,OIE的国际动物卫生标准对于全球动物卫生和福祉的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和推广这些标准,OIE确保了动物疾病的有效控制和预防,保护了人类和动物的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了动物产品的贸易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全球各国动物福利水平。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概述与深度解读在当前全球范围内,动物疾病的防控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国际兽医协会(OIE)发布了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旨在提供最新的诊断与预防控制技术,以帮助各国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陆生动物疾病。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手册的内容和意义,以便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其重要性和实质性内容。
1.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发布意义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是全球动物健康领域的权威指南,其内容涵盖了多种陆生动物疾病的诊断、预防及控制措施。
本手册对于各国兽医卫生管理部门和动物疾病防控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加强全球范围内的动物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为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
2.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主要内容该手册全面涵盖了多种陆生动物疾病的诊断和疫苗应用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牛瘟病、口蹄疫、狂犬病等重要疾病。
针对每种疾病,手册详细介绍了相应的诊断试验方法、疫苗接种程序及疫苗效果评估等内容,为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该手册还介绍了OIE认证的诊断试验与疫苗生产实验室标准、监测方法标准以及质量控制参数,对于提高全球陆生动物疾病监测和疫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 对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个人理解与观点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发布是对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举措。
这一手册内容涉及面广,涵盖了多种重要陆生动物疾病,是兽医卫生管理部门和动物疾病防控机构在开展相关工作时不可或缺的重要指南。
在全球范围内,动物疾病的传播已经成为一项严峻的挑战,而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的发布将有助于改善全球动物疾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水平,有力地支持了全球动物健康事业的发展。
《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2021》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权威指南,它的出现将有力地推动全球动物健康事业的发展,为动物健康与人类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重点条款解读(二)
《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重点条款解读(二)第十五条,关于风险评估制度。
在原法中风险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动物防疫措施,本次修订后上升为动物防疫制度,在国家动物防疫全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可在后续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时作充实细化。
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凸显了国家层面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
第三款明确规定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风险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从国家向地方全面延伸,进一步压实省级部门的职责。
第十六条,关于强制免疫制度。
强制免疫是国家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基础措施和关键制度安排。
本条有一处重要修改,即今后国家层面只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不再制定下发年度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赋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便于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构筑有效防疫屏障。
第十八条,关于对强制免疫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为切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效果,本条新增了两项重要制度性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一是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强制免疫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通过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权,纠正基层强制免疫工作中存在的饲养主体缺位、监管主体越位、责任主体错位的问题,动物饲养者依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主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通过开展效果评估和公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用评估结果倒逼、促进强制免疫工作质量的提升,推动免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实现真苗、真打、真有效,也可以为动物检疫等其他动物防疫措施的实施提供更充分的支撑。
第二十条,关于落实边境省份和有关部门的监测责任。
本条为新增条款,聚焦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工作。
第一款明确规定陆路边境省区人民政府合理设置监测站点,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边境省份地方政府在防范境外动物疫病传入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任务。
动物保护法的最新修订
动物保护法的最新修订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关注日益增加,动物保护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热门话题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动物的保护和管理,许多国家纷纷修订和完善自己的动物保护法。
本文将就动物保护法的最新修订进行探讨。
一、修订背景动物保护法的最新修订背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人们与自然环境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动物保护法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其次,人们对动物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对动物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修订动物保护法势在必行。
二、修订内容1. 动物权益的确立与保护新修订的动物保护法首次明确了动物的权益,并对动物权益的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定。
法律明确规定了人类与动物的关系是一种伙伴关系,鼓励人们尊重和关爱动物,并规定了禁止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
2. 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新修订的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作出了更加详细和全面的规定。
法律强调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动物科研与实验为了促进动物科学研究的发展,新修订的动物保护法明确了对动物科研和实验的管理。
法律规定了动物科研和实验需要遵守的原则和规范,包括减少使用动物数量、优化实验方案、提高实验条件等,并强调了动物科研和实验的道德责任。
4. 宠物保护宠物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伙伴,对于宠物的合理保护关系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新修订的动物保护法对宠物的保护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包括宠物饲养管理的责任、宠物遗弃和虐待的禁止等。
三、修订的意义与影响1. 加强动物保护意识新修订的动物保护法对于提高人们的动物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明确动物的权益和保护责任,法律将动物保护置于更高的位置,进一步强调人们应当爱护和保护动物。
2. 促进自然生态平衡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保护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密切相关。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一、引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是为了保护和维护陆地上的动物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准则。
它旨在确保陆生动物的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同时也保障人类与陆生动物的和谐共处。
本文将详细探讨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相关内容。
二、背景陆生动物卫生法典是在保护陆地上的动物健康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环境的不断恶化,陆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受到了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准则,以保护陆生动物的权益。
三、法律法规1. 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法是保护陆生动物权益的核心法律之一。
该法律规定了对动物的虐待行为进行处罚,并明确了动物拥有合理的生活环境和福利的权利。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对于非法捕猎、贩卖和杀害动物的行为进行严惩。
2.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为了保护陆地上的自然生态系统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管理和保护措施,以保护陆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
3. 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防止非法猎捕和贸易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律规定了对于非法猎捕、贩卖和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明确了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四、卫生准则1. 饲养环境规定为了保障陆生动物的健康,饲养环境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准则。
禁止在饲养场所使用有害物质,如农药、化肥等。
同时,饲养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工作。
2. 疫病防控措施疫病是威胁陆生动物健康的重要因素。
为了预防和控制疫病的传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
包括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加强动物的营养和免疫力,以及加强动物的监测和检疫工作。
3. 动物饲养管理动物饲养管理是保障陆生动物健康的重要环节。
必须合理安排动物的饲养计划,保证动物得到充足的食物和水源。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的体检和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动物的健康问题。
4. 动物权益保护保护动物的权益是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核心目标之一。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是一部旨在保障人类和陆生动物健康的法律文件。
它涵盖了从动物饲养、营养、疾病预防和治疗到动物运输和销售
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动物饲养应遵循健康、环保的原则。
农民应避免过度喂养
动物,以免对动物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动物饮水应洁净,食
品要保持卫生状况,以确保动物不会在日常饮食中感染病菌。
其次,动物营养也应有严格规范。
不合理的饮食可能导致动物健
康状况下降,或者在野外异地营养不均衡,对生态环境也有不利影响。
因此,应对动物的饮食进行定期检测和监督。
其次,疾病预防和治疗是陆生动物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
农
民需要定期进行兽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动物的疾病。
同时,动物
的兽药和药物应该被妥善保存,以避免过量或不合理使用出现死亡或
健康状况恶化的情况。
其次,动物运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和卫生。
动物运输车辆和
装备应定期维护,在运输过程中能够给予动物充足的饮食、空气和空间,并禁止动物受到严重刺激或伤害,保障它们安全抵达运输目的地。
最后,在动物销售过程中,销售者应当提供详细的动物健康和疫
苗接种记录,以便将来的养殖者透明得了解动物的健康状况,并给予
合理的营养和保健。
此外,动物销售必须遵循有关动物保护、野生动
物交易规范和相关国际公约等规定,并建立完善的检测和监管机制。
综上所述,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制定旨在保障人类、动物和自然
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该积极宣传和
遵守这些法规,保护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的基本权利。
动物保护法进展
动物保护法进展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对生态保护和动物福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动物保护法的发展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热点话题。
本文旨在概述动物保护法的最新进展,以及这些法律如何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态环境。
动物保护法的历史背景动物保护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的重点主要是防止虐待动物。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概念逐渐扩展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贸易、保障动物福利等领域。
各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动物的保护。
国际层面的进展在国际层面,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在推动全球动物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等国际协议为保护全球动物提供了法律框架。
此外,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机构也在积极制定标准,以提高动物的健康和福利水平。
国家层面的进展在国家层面,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
例如,美国通过了《动物福利法案》,英国颁布了《动物福利法》,中国也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不仅涵盖了家养宠物的保护,还包括了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多个领域。
面临的挑战与展望尽管动物保护法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非法贸易和偷猎行为依然猖獗,给野生动物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
其次,公众对动物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还有待提高。
最后,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何平衡人类活动与动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各国政府能够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
同时,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共同构建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新《动物防疫法》几大亮点——写在2008年新《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之际
新《动物防疫法》几大亮点——写在2008年新《动物防疫
法》正式施行之际
叶志刚
【期刊名称】《兽医导刊》
【年(卷),期】2008(0)1
【摘要】2007年8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兽医行业的一件喜事、大事。
从1998年1月1日最初出台的《动物防疫法》,到现在已有10年了,由于受到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限和认识上的不统一,以及原《动物防疫法》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原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动物疫病防控的要求。
新法弥补了原《动物防疫法》的不足,总结吸收了我国近年来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成功经验,并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
同原《动物防疫法》比,新法共增加了三章二十七条,新增加的内容体现出以下几大亮点:
【总页数】1页(P1)
【作者】叶志刚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1.34
【相关文献】
1.新《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J],
2.兵役制度改革决定征兵的难与易——写在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公布施行之际 [J], 曾凡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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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扬帆再出发启航新征程谱写安徽无线电管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写在修订后的《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施行之际 [J], 牛弩韬
5.新动物防疫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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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新变化
作者:朱来华, 陈军, 刘文波, 郑小龙, 凌宗帅, 方邵庆, 姜迪来, 姜帆
作者单位:朱来华,郑小龙,姜帆(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青岛,266002), 陈军(湖南省兽医总站,湖南长沙,410007), 刘文波(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青岛,266555), 凌宗帅(济南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济南,250014), 方邵庆(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烟台,264000)
, 姜迪来(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淄博,255031)
刊名:
检验检疫科学
英文刊名: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SCIENCE
年,卷(期):2007,17(4)
被引用次数:2次
1.韩春来.李全录.卢旺国内外蓝舌病检测技术研究进展[期刊论文]-中国动物检疫 2010(1)
2.郑增忍OIE对食品安全关注与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期刊论文]-中国家禽 2009(3)
本文链接:/Periodical_jyjykx20070402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