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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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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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越安监管〔2005〕4号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各科、室:

为规范局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局机关工作制度》现予印发,并从发文之日起贯彻执行。

附件:一~八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五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制度通知

抄报:市安监局,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区府办、机关党工委、区人劳局、区有关领导。

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6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一、越城区安监局机关政务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越城区安监局机关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第三条越城区安监局各科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职责、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审核事项;

三、办事纪律、投诉办理程序;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公示栏等形式。局各科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局纪检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部门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纪检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纪检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二、越城区安监局机关首问负责制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结合本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越城区安监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局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科室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

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企业、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科室。当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并负责落实联系办事事项。

4、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热情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局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将严肃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三、越城区安监局会议制度

(一)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局党组会议)

1、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局每周一早上召开一次碰头会。

2、局党组会议参加人员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必要时可指定相关科室人员列席参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

3、局党组会议的主要议题为:

(1)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作出工作部署。

(2)研究拟定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或为区政府起草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性的重要文件。

(3)研究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事项以及本局各科室、基层对重大问题的请示。

(4)研究部署局全年或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及重要活动安排。

(5)研究局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运作机制和局有关人事调配的问题。

(6)研究和概算局有关设备添置、大额财务支出等问题。

4、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

5、局党组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二)局务会议:

1、局务会议是本局研究、布置、交流工作的主要形式,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底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而临时召开。

2、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机关科长以上或科室成员参加。

3、局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

(2)各科室汇报交流本月工作情况及建议、要求、下月工作的初步打算。

(3)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总结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协调布置各科、室间下阶段工作任务,并提出工作要求。

(4)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的具体方案,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4、局务会议在研究、讨论工作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征求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长作出决定,如遇一些重大问题讨论存在分歧时,宜暂缓作出决定,也可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5、有关局务会议的内容安排,具体事务由局长或副局长委托办公室协调,并提前1-2天通知各科室。

四、越城区安监局学习制度

1、学习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谈体会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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