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税理论与税制设计2
税收理论

税收工具选择
标准的最优税收理论一般假定税收工具是给定的,无法进行选择。最优商品税理论假定不使用总额税。生产 效率只有在对所有商品征税以及100%的利润税可行(或者没有利润税)的前提下才是能够实现的。最优所得税理 论研究通常以能力难以衡量为由,排除了对能力课税的可能性。斯兰罗德认为,能力可以衡量,尽管要耗费成本, 也会出现错误,但另一方面,所得(收入)也无法完全准确衡量,而且所得衡量的准确度取决于为此所耗费的资 源。
最优税制结构
最优税制结构理论综合考虑了商品税和所得税在效率和公平方面的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理论避免了 孤立看问题带来的缺陷。(AtkinsonandStiglitz,1976)该理论研究了商品税(间接税)和所得税(直接税) 的适当组合问题,特别是用差别商品税来补充所得税是否可取的问题。当个人间的差异仅仅体现在生产率上时, 首先应考虑线性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差别间接税用于富人不成比例消费的商品或者增加总额补贴的规模,可 能是可取的。再来考虑非线性所得税。非线性所得税明显提供了更灵活的方式来实现所得税的分配目标。这种情 况下,统一的间接税是最优的,只要劳动和所有消费的商品之间是弱可分的效用函数;也就是说,所有商品之间 的边际替代率必须独立于休闲。不幸的是,很难确定可分是合理的假定。
纳税人的行为选择是由各相关变量决定的。对于纳税人来说,所能选择的是如实申报,还是有所隐瞒。阿林 汉姆和桑德莫的研究强调了审计面和处罚率与税收服从的关系。实际上,这种研究的主要结论是个人之所以支付 税收,仅仅是因为担心受到稽查和惩罚,从而处罚率的提高和审计面的扩大,可以提高税务服从程度。令人惊奇 的是,在标准模型中,税率提高对所报告的收入的影响并不明确;根据似乎合理的假定,服从实际上随税率提高 而提高,这与通常所认为的高税率鼓励逃税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章 税收制度基础 《中国税收》PPT课件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 三、税收优惠
(二)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税额式优惠 、时间式优惠
– 1. 税基式优惠 – (1)税收扣除 – (2)亏损结转 – 2.税率式优惠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 三、税收优惠
(二)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税额式优惠 、时间式优惠
– 3.税额式优惠 – (1)直接的免税和减税 – (2)税收抵免 – 4.时间式优惠
惠。 – 2.地方性优惠 – 地方性优惠,即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地方政府规定的优惠
。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 三、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纳税期限
–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税款计算 期和税款缴纳期。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 四、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二)纳税地点
– 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不同的税种, 由于征税对象和纳税人的性质不同,对纳税地点的 规定也不同。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承 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 二、税基与税率
(一)税基
– 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 以实物量为税基的税种称为从量税;以价值量为税
基的税种称为从价税。以价格与税收的关系为标准 ,从价税可将税收划分为价内税与价外税。价内税 是以含税价格为税基的税;价外税是以不含税价格 为税基的税。
第二章 税收制度基础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 一、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
(一)征税对象
– 征税对象是应当纳税的物件或事实。它表明政府对 什么东西征税或经济社会中的什么东西应当纳税。
– 征税对象可以包括物与行为两大类。
第一节 税种的基本要素
第3章 税收与税收制度(2)

–从价税
• 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 征,也称“从价计征”,它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从量税比较简单易行,但税收缺乏保证,因 此各国大多实行从价税。
2.2 增值税
• 定义和特点
–增值税是对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新增的价值课征 的一种税收。 –增值税和一般营业税的主要区别 • 一般营业税的税基是在各个流转环节上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的毛收入,即流转额。增值税的税基 不是流转额,而是每个流转环节上新增的价值额, 即增值额。 • 一般营业税由于在多环节对流转额课税,容易造 成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而增值税只对各个 环节上的增值额课税,可从根本上消除税上加税 的税负累积效应。
• 税制结构设计要解决好的三个问题
–税种配置 –税源选择 –税率安排
税种配置
–税收体系总要以某一种或几种税种为主导, 这种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 的主体税种。 –主体税种的选择是合理配置税种的关键。 –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出于优化资源配置 效率的考虑,经济学家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 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
• 税基
– 按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总额课征。这种 类型着眼于营业行为,而不是具体商品, 如各国实行的营业税。 – 按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即按照 商品的销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课征,这就 是人们所熟知的增值税。 – 按部分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如特别 消费税。
• 计税方式
–从量税
• 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 为标准,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也可称为 “单位税”或“从量计征”,它不受价格变动的 影响。
– 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即对经济 效率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 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 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较小。 –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无法像商品税那 样可以通过价格调整转嫁税负,因此,政府 可以比较有针对性地利用其调节收入分配。 – 所得税作为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之一,能 较好地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第09章 税制优化理论 第03节 税收制度优化理论

《公共经济(财政)学:原理与模型》第9章税制优化理论第9.3节税收制度优化理论9.3.1 最优税收与次优税收所谓最优税收(First-Best Taxation),是指依据税收中性原则设置不造成任何经济扭曲,且符合公平原则的税收。
最优税收的特点是:只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纳税人经济行为的改变与税收无关。
最优税收理论的提出的新古典经济假设条件:①所有的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拥有作出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而且都能作出比其他任何决策机制更为合理的决策;②生产要素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要素具备完全的流动性。
征税前的市场价格反映实际的社会机会成本,不存在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
③经济主体的行为只受价格的影响,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左右。
④公共支出难以积极影响相对价格,它无法矫正税收对于相对价格的扭曲效应。
⑤收入和财产的初次分配由市场体系所决定,且被认为是公平的,毋需通过税收协调。
“最优税制不可能性定理”显然,最优税制的上述前提条件是十分苛刻的,因为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税收的存在造成了消费者剩余损失或生产者剩余损失,必然影响消费者或生产者的行为。
现实经济中不可能存在最优税收。
但是,最优税收理论的提出却能为税制设计提供理想的参照系。
次优税收(Second-Best Taxation),这一概念最先由加拿大经济学家李普斯(Lipsey)和美国经济学家兰卡斯特(Lancaster)提出。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英国著名学者阿特金森(Atkinson)、米尔利斯(Mirrles)、斯特恩(Stern),美国著名学者戴蒙德(Diamond)、费尔德斯坦(Feldstein)等都认为,应在保证一定税收收入规模的前提下,使课税行为导致的经济扭曲程度最小,所以又称“最适课税理论”(Optimal Tax Theory)。
9.3.2 商品税制优化理论(重点!!)政府课征商品税可以有两种做法:一是对所有商品都征税,二是只对一部分商品征税。
税收基础理论ppt课件

六、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 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 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 经济业务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税目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
三、税率
(一)税率的含义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也是 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税率是税 收制度的中心要素(核心要素)。
(二)税率的形式
税率的形式有基本形式、其他形式、特殊形式。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 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的共同收入,目前的增值税就属于中央地方共 享税,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
1、价内税:就是商品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 中,商品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构成。
2、价外税:是指商品价格中不含商品税金, 商品价格仅由“成本”和“利润”构成,商品税 金只作为商品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
(3)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实现 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 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额等。
(二)减免税的分类
1、法定减免,凡是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 税、免税都称为法定减免。
2、临时减免,又称“困难减免”,是指除法定 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
税率的其他形式: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边际 税率与平均税率。
税率的特殊形式:附加与加成、综合负担率。
(整理)商品税公共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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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中国 的销售税 (zhōnɡ ɡuó)
目前,中国的销售税主要包括消费税和营业税。
所谓消费税,是对某些消费品的流转额课征的一种税。它的税收制度要素构成如下: 〔1〕消费税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jiǎnchēng)?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目前中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
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②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装品;③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如小轿车、摩托车;④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⑤具有一 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等。
〔5〕商品税收入较为稳定 与所得税相比,商品税的税收收入较为稳定。这是因为,商品税只要有市场交易行
为发生就要课税,因而不受或较少受生产经营本钱的影响;而所得税只有在市场交 易行为之后有净收入才能课税,一旦亏损就不用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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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课税范围大小分类
据课税范围的大小,可以(kěyǐ)将商品税分为三种:一是就 大局部的消费品课税;二是对全部的消费品课税,而不对 资本品课税;三是就局部选定的消费品课税,如只对烟、 酒和汽油等消费品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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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负担的间接性 一般地,政府对企业课征商品税,企业再通过市场交易,
将税负全部或局部转嫁给消费者,因此(yīncǐ),对于消费 者个人来说,税收负担具有间接性。 〔2〕商品税直接影响市场活动
财政学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

(三)经济运行机制制约着税制结构
计划经济机制下:
企业是国家附属物,不需用所得税规范国 家与企业利益关系。
产品经济为主要,排斥商品,市场,就不 需要税制来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
行政性管理,不需税收调节经济,逐渐形 成单一,简化,税制结构。
(四)税收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制约着税制 结构
2、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对象或依 据,课税对象要解决是对什么收税的问题。 它确定课征的目的物。
所得税的课征对象是所得,个人所得,公司 所得。营业税的课征对象是税法中所列举 的营业收入。课税对象的规定在税制中占 有重要地位。
西方财政学称之为税基。
➢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政府征 税的对象,即税基,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 可以任意选择征税对象。在现实生活中对 某事物征税实际上是无效的。
(一)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税制结构 (1)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税种的设置 主体税:⑴奴隶社会:土地和人力。⑵商
品经济发展:商品交换各个环节:流转税。 如美国:现有80余税种。税收范围延伸社 会经济各角落,富有弹性的个人所得税为 主体税,仅个人所得和社会保险税占全部 税收收入的80%左右。
(2)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税制的模式
(二)经济结构制约着税制结构
(1)产业结构制约着税制结构 第一次浪潮;农业税主体。(农业文明)
产业结构不同制约税种。
第二次浪潮:流转税(工业文明)税目、 税率的设置。
第三次浪潮 :所得税(服务业)。
(2)企业组织结构制约着税制结构
第一,企业全能生产,专业化程度低,同 一产品集中在一个企业,流转税以商品销 售全额为课税对象。
有特定用途的税为目的税,这种税的收入 只能用于事先规定的特定目的,如西方国 家普通征收的“社会保险税”,我国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特定用途的税 叫“一般税”,只作为一般财政收入。
最优税收理论

2.、科利特(E. J. Corlett)和黑格(D. C. Hague)在其论文 《互补性和税收的超额负担》中研究了政府如何对商品征收 间接税以取得收入的情况。文章的思路同拉姆塞,但是放宽 了拉姆塞关于商品之间不存在交叉效应的限制。最后得出 的结论是政府在不能对闲暇直接征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对与 闲暇存在替代关系的商品征收较低税率的税收, 对与闲暇存在 互补关系的商品征收较高税率的税收,这样可以使征税所造 成的超额负担最小。 3、鲍莫尔(Baumol)和布来福特在《边际成本定价的最优偏 离》中进一步研究了逆弹性规则 。说明依据最优商品税理论, 对各种商品征税的税率应与应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 即应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商品征收低税, 而对需求价格弹性小 的商品征收高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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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森认为解决最优商 品税问题需要对闲暇 课税,他看到了问题 的所在,但是直接对 闲暇本身课税是不现 实的。科 哈的理论较 接近现实,是最优税 收理论的一大进展。
理想税制应当对包括
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
按照从价税率课税。
但由于不能直接对闲
暇征税,可以提高与
闲暇互补性强的商品
的税率,可以间接地
降低人们对
最优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作为最优税收理论的一个方面,主要探讨这样 一个问题:如果政府只能以商品税作为筹集既定收入的工 具,怎样的一套商品税才能使超税负担最小化? 1、最早的解释来自拉姆塞( Ramsey)1927年的论文《对税收 理论的贡献》。拉姆塞在论文中考虑的只是一人经济, 即 只考虑效率, 不考虑公平,因此他也率先给出了如何按照 效率原则来设计税制这一问题的答案。文章的思路同样是 以政府取得既定的税收收入为约束条件, 求在该约束条件 下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解。结论即我们熟悉的拉姆塞规 则和反弹性法则。拉姆塞规则即税率的设定应使得征税前 后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或生产者的生产结构)保持相对不变, 反弹形法则即最优商品税率应和该商品需求弹性成反比。 依据反弹性法则, 最优的商品课税应对生活必需品等需求 弹L性OG小O 的商品课以重税, 对奢侈品等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则
第八讲:商品税

消费税的税率
• 消费税的税率按产品设计,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 率两种性质的税率。其中黄酒、啤酒按吨规定定额 税率;汽车、柴油按升规定定额税率,其他应税产 品适用比例税率。 • 税率的高低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盈利水平而定。
• 现行消费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 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1%,最高56%(2008年9月 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 至1%)。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 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 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 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 对象的税种统称,在实际运用中有广义消费 税和狭义消费税之分:
– 狭义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烟税、酒税、盐税、货 物税、关税等。 – 广义消费税是指以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既包括对特定消费品或消 费行为征收的税类,也包括对一般消费品或消费 行为征收的税类,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销售额 原材料加工 成品生产 批发 零售 合 计 30 70 80 100 280 增值额 30 40 10 20
100
9
100
增值税是针对周转税的缺点而设计的一种新税。 增值税与周转税相比较,避免了重复征税,更符合 税收的中性原则。
表8-1 X的生产销售流程 购买 生产者 销售 增值额 税额1 税额2
A
B C D 总计
0
400 800 1600 2800
400
800 1600 2200 5000
400
400 800 600 2200
最优商品税理论

最优商品税理论最优商品税理论概述最优商品税理论主要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政府只能以商品税作为筹集既定收入的工具,怎样的一套商品税才能使超税负担最小化?对此,西方税收理论界有两种答案:一种认为最优商品税是对所有商品征收单一税率的商品税,因为单一税率不影响相对价格,而差别税率会扭曲相对价格。
另一种答案是1927年英国剑桥大学福利经济学家弗兰克·拉姆齐通过严格的数学证明后得出的。
他认为最优商品税具有一套差别税率结构,每种商品税税率的高低与该商品供求的价格弹性成反比,即逆弹性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拉姆齐的这一结果要求每种商品的弹性相对独立,即一种商品价格的变动不影响其他商品的需求。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商品的需求彼此是相互依赖的。
此外,拉姆齐的分析未将分配目标考虑进去,仅考虑了效率目标。
后来的一些学者将再分配目标也考虑在内,从而扩展了拉姆齐的分析。
最优商品税理论的内容拉姆齐指出:最优税制应当使对每种商品的补偿需求均以税前状态的同等比例下降为标准。
这是拉姆齐法则的标准阐述。
通过对用来推导拉姆齐法则的经济施加进一步的约束,即假定课税商品之间不存在交叉价格效应,威廉·杰克·鲍莫尔(William Jack Baumol)和布莱德福特(Bradford)1970推导出逆弹性法则:比例税率应当与课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例。
这一法则的政策含义是十分明显的,即生活必需品(因为它们的需求价格弹性很低)应当课以高税,而对奢侈品则课以轻税。
但这样一来,就暴露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它忽略了收入分配具有内在的不公平性。
为改变拉姆齐法则置分配公平于不顾的境地,理所当然应当对其加以适当的纠正。
彼得·戴蒙德和詹姆斯·米尔利斯(Peter Diamond and James A.Mirrlees,1971)率先在最优商品税率决定中引入公平方面的考虑,并且将拉姆齐法则中的单个家庭经济扩展至多个家庭经济中。
税收理论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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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理论(1)
税收理论140515
税收的固定性
n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政府在征税以前就 以法律形式制定了税收制度,规定了各 项税制要素,并按这些预定的标准进行 征收。
n 税法一旦公布施行,征纳双方就必须严 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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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理论(1)
税收理论140515
税收的无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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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理论(1)
税收理论140515
7.1.2税制要素
n 违章处理
n 所谓违章处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 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形式特征的 体现。
n 纳税地点
n 所谓纳税地点,是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一 般来说,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是一致的。但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 却是不一致的,如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公司 的利润在总公司汇总纳税。
n 单一税制,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上 只实行一种税的税收制度。
n 复合税制,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由 多种税种组成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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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理论(1)
税收理论140515
7.1.4税制结构
n 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之所以形成不同的 税制结构,主要是因为不同的税类有着不同的 特点,适应于不同的社会经济财政情况的要求 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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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理论(1)
税收理论140515
7.1.3税收分类
n (1)以税收的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 n 以税收的征税对象标准,税收可以分为
流转税类(商品税类)、所得税类、财 产税类与行为税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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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理论(1)
税收学课程设计

税收学课程设计一、课程概述税收学是财政学的重要分支之一,主要研究政府在财政领域中利用税收手段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本课程旨在通过讲授税收学的相关理论与案例,提高学生对财政学中税收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为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二、课程目标1.熟悉税收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2.掌握税制改革的基本过程和应用策略;3.了解国际税收理论和政策的发展概况;4.培养学生对税收改革、税收政策和税收收入规划的研究能力;5.培养学生解决税收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
三、课程内容第一章课程导论1.1 课程目标和大纲介绍; 1.2 课程教材、参考书及学习方法介绍; 1.3 基本概念及其分类。
第二章税收基础理论2.1 税收的定义和税负的结构; 2.2 税收制度的类型和分类;2.3 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主要方向。
第三章国内税收体系3.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税制; 3.2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和税制; 3.3 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的基本概念和税制。
第四章国际税收体系4.1 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4.2 国际税制的类型和分类;4.3 国际税收条约和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第五章税收征收与管理5.1 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程序; 5.2 税收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5.3 税收机构和税务人员职责和机制。
四、课程考核1.平时成绩(30%):包括课堂表现、课堂小测验、参与互动等;2.实验报告(30%):让学生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和解决,并写出完整的论文报告;3.期末论文(40%):主要考察学生对税收学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根据特定的实际问题撰写论文,为整个学期的学习和实践做出总结性评价。
五、教学资源建设1.教材:董乐山编著《税收学》(第三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多媒体教学课件:使用PowerPoint等软件制作,图文并茂地讲解;3.实验教学设备:提供电脑、网络设备、计算器等;4.教学实习基地:可搭建在线税务模拟实习系统并探讨真实税务案例。
第09章税制优化理论第02节税收原则:公平与效率

《公共经济(财政)学:原理与模型》第9章税制优化理论第9.2节税收原则:公平与效率9.2.1 税收的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被公认为是首要的税收原则:这一方面,是由于公平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另一方面,是由于税收对于收入分配的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所不可或缺的。
所以,公平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目标,而且是一个社会目标,甚至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税收公平原则应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福利水平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即所谓的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二是福利水平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即所谓的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
可见,公平原则的关键在于福利水平的定义及衡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公平原则问题实质上就是税收公平标准问题。
依据不同的标准,人们对税收公平原则作出了许多种解释,大体可概括为两类:受益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
1、受益原则受益原则(Benefit-Received Principle)认为: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根据受益原则,横向公平可解释为从公共产品中获益相同的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可解释为从公共产品中获益多的人应承担较多的税负,而获益少的人应承担较少的税负。
受益原则的实质:受益原则实际上是将公民缴纳税款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看成一种类似于市场交易的过程。
税收仿佛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价格,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偏好来评价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并按边际效用付款购买。
受益原则的分配中性!体现受益原则的税收对于收入分配而言是中性的,即不改变市场体系所决定的初次分配格局。
如同每个人用自己的收入在市场上购买自己所喜欢的私人产品一样,公民用自己的收入购买政府的公共产品。
因此受益原则维护的是规则公平,它无助于实现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
受益原则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最大的难题?受益原则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确认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所获得的利益。
专题一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商品课税理论一、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产生理论上讲,凡是满足一次总付税特性的税制并不是最优税制,因为它不能在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调节作用,即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但从税收征收效率的角度看,一次总付税的课征效率最高。
一次总付税有两个特性:税收数额固定和纳税人的任何行动(除了移居国外或自杀)都不能改变他或她的纳税义务。
在历史上,具有一次总付税特性的例子是人头税,但人头税是非常不公平的税。
所以,一次总付税性质的税不是最优课税理论所涉及的税。
然而,一次总付税理论在研究最优课税理论时是有用的。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头税是一次总付税仅有的可行的形式,由于人头税不能与支付能力相匹配,或不能在有一次总付税的性质下用来实现财富收入的再分配,但一次总付税可以做一个参照物,依据它可以测度通常遇到的次于最优的税收,这是一次总付税理论的意义所在。
正因为如此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就是要阐明,应如何课征商品税,才能使税收额外负担最小。
以个人能力、财富、收入和支出为依据设计的税制显然不具有一次总付税的特性。
因为能力被隐藏;财富被消费;收入和闲暇具有代替关系;储蓄和消费支出也同样具有代替关系。
所以,当人们采取这些行为时,都会使税额发生变化或改变个人的纳税义务。
现在假定财政支出一定,需要用税收收入来满足开支,再假定税收收入必须对不同的商品征税来筹集。
二、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发展1、最优商品课税分析假设个人A只消费两种私人物品:X和Y,此外A还享受闲暇。
商品X的价格为Px,商品Y的价格为Py,工资率(也可看成闲暇的价格)为W,A的闲暇时间为I,最高工作时数为T-I,收入为工资率与工作时数之积W(T-I),再假设所有收入都是用来购买商品X和Y,没有储蓄。
这样,A的预算约束线的代数式为:W(T-I)= PxX+PyY等号左边表示收入,右边为支出。
若把式子变形,则有:WT= PxX+PyY+WI等号左边的WT表示,如果一个人除了睡觉之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工作,能够取得多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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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物品x、y、z。其中z不能被征收。政府对x、y 征税获得固定的收入R。
在这一情况下,即使对x、y征同样的税率,保持其 相对价格不变,该税制仍将改变x、y、z的相对价格, 因此不是中性税制。 实现税收收入边际负担相等,从而总负担最小的税 制,就是最优商品税制。
收入边际成本 MCy
MCx
收入边际成本 MCy
2.商品不独立,有选择地拓宽税基来降低超额损失 (1)商品互为替代品
DX2
1+tx 1 DX1 QX2 QX1 QX3
SX2 1+ty SX1 1 DY2 DY1 QY3 QY1 QY2
SY2 SY1
通过对两种相互替代的商品而非对其中一种商品征税 来获取既定的税收收入,超额损失相对较小。
(2)商品互为互补品
三、统一商品税制
1.统一商品税制的涵义
如果政府能对所有商品征税(不存在地下 经济),则政府对所有商品以同样比例征税, 不会扭曲商品的相对价格,税制的超额负担就 会消失。这种税制称为统一税制,或中性税制。
2.统一商品税制的原则
每一种商品征收的单位税额占消费者支付价格(含税价格)的 比例相等。
税负转嫁的形式:前转、后转、混转、税收资本 化。 税收资本化是后转的一种特殊的形式,是指纳税人 在购买不动产或有价证券时,将以后应纳的税款在买 价中预先扣除,以后虽然名义上是买方在按期缴纳税 款,但实际上是由卖方负担。同样属于买方向卖方的 转嫁。即将税收折入资本,冲抵资本价格的一部分。 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商品价格弹性、课税范围、 税种类型、市场结构。
第9章 商品税理论与税制设计
商品税,又称为流转税。以商品流转额或交 易额为征税对象而开征的税收。典型的商品税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一、商品税与超额负担
(一)商品税对消费选择的影响
Y A F
y3 y2 y1
E2 E1 U2 U1 D
O
F x2
x1
X
(二)商品税的超额负担
Y
A F M
税制简单来说就是税种的组合。在满足收 入原则的前提下,经济效率原则要求选择具有 最小超额损失的商品税制。
1.商品是独立的,通过拓宽税基来降低超额损失
Dx S+t0 A B 1 C D S+t1
Dy A-D
1+t0 1+t1t3 1
0
Q3 Q2 Q1
QX
Qyt Qy
QY
通过在两种商品市场同时征税,设定较低的税率获得既定的税收收入, 由此造成的总税收超额损失相对于只对一种商品征税更小。
e MC* 1
Ox
m*
m
Oy
R
(三)逆弹性法则
商品的理性税率与其价格弹性成反比。 x、y弹性相等:二者征同样税率。 x弹性大于y弹性:对y征更高的税率。 y弹性大于x弹性:对x征更高的税率。 (四)拉姆齐法则 为使总体超额负担最小化,税率的确定应当 使各种商品的需求量在征税后按相同的比例下 降。
S+tx+Δt S+tx
1+tx+Δt 1+tx A 1 B C
S D
∆Q2 ∆Q1 0 Q2 Q1 Q0
Q
税收的边际负担取决于当前的税率水平(或所征的税
额)。从一种税收中获得的收入越多,通过提高税率 而额外获得1元税收收入的边际超额负担就越高。
MC
MCx
税收收入
(二)最优商品税制
B/Py d B/(Py+ty) c e b a
统一税制要求:
ty tx x y px tx py t y
0
B/(Px+tx’) B/(Px+tx)
B/Px
tx’>tx
3.统一税制是否存在? (1)不可行:地下经济总是存在。 (2)不可能:政府主观上实施差别征税。 由此可以判断:政府在设计商品税制时,目 标不在于消除超额损失,而在于实现超额损失 最小化。
当两种商品互补时,对它们同时征税会导致每一种 商品减少的消费量多于仅对一种商品征税的情况,因 此,对互为互补品的两种商品同时征税,会导致消费 者用非税物品替代这一对商品,造成更大的超额损失。 此时,应避免拓宽税基。
(3)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的预算是有限的,商品之间都 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因此对更多的商品采用较低的 税率,而不是对更少的商品采用较高的税率,一般会 减轻税制的超额损失。
y3
H
y2
K
E2 E3 E1 U2 U1 D
I
O
F x2
X
(三)商品税超额负担的衡量:逆平方法则
P
逆平方法则: 当供需曲线都为直线时, 税收超额损失的变化与税 率变化的平方成反比:
d (S+t2 P0) b a D ∆Q 2 ∆Q 1 Q1 Q0
(1+t2)P0
t2=2t1
(1+t1)P0 P0
e f c
四、最优商品税制与逆弹性法则
(一)税收收入的边际超额负担
政府通过提高税率多征收1单位税收收入时,对消 费者和生产者带来的超额负担的增加额。
一般情况下,税收收入的边际负担大于0,征税带给私人部门的超额负担, 其增加的比例总是高于政府收入增长的比例。
D
b
x x MCx 1 x x
1 2 abc t1 p0 Q0 2 (S+t1 P0) adf 1 t 2 p Q 2 0 0 2
S
0
Q
Q2
adf abc 1 2 t2 t1
二、超额负担与商品税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