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内容角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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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费率改革

寿险费率改革

项俊波主席在保监会召开的2013年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
表示:“保险业市场化改革,该放的要坚决放开,推进市场化改革,重
点是要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及准入退出机制。”
这次费率市场化改革,主要内容是“前端放开定价利率,后端管住 准备金评估利率”。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 系自主确定,把产品定价权交给市场和企业,真正实现产品的多样化、 服务的贴心化和企业的差异化;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则由监管部门 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通过后端影响前端,有效调控前端合理定价。此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 不仅仅是把产品定价权交给企业,而且还有配套改革的问题。
4、现在退保会不会占有优势?
答:若已投保多年,无须进行退保再投保,理由有三,首先退保会有损失;其 次年龄增长后再投保,每年所交保费必然增加;第三个若近期身体发生变化,退 保后保险公司未必可以继续承保。本次费率改革只会让消费者更放心投保,对已 投保客户如有若失一定会进行调整,相对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补偿利益也许会更大,所有越早买 保险越好,既享受保险保障,同时保险利益不会受到损失,您还等什么呢?
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 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 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
一个放开
三个调整
“一个放开”主要是指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上限 从2.5%上调至3.5%。 “三个调整”分别为: 1、对养老年金等业务实行差别化准备金评估利率,最 高可以达到4.025%; 2、取消营销员直接佣金率上限,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 3、适当降低长期人身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 本要求。
2、你们公司公司现售产品会不会上调预定利率?
答:公司人寿当前热卖的有理财型的产品结算利率远高于市场预期,不会损害 客户利益,我公司也会通过分红来调剂,费率调整对客户利益基本没有影响。

分红险费率改革政策解读

分红险费率改革政策解读

形成了行业较为统一的分红险盈余计算方
法,建立了红利分配约束机制,强化了账
户独立性要求。
改 革 内 容(5/5)
五、提高分红保险的透明度
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分红保险信息披
露,增强红利演示水平的合理性, 同时加强外部审计。
目 录
改革背景 改革内容
改革意义 产品导向
改 革 意 义(1/4)
一、利于服务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
产 品 导 向(2/3)
二、产品价格回落,但市场审慎竞争,更多关注负债成本
预计分红险产品价格平均会下降20%左右
,但险企不会激进打价格战,对于提高利
率依然持谨慎态度,并关注负债成本。
产 品 导 向(3/3)
三、业务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加剧,需有效防范风险
2014年普通型人身险保费增速较改革前翻了近 三番。改革实施后,分红险保费将会有突破性 增长。风险点在于,届时不乏一些保险公司可 能受到2014年强劲投资表现的鼓舞,在销售过 程中对其保证利率给予过度承诺。 应关注新老产品的平稳过渡,有效防范风险。
四、使监管能力更为成熟
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监管部门重点 管控风险,市场与监管的关系更为顺畅。既防 范风险,又提升市场活力。监管机构通过偿付 能力、评估利率等的系统化管控,能够较好的 把握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把市场化定价能力 交给公司,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更为灵活。
目 录
改革背景 改革内容
改革意义 产品导向
改 革 内 容(2/5)
二、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
分红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提高至已交保费的
120%,最低保障要求与万能险持平。
改 革 内 容(3/5)
三、提高最低现金价值水平
Hale Waihona Puke 改革后分红保险产品首年最低现金价值较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内容角度)概要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内容角度)概要
3、2013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 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重点了解:相较于传统险的费改,万能险、分 红险的费率放开与否意义并不是很大,因为事实上二者的费率已经市场化了。)
4、2015年2月13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 知》:
2、2013年3月,保监会在寿险公司内部下发《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 点的意见》及具体实施办法等文件。根据文件,人身险费率改革分为四个阶段:第 一阶段,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销售区域限 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城市)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 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阶段,综合评估市场反应和风险情况适时开展公 司层面试点;最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 面放开。
1、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2、万能 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3、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 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 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 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
至此,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迈出最后一步。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主要内容:
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 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 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 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通过费率市场化改革倒逼保险 公司进行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撬动监管的改革创新。

改革开放30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变迁

改革开放30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变迁

改革开放30年人身保险产品变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身保险产品发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到综合、从保障到投资,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日益增多的、具备不同保障层次及满足各种投资理财需求的保险产品。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身保险产品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把它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82年—1992年):人身保险产品恢复发展,产品以简易人身保险和统筹养老金保险为主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保险业迎来了新曙光。

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在京召开会议,做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

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长会议纪要》,明确提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11 月19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

1982年3月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决定,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办一年期的职工团体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简易人身保险、集体企业职工和个体户的养老年金保险,上半年先在上海试办,下半年各地区再视本地所具条件定点试办。

同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办了 "上海市合作社职工医疗保险",经1982年的试点后于1983 年1月正式实施。

这是恢复保险业务后我国大陆第一个健康保险业务。

1982年,全国有上海、四川、陕西、吉林、湖北、广东等省市先后试办了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险和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试办当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159万元,仅占国内保险业务保费总收入的0.2%。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要求集体所有制职工养老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使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金工作社会化。

198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次推出了学生平安保险。

1986年,不少省市政府先后发布有关集体职工养老保险的暂行规定或办法。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寿险是人们在未来发生意外时获得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中国,寿险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寿险行业中,保费就是最基本的经济来源,而保费的计算则是寿险费率政策的核心所在。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

当时,我国的寿险行业还很不发达,很多人并不了解寿险的相关知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险公司开始施行统一保费政策,即对相同风险投保者的保费实行统一标准。

70年代初期,我国的寿险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我国开始实行差别化保费政策,即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职业等因素,对不同的风险投保者实行不同的保费标准。

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实行风险调整费率政策,即对不同风险投保者的保费实行个别化定价。

这一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寿险行业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定制化的保险产品。

到了90年代,我国的寿险行业已经相当成熟,保险公司开始实行分红政策,即将寿险保费的一部分作为累计分红,回报给已经购买寿险产品的消费者。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还提出了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经济保障。

目前,我国的寿险费率政策已经比较完善。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投保人实行个别化定价、对于一些高风险投保者实行特别保费、实行约定利率下的保险产品利益分配、针对长寿险提供不同的费率选择等。

综上所述,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经过了几十年的演化,从统一保费政策到风险调整费率政策,再到如今的多样化费率政策,一步步促进了寿险行业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定制化的保险产品。

182号文出台,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

182号文出台,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
Insurance 保险
号文出台, 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
优化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袁调整部分险种的评估利率水平遥
文 岳晓琴
近期袁 银保监会印发叶 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 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 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曳 (以下简称 叶 通知曳 )袁 业内称之为野 1 82 号文冶 )袁 通过完 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袁 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遥
事实上袁 监管部门对于可能出现的利差损 风险早有关注遥 今年年初就有市场消息称袁 监 管对于一些预定利率 4.025% 的长期养老年金产 品已经不予备案袁 原因为野 有较大利率风险冶遥 一些业内人士也认为袁 对保险公司来说袁 销售 4.025% 利率的产品袁 也面临投资端的压力遥 一 些保险公司就主动控制此类产品销售的节奏袁 采取限购等措施防范利差损风险遥
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 3.5% 曰 新签发的普通型养 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 1 0 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 年金保单袁 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 估利率可适当上浮袁 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 1 .1 5 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袁 也就是 3.5% 的 1 .1 5 倍 4.025%遥
按照上述规定袁 保险公司开发普通型人身 保险袁 预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袁 只需按照有关 规定报送备案袁 可省去报监管审批一道程序遥 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之后袁 保险公司 纷纷报备预定利率为 3.5% 尧 4 .02 5% 的新产品遥
从源头上防范利差损风险袁1 8 2 号文出台年 初已有端倪
1 999 年 6 月 1 0 日袁 原中国保监会发布 叶 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曳 袁 将 寿险保单 渊 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 保单冤 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 2.5% 袁 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遥

如何应对寿险费率改革 传统险退旧换新合算吗

如何应对寿险费率改革 传统险退旧换新合算吗

如何应对寿险费率改革传统险退旧换新合算吗人身险费率改革后,传统人身险的费率会下降10%~30%,年金保险因为可以上浮到4.025%,新单竞争力更会显现。

消费者该如何应对才更有利于自身利益呢?寿费率改革“靴子”终于落地。

多年来久拖不前的寿险费率改革,随着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因素的不断推进,终于在今年8月“相对快速地”落地。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通知,自2013年8月5日起,中国市场普通型(即传统型,与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产品相对应)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正式迈入3.5%时代。

“保险产品开发会有一定的周期时长,预计大约最多三个月后,采用新预定利率定价的保单将大量上市,到时候竞争肯定会比较激烈。

”上海一家险企精算部门负责人表示。

传统险“退旧换新”合算吗?据专家测算,预定利率从2.5%调至3.5%之后,传统人身险费率将下降10%~30%,视险种定价因素而有所不同。

对于传统寿险产品,如普通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少儿教育金保险等传统固定利率产品,由于其中包含的储蓄因素较重,预定利率在其定价过程中起到的影响作用较大,新保单费率预计下降20%~30%。

对于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医疗险等产品,因为它们都是以保障为主,储蓄功能较弱,它们的定价因素主要是考虑死亡率或疾病发生率,因此对于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

比如健康险中的重大疾病险种,预定利率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参数,而疾病发生率这一因子可能影响更大,为此新单费率降价幅度预计在10%~15%。

既然预定利率的提高会使传统人身险产品的费率下降,那么消费者肯定会考虑,是否需退掉原有保单,重新购买费率较低的新保单?什么情况下,退旧换新最划算?为了模拟预定利率上升会给已有保单带来多大的退保风险,我们选择了一款终身寿险,这款产品提供了身故和重大疾病保障,投保人可以选择10年或20年缴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一次性支付保险金,测算在预定利率、投保年龄、缴费期限等因素变化时的保费变动和退保所得。

再谈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20页

再谈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20页

保单假设的每年 收益率。通俗地
说就是保险公司
预定利率与保险价格:预定利率越高,消费者投保该产品时所缴纳提的供保给费消则费越者少的。 回报率。
普通型人身险占比低 影响有限
此次改革主要针对传统险,例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重大疾病险等,至于 分红险、万能险最低利率依然不能高于2.5% 。
普通人身险不足10%
普通型
寿险费率 市场化改革
万能型
分红型
目录
1 人身险费率改革发展历程 2 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已实施) 3 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已实施) 4 分红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征求意见)
3
人身险费率改革发展历程
1995年前
• 寿险公司自行定价。
95-99年
• 《保险法》出台,价格管理起步。
1999年
• 央行大幅降息,保监会紧急将定价利率上限调整为2.5并沿用至今。
万一一网网制保作险收集资料 下载 门户网站 整理,未 经授权 请勿转 载转发 , 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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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国务院批复的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放开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 率,将定价权交给市场,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这是一项基础性改革,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新产品费率调整,间接影响保险资 金在投资端的策略。
普通型人身险告别2.5%时代
1999年,保监会颁布精算规定,我国人寿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能超过2.5%。 之后,由于预定利率过低,投资收益不佳,人身险产品相对而言吸引力降低。 根据保监会的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人身险预定利率市 场化改革将实行“四步走”的步骤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即为开展普通型人身保 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 2013年,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基本思路:普通型人身保 险产品费率形成机制实行政企分开,前端的产品预订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 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我国长期国债到期 收益率曲线等因素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影响

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影响

推 风 险 保 障 业务 发 展 和 人 身保 险产 品结 构 调 整 等 影 响 。 关键词 : 保险业 ; 费率 调 整 : 金 融 创 新
中图分类号 : F 8 3 0 . 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 1 6 7 4 — 0 0 1 7 — 2 0 1 3 ( 1 0 ) 一 0 0 2 2 — 0 3
风险保障业务 。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 占用约 2 0 0 亿元 , 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 4 0 0 0 亿元。三是 在控制费用总水平 、 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 , 由保险公司 自主确定佣金水平 , 优化费用支付结构 , 促
进风 险保 障业务 发展 。四是进一 步规 范总精 算师 的任 职和履 职 , 明确总精 算师 责任 , 发挥精算 专业 力量 在费 率改 革 中 的积极 作用 。五 是加 强人 身保 险条 款和保 险 费率 的管 理 , 将偿 付 能力 状况 作为保 险 条款 和保 险费
( 一) 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基本思路 、 内容与政策措施 。 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 、 管
住后 端 , 即前端 的产 品预定 利率 由保 险公 司根据 市 场供 求 关 系 自主确定 ; 后 端 的准 备金 评估 利 率 由监 管 部 门根 据 “ 一 篮 子 资产 ” 的收 益率 和长期 国债 到期 收 益率 等 因素综 合 确定 , 通 过后 端 影 响 和调 控前 端 合 理 定
收 稿 日期 : 2 o 1 3 —8
作者简介 : 郭金龙 , 男, 现供职 于中国社会科学 院。
2 2
《 西部 金融》 2 0 1 3年第 1 O期
来。 传统型寿险产品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万能险、 投连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增长速度。对于一个还处于成 长中的保险市场来说 , 这种情况并不正常。传统型保险增长过慢 , 意味着广大人 民的保 障需求并没有得到满 足。 再次 , 预定利率的高低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保险公司的利润 ( 亏损 ) 来 自利差益( 损) 、 死差益( 损) 和费差益就产生了利差益( 即保险公司获 得了投资方面的盈余 ) , 如果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定利率 , 就产生了利差损 ( 即保险公司在投资方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宣导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宣导
• 请您放心,太保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将客户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越来越多的人选 择在太平洋投保,公司的业务增速已经连续3年大幅领先市场。
客户问答
客户2(已购买我司分红型产品): 有文件说8月5日后,保险利率市场化了,对我现有保单的利益(分红)会有影响吗?
业务员:
• 您真关心国家政策改革,这次费率政策改革的一项内容,就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 也就是说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就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万 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变。普通型人身保险,是指在签订保单时保险费和保单利益 就已经确定的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的分红,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的。
客户问答
客户6: 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会不会随之调整?
业务员:
• 此次新政明确规定,传统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自行决定,分红险的预 定利率不变。分红险与传统险不同,除了固定收益外,保险公司每年将不低于公司可分 配盈余70%的红利分配给客户,所以不管未来分红险的预定利率是否会调整,分红保险 的这种特性都可以保证客户最大程度的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从我司近几年的分 红情况来看,分红险的客户总收益整体在4%左右,均超过了3.5%的利率水平。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宣导
2013年8月1日,保监新政 出台:保监会启动传统寿险 费率改革,8月5日起告别 2.5%上限时代!
新政简介
此次新政不是简单的预定利率放开,是人身保险、 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人身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 远意义。
客户问答
客户4: 是不是所有产品都会降价?
业务员:
• 此次新政明确规定,传统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自行决定,分红险的预 定利率、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一、引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费率规章是指制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的相关内容,包括费率的计算方法、影响费率的因素、费率的调整机制等。

二、费率的计算方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通常基于统计数据和风险评估模型。

保险公司会收集大量的历史伤害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确定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等人群的伤害风险。

同时,保险公司还会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考虑到不同因素对伤害风险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不同人群的风险系数。

基于以上数据和模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费率 = 基础费率 ×风险系数其中,基础费率是根据统计数据和风险评估模型确定的一个基准费率,反映了平均风险水平。

风险系数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特征(如年龄、性别、职业等)确定的一个调整系数,用于反映被保险人的个人风险水平。

三、影响费率的因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确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年龄:不同年龄段的人群面临的伤害风险不同,因此年龄是影响费率的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年龄越大,伤害风险越高,相应的费率也会越高。

2. 性别:男性和女性在面临意外伤害风险时存在差异。

根据统计数据,男性在某些职业和活动中的伤害风险更高,因此男性的费率通常会高于女性。

3. 职业:不同职业所面临的伤害风险也不同。

一些高风险职业(如建筑工人、消防员等)的费率会相对较高,而一些低风险职业(如白领职业)的费率则相对较低。

4. 健康状况: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也是影响费率的重要因素。

一些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病的人群,由于伤害风险更高,费率可能会相应提高。

5. 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也会对费率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保险金额越高,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费率越低。

四、费率的调整机制为了保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会定期对费率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发展史

人身保险发展史

人身保险发展史(最新版)目录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二、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1.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历程2.人身保险的演变与成长三、人身保险的供给与需求1.保险品种与责任范围2.保险费率与市场营销四、人身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保险代理人素质与监管力度2.理赔时效与保险知识普及五、人身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1.科技对保险行业的影响2.监管法制化与经营专业化正文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始于 1984 年,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在寻求发展资金的过程中而自发出现的。

企业债券的发展经历了几段历程,包括早期的探索阶段、规范化发展阶段和市场化改革阶段。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债券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逐渐确立,成为了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密切相关。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保险市场逐渐开放,人身保险业务开始进入市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人身保险逐渐成为人们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

在这一过程中,人身保险的品种和责任范围不断拓展,保险费率逐步下降,保险市场营销体制逐渐形成。

当前,人身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如保险代理人整体素质不高、监管力度不足、理赔时效较长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和保险行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保险知识普及、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规范和专业水平、加大监管力度等。

未来,人身保险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科技的发展将深刻影响保险行业,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在保险产品设计、风险评估、理赔审核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监管法制化和经营专业化将进一步推动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5〕136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5〕136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5〕136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深入推进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政策改革,做好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工作,促进人身保险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费率政策改革审批产品是指根据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相关规定,需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普通型、分红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

二、保险公司开发费率政策改革审批产品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公司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充足II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充足II类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费率政策改革审批产品。

(二)公司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三)公司没有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正处于风险处置、整顿或接管期间。

(四)产品预定利率和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可持续性原则审慎确定,应不超过公司过去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

对于开业时间不满5年的公司,其开业之前的投资收益率采用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

同时,公司应该说明产品拟配置资产组合的预期投资收益能够支持产品最低保证成本及相关费用等支出;对于分红保险产品,公司还应考虑未来红利分配的影响。

本通知所指的投资收益率为财务收益率(财务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益-资产减值损失)/资金运用平均余额*100%[1]),公司过去5年各年度的投资收益率应经过外部审计或监管部门认可。

2013-03-12:《人身险费率改革悄征意见 费率管制或逐步放开》

2013-03-12:《人身险费率改革悄征意见 费率管制或逐步放开》

人身险费率改革悄征意见费率管制或逐步放开2013年03月12日 02:19 上海证券报微博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左右开弓。

继车险改革方案浮出水面后,上海证券报昨日又从权威渠道获悉,论证近六年的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费率改革的脚步亦将临近。

保监会近日就此进行了小范围征求意见。

从本报知悉的改革草案来看,人身险费率改革将重点从放开产品定价利率着手,分四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阶段,适时开展公司层面试点;最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面放开。

费率管制的放开意味着人身险公司在定价权上将拥有自主权和灵活性。

虽然短期来看,可能难以避免引发一定程度但可控的价格战,导致人身险公司保单成本上升、保单利润率下降;但从长期来看,将有助于提高产品吸引力,促进传统险的长期销售,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格局。

⊙记者黄蕾○编辑枫林论证近六年,搁置近两年的人身险定价利率市场化改革似有启动迹象。

知情人士透露,近日保监会就“关于征求对《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等四个文件意见的函”进行了小范围征求意见。

改革“四步走”自1999年至今,人身险产品的定价利率一直实施监管管制(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

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承诺给客户的投资收益率。

而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的部分(还要扣除部分附加费用),就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即业内俗称的“利差”。

但事实上,预定利率管制所形成的高利差并不能长期维持。

来自基金、银行、信托等产品的竞争,使得人身险产品尤其是普通型人身险(是指签发保单时保险费和保单利益确定的人身保险,俗称“传统险”)产品由于利率低而失去了吸引力,在一些年份中的收益率甚至不及银行定存。

从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传统险“叫好不叫座”。

但从这次改革草案来看,监管部门对于定价利率改革的决心已显。

人身保险发展史

人身保险发展史

人身保险发展史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健康或意外伤害为保险对象,对被保险人因寿命、健康或意外伤害而对第三者负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经济利益损失的保险。

人身保险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通过对个体的身体和生命风险进行保护,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的发展历史。

一、古代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在古代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早期的互助组织。

古代社会中,人们在面对自然灾害、战争、疾病等风险时,常常组成互助团体来互相帮助。

中国古代有“合众”、“合保”等互助组织,成员为了共同应对生活中的风险,向集体缴纳一定的费用,然后在成员遭遇困难时共同提供救助。

二、现代人身保险的起源现代人身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

1696年,英国商人瓦德利成立了第一家人身保险公司——“瓦德利人寿保险公司”。

这家公司为提供的保险产品是寿险,也是世界上第一家商业化的寿险公司。

瓦德利人寿保险公司的出现标志着人身保险开始走向商业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三、19世纪到20世纪初19世纪到20世纪初,人身保险业在欧美国家迅速发展。

1850年,美国出现了第一家人身保险公司——纽约人寿保险公司(New York Life Insurance Company)。

这标志着人身保险在美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商业化发展,随后不断涌现出大量的人身保险公司。

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也相继出现了一批重要的人身保险公司,为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现代社会的发展20世纪中后期以及21世纪初,人身保险业蓬勃发展,成为保险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风险保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科技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人身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等渠道,更加方便快捷地推销和管理保险产品。

五、中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中国的人身保险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身保险业也迅速发展。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内容角度)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内容角度)
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 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 上限限制。 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 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 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自从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费率改革工作后, 两大险种得到了飞速发展,呈现产品供给丰富、产品价格回落和业务快速增长的效果。 5、2015年9月2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 通知》: 1、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 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2、险公司应按照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发的分红型人身保 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报送中 国保监会审批。3、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 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 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 零。

政策影响:寿险行业脱困的一剂强心剂
1.将极大地释放寿险业发展空间。由于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 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 务。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 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占到2012年人身险保费收入1.02万亿元的 40%。再加上预定利率上调对寿险需求的刺激作用,将对寿险业发 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预定利率上调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升整 个保险行业竞争力。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保险公司自主决定后, 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而目前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不是很高, 2008年至2012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9%、6.4%、4.8%、 3.5%、3.4%;2013年上半年的险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4.9%,即使预 定利率上调至3.5%,对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也应有更高的要求。 有助于改革保险机构经营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整个保险 行业竞争力。在预定利率上限2.5%的价格保护下,保险公司创新产 品的积极性较差,导致寿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费率改革将激励 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

影响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重要因素及其实证分析

影响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重要因素及其实证分析

影响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重要因素及其实证分析一、摘要中国保险业自1979年恢复经营以来,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其中,1982年中国恢复了人身保险业务,当期人身保费收入为159万元,而2010年已增长为10500.8832亿元。

人身保险收入在1997年市场份额超过财产险以后,一直占据保险市场的大壁江山,并一直保持高速发展。

人身保险对于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以及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

针对这一现象,根据影响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因素的观点,收集了1982—2009年相关数据并加以实证分析。

本文主要通过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人口总数对我国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通过建立理论模型,利用Eviews软件对计量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和检验并加以修正,最后对所得结果做出经济意义的分析,以揭示人身保险保费收入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从中总结经验继续开创辉煌业绩。

二、关键词人身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人口总量OLS法三、模型设定研究影响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重要因素,需要考虑以下方面:(一)影响因素分析1.国内生产总值: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带来保险需求的增加,最近十几年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般来说,人身保费收入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2.居民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反映了人均消费水平的高低。

可支配收入越大,用于购买消费品的支出越多,而保险是一种商品,收入增加会刺激保险的需求。

3.物价指数:物价指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商品价格的基本水平。

而保险商品的价格是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与保险需求一般成反比关系。

物价指数偏高,导致保险经营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保险费率。

因此,物价指数是人身保险商品价格的影响因素。

4. 人口总量。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的,而生命表是我国计算人身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所以人口总量对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也有影响。

高职《人身保险》课程项目化改革与探索

高职《人身保险》课程项目化改革与探索
学 完 一 学期 还 不 知 道 怎样 引导 并 帮助 客 户 填 写 投 保单 及 发展 需要 和 就业状 况 来确 定教 学 内容 , 更 多地 引入保 险公 相 关注 意事 项 。诸 多表 现 显 示 出学生 学 习过于 死板 , 这其 司 的培训 课程 , 有删减 地 、 有 目的地进 行教 学 。例 如 , 可 以 实是 由于 教 学 内容与 实 际业务 不 匹配造 成 的。 将 保 险代理 从 业 资 格 证 的考 试 内 容融 入 到 教 学计 划 与课 1 . 2 校 企 合作 力 度 欠缺 现 在 的高职 院校 , 讲求“ 把 企 程 之中 , 更 好地 实现 高职 的培 养 目标 与 特 色。另外 , 保 险公 业 引进 学校 ” , 虽 然签订 了校企 合作 协 议 , 但是 合作 的力度 司 的核 心业 务还 可 以通 过保 险 实务模 拟 教学 软件 来 完 成。 就 不 能一概 而 论。 校企 合 作 , 应该 从 师资 配 比、 教 学 内容 、 软 件 可 以进 行角 色 分配 , 让 学生 熟 悉保 险公 司各 个 岗位 的 教 学 评价 、 实践平 台 等各 方 面 实行 深 度 合作 , 而 并 非 限 制 工作 职 责和 工作 任务 。 目前 一部 分 高职 院校 , 已经建 立 了 在 一 纸协议 上 。 从 我 院 实际来 看 , 在 金 融保 险专 业设 置 “ 国 保 险实训 室 , 通 过模 拟业 务平 台进 行流 程教 学。 寿银 保 冠名 班 ” “ 平 安 冠名 班 ” , 让 学生 参 与公 司运作 , 每 个 3 _ 2 实行 “ 任务 驱 动 ” 的流 程教 学模 式 按 照 保 险公 司 冠 名 班 都 设 置 总经 理 、 业 务 主管 、 营销员、 组训、 内勤、 核 的实际 业务 , 从 岗位 需 求 出发 , 形成 工作 过 程 , 最 后 形 成学 保、 理赔 、 客服人员 , 国 寿 和 平 安 的主 管 人 员定 期 指 导 培 习任 务 , 形 成 以任务 驱 动 为核 心 的课 程 教学 模 式。 我们 把 训, 真 正让 学生 享 受校 企 合作 带来 的良好氛 围 。 学 期课 时进行 划 分 , 见表 1 。 1 . 3 学 生 保 险意识 较 差 ,岗位 认知 不 清 在 教学 过 程 表 1 项 目教 学 课 时 划分 中, 教 学 内容 、 教 学 方法 的 固化 , 使学 生往 往 处于 被 动接 受 教 学 内 容 课 时分 配 项目 模 块 理 论 实践 合 计 知 识 的地 位 , 对 于 保 险行 业 并 没 有 深刻 的认 识 , 仅 仅 限定 岗前 培 训 了解 公司职场、 礼仪服饰 、 话术 培训、 2 4 6 在 以前 自己对于 保 险业 的 看法 上 , 有 些学生 对 保 险存在 偏 P P T制作 见, 产 生 浮躁 情绪 , 容易造 成心理 劣 势 , 认 为寿 险人 员流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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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2月13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 知》:
1、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2、万能 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3、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 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 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 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 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2、2013年3月,保监会在寿险公司内部下发《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 点的意见》及具体实施办法等文件。根据文件,人身险费率改革分为四个阶段:第 一阶段,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销售区域限 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城市)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 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阶段,综合评估市场反应和风险情况适时开展公 司层面试点;最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 面放开。 3、2013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 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重点了解:相较于传统险的费改,万能险、分 红险的费率放开与否意义并不是很大,因为事实上二者的费率已经市场化了。)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
一、概念阐述
二、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三、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内容 四、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影响 五、政策担忧
概念阐述:
人身保险:短期产品、理财型产品(万能险,分红险)、储蓄 型产品及保障型产品(普通型人身保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养老年金) 思路:全面推进人身保险业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首先启动 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改革。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国内寿险行业产品定价历史阶段

why2.5%:为高利率保单给中国寿险业造成的巨大“利差损”止血(上个世纪90年 代,通胀率高企,很多公司的寿险预定利率达到了6%以上,最高的能做到10%。到后 来开始紧缩,保险公司一看要大亏,赶紧叫业务员劝客户退保,于是“以退保保费为 业绩目标,退保成功给业务员佣金”的奇异现象出现了)
至此,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迈出最后一步。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主要内容:
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 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 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 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通过费率市场化改革倒逼保险 公司进行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撬动监管的改革创新。 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 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 上限限制。 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 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 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与之相适应的五项配套政策:
【调整】一是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 评估利率,允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上浮15%, 支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 【调整】二是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 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 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 【调整】三是在控制费用总水平、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 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佣金水平,优化费用支付结构,促进风险保障 业务发展。 【规范】四是进一步规范总精算师的任职和履职,明确总精算师 责任,发挥精算专业力量在费率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管理】五是加强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将偿付能力 状况作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重要依据,并根据预定 利率是否高于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分别采取审批、备案方式进行 管理。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2013年以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人身 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保监会确定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 改革路线图。
1、2010年7月,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预定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但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强烈反对未能 施行。

寿险预定利率:是指保险精算师在设计产品时为保单设定的每 年收益率。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回报率。 预定利率是寿险产品在计算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时所采用的利 率。它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 寿险保单常说的三差益,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差是指费 率设计时使用的假设与保单维护中实际的数据之间的差异;益 是指由于这些差异导致的收益。同时存在差损的概念。在其他 两个假设即死亡率假设和费用率假设不变的情况下,单独考虑 利息率对准备金的影响,则利息率高那么相同的未来支出的折 现值就少,因此评估利率越高算出的责任准备金越低。
自从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费率改革工作后, 两大险种得到了飞速发展,呈现产品供给丰富、产品价格回落和业务快速增长的效果。 5、2015年9月2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 通知》: 1、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 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2、险公司应按照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发的分红型人身保 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报送中 国保监会审批。3、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 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 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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