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寿险费率自2013年8月5日起调至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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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寿险费率自2013年8月5日起调至3.5%
储蓄类险种收益较大,首批新产品最快在年内推出
新报讯人身保险费率改革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根据保监会发文公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昨天起,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从2.5%的上限调整为3.5%。这意味着将定价权交给了保险公司和市场。有寿险公司人士昨向记者表示,此举相当于保险公司集体降价,通过大规模的“让利于民”,扭转当前整个寿险行业增长乏力的状态,从而集体走出泥淖。
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因为占用了投保人的资金而承诺的预定年回报利率,通常回报利率越高,寿险产品的价格越便宜。1999年预定利率被设定为2.5%后,一直沿用至今。
在招商证券保险分析师罗毅针对利率变化敏感性所做的测试中,选取了传统寿险中的两全保险和重疾险两大主要险种:如果预定利率上升到3.5%,保费将减少6%~10%,保险产品的利润率将下降6%~41%。
保险公司将6%~10%的保费让渡给投保人,无疑为保险行业传统险的普及提供了契机。近年,内地保单贵过境外的声音时有出现,不少人涌向香港购买保险,也可证明内地投保人对传统保险的旺盛需求和对价格的敏感。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是人身保险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改革,是引领行业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人身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第一,费率政策改革为保险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第二,综合性的改革举措将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寿险生产力。第三,费率政策改革将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第四,费率政策改革将同时倒逼保险企业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保险监管与国际接轨,推动人身保险市场良性发展。最后,费率政策改革将助推风险保障业务发展,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缓解人民群众养老和看病压力,服务国家民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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